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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通用4篇)

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通用4篇)

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 篇1

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通用4篇)

基金託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一、託管協議當事人

二、託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三、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與核查

四、基金財產保管

五、投資指令的傳送、確認與執行

六、交易安排

七、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轉換及分紅資金的清算

八、基金資產估值,基金資產淨值計算與複核

九、投資組合比例監控

十、基金收益分配

十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十二、基金的資訊披露

十三、基金有關檔案和檔案的儲存

十四、基金託管人報告

十五、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十六、基金管理費,基金託管費及其他費用

十七、禁止行為

十八、違約責任

十九、爭議處理

二十、託管協議的效力

二十一、託管協議的修改與終止

二十二、其他事項

鑑於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擬發起設立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

鑑於_________系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商業銀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具備擔任基金託管人的資格和能力

鑑於_________擬擔任基金的基金管理人,_________擬擔任基金的基金託管人。

為明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特制訂本協議。

一、託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元

批准設立機關及批准設立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發起設立基金;基金管理業務及中國_____批准的其它業務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二)基金託管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基金託管業務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元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範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結算;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髮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同業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_____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同業外匯拆借;外匯票據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結匯,售匯;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外匯買賣;代客外匯買賣;資信調查、諮詢、見證業務;離岸銀行業務;代理銷售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企業年金託管、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託管及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其他業務。

二、託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一)訂立託管協議的依據

本協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證券投資基金資訊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訊披露辦法》),《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製訂。

(二)訂立託管協議的目的

本協議的目的是明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間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和保管,基金資產的保管,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作,基金的申購、贖回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託管協議的原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三、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與核查

(一)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核查

1.基金託管人根據《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和有關基金法規的規定,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物件,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比例,基金資產的核算,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基金管理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費用的支付,基金份額申購資金的到賬和贖回資金的劃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為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和核查。其中對基金的投資比例監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後6個月開始。

2.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行為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或有關基金法規規定的行為,應當拒絕執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並及時向_____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後應及時核對並以書面形式給基金託管人發出回函,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並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限期內,基金託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託管人應報告中國_____。

3.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_____;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並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_____。

(二)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的業務監督、核查

1.根據《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及時執行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規的投資指令,妥善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按時將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贖回資金和分紅收益劃入專用清算賬戶,對基金資產實行分帳管理,擅自動用基金資產等行為進行監督和核查。

2.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託管人的行為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或有關基金法規的規定,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託管人限期糾正。基金託管人收到通知後應及時核對並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出回函,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並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限期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託管人改正。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_____。

3.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託管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_____,同時通知基金託管人限期糾正,並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_____。

(三)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在業務監督,核查中的配合,協助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對方依照本協議對基金業務執行監督,核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議規定行使監督權,或採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重或經監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監督方應報告中國_____。

四、基金財產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託管人應按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安全地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

2.基金資產應_____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資產。本基金資產與基金託管人的其他資產或其他業務以及其他基金的資產實行嚴格的分帳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名冊登記,賬戶設定,資金劃撥,帳冊記錄等方面相互_____。

3.對於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帳日期並通知託管人,到帳日基金資產沒有到達託管人處的,託管人應及時通知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基金管理人採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的損失。

4.基金託管人應當設立專門的基金託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基金託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資產託管事宜;建立健全內部風險監控制度,對負責基金資產託管的部門和人員的行為進行事先控制和事後監督,防範和減少風險。

5.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基金託管人不得委託第三人託管基金資產。

(二)基金設立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基金設立募集期滿十日內,由基金管理人聘請法定驗資機構(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名或2名以上中國註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2.基金管理人應將屬於本基金基金資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銀行存款賬戶中,並確保劃入的資金與驗資金額相一致。

3.基金管理人偕驗資報告和基金備案材料向中國_____報備予以書面確認;獲中國_____書面確認後,基金合同生效。若基金因未達到規定的募集額度或其他原因不能生效,按規定辦理退款事宜。

(三)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後,由基金託管人以基金託管人的名義在其營業機構開立基金的銀行賬戶,並根據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規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鑑由基金託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於滿足開展基金業務的需要。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任何其他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現金管理條例》,《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中國人民銀行利率管理的有關規定》,《關於大額現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結算辦法》以及中國人民銀行,中(以下簡稱中國銀監會)的其他規定。

(四)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託管人在中國XX公司_________分公司、_________分公司為基金開立託管人與基金聯名的證券賬戶,用於基金證券投資的交割和存管。基金託管人代表基金以本基金和基金託管人聯名的方式辦理證券賬戶的開立事宜,並對證券賬戶業務發生情況根據_____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深圳XX公司傳送資料進行如實記錄。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提供相關開戶資料。

2.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於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證券賬戶卡的保管由基金託管人負責,管理和運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五)國債託管專戶的開設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後,由基金管理人負責代理基金向中國_____和中國申請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進行交易。

2.基金託管人以基金的名義在_____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託管與結算賬戶,並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的結算。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提供相關開戶資料。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同時代表基金簽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主協議,正本由託管人保管,管理人儲存副本。

(六)清算備付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託管人應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負責辦理本基金資金清算的相關工作,基金管理人應予積極協助。

2.清算備付金賬戶按規定開立,管理和使用。

(七)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因業務發展而需要開立的其他賬戶,可以根據基金合同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後開立。新賬戶按有關規則使用並管理。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提供相關開戶資料。

2.法律、規等有關規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辦理。

(八)證券賬戶卡保管

證券賬戶卡由基金託管人保管原件。

(九)基金資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的保管

實物證券由基金託管人存放於託管銀行的保管庫;也可存入_____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_________分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或票據營業中心的代保管庫。保管憑證由基金託管人持有。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託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託管人對託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證券不承擔責任。保管費用按_____及其它有權機關的規定執行。

(十)與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1.由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簽署與基金投資有關的合同並及時通知基金託管人。與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由基金託管人保管。保管期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由於合同產生的問題,由合同簽署方負責處理。

2.與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根據基金運作管理的需要由基金託管人以基金的名義簽署的合同,由基金管理人以加密傳真方式下達簽署指令,合同原件由基金託管人保管,但基金託管人應將該合同原件的影印件交基金管理人一份。如該等合同需要加蓋基金管理人公章,則基金管理人至少應保留一份合同原件。

3.因基金管理人將自己保管的本基金重大合同在未經基金託管人同意的情況下,用於抵質押,擔保或債權轉讓或作其他權利處分而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託管人予以免責。

4.因基金託管人將自己保管的本基金重大合同在未經管理人同意的情況下,用於抵質押,擔保或債權轉讓或作其他權利處分而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由基金託管人負責,基金管理人予以免責。

五、投資指令的傳送,確認與執行

(一)基金管理人對傳送投資指令人員的授權

1.基金管理人應指定專人向基金託管人傳送投資指令。

2.基金管理人應事先向基金託管人提供書面授權檔案,內容包括被授權人名單,預留印鑑及被授權人簽字樣本,授權檔案應註明被授權人相應的許可權,並規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傳送指令時基金託管人確認被授權人身份的方法。

3.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出的授權通知應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若由授權代表簽署,還應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基金託管人在收到授權通知原件後以回函確認。授權檔案在基金託管人收到並回函,並且基金管理人收到回函並確認的當日生效。被授權人及其許可權發生變化時,基金管理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託管人,被授權人改變或其許可權改變,基金管理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託管人的,視為未作改變。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對授權檔案負有保密義務,除法律、法規或有關監管部門另有要求外,其內容不得向被授權人及相關操作人員以外的任何人洩露。

(二)投資指令的內容

1.投資指令包括付款指令(含贖回、分紅付款指令等,申購贖回轉換分紅採取軋差清算的,基金管理人需傳送軋差應付款項指令),回購到期付款指令,實物債券出入庫指令以及其他資金劃撥指令等。

2.基金管理人發給基金託管人的指令應寫明收款人、款項事由、支付時間、金額、賬戶等,加蓋預留印鑑並由被授權人簽字。

(三)投資指令傳送,確認及執行的程式

1.投資指令的傳送

基金管理人傳送投資指令應採用加密傳真方式。在特殊情況下,可採用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解決。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其合法的經營許可權和交易許可權內傳送指令;被授權人應嚴格按照其授權許可權傳送指令。對於被授權人依約定程式發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認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經撤銷或更改對交易指令傳送人員的授權,並且通知基金託管人且得到託管人書面確認後,對於此後該交易指令傳送人員無權傳送的指令,或超許可權傳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擔責任。指令發出後,基金管理人應及時電話通知基金託管人。

管理人應在交易結束後將同業市場債券交易成交單加蓋印章後及時傳真給託管人。基金管理人在傳送投資指令時,應為基金託管人執行投資指令留出執行指令時所必需的時間。因管理人的原因使指令傳輸不及時未能留出足夠的劃款時間,致使資金未能及時到帳所造成的損失由管理人承擔。

基金管理人在投資指令已傳送給基金託管人但該投資指令尚未被執行之前,基金管理人可以更改或撤銷原投資指令。但基金管理人應給基金託管人留出撤銷或更改原指令所必需的合理時間,否則由此導致投資指令無法執行或延誤執行的,基金託管人不承擔責任。

2.投資指令的確認

基金託管人應指定專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預先通知基金管理人其名單,並與基金管理人商定指令傳送和接收方式。投資指令到達基金託管人後,基金託管人應指定專人從表面形式上驗證投資指令有關內容及印鑑和簽名的有效性後,方可執行投資指令。如有疑問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

3.投資指令的執行

基金託管人對投資指令驗證後,應在指定的時間內辦理,不得延誤。

(1)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並及時向中國_____報告。

(2)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並及時向中國_____報告。

(四)被授權人員及授權許可權的更改程式

基金管理人若對授權通知的內容進行修改(包括但不限於投資指令傳送人員的名單的修改或許可權的修改),應當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通知基金託管人;修改授權通知的檔案應由基金管理人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若由授權代表簽署,還應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基金管理人對授權通知的修改應當以加密傳真的形式傳送給基金託管人,同時電話通知基金託管人,更換被授權人時基金管理人還應同時向基金託管人提供新的被授權人的預留印鑑和簽字樣本。基金託管人收到變更通知後書面傳真回覆基金管理人並電話向基金管理人確認。被授權人及授權許可權的更改通知自基金託管人以傳真和電話兩種方式向基金管理人確認後開始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後三日內將對授權通知修改的檔案原件送交基金託管人。

基金託管人更換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員,應提前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五)其他事項

2.除因故意或過失致使基金的利益受到損害而負賠償責任外,基金託管人對執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或執行指令過程中由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過失對基金資產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3.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下達投資指令時,應確保基金銀行賬戶有足夠的資金餘額,對超頭寸的交易指令,基金託管人可不予執行,但應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不承擔因未執行該指令造成損失的責任。

六、交易安排

(一)選擇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選擇基金管理人負責選擇代理本基金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基金管理人應代表基金與被選擇的證券經營機構簽訂委託協議,報中國_____備案並公告。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有關規定,在基金的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中將基金通過該證券經營機構買賣證券的成交量,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並將該等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託管人基金專用席位號,佣金費率等基金基本資訊以及變更情況。

(二)基金投資證券後的清算,交割及帳目核對

1.清算與交割

(1)證券交易資金清算:基金託管人負責基金買賣證券的清算交收。資金匯劃由基金託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交易成交結果具體辦理。如果因為託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資產的損失,應由託管人負責賠償基金的損失;如果因為基金管理人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證券投資而造成基金投資清算困難和風險的,託管人發現後應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解決,由此給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託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對於管理人的投資行為導致基金頭寸不足而使託管人無_____常清算,託管人應該及時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應在次日12:00前補足頭寸,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管理人承擔。

(2)結算方式:支付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的有關規定辦理。

2.資金和證券帳目對帳的時間和方式

(1)交易記錄的核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按日進行交易記錄的核對。

(2)資金帳目的核對:資金帳目包括基金的銀行存款等會計資料。資金帳目每日對帳一次,按日核實,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3)證券帳目的核對:證券帳目是指證券交易賬戶和實物託管賬戶中的證券種類,數量和金額。證券交易帳目每週核對一次,實物券賬戶每月末核對一次。

(三)基金贖回安排

本基金自成立日後不超過3個月的時間起開始辦理贖回,具體辦理時間以公告為準。

(四)基金持有人認購,贖回基金單位的清算,過戶與登記方式基金的投資者可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和銷售代理人的代銷網點進行認購和贖回申請,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由基金託管人辦理資金清算,並由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註冊登記人辦理過戶和登記

(五)基金融資

本基金可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融資。

七、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轉換及分紅資金的清算

(一)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轉換業務處理的基本規定

1.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轉換的確認,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註冊登記機構負責。

3.基金管理人通過與基金託管人建立的共同約定的資料傳送系統傳送申購贖回等有關資料,如因各種原因,該系統無_____常傳送,另一方應予積極協助。由此引起基金或本協議一方損失的,由系統無_____常傳送資料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若由雙方共同引起,根據各自過錯程度承擔相應責任。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傳送的資料,雙方各自按有關規定儲存,儲存期限_________年。

5.關於清算專用賬戶的設立和管理。為滿足申購,贖回及分紅等資金匯劃的需要,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託管銀行的營業機構開立用於基金認購,申購,贖回及分紅等資金清算的基金註冊登記清算賬戶。

6.對於基金份額申購,基金轉入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帳日期並通知基金託管人,到帳日基金資產沒有到達託管人處的,基金託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採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造成損失的,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的損失。

7.贖回和分紅資金劃撥規定:撥付贖回款,基金轉出款或進行基金份額分紅時,如基金銀行賬戶有足夠的資金,基金託管人應按時撥付;因基金銀行賬戶沒有足夠的資金,導致基金託管人不能按時撥付,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託管人不承擔墊款義務及其他任何責任。

8.資金指令:除申購款項到達託管人處的基金賬戶需雙方按約定方式對帳外,全額劃出,贖回和分紅資金劃撥時,管理人需向託管人下達指令。如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協商採取申購贖回轉換分紅軋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需傳送軋差應付款項指令。資金指令的格式,內容,傳送,接收和確認方式等除與投資指令相同外,其他部分另行規定。

(二)認購資金

1.基金設立募集前,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託管人的營業機構開立“基金募集專戶”,設立募集期內,有效認購資金應按時劃入“基金募集專戶”。該賬戶按有關規定計算利息。

2.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基金資產劃入在基金託管人的營業機構開立的基金銀行賬戶。

(三)申購和轉入資金

1.T+1日(T日指申購,贖回和其它交易的申請日)15:00前,註冊登記機構根據T日基金份額單位淨值計算投資人申購或轉入基金的份額,並將清算確認的有效資料和資金資料彙總傳輸給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據此進行申購或轉出的基金會計處理。

2.T+3日15:00前,基金管理人應將確認後的有效申購款和轉入款劃到在基金託管人的營業機構開立的基金銀行賬戶,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核對申購款或轉入款是否到帳,並對申購或轉入資金進行帳務處理。如款項不能按時到帳,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處理。

3.如採取軋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另行協商執行程式。

(四)贖回和轉出資金

1.T+1?日15:00前,基金管理人將T?日贖回或轉出確認資料彙總傳輸給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據此進行贖回或轉出的基金會計處理

2.T+2日12:00前,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出劃款指令,基金託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劃款指令核對T+3日應劃付的贖回款項

3.T+3?日15:00之前,基金託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有效指令將T日贖回確認款劃到基金清算總賬戶。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對贖回款支付進行會計處理。

4.如採取軋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另行協商執行程式。

(五)基金份額現金分紅

1.基金管理人將其決定的分紅方案通知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複核後通知基金管理人報中國_____備案並公告。

2.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對基金份額分紅進行帳務處理並核對後,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出現金分紅的劃款指令,基金託管人應在基金管理人分紅劃款指令要求的劃款日將資金劃入專用賬戶。

3.基金管理人在下達指令時,應給基金託管人留出必需的劃款時間。

4.如採取軋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另行協商執行程式。

(六)登記結算公司結算備付金賬戶的清算

1.若結算備付金賬戶發生透支,按登記結算公司有關規定計收違約金(含透支款利息,下同),該違約金最終由透支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擔,但由於基金託管人的原因造成該賬戶透支的情形除外。

2.基金託管人應在交收日(T+1)15:00之前向登記結算公司提交透支扣券申請書,指定其所託管的透支基金相關證券賬戶及透支金額。登記結算公司按其指定的透支基金相關證券賬戶買入證券成交的先後順序,自後向前依次扣券,直至扣券總市值達到透支金額的_________%為止(證券市值按當日收盤價計算,下同)。如該基金證券賬戶內所有證券價值不足透支金額的_________%,則扣該基金的全部證券。

3.對於結算備付金賬戶因計收違約金形成的透支部分,可不採取本條第1、2款規定的措施。

5.若基金銀行存款賬戶有足夠資金餘額,因基金託管人未及時核對結算備付金是否有足額結算頭寸或未及時劃撥以補足結算備付金等自身原因造成的結算備付金賬戶出現透支,相關損失賠償和其它責任由基金託管人承擔。

6.如結算備付金賬戶未發生透支,但基金託管人所託管的基金髮生透支,應基金託管人的申請,登記結算公司可協助基金託管人暫扣其指定的透支基金相關證券賬戶內相當於基金託管人所申報透支金額的120%的證券,並按照登記結算公司的相關規定,對透支基金採取按申報透支金額計收違約金等處罰措施。由此產生的最終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應賠償基金託管人因此而遭受的相關損失。如果由於基金託管人的指定發生錯誤等原因發生錯誤暫扣的,相關損失賠償和其它責任由基金託管人承擔。

7.對於任何原因發生的證券資金結算透支事件,基金託管人可協助登記結算公司採取以下風險管理措施:

(1)報告_____。

(2)提請證券交易所限制或暫停基金託管人所託管的透支基金的證券買入等。

8.如基金託管人所託管的基金髮生債券超額賣出或賣出回購質押債券而導致債券賣空行為的,登記結算公司在T+1日暫不交付賣空價款對應的資金。同時,以賣空價款為基數,按登記結算公司有關規定計收違約金,該違約金最終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如基金管理人在兩個工作日內補足賣空債券,登記結算公司交付相應價款。否則,登記結算公司以暫扣資金買入與其賣空等量的證券,由此產生的損益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9.如基金託管人所託管的基金進行債券回購業務,基金管理人應確保有足額質押債券,如因質押券不足導致債券融資回購未到期量超過標準券數量的,則登記結算公司在T+1日暫不交付超額融資回購款項,直至標準券數量足夠符合質押券要求,登記結算公司才交付相應款項。

10.如基金託管人所託管基金髮生大宗交易買入,基金管理人應在大宗交易發生前保證銀行存款賬戶具有足額資金以滿足基金託管人及時劃撥用於當日交易結算。對資金不足部分,登記結算公司按買入大宗交易成交順序,自後向前並以一筆為最小凍結單位凍結相關證券,待資金補足後再予解凍。

八、基金資產估值,基金資產淨值計算與複核

(一)基金資產估值

1.估值物件

基金依法擁有的股票,債券,股息紅利,債券利息和銀行存款本息等資產。

2.估值方法

(1)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計算;估值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計算;

(2)未上市股票的計算:

①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增發新股,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盤價計算;

②首次發行的股票,按成本價計算。

(3)配股權證,從配股除權日起到配股確認日止,若收盤價高於配股價,則按收盤價和配股價的差額進行估值;若收盤價等於或低於配股價,則估值為零。

(4)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採用本款(1),(2),(3)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款(1),(2),(3)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並與基金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3.債券估值辦法:

(1)證券交易所市場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

(2)證券交易所市場未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淨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計算得到的淨價估值。

(3)未上市債券按其成本價估值;

(4)在銀行間同業市場交易的債券按成本價估值。

(5)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採用本款(1)-(4)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款(1)-(4)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綜合考慮市場成交價,市場報價,流動性,收益率曲線等多種因素基礎上形成的債券估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4.估值程式

基金的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託管人複核。用於公開披露的基金資產淨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後,將估值結果加蓋業務章後以書面形式報送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估值方法,時間與程式進行復核;基金託管人複核無誤後簽章返回給基金管理人。

5.特殊情形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按照本條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_____基金單位資產淨值錯誤處理;由於證券交易所及_________傳送的資料錯誤,或由於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雖然已經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而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可以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積極採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二)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複核與完成的時間及程式

1.基金資產淨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後的餘額。

基金份額資產淨值是指計算日基金資產淨值除以計算日發行在外的基金份額總數計算得到的每基金份額資產的價值。每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淨值及單位資產淨值,並按規定公告。

2.複核程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後,將資產淨值結果傳送給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方法,時間,程式進行復核;經基金託管人複核無誤後,蓋章並以加密傳真方式傳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佈。如果基金託管人的複核結果與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存在差異,且雙方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對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佈,基金託管人有權將相關情況報中國_____備案。基金管理人單方面對外公告基金資產淨值計算結果應在公告上標明未經基金託管人複核。因基金管理人單方面對外公佈的基金資產淨值計算結果或公告的計算結果與基金託管人複核結果不一致而造成的損失,包括因該計算結果而涉及到基金資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託管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3.基金份額資產淨值的確認及錯誤的處理方式

基金份額資產淨值的計算採用四捨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後4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當基金份額資產淨值小數點後4位以內(含第4位)發生差錯時,視為基金份額資產淨值錯誤。

差錯處理的原則和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資產淨值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糾正,並採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資產淨值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託管人並報中國_____備案後公告;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但計算過程有誤導致淨值計算錯誤,從而給基金或基金投資人造成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賠償;基金管理人在向投資人支付賠償金後,如果託管人有過錯,可以向託管人追索應由託管人承擔的賠償責任

(4)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處理。

(三)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會計制度執行。

(四)基金帳冊的建立和基金帳冊的定期核對

1.基金帳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後,應按照相關各方約定的同一記賬方法和會計處理原則,分別_____地設定,登入和保管本基金的_____賬冊,對相關各方各自的賬冊定期進行核對,互相監督,以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若雙方對會計處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

2.憑證保管及核對

證券交易憑證由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分別保管並據此建帳。基金管理人按日編制基金估值表,與基金託管人核對,從而核對證券交易帳目。基金託管人辦理基金的資金收付,證券實物出入庫所獲得的憑證,由基金託管人保管原件並記帳。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對基金帳冊每月核對一次。經對帳發現雙方的帳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糾正,保持雙方的帳冊記錄完全相符。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法查詢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冊為準。

(五)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複核

1.財務報表的編制

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按規定分別_____編制。

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 篇2

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

託管協議封面封面應標有“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的字樣。

封面下端應標有託管協議當事人名稱的全稱。

報送中國_____稽核的稿件,必須標有“送審稿”顯著字樣。

託管協議目錄託管協議目錄自首頁開始排印。

目錄應列明具體的標題及相應的頁碼。

託管協議正文

一、託管協議當事人

列明訂立託管協議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組織形式、營業期限等。

二、託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訂明託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例如:

(一)訂立託管協議的依據是《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

(二)訂立託管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在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基金資產的保管、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作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託管協議的原則是平等自願、誠實信用。

三、基金託管人與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核查

訂明基金託管人與管理人之間業務監督、核查的事項:

(一)基金託管人如何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使監督權,以及發現基金管理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式。

(二)基金管理人如何對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資產進行核查,以及發現基金託管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式。

四、基金資產保管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基金託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基金資產應_____於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資產;

(二)基金成立時,所募資金的驗證事宜;

(三)基金銀行帳戶的開設和管理;

(四)基金證券帳戶的開設和管理;

(五)基金資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的保管;

(六)和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五、投資指令的傳送、確認及執行

具體訂明有關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資產時向基金託管人傳送資金劃撥及其他款項收付的投資指令的事項:

(一)基金管理人確定可傳送投資指令給基金託管人的授權人員名單和許可權,並通知基金託管人;

(二)投資指令的內容;

(三)投資指令的傳送、確認及執行程式;

(四)授權人員更換的程式。

六、交易安排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選擇標準、程式等;

(二)基金投資於證券後,有關清算交割安排,以及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進行資金和證券帳目對帳的時間、方式等;

(三)封閉式基金成立後,可申請上市及擬上市的證券交易所、擬上市時間;

開放式基金成立後,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就開放式基金申購與贖回的時間、場所、方式、程式、價格、費用、收款或付款等方面的業務安排。

(四)基金持有人買賣基金單位的清算、過戶與登記方式。

七、資產淨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基金資產淨值及基金單位每份資產淨值計算和複核的完成時間及程式;

(二)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建立基金帳冊並定期對帳的事宜,以及基金財務報表編制和複核的時間、程式。

八、基金收益分配.

具體訂明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據、時間及程式等事項。

九、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具體訂明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和保管事宜。

十、資訊披露

(一)說明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除按《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資訊披露外,基金的資訊在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洩露。

(二)訂明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資訊披露中的職責及資訊披露程式。

十一、基金有關檔案檔案的儲存

說明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完整儲存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基金帳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並確定儲存期限。

十二、基金託管人報告

訂明基金託管人在基金年度報告中出具託管人報告的事宜,並在報告中說明上一基金會計年度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契約的情況。

十三、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一)訂明基金管理人提議更換基金託管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式。

(二)訂明基金託管人提議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式。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訂明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的計提比例、計提方法、複核程式、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等。

十五、禁止行為

列明託管協議當事人禁止從事的行為,例如:

(一)除《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不得為自己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二)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絕執行;

(三)除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基金契約另有規定外,基金託管人不得動用或處分基金資產;

(四)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應當在行政上、財務上相互_____,其高階管理人員不得相互_____。

十六、違約責任

(一)說明由於託管協議當事人過錯,造成託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因託管協議當事人雙方的過錯,造成託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說明託管協議當事人違反託管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

(三)說明因託管協議當事人違約給基金資產造成實際損害的,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十七、爭議的處理

說明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予以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基金契約的規定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_____協議向_____機構申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八、託管協議的效力

(一)託管協議經雙方當事人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經中國_____批准後,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生效。託管協議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基金契約終止之日。

(二)託管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除上報有關監管機構_________份外,託管協議每一簽約人持有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託管協議的修改和終止

(一)訂明託管協議的修改程式以及修改部分的效力。

說明託管協議的修改應當報中國_____批准。

(二)訂明託管協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二十、其他事項

二十一、託管協議當事人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簽訂地、簽訂日

基金託管人(章)基金管理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簽訂地:

簽訂日:?年?月?日?簽訂日:?年?月?日

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 篇3

託管協議封面?封面應標有“_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的字樣。

封面下端應標有託管協議當事人名稱的全稱。

報送中國_____稽核的稿件,必須標有“送審稿”顯著字樣。

託管協議目錄?託管協議目錄自首頁開始排印。

目錄應列明具體的標題及相應的頁碼。

託管協議正文

一、託管協議當事人

列明訂立託管協議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組織形式、營業期限等。

二、託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訂明託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例如:

(一)訂立託管協議的依據是《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

(二)訂立託管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在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基金資產的保管、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作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託管協議的原則是平等自願、誠實信用。

三、基金託管人與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核查

訂明基金託管人與管理人之間業務監督、核查的事項:

(一)基金託管人如何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使監督權,以及發現基金管理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式。

(二)基金管理人如何對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資產進行核查,以及發現基金託管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式。

四、基金資產保管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基金託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基金資產應_____於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資產;

(二)基金成立時,所募資金的驗證事宜;

(三)基金銀行帳戶的開設和管理;

(四)基金證券帳戶的開設和管理;

(五)基金資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的保管;

(六)和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五、投資指令的傳送、確認及執行

具體訂明有關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資產時向基金託管人傳送資金劃撥及其他款項收付的投資指令的事項:

(一)基金管理人確定可傳送投資指令給基金託管人的授權人員名單和許可權,並通知基金託管人;

(二)投資指令的內容;

(三)投資指令的傳送、確認及執行程式;

(四)授權人員更換的程式。

六、交易安排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選擇標準、程式等;

(二)基金投資於證券後,有關清算交割安排,以及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進行資金和證券帳目對帳的時間、方式等;

(三)封閉式基金成立後,可申請上市及擬上市的證券交易所、擬上市時間;

開放式基金成立後,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就開放式基金申購與贖回的時間、場所、方式、程式、價格、費用、收款或付款等方面的業務安排。

(四)基金持有人買賣基金單位的清算、過戶與登記方式。

七、資產淨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基金資產淨值及基金單位每份資產淨值計算和複核的完成時間及程式;

(二)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建立基金帳冊並定期對帳的事宜,以及基金財務報表編制和複核的時間、程式。

八、基金收益分配.

具體訂明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據、時間及程式等事項。

九、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具體訂明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和保管事宜。

十、資訊披露

(一)說明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除按《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資訊披露外,基金的資訊在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洩露。

(二)訂明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資訊披露中的職責及資訊披露程式。

十一、基金有關檔案檔案的儲存

說明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完整儲存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基金帳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並確定儲存期限。

十二、基金託管人報告

訂明基金託管人在基金年度報告中出具託管人報告的事宜,並在報告中說明上一基金會計年度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契約的情況。

十三、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一)訂明基金管理人提議更換基金託管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式。

(二)訂明基金託管人提議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式。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訂明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的計提比例、計提方法、複核程式、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等。

十五、禁止行為

列明託管協議當事人禁止從事的行為,例如:

(一)除《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不得為自己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二)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絕執行;

(三)除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基金契約另有規定外,基金託管人不得動用或處分基金資產;

(四)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應當在行政上、財務上相互_____,其高階管理人員不得相互_____。

十六、違約責任

(一)說明由於託管協議當事人過錯,造成託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因託管協議當事人雙方的過錯,造成託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說明託管協議當事人違反託管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

(三)說明因託管協議當事人違約給基金資產造成實際損害的,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十七、爭議的處理

說明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予以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基金契約的規定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_____協議向_____機構申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八、託管協議的效力

(一)託管協議經雙方當事人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經中國_____批准後,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生效。託管協議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基金契約終止之日。

(二)託管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除上報有關監管機構_________份外,託管協議每一簽約人持有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託管協議的修改和終止

(一)訂明託管協議的修改程式以及修改部分的效力。

說明託管協議的修改應當報中國_____批准。

(二)訂明託管協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二十、其他事項

二十一、託管協議當事人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簽訂地、簽訂日

基金託管人(章)基金管理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簽訂地:

簽訂日:?年?月?日?簽訂日:?年?月?日

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 篇4

封面應標有“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的字樣。

封面下端應標有託管協議當事人名稱的全稱。

報送中國證監會稽核的稿件,必須標有“送審稿”顯著字樣。

託管協議目錄

託管協議目錄自首頁開始排印。

目錄應列明具體的標題及相應的頁碼。

託管協議正文

一、託管協議當事人

列明訂立託管協議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組織形式、營業期限等。

二、託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訂明託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例如:

(一)訂立託管協議的依據是《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

(二)訂立託管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在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基金資產的保管、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作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託管協議的原則是平等自願、誠實信用。

三、基金託管人與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核查

訂明基金託管人與管理人之間業務監督、核查的事項:

(一)基金託管人如何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使監督權,以及發現基金管理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式。

(二)基金管理人如何對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資產進行核查,以及發現基金託管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式。

四、基金資產保管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基金託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基金資產應獨立於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資產;

(二)基金成立時,所募資金的驗證事宜;

(三)基金銀行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四)基金證券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五)基金資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的保管;

(六)和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五、投資指令的傳送、確認及執行

具體訂明有關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資產時向基金託管人傳送資金劃撥及其他款項收付的投資指令的事項:

(一)基金管理人確定可傳送投資指令給基金託管人的授權人員名單和許可權,並通知基金託管人;

(二)投資指令的內容;

(三)投資指令的傳送、確認及執行程式;

(四)授權人員更換的程式。

六、交易安排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選擇標準、程式等;

(二)基金投資於證券後,有關清算交割安排,以及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進行資金和證券帳目對帳的時間、方式等;

(三)封閉式基金成立後,可申請上市及擬上市的證券交易所、擬上市時間;

開放式基金成立後,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就開放式基金申購與贖回的時間、場所、方式、程式、價格、費用、收款或付款等方面的業務安排。

(四)基金持有人買賣基金單位的清算、過戶與登記方式。

七、資產淨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基金資產淨值及基金單位每份資產淨值計算和複核的完成時間及程式;

(二)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建立基金帳冊並定期對帳的事宜,以及基金財務報表編制和複核的時間、程式。

八、基金收益分配.

具體訂明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據、時間及程式等事項。

九、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具體訂明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和保管事宜。

十、資訊披露

(一)說明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除按《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資訊披露外,基金的資訊在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洩露。

(二)訂明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資訊披露中的職責及資訊披露程式。

十一、基金有關檔案檔案的儲存

說明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完整儲存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基金帳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並確定儲存期限。

十二、基金託管人報告

訂明基金託管人在基金年度報告中出具託管人報告的事宜,並在報告中說明上一基金會計年度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契約的情況。

十三、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一)訂明基金管理人提議更換基金託管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式。

(二)訂明基金託管人提議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式。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訂明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的計提比例、計提方法、複核程式、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等。

十五、禁止行為

列明託管協議當事人禁止從事的行為,例如:

(一)除《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不得為自己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二)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絕執行;

(三)除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基金契約另有規定外,基金託管人不得動用或處分基金資產;

(四)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應當在行政上、財務上相互獨立,其高階管理人員不得相互兼職。

十六、違約責任

(一)說明由於託管協議當事人過錯,造成託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因託管協議當事人雙方的過錯,造成託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說明託管協議當事人違反託管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

(三)說明因託管協議當事人違約給基金資產造成實際損害的,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十七、爭議的處理

說明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予以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基金契約的規定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八、託管協議的效力

(一)託管協議經雙方當事人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生效。託管協議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基金契約終止之日。

(二)託管協議一式份,除上報有關監管機構份外,託管協議每一簽約人持有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託管協議的修改和終止

(一)訂明託管協議的修改程式以及修改部分的效力。

說明託管協議的修改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批准。

(二)訂明託管協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二十、其他事項

二十一、託管協議當事人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簽訂地、簽訂日

基金託管人(章)

基金管理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

簽訂地:

簽訂日: 年 月 日

簽訂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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