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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轉讓協議(通用15篇)

技術轉讓協議(通用15篇)

技術轉讓協議 篇1

合同編號:  科技合字(19  )第  號

技術轉讓協議(通用15篇)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受讓方:                (公章)

(甲方)

技術轉讓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               (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

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研製單位(個人) │                      │

├──────────┼──────┬─────────┬─────┤

│研製完成時間    │ 年 月 日│ 主要研製人員  │     │

├──────────┼──────┼─────────┼─────┤

│專利申請號     │      │ 專利批准號   │     │

├──────────┼──────┼─────────┼─────┤

│專利申請時間    │ 年 月 日│ 專利批准時間  │年 月 日│

├──────────┼──────┴─────────┴─────┤

│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一、發明創造名稱和內容:

二、實施許可的範圍、期限和方式:

三、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事項:

四、技術服務的內容:

五、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七、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一次總付:

分次總付: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  %  時間:

其它方式:

八、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十、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

│ │          │ 地  址  │            │

│技│   (公章)   ├───────┼────────────┤

│術│          │ 電  話  │            │

│受│          ├───────┼────────────┤

│讓│法定代表人:    │ 帳  號  │            │

│方│          ├───────┼────────────┤

│ │          │ 開戶銀行  │            │

├─┼──────────┼───────┼────────────┤

│ │          │ 地  址  │            │

│技│   (公章)   ├───────┼────────────┤

│術│          │ 電  話  │            │

│轉│          ├───────┼────────────┤

│讓│法定代表人:    │ 帳  號  │            │

│方│          ├───────┼────────────┤

│ │          │ 開戶銀行  │            │

├─┼──────────┼───────┼────────────┤

│ │          │ 地  址  │            │

│中│   (公章)   ├───────┼────────────┤

│ │          │ 電  話  │            │

│介│          ├───────┼────────────┤

│ │法定代表人:    │ 帳  號  │            │

│方│          ├───────┼────────────┤

│ │          │ 開戶銀行  │            │

├─┼──────────┴───────┴────────────┤

│鑑│ 意見:                            │

│證│                   經辦人:        │

│單│    (公章)                       │

│位│                     年  月  日   │

├─┼───────────────────────────────┤

│公│ 意見:                           │

│證│                   經辦人:        │

│機│    (公章)                       │

│關│                     年  月  日   │

└─┴───────────────────────────────┘

〔說明〕

1.“合同型別”一項要寫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並註明是普通實施許可合同、排他實施許可合同或者獨佔實施許可合同。

普通實施許可合同是最常見的專利實施許可方式。指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在一定範圍內實施轉讓方所有或者持有的專利所訂立的合同。

排他實施許可合同,是轉讓方和受讓方約定分享專利實施權的協議。轉讓方不得在已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就該項專利與第三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但可以保留實施該項專利的權利。

獨佔實施許可合同,是轉讓方將專利實施權移交受讓方所訂立的協議。轉讓方不得在已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就該項專利與第三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自己也不得實施該項專利。

2.在“實施許可的範圍、期限和方式”一項,如果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向第三方分售專利實施許可時,應約定分售的條件及有關事項。沒有約定時,應視為受讓方在整個的專利權存續期間實施專利,不受地區和方式的限制,但不得與第三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3.“技術服務專案”一項,指轉讓方派出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的專案、內容、工作期限和有關事項。

4.“後續改進的成果分享”一項應規定在合同成立以後,雙方在原有專利基礎上加以改進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是否向對方提供,以及如何互惠使用。

技術轉讓協議 篇2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關鍵技術(以下稱“______”或技術成果)系經過轉讓方長時間的開發和實際專案的應用,技術上已完全成熟並得到特種行業使用者的肯定,且具有廣大的市場前景:鑑於受讓方在市場開拓方面的完整商務能力,為更好地將成果應用於社會和行業使用者,轉讓方願意將該項技術成果轉讓給受讓方,且受讓方同意接受該技術成果。

現本合同雙方經過詳細磋商,依據我國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技術成果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_____系統及______關鍵技術(以下稱“______”或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______系統及______技術。

“______”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現有______技術的後續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______”關聯技術成果及其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與現有______技術有關的其他技術成果及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及在此基礎上的後繼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二.轉讓方於本合同生效日將本合同所涉技術成果獨家轉讓與受讓方。

於該轉讓日起,受讓方擁有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但法律規定禁止轉讓的權益除外。

技術成果的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在技術成果的相關權利保護期內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權,即以複製、展示、發行、修改、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技術成果的權利;

(2)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前項中規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術成果的權利和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技術成果的權利;

(4)其它法律、法規規定所享有的權利。

三.轉讓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將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全部內容的詳盡資料交付於受讓方

(1)該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該等資料應確保受讓方能夠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條所述的技術成果及相關權利。

四.轉讓方宣告並保證在本合同技術成果轉讓前

(1)所轉讓的技術成果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屬於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2)轉讓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涉之技術成果,且技術成果未存有抵押、質押或其它擔保等情形;

(3)轉讓方在本合同簽訂前並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洩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4)除在本合同簽訂前已購得該技術成果的合法權利人外(如有)(以轉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權利人名單為限),轉讓方並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洩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5)轉讓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完整、正確、清晰的並保證及時交付。

五.轉讓方宣告並保證在本合同技術成果轉讓後

(1)非經受讓方書面同意,轉讓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術成果、授權他人使用技術成果、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提供任何條件。

六.受讓方的承諾和保證

按本合同約定的轉讓金額在約定的付款時間內,全額支付給轉讓方。

七.轉讓方應就______的關聯技術給予受讓方優先選擇權,在同等條件下,受讓方有優先購買權。

八.受讓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向轉讓方支付轉讓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九.合同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全額轉讓費_____%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違約方並應賠償不足部分。轉讓方未按第3條的要求向受讓方提供資料,受讓方有權要求轉讓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支付相當於全額轉讓費_____‰的延期轉讓違約金。

(1)轉讓方違反第4條任何一項;

(2)未能履行前述第3、6條之約定;

(3)發生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十一.轉讓方應按受讓方要求提供技術成果的技術培訓、輔導等相關服務,直至受讓方能夠獨立、正確地使用該技術成果。

十二.因技術成果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費用,依法由各方承擔。

十三.本合同生效後,受讓方基於本合同所涉之技術成果的後繼開發、改進等技術成果的著作權及相關權利歸受讓方享有。

十四.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之檔案/資料作為本合同之附件,構成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因履行本合同而致之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由合同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技術轉讓協議 篇3

受讓方:_________(甲方)

轉讓方:_________(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該專案屬_________計劃)。

一、技術祕密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_________。

二、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在_________(地點),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

三、本專案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_________。

四、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_________後,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_____標準,採用_________方式驗收,由甲方出具技術專案驗收證明。

六、經費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總額: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5.其它方式: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

八、技術指導的內容(含地點、方式及費用):_________。

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本合同所稱的後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後續改進由_________方完成,後續改進成果屬於_________方。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由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_________。

十二、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_________。

受讓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轉讓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聯絡人(簽字):_________

聯絡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審查登記欄: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法: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決定)。

二、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和轉讓所訂立的合同。本合同書適用於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用專利技術合同書文字簽訂。

三、計劃內專案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專案此欄劃(/)表示。

四、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是指各方承擔技術保密義務的內容,保密的地域範圍和保密的起止時間、洩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

五、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是指使用非專利技術的地域範圍和具體方式。

六、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影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技術轉讓協議 篇4

專案名稱:________

轉讓單位:________

受讓單位:________

起止年限:________

二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技術轉讓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轉讓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障技術商品合理轉讓,有償付諸應用,促使新產品早日試製並投放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甲乙雙方根據自願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__________技術轉讓給乙方,乙方使用該項技術生產__________產品.

二,甲方轉讓技術應達到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和經濟效益.

1.該項技術的引數,所生產產品的數量、質量指標,最低或正常的生產能力,單項規格、公差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濟效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三,國內外運用該項技術的情況和經濟效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於二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將________技術的資料和裝置、配件等(可用表格列出)交付乙方.

2.甲方負責在二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派出技術人員________名到乙方單位,指導乙方安裝裝置和產品試製工作,並派員參與產品的鑑定工作.

3.甲方在合同執行期間對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後續改進,應及時轉讓給乙方(雙方協商互不相告技術後續改進內容者除外).

4.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應對第三方保密,不得擴散或轉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另行轉讓者除外).

五,乙方的義務

1.雙方協商議定,技術轉讓費按下列第( )項辦法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付技術轉讓費共________元,一次總算支付.

(2)乙方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按甲方轉讓技術實施後新增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提成.

(3)雙方按商定的其它辦法計算和支付技術轉讓費用.

(如雙方商定有預交定金條款,應專條規定定金的金額和交付時間.)

2.在裝置安裝和產品試製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乙方應為甲方派出的技術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乙方對甲方轉讓的____________技術不得向第三方擴散和轉讓(雙方商定同意乙方轉讓者除外).乙方對甲方轉讓的技術如有後續改進,應告之甲方改進內容(雙方協商互不相告者除外).

(如雙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入門費,則應在合同中立專條規定入門費的金額,交付時間等.)

六,轉讓技術的驗收標準與驗收方式

1.驗收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及質量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裝置和配件,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技術轉讓費________%的違約金.如甲方遲延交付技術資料、裝置及配件,致使乙方接受甲方轉讓的____________技術已成為不必要時,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及規格派出技術員,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3.甲方如擅自將向乙方轉讓的技術又擴散,轉讓給第三方,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疵漏,應及時更正和完善;如仍達不到合同規定的經濟技術指標,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八,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應按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擅自將甲方轉讓的技術擴散或轉讓給第三方,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3.乙方如果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未將甲方轉讓的技術付諸生產,除應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外,不得干預甲方另將技術轉讓給第三方.

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經有關部門證實後,不以違約論,但必須及時告知對方有關情況.

十,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從二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期為________年零________個月.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隨意更改或廢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屬於同一系統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解決,不屬同一系統的,或經主管部門調解不成的,任一方當事人可以提請合同仲裁機關仲裁或法院審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付本一式________份,交……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技術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技術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技術轉讓協議 篇5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則,對甲方擁有的的生產技術,達成如下轉讓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生產技術是指廈門市公司現有的工業化生產技術,乙方同意該生產技術作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

二、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的天內將現有的生產技術資料、設計圖紙、工藝檔案、管理檔案、輔助技術、催化劑的製備等技術資料,完整準確全面地移交給乙方,並提供指導。

三、的生產技術(含部分技術)若有申請專利,該專利權在本協議生效後,歸乙方所有,甲方應協助辦理有關過戶手續,費用由雙方承擔;若未申請專利,則在本協議生效後,該生產技術的專利申請權歸乙方所有。

四、本協議生效後,的生產技術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將該生產技術以任何形式轉讓給第三方或作價入股,建立新的生產線。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甲方轉讓的生產技術須經乙方驗收,即在試生產日後,達到廈門市有限公司現有的技術指標。

六、甲、乙雙方均可利用該生產技術進行創新,創新成果歸創新方所有。本站版權所有!

七、該技術轉讓費用待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認可並驗收合格後,在日內付清。

八、如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轉讓協議 篇6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讓與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省________市(縣)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該專案屬計劃)轉讓,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二、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在______(地點),以__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三、本專案技術祕密、範圍和保密期限:

四、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甲方:

乙方: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__標準,採用______方式驗收,由甲方出具技術專案驗收證明。

六、經費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總額:______元。

其中技術交易額(技術使用費):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元,時間: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元,時間:______

______元,時間:______

③按利潤______%支付,期限:______

④按銷售額______%支付,期限:______

⑤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一條、第三百五十二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八、技術指導的內容(含地點、方式及費用):

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本合同所稱的後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後續改進由____方完成,後續改進成果於____方。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二、其他(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轉讓協議 篇7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止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轉讓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障技術商品合理轉讓,有償付諸應用,促使新產品早日試製並投放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甲乙雙方根據自願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__________技術轉讓給乙方,乙方使用該項技術生產__________產品.

二、甲方轉讓技術應達到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和經濟效益.

1.該項技術的引數,所生產產品的數量、質量指標,最低或正常的生產能力,單項規格、公差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濟效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國內外運用該項技術的情況和經濟效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於一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將________技術的資料和裝置、配件等(可用表格列出)交付乙方.

2.甲方負責在一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派出技術人員________名到乙方單位,指導乙方安裝裝置和產品試製工作,並派員參與產品的鑑定工作.

3.甲方在合同執行期間對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後續改進,應及時轉讓給乙方(雙方協商互不相告技術後續改進內容者除外).

4.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應對第三方保密,不得擴散或轉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另行轉讓者除外).

五、乙方的義務

1.雙方協商議定,技術轉讓費按下列第( )項辦法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付技術轉讓費共________元,一次總算支付.

(2)乙方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按甲方轉讓技術實施後新增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提成.

(3)雙方按商定的其它辦法計算和支付技術轉讓費用. (如雙方商定有預交定金條款,應專條規定定金的金額和交付時間.)

2.在裝置安裝和產品試製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乙方應為甲方派出的技術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乙方對甲方轉讓的____________技術不得向第三方擴散和轉讓(雙方商定同意乙方轉讓者除外).乙方對甲方轉讓的技術如有後續改進,應告之甲方改進內容(雙方協商互不相告者除外).

(如雙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入門費,則應在合同中立專條規定入門費的金額,交付時間等.)

六、轉讓技術的驗收標準與驗收方式

1.驗收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及質量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裝置和配件,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技術轉讓費________%的違約金.如甲方遲延交付技術資料、裝置及配件,致使乙方接受甲方轉讓的____________技術已成為不必要時,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及規格派出技術員,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3.甲方如擅自將向乙方轉讓的技術又擴散,轉讓給第三方,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疵漏,應及時更正和完善;如仍達不到合同規定的經濟技術指標,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八、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應按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擅自將甲方轉讓的技術擴散或轉讓給第三方,應按技術轉讓費的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3.乙方如果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未將甲方轉讓的技術付諸生產,除應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外,不得干預甲方另將技術轉讓給第三方.

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經有關部門證實後,不以違約論,但必須及時告知對方有關情況.

十、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期為________年零________個月.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隨意更改或廢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屬於同一系統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解決,不屬同一系統的,或經主管部門調解不成的,任一方當事人可以提請合同仲裁機關仲裁或法院審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付本一式________份,交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技術負責人:(蓋章)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蓋章)______________

帳號:(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技術負責人:(蓋章)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蓋章)______________

帳號:(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技術轉讓協議 篇8

目錄

(1)定義

(2)協議宗旨

(3)技術資料

(4)技術修改和改進

(5)技術資料的交付

(6)培訓

(7)諮詢

(8)特殊服務

(9)商標

(10)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

(11)合同產品的製造

(12)產品質量

(13)支付

(14)不可抗力

(15)保密

(16)責任

(17)協議的轉讓和修改

(18)協議期限

(19)部分失效

(20)未行使權利

(21)協議終止的影響

(22)爭議的解決

(23)協議文字

(24)通知

第一條 定義

在本協議中,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1.“附屬公司”指甲方在_________擁有直接或間接股份的所有公司,合營公司除外。

2.“散裝車”指全分解的汽車成套件或散裝零部件,其中包括消耗材料和標準件(如有的話)。

3.“合同汽車”指經甲方和合營公司商定由合營公司製造的,以甲方和(或)附屬公司的汽車為基礎的所有汽車種類、車型和變型。

4.“合同零部件”指在中國由合營公司製造和為合營公司製造的合同汽車的所有動力總成、總成、分總成和零部件。

5.“合同產品”指合同汽車和合同零部件。

6.“契約商標”指甲方隨時可能用書面規定的甲方及附屬公司的商標和服務商標,以及商標名稱和服務名稱。

7.“工業產權”指在中國國內或國外註冊、純屬甲方產權的,有關合同產品的所有專利、實用新型、註冊過的外形設計和技術發明的發明者證書。

8.“專用技術”指甲方或附屬公司擁有和開發的,與合同產品有關的,關於合同產品的設計、開發、製造、試驗、銷售和售後服務,以及管理的一整套實用的、先進的、有價值的技術資料、技能、技術和經驗。所有無法用書面形式表達的知識和經驗應通過本協議所規定的諮詢、特殊服務和培訓以及外籍職工予以傳授。

9.“生產樣品鑑定”指合營公司“質量保證部”按甲方技術要求對要在批量生產的機器和生產線上製造的合同產品樣品進行試驗,決定批准。

10.“技術工程鑑定”指甲方“研究開發部”對於在圖紙上標有的合同產品進行試驗,決定或確認其合格性。

11.“技術資料”指本協議中規定的,甲方擁有和開發的,與合同產品有關的,關於設計、開發、裝配、製造、質量保證、管理和售後服務等方面的一切檔案、圖紙、圖片、圖表、磁帶、磁碟、錄影帶、資訊系統等。

第二條 協議宗旨

1.規定甲方的技術資料、專有技術和工業產權及契約商標使用權的轉讓,用以製造,銷售和使用合同產品;

2.規定上述轉讓的報酬。

第三條 技術資料

1.在本協議期限內,甲方應按以下規定在開始製造合同產品之前,及時向合營公司提供有關公司產品的製造、不斷改進和售後服務以及合同零部件的採購所需的產品技術資料、工藝技術資料和售後服務技術資料。如合營公司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第10款決定把產品技術部門的職責範圍擴大到設計開發工作,甲方願意向合營公司提供有關設計開發的技術資料,從而對合營公司給予支援。

2.關於本協議附件所說明的_________汽油發動機/_________升柴油_________發動機,包括適用的選用件,適用以下規定:

2.1 甲方應向合營公司提供一套下列產品技術資料:

-零件圖;

-圖表;

-裝配圖;

-規定合同產品的製造;

-總圖;

-安裝圖;

-工藝更改建議圖;

-毛坯圖;

-產品說明手冊;

-技術要求;

-顏色組合圖表;

-_________標準;

-用於發展目的的零部件材料清單;

-用於持續生產的零部件材料清單;

-車型表;

-鑑定試驗規範;

-常規試驗規範;

-試驗裝置圖紙。

2.2 甲方還應在合營公司成立後的_________個月內提供所具有的以下有關_________的技術資料;

-試驗報告;

-開發說明;

-計算書。

2.3 甲方應在實施以下程式時不斷更新本條第2.1款規定的有關合同零部件的產品技術資料,並提供給合營公司。

-技術更改要求;

-實施時間通知;

-更改通知。

-上述合同零部件已規定在合營合同附件八的兩個計劃內:

-自制件國產率發展計劃

-外購件國產率發展計劃

但是,有關變速箱、後橋和等速萬向節/軸的產品技術資料,有必要時才不斷更新,供製造使用。

如果上述兩個計劃有所調整,則有關產品技術資料也應隨之相應調整,並予提供。

2.4 甲方應轉讓甲方有權自由處分的甲方協作廠的產品技術資料。

2.5 在合營公司提出要求時,應向合營公司提供有關_________其他變型車、發動機、部件和選用件的產品技術資料,供製造時使用。

2.6 甲方應向合營公司提供有關_________和適用的選用件的一整套下列工藝技術資料:

-散裝車裝配手冊;

-毛坯圖技術要求;

-工藝過程卡和說明;

-檢驗卡;

-適用的機器和工藝裝備的調整卡;

-工藝裝備圖紙、包括夾具、模具、量具、刀具、專用工具、工位器具等;

-機器和工藝裝備的甲方標準,包括機器、傳送帶、夾具、模具、量具、刀具、專用工具等;

-消耗材料的_________標準,包括冷卻劑、機油、清潔劑、防鏽劑、油漆、密封材料、淬火介質、保護氣體等;

-其他必要的工藝技術資料。

關於國產外購件,甲方向合營公司提供以下各項技術資料,但僅限於甲方自制件:

-工藝過程卡和說明;

-檢驗卡;

-適用的機器和工藝裝備的調整卡;

-工藝裝備圖紙,包括夾具、模具、量具、刀具、專用工具、工位器具。

上述工藝技術資料應按甲方具有的形式和詳細程度,提供給合營公司。

甲方將盡最大努力取得甲方或附屬公司內最適合於合營公司及其協作廠工藝條件的上述工藝技術資料,轉讓給合營公司參考。

2.7 合營公司自制合同零部件的工藝技術資料,如工藝過程卡、檢驗卡、調整卡、工藝裝備圖紙,應由甲方負責修改,以適合合營公司的工藝條件。上述修改工作應在甲方和合營公司要簽訂的工程設計協議中規定,並按此實施。

2.8 甲方應不斷地在每次修改時更新有關_________自制件國產率發展計劃所列零部件的工藝技術資料。

2.9 甲方應向合營公司提供有關_________和適用的選用件的一整套下列售後服務技術資料。

-經銷部設施手冊,包括廠房的工程設計和改造

-服務資料目錄;

-修理手冊;

-隨車資料:使用說明書,維修時間表;

-維修資料:修理專案清單、專用工具目錄(包括甲方有權自由處分的圖紙)維修服務站裝置目錄;

-有關銷售、服務和配件的培訓資料,包括服務管理手冊;

-保用辦理制度;

-在服務資料目錄中所列的,甲方在世界範圍內向公司經銷網提供的其他資料。

2.10 甲方應不斷地在每次作出在世界範圍內適用於合同產品的修改時,更新售後服務技術資料。

3.甲方確認,提供給合營公司的技術資料按照本條所規定的範圍是完整的,所包含的技術性能與甲方或附屬公司用於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是相同的。如發現技術資料短缺、錯發、損壞或不清晰,甲方應儘快補發和更換。如發現甲方的技術資料中有錯誤,甲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糾正。在此範圍內所產生的費用應由_________負擔。

4.有關其他合同產品的技術資料的範圍,將在開始製造這些合同產品前及時商定。

第四條 技術修改和改進

1.合營公司有權按本條第2至第9款的規定為修改和改進合同產品進行開發工作(不斷的產品改進)。

2.在本協議期限內,甲方和合營公司在計劃對合同產品進行修改、改進和開發工作時,應及時以書面告訴對方。

3.合營公司及其協作廠(根據與合營公司簽訂的許可證再轉讓協議使用_________公司技術的協作廠),只要在根據本協議和(或)許可證再轉讓協議製造合同零部件,就可以使用甲方和(或)附屬公司所作的修改,無需支付任何專門報酬。同樣,甲方及附屬公司只要在製造以合同零部件的設計為基礎的零部件,就可以使用合營公司和(或)其協作廠(根據與合營公司簽訂的許可證再轉讓協議使用甲方技術的協作廠)所引起的修改,無需支付任何專門報酬。

4.在對散裝車中的零部件的修改實施之前,甲方應及時通知合營公司。對上述修改,合營公司原則上應予以接受。但是,因散裝車中零部件修改而會影響到合同零部件的,則隨之而相應修改的程度和採納上述修改的日期應由協議雙方確定。因從甲方進口散裝車中零部件的修改所引起的合營公司自制合同零部件的修改,其投資應由合營公司負擔。

5.為了出口_________發動機,合營公司應按甲方所要求的時間採納技術修改和改進。

6.對合同產品的產品責任在於甲方。

合營公司對合同零部件所作的修改和改進,如涉及標有需進行技術工程鑑定的合同產品的安全性、基本設計和效能,則應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可予以實施,除非協議雙方視不同情況另有決定。

7.但是,合營公司有權根據國內情況對合同零部件自行修改和改進,其條件是:

7.1 保持甲方的設計標準和質量標準;

7.2 不涉及標有需進行技術工程鑑定的合同產品的安全性、基本設計和效能;

7.3 不會引起對從甲方和(或)附屬公司進口散裝車中的零部件進行任何更改;

7.4 經修改的合同零部件可以與散裝車中的原零部件互換。

7.5 合營公司應把修改和改進交甲方審批,甲方不得無故不予批准。

8.甲方在決定對於不包括在散裝車內的甲方零件部進行修改之前,如會影響到合同零部件,應事先及時告訴合營公司。合營公司應按以下方式處理:

8.1 涉及合同產品安全性、基本設計和效能的修改(強制性修改),合營公司應在技術工程鑑定後採納。如需較長時間作生產裝置,則合營公司可決定推遲採納時間,但應以可能繼續交付散裝車內相應零部件為限。

8.2 對於不涉及合同產品安全性、基本設計和效能的修改,合營公司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酌情決定,並把其決定通知甲方。

9.有關技術修改和改進的資料,第三條第2.3款的規定同樣適用。

10.如果甲方將來的產品不能滿足在中國的使用要求和增加的需求量,而且合營公司有能力籌措投資和設計開發其自己的汽車所需的資金(特別是通過利用其企業發展基金),市場狀況也表明這一設計開發工作是合理的,則合營公司可以決定設計開發自己的汽車,以實現合營合同所規定的主要業務活動。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1.2.1、2.6、1、2.9各款所規定的技術資料應在合營公司建立後_________個月內開始交付,並在此後_________個月內交付完畢。

1.1 產品技術資料的交付應按照自制件國產率發展計劃和外購件國產率發展計劃(合營合同附件八)的順序進行,急需的先行交付。具體安排由聯合工作組確定,該工作組及其工作程式另行商定。

1.2 有關工程設計的工藝技術資料的交付應按照自制件國產率發展計劃(合營合同附件八)的順序進行,急需的先行交付,具體安排應在合營公司和甲方要簽訂的工程設計協議中予以規定。

1.3 售後服務技術資料的交付應按照由聯合工作組確定的順序進行。

2.甲方應按甲方標準提供第三條和第四條所規定的技術資料_________文字各式一份,凡有英文的,則提供英文字。

3.按第三條第2.1、2.6、1、2.9各款交付的技術資料,應採用能多次複製的材料交付。增加的技術資料和以後交付的技術資料的交付,應由協議雙方根據上述技術資料最合適的傳遞方式隨時加以決定。

4.第2.1、2.6、1、2.9各款所規定的技術資料應在_________機場或_________港免費交付。

5._________在技術資料提單上所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合營公司應立即將帶有到達日期郵戳的上述技術資料提單的影印本兩份寄交甲方備查。

6.甲方應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合同號、技術資料提單號、發運日期、技術資料項號、件數、重量、運輸工具、班機號或班輪號以及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合營公司。同時用航空信件將下列單據寄交合營公司:

6.1 技術資料提單一式四份;

6.2 技術資料詳細裝箱單一式三份。

7.如果技術資料在運輸過程中全部或部分丟失或損壞,甲方在從運貨代理收到技術資料丟失的書面通知或從合營公司收到技術資料損壞的書面通知後,應儘快(不超過甲方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將上述丟失或損壞的技術資料免費補發合營公司。

8.技術資料的包裝應適合於長途運輸。每個技術資料包裝封面上和內部均應以_________文標明下述內容:

-合同號;

-收貨人;

-目的地;

-重量(公斤);

-體積(立方米);

-箱號/件號;

-嘜頭;

-收貨人代號。

在每個技術資料包裝箱內,應附有技術資料詳細裝箱清單一式三份,清單上需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和名稱。

9.按第三條第2.3.3款規定交付的技術資料,費用應由合營公司負擔,交付方式由專案手冊確定。專案手冊由聯合工作組制定,以取代本條第3至第8款。

10.如果甲方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進度交付技術資料,並且不說明理由,則甲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加以解決。如因甲方未按時間進度交付技術資料而影響合營公司的經營,則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賠償合營公司由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六條 培訓

1.甲方應協助合營公司培訓人員。受訓人數、受訓期限和受訓類別,以及其他細節(如受訓人員和培訓教師的姓名、年齡、專業和語言水平,以及培訓目標、計劃和資料)將由合營公司和甲方隨時共同商定。商定時,雙方要對合營公司在人員數量和素質上的需要予以適當的考慮。

2.合營公司職員的培訓應在中國以及甲方或附屬公司進行。工人培訓原則上應在中國由合營公司的外籍職工進行(在職培訓)。如有必要,工人培訓也可在甲方或附屬公司進行。

3.最初_________年期間在甲方或附屬公司接受技術和管理方面培訓的人數,在本協議附件二中具體規定。但是,協議雙方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共同決定更改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職工受訓人數。

4.合營公司應根據其需要和可能建立自己的培訓設施。合營公司學徒人數暫定為每年_________人。

5.本條第2款培訓工作的培訓教師,將根據雙方按本條第1款共同規定的要求由甲方選擇。合資公司應提供合格的技術人員協助培訓教師工作。

6.本條第2款培訓工作的培訓用語原則上為_________語。

7.合營公司與其受訓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僱用合同應規定,經培訓的職工在受訓後_________年內不得辭職,並應從事經培訓的工種。

8.甲方向合營公司派遣培訓教師以及合營公司向甲方派遣其受訓人員,均需協助辦理正式手續。為了便利辦理上述手續,作為上述人員,即培訓教師和受訓人員的東道主的協議一方,在必要時應盡力保證出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許可證的及時簽發,併為上述培訓教師和受訓人員提供合理的住房、醫療、交通和日常生活。

9.甲方還準備為製造是合營公司外購件,但同時是甲方自制件的合同零部件的可能的中國協作廠培訓技術人員。培訓計劃、受訓人數、培訓期限和培訓費用應由甲方、合營公司和上述協作廠另行商定。

第七條 諮詢

1.甲方應在本協議範圍內向合營公司提供諮詢。諮詢應在中國開始製造後,由甲方或附屬公司書面及口頭形式提供給合營公司,以甲方或附屬公司自己的經驗為限,原則上在甲方或附屬公司進行。

應甲方要求並經合營公司同意(不得無故不予同意),諮詢也可以在中國進行。

2.甲方應就合營公司的質量保證、產品技術、製造、銷售和售後服務、採購的材料管理、財務、人事、組織和法律事務各方面的工作提供諮詢:諮詢主要應包括:

2.1 通過轉讓以下各方面的管理專有技術,協助建立合營公司的組織機構;

-各部門的工作範圍(崗位責任);

-內部和外部的資訊流動;

-公司和職能部門的標準、表格和程式,包括相應資訊制度。

2.2 根據甲方標準和中國情況、協助選擇_________國內或國外可能的協作廠,並盡力鼓勵上述生產甲方生產材料和外購件的協作廠通過向可能的中國協作廠轉讓技術和提供服務的方式提供援助,以此協助發展_________合同零部件的中國配套工業。

2.3 通過以下工作為解決在製造和(或)質量方面可能出現的困難提出建議: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分析在製造和(或)質量方面的問題,並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就節省材料和(或)工時,以及改善內部材料流動提出建議,使生產最佳化;

-把甲方的實際質量改進和質量保證措施告訴合營公司,並就如何在合營公司加以應用提出建議。

2.4 通過以下工作就改進合營公司的製造工藝和(或)合營公司產品的質量保證措施提出建議:

-轉讓甲方有權自由處分的,經濟性生產所必需的甲方工藝技術和質量技術;

-轉讓在工廠及機器裝置的維護保養和能源消耗方面的改進和革新;

-就日常生產的技術修改和適用於合同零部件的表面修改提出建議;

-因合營公司中斷生產和(或)國內協作廠無法保證零部件持續供應時,就安排有關零部件應來源提出建立和幫助,以免合營公司中斷製造汽車。

2.5 協助合營公司安排人員訪問甲方或附屬公司,並就合營公司的日常業務提出建議。

第八條 特殊服務

1.除按合營合同由外籍職工傳授有技術和按第七條提供諮詢外,甲方還準備在合營公司提出要求時,向其提供特殊服務,但應以甲方能夠提供所需專家和具有提供上述服務的能力為限。甲方可能向合營公司提供的特殊服務如下:

1.1 協助合同產品投產,直至合營公司完全達到生產能力和實現自制件國產率發展計劃(合營合同附件);

1.2 協助達到合同產品的質量標準;

1.3 根據第四條和第十二條規定進行技術工程鑑定的樣品試驗;

1.4 根據第四條和第十二條規定進行生產樣品鑑定;

1.5 按中國市場要求修改產品;

1.6 協助保養維修機器、調備和其他工廠設施;

1.7 甲方能提供的其他特殊服務。

2.對於為派遣到合營公司進行上述服務的甲方專家辦理出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事宜,本協議第六條第8款同樣適用。

第九條 商標

1.甲方許可合營公司在本協議期限內,有權在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時使用契約商標。但上述契約商標須已在中國註冊。合營公司也可以使用甲方和合營公司商定的其他商標和商標名稱。

2.契約商標在合同產品上的使用方式的位置應由甲方決定,使用契約商標必須與協議有關,並僅限於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合營公司有權經與甲方商定許可其協作廠僅在製造和向合營公司銷售合同零部件時使用契約商標。但是,上述協作廠無權再轉讓契約商標的使用權。

3.除契約商標外,合營公司還應在合同汽車上裝上一塊標牌,說明是合營公司經甲方許可在中國製造的。

3.1 甲方將決定汽車型號、汽車編號和發動機代號及編號,並通知合營公司。

3.2 標牌上的文字說明及標牌的安放方法和位置由合營公司和甲方商定。

4.合營公司自己或要求廠在國產合同零部件上標示契約商標時,應按_________公司通常採用的方式。

5.在可能可實際發生任何第三者侵犯契約商標的行為時,合營公司應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對上述侵權行為進行訴訟(如提出訴訟的話),費用由甲方負擔。

6.甲方和合營公司可以隨時決定,應把甲方還是合營公司視為出口合同產品的製造者。

第十條 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

1.甲方同意合營公司在本協議期限內享有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的非獨佔性使用權,用於製造、銷售和使用合同產品。但是,甲方給予合營公司在中國製造合同汽車的獨佔性權利。合營公司有權向國內有關協作廠再轉讓甲方的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以用於製造和向合營公司供應合同零部件。

2._________公司確認,甲方是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的無可爭辯的合法擁有者和(或)合法使用者,因而有權向合營公司轉讓使用權,不會構成對任何第三者的侵權。

3.如果中國以外的第三者提起侵權訴訟,甲方應保證合營公司利益不受侵害,並負責與上述第三者談判。如果合營公司也捲入上述侵權訴訟,只要合營公司不採取與甲方建議相牴觸的行動,甲方應幫助合營公司在訴訟中進行辯護,並應賠償合營公司由此而引起的費用。

4.合營公司保證,對於甲方提供給合營公司的資料不提出或導致提出任何工業產權的登記申請。

5.協議雙方共同開發的技術,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提出登記申請。

6.協議任何一方都有權免費使用另一方對合同產品作出的修改和改進,但無權對上述修改和改進提出登記申請。提出上述登記申請的權利屬於作出上述修改和改進的一方。

7.如果合營公司因合營公司所開發的合同零部件,或者甲方開發的但經營公司或其國內協作廠修改的零部件而侵犯第三者的工業產權,甲對此不負責任。對於因並非來源於甲方的合營公司製造工藝或生產裝置而侵犯第三者的工業產權,甲方也不負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產品的製造

1.合營公司製造的汽車應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按合營公司隨時決定,並經合營公司和甲方商定。開始時合營公司應制造_________車(附件一)。

2.甲方應在與合營公司商定的期限內,提供合同汽車的散裝車。但是,甲方如在上述商定的期限屆滿前停止批量生產合同汽車,則應在停產前以書面形式及時把其停產決定通知合營公司,以便合營公司能夠作出適當決定,是按當時條件繼續向甲方或附屬公司購買散裝車,還是適用本條第1款。

3.合營公司應根據國產率發展計劃(合營公司附件八)自己製造或由有關協作廠製造合同零部件或材料,但是,

3.1 這些零部件要符合技術資料,並已按本協議第十二條測試通過。

3.2 這些合同零部件的合營公司入庫價要不高於從甲方進口的相同零部件的合營公司入庫價。

第十二條 產品產量

1.合營公司應負責所製造的合同產品在質量上達到甲方標準。

為此,合營公司應提供適當的工作條件,購買合同產品質量控制所需的計量和測試裝置,並在甲方指導下選擇具體裝置。甲方願意在選擇相應裝置方面提供諮詢和援助。此外,甲方還應向合營公司提供必要的質量標準和其他有關質量控制的技術資料(見第三條),以及適用的甲方測試專有技術。

2.合營公司不得銷售未達到甲方質量標準的合同產品。

3.合營公司與協作廠簽訂合同時,應責成協作廠承擔與上述義務相應的義務。

4.合營公司的質量保證部門是唯一有權按甲方質量標準就合同產品的質量簽發首件樣品報告的部門,報告內容包括試驗結果以及批准或不批准合同產品的決定。

4.1 如果製造工藝、材料或協作廠有了變更,則應對有關零部件和(或)材料重新進行生產樣品鑑定和(或)技術工程鑑定。

4.2 在樣品批准後,合同產品才可進行批量生產。在批量生產時,應視生產工藝所達到的質量對合同產品進行逐件或抽樣試驗。合營公司應進行各種必要的常規試驗,以確保達到所需的質量。但是,如在特殊情況下合營公司不能進行試驗時,則應合營公司要求,也可以由甲方,或者具有適當的試驗裝置和儀器並已向合營公司證明其有能力從事這種工作的研究所或其他第三者進行試驗。

4.3 按甲方規定需進行技術工程鑑定的合同產品,應送交甲方進行上述鑑定試驗。但是,在甲方和合營公司認為合營公司或第三者具備試驗條件時,甲方可以把這項工作逐步轉移給合營公司或第三者,由他們代表甲方進行技術工程鑑定。

4.4 合營公司可以派其人員參加標有需進行技術工程鑑定的國產零部件的試驗。上述訪問的時間表和計劃將由協作雙方商定。

5.甲方在其圖紙和技術要求上標有“_________”記號的零部件,合營公司應將試驗結果按甲方要求寫成檔案並存檔。

6.此外,甲方的代表有權到合營公司親自了解:合營公司所製造的合同產品的質量狀況;製造工藝能力。甲方的代表也可以與合營公司的代表一起,親自了解協作廠所製造的合同零部件的質量狀況和協作廠的工藝能力,以及合同產品在市場上的可靠性和使用狀況。

第十三條 支付

1.鑑定根據第三條第2款通過技術資料轉讓專人技術,根據第十條轉讓工業產權,以及根據本協議第七條對於_________車提供諮詢,合營公司每製造一輛汽車應向甲方支付許可證諮詢_________元_________幣,這一許可證諮詢費反映_________年的費用基礎,並將按照甲方人員費用的年增長率逐步增長。

如果諮詢在中國進行,則合營公司還應負擔與派遣甲方人員有關的額外費用,如旅費、膳宿以及其他可能在中國發生的費用,包括稅款、關稅、社會保險和福利費等。

2.製造_________車最初_________年的許可證諮詢費總額,包括年通貨膨脹率在內,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幣。合營公司每年支付的最低金額,應為合營公司每年製造_________車的最低產量(最低產量即合營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產量)乘以本條第1款規定的每輛車的許可證諮詢費,這一最低金額也包括按甲方人員費用的年增長率增長的金額。

3.即使合營公司的_________車年產量超過每年最低產量,每輛車的許可證諮詢費應保持不變。如果未達到年最低產量,則每年許可證諮詢費最低金額與迄止當時已繳付的總額之間的差額,應按前一年第四季度的發票支付給甲方。但是,如因產量增加,_________年內已達到上述_________元_________幣,則在第_________生產年年底之前不再支付費用。

4.在最初_________年後,協議雙方應考慮車型、產量、國產率、將來的專有技術轉讓範圍以及將來甲方的諮詢程度等,按當時實際情況重新談判許可證諮詢費的金額。每輛車的許可證諮詢費仍將以持續方式支付,並按甲方人員費用的年增長率每年予以調整。

5.許可證諮詢費以及諮詢在中國進行時發生的額外費用(本條第1款),將按日曆季度根據這三個月內製造_________年的數量記帳。每季度結束後_________天內,合營公司應將該季度製造汽車的數量通知甲方。甲方將開出上季度許可證諮詢費的發票,在該發票發出之日起第_________天到期支付。

6.對於合營公司根據本協議第八條所要求的特殊服務,合營公司應支付提供上述服務時有效的特殊服務費用。

6.1 如果合營公司所要求的特殊服務是由甲方研究開發部提供的,償付的費用應按提供上述服務時有效的甲方“研究開發部服務價目表”計算。有效的“研究開發部服務價目表”每年儘早提供給合營公司。關於技術工程鑑定的樣品試驗以及可能的生產樣品鑑定,將支付以下費用:

-合營公司應承擔合營公司所生產的零部件的試驗鑑定費用,以及要甲方試驗鑑定的零部件的材料費、包裝費和運費。

-合營公司按提供上述服務時有效的“研究開發部服務價目表”向甲方支付材料費和試驗鑑定費。

-國產外購件的試驗鑑定費,以及要甲方試驗鑑定的零部件的材料費、包裝費和運費應由中國協作廠支付。試驗鑑定費應按提供上述服務時有效的“研究開發部服務價目表”支付,與材料費一起通過合營公司支付給甲方。

6.2 試驗樣品在明確商定的情況下方歸還合營公司。

6.3 如果合營公司所要求的特殊服務是由甲方其他部門提供的,償付的工時費用應按每小時_________元_________幣的費率計算,這一費率反映_________年的費用基礎,將按甲方人員費用的年增長率增長。

6.4 如果合營公司要求的特殊服務在中國進行,合營公司還應負擔與派遣甲方人員有關的額外費用,如旅費、膳宿以及其他可能在中國發生的費用,包括稅款、關稅、社會保險和福利費等。

7.對合營公司要求甲方或附屬公司提供的特殊服務所償付的費用,甲方將開出發票,在該發票開出之日起第_________天到期,按甲方所開幣種支付。

8.甲方在合營公司建立後最初_________年中,承擔在_________公司為合營公司人員進行總量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培訓所發生的培訓教師及材料費用。此外,甲方將免費提供住宿,去甲方工廠時所需的交通,以及工廠工作日在甲方食堂或招待所的膳食,但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以及_________國公共假日的膳食。

8.1 對在中國境外甲方或附屬公司進行的培訓,合營公司受訓人員的差旅費、工資、薪金、包括津貼,均由合營公司承擔。

8.2 培訓時間超過_________個月時,在進行培訓的國家逗留的有關費用以及培訓工作本身,和培訓教師及材料等費用,均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8.3 對甲方培訓教師償付的工時費用,應按每小時_________元_________幣的費率計算,這一費率反映_________年的費用基礎,將按甲方人員費用的年增長率增長。

8.4 如果合營公司要求甲方派出培訓教師在中國進行培訓,對甲方培訓償付的工時費用應按每小時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計算,這一費率反映_________年的費用基礎,將按甲方人員費用年增長率增長。此外,合營公司還應承擔與甲方向合營公司派遣培訓教師有關的額外費用,如旅費、膳宿以及其他可能在中國發生的費用,包括稅款、關稅、社會保險和福利費等。

9.對於甲方或附屬公司提供的培訓應償付的費用,甲方將開出發票,在該發票開出之日起第_________天到期,按甲方所開幣種支付。

10.款額應以_________幣付到甲方所指定的帳戶。每筆款額在甲方可從該帳戶中提用時即視為付訖。如果甲方在發票開出之日起第_________天尚未收到,則將按當時有效的_________幣_________個月貸款的_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_________%的利息率支付利息。

11.如果中國對許可證諮詢費和在中國償付的特殊服務費用徵收稅款或其他費用,則合營公司應承擔甲方在中國境外的賦稅中不能抵免的那一部分稅款和費用。合營公司為甲方代付的,並記在甲方在中國的帳戶的稅款或其他費用,其金額如能從甲方在中國境外應繳稅額中抵免,則合營公司應將有關納稅收據交給甲方。

12.關於支付許可證諮詢費的其他細節,在本協議附件三規定。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協議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協議,則該方對於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不履行其義務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中止履行本協議,應限於不可抗力的影響存續的時間內,協議雙方都將盡最大努力將不可抗力,特別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誤所造成的後果減輕到最低程度。

2.協議雙方在其他方面應仍受本協議的約束。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問題應通過協商適當解決,使本協議能合理地繼續履行。但是,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持續_________個月以上,則協議任何一方應有權發出通知,在通知_________個月後終止本協議,除非在上述_________個月期限內能按該方希望的方式全面地修改其義務,使之適用新的情況。

3.不可抗力事故是指提出遭受不可抗力的協議一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預見到的,阻礙其實際履行義務的,不可避免的自然現象。就本協議而言,不可抗力事故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流行病、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海上事故等自然現象,以及戰爭、爆炸和確實妨礙任何一方履行其本協議義務的罷工。

4.遇不可抗力的協議一方應立即(不遲於獲悉發生不可抗力後_________天)用郵寄、電傳或電報通知協議另一方。這_________天期限自該方獲悉發生不可抗力之日算起。如未按上述方式通知,則遇不可抗力的協議一方即失去其提出遭受不可抗力的權利,遭受不可抗力的協議一方同樣有義務按照相同的期限通知協議另一方不可抗力事故的結束。

5.遭受不可抗力的協議一方有義務證明所發生的,為本協議所規定的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事故持續的時間。

第十五條 保密

1.合營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從甲方或附屬公司得到的任何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保密要求在本協議終止後_________年內繼續有效。

2.如有必要把部分技術資料轉讓給合營公司的國內協作廠,合營公司應登記好上述技術資料的所在地點。

3.合營公司應以書面形式要求其協作廠和本公司僱員承擔相應義務。合營公司應經常檢查上述人員和協作廠履行保密義務的情況。

4.除甲方和合營公司另有商定外,合營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者透露有關與甲方共同對合同產品所作修改和改進的任何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甲方也不得向任何第三者透露按本協議第四條由合營公司或與合營公司共同所作修改和改進的任何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但是對於附屬公司,第四條第3.2款同樣適用。如果甲方向附屬公司透露由合營公司或由甲方和合營公司共同作出的修改和改進,則甲方應要求附屬公司承擔相應的保密義務。

第十六條 責任

1.協議任何一方或其職工均僅對於在履行本協議時或在提供其他(特別是自願的)幫助時的嚴重過失和(或)故意失職承擔責任。

2.協議任何一方對於另一方的責任,附屬公司的責任,及其職工的責任,僅限於履行本協議,如不能繼續履行協議,則僅限於賠償另一方所遭受的直接損失。

第十七條 協議的轉讓和修改

1.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協議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面同意,不得將其本協議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2.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和增減,都應書面作出,並經中國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未涉及但已在合營合同中規定的事項,同樣適用於本協議。

第十八條 協議期限

1.本協議已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合營合同同時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因此,本協議一經協議雙方正式授權代表簽署即刻生效,協議期限與合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最遲在第一階段(合營合同第四條第1款)屆滿前_________個月,協議雙方應商定第二階段的合同產品。如甲方或附屬公司的其他汽車取代_________車作為合同汽車或作為增加的合同汽車,則協議雙方應進行協商,對本協議作必要的修改。

3.如本協議任何實質性條款遭到違反,協議任何一方有權發出通知,在通知_________個月後終止本協議,而且不妨礙其向另一方提出索賠。

第十九條 部分失效

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失效或不能執行,則其餘條款應不受影響,繼續有效。如為了達到本協議在商業上的目的而有必要更換任何上述條款,則協議雙方應儘快會晤,按照簽訂本協議時所持的精神,為取得儘可能相同的經濟效果,來商定新的條款,以取代失效的條款,並使新條款在法律上生效。上述新條款應追溯到原條款失效或不能執行之時起開始適用。

第二十條 未行使權利

協議任何一方未行使其按本協議所享有的任何權利,均不應視為放棄這一權利,也不應妨礙該方以後行使上述權利。

第二十一條 協議終止的影響

1.本協議按第十八條第1款終止後,合營公司有權以自己的商標繼續製造合同產品,但不再使用契約商標。

2.如本協議因歸咎於甲方的原因而提前終止,合營公司或其繼承者有權繼續製造合同產品,但合營公司或其繼承者要支付屆時商定的許可證諮詢費。如本協議因歸咎於合營公司的原因而提前終止,合營公司或其繼承者應停止製造合同產品,除非屆時另有商定。如本協議因其他原因提前終止,協議雙方應協商決定是否繼續製造合同產品。

第二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由本協議、違反本協議,本協議的期滿終止和提前終止或失效所引起的,或與上述各項有關的任何爭議、爭論和索賠,均應通過談判或調解解決。如果談判或調解在_________個月內未能取得任何協議雙方可以接受的結果,則上述爭議、爭論和索賠只應通過仲裁解決,而不訴諸有關法院。仲裁應按照當時有效的_________仲裁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有關的協議方具有約束力。協議雙方將在其國家內承認並執行仲裁裁決。

2.仲裁應由_________仲裁院進行,仲裁地點為_________,仲裁使用的語言為_________文,仲裁庭由3(三)名仲裁員組成。

3.仲裁庭應只適用在有關爭議的原因發生之時詳細成文並經正式公佈的,一般能獲得的中國法律。

第二十三條 協議文字

1.本協議用中文和英文書就,各簽署原件4(四)份。兩種文字均為正式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中、英兩種文字,協議雙方各執2(兩)份。

2.工作文字用_________文。

第二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或允許發生的所有通知均用_________文,應親手遞交或用掛號信、電傳、電報發給協議另一方。也可通知協議另一方的其他地址。

2.任何通知,凡是郵寄的,則在裝有通知的信件寄出時應視為發出;要證明信件發出,只要證明裝有該通知的信封上已寫上正確的地址,貼上郵票,投入郵局或者投入各自的國家郵政管理部門所控制的任何信箱。

技術轉讓協議 篇9

一、合同名稱

________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_____國_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報、電傳號)

四、鑑於條款

鑑於________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________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中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有技術(know-how)係指為製造_______產品所需的,為________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係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範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________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的產品。

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稅、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

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1、________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有利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________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除錯、執行、維修等一切技術資料、資料(詳見附件×)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引數詳見附件×)。

3、________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的效能考核。

4、________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________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________所有的______商標(或牌號)。

6、________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裝置、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________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________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________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________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________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________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________。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二十四小時(或四十八小時)內,________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三十天內通知________,說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________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三十天內)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六十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他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 85001)、收貨人(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提供給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________,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________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________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十、效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效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效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效能考核合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效能不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________,________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後仍不合格,________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________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________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十一、保證與索賠

1、________保證按本合同附件×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________所掌握的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________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________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________應按本合同規定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的1、5%。

4、________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________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________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________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________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效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

7、________保證合同中轉讓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他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________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十二、稅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________負擔。

2、________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或按_______國與________國的稅收協定)納稅。

十三、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___國則由__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___年。

2、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3、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份。

受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 ______國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技術轉讓協議 篇10

目錄

(1)定義

(2)協議宗旨

(3)技術資料

(4)技術修改和改進

(5)技術資料的交付

(6)培訓

(7)諮詢

(8)特殊服務

(9)商標

(10)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

(11)合同產品的製造

(12)產品質量

(13)支付

(14)不可抗力

(15)保密

(16)責任

(17)協議的轉讓和修改

(18)協議期限

(19)部分失效

(20)未行使權利

(21)協議終止的影響

(22)爭議的解決

(23)協議文字

(24)通知

第一條 定義

在本協議中,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1.“附屬公司”指甲方在_________擁有直接或間接股份的所有公司,合營公司除外。

2.“散裝車”指全分解的汽車成套件或散裝零部件,其中包括消耗材料和標準件(如有的話)。

3.“合同汽車”指經甲方和合營公司商定由合營公司製造的,以甲方和(或)附屬公司的汽車為基礎的所有汽車種類、車型和變型。

4.“合同零部件”指在中國由合營公司製造和為合營公司製造的合同汽車的所有動力總成、總成、分總成和零部件。

5.“合同產品”指合同汽車和合同零部件。

6.“契約商標”指甲方隨時可能用書面規定的甲方及附屬公司的商標和服務商標,以及商標名稱和服務名稱。

7.“工業產權”指在中國國內或國外註冊、純屬甲方產權的,有關合同產品的所有專利、實用新型、註冊過的外形設計和技術發明的發明者證書。

8.“專用技術”指甲方或附屬公司擁有和開發的,與合同產品有關的,關於合同產品的設計、開發、製造、試驗、銷售和售後服務,以及管理的一整套實用的、先進的、有價值的技術資料、技能、技術和經驗。所有無法用書面形式表達的知識和經驗應通過本協議所規定的諮詢、特殊服務和培訓以及外籍職工予以傳授。

9.“生產樣品鑑定”指合營公司“質量保證部”按甲方技術要求對要在批量生產的機器和生產線上製造的合同產品樣品進行試驗,決定批准。

10.“技術工程鑑定”指甲方“研究開發部”對於在圖紙上標有的合同產品進行試驗,決定或確認其合格性。

11.“技術資料”指本協議中規定的,甲方擁有和開發的,與合同產品有關的,關於設計、開發、裝配、製造、質量保證、管理和售後服務等方面的一切檔案、圖紙、圖片、圖表、磁帶、磁碟、錄影帶、資訊系統等。

第二條 協議宗旨

1.規定甲方的技術資料、專有技術和工業產權及契約商標使用權的轉讓,用以製造,銷售和使用合同產品;

2.規定上述轉讓的報酬。

第三條 技術資料

1.在本協議期限內,甲方應按以下規定在開始製造合同產品之前,及時向合營公司提供有關公司產品的製造、不斷改進和售後服務以及合同零部件的採購所需的產品技術資料、工藝技術資料和售後服務技術資料。如合營公司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第10款決定把產品技術部門的職責範圍擴大到設計開發工作,甲方願意向合營公司提供有關設計開發的技術資料,從而對合營公司給予支援。

2.關於本協議附件所說明的_________汽油發動機/_________升柴油_________發動機,包括適用的選用件,適用以下規定:

2.1 甲方應向合營公司提供一套下列產品技術資料:

-零件圖;

-圖表;

-裝配圖;

-規定合同產品的製造;

-總圖;

-安裝圖;

-工藝更改建議圖;

-毛坯圖;

-產品說明手冊;

-技術要求;

-顏色組合圖表;

-_________標準;

-用於發展目的的零部件材料清單;

-用於持續生產的零部件材料清單;

-車型表;

-鑑定試驗規範;

-常規試驗規範;

-試驗裝置圖紙。

2.2 甲方還應在合營公司成立後的_________個月內提供所具有的以下有關_________的技術資料;

-試驗報告;

-開發說明;

-計算書。

2.3 甲方應在實施以下程式時不斷更新本條第2.1款規定的有關合同零部件的產品技術資料,並提供給合營公司。

-技術更改要求;

-實施時間通知;

-更改通知。

-上述合同零部件已規定在合營合同附件八的兩個計劃內:

-自制件國產率發展計劃

-外購件國產率發展計劃

但是,有關變速箱、後橋和等速萬向節/軸的產品技術資料,有必要時才不斷更新,供製造使用。

如果上述兩個計劃有所調整,則有關產品技術資料也應隨之相應調整,並予提供。

2.4 甲方應轉讓甲方有權自由處分的甲方協作廠的產品技術資料。

2.5 在合營公司提出要求時,應向合營公司提供有關_________其他變型車、發動機、部件和選用件的產品技術資料,供製造時使用。

2.6 甲方應向合營公司提供有關_________和適用的選用件的一整套下列工藝技術資料:

-散裝車裝配手冊;

-毛坯圖技術要求;

-工藝過程卡和說明;

-檢驗卡;

-適用的機器和工藝裝備的調整卡;

-工藝裝備圖紙、包括夾具、模具、量具、刀具、專用工具、工位器具等;

-機器和工藝裝備的甲方標準,包括機器、傳送帶、夾具、模具、量具、刀具、專用工具等;

-消耗材料的_________標準,包括冷卻劑、機油、清潔劑、防鏽劑、油漆、密封材料、淬火介質、保護氣體等;

-其他必要的工藝技術資料。

關於國產外購件,甲方向合營公司提供以下各項技術資料,但僅限於甲方自制件:

-工藝過程卡和說明;

-檢驗卡;

-適用的機器和工藝裝備的調整卡;

-工藝裝備圖紙,包括夾具、模具、量具、刀具、專用工具、工位器具。

上述工藝技術資料應按甲方具有的形式和詳細程度,提供給合營公司。

甲方將盡最大努力取得甲方或附屬公司內最適合於合營公司及其協作廠工藝條件的上述工藝技術資料,轉讓給合營公司參考。

2.7 合營公司自制合同零部件的工藝技術資料,如工藝過程卡、檢驗卡、調整卡、工藝裝備圖紙,應由甲方負責修改,以適合合營公司的工藝條件。上述修改工作應在甲方和合營公司要簽訂的工程設計協議中規定,並按此實施。

2.8 甲方應不斷地在每次修改時更新有關_________自制件國產率發展計劃所列零部件的工藝技術資料。

2.9 甲方應向合營公司提供有關_________和適用的選用件的一整套下列售後服務技術資料。

-經銷部設施手冊,包括廠房的工程設計和改造

-服務資料目錄;

-修理手冊;

-隨車資料:使用說明書,維修時間表;

-維修資料:修理專案清單、專用工具目錄(包括甲方有權自由處分的圖紙)維修服務站裝置目錄;

-有關銷售、服務和配件的培訓資料,包括服務管理手冊;

-保用辦理制度;

-在服務資料目錄中所列的,甲方在世界範圍內向公司經銷網提供的其他資料。

2.10 甲方應不斷地在每次作出在世界範圍內適用於合同產品的修改時,更新售後服務技術資料。

3.甲方確認,提供給合營公司的技術資料按照本條所規定的範圍是完整的,所包含的技術性能與甲方或附屬公司用於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是相同的。如發現技術資料短缺、錯發、損壞或不清晰,甲方應儘快補發和更換。如發現甲方的技術資料中有錯誤,甲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糾正。在此範圍內所產生的費用應由_________負擔。

4.有關其他合同產品的技術資料的範圍,將在開始製造這些合同產品前及時商定。

第四條 技術修改和改進

1.合營公司有權按本條第2至第9款的規定為修改和改進合同產品進行開發工作(不斷的產品改進)。

2.在本協議期限內,甲方和合營公司在計劃對合同產品進行修改、改進和開發工作時,應及時以書面告訴對方。

3.合營公司及其協作廠(根據與合營公司簽訂的許可證再轉讓協議使用_________公司技術的協作廠),只要在根據本協議和(或)許可證再轉讓協議製造合同零部件,就可以使用甲方和(或)附屬公司所作的修改,無需支付任何專門報酬。同樣,甲方及附屬公司只要在製造以合同零部件的設計為基礎的零部件,就可以使用合營公司和(或)其協作廠(根據與合營公司簽訂的許可證再轉讓協議使用甲方技術的協作廠)所引起的修改,無需支付任何專門報酬。

4.在對散裝車中的零部件的修改實施之前,甲方應及時通知合營公司。對上述修改,合營公司原則上應予以接受。但是,因散裝車中零部件修改而會影響到合同零部件的,則隨之而相應修改的程度和採納上述修改的日期應由協議雙方確定。因從甲方進口散裝車中零部件的修改所引起的合營公司自制合同零部件的修改,其投資應由合營公司負擔。

5.為了出口_________發動機,合營公司應按甲方所要求的時間採納技術修改和改進。

6.對合同產品的產品責任在於甲方。

合營公司對合同零部件所作的修改和改進,如涉及標有需進行技術工程鑑定的合同產品的安全性、基本設計和效能,則應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可予以實施,除非協議雙方視不同情況另有決定。

7.但是,合營公司有權根據國內情況對合同零部件自行修改和改進,其條件是:

7.1 保持甲方的設計標準和質量標準;

7.2 不涉及標有需進行技術工程鑑定的合同產品的安全性、基本設計和效能;

7.3 不會引起對從甲方和(或)附屬公司進口散裝車中的零部件進行任何更改;

7.4 經修改的合同零部件可以與散裝車中的原零部件互換。

7.5 合營公司應把修改和改進交甲方審批,甲方不得無故不予批准。

8.甲方在決定對於不包括在散裝車內的甲方零件部進行修改之前,如會影響到合同零部件,應事先及時告訴合營公司。合營公司應按以下方式處理:

8.1 涉及合同產品安全性、基本設計和效能的修改(強制性修改),合營公司應在技術工程鑑定後採納。如需較長時間作生產裝置,則合營公司可決定推遲採納時間,但應以可能繼續交付散裝車內相應零部件為限。

8.2 對於不涉及合同產品安全性、基本設計和效能的修改,合營公司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酌情決定,並把其決定通知甲方。

9.有關技術修改和改進的資料,第三條第2.3款的規定同樣適用。

10.如果甲方將來的產品不能滿足在中國的使用要求和增加的需求量,而且合營公司有能力籌措投資和設計開發其自己的汽車所需的資金(特別是通過利用其企業發展基金),市場狀況也表明這一設計開發工作是合理的,則合營公司可以決定設計開發自己的汽車,以實現合營合同所規定的主要業務活動。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1.2.1、2.6、1、2.9各款所規定的技術資料應在合營公司建立後_________個月內開始交付,並在此後_________個月內交付完畢。

1.1 產品技術資料的交付應按照自制件國產率發展計劃和外購件國產率發展計劃(合營合同附件八)的順序進行,急需的先行交付。具體安排由聯合工作組確定,該工作組及其工作程式另行商定。

1.2 有關工程設計的工藝技術資料的交付應按照自制件國產率發展計劃(合營合同附件八)的順序進行,急需的先行交付,具體安排應在合營公司和甲方要簽訂的工程設計協議中予以規定。

1.3 售後服務技術資料的交付應按照由聯合工作組確定的順序進行。

2.甲方應按甲方標準提供第三條和第四條所規定的技術資料_________文字各式一份,凡有英文的,則提供英文字。

3.按第三條第2.1、2.6、1、2.9各款交付的技術資料,應採用能多次複製的材料交付。增加的技術資料和以後交付的技術資料的交付,應由協議雙方根據上述技術資料最合適的傳遞方式隨時加以決定。

4.第2.1、2.6、1、2.9各款所規定的技術資料應在_________機場或_________港免費交付。

5._________在技術資料提單上所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合營公司應立即將帶有到達日期郵戳的上述技術資料提單的影印本兩份寄交甲方備查。

6.甲方應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合同號、技術資料提單號、發運日期、技術資料項號、件數、重量、運輸工具、班機號或班輪號以及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合營公司。同時用航空信件將下列單據寄交合營公司:

6.1 技術資料提單一式四份;

6.2 技術資料詳細裝箱單一式三份。

7.如果技術資料在運輸過程中全部或部分丟失或損壞,甲方在從運貨代理收到技術資料丟失的書面通知或從合營公司收到技術資料損壞的書面通知後,應儘快(不超過甲方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將上述丟失或損壞的技術資料免費補發合營公司。

8.技術資料的包裝應適合於長途運輸。每個技術資料包裝封面上和內部均應以_________文標明下述內容:

-合同號;

-收貨人;

-目的地;

-重量(公斤);

-體積(立方米);

-箱號/件號;

-嘜頭;

-收貨人代號。

在每個技術資料包裝箱內,應附有技術資料詳細裝箱清單一式三份,清單上需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和名稱。

9.按第三條第2.3.3款規定交付的技術資料,費用應由合營公司負擔,交付方式由專案手冊確定。專案手冊由聯合工作組制定,以取代本條第3至第8款。

10.如果甲方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進度交付技術資料,並且不說明理由,則甲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加以解決。如因甲方未按時間進度交付技術資料而影響合營公司的經營,則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賠償合營公司由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六條 培訓

1.甲方應協助合營公司培訓人員。受訓人數、受訓期限和受訓類別,以及其他細節(如受訓人員和培訓教師的姓名、年齡、專業和語言水平,以及培訓目標、計劃和資料)將由合營公司和甲方隨時共同商定。商定時,雙方要對合營公司在人員數量和素質上的需要予以適當的考慮。

2.合營公司職員的培訓應在中國以及甲方或附屬公司進行。工人培訓原則上應在中國由合營公司的外籍職工進行(在職培訓)。如有必要,工人培訓也可在甲方或附屬公司進行。

3.最初_________年期間在甲方或附屬公司接受技術和管理方面培訓的人數,在本協議附件二中具體規定。但是,協議雙方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共同決定更改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職工受訓人數。

4.合營公司應根據其需要和可能建立自己的培訓設施。合營公司學徒人數暫定為每年_________人。

5.本條第2款培訓工作的培訓教師,將根據雙方按本條第1款共同規定的要求由甲方選擇。合資公司應提供合格的技術人員協助培訓教師工作。

6.本條第2款培訓工作的培訓用語原則上為_________語。

7.合營公司與其受訓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僱用合同應規定,經培訓的職工在受訓後_________年內不得辭職,並應從事經培訓的工種。

8.甲方向合營公司派遣培訓教師以及合營公司向甲方派遣其受訓人員,均需協助辦理正式手續。為了便利辦理上述手續,作為上述人員,即培訓教師和受訓人員的東道主的協議一方,在必要時應盡力保證出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許可證的及時簽發,併為上述培訓教師和受訓人員提供合理的住房、醫療、交通和日常生活。

9.甲方還準備為製造是合營公司外購件,但同時是甲方自制件的合同零部件的可能的中國協作廠培訓技術人員。培訓計劃、受訓人數、培訓期限和培訓費用應由甲方、合營公司和上述協作廠另行商定。

第七條 諮詢

1.甲方應在本協議範圍內向合營公司提供諮詢。諮詢應在中國開始製造後,由甲方或附屬公司書面及口頭形式提供給合營公司,以甲方或附屬公司自己的經驗為限,原則上在甲方或附屬公司進行。

應甲方要求並經合營公司同意(不得無故不予同意),諮詢也可以在中國進行。

2.甲方應就合營公司的質量保證、產品技術、製造、銷售和售後服務、採購的材料管理、財務、人事、組織和法律事務各方面的工作提供諮詢:諮詢主要應包括:

2.1 通過轉讓以下各方面的管理專有技術,協助建立合營公司的組織機構;

-各部門的工作範圍(崗位責任);

-內部和外部的資訊流動;

-公司和職能部門的標準、表格和程式,包括相應資訊制度。

2.2 根據甲方標準和中國情況、協助選擇_________國內或國外可能的協作廠,並盡力鼓勵上述生產甲方生產材料和外購件的協作廠通過向可能的中國協作廠轉讓技術和提供服務的方式提供援助,以此協助發展_________合同零部件的中國配套工業。

2.3 通過以下工作為解決在製造和(或)質量方面可能出現的困難提出建議: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分析在製造和(或)質量方面的問題,並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就節省材料和(或)工時,以及改善內部材料流動提出建議,使生產最佳化;

-把甲方的實際質量改進和質量保證措施告訴合營公司,並就如何在合營公司加以應用提出建議。

2.4 通過以下工作就改進合營公司的製造工藝和(或)合營公司產品的質量保證措施提出建議:

-轉讓甲方有權自由處分的,經濟性生產所必需的甲方工藝技術和質量技術;

-轉讓在工廠及機器裝置的維護保養和能源消耗方面的改進和革新;

-就日常生產的技術修改和適用於合同零部件的表面修改提出建議;

-因合營公司中斷生產和(或)國內協作廠無法保證零部件持續供應時,就安排有關零部件應來源提出建立和幫助,以免合營公司中斷製造汽車。

2.5 協助合營公司安排人員訪問甲方或附屬公司,並就合營公司的日常業務提出建議。

第八條 特殊服務

1.除按合營合同由外籍職工傳授有技術和按第七條提供諮詢外,甲方還準備在合營公司提出要求時,向其提供特殊服務,但應以甲方能夠提供所需專家和具有提供上述服務的能力為限。甲方可能向合營公司提供的特殊服務如下:

1.1 協助合同產品投產,直至合營公司完全達到生產能力和實現自制件國產率發展計劃(合營合同附件);

1.2 協助達到合同產品的質量標準;

1.3 根據第四條和第十二條規定進行技術工程鑑定的樣品試驗;

1.4 根據第四條和第十二條規定進行生產樣品鑑定;

1.5 按中國市場要求修改產品;

1.6 協助保養維修機器、調備和其他工廠設施;

1.7 甲方能提供的其他特殊服務。

2.對於為派遣到合營公司進行上述服務的甲方專家辦理出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事宜,本協議第六條第8款同樣適用。

第九條 商標

1.甲方許可合營公司在本協議期限內,有權在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時使用契約商標。但上述契約商標須已在中國註冊。合營公司也可以使用甲方和合營公司商定的其他商標和商標名稱。

2.契約商標在合同產品上的使用方式的位置應由甲方決定,使用契約商標必須與協議有關,並僅限於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合營公司有權經與甲方商定許可其協作廠僅在製造和向合營公司銷售合同零部件時使用契約商標。但是,上述協作廠無權再轉讓契約商標的使用權。

3.除契約商標外,合營公司還應在合同汽車上裝上一塊標牌,說明是合營公司經甲方許可在中國製造的。

3.1 甲方將決定汽車型號、汽車編號和發動機代號及編號,並通知合營公司。

3.2 標牌上的文字說明及標牌的安放方法和位置由合營公司和甲方商定。

4.合營公司自己或要求廠在國產合同零部件上標示契約商標時,應按_________公司通常採用的方式。

5.在可能可實際發生任何第三者侵犯契約商標的行為時,合營公司應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對上述侵權行為進行訴訟(如提出訴訟的話),費用由甲方負擔。

6.甲方和合營公司可以隨時決定,應把甲方還是合營公司視為出口合同產品的製造者。

第十條 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

1.甲方同意合營公司在本協議期限內享有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的非獨佔性使用權,用於製造、銷售和使用合同產品。但是,甲方給予合營公司在中國製造合同汽車的獨佔性權利。合營公司有權向國內有關協作廠再轉讓甲方的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以用於製造和向合營公司供應合同零部件。

2._________公司確認,甲方是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的無可爭辯的合法擁有者和(或)合法使用者,因而有權向合營公司轉讓使用權,不會構成對任何第三者的侵權。

3.如果中國以外的第三者提起侵權訴訟,甲方應保證合營公司利益不受侵害,並負責與上述第三者談判。如果合營公司也捲入上述侵權訴訟,只要合營公司不採取與甲方建議相牴觸的行動,甲方應幫助合營公司在訴訟中進行辯護,並應賠償合營公司由此而引起的費用。

4.合營公司保證,對於甲方提供給合營公司的資料不提出或導致提出任何工業產權的登記申請。

5.協議雙方共同開發的技術,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提出登記申請。

6.協議任何一方都有權免費使用另一方對合同產品作出的修改和改進,但無權對上述修改和改進提出登記申請。提出上述登記申請的權利屬於作出上述修改和改進的一方。

7.如果合營公司因合營公司所開發的合同零部件,或者甲方開發的但經營公司或其國內協作廠修改的零部件而侵犯第三者的工業產權,甲對此不負責任。對於因並非來源於甲方的合營公司製造工藝或生產裝置而侵犯第三者的工業產權,甲方也不負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產品的製造

1.合營公司製造的汽車應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按合營公司隨時決定,並經合營公司和甲方商定。開始時合營公司應制造_________車(附件一)。

2.甲方應在與合營公司商定的期限內,提供合同汽車的散裝車。但是,甲方如在上述商定的期限屆滿前停止批量生產合同汽車,則應在停產前以書面形式及時把其停產決定通知合營公司,以便合營公司能夠作出適當決定,是按當時條件繼續向甲方或附屬公司購買散裝車,還是適用本條第1款。

3.合營公司應根據國產率發展計劃(合營公司附件八)自己製造或由有關協作廠製造合同零部件或材料,但是,

3.1 這些零部件要符合技術資料,並已按本協議第十二條測試通過。

3.2 這些合同零部件的合營公司入庫價要不高於從甲方進口的相同零部件的合營公司入庫價。

第十二條 產品產量

1.合營公司應負責所製造的合同產品在質量上達到甲方標準。

為此,合營公司應提供適當的工作條件,購買合同產品質量控制所需的計量和測試裝置,並在甲方指導下選擇具體裝置。甲方願意在選擇相應裝置方面提供諮詢和援助。此外,甲方還應向合營公司提供必要的質量標準和其他有關質量控制的技術資料(見第三條),以及適用的甲方測試專有技術。

2.合營公司不得銷售未達到甲方質量標準的合同產品。

3.合營公司與協作廠簽訂合同時,應責成協作廠承擔與上述義務相應的義務。

4.合營公司的質量保證部門是唯一有權按甲方質量標準就合同產品的質量簽發首件樣品報告的部門,報告內容包括試驗結果以及批准或不批准合同產品的決定。

4.1 如果製造工藝、材料或協作廠有了變更,則應對有關零部件和(或)材料重新進行生產樣品鑑定和(或)技術工程鑑定。

4.2 在樣品批准後,合同產品才可進行批量生產。在批量生產時,應視生產工藝所達到的質量對合同產品進行逐件或抽樣試驗。合營公司應進行各種必要的常規試驗,以確保達到所需的質量。但是,如在特殊情況下合營公司不能進行試驗時,則應合營公司要求,也可以由甲方,或者具有適當的試驗裝置和儀器並已向合營公司證明其有能力從事這種工作的研究所或其他第三者進行試驗。

4.3 按甲方規定需進行技術工程鑑定的合同產品,應送交甲方進行上述鑑定試驗。但是,在甲方和合營公司認為合營公司或第三者具備試驗條件時,甲方可以把這項工作逐步轉移給合營公司或第三者,由他們代表甲方進行技術工程鑑定。

4.4 合營公司可以派其人員參加標有需進行技術工程鑑定的國產零部件的試驗。上述訪問的時間表和計劃將由協作雙方商定。

5.甲方在其圖紙和技術要求上標有“_________”記號的零部件,合營公司應將試驗結果按甲方要求寫成檔案並存檔。

6.此外,甲方的代表有權到合營公司親自了解:合營公司所製造的合同產品的質量狀況;製造工藝能力。甲方的代表也可以與合營公司的代表一起,親自了解協作廠所製造的合同零部件的質量狀況和協作廠的工藝能力,以及合同產品在市場上的可靠性和使用狀況。

第十三條 支付

1.鑑定根據第三條第2款通過技術資料轉讓專人技術,根據第十條轉讓工業產權,以及根據本協議第七條對於_________車提供諮詢,合營公司每製造一輛汽車應向甲方支付許可證諮詢_________元_________幣,這一許可證諮詢費反映_________年的費用基礎,並將按照甲方人員費用的年增長率逐步增長。

如果諮詢在中國進行,則合營公司還應負擔與派遣甲方人員有關的額外費用,如旅費、膳宿以及其他可能在中國發生的費用,包括稅款、關稅、社會保險和福利費等。

2.製造_________車最初_________年的許可證諮詢費總額,包括年通貨膨脹率在內,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幣。合營公司每年支付的最低金額,應為合營公司每年製造_________車的最低產量(最低產量即合營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產量)乘以本條第1款規定的每輛車的許可證諮詢費,這一最低金額也包括按甲方人員費用的年增長率增長的金額。

3.即使合營公司的_________車年產量超過每年最低產量,每輛車的許可證諮詢費應保持不變。如果未達到年最低產量,則每年許可證諮詢費最低金額與迄止當時已繳付的總額之間的差額,應按前一年第四季度的發票支付給甲方。但是,如因產量增加,_________年內已達到上述_________元_________幣,則在第_________生產年年底之前不再支付費用。

4.在最初_________年後,協議雙方應考慮車型、產量、國產率、將來的專有技術轉讓範圍以及將來甲方的諮詢程度等,按當時實際情況重新談判許可證諮詢費的金額。每輛車的許可證諮詢費仍將以持續方式支付,並按甲方人員費用的年增長率每年予以調整。

5.許可證諮詢費以及諮詢在中國進行時發生的額外費用(本條第1款),將按日曆季度根據這三個月內製造_________年的數量記帳。每季度結束後_________天內,合營公司應將該季度製造汽車的數量通知甲方。甲方將開出上季度許可證諮詢費的發票,在該發票發出之日起第_________天到期支付。

6.對於合營公司根據本協議第八條所要求的特殊服務,合營公司應支付提供上述服務時有效的特殊服務費用。

6.1 如果合營公司所要求的特殊服務是由甲方研究開發部提供的,償付的費用應按提供上述服務時有效的甲方“研究開發部服務價目表”計算。有效的“研究開發部服務價目表”每年儘早提供給合營公司。關於技術工程鑑定的樣品試驗以及可能的生產樣品鑑定,將支付以下費用:

-合營公司應承擔合營公司所生產的零部件的試驗鑑定費用,以及要甲方試驗鑑定的零部件的材料費、包裝費和運費。

-合營公司按提供上述服務時有效的“研究開發部服務價目表”向甲方支付材料費和試驗鑑定費。

-國產外購件的試驗鑑定費,以及要甲方試驗鑑定的零部件的材料費、包裝費和運費應由中國協作廠支付。試驗鑑定費應按提供上述服務時有效的“研究開發部服務價目表”支付,與材料費一起通過合營公司支付給甲方。

6.2 試驗樣品在明確商定的情況下方歸還合營公司。

6.3 如果合營公司所要求的特殊服務是由甲方其他部門提供的,償付的工時費用應按每小時_________元_________幣的費率計算,這一費率反映_________年的費用基礎,將按甲方人員費用的年增長率增長。

6.4 如果合營公司要求的特殊服務在中國進行,合營公司還應負擔與派遣甲方人員有關的額外費用,如旅費、膳宿以及其他可能在中國發生的費用,包括稅款、關稅、社會保險和福利費等。

7.對合營公司要求甲方或附屬公司提供的特殊服務所償付的費用,甲方將開出發票,在該發票開出之日起第_________天到期,按甲方所開幣種支付。

8.甲方在合營公司建立後最初_________年中,承擔在_________公司為合營公司人員進行總量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培訓所發生的培訓教師及材料費用。此外,甲方將免費提供住宿,去甲方工廠時所需的交通,以及工廠工作日在甲方食堂或招待所的膳食,但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以及_________國公共假日的膳食。

8.1 對在中國境外甲方或附屬公司進行的培訓,合營公司受訓人員的差旅費、工資、薪金、包括津貼,均由合營公司承擔。

8.2 培訓時間超過_________個月時,在進行培訓的國家逗留的有關費用以及培訓工作本身,和培訓教師及材料等費用,均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8.3 對甲方培訓教師償付的工時費用,應按每小時_________元_________幣的費率計算,這一費率反映_________年的費用基礎,將按甲方人員費用的年增長率增長。

8.4 如果合營公司要求甲方派出培訓教師在中國進行培訓,對甲方培訓償付的工時費用應按每小時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計算,這一費率反映_________年的費用基礎,將按甲方人員費用年增長率增長。此外,合營公司還應承擔與甲方向合營公司派遣培訓教師有關的額外費用,如旅費、膳宿以及其他可能在中國發生的費用,包括稅款、關稅、社會保險和福利費等。

9.對於甲方或附屬公司提供的培訓應償付的費用,甲方將開出發票,在該發票開出之日起第_________天到期,按甲方所開幣種支付。

10.款額應以_________幣付到甲方所指定的帳戶。每筆款額在甲方可從該帳戶中提用時即視為付訖。如果甲方在發票開出之日起第_________天尚未收到,則將按當時有效的_________幣_________個月貸款的_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_________%的利息率支付利息。

11.如果中國對許可證諮詢費和在中國償付的特殊服務費用徵收稅款或其他費用,則合營公司應承擔甲方在中國境外的賦稅中不能抵免的那一部分稅款和費用。合營公司為甲方代付的,並記在甲方在中國的帳戶的稅款或其他費用,其金額如能從甲方在中國境外應繳稅額中抵免,則合營公司應將有關納稅收據交給甲方。

12.關於支付許可證諮詢費的其他細節,在本協議附件三規定。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協議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協議,則該方對於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不履行其義務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中止履行本協議,應限於不可抗力的影響存續的時間內,協議雙方都將盡最大努力將不可抗力,特別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誤所造成的後果減輕到最低程度。

2.協議雙方在其他方面應仍受本協議的約束。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問題應通過協商適當解決,使本協議能合理地繼續履行。但是,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持續_________個月以上,則協議任何一方應有權發出通知,在通知_________個月後終止本協議,除非在上述_________個月期限內能按該方希望的方式全面地修改其義務,使之適用新的情況。

3.不可抗力事故是指提出遭受不可抗力的協議一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預見到的,阻礙其實際履行義務的,不可避免的自然現象。就本協議而言,不可抗力事故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流行病、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海上事故等自然現象,以及戰爭、爆炸和確實妨礙任何一方履行其本協議義務的罷工。

4.遇不可抗力的協議一方應立即(不遲於獲悉發生不可抗力後_________天)用郵寄、電傳或電報通知協議另一方。這_________天期限自該方獲悉發生不可抗力之日算起。如未按上述方式通知,則遇不可抗力的協議一方即失去其提出遭受不可抗力的權利,遭受不可抗力的協議一方同樣有義務按照相同的期限通知協議另一方不可抗力事故的結束。

5.遭受不可抗力的協議一方有義務證明所發生的,為本協議所規定的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事故持續的時間。

第十五條 保密

1.合營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從甲方或附屬公司得到的任何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保密要求在本協議終止後_________年內繼續有效。

2.如有必要把部分技術資料轉讓給合營公司的國內協作廠,合營公司應登記好上述技術資料的所在地點。

3.合營公司應以書面形式要求其協作廠和本公司僱員承擔相應義務。合營公司應經常檢查上述人員和協作廠履行保密義務的情況。

4.除甲方和合營公司另有商定外,合營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者透露有關與甲方共同對合同產品所作修改和改進的任何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甲方也不得向任何第三者透露按本協議第四條由合營公司或與合營公司共同所作修改和改進的任何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但是對於附屬公司,第四條第3.2款同樣適用。如果甲方向附屬公司透露由合營公司或由甲方和合營公司共同作出的修改和改進,則甲方應要求附屬公司承擔相應的保密義務。

第十六條 責任

1.協議任何一方或其職工均僅對於在履行本協議時或在提供其他(特別是自願的)幫助時的嚴重過失和(或)故意失職承擔責任。

2.協議任何一方對於另一方的責任,附屬公司的責任,及其職工的責任,僅限於履行本協議,如不能繼續履行協議,則僅限於賠償另一方所遭受的直接損失。

第十七條 協議的轉讓和修改

1.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協議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面同意,不得將其本協議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2.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和增減,都應書面作出,並經中國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未涉及但已在合營合同中規定的事項,同樣適用於本協議。

第十八條 協議期限

1.本協議已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合營合同同時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因此,本協議一經協議雙方正式授權代表簽署即刻生效,協議期限與合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最遲在第一階段(合營合同第四條第1款)屆滿前_________個月,協議雙方應商定第二階段的合同產品。如甲方或附屬公司的其他汽車取代_________車作為合同汽車或作為增加的合同汽車,則協議雙方應進行協商,對本協議作必要的修改。

3.如本協議任何實質性條款遭到違反,協議任何一方有權發出通知,在通知_________個月後終止本協議,而且不妨礙其向另一方提出索賠。

第十九條 部分失效

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失效或不能執行,則其餘條款應不受影響,繼續有效。如為了達到本協議在商業上的目的而有必要更換任何上述條款,則協議雙方應儘快會晤,按照簽訂本協議時所持的精神,為取得儘可能相同的經濟效果,來商定新的條款,以取代失效的條款,並使新條款在法律上生效。上述新條款應追溯到原條款失效或不能執行之時起開始適用。

第二十條 未行使權利

協議任何一方未行使其按本協議所享有的任何權利,均不應視為放棄這一權利,也不應妨礙該方以後行使上述權利。

第二十一條 協議終止的影響

1.本協議按第十八條第1款終止後,合營公司有權以自己的商標繼續製造合同產品,但不再使用契約商標。

2.如本協議因歸咎於甲方的原因而提前終止,合營公司或其繼承者有權繼續製造合同產品,但合營公司或其繼承者要支付屆時商定的許可證諮詢費。如本協議因歸咎於合營公司的原因而提前終止,合營公司或其繼承者應停止製造合同產品,除非屆時另有商定。如本協議因其他原因提前終止,協議雙方應協商決定是否繼續製造合同產品。

第二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由本協議、違反本協議,本協議的期滿終止和提前終止或失效所引起的,或與上述各項有關的任何爭議、爭論和索賠,均應通過談判或調解解決。如果談判或調解在_________個月內未能取得任何協議雙方可以接受的結果,則上述爭議、爭論和索賠只應通過仲裁解決,而不訴諸有關法院。仲裁應按照當時有效的_________仲裁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有關的協議方具有約束力。協議雙方將在其國家內承認並執行仲裁裁決。

2.仲裁應由_________仲裁院進行,仲裁地點為_________,仲裁使用的語言為_________文,仲裁庭由3(三)名仲裁員組成。

3.仲裁庭應只適用在有關爭議的原因發生之時詳細成文並經正式公佈的,一般能獲得的中國法律。

第二十三條 協議文字

1.本協議用中文和英文書就,各簽署原件4(四)份。兩種文字均為正式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中、英兩種文字,協議雙方各執2(兩)份。

2.工作文字用_________文。

第二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或允許發生的所有通知均用_________文,應親手遞交或用掛號信、電傳、電報發給協議另一方。也可通知協議另一方的其他地址。

2.任何通知,凡是郵寄的,則在裝有通知的信件寄出時應視為發出;要證明信件發出,只要證明裝有該通知的信封上已寫上正確的地址,貼上郵票,投入郵局或者投入各自的國家郵政管理部門所控制的任何信箱。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技術轉讓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生產加工企業。因生產過程中對技術的需要,甲方有意購買乙方(中方)編號為發明專利(本編號為中國專利局批准的專利登記號)。但因甲方目前暫時還不能按要求籌集到足夠的資金,而且尚不清楚政府管理部門是否會批准本產品的生產,因此雙方不能簽訂正式的合同,而只能簽訂本“技術轉讓協議書”。雙方經過討論,一致同意以下條款:

一、由於甲方總經理到越南工作趕不回來,因此自乙方在協議書上先簽字的六十天內,乙方不得與廣東省內任何企業簽訂轉讓合同。

二、甲方為開發乙方的發明專利產品,需在兩個月內完成向地方銀行或國外銀行借貸____萬元人民幣的相關手續。乙方同意提供幫助。

三、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同意向甲方提供發明專利書的副本和《關於建立預案的調查研究報告》,不收取任何抵押金或是損耗費用。(報告需有漢語、越南語兩種版本以便對照,由乙方負責提供)

四、在協商期間,當雙方意見統一後將到公證機關簽訂具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然後根據合同的有關條款實施。

五、在技術交流完成後,甲方不負責納稅,不承擔中間費用,一切由乙方負責。

六、在協商期間,乙方需在徵得了甲方同意的條件下方可到甲方進行考察,但甲方不承擔由於考察產生的任何費用。同樣,乙方也不承擔甲方因到乙方進行談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七、在協商期間,乙方有責任交納每年的專利所有權費用。如果因為沒有交納專利所有權費用而造成技術交流失敗,乙方有責任進行補償;如果因為突發事件造成長期失敗,所有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在協商期間,甲乙雙方要保證提供正確的聯絡地址,不管因何種原因而造成的需要實然改變地址和電話,則必須在六個小時內心儘快通知對方。

九、在協商期間,甲方要竭盡全力爭取到資金、貨款。如果由於不能及時解決資金問題導致協議失敗,則所有的損失和聯絡費用由雙方自行承擔,與對方無關。

十、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生效,有效時間為自簽訂之日起六十天。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技術轉讓協議 篇12

專案名稱:

受讓方(甲方):

讓與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制

填寫說明

一、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制定的技術轉讓(技術祕密)合同示範文字。

二、本合同書適用於讓與人將其擁有的技術祕密提供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技術祕密使用權和轉讓權,受讓方支付約定使用費而訂立的合同。

三、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係中的作用等,在“委託方”、“受託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受讓人或共同讓與人。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

受讓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讓與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擁有   專案的技術祕密        (使用權、轉讓權)轉讓甲方,甲方受讓並支付相應的使用費。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乙方轉讓甲方的技術祕密內容如下:

1.技術祕密的範圍:

2.技術指標和引數:

3.本技術祕密的工業化開發程度:

第二條 為保證甲方有效實施本項技術祕密,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1.                            ;

2.                            ;

3.                            ;

4.                            。

第三條 乙方提交技術資料時間、地點、方式如下:

1.提交時間:             。

2.提交地點:             。

3.提交方式:             。

第四條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實施或轉讓本項技術祕密的狀況如下:

1.乙方實施本項技術祕密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2.乙方轉讓他人使用本項技術祕密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第五條 甲方應以如下範圍、方式和期限實施本項技術祕密:

1.實施範圍:                      。

2.實施方式:                      。

3.實施期限:                      。

第六條 乙方保證本項技術祕密的實用性、可靠性,並保證本項技術祕密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利。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實施技術祕密侵權的,乙方應當             。

第七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本項技術祕密已經由他人公開(以專利權方式公開的除外),一方應在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八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2.涉密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4.洩密責任: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2.涉密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4.洩密責任:

第九條 雙方確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本項技術祕密申請專利或以其他方式公開的,應當徵得甲方同意;乙方就本項技術祕密申請專利並取得專利權的,甲方依本合同有繼續使用的權利。

第十條 為保證甲方有效實施本項技術祕密,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

1.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的內容:

2.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的方式:

第十一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受讓該項技術祕密的使用費及支付方式為:

1.技術祕密使用費總額為:

其中:技術服務和指導費為:

2.技術祕密使用費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                 。

(2)                 。

(3)                 。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戶銀行:

地址:

帳號: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該項技術祕密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許可使用費的,乙方有權以  方式查閱甲方有關的會計帳目。

第十二條 雙方確定,乙方許可甲方實施本項技術祕密、提供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按以下標準和方式驗收:

1.                            ;

2.                            ;

3.                            。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後日內開始實施本項技術祕密;逾期未實施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並予以正當解釋,徵得乙方認可。甲方逾期日未實施本項技術祕密且未予解釋,影響乙方技術轉讓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第十四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1.                            ;

2.                            ;

3.                            。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讓與的技術祕密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者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2.乙方有權對讓與甲方的技術祕密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者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乙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第十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在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1.                            ;

2.                            ;

3.                            ;

4.                            。

第十七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     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     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     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4.     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十八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專案聯絡人。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

1.                            ;

2.                            ;

3.                            。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九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

2.                            ;

3.                            。

第二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二十二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檔案,經雙方以

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

2.可行性論證報告:                    ;

3.技術評價報告:                     ;

4.技術標準和規範:                    ;

5.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                  ;

6.其他:                         。

第二十三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專案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

技術轉讓協議 篇13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總公司和廠為一方(以下簡稱甲方)

以公司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於年月日在北京簽訂------技術轉讓及合作生產合同,合同條件如下

第一章定義

1.“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1所規定的立式彎板機。

2.“考核產品”:係指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並按附件5規定進行考核驗收的由甲方製造的第一臺合同產品。

第二章合同內容及範圍

1.由乙方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和維修使用的技術,合同產品的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1。

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全部有關技術和技術資料(以下簡稱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2及附件3。

3.乙方授與甲方在中國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前四臺合同產品只在中國國內銷售。在此以後甲方製造的合同產品可銷往下列國家:,如合同產品按政府間經濟貿易協議規定銷往其他國家或由中國承包商在中國購買,隨承包工程出口,則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4.在合同期間,如甲方需要,乙方有義務以優惠價格向甲方提供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部件及原材料,雙方將通過協商另籤合同。

第一臺及其後諸臺合同產品的分工詳見附件1。

5.乙方負責圖紙及資料的轉化並在乙方工廠及其有關協作工廠培訓甲方人員。乙方應盡最大努力使甲方人員掌握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3)。

6.乙方有義務派遣技術人員到甲方工廠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4)。

7.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所需的專用工具、夾具及裝置和檢測合同產品所需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2)。

8.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其合同產品上標註甲乙雙方聯合商標或“按公司許可證製造”字樣。

第三章價格

1.鑑於乙方按本合同第二章1、2、3、4、5、6、7、8所盡的義務,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英鎊的入門費(大寫英鎊)。

2.合同期內,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他規格產品的全部資料,則甲方應為每一規格的資料向乙方支付英鎊(大寫英鎊)。乙方應向中方交付所得稅。

3.甲方應就每臺出售的合同產品向乙方支付提成費,前五年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8%,後五年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6%。乙方應向中方交付所得稅。

淨銷售價:銷售價扣除運費、稅費、包裝費、儲存費、保險費、安裝費,並減去向乙方購買零部件的費用(包括運費、關稅等)。

第四章支付條件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本合同費用均以英鎊信匯(m/T)支付。(如需電匯,電匯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英國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2.本合同第三章1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1)入門費的10%(百分之壹拾),計英鎊(大寫英鎊)於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確無誤的單據之日起,不遲於30天向乙方支付:

①英國政府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樣的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②金額為入門費總數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③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④由英國銀行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英鎊(大寫英鎊)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6)。

(2)入門費20%(面分之貳拾)計英鎊(大寫英鎊)於乙方發出本合同附件3第3.2.1條所規定的臨時資料3個月後,並於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確無誤的單據之日起,不遲於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業發票

②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兩份資料空運提單及附件2及附件3第3.2.1條規定的臨時資料交付已畢的證書的影印件。

(3)入門費40%(百分之肆拾)計英鎊(大寫英鎊)於甲方收到附件3第3、6條所規定的資料起,如乙方提供下列正確無誤的檔案,則不遲於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業發票

②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兩份資料空運提單及附件3、6條規定的資料交付已畢的證書的影印件。

(4)入門費15%(百分之壹拾伍)計英鎊(大寫英鎊)於附件3第3.8.2條規定的甲方培訓人員按本合同附件3接受培訓完畢之後,從收到乙方下列正確無誤的檔案之日起,不遲於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業發票

②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兩份由甲、乙雙方簽署的關於附件3第3.8.2條規定的甲方培訓人員已按本合同之規定接受培訓完畢的證書的影印件。

(5)入門費15%(百分之壹拾伍)計:英鎊(大寫英鎊)於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確無誤的.檔案之日起,不遲於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業發票

②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兩份由甲乙雙方簽署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在甲方工廠考核檢驗後的質量效能試驗合格證書的影印件。

如果不是因為乙方的失誤,即使屆時沒能簽署第一臺合同產品的質量效能試驗合格證書,從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第一臺合同產品的硬體後,不晚於24個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款。

3.執行了本合同第7章第2條的內容並在甲方售出合同產品之後,甲方應按下列條款開始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1)甲方應從每年的12月31日起,15天之內,通知乙方過去的一年裡的總銷售量。

(2)從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確無誤的檔案之日起30天之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①四份相應的該期內提成費金額的計算資料

②四份商業發票

③兩份即期匯票

第五章檔案交付

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交付時間及本合同附件2和附件3所規定的內容將資料交付到北京機常

2.北京機場空運單的印戳日期為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應將蓋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各一份分別寄給乙方和北京中國銀行。

3.每批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各日期、資料名稱、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北京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一式兩份寄給甲方。

4.如果技術資料短缺或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的45天內,再次免費補寄給甲方。

5.交付資料應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堅固包裝。

6.每包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用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公司

(3)目的地;

(4)嘜頭;

(5)重量(公斤);

(6)箱號/件號;

(7)收貨人代號;

(8)離岸港口。

7.包裝箱內應有詳細的技術資料清單一式兩份,標有技術資料的內容、名稱及數量。

第六章技術資料的修改及改進

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不適合甲方的實際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在培訓和技術服務期間予以確認。

2.在合同有效期內和合同規定的範圍內,任一方對合同產品所作的任何改進與發展,都應免費提供給對方。

第七章考核和驗收

1.為了驗證乙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合同產品考核試驗應有乙方技術人員參加,雙方人員在甲方工廠共同進行。考核方法見合同附件5。

2.經考核,如合同產品的效能符合本合同附件5規定,即通過驗收,雙方聯合簽署合同產品的考核證書一式四份,每方各持兩份。

3.經考核,如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性能,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後,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合格後,按本章第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證書。

4.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系乙方的責任,則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乙方技術人員的費用及更換和修復缺陷件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系甲方責任,上述費用由甲方承擔。

5.如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驗收合格且又系乙方責任,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6.經過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8章第6條處理。如系甲方責任,則雙方應在考核證書上簽字,但乙方仍有義務幫助甲方考核成功。

第八章保證及索賠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在合同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有關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2.乙方保證(根據附件2)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及時交付。

3.如果乙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本章第2條的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45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正確、清晰的技術資料寄給甲方。

4.如乙方因第12章第1條以外的原因未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時期內交付附件2所指的技術資料,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一週之內仍未能交付資料,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罰金,每拖延一週支付第三章第1條價格的0.25%違約罰金的總額不得超過第三章第1條價格的5%。

5.乙方向甲方支付第8章第4條規定的違約罰金不能免除乙方向甲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責任。

6.按第7章規定,由於乙方的責任,產品考核三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①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甲方提出終止合同時,乙方必須將甲方已經支付的錢部金額,並加以年利-%(百分之)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②若產品不合格只有部分效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甲方仍可投產的,乙方應按以下規定賠款:(略)。

第九章侵權和保密

1.乙方保證它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所有者,並有權向甲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乙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2.甲方同意對乙方提供的技術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術內容之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而且甲方獲得了已公佈的證據,則甲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3.合同終止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技術,即甲方有權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章稅收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2.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上述所得稅將由甲方從本合同規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並代乙方向稅務當局繳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稅務當局出具的稅收單據一份。

3.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由甲方支付。

第十一章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2.鍾裁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按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仲裁程式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用電傳或電報通知雙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延續時間超過12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繼續執行合同的問題。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年月日簽訂。合同簽字後,各方應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如從簽訂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合同未能生效,則本合同對甲、乙雙方均無約束力。

2.從合同生效日算起,本合同有效期為10年。

3.本合同的任何終止,不影響雙方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債務人應繼續償付未了債務,直至償清債權人的全部債務為止。

4.本合同用中、英文寫成,一式四份,每種文字雙方各執兩份。

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7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有同等效力。

6.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及補充,需由雙方代表簽署書面檔案,此檔案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7.為執行合同而發生的雙方間的通訊均用英文進行。正式通知以掛號信航寄,一式四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公司

地址:

電傳:

電話:

乙方:公司

地址:

電傳:

電話:

技術轉讓協議 篇14

轉讓方: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專案名稱:________。

2.本非專利技術的效能,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___________

5.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

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

6.受讓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____元。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

(2)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7.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

本合同期滿後____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

9.後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洩露技術祕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主數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祕密義務,洩露技術祕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12.侵權風險責任承擔條款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

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

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____。

13.爭議解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4.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_(蓋章)簽名: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受讓方擔保人(名稱):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公章)簽字:________(公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簽字時間:_________

技術轉讓協議 篇15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門面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號的門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____________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在甲方轉讓租期滿後,租期按照原租賃協議順延 年,並由乙方與丙方按原合同條款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影響租期自動順延。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剩餘租期為_______月,剩餘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門面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門面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

四、轉讓後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裝置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五、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並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1)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並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3)丙方保證該房屋為其合法所有並有權進行出租等,否則應該賠償乙方轉讓費用同等的損失。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門面,丙方按照轉讓費用標準補償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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