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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工程質量檢測委託合同(精選3篇)

商品房工程質量檢測委託合同(精選3篇)

商品房工程質量檢測委託合同 篇1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商品房工程質量檢測委託合同(精選3篇)

服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對其開發建設(承建)的 進行檢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質量檢測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工程檢測範圍:

二、詞語限定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1. 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及其附錄;

3. 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條款;

5、工程檢測與相關服務規範

6、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7、圖紙

8. 附錄,即:

附錄A 相關服務的範圍和內容

附錄B 甲方派遣的人員和裝置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檔案的組成部分。

四、質量要求

工程檢測質量符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規範標準的規定及其他與專案有關的國家現行的建設標準、規範、規程及相關檔案標準。

五、檢測專案負責人

檢測專案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

六、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暫定簽約合同價為(大寫): 整(¥ 元)。

1、具體檢測內容及抽檢數量,詳見招標檔案;

2、合同價格形式為係數包乾價格 。

市政工程上限係數: %;

檢驗試驗費計算公式:檢驗試驗費=建設工程檢驗試驗費計費基數×中標報價係數

本專案檢驗試驗費計費基數(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合計+措施專案清單計價合計)暫按: 元作為合同價計費基數,此專案的檢驗試驗費計費基數最終以竣工驗收合格後經審計的結算金額中的計費基數(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合計+措施專案清單計價合計)為準。

七、雙方承諾

1. 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開展工程質量檢測提供條件,並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

2. 乙方向甲方承諾:

(1)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工程質量檢測報告與相關服務。

(2)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檢測工作,不轉包或違法分包。

3.甲方和乙方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合同訂立

1. 訂立時間: 。

2. 訂立地點: 。

3、補充協議: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雙方簽字蓋章 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賬號:

聯絡人: 聯絡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商品房工程質量檢測委託合同 篇2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 -外牆加裝電梯代建安裝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合同及施工圖紙所包括的工程。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在承包人承包範圍內,屬承包人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承包人承擔保修責任。

二、質量保修期

1.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 年;

裝修工程為 年;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工程為 年;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個採暖期、供冷期;

景觀綠化工程管養期為 年;

其他專案保修期限約定如下: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工證書中寫明的竣工日期 年內電梯使用產生的電費、電梯檢測費、電梯維護保養費(除人為原因或自然災害損壞)。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質量保修期自本合同工程簽發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工證書中寫明的竣工日期起計算。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3.其他約定: /

三、質量保修保質責任

1.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質量保修責任

2.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修理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有關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2.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3.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叄份,由總承包合同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業主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桂林地址:

南寧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房工程質量檢測委託合同 篇3

?室內裝飾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室內吊頂、抹灰、地面工程、水電改造、乳膠漆塗刷,牆紙貼上、燈具電氣和衛生潔具安裝,以及其他裝飾所涉及的專案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專案。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參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如下:

1、 室內吊頂專案為   2   年;

2、 地坪地磚地板   2   年;(甲供材料及施工的除外)

3、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工程為  2    年;

4、 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廚房、陽臺等,防滲漏為  5  年;            

4、 燈具及衛生潔具為  2  年;

5、 其他專案保修期限約定如下:在非人為因素下,本工程所涉及的專案保修二年。

(以上條款  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除外)

三、保修說明

1、屬於保修範圍的專案,承包人應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不可抗力除外)。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非因室內裝飾改造引起的質量問題,承包人不承擔維修責任。

四、其他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                             承包人: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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