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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合同範本十篇

審計合同範本十篇

審計合同範本 篇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審計合同範本十篇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目錄

1.委託事項;

2.審計費用及支付方式;

3.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4.甲方權利義務;

5.乙方權利義務;

6.保密條款;

7.違約責任;

8.不可抗力;

9.法律適用及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0.合同的變更;

11.合同的終止;

12.合同的轉讓;

13.通知和送達;

14.補充協議與附件;

15.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合同正文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下述第項進行專項審計: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併、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4.會計報表內的特定專案審計;

5.內部控制制度遵循情況審計;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具體審計業務如下:

(1);

(2)。

7.本項審計業務預定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現場工作。如有特殊情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適當延長。

第二條審計費用及支付方式:

1.雙方約定完成本項業務的審計費用為: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

2.1甲方在本審計合同簽署後______日內,支付費用總額的_______%,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元);

2.2乙方交付審計報告並經過甲方書面確認後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人民大寫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發生的相關費用如差旅、食宿等費用,按照下列方式第種方式執行:________________

3.1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具體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按照不高於甲方普通工作人員標準,由乙方先行墊付,審計事項完成後由甲方實報實銷。

3.2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在每一次付款前,乙方應當在上述付款期限之前天開具並向甲方提交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甲方付款,乙方拒絕提供正式發票或所提供發票不合格的,甲方可以拒絕支付審計費用。

5.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增加審計程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情後確認是否接受乙方增加審計費用的請求。

6.審計過程中因甲方原因中止審計,雙方應當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的工作量進行評估,對於甲方多支出部分的費用,乙方應當予以退還。

7.如果甲方經調查發現乙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未披露的內容,則乙方應當按照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對甲方進行賠償。

第三條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甲方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乙方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按約定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乙方檢視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為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5.乙方指定的主辦或經辦審計人員與甲方或委託事項有利害關係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迴避;

6.甲方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辦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7.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提供相應審計工作底稿及相應資料原件。

8.當甲方認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執業人員和服務質量與合同約定不符,拒不改正的;

(2)有確鑿證據表明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

(3)存在嚴重工作過失,有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資料的;

(4)違約將委託服務業務轉包、分包給其他中介機構的;

(5)受到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處罰,喪失執業資質的;

(6)拒不配合工作要求達三(3)次以上的;

(7)應當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嚴格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出具審計報告共計份。

3.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4.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稽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5.乙方可以根據需要查閱甲方的有關會計資料和檔案,檢視甲方的業務現場和設施,要求甲方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除非甲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乙方應對其在甲方現場的工作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負責。該等工作人員在現場期間造成甲方及在現場的任何人員的任何人身或者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

6.乙方執行審計業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出具有關報告:

6.1甲方示意其作不實或者不當證明的;

6.2甲方故意不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和檔案的;

6.3因甲方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不能對財務會計的重要事項作出正確表述的。

7.乙方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式出具報告。在出具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7.1明知甲方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而不予指明;

7.2明知甲方的財務會計處理會直接損害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而予以隱瞞或者作不實的報告;

7.3明知甲方的財務會計處理會導致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誤解,而不予指明;

7.4明知甲方的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有其他不實的內容,而不予指明。

8.乙方應確保其自身、工作人員及其任何替代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8.1在執行審計業務期間,在法律、行政法規或證券交易所的規則規定不得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不得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的其他財產的期限內,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

8.2索取、收受委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便,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

8.3接受委託催收債款;

8.4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8.5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8.6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8.7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

9.乙方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資質,並承諾工作人員及其任何替代人員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10.乙方辦理審計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六條保密條款:

1.乙方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甲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允許第三人使用或使用於本協議之外的其他目的及用途,否則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本合同保密期限為合同有效期及合同終止後______年。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乙方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雙方可協商由甲方根據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專案中途停止,甲方已支付費用扣除合理費用(由雙方協商認可)後,應退還甲方;

3.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甲方可以:

(1)拒絕支付服務費用直至乙方向甲方交付審計報告,且每遲延__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審計費用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最終支付的審計費用中扣除。遲延達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其已支付的審計費用;或

(2)立即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退回其已支付的審計費用,且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4.乙方提交的審計報告不符合甲方相關要求及國家、行業協會相關規定的,其應向甲方賠償由此遭受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付費用重新進行審計。

5.如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都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合理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______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

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3.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法律適用及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爭議的解決等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及時加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其中一種):_

(一)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北京。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上述爭議發生期間以及協商、仲裁/訴訟期間,除與爭議有關的事項外,本合同雙方仍應當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並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收到後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一條合同的終止:

1.雙方履行完畢本合同項下各自的全部義務、責任,本合同自行終止。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4.在下列情形下,非違約方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的:

4.1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4.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4.3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5.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人或者委託給任何第三人行使。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三條通知和送達:

1.根據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對方應當簽收)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

郵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

郵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______日起三(3)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補充協議與附件: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如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2.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為: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保留對審計結果進行復核的權利。經複核後若乙方審計存在較大偏差的甲方有權扣減部分審計費。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執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簽署後,本合同中的約定將取代雙方之前達成的任何關於本合同主題事項的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合同雙方在簽署本合同以前任何關於磋商與本合同簽署有關的書面或口頭意向協議、會商紀要、往來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形式的協議或函件。

(以下無正文,為本合同的簽字蓋章處)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審計合同範本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夥)

按照甲方的工作部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山東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條例》、《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約定: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____________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條例》等檔案規定,對臥____________等11個村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年________月的村事務執行、財務收支、債權債務、惠農政策資金落實、工程專案建設、“兩委”幹部承諾事項和廉潔自律等情況等內容進行審計,把精準扶貧、“三農”、社會保障等重點民生資金以及惠農惠民、新農村建設、土地徵用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審計重點。重點關注是否存在扶貧開發中虛報冒領、截留私分、揮霍浪費情況;在集體“三資管理”、土地徵收和惠農等領域貪汙挪用等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1、村級財務收支情況。各項集體收入是否及時、足額入賬,有無坐收坐支。各項支出手續是否完備,是否履行民主理財程式,有無超標準發放村幹部工資、獎金和補貼行為;有無違規列支應由個人承擔的各種費用;有無虛報、冒領、套取、侵佔集體資金資產等問題。

2、村級債權債務情況。債權債務是否明晰,是否積極催收集體債權,降低壞賬損失。是否嚴格控制村級債務,有無違規舉債問題,新增債務是否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並按規定程式辦理審批手續;是否存在以興辦公益事業為由擅自高息借款;有無擅自為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集體或個人提供擔保、抵押。

3、村級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政府撥付和社會捐贈的資金、物資管理使用情況;農村合作醫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扶貧救助等補助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惠農補貼資金的發放情況,是否存在優親厚友及違規截留、挪用、侵佔等問題。

4、村集體生產經營和建設專案的發包管理以及公益事業建設專案招投標情況。是否公開招投標,有無違規操作,搞“人情”承包和“以權”承包等徇私舞弊問題。

5、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使用情況。有無侵佔、挪用、私分集體資金和私設“賬外賬”、“小金庫”等問題;在集體企業改制、“撤村建居”、村莊合併、集體資產處置等工作中,有無非法轉讓、出售和侵吞集體資產行為;集體沿街商業、建設用地、耕地、“四荒地”等資源的出租、發包、租賃,是否履行民主程式,實行公開協商和招投標,並簽訂規範的承包合同;徵地補償款的使用、分配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6、任期經濟責任目標完成及經濟責任評價情況。任期內村民人均純收入等經濟招標是否增長;村內基礎設施建設是否改善;村級集體資產是否增值、債務是否下降;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實是否到位;有無違規決策,給村集體造成重大損失或潛在損失的行為。

必要時對黨委政府和農民群眾要求審計的其他重要事項進行審計。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提報上述審計範圍所涉及的全部資料,並保證提報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

(二)甲方的義務

1、及時為乙方的審計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會計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提供審計所需的全部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2、確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觸任何與審計有關的記錄、檔案和所需的其他資訊;確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觸其認為必要的甲方內部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

3、臥龍山街道等11個村的管理層對其作出的與審計有關的宣告予以書面確認。

4、為乙方派出的有關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協助,主要事項將由乙方於外勤工作開始前提供清單。

5、按照本約定書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的責任

1、乙方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的基礎上對甲方委託事項發表審計意見。乙方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以下簡稱審計準則)的規定進行審計。審計準則要求註冊會計師遵守職業道德規範,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對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2、委託事項涉及實施審計程式,以獲取有關財務報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選擇的審計程式取決於乙方的判斷,包括對由於舞弊或錯誤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乙方考慮與財務報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式,但目的並非對村級審計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選用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財務報表的總體列報。

3、由於測試的性質和村級審計的其他固有限制,不可避免地存在著某些重大錯報在審計後可能仍然未被乙方發現的風險。

4、乙方的審計不能減輕甲方及各村管理層的責任。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照約定時間完成委託事項,出具真實、合法的書面結果。

2、除下列情況外,乙方應當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資訊予以保密:

1)法律法規允許披露,並取得甲方的授權;

(2)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為法律訴訟、仲裁準備檔案或提供證據,以及向監管機構報告發現的違法行為;

(3)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在法律訴訟、仲裁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接受註冊會計師協會或監管機構的執業質量檢查,答覆其詢問和調查;

(5)法律法規、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規範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審計收費

根據甲方要求完成服務,提交甲方確認無誤後,甲方付至中標價_________元的_______%,餘款在______月之後一次性無息付清。

五、審計報告的使用

甲方在提交或對外公佈村級審計報告時,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審計意見及其後附的已審計的財務資料。當甲方認為由必要修改會計資料和所做的說明時,應當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將考慮有關的修改對審計意見造成的影響,必要時,將重新出具審計報告。

六、審計日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完成甲方要求的全部內容。

七、違約責任

(一)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致使另一方未完成規定的管理目標,無責任方有權要求責任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無責任方有權就此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方承擔經濟賠償,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完成服務工作,每逾期一天,應當按照合同報酬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

(4)乙方要對審計結果進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村級財務審計工作結果。審計結束後,要及時向甲方移交審計成果。

(二)合同解除:

(1)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①乙方不能依法經營,觸犯法律、法規時;

②乙方擅自委託給第三方提供本專案服務的;

③甲方認為乙方不能很好地履行責任,限期改正效果不佳的;

④乙方不服從甲方的指導管理與監督;

(2)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內容,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三)爭議解決:_

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而發生爭議的,合同雙方應本著友好、協作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採用下列方式解決:提交______日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合同儲存

本約定書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審計合同範本 篇3

委託方(甲方):

住所地:

工商營業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服務方(乙方):

住所地:

工商營業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相關內部審計管理規定的要求,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審計服務專案的委託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約定。

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是基於該審計專案的特點和甲方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確定的。

1.審計專案名稱和目的

1.1審計專案名稱:。

1.2審計目的:。

2.審計服務範圍和期限

2.1審計服務範圍:。

2.2審計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3根據本審計專案的需要,甲方有權調整審計範圍,乙方應予以配合。

3.審計依據及驗收標準

3.1審計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財經制度和規定,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的內部制度、規定、規範、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年度考核指標等。其他依據:。

3.2驗收標準

3.2.1乙方對審計服務的組織和控制,應按照甲方要求,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質量控制基本標準》和甲方的《內部審計規範》組織本專案審計。

3.2.2乙方在審計過程中,應做到查證事實準確率100%,不得發生重大漏審事項(重大漏審事項是指通過對被審單位或事項提供的帳表、原始單據等資料進行核對、測算、分析、對比,應該發現但未發現的違反國家法律,嚴重違反股份公司有關規定的問題)。完成審計專案後,應向甲方提交審計報告,指出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3.2.3其他驗收標準:。

4.審計服務人員

為完成該審計專案,乙方應派出由師人,師人人組成的審計專案組,其中為審計質量控制督導人,對整個審計專案負總責。

5.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有權根據需要使用、分發乙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及有關檔案。

5.2為乙方提供或督促下屬單位提供供審計的會計帳表和其他有關資料,對所提供的會計帳表、會計資料等的真實性承擔責任。

5.3為乙方提供工作配合和必要的工作條件,提供食宿方面的便利。

5.4根據審計專案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派駐現場審計代表。

5.5提前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並將審計通知書抄送乙方。

5.6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審計服務費用。

6.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審計服務費用。

6.2進點實施審計前,將審計實施方案、審計組組成人員情況等交甲方審查,審查通過後方可進點實施審計。

6.3按約定的時間、範圍、目的、質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審計業務,出具合格的審計報告,保證審計資料、審計報告的真實性。由於乙方的審計採取事後重點抽查的方法,加上甲方內部控制制度固有的侷限性和其他客觀因素制約,因此,乙方的審計責任並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

6.4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和甲方《內部審計規範》的要求進行審計,在對受託事項涉及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研究、測試、評價,對會計記錄、實物等進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實施其他必要的審計程式中發現、查出的違法違規問題,應按甲方《內部審計規範》的規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出具審計報告,真實反映審計結果,客觀評價審計事項,做到證據充分可靠、定性準確,並提出處理建議及依據。

6.5審計工作結束後,乙方應對被審計單位會計處理、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提出改進意見。

6.6在現場審計結束後15日內出具審計報告、管理建議書。

甲方:

乙方:

時間:

審計合同範本 篇4

甲方:

乙方:

茲由甲方委託乙方對 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以下約定:

一、業務範圍與審計目標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編制的年 12月31年度的利潤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以下統稱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乙方通過執行審計工作,對財務報表的下列方面發表審計意見:(1)財務報表是否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 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2)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甲方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甲方及甲方負責人有責任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層有責任妥善儲存和提供會計記錄(包括但不限於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這些記錄必須真實、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2、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是甲方管理層的責任,這種責任包括:(1)設計、實施和維護與財務報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以使財務報表不存在由於舞弊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報;(2)選擇和運用恰當的會計政策;

3、作出合理的會計估計。

(二)甲方的義務

1、及時為乙方的審計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會計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在年 月日之前提供審計所需的全部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2、確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觸任何與審計有關的記錄、檔案和所需的其他資訊。

3、如果甲方需要對其編制的合併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則甲方確保:

乙方和為組成部分執行審計的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註冊會計師(以下簡稱其他註冊會計師)之間的溝通不受任何限制。組成部分是指甲方的子公司、分部、分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等。如果甲方管理層、負責編制組成部分財務資訊的管理層(以下簡稱組成部分管理層)對其他註冊會計師的審計範圍施加了限制,或客觀環境使其他註冊會計師的審計範圍受到限制,甲方管理層和組成部分管理層應當及時告知乙方。

乙方及時獲悉其他註冊會計師與組成部分治理層和管理層之間的重要溝通(包括就內部控制重大缺陷進行的溝通)。乙方及時獲悉組成部分治理層和管理層與監管機構就財務資訊事項進行的重要溝通。在乙方認為必要時,允許乙方接觸組成部分的資訊、組成部分管理層或其他註冊會計師(包括其他註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底稿),並允許乙方對組成部分的財務資訊實施審計程式。

4、甲方管理層對其作出的與審計有關的宣告予以書面確認。

5、為乙方派出的有關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協助,主要事項將由乙方於外勤工作開始前提供清單。

6、按本約定書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以及乙方員在審計期間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關費用。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的責任

1、乙方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甲方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乙方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以下簡稱審計準則)的規定進行審計。審計準則要求註冊會計師遵守職業道德規範,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對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2、在對合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時,乙方不對非由乙方審計的組成部分的財務報表單獨出具審計報告;有關的責任由對該組成部分執行審計的其他註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承擔。

3、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式,以獲取有關財務報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選擇的審計程式取決於乙方的判斷,包括對由於舞弊或錯誤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乙方考慮與財務報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式,但目的並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選用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財務報表的總體列報。

4、乙方需要合理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使乙方能夠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為甲方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5、乙方有責任在審計報告中指明所發現的甲方在某重大方面沒有遵循企業會計準則和《 會計制度》編制財務報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議進行調整的事項。

6、由於測試的性質和審計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內部控制的固有侷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著某些重大錯報在審計後可能仍然未被乙方發現的風險。

7、在審計過程, 乙方若發現甲方內部控制存在乙方認為的重要缺陷,應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議書。但乙方在管理建議書中提出的各種事項,並不代表已全面說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善建議。甲方在實施乙方提出的改善建議前應全面評估其影響。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管理建議書。

8、乙方的審計不能減輕甲方及甲方管理層的責任。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照約定時間完成審計工作,出具審計報告。乙方應於 年月日前出具審計報告。

2、除下列情況外,乙方應當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資訊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權;(2)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法律訴訟準備檔案或提供證據,以及向監管機構報告發現的違反法規行為;(3)接受行業協會和監管機構依法進行的質量檢查;(4)監管機構對乙方進行行政處罰(包括監管機構處罰前的調查、聽證)以及乙方對此提起行政複議。

四、審計收費

1、本次審計服務的收費是以甲乙雙方協商的,以審計調整前資產總額為計算基礎。乙方預計本次審計服務的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元。

2、甲方應於本約定書籤署之日日起內支付%的審計費用,其餘額項於審計報告經甲方確認後結清。

3、如果由於無法預見的原因,致使乙方從事本約定書所涉及的審計服務實際時間較本約定書籤訂時預計的時間有明顯的增加或減少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相應調整本約定書第四條第1項下所述的審計費用。

4、如果由於無法預見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員抵達甲方的工作現場後,本約定書所涉及的審計服務不再進行,甲方不得要求退還預付的審計費用;如上述情況發生於乙方人員完成現場審計工作,並離開甲方的工作現場之後,甲方應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補償費,該補償費應於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 日內支付。

5、與本次審計有關的其他費用(包括交通費、食宿費、翻譯費等)由甲方承擔。

五、審計報告和審計報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審計報告》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非標準審計報告》規定的格式和型別出具審計報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審計報告一式份。

3、甲方在提交或對外公佈審計報告時,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及其後附的已審計財務報表。當甲方認為有必要修改會計資料、報表附註和所作的說明時,應當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將考慮有關的修改對審計報告的影響,必要時,將重新出具審計報告。

六、本約定書的有效期間

本約定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並在雙方履行完畢本約定書約定的所有義務後終止。但其中第三(二)2、四、五、八、九、十項並不因本約定書終止而失效。

七、約定事項的變更

如果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計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審計報告,甲、乙雙方均可要求變更約定事項,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終止條款

1、如果根據乙方的職業道德及其他有關專業職責、適用的法律法規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認為已不適宜繼續為甲方提供本約定書約定的審計服務時,乙方可以採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終止履行本約定書。

2、在終止業務約定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就其於本約定書終止之日前對約定的審計服務專案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審計費用。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本約定書的所有方面均應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並受其約束。本約定書履行地為乙方出具審計報告所在地,因本約定書所引起的或與本約定書有關的任何糾紛或爭議(包括關於本約定書條款的存在、效力或終止,或無效之後果),雙方選擇以下第 1 種解決方式: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雙方對其他有關事項的約定

本約定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地址: 郵編:

委託聯絡人:

聯絡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受託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審計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乙方:

為保守甲方公司財務部的祕密,維護公司的安全和利益,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乙方在對甲方財務進行審計期間的下列事項為保密事項:

1.會計核算的相關資料和經營資訊,財務上的收支、成本、利潤、稅負方面的資料;

2.財務管理的彙總資料、合併會計報表資料、各項財務指標分析;

3.內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各項審計問題;

4.其他財務資料、財務資訊中的祕密事項。

5.因審計行為而獲悉的其他部門不宜公開的資訊和祕密。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或其工作人員在審計期間,對其所掌握的本協議第一條所列祕密事項應自覺保密,不得對外披露或允許他人利用其所掌握的上述財務祕密。

2.乙方工作人員離職或退休後兩年內,不得披露、利用或允許他人利用其所掌握的上述公司財務祕密,除非該項祕密已被公開。

3.乙方工作人員在審計期間或退休後,不得利用其所知悉和掌握的本協議第一條所列的保密事項在與本公司有同類競爭業務的企業中兼職或自行經營與本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4.甲方有權根據公司保密需要,依法制定、實施相關保密制度和措施,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遵守情況。

5.乙方如發現財務祕密被洩露或自己過失洩露財務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1、2項規定的保密義務,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為調查、追究其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各種合理費用和訴訟費用。

2.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3、4項規定的競業限制義務,應立即停止該項侵權行為,致使公司財務祕密洩露的,依據本條第2項規定補償甲方所有經濟損失。

第四條 爭議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五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書面同意。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審計合同範本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由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甲方)委託________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對甲方的__________進行審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將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本次委託和受託審計的範圍如下

會計期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單位委託審計的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委託審計的時間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但應另行協商補充約定。

第四條資料提供

甲方應對乙方開展稽核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賬冊、憑證、報表以及其他在稽核過程中需要檢視的各種檔案資料。

甲方對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完整,保證會計報表及賬冊、憑證充分披露有關資訊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稅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此外,在乙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應提供一份管理當局宣告書,對有關會計報表方面的情況作必要的說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有關財務報表、憑證、資料作出說明或解釋。

第五條稽核義務

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法規的要求,對甲方提供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專案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稅務稽核程式。

稽核的具體事項包括:

1.稽核甲方的財務記錄、財務憑證是否適當地儲存;

2.稽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賬目、財務憑證的正確性;

3.稽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是否與財務記錄、財務憑證、利潤回報相符合。

第六條報告義務

乙方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甲方會計核算處理存在問題、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可能產生重大弊端時,可將該情況報告給甲方。

第七條審計報告的出具

乙方在審計結束前_________日內應向甲方提供審計的結論性意見,作為審計成果。提交審計鑑定工作報告及有關審計工作底稿。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審計鑑定工作質量有權進行監督。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審計報告一式_________份,這些審計報告由甲方分發和正確使用,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後果,與乙方無關。但是因乙方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被稽核企業未繳或少繳稅款的,除由甲方繳納或者補繳稅款、滯納金外,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忠誠義務

乙方應當將其審計的所有事實對甲方予以披露,同時不能將審計事項披露給第三人,或者利用從審計中得知的資訊牟取利益。

第九條保密

乙方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除非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執業準則另有規定,或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其知悉的商業祕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洩露。

第十條審計收費

1.根據_________市物價局規定和委託專案的工作量、難易及風險程度確定審計費用。

2.經協商,雙方確定本專案的審計費用及付款時間如下:審計費用: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由乙方墊付的費用,如差旅費等,由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4.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增加審計程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情後接受乙方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5.審計過程中若因甲方原因中止審計,乙方不退審計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拒絕或未按期向乙方支付審計業務費,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不向甲方提供審計報告書;

2.甲方未同乙方協商而擅自變更或減除已簽訂的協議,不得索要已支付給乙方的款項;

3.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資料,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由其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責任並且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總協議收入___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在甲方的積極配合下,不能按期完成審計工作,或未同甲方協商擅自變更、減除已簽訂協議的,應視為違約,違約金為總協議的_________%。

第十二條審計師責任承擔

接受委託的審計師不能以其助手實際完成審計任務為由而免除自己的責任,應當對其自己及其助手的過錯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終止

約定書籤訂後,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

第十四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審計合同範本 篇7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甲方)委託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對甲方的_________進行審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將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 本次委託和受託審計的範圍如下:

會計期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單位委託審計的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審計的時間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但應另行協商補充約定。

第四條 資料提供

甲方應對乙方開展稽核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賬冊、憑證、報表以及其他在稽核過程中需要檢視的各種檔案資料。

甲方對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完整,保證會計報表及賬冊、憑證充分披露有關資訊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稅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此外,在乙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應提供一份管理當局宣告書,對有關會計報表方面的情況作必要的說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有關財務報表、憑證、資料作出說明或解釋。

第五條 稽核義務

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法規的要求,對甲方提供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專案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稅務稽核程式。

稽核的具體事項包括:

1.稽核甲方的財務記錄、財務憑證是否適當地儲存;

2.稽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賬目、財務憑證的正確性;

3.稽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是否與財務記錄、財務憑證、利潤回報相符合。

第六條 報告義務

乙方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甲方會計核算處理存在問題、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可能產生重大弊端時,可將該情況報告給甲方。

第七條 審計報告的出具

乙方在審計結束前_________日內應向甲方提供審計的結論性意見,作為審計成果。提交審計鑑定工作報告及有關審計工作底稿。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審計鑑定工作質量有權進行監督。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審計報告一式_________份,這些審計報告由甲方分發和正確使用,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後果,與乙方無關。但是因乙方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被稽核企業未繳或少繳稅款的,除由甲方繳納或者補繳稅款、滯納金外,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忠誠義務

乙方應當將其審計的所有事實對甲方予以披露,同時不能將審計事項披露給第三人,或者利用從審計中得知的資訊牟取利益。

第九條 保密

乙方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除非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執業準則另有規定,或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其知悉的商業祕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洩露。

第十條 審計收費

1.根據_________市物價局規定和委託專案的工作量、難易及風險程度確定審計費用;

2.經協商,雙方確定本專案的審計費用及付款時間如下:審計費用:_________;付款時間: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由乙方墊付的費用,如差旅費等,由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4.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增加審計程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情後接受乙方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5.審計過程中若因甲方原因中止審計,乙方不退審計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拒絕或未按期向乙方支付審計業務費,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不向甲方提供審計報告書;

2.甲方未同乙方協商而擅自變更或減除已簽訂的協議,不得索要已支付給乙方的款項;

3.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資料,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由其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責任並且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總協議收入___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在甲方的積極配合下,不能按期完成審計工作,或未同甲方協商擅自變更、減除已簽訂協議的,應視為違約,違約金為總協議的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審計師責任承擔

接受委託的審計師不能以其助手實際完成審計任務為由而免除自己的責任,應當對其自己及其助手的過錯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終止

約定書籤訂後,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審計合同範本 篇8

審計鑑定合同

審計鑑定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由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甲方)委託________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對 甲方的__________進行審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將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 本次委託和受託審計的範圍如下

會計期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單位委託審計的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審計的時間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但應另行協商補充約定。

第四條 資料提供

甲方應對乙方開展稽核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賬冊、憑證、報表以及其他在稽核過程中需要檢視的各種檔案資料。

甲方對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完整,保證會計報表及賬冊、憑證充分披露有關資訊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稅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此外,在乙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應提供一份管理當局宣告書,對有關會計報表方面的情況作必要的說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有關財務報表、憑證、資料作出說明或解釋。

第五條 稽核義務

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法規的要求,對甲方提供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專案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稅務稽核程式。

稽核的具體事項包括:

1.稽核甲方的財務記錄、財務憑證是否適當地儲存;

2.稽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賬目、財務憑證的正確性;

3.稽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是否與財務記錄、財務憑證、利潤回報相符合。

第六條 報告義務

乙方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甲方會計核算處理存在問題、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可能產生重大弊端時,可將該情況報告給甲方。

第七條 審計報告的出具

乙方在審計結束前_________日內應向甲方提供審計的結論性意見,作為審計成果。提交審計鑑定工作報 告及有關審計工作底稿。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審計鑑定工作質量有權進行監督。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審計報告一式_________份,這些審計報告由甲方分發和正確使用,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後果,與乙方無關。但是因乙方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被稽核企業未繳或少繳稅款的,除由甲方繳納或者補繳稅款、滯納金外,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忠誠義務

乙方應當將其審計的所有事實對甲方予以披露,同時不能將審計事項披露給第三人,或者利用從審計中得知的資訊牟取利益。

第九條 保密

乙方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除非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執業準則另有規定,或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其知悉的商業祕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洩露。

第十條 審計收費

1.根據_________市物價局規定和委託專案的工作量、難易及風險程度確定審計費用。

2.經協商,雙方確定本專案的審計費用及付款時間如下:審計費用: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由乙方墊付的費用,如差旅費等,由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4.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增加審計程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情後接受乙方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5.審計過程中若因甲方原因中止審計,乙方不退審計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拒絕或未按期向乙方支付審計業務費,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不向甲方提供審計報告書;

2.甲方未同乙方協商而擅自變更或減除已簽訂的協議,不得索要已支付給乙方的款項;

3.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資料,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由其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責任並且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總協議收入___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在甲方的積極配合下,不能按期完成審計工作,或未同甲方協商擅自變更、減除已簽訂協議的,應視為違約,違約金為總協議的_________%。

第十二條 審計師責任承擔

接受委託的審計師不能以其助手實際完成審計任務為由而免除自己的責任,應當對 其自己及其助手的過錯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終止

約定書籤訂後,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審計合同範本 篇9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甲方)委託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但應另行協商補充約定。

第四條資料提供

甲方應對乙方開展稽核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賬冊、憑證、報表以及其他在稽核過程中需要檢視的各種檔案資料。

甲方對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完整,保證會計報表及賬冊、憑證充分披露有關資訊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稅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此外,在乙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應提供一份管理當局宣告書,對有關會計報表方面的情況作必要的說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有關財務報表、憑證、資料作出說明或解釋。

第五條稽核義務

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法規的要求,對甲方提供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專案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稅務稽核程式。

稽核的具體事項包括:

1.稽核甲方的財務記錄、財務憑證是否適當地儲存;

2.稽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賬目、財務憑證的正確性;

3.稽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是否與財務記錄、財務憑證、利潤回報相符合。

第六條報告義務

乙方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甲方會計核算處理存在問題、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可能產生重大弊端時,可將該情況報告給甲方。

第七條審計報告的出具

乙方在審計結束前_________日內應向甲方提供審計的結論性意見,作為審計成果。提交審計鑑定工作報告及有關審計工作底稿。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審計鑑定工作質量有權進行監督。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審計報告一式_________份,這些審計報告由甲方分發和正確使用,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後果,與乙方無關。但是因乙方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被稽核企業未繳或少繳稅款的,除由甲方繳納或者補繳稅款、滯納金外,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忠誠義務

乙方應當將其審計的所有事實對甲方予以披露,同時不能將審計事項披露給第三人,或者利用從審計中得知的資訊牟取利益。

第九條保密

乙方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除非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執業準則另有規定,或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其知悉的商業祕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洩露。

第十條審計收費

1.根據_________市物價局規定和委託專案的工作量、難易及風險程度確定審計費用;

2.經協商,雙方確定本專案的審計費用及付款時間如下:審計費用:_________;付款時間: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由乙方墊付的費用,如差旅費等,由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4.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增加審計程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情後接受乙方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5.審計過程中若因甲方原因中止審計,乙方不退審計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拒絕或未按期向乙方支付審計業務費,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不向甲方提供審計報告書;

2.甲方未同乙方協商而擅自變更或減除已簽訂的協議,不得索要已支付給乙方的款項;

3.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資料,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由其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責任並且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總協議收入___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在甲方的積極配合下,不能按期完成審計工作,或未同甲方協商擅自變更、減除已簽訂協議的,應視為違約,違約金為總協議的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審計師責任承擔

接受委託的審計師不能以其助手實際完成審計任務為由而免除自己的責任,應當對其自己及其助手的過錯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終止

約定書籤訂後,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

第十四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___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___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

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

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

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審計合同範本 篇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_________委託_________提供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現將雙方的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委託事項

(一)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項審計業務預定在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內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

二、委託單位委託審計的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的義務及責任

(一)乙方的義務及責任

1.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2.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法規的要求,對甲方提供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專案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稅務稽核程式,並按時出具稽核報告。

3.按照中國獨立審計準則出具審計報告,保障委託單位合理使用審計報告。

4.乙方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洩露。

5.因乙方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被稽核企業未繳或少繳稅款的,除由甲方繳納或者補繳稅款、滯納金外,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及責任

1.甲方應對乙方開展稽核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賬冊、憑證、報表以及其他在稽核過程中需要檢視的各種檔案資料。

2.甲方對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完整,保證會計報表及賬冊、憑證充分披露有關資訊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稅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3.作為稽核程式的一部分,在乙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應提供一份管理當局宣告書,對有關會計報表方面的情況作必要的說明。

4.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費。

四、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按照實際參加審計工作的各級工作人員所耗用時間及現行事務所業務收費標準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完成本項業務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差旅、食宿等費用另行計算。

(二)甲方在審計約定書籤約時對上述代理費用支付50%,其餘50%在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

(三)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增加審計程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情後接受乙方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四)審計過程中因甲方原因中止審計,乙方不退審計費。

五、約定書籤訂後,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

六、宣告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七、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盡會計責任造成乙方審計失誤且須承擔連帶民事賠償責任時,乙方有權在賠償限額內向甲方的責任人或負有責任的股東等索賠。

2.乙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如因不符合註冊會計師行業規定而不能使用,應退回已收費用。

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二、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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