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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轉讓合同十一篇

商鋪轉讓合同十一篇

商鋪轉讓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轉讓合同十一篇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_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裝置和房屋裝修等;營業裝置等全部歸乙方。

三、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元整 )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 系 電 話 : 聯 系 電 話 : 日期: 日期:

商鋪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因此,既然房子是租賃的,轉租須經原出租方同意。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並遵照我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自願公平的原則,就店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甲方願將獨資設立,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_號的______________,轉讓予乙方經營。

二、本件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準:

(一)______________全部生財器具,村貨作價為人民幣_____萬元。生財器具及村貨另列清冊交分別標明價格。

(二)上列生財器具,村貨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清冊所記載價格,增減給付現金。

(三)甲方應收未收款約計_____萬元(詳移交清冊),悉數由乙方承受,不另計價。惟乙方應承受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詳移交清冊)。

三、付款辦法:於簽訂本契約的同時,乙方交付甲方_____萬元;其餘款於點交完訖之日一次付清。

四、點交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點交日期,並定於商行現場為點交地點。

五、特約事項:

(一)本件點交以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概由乙方承受教育,並由乙方將營業承受承擔債務的情況通知各債權人。點交前所積欠一切稅捐、水電費用、房租、員工薪資亦同。

(二)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並應協同乙方辦理商號變更登記手續,不得藉故推辭。

(三)商號現承租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號的租賃權,由甲方讓與乙方,並由甲方負責出租人與乙方辦理續租________年,與乙方另行換立租約,如出租人不允許續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條件,致乙方受害時,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違約處罰: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願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倍返還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七、甲乙雙方應各覓保證人,對甲乙雙方的違約對他方應負賠償責任,願各負連帶賠償之責,並均拋棄先訴抗辯權。

八、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名):保證人(簽名):

乙方(簽名):保證人(簽名):

時間:

商鋪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門面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號門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在甲方轉讓租期滿後,租期按照原租賃協議順延年,並由乙方與丙方按原合同條款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影響租期自動順延。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剩餘租期為_______月,剩餘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門面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門面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

四、轉讓後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裝置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五、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並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1)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並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丙方保證該房屋為其合法所有並有權進行出租等,否則應該賠償乙方轉讓費用同等損失。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門面,丙方按照轉讓費用標準補償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商鋪轉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店鋪(面積為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______,產權人為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月租為__________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裝置(包括 )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四條 乙方在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整(小寫:__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金城飯店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八條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_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裝置損失_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丙方:(簽字)

商鋪轉讓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和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協議:

1.轉出租物業

甲方願意出租及乙方願意承租本合同附件一紅線圖中標明的店面店面場地(以下簡稱“店面店面場地”),由乙方改建並經營餐廳(以下簡稱“餐廳”)。沿街寬x米,深度至少x米(上述所有長度均由建築物內部或內牆起計)。

2.租金

甲方同意給予乙方x日免租裝修期(自雙方移交店面場地之日起計)。如乙方在店面場地移交第x

乙方從起租日按以下方式繳付以下租金(含管理費)(以下簡稱“租金”): 在轉租期內,乙方支付月租金(含管理費)人民幣x元;

本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正式簽署店面場地移交書x天內,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x元作為合同保證金,該合同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前2個月作租金和管理費扣除(多除少補)。

乙方應於每月5日前(如遇節假日順延)支付當月租金至甲方指定的帳戶上。

如果起租日並非在某個月的第一日,第一次的租金與最後一次的租金應按該整個

乙方除了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費及依照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應支付的公用事業應付專案外,乙方將無責任繳付關於轉出租物業之任何其他費用或應付專案,而經營餐廳的一切收益由乙方享有。租金稅及土地使用費均由甲方負責。

3.轉租期,交付物業的日期

本合同所訂轉租期為x年,自餐廳開業日開始計算,至餐廳經營滿x年(以下簡稱“轉租期”)。

甲方於完成本合同附件五“物業交接條件”中應由甲方完成的事項後,向乙方發出要求進駐物業的通知。乙方應於接到甲方的通知後x天內對店面場地進行驗收。如符合附件五所述各項條件,即可進駐店面場地進行施工改造。雙方店面場地移交應簽定書面交接檔案憑據。如甲方未能按期交付店面場地,甲方應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每天x元人民幣;如超過約定日期三個月,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在正式交接店面店面場地前,甲方應結清出租物業內所有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等)。任何人以任何名義提出的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及債務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負責。

在本合同期滿而雙方未續約或本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店面場地以清潔良好的狀態交給甲方,而無責任將店面場地恢復至租賃前原狀。

4.土地使用權及建築物所有權

4.1本合同時甲方提供有關店面場地和/或建築物的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報批表、建築工程消防設計稽核意見書、工程竣工綜合驗收證、營業執照影印件或經業主同意的許可轉租檔案;乙方提供營業執照,上述檔案作為附件四。雙方並出示上述檔案之正本供對方驗證。在辦理相關報建手續時,如遇一方所提供的上述檔案不符政府部門要求,應由交件不合格一方在兩個月內設法使該檔案完善。如果甲乙雙方提供檔案在轉租期內有任何變更,雙方須於檔案變更的x天內向另一方提供變更後文件的影印件。

4.2甲方陳述與保證,其擁有店面場地的轉租賃權[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有權將其依本合同出租給乙方;倘若甲方違反此陳述與保證,造成乙方無法依本合同

5.公用事業

5.1甲方須協助乙方把詳細敘述於附件六內之公用事業管線引至店面場地內乙方指定的位置,其支出費用由甲方支付。該項工程需在乙方進駐店面場地之日起

5.2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向公用事業部門申請安裝由乙方單獨使用的公用事業計量器。在轉轉租期內,甲方按當地供電局商業用電單價向乙方收取電費,按自來水公司商業用水單價收取水費;甲方收費時,需向乙方出示有關憑證,以確定水、電費總額,並開具收款憑據。

5.3 乙方每月x號前向甲方支付上月水電等公用事業費用。甲方應於每月x號前向乙方提供甲方當月所交水電費的發票影印件,並保證乙方按餐廳實際用電量交費。除此之外,乙方無責任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管理費用、供電維修、裝置更新等費用。公用事業收費以公用事業公司公佈的收費標準為計算依據,不增加任何其他費用及攤派。乙方也不承擔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公用事業部門向甲方收取的罰款。

5.4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公用事業中斷,並不能在二十四小時內加以修復,乙方有權進行修復工作並從租金中扣除一切費用;如因甲方原因中斷七天甲方仍未努力修復,乙方可終止本合同,並向甲方索賠所有經濟損失。在公用事業中斷之日到恢復供應前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的租金和管理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用事業中斷,應由乙方修復。

6.保險及修復建築物的要求

6.1簽訂本合同x

6.2 假如建築物或任何部分因甲方的原因遭損壞或毀壞,甲方應立刻自費進行把建築物完整地恢復至原來狀況的復原重建工作。乙方將在建築物完全恢復原狀之前停止繳付租金;如超過六個月時,乙方可終止合同。如因乙方人為原因造成損

7.不受干擾

7.1在轉租期或任何延期內,乙方擁有 店面場地的獨佔使用權和轉出租物業其他地方的使用權,不受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干擾。甲方決不授予任何第三方在毗鄰店面場地人行道上或公共場所享有任何權 利,或允許其阻擋乙方使用的物業的入口、消防門及乙方的招牌。如發生上述情況,甲方應在二十四小時內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以排除此等妨礙。若在乙方向甲方發出 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甲方仍未排除此等妨礙或干擾,甲方同意免收乙方租金和管理費直至上述干擾排除為止。如干擾超過六個月時,乙方亦可選擇終止合同。

7.2若甲乙相鄰的隔牆為玻璃牆,乙方 有權在玻璃上作化的窗飾,隔牆上甲方無權作任何裝飾,甲乙雙方並有義務保持牆面的清潔。並保證牆面外的商品陳列美觀,不致於引起甲乙雙方顧客的不 安。如若牆面的清潔、通道、商品陳列等引起雙方的糾紛,且通過協商不能解決,則甲方負責封牆的費用。

8.無其他競爭餐館

除非已經取得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在此租賃期或任何延期內,不論有否收取報酬,不應在x範圍內屬於甲方的轉租權的建築物內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型別非甲乙雙方以外的快餐館,提供與甲乙雙方實際上類似的食物、飲料或其他產品或在其他方面與相競爭,包括但不限於以、 、等之名或在此等名字或風格下經營之餐館,從中獲取任何經濟利益,而且甲乙雙方不得對此授予任何或容許建築物任何部分從事其經營。參與的含義包括出租或轉讓建築物的任何其他部分。

9.招牌及改建

9.1招牌

乙方可以依本合同附件三在雙方議定的位置安裝招牌和標誌(位置、面積和形狀及技術要求詳見附件三),甲方對此不收任何費用(如店面場地,空間佔用和廣告標誌使用權費等)。政府部門依法徵收的廣告管理或許可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負責繳納。甲方保證為乙方自己安裝、使用、維修保養和清潔上述招牌及標誌提供通道並給予支援與配合。

9.2改建和退還店面場地

如有需要,甲方為保證乙方對乙方該餐廳的設計和改建工作順利進行,同意於簽訂本合同七日 內向乙方提供其需要的建築物圖紙。乙方在完成設計後,將設計

在轉租期屆滿或提前終止合同後的三十天內,乙方可搬遷上述物件。如乙方逾期不搬,作棄權論處,並無責任將店面場地恢復至原狀或對上述物件負責。

10.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在轉租期或任何延期內,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

11.用途、轉讓、分租續約優先權及優先購買權

11.1在轉租期內或任何延期內,乙方可將承租店面場地作任何合法用途,乙方無權將店面場地或其任何一部分轉讓或分租予與乙方有關的任何第三方。

11.2續約優先權

在轉租期屆滿前x天 內,如甲方得悉有第三者願意於轉租期屆滿後租用店面場地或其任何部分,甲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時附上第三者提出的租賃條件。乙方可於收到該書面 通知後的三十天內,以書面通知甲方,可選擇行使其續約優先權,以相同於該第三者提出的條件或條款繼續租用店面場地和出租物業。

11.3優先購買權

在此轉租期內或任何延期內,如甲乙雙方不得出售店面場地或建築物或其任何部份。

12.提前終止

12.1店面場地不適用性

如乙方發現甲方交付的店面場地實際面積與上述面積不符(上下超過x%), 乙方可選擇:(1)繼續履行本合同,但對租金按照甲方實際交付的店面場地面積作出乙方認為適合的調整;或(2)終止合同。乙方如選擇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 所有乙方已支付給甲方的款項,並賠償由此引起的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就出租物業所支付的施工及設計費用)。如乙方無法依約在店面場地開

12.2餐館執照

在簽約後的合理時間內,乙方應申請經營 餐館所需的許可證明,包括但不限於取得餐飲規劃功能,裝修工程報建,環保報建,消防報建,營業執照等。如在申請過程中乙方未能領到開業所需的所有證照,或 必須更改計劃才能獲得許可,此時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甲方不予退回乙方的保證金和其它款項。

12.3招牌批准

如果乙方在開業前不能獲得招牌及店標,甲方同意:

乙方可終止本合同。如招牌不批准是甲方的原因的話,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經濟損失。如在轉租期內,招牌和店標非甲方的原因被拆除或挪位的話,租金不作相應調整。

12.4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權利

在轉租期內,乙方可以經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而提前終止本合同。提前終止合同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補償費,該補償費與保證金相沖抵,如有差額,雙方應於乙方搬離店面場地後10日內結清。

13.登記、印花稅及其它稅款

如本轉租賃合同與杭州市國土局房地產管理局編印的房地產租賃合同標準版本有任何牴觸,雙方同意以本租賃合同條款為準。

甲方應負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或條例辦理本合同的印花稅事宜乙方應給予協助。至於辦理登記的一切費用支出及需要繳付的印花稅,由雙方平均分擔。

甲方因本合同內所取得的款項的應繳的稅務由乙方負責。 乙方因經營餐廳而取得的利潤,其稅務由乙方負責。

14.糾紛的解決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某糾紛未能於一方書

15. 本合同的更改

有關本合同的修改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由甲、乙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後才有效。

16.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應是書面的,按本合同內所示地址傳送。上述通知或信件應由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由專人傳送,則於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傳送,則以傳真接件人確實收到該通知為準。更改地址要在七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雙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轉讓合同 篇6

甲方:(轉讓方) 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頂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兩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面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______街(路)______號的店鋪(原名為:______)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乙方租用時間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期。本合同依附於甲方與____________商鋪使用租賃合同之上,甲方需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與____________簽訂的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二條甲方已與______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到期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月租為人民幣______,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租賃合同,每月交納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月租,管理費,水電費等各項費用。

第三條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裝置等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後,乙方可以自己裝修,裝飾。甲方需協助乙方進行裝修工程及裝置申報等相關報建審批工作。

第四條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該店鋪轉讓費人民幣(大寫)______萬元{小寫:______元},但甲方依然擁有原租賃合同中的兩個月押金,租賃期滿後甲方自行向廣州市地王廣場管理處拿回。

第五條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等同自願放棄位於街(路)號的店鋪(原名為)與商場優先續約的權利。如甲方違約收回使用權,需賠償乙方的雙倍轉讓費用,人民幣(大寫)______萬元{小寫:______元}。如果乙方在雙方轉讓合同租用期間違約,不繼續租用,需賠償甲方雙倍轉讓費用,人民幣(大寫)______萬元{小寫:______元}。

第六條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服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該店鋪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該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七條自合同簽訂日起,甲方與該店鋪不再存在任何實質及任何形式的關係。除第四條提及的甲方依然擁有原租賃合同中的兩個月押金除外。甲方不得違約收回使用權。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轉讓人(蓋章):       頂讓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商鋪轉讓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商鋪轉讓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位於______路___號的店鋪(面積為____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所轉讓標的的情況

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________,產權人為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三條結算與結算方式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店鋪交給乙方後,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2、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裝置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五條債權債務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______飯店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違約條款

1、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租賃權,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3、若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裝置損失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約定

1、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2、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___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的違約金。

3、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

第八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修改或補充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

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商鋪轉讓合同 篇8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須由其本人親自填寫,並確保所填聯絡方式真實可靠,以便能及時取得聯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於、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

地下一層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層數為地下一層。

該商鋪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___元,總金額(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套內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鋪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鑑於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佔付款金額%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幣)_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名稱:,帳號:_)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買受人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2)買受人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後,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於_年月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經過銀行審查後,銀行不能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應自銀行作出此決定之日起日內自行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檔案。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第十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鋪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為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於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鑑定部門確認後,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償差價。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後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六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七條保修責任。

雙方詳細約定商鋪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見附件三)。

在商鋪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1、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

2、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屆滿後,業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

3、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年月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外牆、人防專用設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權歸出賣人;

2、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命名權歸出賣人;

3、本合同所規定的書面通知是指以郵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郵寄或公告當日視為已通知,郵寄後日或公告後日視為通知到達之日。

第二十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應按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進行經營,使用期間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____份,買受人________份,________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簽章)(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籤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籤於

商鋪轉讓合同 篇9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就下述商鋪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商鋪

合同所涉轉讓商鋪位於 建築面積 100平方米。原甲方與丙方簽訂商鋪租憑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有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與商鋪所有人丙方再另行簽訂租憑合同

二、商鋪轉讓費的支付

商鋪轉讓費共計 萬元人民幣,分 次支付。乙方在商鋪轉讓合同簽訂之日即20_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 元,甲方在收到第一筆 轉讓費後,天內向乙方騰讓商鋪並支付鑰匙。餘下商鋪轉讓費 元由乙方在 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乙方向甲方支付清轉讓費當日與丙方簽訂商鋪租憑合同,該租憑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成立,而甲方與丙方之前簽訂的商鋪租憑合同正式終止,否則,乙方與丙方簽訂的商鋪租憑合同不生效,而甲方與丙方之前簽訂的商鋪租憑合同仍然生效。

三、租金的結算與支付

原甲方已經繳納房租至 年 月日,至本合同簽訂生效起,剩餘租期皆為乙方使用,商鋪在合同轉讓前所產生的水電費,電信寬頻費等須有甲方承擔,往後商鋪所產生的費用都與甲方無關。

四、商鋪設施、裝置歸屬

轉讓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在轉讓後歸乙方所有。(詳見《轉讓財務交接清單》) 商鋪會員卡、電信寬頻更名以及工商營業執照

甲方原經營期間所辦理會員卡的餘額,經雙方核對後由甲方返還給予乙方。

甲方須陪同乙方前往電信局、工商局、辦理過戶手續,期間所發生費用皆有乙方承擔。

五、商鋪原合作伙伴轉讓

原甲方與美團團購,大眾點評團購,廣東三方傳媒公司簽訂合同等一併過戶至乙方名下。其中團購結算賬戶須由乙方名下賬戶。

六、商鋪出品及技術

原選單上所列明的出品,甲方必須無保留的授予乙方,課程為10天(自20_年8月24日至20_年9月4日),同時出品的製作流程及比例必須傳授給予乙方指定人員。乙方開張之日甲方負責到場協助。

七、債權債務的處理

乙方接手前該商鋪所有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

八、交接條件、時間及方式

轉讓商鋪定於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商鋪交接時,甲方應騰空非《轉讓財物交接清單》範圍內的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商鋪已有裝修、裝飾、裝置、門窗、牆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使用。辦理商鋪交接手續時,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現場驗收,按照《轉讓財物交接清單》點驗、接收有關財物,交接完畢後,甲、乙雙方應共同簽署《轉讓財物交接清單》,甲方向乙方交付商鋪鑰匙。商鋪鑰匙一經交付,轉讓商鋪即告驗收、交付完畢。

九、違約責任:

甲方保證該商鋪有合法承擔權並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商鋪,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時,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還已支付商鋪轉讓費。

乙方應按時接收商鋪和支付商鋪轉讓費,乙方逾期支付商鋪轉讓費,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還已支付的商鋪轉讓費。

轉讓方(甲方)簽名:

日期:

受讓方(乙方)簽名:

日期

房東(丙方)簽名:

商鋪轉讓合同 篇10

立契約書人趙錢即興國商行(以下簡稱甲方)孫李(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營業轉讓事宜,訂立本契約,條件如下:

一、轉讓標的:甲方願將獨資設立,坐落x x市x路x號的興國商行,轉讓予乙方經營。

二、本件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準:

(一)興國商行全部生財器具,存貨作價為人民幣x x萬元。生財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交分別標明價格。

(二)上列生財器具,存貨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清冊所記載價格,增減給付現金。

(三)甲方應收未收款約計x萬元(詳移交清冊),悉數由乙方承受,不另計價。惟乙方應承受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詳移交清冊)。

三、付款辦法:於簽訂本契約的同時,乙方交付甲方x萬元;其餘款於點交完訖之日一次付清。

四、點交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x x x x年x月x日為點交日期,並定於商行現場為點交地點。

五、特約事項:

(一)本件點交以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概由乙方承受教育,並由乙方將營業承受承擔債務的情況通知各債權人。點交前所積欠一切稅捐、水電費用、房租、員工薪資亦同。

(二)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並應協同乙方辦理商號變更登記手續,不得藉故推辭。

(三)商號現承租坐落x x市x路x號的租賃權,由甲方讓與乙方,並由甲方負責出租人與乙方辦理續租x年,與乙方另行換立租約,如出租人不允許續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條件,致乙方受害時,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違約處罰: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願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倍返還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七、甲乙雙方應各覓保證人,對甲乙雙方的違約對他方應負賠償責任,願各負連帶賠償之責,並均拋棄先訴抗辯權。

八、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商鋪轉讓合同 篇11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門面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號的門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在甲方轉讓租期滿後,租期按照原租賃協議順延年,並由乙方與丙方按原合同條款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影響租期自動順延。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剩餘租期為_______月,剩餘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門面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門面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

四、轉讓後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裝置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五、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並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1)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並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3)丙方保證該房屋為其合法所有並有權進行出租等,否則應該賠償乙方轉讓費用同等的損失。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門面,丙方按照轉讓費用標準補償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附件 原房屋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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