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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合同(4篇)

註冊合同(4篇)

本文目錄2019註冊合同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保險合同: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合作協議註冊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的範本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合同(4篇)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關係經雙方充分協商秠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房屋租賃的位置用及用途 位於甲方公司內辦公樓一間現租給乙方作為___公司註冊及辦公使用________________。

二、 租期共一年矠卑時間及交款方式如下 從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合同簽訂時交一個月押金_ _元和第一季度的租金_ _元以後於每季度末月的_______號交下季度租金。

三、甲方可提供電給乙方使用電價暫訂為 元/度另房租包含物業取暖及衛生等費用每月末公司派人抄表軠每月 號前交清當期電費。

四、甲方需提供乙方註冊公司所需的手續。

五、乙方有違約責任

1、 乙方如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或進行非法活動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當年所交租金剩餘租金不予退還。

2、 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租金擠鍚向甲方按每日1%償付違約金外連續30天以上的甲方有要權收回房屋姠方如逾期不交還房屋擠仍應向甲方如數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年租金的20%的違約金。

3、 乙方必須嚴格搞好安全生產、防火和勞動用工等有關工作盠自行承擔有關責任及損失。

4、 乙方必須按時發放工人工資不得無故拖欠工人工資。

5、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消防條例苠發生火災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 乙方必須做好各項防盜措施租賃期間內發生一切被盜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7、 消防、環保審批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姠方須按時撤走全部人員及室內屬於乙方的全部設施物品。搬遷後十日內乙方原租房內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七、 不可抗力合同期內苠遇不可抗力之事情翠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包括國家徵收土地等苠遇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房屋毀損雙方互不承擔責任苠國家徵收土地甲方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八、 租賃期內的房屋自然破損有甲方負責維護苠幙奜方人為造成房屋破損乙方自己維修。

九、其他

1、租賃期間苠國家徵地必須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則本合同隨之終止 乙方必須無條件搬出以乙方退還租房的實日期為限返還剩餘租金及押金。合同期內苠鱙政府幹涉導致乙方強制搬遷押金退還乙方。

2、租賃期間苠奙方提前終止合同盠所交押金和剩餘租金不予退回。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時姠方應無條件退還租房給甲方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鎧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篠經雙方協商峠出補充規定無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鎧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

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2019註冊合同(2) | 返回目錄

許可人:______(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______(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號____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

3.甲方可以/不得於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內在___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4.甲方保證______;

5.乙方保證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副本送____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章戳)

 乙方:______(章戳)

負責人:______(簽章)

負責人:______(籤)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號____商標(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影印件附後),根據《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____(章)

被許可人____(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

保險合同: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合作協議2019註冊合同(3) | 返回目錄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提高_________地區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防範能力,促進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事業的發展,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在徵得被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本協議可作為乙方與其被保險人簽訂的《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補充說明,與該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合作範圍

甲乙雙方合作為甲方的團體會員(以下簡稱會員)辦理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適用條款為_________《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條款》。

二、合作方式

1、在堅持自願投保的前提下,甲方向其會員推薦乙方作為辦理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的保險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全部會員的有關資料。具體保險業務(承保、理賠)由乙方直接與甲方的會員辦理,必要時可由甲方出面協調。

3、保險合同雙方就保險賠償事宜產生爭議時,可委託甲方進行調解,調解結果對保險合同的雙方具有約束力。如調解不能達成一致,保險合同雙方可提起仲裁或訴訟。

三、保險合同內容說明

(一)除本協議特別約定的事項外,保險合同中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賠償限額、保險費計收等方面內容,均按已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備案的《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條款》,《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費率規章》辦理。

(二)關於追溯期問題

1、追溯期連續投保連續計算,最長不超過5年。

2、首次投保的業務,在補交以前年度保險費後可給予追溯期。補交的年份最長不超過3年。在最初連續投保的5個年度內,其追溯期均可擴充套件至補交保險費的最早年度。

3、投保人中斷保險後重新投保,在補交中斷期間的保險費後可按最長不超過5年的原則確定追溯期,乙方對中斷期間簽發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但對中斷期間已獲悉發生的過失行為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不承但賠償責任。

4、本協議簽定之前,已在其他保險公司投保的會計師事務所,如改在乙方投保,已投保年份視同在乙方投保,追溯期連續計算,乙方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

(三)保險條款中有關詞語的解釋:

1、被保險人:指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

2、被保險人的註冊會計師:指被保險人正式聘用的註冊會計師。

3、委託人:指與被保險人簽有審計業務約定書,委託被保險人為其辦理註冊會計師審計業務的單位或個人

4、利害關係人:指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有權使用註冊會計師審計報告的使用人。

5、失真:指驗資、審計報告具有重大遺漏,或驗資、審計結果虛假失實。

6、在追溯期或保險期內完成驗資、審計的業務:指驗資報告日、審計報告日在保險合同追溯期或保險期限內,並已列入投保業務清單的驗資、審計業務。

7、非職業行為:被保險人或其註冊會計師以普通民事主體身份所實施的與其法定職責無關的任何行為,如交通肇事、購置辦公用品、租賃房屋以及與職責無關的民事侵權行為等。

8、私自接受委託業務:指註冊會計師所接受的業務未經過被保險人登記、認可,或在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兼職所接受的業務。

9、協議約定的責任:本條款中協議所約定的責任指被保險人與委託人簽訂的協議所特別約定的、超出法律規範明確規定的民事責任。

10、首次索賠:委託方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對於追溯期內所完成的業務提出索賠,第一次提出索賠的時間必須在保險期限內,保險人予以負責。對於起保日期之前,被保險人已就某項業務接到索賠,視為保險期限開始之前索賠已提出,即使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又因此項業務接到索賠,保險人不予賠償。

11、他人冒用被保險人的名義執業:被保險人及其僱員以外的機構或個人,冒用被保險人或與被保險人簽訂勞動合同人的名義執行業務,因被保險人對此項業務沒有保險利益,保險人不予負責。

12、過失與故意:本條款中的疏忽與過失均指過失。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的心理態度。故意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危害結果,並且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四、保險服務

(一)全過程服務:乙方應積極與甲方的會員進行業務合作。乙方做到具體業務專人負責,承保前設計承保方案,承保後定期回訪。保險期限內,與被保險人保持密切聯絡,為被保險人提供全過程的保險服務。

(二)理賠服務: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索賠單證齊全,保險合同雙方就賠款金額達成一致的,保險人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賠款。如單證不齊,但保險責任明確,損害事實清楚,保險人可預付部分賠款。

(三)風險管理服務

1、乙方將不定期的與甲方召開風險管理會議,聘請有關專家對被保險人的風險狀況進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並協助改進。

2、乙方可負責為被保險人員工提供保險培訓,提高風險意識。

3、乙方可負責向被保險人提供其他類似專案的風險管理經驗及損失資訊,共同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四)乙方對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知悉的被保險人的有關業務和財產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五)乙方與甲方共同定期組織被保險人進行交流。

(六)乙方每年定期組織被保險人(人數視被保險人規模而定)開展國內外學習交流。

五、協議的變更或補充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經甲方會員認可,可對本協議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變更或補充,變更或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協議中的各項約定。因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協議終止

如一方要求終止本協議,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確認,合同終止。如不提出終止,協議持續有效。

八、附則

(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二)本協議自籤之日起生效。

(三)本協議與原已備案的保險條款存在差異時,由乙方負責及時向有關管理機構申請變更原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籤):_________

代表(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條款

第一條 凡依法設立的各會計師事務所均可作為被保險人。

第二條 被保險人的註冊會計師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險期限內,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地區除外)承辦審計業務時,由於疏忽或過失造成委託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的經濟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該委託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首次在本保險期限內向被保險人提出賠償要求,並經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索賠申請時,保險人負責賠償。

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支付的訴訟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但此項費用與上述經濟賠償的每次索賠賠償總金額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的每次索賠賠償限額。

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為縮小或減少對委託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的經濟賠償責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三條 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員的故意行為或非職業行為;

(二)戰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武裝衝突、罷工、騷亂、暴動、盜竊、搶劫;

(三)政府有關當局的行政行為或執法行為;

(四)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汙染;

(五)地震、雷擊、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

(六)火災、爆炸。

第四條 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也不負責賠償:

(一)委託人提供的賬冊、報表、檔案或其他資料的損毀、滅失、盜竊、搶劫、丟失;

(二)被保險人被指控對委託人的誹謗或洩露委託人的商業祕密經法院判決指控成立的;

(三)未經被保險人同意,被保險人的註冊會計師私自接受委託業務或在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四)被保險人從事的非審計業務;

(五)被保險人或其註冊會計師對外擔保所承擔的連帶責任;

(六)他人冒用被保險人的註冊會計師的名義執行業務。

第五條 下列各項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對委託人的身體傷害及有形財產的毀損或滅失;

(二)被保險人對委託人的精神損害;

(三)罰款、罰金、懲罰性賠款或違約金;

(四)被保險人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追溯起始日之前執行業務所致的賠償責任;

(五)被保險人與委託人簽定協議所約定的責任,但依照法律規定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不在此列;

(六)直接或間接由於計算機xx年問題引起的損失;

(七)本保險單明細表或有關條款中規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每次索賠免賠額。

第六條 其他不屬於本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一切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第七條 被保險人應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提供全部在冊執業會計師名單,並如實回答保險人就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八條 被保險人應按約定如期繳付保險費,未按約定繳付保險費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在本保險期限內,保險的重要事項變更或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時,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應辦理批改手續或增收保險費。

第十條 發生本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縮小或減少損失;立即通知保險人,並書面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和損失程度。否則,對擴大部分的賠償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獲悉可能引起訴訟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接到法院傳票或其他法律文書後,應及時送交保險人。

第十二條 被保險人對保險人就有關注冊會計師審計業務進行檢查應予以協助,對保險人提出的合理建議,被保險人應認真實施。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師法》中的各項規定,制定相應規章制度並要求其執業人員恪守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盡責盡力維護委託人和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第七條至第十三條的各項義務,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或從解約通知書送達十五日後終止本保險。

第十五條 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時,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或其代表自行對索賠方作出的任何承諾、拒絕、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保險人均不承擔責任。必要時,保險人可以被保險人的名義對訴訟進行抗辯或處理有關索賠事宜。

第十六條 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每次索賠的賠償金額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裁定的或經雙方當事人及保險人協調確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金額為準,但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每次索賠賠償限額。在本保險期限內,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多次索賠的累計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第十七條 保險人根據上述第二條的規定,對每次索賠中被保險人為縮小或減少對委託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的經濟賠償責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支付的訴訟費用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提交保險單正本、證明執業人員責任的法律檔案、索賠報告、損失清單、執業人員的《註冊會計師證書》、與委託人簽定的委託合同和其他必要的證明損失性質、原因和程度的單證材料。

第十九條 必要時,保險人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向有關責任方提出賠償要求。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自行接受有關責任方就有關損失作出付款或賠款安排或放棄向有關責任方索賠的權利,保險人可以不負賠償責任或解除本保險。

第二十條 發生本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應由有關責任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向有關責任方索賠。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付之日起,取得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向有關責任方請求賠償的權利。在保險人向有關責任方行使代位請求賠償權利時,被保險人應積極協助,並提供必要的檔案和所知道的有關情況。

第二十十條 被保險人和保險人之間有關本保險的爭議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訴訟。

第二十三條 本保險生效後,被保險人可隨時書面申請解除本保險,保險人亦可提前十五天發出書面通知解除本保險,保險費按日平均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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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產租賃事項,訂立本簡易租房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坐落在_____區_____ 路(街)_____ 號的房產(房屋建築面積_____ 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本協議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產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 元。

租賃期限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 日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止。租金按月(季)結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_____ 日內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產出租給乙方使用時,其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權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權僅作為_____ 用房。

五、房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產,甲方將提前_____ 個月通知乙方。

六、房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裝置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裝置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以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的房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擔上述房產,應提前_____ 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籤簡易租房合同。

七、簡易租房合同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額的千分之_____ 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裝置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上述房產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簡易租房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簡易租房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十四、本簡易租房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租房合同副本一份,送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簡單租房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所指標的為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號樓______門______房間

其中北向客臥為出租給乙方房間。

第二條 甲方作為聯絡人,負責和房東聯絡。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間客臥的完全獨立使用權,以及公共區域的共同使用權。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數,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三條 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

租金為每月_____/_____(1人/2人),押金______元(押金會在合租關係正常中止時退還)

支付形式為:每三個月交付,水電燃氣費隨同。

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甲方與房東所籤房屋租賃合同附件。

第四條 共同使用區域為客廳、廚房、衛生間、陽臺及這些區域裡面的相關設施。

第五條合租期間,水、電、煤氣、寬頻費(如使用)等由甲、乙兩方平攤,每方二分之一。

第六條 合租期間,本著和平、友好相處的原則,雙方應共同維護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不得隨意的干擾對方的私人空間。對方的合理建議,應積極採納。

第七條 朋友來訪,應儘量保持安靜,以不干擾對方學習、生活為宜。超過2個朋友來訪,應提前告知對方。

第八條 各自做飯,還是搭夥,根據雙方的飲食習慣,協商解決。因生活需要,添置設施發生的費用,依具體情況而定。

第九條 在租住期間,雙方應本著“節約、愛惜”的原則,不得浪費水、電、煤氣等。應共同維護設施的安全。

第十條 乙方需退房的話,因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租住不滿一月,租金按一個月收取。

第十一條 乙方具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二條 因為合租的特殊性質,甲方和房東租賃關係中止時,本合租合同自動失效,甲方不負違約責任。甲方也必須在與房東解除合約前半個月,知會乙方。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籤: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籤: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 年___ 月____日簽署日期:___ 年___ 月___日

標籤: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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