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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旺鋪轉讓合同協議書2022(通用3篇)

天河旺鋪轉讓合同協議書2022(通用3篇)

天河旺鋪轉讓合同協議書2022 篇1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天河旺鋪轉讓合同協議書2022(通用3篇)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出租房(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就下述店鋪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門面及時間

甲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店鋪面積________________。現對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轉讓上述門面承租權的行為,丙方表現同意。

原甲、丙雙方所籤門面租賃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與丙方不再另行簽訂租賃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門面交接完畢後,甲、丙雙方之間原門面租賃合同終止履行,權利義務自行解除。

第二條租金的結算與支付

該店鋪產權人為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月租為__________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門面設施、裝置的歸屬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裝置(包括)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四條 門面轉讓費的支付

乙方在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小寫:__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一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債權債務處理

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有甲方負責;接收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務、債權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務必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職責,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另注:如前承租人即甲方轉讓店鋪時有隱情,(比如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或是有其它會給乙方經營造成影響的問題,但在轉讓時未能如實告知乙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退還轉讓費。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天河旺鋪轉讓合同協議書2022 篇2

甲方(轉讓人):

乙方(受讓人):

丙方(房東):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 杭府 酒樓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

一、 轉讓標的:

甲方將位於 杭州市餘杭區 的 杭府 酒樓內所有財產、設施(見財產清單)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29萬 元。

二、 轉租標的:

丙方同意甲方將租賃丙方經營酒樓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並確認原租賃合同的權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衛生費、稅費等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繼受,轉由乙方負責承擔。(具體以乙方與丙方新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為準)。法律支援:杭州法律服務網

三、轉讓費的繳納方式:

甲方於20xx年10月 8日將位於 杭府 酒樓內所有財產、設施交付乙方並驗收後,乙方即付清轉讓費人民幣 29萬 元。

四、債權債務等費用承擔:

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因酒樓所發生的債權和債務甲、乙、丙三方已經清算,同時乙方承諾如有未了結的債務的,則由其全部承擔。

在協議簽訂之後,因經營酒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在乙方經營期間,所發生的稅費、水電、物業管理費、衛生費等費用按使用數額和國家規定價格由乙方承擔。

五、該酒樓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雙方約定一年租期內(20xx年8月1 日至20xx年9月1日)乙方有權繼續以甲方的名義經營。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同時雙方約定在該期限內,酒樓的公章應繼續由甲方負責保管。

一年期滿後,甲方有權登出該酒樓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及相關工商稅務登記,乙方不得干涉,如因此原因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則與甲方無關。

六、裝飾裝修:

乙方在接手經營後,可對酒樓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

乙方應依法經營,依約支付轉讓款,如因乙方拖欠支付,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如乙方不按時繳納租金,則應按銀行同期貸款的利率承擔逾期付款的利息,逾期30天不繳納租金的,丙方有權解除雙方簽訂的酒樓房屋租賃合同。

八、因本協議執行所發生的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天河旺鋪轉讓合同協議書2022 篇3

轉讓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1、農村集體:

戶代表數: 戶

2、負責人: 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即受讓方、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1、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辦理林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過公開協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式,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補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稱、坐落、面積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稱: (小地名)。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坐落:

面積: 畝(大寫)

四至界限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詳細四至界限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合同轉讓的荒山荒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二、流轉方式、期限和承包費及支付方式、時間

以轉讓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承包費經雙方商議確定為:每畝每年計 元,共 畝,應支付承包費合計 元(大寫:)。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費必須於 月 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行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徵收、徵用、佔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未設定擔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及時向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權屬變更登記,並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權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後所種植的林木所有權;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後,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採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採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援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合同期內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後資源收益的處置:

五、合同期滿時,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後資源資產的處置: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以下條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

2、發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願要求的。

(二)以下條件成就時,應當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費;

2、乙方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或拋荒,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經甲方制止無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轉為其他建設用地;

4、一方違約致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屆滿。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本承包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經勐烈鎮人民政府鑑證後生效,不因甲方承辦人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 、 各執一份,本村民委員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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