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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運輸協議彙編(精選30篇)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精選30篇)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1

承運單位: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精選30篇)

地址:x市大慶中路108號

託運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雙方就完成貨物運輸,採用月底結帳方式事宜,承運方式:

1)甲方根據貨物託運單,按乙方要求,採用公路運輸形式,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

2)乙方按運輸規定將貨物包裝好,捆紮勞固。

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a)甲方按“貨物託運單”要求完成託運任務。

b)以託運單為依據,甲方承運所發生的.運費及相關費用採用月結方式向乙方收取。

2。乙方權利及義務:

a)乙方託運所發生的費用方式以“月結”方式在託運單上註明。

b)乙方託運應按照“貨物託運須知”認真填寫運單,不得在貨物中夾帶爆炸性,易燃性,腐化性。放射形等危險品,和現金等禁運貨物。

三、結算方式:

1。乙方按貨物託運單“運費合計”專案所發生的費用,每月計算一次費用,於每月25日,以現金或轉帳支票方式支付給甲方。甲方開戶行::張號: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協議,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四、違約責任:

1)乙方無故未按時結清甲方貨款超過15天內>結合成都現價及相關法規,就都江堰煤礦運輸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運輸物名稱:燃煤

二:運輸地點:又甲方指定裝料點__________和卸料點_______________

三:運輸車型:貨箱長為6米至6.5米這個範圍之內。

四:運輸線路:由甲方指定。

五:運輸工期:暫定一年。

六:用車數量暫定10輛,具體數量視情況而論在定。先上5輛車。

七:運輸價格及計算方式:

1、運輸距離在25公里以內,按每車1000元計算。(壹千元人民幣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摺合為1000除25等於40元人民幣/公里超過500米視為1公里。不足500米則不加公里數。每超過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幣。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點結清上一日的運輸款。不得超過中午12點。如果這樣乙方有權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按照十一條款執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車輛進場的時間。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在3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裝貨。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條執行。

十:其它條款

1、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負責辦理路上所需的各種證件和通行證。

2、在運輸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擋或是罰款、扣車扣證,一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耽誤乙方運輸按照

十一款第4條執行)

3、乙方駕駛員酒後駕車。帶病駕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任何負責。

4、甲乙雙方經常溝通有問題及時處理。

5、24小時作業。

6、乙方車輛服從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為出現則賠償給甲方xx元人民幣作為損失。

十一:違約處罰

1、如因甲方施工條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2、乙方無故停工,甲方有權扣發停工車輛的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3、以上1、2都視為違約。

4、違約按照每車每天800元計算。

十二:車輛進場後,甲方馬上付給乙方每輛車1000元的進場費用。此費用在工程結束時退還給甲方。

十三: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處理。

十四:協議簽訂後,從車輛進場之日自動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未盡事宜填寫備註)

備註: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2

為確保貨物運輸安全,維護承運人、託運人利益,按照《青藏鐵路公司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辦法》的要求,西寧東站(以下簡稱甲方)與青海東勝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特制定危險貨物安全運輸協議:

一、產品名稱、特性、危害及施救方法

1)產品名稱:電石(碳化鈣)

2)產品特性:電石屬一級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資,危規編號43025

3)產品的危害:

3.1碳化鈣與水接觸能迅速生成乙炔,並放出熱量。乙炔是易燃易爆的`氣體。

3.2乙炔易與銀鹽、銅鹽、汞鹽反應形成不穩定的、有爆炸性的乙炔化合物。

3.3乙炔與空氣的混合物有爆炸危險。

3.4乙炔具有麻醉作用。乙炔中的磷化氫(PH3)、硫化氫(H2S)可以引起中毒。3.5碳化鈣的粉塵對面板、呼吸道及眼睛有刺激作用。碳化鈣粉塵在空氣中的允許極限濃度為10mg/m3。

4)產品的施救方法:

4.1在工作中要戴風鏡、口罩和手套;

4.2搬運時和入庫前都要輕搬輕放,以防引起火花,造成爆炸;

4.3包裝破損時,要重新封口或更換包裝袋;

4.4消防禁止用水和泡沫,可用幹砂、乾粉或二氧化碳滅火,也可用乾燥碳酸鈣(純鹼粉)滅火;

4.5發現頭暈、頭痛或嘔吐時,應立即移至空氣新鮮處,重者應送醫院治療。

二、乙方生產的危險貨物電石(碳化鈣)要嚴格按照國標GB10665-20xx生產。

根據青藏鐵路公司電石改變包裝試運運輸要求,電石碼放高度≤1.6m,間隙≥0.10m。儲存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庫房、站臺儲備乾粉(二氧化碳)滅火器,庫內保持乾燥,通風良好,不受水淹、淋。

三、乙方採用青海鐵峰包裝材料有限公司生產,經甘肅省運輸包裝質量監督檢驗站檢驗合格的電石軟包裝袋。

1、該包裝袋外袋、中袋為復膜塑料袋,內袋為維綸水溶沙複合包裝袋。儲存期不超過三個月,包裝袋外觀平整、清潔。

2、包裝袋上產品名稱、危險標誌、一級遇水易燃易爆標誌、生產廠名、廠址清晰,包裝粒度為5-80mm,包裝溫度≤80℃,包裝袋兩道封口,每袋包裝淨含量為50±0.3kg。

3、試運軟包裝袋為一次性用品,嚴禁重複使用,實行《準運證》制度,一車一證。

4、乙方要確保內裝電石50公斤,發生超載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承運人)、乙方(託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撥配的車輛完好,符合危險貨物運輸要求。

2、乙方託運危險貨物時,應當向甲方說明運輸貨物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不能謊報、匿報品名裝運危險貨物,企業運輸員必須經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

3、乙方在專用線裝運電石時,遇雨、雪天禁止上站裝車。

五、安全責任的劃分

乙方對所使用的棚車必須認真進行車輛透光檢查,嚴格按裝載加固定型方案規定進行裝載加固,裝卸作業時採取人力作業,不得拖拉、猛砸硬摔,以防出現破損,包裝破損件不得裝車,遇雨、雪天禁止裝卸、上站、裝車,乙方負責車門、車窗關閉、加固,空、重閥調節和防溜措施,保證貨物在運輸全過程中的安全;甲方負責監督作業過程。

1、乙方對貨物真實性負責,如發現謊報、匿報品名裝運危險貨物,發生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2、乙方不得將包裝破損件及溼損件裝車,一經發現後果自負。

六、其他未盡事宜按鐵路現行有關規章(定)辦理。

甲方(西寧東站) 乙方(青海東勝化工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7日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3

託運方:

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遵守。

第一條包裝和防護:託運方將為貨物提供必要的裝物包,以避免貨物在裝卸和運輸。

過程中受到損傷,承運方應為貨物提供必要的防雨等防火措施,以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

第二條貨物質量及安全要求:安全、及時將指定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承運方上門到託運方提貨,託運方負責裝卸。

第四條承運內容和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託運方委託承運方將成套裝置由__________運輸至__________,託運方工廠指定車間貨物運輸合同內。總計費用含保險(人民幣)為__________萬元,貨物安全卸後,託運方在一週內將以上費用支付給承運方,如有拖欠,承運方要收取滯納金__________(總費用10%)計算。

1、承運方發出的運輸車輛必須達到國家的規定標準:

(1)通過當年的年審的車輛。

(2)排氣量經過檢測並達到國家標準。

(3)車輛上必須攜帶消防滅火的設施。(如滅火器)

(4)禁止司機違章駕駛。

2、承運方車輛到達廠區必須遵守我公司的廠規:

(1)廠區內限速緩行。

(2)禁止鳴笛。

(3)裝車限高。(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4)廠區內禁止吸菸。

(5)裝車完畢後必須有防傾倒的防護措施。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具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員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有牢固外包裝,且外包裝無異狀,其內貨物的損壞、缺少,由承運方負責。

(二)承運方責任

1、貨物未按時抵達目的地,且給收貨方造成不良後果的,承運方應支付託運方合理的違約金,但不超過本次運費的百分之五。

2、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份。

託運方(蓋章):

承運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________(簡稱甲方)向________交通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____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裝裝置),應甲方要求由____港運至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貨物於____天內集中於__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5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過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數量等

託運貨物的品名、數量、規格等內容將由甲方在每批貨物發運前以貨物運單或外運清單等書面形式予以詳細規定。貨物運單或外運清單等經雙方簽字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到達地點

1、乙方根據甲方承運貨物的要求為甲方承擔全國各地的整車、零擔以及回程貨物的公路運輸。

2、貨物起運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貨物到達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運輸價格及結算

1、運輸價格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_元/方(此單價已含託運貨物的保險費),不足______個方按______個方計算,另收取提貨費______元(單次提貨大於______個方,擴音貨費),裝卸費是__________元/方。

2、隨著運輸市場的變化,甲乙雙方可以對價格協商,經確認後,按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

3、乙方應於當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業務結算清單,甲方應當於當月______日前完成核對工作。

4、若結算清單核實無誤,甲方應通知乙方開具運輸行業統一發票;若有疑問,應由甲乙雙方核實後再由乙方開具發票。

5、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發票後的______天內,按結算金額以轉帳方式支付乙方運費。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安全、準時、優質的運輸服務。

2、乙方保證其主體和運輸工具具備合法的營運資格。

3、乙方負責到甲方指定地點安排裝車、卸車、並按照清單清點貨物。乙方安全及時地把甲方委託貨物交付到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和收貨地點,無貨損和貨缺。

4、由於自然災害、交通事故等不可抗拒所造成延誤交貨,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

5、乙方完成交貨,需由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進行簽收或者加蓋公章。簽收回單需在客戶簽收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傳真給甲方。正式簽收回單可在月底結賬時提供給甲方並作為甲方和乙方結算運輸費用的憑證之一。

6、運輸價格作為合同附件與本貨物運輸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乙方因市場價格需要調整運輸費用,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到甲方,並得到甲方確認後生效。

7、乙方在其運輸過程中選用的車輛都是全封閉的箱式貨車,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短缺、被盜搶、雨淋、破損、滅失、汙染以及交通事故等問題出現的損失均由乙方按照甲方零售商業發票金額折算一定比例後賠償給甲方。

8、若乙方延誤了送貨,乙方每延誤一天,按延誤運輸貨物的運輸費(運輸費的計算按本合同第三條)的______%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不滿一天視為一天,違約金的賠償額不超過該車次的運輸總額(發生不可抗拒因素或者因非乙方導致的交通事故、交通嚴重堵塞等原因除外)。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堵塞或者其他不可抗因素,乙方必須在出現上述問題後______小時內通知到甲方。若乙方未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及時通知到甲方,則乙方仍需承擔相應的延遲交貨違約責任。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須提供符合運輸要求的貨物包裝,貨物包裝必須堅固能適應長途運輸過程中的`顛簸、震動。甲方任何貨物包裝的改變,都必須提前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委託貨物。

2、甲方委託貨物不屬於易燃、易爆或者其它國家規定的違禁物品。

3、甲方需提前______天時間以傳真、電話或者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乙方承運任務,以便乙方安排車輛。

4、甲方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資料和清單給乙方。

5、甲方負責提供完整、準確的收貨人資訊給乙方。這包括收貨人的詳細地址、姓名、聯絡電話等。

6、貨物發運中途甲方若提出變更到貨地點或者取消承運任務,將由甲方負責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7、在出現運輸貨損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商業發票協助乙方向其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8、貨物的重量和體積按照甲方______系統資料的重量和體積數為依據。為方便計算沙發產品的體積/重量,沙發______人座位的按照單個______立方米;______人座位按照單個______立方米;______人座位按照單個______立方米;單人座位按照單個______立方米計算。

第六條運輸費用的結算方式

乙方每月的______日提供給甲方經過彙總的從上月______日起至______日的運輸費用清單,甲方對此清單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和確認,乙方在甲方確認清單後出具公路運輸發票。乙方出具的運輸發票應帶抵扣聯,甲方在收到發票後______天內完成付款。

第七條貨物驗收標準

1、乙方提貨時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貨物運輸清單核對品名、數量以及包裝數等。乙方同時應嚴格檢查甲方提供的產品包裝是否完好無損。若甲方提供的產品包裝有破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新的包裝產品,同時乙方有權拒收甲方所提供的不適應長途運輸的包裝產品。若甲方所提供產品無完整的外包裝,或者發現甲方產品包裝已經破損且無法替換時,乙方須在託運單上明確註明,並經過甲方簽字確認,由此造成該件貨物的損壞,責任不在乙方。

2、乙方將貨物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後,甲方收貨人進行驗收時將以外包裝是否有破損作為檢驗標準。若外包裝有損壞(包括包裝表面有明顯壓痕),甲方收貨人須開啟包裝驗收貨物是否有損壞,此情況下檢驗發現的貨物損壞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若貨物外包裝完好無損,內部產品發現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貨損責任。甲方收貨驗收後將在乙方的承運單上明確註明損壞情況,簽收單作為定損的確認檔案。

第八條合同期限以及爭議解決

1、合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如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經雙方書面通知,合同自動延期一年。

2、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根據雙方的權利義務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但任何一方必須提前__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3、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產生任何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乙方不得以扣留甲方委託貨物,甲方不得以推遲已經確認的付款時間來處理雙方的意見分歧。若雙方協商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4、甲乙雙方均有義務保守合作雙方公司的商業祕密,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運輸報價單等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6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事項

1、運輸線路及方式:

運輸線路:(1)從始發各地;(2)從始發各地。

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2、包裝情況:袋裝貨物。

3、運輸價格:甲乙雙方根據不同線路洽談運輸價格。

4、運輸時限:甲方需要運輸時,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派車,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派出合格車輛到甲方公司裝貨,不得拖延,裝好貨後及時向甲方提供車號和司機手機號碼,按甲方指令要求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安全到達目的地卸貨。

5、其他:由於國家政策調控導致乙方的直接經營成本(如過路、過橋費、油價等)變動幅度超過5%,則雙方可以協商調整新運價。

第二條:費用結算方式、期限和憑證:

1、結算運費的方式為月結(如有匯票應不超過50%),乙方須提供正式運輸發票和貨物簽收單。

2、其他:結算時僅以乙方的運輸簽單為結算依據,發生破損、丟失等情況應在回單上簽收、註明,若回單無異常簽收,則視該票貨物完整到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費用。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通知發貨時應向乙方同時提供其貨運計劃,計劃內容包括:貨物名稱、件數/箱數、體積/重量、產品規格、收貨單位、收貨人地址及裝車地點及時間。

2、甲方應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並協調貨物的運輸及其他相關事宜。

3、甲方所託運的貨物應符合法律規定:貨物的包裝要符合行業標準,不得在所託運貨物中夾帶易燃、易爆、易碎品、有腐蝕性物品、現金、匯票等。

4、甲方有權指派專人監督、指導乙方對貨物的運輸活動,以確保乙方正確無誤地運輸貨物。

5、甲方有權選擇貨物保險貨報價運輸(易碎品、包裝不合行業要求標準、無包裝的貨物除外)。

6、貨物託運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貨物、中止運輸、變更到達地、收貨人,但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費用。

7、在運輸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應當自提貨之日起壹個月內行使,逾期則視為甲方自願放棄要求賠償的權利。

8、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三個月(甲方提供索賠函之日起)時間內結算賠償費用或補償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應付費用0.1%/天的滯納金,直到付清為止。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規定的時間裡結算運費,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應付費用0.1%/天的滯納金,直到付清為止。

2、乙方在接收貨物時對託運貨物的包裝違反有關包裝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3、乙方應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性、及時性、準確性。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貨物產生的滅失、損毀等情況,由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公眾透漏甲方要求保密的商業機密,否則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任何損失(如名譽損失、經濟受損等),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6、在運輸過程中,由於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的滅失、損毀等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減損措施。

7、乙方的工作人員不得對甲方及相關客戶收取本合同規定外的任何費用。

8、由於乙方責任導致甲方的產品損毀、滅失,乙方應按甲方產品牌價的標準賠償承擔全額損失責任,理賠金額巨大(超過10萬元)時,雙方友好協商按照出廠價賠付,如因不可抗因素原因造成甲方的貨物滅失的,除保險公司承擔相應賠償部分損失外,其他損失部分由甲方承擔50%,乙方承擔50% 。

第四條:合同時效

1、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傳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合同期限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合同期滿前30天,甲、乙雙方應協商是否辦理續簽或重籤,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簽的優先權。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異常情況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造成的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時間延誤,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爭議及其處理

本合同若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方位於煤礦綜採工作面回撤運輸委託乙方承包事宜,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承包範圍

一、工程名稱:煤礦綜採工作面回撤運輸。

二、工程地點:煤礦。

三、工程範圍和內容:綜採工作面三機、轉載機、破碎機、移變列車、液壓支架等所有綜採配套系統回撤運輸。

第二條:工程承包期限

一、本工程承包合同總工期為______天。

二、本工程專案以井下運輸第一臺裝置為開工日期。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如雪災、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專案進度的。

(2)因政府強制停電問題造成停工的。

第三條:工程承包價款

一、本工程承包合同總價為元人民幣(含稅價萬元)。

二、此價款包含燃油費、車輛維修費、駕駛員工資等一切全部費用。

三、回撤運輸費按雙方協商的預算金額為一次性包乾價。

四、甲方在支付乙方承包款前,乙方必須出具甲方所在地正規稅務發票。

第四條:甲方責任與義務

一、負責對乙方進行技術交底,提供場地。

二、按設計施工方案及乙方提出的具體要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井巷擴大、井巷地面硬化、地面停車場所等)以確保運輸工作順利進行。

三、負責對乙方回撤運輸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組織檢查驗收。

四、負責提供乙方運輸相關工作人員的住宿和就餐。

五、負責回撤運輸作業期間與其他單位協調關係,協調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六、對違規作業、存在安全隱患等事項,有權給乙方下達停工整改通知及罰款。對不服從管理及對甲方造成重大影響,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乙方責任與義務

一、乙方承包後不得另行分包或轉包。

二、乙方必須按協議約定及甲方確定的施工方案進行運輸作業,並按期完成任務。

三、乙方按國家和行業規定,必須確保相關管理和生產崗位人員持證上崗嗎,保證回撤運輸工程安全。

四、在工程期間,因乙方工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甲方綜採工作面的裝置損壞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

五、乙方對發生安全事故承擔現場救援和緊急處理職能,並承擔相關責任。

六、在乙方工程承包施工期間,發生工傷均由乙方全責處理和承擔所有費用;發生死亡事故由乙方處理甲方配合,費用甲方承擔30%,乙方承擔70%。

七、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施工安全、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驗收。

八、乙方在施工期間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九、乙方指派為駐乙方工地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聯絡工作。

十、按國家和地方規定,依法繳納相關稅費。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回撤運輸工程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10天內支付全額回撤運輸款項。

第七項: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有不履行本合同約定行為(包含但不限於工程質量和生產安全方面),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制度規定的,乙方按甲方制度規定中的處罰額承擔違約責任,沒有制度規定的,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乙方違約責任的賠償金額,乙方同意甲方在未支付的工程款項中扣除;對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視為違約。

二、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影響了合同的執行時,經雙方確認則可終止本合同或延遲合同期限,延遲時間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三、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按每天元人民幣標準向甲方承擔違約金;延誤超過五天的,按每天元整人民幣標準向甲方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由甲方在支付乙方承包款中直接扣除。

第八項:其它事項及要求

一、在合同履行期間,出現爭議應協商解決,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提交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自甲方簽名蓋章和乙方簽名之日起生效。(以下無正文)

立約雙方簽名蓋章: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保險物在水路、鐵路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並加強貨物運輸的安全防防損工作,以利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特舉辦本保險。

第二章 保險責任

第二條 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兩種。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保險人按承保險別的責任範圍負賠償責任。

(一)基本險:

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 海嘯、地陷、崖崩 、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

2.由於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

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於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

4.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

5.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而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二)綜合險: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使貨物的散失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失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著的損失;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後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註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後,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以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單》後的15天為限(以郵戳日期為準)。

第三章 除外責任

第四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或軍事行動;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險貨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損耗,以及由於包裝不善;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5.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第四章 保險金額

第五條 保險金額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計算。

第五章 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憑證的同時,應按照保險費率,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七條 被保險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並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 貨物如果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被保險人獲悉後,應立即通知當地保險機構並應迅速採取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第九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一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章 貨物檢驗及賠償處理

第十條 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收貨人應在10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並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否則保險人不予受。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有關單證:

1.保險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貨票;

2.承運部門簽發的貨運記錄、普通記錄、交接驗收記錄、鑑定書;

3.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及救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費用的單據。

保險人在接到上述索賠單證報告後,應當根據保險責任範圍,迅速核定應否賠償。賠償金額一經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達成協議後,應在10天內賠。

第十二條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按貨價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計算賠償;按貨價加運雜費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加運雜費計算。但最高賠償金額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 如果被保險人投保不足,保險金額低於貨價時,保險人對其損失金額及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按保險金額與貨價的比例計算賠償。保險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金額,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應分別計算,並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四條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如果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有關約定,應當由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負責賠償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險人應首先向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賠,如被保險人提出要求,保險人也可以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應簽發權益轉讓書給保險人,並協助保險人向責任方追償。

第十五條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後的殘值,應充分利用,經雙方協商可作價折歸被保險人,並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從獲悉或應當獲悉貨物遭受損失的次日起,如果經過180天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出必要的單證,或者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則視為自願放棄權益。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生爭議時,應當實事求是,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9

託運方:湖南瑞泰煙花鞭炮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澧縣國人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對企業負責,搞活流通,降低運輸成本,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為明確責任和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特簽定本運輸合同,並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一、貨物名稱:煙花鞭炮(紙箱包裝)

二、運輸方式:採用公路運輸、運輸車輛由乙方統一排程;

三、運輸範圍:出湖南常德運到全國各地;

四、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1、甲方必須按運輸要求辦理好每批貨物稅務手續及安全運輸手續;

2、乙方負責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數量裝貨,並將貨物安全、及時、數量準確地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及分為卸貨簽收;

3、運輸途中必須保持貨物完好,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貨物遺失、貨損缺件均由乙方按甲方的銷售負責賠償;

4、乙方運輸危險貨物時必須按照危貨運輸規則要求進行;

5、道路上發生的事故,須由乙方負責處理;

6、乙方安排車輛裝貨體積必須準確,確保按要求安排貨車,貨車必須保持車廂整潔,乾燥及效能良好。

五、運費結算時間及方式:

1、運費價格:根據路途遠近當次定價;

2、憑簽收單在簽收貨物後當次結算,以現金支付;

六、運輸合同的有效時限,從20_年6月1日至20_年6月1日止;

七、本合同共二頁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朱學富 法定代表人:金義武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澧縣澧陽鎮群星居委會 電話: 電話: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10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施工工程專案產生的建築垃圾(渣土)需要外運處置,特將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外運(場內轉運)承包給乙方。為確保本工程專案順利進行,運輸符合都______市相關規定,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甲、乙雙方職責,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工程專案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期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預計______天,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單價、總方量

合同簽署前,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為______立方米,運輸完畢後按實際運輸單據結算。

土方運輸,按車計算(每車每趟至少裝載建築垃圾(渣土)20立方米),每車單價為______元。

第四條結算及付款方式

1、每車運輸均應填寫結算票(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結算票上必須完整填寫運輸日期、工程專案名稱、運輸公司名稱、運輸車輛車牌號、核載方量(單位:m)、運輸距離。並由工程工地負責人、運輸車輛司機、負責人簽名。結算票必須字跡清晰,如無法識別、塗改、偽造,則票據無效。雙方以建築垃圾(渣土)運輸結算票(以下簡稱結算票)作為結算憑證,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結束後,實際方量按實際結算票資料進行結算,如結算票與估計方量不一致,則以結算票為準。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完工後,由乙方根據結算票作出工程決算書交由甲方進行核對、結算,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則視為對決算書沒有異議,該決算書作為最後決算依據。

2、竣工時間以甲方提供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為準,該工程自進場運輸日期起(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天)時間期滿後無能該工地是否竣工都視為乙方的運輸任務竣工,並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項。

3、簽訂合同之時,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條所定價格和土方總量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20%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作為預付款。乙方收到預付款後,根據甲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安排車輛進場作業。

4、決算後三日內,甲方應付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項總額的3‰收取違約金,直到甲方付清為止。

5、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合同簽訂之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6、甲方未能按上述約定支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及進度款的,乙方有權暫停運輸,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每日按未付款項的3‰計收),直到甲方付清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進度款,乙方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車輛到甲方施工地進行運輸建築垃圾(渣土),如乙方發現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車輛到施工地運輸建築垃圾(渣土),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對該工地停工並要求甲方全額支付該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運輸費用,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合同總價3%計收),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8、乙方辦理的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通行證線路,甲方必須遵照乙方通行線路運輸,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線路運輸,否則將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有關施工圖紙,並且甲方在運輸前做好地下管線、管網、地溝等所有設施裝置的防護措施,否則在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且全部由甲方負責;雙方並在現場確認對現場標高交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建築垃圾(渣土)運輸等事宜,確保工程運輸的順利執行。

2、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打圍,基坑按設計標準規範支護,並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施工便道,場內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裝置及運輸車輛出場時所需的沖洗設施和車輛沖洗,道路硬化、進出口棕墊鋪設等,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必須做到作業面內工完場清,保持施工現場與作業面的整潔,文明運輸。

3、甲方必須提供相應設施和人員確保乙方一切人員、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的安全,安排專職的工程現場負責人協調工地相關事宜,配合乙方運輸並確認結算單、決算書。

4、甲方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調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可相應順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延期造成損失的,責任方需賠償受損方相應損失(原因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專案設計更改導致停工。

(2)甲方工程專案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3)連續下雨超過4小時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協助下於施工前7日辦理《建築垃圾(渣土)處置合同》,並將這兩證提供給乙方辦理用於安排執行路線、時段的《______市建築垃圾(渣土)運輸合同》及通行證。

6、乙方負責辦理有關建築垃圾(渣土)外運的一切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自帶運輸所需的裝置車輛並配備相應人員,按照______市城鄉建設局及相關管理部門對該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所規定的時間、行駛路線以及運輸建築垃圾(渣土)到指定場所。

8、乙方應做到參運車輛車況良好,密閉裝置完好,建築垃圾裝載適度,保持車輛能夠密閉完好,淨車出場,隨車攜帶《建築垃圾(渣土)運輸材料通行證》,並需確保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無“滴、撒、漏”等問題。如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車輛無證參運、私自不按指定路線或車輛資質不合格等,被相關管理部門停運或被執法部門扣車、罰款等處罰,由乙方負責處理,其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甲方不可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間接混入建築垃圾(渣土),一經發現造成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10、乙方參運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12、雙方各自負責己方生產經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費用,各自負責己方生產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當事方承擔責任及損失並負責解決,非責任方予以配合協調。

13、雙方各自在辦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關證照手續時,如需其他方協助的,則相關方需積極配合協助。

第六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在隨後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的15日內向其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於以上行為,允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為、法律法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分歧,則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第八條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處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項結清,履約保證金全額返還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自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11

託運人: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承運人: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第一條託運人於月日起需用型飛機架次運送(貨物名稱),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運輸費用總計人民幣元。

第二條根據飛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託運人使用的載量為__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第三條飛機噸位如託運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噸位。

第四條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第五條託運人簽訂本合同後要求取消飛機班次,應交付退機費______元。如託運人退機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費用,應由託運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第六條託運方負責所運貨物的包裝。運輸中如因包裝不善造成貨物損毀,由託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運輸貨物的保險費由承運方負擔。貨物因承運方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賠償。

第八條在執行合同的飛行途中,託運人如要求停留,應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第九條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性質所引起的變質、減量、破損或滅失;

3.包裝方法或容器質量不良,但從外部無法發現;

4.包裝完整,封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

5.貨物的合理損耗;

6.託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涉及航空運輸規則規定的問題,按運輸規則辦理。

託運人:承運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時間:年月日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標準格式3

委託方:貿易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運輸時間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甲方需呼叫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絡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影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元/天,由甲方支付。

4、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核心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建行支行

賬號:

以上資訊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10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60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6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__年__月__日簽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12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為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絡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晒、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章名】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企業與其他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個人或聯戶與法人簽訂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簽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的承運方必須持有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軍事運輸,公路與水路、鐵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三條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按照同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規和計劃的要求。根據運輸能力與國家物資挑唆計劃和公路運輸治理的規定簽訂。

【章名】第二章 運輸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五條 承、託雙方根據需要,可訂立年度、季度、月度貨物運輸合同,亦可按貨物的批量訂立運輸合同。年、季、月度貨物運輸合同簽訂後,託運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承運方提送履行合同的月、旬、日運輸計劃。運輸計劃是貨物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屬於國家指令性計劃調運貨物的運輸合同,必須根據國家平衡下達的指標籤訂;屬於國家指導性計劃調運貨物的運輸合同,參照國家下達的指標,結合承、託雙方的實際情況簽訂。

第七條 代訂運輸合同,要有委託單位證實。根據授權範圍,以委託單位名義簽訂,對委託單位直接產生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運輸合同應包括的主要內容:一、貨物的名稱、性質、體積、數目及包裝標準;二、貨物起運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貨人名稱及具體地址;三、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四、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五、貨物的交接手續;六、批量貨物運輸起止日期;七、年、季、月度合同的運輸計劃(文書、表式、電報)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量;八、運雜費計算標準及結算方式;九、變更、解除合同的期限;十、違約責任;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 長大、粗笨貨物、危險品和國家限運以及需要辦理檢疫、商檢、海關、公安、監理手續的貨物,交運前,託運方應提供有關機關的準運證實。

第十條 貨物交運時,託運方應按合同規定向承運方支付運雜費。運雜費的支付辦法,按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應按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託運方的義務:一、按合同約定時間預備好貨物,在貨物起運期內及時發貨、收貨,所裝貨物符合合同簽訂內容,裝卸地點、貨場具備承運方正常通車條件;二、負責裝卸時,應預備相應的勞力和裝卸機具,按約定時間和質量要求搞好裝卸;三、裝運散裝貨物,應提供計量裝置,按規定標準裝載。需要包裝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或國家主管部分規定的包裝標準;國家未規定包裝標準的貨物,應在保證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四、託運超限貨物,應事先向承運方提供貨物說明書。需要特殊加固車箱時,應負擔所需用度。承運方的義務:一、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數目、起止點,公道調派車輛,完成運輸任務;二、負責裝卸時,應嚴格遵守作業規程和裝載標準,保證裝卸質量;三、實行責任運輸。安排裝貨的車輛,貨箱要完整清潔,貨物要捆紮牢固,苫蓋嚴密。運輸途中要定時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措施,保證運輸質量;四、裝運鮮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承擔專門約定的義務。

第十二條 在貨物裝卸和運輸過程中,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應按合同規定辦好貨物交接手續,做到責任分明。一、託運方應憑約定的裝貨手續發貨。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並檢視包裝及裝載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承運方確認無誤後,應在託運方發貨單上簽字;二、貨物運達指定地點後,收貨人和承運方應在場點件交接,收貨人確認無誤後,應在承運方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上簽字。如發現有差錯,雙方當事人應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由收貨人在運費憑證上批註清楚。

【章名】第三章 運輸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三條 運輸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並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如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須負擔對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十四條 涉及國家指令性計劃的運輸合同,在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前,須報下達計劃的主管部分核准。

第十五條 因自然災難造成運輸線路斷阻或執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響按時履行運輸合同時,承運方應及時通知託運方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六條 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包括公函、電報、變更計劃表)提出或答覆。

【章名】第四章 違反運輸合同的責任

第十七條 承運方責任:一、由於承運方過錯,造成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二、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時止,承運方應對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負責,並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一)不可抗力;(二)貨物的自然損耗或性質變化;(三)包裝不符合規定(無法從外部發現);(四)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損、變質;(五)託運方的過錯;(六)有押運人且不屬承運方責任的;(七)其他經查證非承運方責任造成的損失。三、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由承運方無償運到規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按本條第一項的規定處理。四、假如託運方或收貨人證實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治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到50%的罰款。

第十八條 託運方的責任:一、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應按合同規定支付給對方違約金。二、由於託運人發生下列過錯造成事故,致使車輛、機具、裝置損壞、腐蝕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質的損失,應由託運人負賠償責任:(一)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二)錯報粗笨貨物重量;(三)貨物包裝不良或未按規定製作標誌。三、貨物包裝完整無損而貨物短損、變質,收貨人拒收,或貨物運抵到達地找不到收貨人,以及由託運方負責裝卸的貨物,超過合同規定裝卸時間所造成的損失,均應由託運方負責賠償。

第十九條 違約金、賠償金的規定:一、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商訂,同等對待,一般最高不應超過違約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二、貨物的滅失、短少按滅失、短少貨物的價值賠償;貨物的變質、汙染、損壞按受損貨物所減低價值或修理費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交通部商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治理局另行規定。三、造成車輛、裝置損壞或第三者物質損失,按損壞或損失部分的價值賠償。四、造成車輛空駛損失或延誤損失,按空駛損失費或延滯費賠償。

第二十條 承、託雙方彼此之間要求賠償的時效,從貨物運抵到達地點的越日起算,不超過一百八旬日。賠償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方應在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越日起六旬日內處理。

第二十一條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明確責任後旬日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運費來充抵。

【章名】第五章 運輸合同糾紛的調解和仲裁

第二十二條 承、託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交通主管部分調解,或申請合同治理機關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章名】第六章 運輸合同的治理

第二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分和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對本轄區的運輸合同進行檢查監視。

第二十四條 凡簽訂貨物運輸合同的承運方,都應定期向交通運輸主管部分書面報送履行合同的情況,以便考核。

【章名】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不適用於涉外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十六條 本細則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自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甲方(託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賬號:

開戶行:

電子郵箱:

電話:

乙方(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開戶行:

賬號:

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貨物託運

1.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應填寫《貨物託運單》(附件),明確託運貨物的名稱、數量、重量、規格、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收貨人名稱以及詳細地址和聯絡方法。

1.2甲方託運貨物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檔案提交給乙方,並配合乙方工作,及時為乙方承運車輛辦理提貨、裝貨等相關手續,指導乙方進入指定的`發貨地點。

1.3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應符合標準,保證貨物的質量、包裝和溫度等要求,在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合理指示進行操作的情況下,貨物應是安全並可以運輸。

1.4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點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承擔相應的費用。

2、貨物承運

2.1乙方應持有國家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以及經營許可證,並按照甲方發出的《承運車輛及日程安排表》(附件)為甲方安排車輛和人員。

2.2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運輸期間內,確保貨物包裝、數量,並安全的將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進行貨物交接簽收。不論運輸情況如何變化,都必須按甲方要求及時完成。

2.3乙方應在貨物運輸中,保持與甲方的聯絡,若發生意外或其他異常情況,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嚴格執行甲方的處理意見。若造成貨物損失,乙方應及時進行處理,以減少損失,並詳細提供事故的相關資料。

2.4乙方不得將有化學類、汙染類、氣味揮發性等可能對甲方貨物造成損害的貨物與甲方貨物拼裝於同一車輛運輸。

2.5乙方不得將甲方託運貨物另外委託第三人運送。

2.6乙方應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交通法規而受到的罰款、扣證、扣車等處罰或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並且乙方應及時排程車輛以保證將甲方貨物按時安全送達指定地點。

2.7乙方應承擔從貨物裝運至交於收貨人止,發生的貨物滅失、缺少、變質、損壞的賠償責任,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除外。

2.8乙方工作人員均為乙方代表,因其行為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運輸價格及結算

3.1運輸價格詳見《運輸價格明細表》(附件)。

3.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約定的價格保持不變,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單方面要求提高價格或者降低服務質量,否則視為單方面違約。

3.3 乙方應當於當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業務結算清單,甲方應當於當月十日前完成核對工作。

3.4若結算清單核實無誤,甲方應當通知乙方開具運輸行業統一發票;若有疑問,應由甲乙雙方核實後再由乙方開具發票。

3.5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發票後的60天內,按發票金額以轉賬方式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運費。

4、運輸車輛

4.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產品特性及要求,配備效能優良、車容整潔的貨車,以保證運輸的質量和安全。

4.2甲方指定運輸車輛應是:

a、全封閉箱行車:

b、非全封閉箱行車:

c、保溫車:

d、其他:

5、交貨方式及期限

5.1乙方為甲方提供門對門的運輸服務,負責貨物的裝卸,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5.2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至交收貨地點。個別發貨的交貨期限如果是收貨人休息日時,在得到甲方的認可後,交貨期限則為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的時間。

5.3乙方若要在交貨期先前交貨,應當提前通知甲方和收貨人並得到認可。

5.4 貨物運輸到達後,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收貨人提貨時應當檢驗貨物,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提出異議的,可以拒絕收貨。

6、手續確認

6.1甲方下達派車任務時應填寫《承運車輛及日程安排表》(附件),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終端裝置向乙方下達委託,通知乙方按規定時間上門提貨。

6.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有關貨物運送手續,並按照甲乙雙方認可服務收費標準並開具工作單。

6.3甲乙雙方收發貨人員當場確認相關憑證單據及承運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包裝形態等,若發現單據證件、貨物不符或不全,雙方人員均有權拒絕發貨、提貨。

6.4經甲乙雙方人員對貨物共同確認後出具清單,乙方到達指定地點,根據清單讓收貨人簽收,簽收單作為乙方安全承運的憑據。若簽收單遺失、未簽字或未蓋公章的,甲方可拒付運輸費用。

6.5乙方應在承運期限之後的3日內將簽收單交還至甲方,以通知甲方運輸合同已執行完成,若乙方未能如期交還簽收單,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可相應延遲支付運輸費用。

7、保險

7.1乙方應對託運貨物辦理保險,保險費用包含在運輸費用之中。

7.2對於保險責任以外免陪部分以及最低免賠額的損失,乙方應在保險公司賠款結束後 日內,向甲方補足差額。

8、權利義務

8.1甲方有權約定保證金。在簽訂本合同一週內,乙方應將5萬元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戶,用於乙方未能支付違約金以及不能提供客戶簽收依據的運輸訂單金額。若無此類款項,保證金在本合同終止後一週內全部退還乙方。

8.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運費,甲方應如期支付。

8.3乙方不得擅自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戶資訊、經營資訊、技術資訊和貨物資訊等。

9、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a、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洪水;b、戰爭、罷工等。

10、變更與解除

10.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2以下情況之一,甲乙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同時結清所有費用:a、任何一方由於經營不善而無法繼續履約的;b、任何一方因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查處無法繼續履約的;c、任何一方因為重大經營調整或經營範圍的變更,無法繼續履約的。

11、違約責任

11.1 甲方故意隱瞞,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應承擔違約責任。

11.2 乙方擅自將甲方託運的貨物委託第三人運送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全部損失。

11.3乙方擅自將可能對甲方貨物造成損害的貨物拼裝到同一車運輸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全部損失。

11.4乙方工作人員私自洩露甲方商業機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5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運輸的,致使逾期到達目的地的,逾期一天,應按貨物價款總額的 %支付逾期違約金,並賠償因逾期交貨產生的全部損失。

11.6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實際不能履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合同貨物價款總額的 %。

12、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說明:本條款適合協議一方或者雙方均在上海的企業/個人使用,如果雙方均不在上海的企業,可以選定當地的仲裁機構或者法院進行訴訟。)

13、其他

13.1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

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日期:

貨物託運單

託運單位: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號

貨物名稱

包裝式樣

件數

每件體積(米3)

長×高×寬

重量(公斤)

託運總噸位

每件

最重件

實重噸

車輛噸

需要車輛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車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運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到達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注意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運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經濟責任:不按運輸託運單規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由承運單位酌情賠償損失;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託運人未按託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應償付承運人實際損失的違約金。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因此造成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損壞,造成人身傷亡,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員: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13

託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自行組織船隻,從事國內運輸業務。

三、裝船期及載貨量:

採取分批承(發)運,甲方每月 5 日前下達下月發貨計劃,乙方於每月 10 日前確認承運計劃。

四、發貨人、收貨人及運費率見附件,乙方不承擔貨物裝卸費用。

五、資料與交接:

貨物數量以發貨人發貨單據為準。乙方必須加強現場監裝、監卸工作,確保貨物的交貨數量。

六、乙方確保船舶處於適運狀態,適於收受、載運和保管貨物,若裝貨前發現船舶不符合裝卸要求,甲方有權不裝貨,乙方所派船舶到甲方,甲方必須安排五小時內裝貨。

七、運達期限:在正常的情況下,乙方必須保證貨物裝船完畢後,在合理期限內及時將貨物保質、保量運達收貨人指定地點。

八、結算與付款:

按發貨人發貨單結算運費,如由於非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受損或滅失或摻雜等影響貨物品質的情況,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由甲方扣除相應運費。每月上旬,乙方提供收貨人貨物交接清單,憑運輸發票結算或當地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每月 25 日前結算。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賬戶匯款,如因賬戶性質及其他原因不能收到運費,所產生的法律糾紛由乙方承擔或現金結算。

九、保險:乙方負責辦理船舶保險。

十、稅收及費用:涉及貨物的稅、費由甲方承擔,涉及船舶及運費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

1、在貨物的裝卸、運輸過程中,如由於非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受損 二、貨物品名及包裝:或滅失或摻雜等影響貨物品質的情況,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由甲方扣除相應運費。

2、乙方因超載或故障等原因,要求減載或轉載才能交貨的發生的`過載、轉運等費用和貨物虧噸由乙方承擔。

3、乙方船舶發生計少包,由乙方賠償少包損失並承擔虧噸運費。

十二、特約事項:

乙方船舶必須具備良好的蓋船設施,貨物裝妥後及時蓋船,並確保貨物在運輸過程中處於密封狀態。

乙方必須提供船舶保險單,營運證,船舶所有權證書,航行證書等影印件,並加蓋公章,保證內容真實、清晰。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因生產、銷售需要而對船隻進行的排程安排,不得違反倉庫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乙方船舶如違反上述條款及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乙方除賠償損失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爭議解決: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託運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擔起訴訟。

十五、其他事項:

本合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國家法律,法規為基礎。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14

甲方(即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為準,並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並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循。

一、運輸範圍及價格:

1、經雙方協商單程運距_____/方;經雙方協商,若往單程距超出_____公里,則每方單價每公里在原單價基礎增加_____元。

2、運輸總量約_____方。

二、甲方責任:

1、甲方為乙方提供車輛停放場所,車輛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因政府職能部門及社會方面干涉所發生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3、甲方保證在工程進行中,確保裝、倒料場的路況暢通。

三、乙方責任:

1、乙方運輸車隊必須有相關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管理機制,乙方車隊管理由乙方負責,但必須配合、服從甲方工作。

2、乙方車輛必須符合以下要求:車載重量:_____方/車,車型:雙橋車,車況良好,車輛手續齊全。

3、乙方車輛駕駛員及管理員的生活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車輛的維修、維護費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車輛進行維修、維護時必須保證甲方所要求的施工進度安排,以確保物料能及時運出。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日內乙方車輛必須到達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到達現場車輛不少於輛,本專案用車總量為輛車。

四、工期:

本合同工期為_____天。每十五天運量不少於_____方。

五、土方計算方式及結算方式:

1、土方計算方式為以每車的實際方量計量。

2、每_____日,甲、乙雙方核對相關票據,甲方在對票當日向乙方付款。付款金額為該運輸時段金額的百分之百。

六、違約處罰:

1、甲方若不按時支付乙方運費,造成乙方車輛停工,甲方按每臺車每天_____元的費用付給乙方。若因乙方車輛不足(合同臺數)及駕駛員原因造成運力不足,甲方場外調車運費差價由乙方補足。

2、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小時內乙方車輛不能到達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或到場車輛低於輛,延遲一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_____萬元違約金,以此類推,延遲超過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上述違約金款項。若乙方車輛按照甲方要求到達現場_____小時內無法開展正常的運輸工作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萬元。延遲超過_____日,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有權向乙方追討上述違約金款項。

3乙方餘下輛車載接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不能到達施工現場的乙方按每天每臺車_____千元的金額付給甲方,若將場外調車運費差價由乙方補足。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合理使用裝置搬運費用,安全順利完成裝置搬運工作,經甲、乙方認真磋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原則同意成品倉、乾燥筒、配料器、粉料罐、等裝置(共_________件)交由乙方承運搬運。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吊、運車輛應3日內進入甲方指定場地,乙方吊車進場後所有裝置的吊卸工作由乙方承擔。

2、甲方擬將裝置的上述工作的吊車,運輸板車的使用費一次性包給乙方。

3、為促使乙方積極配合、儘快將裝置拉出工地,雙方約定,甲方出一定數額協調費給乙方,而乙方不管遇到多大困難,也不管延續時間多久,乙方都必須盡最大努力,以最快速度把裝置裝上車,把自己承運的貨物運出拆卸現場。基於上述乙方額外承擔的責任,甲方給乙方協調費,總共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4、乙方裝貨拉出拆卸現場之後保證在_________天之內運至甲方卸貨工地。

5、甲方總共給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去程過路過橋等途中所需資金。

6、甲方不負擔乙方司機食宿及乙方車輛維修費。

7、甲方提供《裝貨清單》,乙方按裝貨清單拉運。乙方必須選用合適的吊車、板車及貨車,並按甲方指定的路線運輸,以確保吊卸、運輸過程中的裝置安全。如因乙方不按甲方指定路線、速度行駛造成裝置損壞,由甲方根據實際損壞估價,乙方來賠償。

8、吊車、板車及貨車費用與支付

(1)乙方承擔人員、運輸費用總和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2)費用支付方式:乙方所有吊、運車輛進入場地後,甲方預付_________元整(以支付),作為啟動資金,等所有板車、貨車(包括其它承運單位車輛)裝完貨後,甲方再付_________元整,剩餘的_________元整待乙方承運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一次付清。

(3)其他說明:乙方將甲方的裝置拉往目的地並安全卸貨後,甲方接貨人員出具運輸完工證明,據此作為最後結算依據。

9、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方另外商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0、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自動生效,合同支付完畢後失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17

甲方:

乙方: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一)土地使用權證號為,規劃建設許可證號為,預售許可證號。

(二)商鋪座落在,結構為;

(三)商鋪建築面積平方米。

(四)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方式獲得;

(五)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為,年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買受商鋪。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包乾價款共計幣。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本合同生效後叄個工作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幣。乙方支付房價款後,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將商鋪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於乙方付清房款後五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具體方式為:甲方以書面方式告知商鋪承租人商鋪的出租人已變更為乙方,甲方須得到商鋪承租人的書面確認,並且將該書面確認交與乙方,甲方保證承租人從年 月 日開始向乙方繳納商鋪租金。

第五條商鋪損害風險責任自鋪面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商鋪交付佔有前,因使用商鋪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訊費等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處理,交付佔有後使用商鋪中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會同承租人處理。

第七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每逾期壹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七天內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合同即自行解除。

第八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商鋪交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受益人,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每逾期壹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商鋪,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15日內,甲方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

第九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有管轄權的裁決。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18

四 川 省 簡 陽 市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xx)簡陽民初字第2303號

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花照壁上橫街175號1幢1樓21號。

法定代表人:周煥雲,總經理。

委託代理人:谷棟,四川高鼎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代理人:沈君,四川高鼎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陳開祥,男,漢族,1975年11月07日出生,簡陽市人,住四川省簡陽市三合鎮馬騾村6組3號。身份證號碼:5110278。

委託代理人:陳恆倫,四川得力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住所地:重慶市渝中區上清寺互助裡65號。

法定代表人:張志傑,經理。

委託代理人:羅林,男,漢族,1969年11月11日出生,住重慶市沙坪壩區柑子村13號4-1,身份證號碼:5102126。

被告: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住所地:重慶市長壽區長壽路134號。

負責人:王國忠,經理。

委託代理人:羅林,男,漢族,1969年11月11日出生,住重慶市沙坪壩區柑子村13號4-1,身份證號碼:5102126。

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訴被告陳開祥、被告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被告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一案,本院於20xx年11月26日立案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xx年1月27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總經理周煥雲及其委託代理人谷棟、被告陳開祥及其委託代理人陳恆倫、被告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和被告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共同委託代理人羅林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訴稱:20xx年3月12日,原被告簽訂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由被告為原告將一批貨物運到柳州市。20xx年3月14日,被告陳開祥駕駛渝B87910大貨車(該車登記為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所有)運輸該批貨物,在運輸途中因貨車側翻,導致貨物嚴重受損,因三被告未依法賠償,故訴訟來院,請求三被告賠償損失67528.78元,並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被告陳開祥辯稱:貨車側翻,導致貨物受損是事實,但側翻的原因是原告託運的貨物過多和超高超寬;原告的損失也沒有訴請中的那麼多,有待證據證明,原告還有部分運費沒有支付。該合同的主體是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被告陳開祥只是經辦人。損失應該由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賠償。

被告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和被告重慶市飛雲汽車運

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共同答辯稱:本案的實際承運人是陳開祥,渝B87910貨車雖然登記在公司名下,但系被告陳開祥掛靠公司,該車實際車主為李仕蓉,李仕蓉私下把車轉讓給了陳開祥。公司非實際車輛所有權人,也未取得運營利益,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公司未簽訂運輸合同,也未實際履行合同,不是適格被告,公司不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同時,該運輸合同上無公司的蓋章,只有被告陳開祥的簽名,因此,運輸合同對公司無任何約束力。從合同的簽訂,到合同的履行,完全是實際控制車輛人員的個人行為,如果要賠償,也應由被告陳開祥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經審理查明,20xx年3月12日,被告陳開祥作為乙方(承運方)以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名義與甲方即本案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託運方)簽定一份貨物運輸合同。該合同約定,貨物從成都運到柳州市交付甲方指定單位查收,乙方負責把貨物安全運到目的地,如發生行車事故,丟失、貨損、貨差等情況,乙方必須按保值價的100%價賠付甲方。20xx年3月14日,被告陳開祥駕駛著承運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託運貨物的渝B87910貨車(該車印有飛雲公司相關標誌),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宜柳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經清點,被告陳開祥簽字確認貨物損失有離合器殼體(賠償單價175元/件)損壞178件、丟失2件,軸承箱(賠償單價147元/件)損壞35件,後殼體(賠償單價198元/件)損壞2件,變速箱體(賠償單價169元/件)損壞137件,包裝紙箱(賠償單價4.5元/個)損壞600個,共計人民幣62894元,另有西門子124箱(12件/箱)發回廠家檢測後定損。原告成都楊發貨運公司、被告陳開祥、被告重慶飛雲汽

車運輸公司、被告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對貨物損害賠償問題協商不成,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於20xx年11月26日訴至法院,請求判決三被告賠償損失67528.78元。

另查明,渝B87910汽車行駛證登記的所有人系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道路運輸證上業戶主名稱是重慶市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該車原系李仕蓉掛靠該公司,20xx年12月14日李仕蓉轉讓給陳開祥,後陳開祥向公司交納了相關費用,20xx年5月18日,陳開祥將車轉讓給陳天明(系陳開祥父親),陳天明與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簽訂了掛靠合同。(上述轉讓均在飛雲公司內部進行,不變更行駛證和道路運輸證上的名稱)

上述事實有原、被告當庭陳述、貨物運輸合同、渝B87910機動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機動車查詢記錄、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工商註冊資訊、貨損統計單、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公路管理局桂河路簡罰(20xx)A2578號交通行政當場處罰決定書、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編號45020xx055935596號處罰決定書、高速公路管理局責令車輛停駛通知書、事故現場車輛照片、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提交的李仕蓉身份證影印件及影印件上書寫的的證明等經庭審質證、認證,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陳開祥持所有人是重慶飛雲汽車運輸公司長壽分公司的渝B87910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和道路運輸證與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簽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原告有理由相信渝B87910車輛的所有人是重慶飛雲汽車運輸公司長壽分公司,該運輸合同的承運方為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且重慶飛雲

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將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等交給陳開祥及准許渝B87910車輛登記在其分公司名下的行為,是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對實際車主陳開祥以其公司名義進行運輸經營行為的授權。在運營過程中,實際車主陳開祥駕駛印有飛雲公司標誌的車輛,持有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相關證件以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名義和託運方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簽訂運輸合同的行為,應視為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行為。重慶飛雲汽車運輸公司長壽分公司未按合同的約定將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託運的貨物安全送往目的地,已構成違約,因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的法律責任由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承擔,故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故對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以承運人為陳開祥,公司不是承運人,公司不承擔法律責任的辯稱,法院不予採信。

被告陳開祥作為實際承運人對涉案運輸合同享有重要的運營利益,也應對涉案貨物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被告陳開祥辯稱原告成都楊發貨運公司辦理貨物運輸時明知車輛超載,原告對損失的發生負有責任,但被告陳開祥作為車輛駕駛專業人員和實際承運人,明知車輛超載卻違章裝載導致事故發生,對貨物損失負有重要責任,故其辯解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援。原告訴請被告陳開祥、被告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被告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賠償損失,理由正當,法院予以支援。對原告提交證據中損失為離合器殼體、軸承箱、後殼體、變速箱體、包裝紙箱共計為62894元部分,雖然被告陳開祥只認可數量,不認可賠償單價,但在該貨損統計單上有被告陳開祥的簽名,且

被告陳開祥沒有證據證明簽名是受脅迫或者不是自願的,故本院對上述共計62894元的損失予以確認;因原告沒有提供證明西門子124箱(12件/箱)的損失情況,對該部分本院不予支援。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二百九十條、第三百一十一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賠付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人民幣62894元;被告陳開祥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二、駁回原告成都楊發貨運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費1488元,由被告重慶飛雲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四川省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曾 建 才

審 判 員 楊 宣 照

人民陪審員 李 成 軍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書 記 員 陶 軍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19

一、委託人應當向承運人準確表明收貨人的名稱或者住址或者收貨人,以及所交付運輸的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送達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的相關情況。

二、委託人交運的貨物如果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委託人有義務提交有關審批、檢驗等手續。

三、委託人託運的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進行包標、並作出標誌、標籤,並向承運人提交名稱、性質及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

四、承運人對委託人委託託運的貨物,承擔毀損、滅失的責任。

貨物運輸合同的主體是託運人和承運人。託運人是將貨物委託承運人運輸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託運人可以是貨物的所有人,也可以不是。承運人是運送貨物的人,多為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他組織。貨物運輸合同涉及收貨人,收貨人是接收貨物的人。收貨人與託運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多為第三人。當第三人為收貨人時,收貨人就是貨物運輸合同的關係人,此時貨物運輸合同就是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貨物運輸合同中的運輸物包括各種動產,不限於商品。不動產和無形財產不為貨物運輸合同中的貨物。

合同當事人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各方的權利義務

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合同落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20

1.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發票號碼保險單號次

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後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標記包裝及量保險貨物專案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

保費________________費率__________裝載工具_____________

開航日期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險別:

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可能引起索賠的損失或損壞,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賠,應向本公司提交保險單正本(本保險單共有一份正本)及有關檔案。

____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

出單公司地址

2.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水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保險標的範圍

第一條凡在國內江、河、湖泊和沿海經水路運輸的貨物均可為本保險之標的。

第二條下列貨物非經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特別約定,並在保險單(憑證)上載明,不在保險標的範圍以內:金銀、珠寶、鑽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第三條下列貨物不在保險標的範圍以內: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魚類和其他動物。

第四條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保險人按保險單註明的承保險別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第五條基本險

由於下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海嘯、崖崩、突發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發生碰撞、擱淺、觸礁,橋樑碼頭坍塌;

(三)因以上兩款所致船舶沉沒失蹤;

(四)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五)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承擔的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六)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第六條綜合險

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一)因受碰撞、擠壓而造成貨物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的損失;

(二)因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三)液體貨物因受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該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四)遭受盜竊的損失;

(五)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責任免除

第七條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扣押、罷工、哄搶和躁動;

(二)船舶本身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汙染、變質、損壞;

(五)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

(六)屬於發貨人責任引起的損失;

(七)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第八條由於行政行為或執法行為所致的損失。

第九條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責任起訖

第十條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單(憑證)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後一個倉庫或儲運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註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後,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保險貨物卸離運輸工具後的15天為限。

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保險價值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確定。

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商確定。

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四條投保人在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簽發保險單(憑證)的同時,應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十五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謹慎選擇承運人,並督促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並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運輸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條保險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被保險人應在10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並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

第十七條被保險人獲悉或應當獲悉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應立即通知保險人或保險人在當地保險機構,並迅速採取合理的施救和保護措施,減少貨物損失。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21

訂立合同雙方:託運方:______; 承運方: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 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編號│品名│ 規格 │ 單位 │ 單價 │ 數量 │金額(元)

第二條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 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 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 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 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 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 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 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 貨運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 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 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 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 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 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 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 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 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 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 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 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 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 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 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 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 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 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 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等單 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承運方:___

代表人:___代表人:___

地址:____地址:____

電話:____電話:____

開戶銀行:__開戶銀行:__

帳號:____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22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依據《合同法》及《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為明確雙方關係,甲方委託乙方運輸鋼卷板事宜,達成以下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乙方在承運過程中對貨物丟失,短缺,損壞,雨淋,生鏽等原因造成損失的,

由乙方全部承擔賠償。

2:甲方委託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開始運輸如下地區的貨物(每次以實際交貨地點為準)

始發地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數量(噸)________運價(噸/元)________說明________

3:運費結算方式:按月現金結算,如需開具發票雙方協商決定。

4:乙方作為甲方指定的汽運物流公司,須具備國家認可運輸資格,並提供有關證明檔案。

5:為保證發出貨物的安全,乙方須在本協議生效後7日內將5萬元保證金交給甲方,乙方在承運貨物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損失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和客戶。若乙方未按規定賠償,甲方有權扣乙方保證金賠償損失,不足部份甲方有權追索。

6:乙方必須按甲方約定的時間路線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由於自然災害,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須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協商解決,若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損

失由乙方陪償,過期到達貨物每過期一天按20元/噸對乙方處罰。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貨物運到非指定地點,造成卸錯貨的一經核實,對其按200元/噸處罰。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9: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履約地人民法院訴訟。

10:合同生效後,承運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託的一個工作日內必須向甲方出具運輸車輛的車牌號,車型,司機姓名,駕駛證號及聯絡方式等。

委託方代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代表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23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過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數量等

託運貨物的品名、數量、規格等內容將由甲方在每批貨物發運前以貨物運單或外運清單等書面形式予以詳細規定。貨物運單或外運清單等經雙方簽字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到達地點

1、乙方根據甲方承運貨物的要求為甲方承擔全國各地的整車、零擔以及回程貨物的公路運輸。

2、貨物起運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貨物到達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運輸價格及結算

1、運輸價格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_元/方(此單價已含託運貨物的保險費),不足1個方按1個方計算,另收取提貨費300元(單次提貨大於5個方,擴音貨費),裝卸費是__________元/方。

2、隨著運輸市場的`變化,甲乙雙方可以對價格協商,經確認後,按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

3、乙方應於當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業務結算清單,甲方應當於當月十日前完成核對工作。

4、若結算清單核實無誤,甲方應通知乙方開具運輸行業統一發票;若有疑問,應由甲乙雙方核實後再由乙方開具發票。

5、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發票後的30天內,按結算金額以轉帳方式支付乙方運費。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24

買方: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淨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於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後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後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牴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部分

14、FOB/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隻。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隻的吊杆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隻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絡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絡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隻或者船隻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絡。

14、5、如買方所訂船隻到達裝運港後,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隻或將貨物交到吊杆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隻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於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後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後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後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隻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隻。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隻。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隻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隻船齡不得超過15年。對超過15年船齡的船隻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隻。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於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隻主要規範、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於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隻必須是______船級社最高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隻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船齡的船隻,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5年船齡的船隻。

15、8、對於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隻保持密切聯絡,並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隻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的率。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淨)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註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註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註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淨重及/或尺碼。

18、A.4、由製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註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隻的國籍已經買主批准的書信一封。

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於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影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並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後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於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後,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效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後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複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於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並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23、賠償例外

由於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後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並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25

運輸合同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人:

承運人:

託運人詳細地址:

收貨人詳細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充分協商,就(貨物名稱)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可以列表寫明,也可以用文字直接表述)。

二、貨物的包裝(寫明包裝的條件、標準等內容)。

三、貨物的起運地點:

貨物的.到達地點:

四、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輸期限:

五、貨物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六、貨物的裝卸責任及方法:

七、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八、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九、託運人是否宣告價格,是否辦理貨物運輸保險:

十、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送單位存查份。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託運人(章):承運人(章):

代表人(簽名):代表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年月日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26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裝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發地點:

裝運地點:

發貨人:

承運人: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27

合同甲方(託運人):

地址:

電話:

合同乙方(承運人):

地址:

電話:

為及時安全完成塑料粒子的運輸業務,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及合作關係

在乙方確保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的前提下,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國內公路運輸服務。

二.運輸方式及條款:

(1)運輸方式:根據甲方需要,乙方為甲方及時安排整車或零擔運輸。

(2)運輸條款:甲方原則上委託乙方的運輸業務為門到門服務。如有特殊情況,甲方應提前通知

乙方。

三.雙方的責任義務

1.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的工作指令為甲方提供提貨及指定點派送等公路物流運輸服務。

(2)運輸時限:自接乙方到運輸指示單算起,扣除等待裝車及裝車時間,乙方保證在以下

時間內送(不包括零擔類)達交貨地點。

路程<500km,1天;501-1000km,2天;1001-20_km,4天;20_km以上,5天;

若出現長時間堵車,事故或其他特殊因素,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每超過1小時,扣除當次運費1%,但累計扣除額不超過當次運費的40%。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延期到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須給予賠償。

(3)貨物安全:乙方自行安排車輛承運甲方貨物(所有車輛保證有貨物保險),乙方對所承運貨物負有完全責任,丟失時按甲方成本價價值全價賠償,損壞時按如下方式之一處理。

a.本產品因運輸原因引起產品報廢的直接損失由乙方負責全價賠償。

b.因運輸引起產品價值下降時,乙方負責承擔直接損失。如:包裝破損或汙染造成貨物折價。當賠償協議經雙方簽字認可後,簽字後十日內乙方將賠償金支付給甲方。

(4)乙方所使用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內交通管理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否則因此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無法得到保險公司賠償等),由乙方全部承擔。

(5)車輛保證:在甲方確定提貨時間後,告知乙方,此時乙方應向甲方書面提供提貨司機車號和姓名,證件號碼(駕駛證號),保證甲方向乙方及時發出《運輸協議書》。乙方收到甲方的《運輸協議書》進行簽字蓋章確認後,傳到甲方。乙方及時按甲方《運輸協議書》要求進行提貨和運輸。

(6)乙方在沒有按甲方《運輸協議書》要求按時送到目的地時,需及時告知甲方,包括延遲的原因,解決的辦法和司機的聯絡方式,以保證甲方隨時掌握貨物動態。

(7)貨物送達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準備結帳憑據(收貨人簽收的收貨單據和運輸發票等)。2、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8)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的合法性,對貨物內在品質及貨物本身的有關問題負責。

(9)甲方應儘早根據銷售情況通知乙方備車(供乙方參考,甲方不負責任),確定發貨時間後向乙方發出《運輸協議書》。

(10)甲方向乙方發出的《運輸協議書》,應明確貨物的名稱,數量,包裝和件數;提貨的時間和地址;收貨方的名稱,地址和聯絡人姓名和電話;甲方收到乙方簽字蓋章回傳的《運輸協議書》後,安排乙方提貨。

(11)運費結算:貨到後開出發票付款。

(12)在乙方需要解決交通事故時,甲方有責任為乙方出具需要發貨方出具的證明,包括產品說明書,產品安全指標和該批貨物的檢驗報告等。

(13)其他條款:由甲方客戶直接付款時,乙方將貨物送達甲方客戶後,甲方客戶將運費直接付給乙方,乙方負責給甲方開發票。運輸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甲方將負責進行處理。

四.保密:

1.本合同任何一方對在合作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未向社會公開的技術情報和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業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洩露給第三方。

2.在本合同終止後,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隨之終止,雙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業務。

五.因運輸業務的複雜性,本合同未涉及而出現的事宜,雙方具體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協議。

六.爭議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由甲乙雙方法定人代表或其授權人簽名並加蓋公章後即生效。

七.〈〈運輸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限為20_年x月x日至20_年x月x日。

九.每次運輸價格按單票確定的實際價格進行結算。

十.特殊運輸涉及到要另外簽署小零擔《貨物運輸協議》或者合作過程中其他檔案,直接蓋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十一.附錄明細:

附件1: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運輸資格證等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附件2.《運輸協議書》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負責人(簽字):上海銳帆物流有限公司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日期20_年_月_日日期20_年_月_日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28

貨物運輸合同

委託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過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數量等

託運貨物的品名、數量、規格等內容將由甲方在每批貨物發運前以貨物運單或外運清單等書面形式予以詳細規定。貨物運單或外運清單等經雙方簽字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到達地點

1乙方根據甲方承運貨物的要求為甲方承擔全國各地的整車、零擔以及回程貨物的公路運輸。

2貨物起運點:

3貨物到達點:

第三條、運輸價格及結算

1運輸價格上海到常州 120元/方(此單價已含託運貨物的保險費),不足1個方按1個方計算,另收取提貨費300元(單次提貨大於5個方,擴音貨費),裝卸費是5元/方。

2隨著運輸市場的變化,甲乙雙方可以對價格協商,經確認後,按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

3乙方應於當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業務結算清單,甲方應當於當月十日前完成核對工作。

4若結算清單核實無誤,甲方應通知乙方開具運輸行業統一發票;若有疑問,應由甲乙雙方核實後再由乙方開具發票。

5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發票後的30天內,按結算金額以轉帳方式支付乙方運費。

第四條 乙方的責任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安全、準時、優質的運輸服務。

2、乙方保證其主體和運輸工具具備合法的營運資格。

3、乙方負責到甲方指定地點安排裝車、卸車、並按照清單清點貨物。乙方承諾安全及時地把甲方委託貨物交付到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和收貨地點,無貨損和貨缺。

4、由於自然災害、交通事故等不可抗拒所造成延誤交貨,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

5、乙方完成交貨,需由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進行簽收或者加蓋公章。簽收回單需在客戶簽收後3個工作日內傳真給甲方。正式簽收回單可在月底結賬時提供給甲方並作為甲方和乙方結算運輸費用的憑證之一。

6、運輸價格作為合同附件與本貨物運輸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乙方因市場價格需要調整運輸費用,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到甲方,並得到甲方確認後生效。

7、乙方承諾在其運輸過程中選用的車輛都是全封閉的箱式貨車,乙方承諾在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短缺、被盜搶、雨淋、破損、滅失、汙染以及交通事故等問題出現的損失均由乙方按照甲方零售商業發票金額折算一定比例後賠償給甲方。具體賠償比例如下:按照零售額的80%賠償。

8、若乙方延誤了送貨,乙方每延誤一天,按延誤運輸貨物的運輸費(運輸費的計算按本合同第三條)的10%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不滿一天視為一天,違約金的最高賠償額不超過該車次的運輸總額(發生不可抗拒因素或者因非乙方導致的交通事故、交通嚴重堵塞等原因除外)。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堵塞或者其他不可抗因素,乙方必須在出現上述問題後12小時內通知到甲方。若乙方未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及時通知到甲方,則乙方仍需承擔相應的延遲交貨違約責任。

第五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須提供符合運輸要求的貨物包裝,貨物包裝必須堅固能適應長途運輸過程中的顛簸、震動。甲方任何貨物包裝的改變,都必須提前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委託貨物。

2、甲方委託貨物不屬於易燃、易爆或者其它國家規定的違禁物品。

3、甲方需提前一天時間以傳真、電話或者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乙方承運任務,以便乙方安排車輛。

4、甲方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資料和清單給乙方。

5、甲方負責提供完整、準確的收貨人資訊給乙方。這包括收貨人的詳細地址、姓名、聯絡電話等。

6、貨物發運中途甲方若提出變更到貨地點或者取消承運任務,將由甲方負責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7、在出現運輸貨損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商業發票協助乙方向其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8、貨物的重量和體積按照甲方“用友通”系統資料的重量和體積數為依據。為方便計算沙發產品的.體積/重量,沙發3人座位的按照單個1立方米;2、5人座位按照單個0、8立方米;2人座位按照單個0、7立方米;單人座位按照單個0、5立方米計算。

第六條 運輸費用的結算方式

乙方每月的5日提供給甲方經過彙總的從上月1日起至30日的運輸費用清單,甲方對此清單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和確認,乙方在甲方確認清單後出具公路運輸發票。乙方出具的運輸發票應帶抵扣聯,甲方在收到發票後30天內完成付款。

第七條 貨物驗收標準

1、乙方提貨時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貨物運輸清單核對品名、數數量以及包裝數等。乙方同時應嚴格檢查甲方提供的產品包裝是否完好無損。若甲方提供的產品包裝有破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新的包裝產品,同時乙方有權拒收甲方所提供的不適應長途運輸的包裝產品。若甲方所提供產品無完整的外包裝,或者發現甲方產品包裝已經破損且無法替換時,乙方須在託運單上明確註明,並經過甲方簽字確認,由此造成該件貨物的損壞,責任不在乙方。

2、乙方將貨物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後,甲方收貨人進行驗收時將以外包裝是否有破損作為檢驗標準。若外包裝有損壞(包括包裝表面有明顯壓痕),甲方收貨人須開啟包裝驗收貨物是否有損壞,此情況下檢驗發現的貨物損壞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若貨物外包裝完好無損,內部產品發現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貨損責任。甲方收貨驗收後將在乙方的承運單上明確註明損壞情況,簽收單作為定損的確認檔案。

第八條 合同期限以及爭議解決

1、合同期限: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如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經雙方書面通知,合同自動延期一年。

2、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根據雙方的權利義務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但任何一方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3、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產生任何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乙方不得以扣留甲方委託貨物,甲方不得以推遲已經確認的付款時間來處理雙方的意見分歧。若雙方協商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4、甲乙雙方均有義務保守合作雙方公司的商業祕密,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運輸報價單等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 簽署日期:年月日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29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託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託運貨物,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及到達地:

1.1、貨物及起運地點:高粱從盆堯、歐營、東張營、高樓、李樓營及孟寨。

1.2、到達地點:甲方所在周營鄉基地內。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所託運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2.2、負責制定運輸流程及計劃。

2.3、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有車輛必須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相關人員或車輛承運,因此而產生的誤時誤工,乙方必須承擔違約的責任。

(1) 所有車輛和駕駛員必須證照齊全,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

(2) 所有車輛必須有保險部門核發的有效保險單據,同時提供相應資料的影印件。

3.2、乙方接到甲方運輸指令後,按要求合理準備車輛及確保車輛在指定的時間到達甲方指定起運地點。嚴格按甲方的要求計劃當天運輸完成。否則所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負責及甲方客戶給予甲方的任何處罰結果。

3.3乙方需向甲方交納運輸風險金人民幣五仟元整(5000元),甲方可以從乙方運費中扣除,乙方必須設立車輛排程機構,安排專職排程人員進行排程,協助甲方進行貨物的運輸工作。

3.4、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價格含保險、稅費、裝卸車費,如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其中未付的運輸費用可用於抵扣賠償金。

3.5乙方確保組織運輸車輛在20輛以上。

第四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4.1、經甲乙雙方商議確定,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承運的貨物所發生的運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統一按雙方協議的價格結算。運輸價格為:按照貨物起運地點中盆堯區域按30元/噸標準執行;其它區域按25元/噸標準執行。

4.2、乙方必須憑“甲方指定收貨人”已簽收的回單同甲方結算。

4.3、甲方在確認相應期間內委託給乙方的全部運輸任務均已完成後,根據運費結算標準,按照四十五天結算給乙方或以匯款方式將運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五條:文字及時效

5.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變更與終止

6.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第七條:糾紛及其仲裁

7.1、若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貨物運輸協議彙編 篇30

甲方:

全權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充分有效地發揮甲乙雙方各自優勢,提高貨運市場競爭能力,根據鐵道部有關檔案精神和甲方與上海鐵路局運輸管理處簽訂的X次五定班列包車運輸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就雙方合作並由乙方承包次五定班列寧波北站點事宜,共同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承包式

甲方將次五寶班列寧波北站點每日的四節車皮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發站寧波北(含餘姚),到站棠溪等廣東境內鐵路部門允許的到達站,車種為棚車和敞車,貨物品類為5號及其以上運價號的貨物(危險品除外),承包期限為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二條考核基數和費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每日考核基數為兩車(節)車皮。乙方必須於當日裝車後按考核基數向寧波北站繳交鐵路運費及裝卸費,並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費每輛X元,每日X元,

如乙方當日裝車不足兩輛的`按考核基數兩輛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和管理費。如乙方當日裝車超過兩輛的(以四輛為限),按實際裝車數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和管理費。乙方多裝車的管理費,在承包期屆滿時,可以衝抵少裝車的管理費。

第三條保證金

為保證協議的履行,乙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計人民幣叄拾萬元。在承包期滿時如乙方無違約責任時,甲方在X日內如數退還保證金。

第四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保證乙方為次班列寧波站點的獨家合作承包人,如將寧波北站點車輛再發包給他人經營的,承擔支付雙倍保證金的違約責任。

2.協調上海鐵路局、寧波北店及廣州各列站的關係,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繼續承包經營的,按本協議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賠償乙方損失X元。

3.發生班列晚點、甩車及貨損時,甲方有義務代乙方向鐵路部門進行索賠。

乙方責任:

1.嚴格按裝運規定組貨裝車,不得裝運危險品和禁運品,不得隱瞞重量及匿報貨物品名,違者依鐵路規定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及時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及管理費,連續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按本協議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賠償甲方損失X元。

3.自覺遵守鐵路貨場規定,協調好寧波北站及廣州各列站的關係。發生貨損時,及時提供相應材料。

4.如乙方擅自終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權不退還保證金並在三日付清拖欠的運費、裝卸費及管理費。

第五條其他約定

1.如遇鐵道部、上海鐵路局調整班列運費價格時,則本協議運費價格相應調整。

2.乙方與甲方考核時間與鐵路部門同甲方的考核時間同步進行,並享受鐵路部門與甲方同等的優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屆滿後,如甲方繼續取得X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權,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權。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全僅代表和乙方各執一份,送交甲方董事會和寧波北站各一份。

本協議經甲方全權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

全權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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