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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建設工程同步跟蹤合同(精選3篇)

委託建設工程同步跟蹤合同(精選3篇)

委託建設工程同步跟蹤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

委託建設工程同步跟蹤合同(精選3篇)

受託方(乙方):

專案管理方(丙方):

甲方根據建設需要,委託乙方對該工程造價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結合該工程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對建設範圍內的全部工程造價進行同步跟蹤審計。其中,同步跟蹤審計造價的工程具體包括:全部樁基工程、土建工程;內外裝飾工程;強弱電系統安裝除錯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報警、暖通空調等裝置安裝工程;場地圍牆、道路、停車場、綠化等室外附屬工程等。

1.2具體委託工程以甲方的書面通知為準。

第二條乙方工作

2.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1日內組建“跟蹤審計小組”(簡稱跟蹤審計小組,具體人員名單附後,人員發生變化時需提前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所更換的人員資質、經驗等不得低於原人員),履行跟蹤審計義務。

2.2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5 日內,向專案建設單位(委託方)提交跟蹤審計方案。跟蹤審計小組按專案建設單位批准的跟蹤審計方案進行跟蹤審計。

2.3及時向專案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等提供工程建設主要材料的價格資訊,參與有關暫定價部分材料、裝置的招標、詢價工作,為材料的擇優採購提供合理、準確的價格依據。

2.4及時稽核工程形象進度,為業主控制造價和拔付工程進度款提供依據。

2.5根據甲方及合肥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投資建設專案管理辦法,嚴把現場經濟簽證關,每份簽證都應做到現場驗收、現場測量、現場簽證,對不合理簽證一律拒籤。

2.6遇設計變更,應及時完成工程設計變更部分造價編制,進行功能價值比分析,同時進行多方案比較,在保證安全、滿足功能的前提下儘量降低造價。根據甲方及合肥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投資建設專案管理辦法,嚴格辦理設計變更手續。

2.7根據專案需要參加有關工程例會、現場協調會、施工圖審查與技術交底等會議,對工程管理現狀提出管理建議書,向業主提出工程造價管理的合理化建議。

2.8自接到有關簽證等跟蹤審計資料起5日內給予委託方明確書面答覆意見。

2.9參於清單缺項或月結算稽核中有爭議的工、料、機消耗量現場測定工作,就該部分的造價提出書面意見。

2.10 承包方雙方發生索賠時,為業主提供諮詢意見。

2.11每月向委託方出具跟蹤審計稽核報告。該報告需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工程進度、稽核結果、造價變化情況、跟蹤審計方案執行情況,存在的普遍性(或主要)問題及處理建議等。

2.12在本工程主體結構、幕牆工程、裝修工程及其它任何分包工程施工招標時,按甲方時間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的編制,並按甲方時間要求完成對招標中心編制的清單和控制價的複核。如因乙方未及時複核出招標清單中的錯誤,造成清單誤差超過±3%的,超出±3%以外部分工程價款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乙方辦理委託事務的依據

3.1 國家和工程所在地關於工程造價的法律規範、政策及施工合同約定的定額;

3.2 本合同;

3.3 施工圖設計檔案及其變更;

3.4 工程施工合同造價條款(包括招投標檔案);

3.5 工程施工現狀;

第四條甲方工作4.1 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圖紙1套,施工合同副本一份,招投標檔案副本一份及其他與造價有關的檔案。

4.2 督促施工總包單位、監理單位按批准的跟蹤審計方案要求配合有關跟蹤審計工作;督促工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交跟蹤審計必要的工程資料。

4.3 協調乙方在審計過程中與有關部門、單位之間的關係。

4.4 提供跟蹤審計人員必需的辦公場所及必要的辦公桌椅。

第五條雙方責任

5.1 甲方責任

5.1.1 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審計費用和報酬;

5.1.2 及時提供跟蹤審計所需的施工圖設計檔案、施工合同等審計所需的工程資料;

5.1.3 及時向跟蹤審計人員提供辦公場所及必要的辦公桌椅。

5.2 乙方責任

5.2.1 應根據工程進度及甲方要求,安排相應資質審計人員進駐施工現場,履行跟蹤審計義務。

5.2.2 保證跟蹤審計人員依據招標檔案和施工合同的造價條款、施工現場實況和查驗情況,稽核施工單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等。

5.2.3 及時向專案建設單位(委託方)、監理單位等報告跟蹤審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5.2.4 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於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稽核工作並出具月稽核報告,並保證月稽核報告真實、準確。

5.2.5 保證乙方及其指派的跟蹤稽核小組人員廉潔自律,不得向施工單位收取任何報酬或取得其他利益。

5.2.6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向委託方出具專案跟蹤審計報告和決算初審報告,甲方將另行委託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復審,如複審結果與初審結果誤差超過±3%,除扣減剩餘的跟蹤審計費用和履約保證金外,甲方還保留追訴的權利。

第六條跟蹤審計時限和報酬 6.1跟蹤審計工作自進駐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質保期滿,全部結算審定並報各方確認,出具稽核報告後為止。

6.2合同價。最終跟蹤審計費=所跟蹤審計專案的工程總決算價×中標費率。

6.3 審計費用自合同簽定之日起,每二個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合同價的15%,支付至合同價的90%止,餘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及決算複審後付清。

第七條合同變更與解除

7.1 甲方有權根據工程建設需要和乙方完成委託事務的質量、效率等情況,增減委託事務。

7.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合同解除

7.2.1 雙方協商一致;

7.2.2 非甲乙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的委託事務無法或沒有必要辦理;

7.2.3 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或沒有必要履行;

7.2.4 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方違約責任

8.1.1 甲方不及時向乙方提供辦公場所、跟蹤審計必須的工程資料,造成不能按時進行跟蹤審計,延時責任由甲方承擔。

8.1.2 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且未與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按本合同跟蹤審計費用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應按終止合同之日止實際完成工作量佔全部工作量比例收取諮詢服

務費,並向甲方出具完成工作量清單和工作成果檔案。

8.2 乙方違約責任

8.2.1 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組建符合甲方要求的跟蹤審計小組,因此影響工程建設的,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包括工程施工方的索賠)。不能組建符合要求的跟蹤審計小組超過2周,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須支付合同價20%的違約金。乙方現場常駐人員由甲方進行考勤,每人每缺勤一天,罰款500元,累計缺勤15人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相關違約責任。

8.2.2 乙方指派的人員如不具備相應資質,應及時更換,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價5%的違約金。8.2.3 乙方不及時提交跟蹤審計方案、報告(包括月結算稽核報告)意見的(因甲方、監理單位、承包商原因所致除外),甲方有權責令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逾期仍未提交的,乙方每次按合同價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8.2.4 跟蹤審計人員和工程承包商竄通,損害甲方利益的,一經發現,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扣除應付跟蹤審計費,同時乙方須支付合同價20%的違約金,並同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8.2.6 乙方擅自將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事務轉由第三人承擔,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價的50%違約金,發生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8.2.7 因跟蹤審計人員違背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造價條款等,出具的跟蹤審計結果不真實、不準確,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相應損失賠償責任,同時乙方每次按合同價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8.3 雙方有其他違約行為,應立即補救更正,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合肥仲裁委員會仲裁。在爭議解決期間,任何一方不得停止履行合同,但下列情形除外:1、委託事務已辦理完畢;2、雙方同意;3、仲裁機關的生效文書裁決。

第十條其它

10.1本工程履約保證金為合同價的5%,乙方合同簽訂進場後第9個月返還履約保證金的50%,剩餘部分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返還(無息)。

10.2、甲方全權委託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現場具體管理並行使甲方的權利和履行甲方的義務。

10.3 本合同一式十三份,甲乙丙雙方各三份,採購中心四份。

10.4 本合同於簽訂

10.5本合同於簽訂之日生效。

跟蹤審計小組人員名單: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日期:

開戶銀行:

帳號: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

委託建設工程同步跟蹤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網站建設方面工程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合同標的及總價款

1.1 合同標的:乙方為甲方提供網站開發

1.2 合同總價款:本合同總價為 元人民幣(大寫: )

1.3 開發內容見附件一:

1.4 使用範圍:本軟體在下列地點安裝使用: 產品系統安裝在:甲方指定範圍 產品系統使用為:甲方指定範圍

二、雙方權利義務

2.1 甲方權利義務:

2.1.1 有權利得到合同承諾的滿足要求的產品和服務;

2.1.2 負責協助乙方進行需求調查、產品安裝、測試、執行、培訓、維護等工作;

2.1.3 負責驗收乙方交付的產品,並負責保管;

2.1.4 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辦法對產品系統進行初驗和終驗;

2.1.5 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金額付款給乙方;

2.1.6 本產品的網站內容版權和經營權歸甲方所有;

2.1.7 有權在不影響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在開發過程中對需求進行改進。

2.2 乙方權利義務:

2.2.1 負責產品的研發及相關文件(文件包括資料字典、文件目錄說明)的編寫;

2.2.2 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時間完成網路開發製作;

2.2.3 按本合同約定承擔技術支援和人員培訓義務;

2.2.4 對甲方今後在該專案上的擴充及升級,乙方承諾將按本合同同等的優惠條件提供服務;

2.2.5 提供產品的介質等相關的資料;

2.2.6 有權利按照合同承諾的方式向甲方收取合同規定的金額。

三、合同的履行

3.1 合同總金額

合同總額為 元人民幣(大寫: )。

3.2 付款方式

3.2.1 首期款: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額的 %。即¥ 元(人民幣: 整)。

3.2.2 二期款:在整個網站製作專案完工後,乙方將網頁上傳至客戶伺服器。由甲方依據驗收標準驗收,驗收合格或超過驗收期限截止日三日內支付合同總額的 %。即¥ 元(人民幣: 整)。

3.2.3 三期款:乙方向甲方交付所有網站的原始碼及程式附件(如:資料字典、目錄說明文件等),且甲方網站試執行一個月無技術問題後,支付合同總額的 %。即¥ 元(人民幣: 整)。

3.3 網站專案款結清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開具正式發票,並在每次收款前,向甲方開出正式財務收據。

四、開發

4.1乙方在合同簽定後,根據雙方簽字認可的需求說明書的功能要求進行產品開發,時間為合同簽訂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結束,該產品需求說明書(見附件一)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4.2 如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內甲方需求發生一般變化,則由甲、乙雙方協商制訂需求變更卡(樣式見附件二),乙方與甲方協商確定的一般變更免收變更費用,如有較大的新增功能按照需求變更卡的界定另行協商解決,本需求變更卡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4.3 甲方在乙方提供小樣後的2個工作日內完成修改及確認。

五、安裝、除錯、培訓

5.1 產品開發完成後,技術人員在合同指定地區進行安裝、除錯、培訓,保證產品的試執行。

5.2 在安裝開始前甲方應保證產品執行應該具備的硬體環境的正常使用。

5.3 乙方安裝、除錯、培訓完成後,同意甲方對系統進行驗收,甲方須於乙方通知之日起4日內對系統進行驗收,否則視為驗收合格。驗收標準以驗收報告所列系統功能為準,驗收合格後由甲方驗收人員籤具驗收合格報告,作為驗收合格的依據。

六、交貨

6.1 按照合同規定,在交貨前由乙方所提供軟體系統包裝不當或保護措施不完善,造成軟體系統的損失或遺失,乙方負責免費更換後賠償。

6.2 如合同確定乙方向甲方提供源程式,則應在維護期到期後移交源程式。

6.3 乙方負責對其所開發的網站程式部分給予免費維護一年,對網站的錯誤進行修改,保證網站的正常使用。

七、違約責任

7.1 甲方違約責任:

7.1.1 合同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如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甲方須繼續履行合同;

7.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及時間對產品進行驗收,則本合同所規約的維護無效,裝置及產品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負責。

7.2 乙方違約責任:

7.2.1 合同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如甲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乙方須繼續履行合同;

7.2.2 乙方必須按照需求說明書的要求完成產品設計,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餘款。如質量問題嚴重,產品設計差別太大,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回已支付的首期款。

八、生效條件

本合同及甲、乙雙方認可的軟體開發需求報告,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之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各自單位的行政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附件

9.1 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網站開發需求報告書(或需求變更卡);

9.2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共同簽署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書面檔案亦為本合同附件;

9.3 產品經驗收後,驗收報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9.4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附則

10.1 轉讓: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或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10.2 訴訟管轄:本合同產生的糾紛應由原告所在地管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建設工程同步跟蹤合同 篇3

本合同由以下單位訂立: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建設網站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定義

1、網站建設: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提供網站策劃、設計、製作和相關服務。

2、服務費:指因乙方為甲方建設網站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網站建設服務費用。

3、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一年

第二條 網站建設事項

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建設網站。

1、本合同網站專案建設完成後,甲方享有委託乙方創作的全部網頁(包含文字、圖畫及其組合)的版權; 網站專案中相關程式、檔案原始碼的版權屬甲方所有。

2、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以及為乙方進行網站建設工作提供相 關服務。

第三條 網站建設服務費及支付方式服務

1、網站建設期限視工作量由甲方與乙方協商制定。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網站建設服務費: 網站總建設費用的 50%。

2、上述網站建設服務費由甲方以現金或轉賬支票方式支付至乙方。

3、網站建設細節: A、乙方以 ASP 語言作為網站開發語言,使用 web2.0 佈局方式,以甲方提供的網站內容框架為基礎,進行網站製作和程式開發。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按合同約定時間節點獲得完整網站的所有權。 1、 本合同項下網站建設所需資料及內容由甲方提供或確認, 甲方應在網站建設開始之日前 2日向乙方交付。

2、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網站建設服務費用。

3、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置網站的域名、伺服器空間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統軟體、網站推廣等,雙方應 另行簽署其他協議。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網站建設時必要的資料和協助並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協調。

5、甲方網站資料(如產品、商情資訊等資料)由甲方自行上傳或委託乙方上傳(委託費用見附件) 。

6、甲方保證提供的所需資料等是真實的、合法的和正當的,並非以不正當競爭手段獲取,同時,不應對其 產品或經營等各項內容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7、甲方保證對其網站或提供的內容所需資料等享有智慧財產權等或相應的許可使用權,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權益,任何由該內容引起之爭議、訴求、糾紛均與乙方無關,且應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甲 方並應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實際及預期損失給予補償。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承諾在履行合同時不會進行有損甲方形象、聲譽等的行為,網站的設計開發理念,乙方不得用於其 他網站的開發使用。乙方承諾在履行合同時不會進行有損甲方形象、聲譽等行為。

2、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網頁製作等網站建設工作。如果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預付款或提供釋出相關的資料、內容等不完整、遲延、非法、不真實等,造成乙方設計、製作遲延或不能完成網站建設,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拒絕或遲延支付網站建設服務費,乙方有權停止製作網站,直至終止本協議,此舉不影響乙方要求甲方繼續付款義務之權利。

3、指導甲方正確合理使用、操作網站後臺。

4、依合同收取網站建設服務費用。 5、網站建設的相關工作完成後,及時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6、乙方如有需要須將本合同專案有關內容委託第三方進行的,應保證該有關內容的質量符合要求並保證甲 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會受到影響。

7、乙方網站開發設計人員,承擔甲方網站開發與運作。資料庫儲存過程的編寫、關係圖的設計及相關文件的編寫等等,程式碼編寫過程中嚴格按照軟體編寫規範設計編寫,要努力提高程式執行效率,增強可讀性,同時為了二次開發人員快速理解展開工作,還需要有相應的程式註釋。

8、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確定的設計方案和具體要求完成網站建設工作,對開發過程中出現的疑點,不明確之處應及時與甲方溝通。方案的變更需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

9、在方案實施過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見,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後,對內容進行修改。

10、乙方應保證甲方網站的正常執行,如網站出現故障無法正常使用,乙方應保證在 24 小時內恢復(經甲方受權後)。如因伺服器故障、線路故障(部署在新疆的伺服器)導致網站無法正常訪問,乙方有義務儘快恢復。

第六條 特殊免責條款

1、因伺服器提供商故障、維護此類情況造成網站短期無法登陸,甲方不對此追究責任,則乙方有義務盡力 避免服務中斷或將中斷時間限制在 24 小時內。

2、電路維修、系統故障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應給予體諒,乙方則應該儘可能將上述影響減 少至最低程度。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中要求糾正其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在十五個自然日內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如違約方繼續進行違約行為或不履行其義務,守約方除就其所有損失而獲得違約方賠償外,亦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

2、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已支付的費用並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上述費用。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網站建設預付款而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 以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6、如甲方逾期付款,則每逾期一個自然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項的千分之三作為逾期違約金。反之,乙方應保證按照合同規定的進度將系統交付驗收並交付使用。若因為乙方原因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完成工程,應給予甲方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三的日違約金。乙方應保證按照合同規定的進度將網站通過 驗收並交付使用。

7、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者聯絡方式,應及時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絡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 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第八條 保密

1、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證券交易所或其他監管機構要求和雙方的法律、會計、商業及其他顧問、僱員除外)洩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資訊。

2、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本保密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網路 故障、頻寬或其他網路裝置或技術提供商的服務延遲、服務故障。

2、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充分地向對方以書面形式發通知,並告知對方該類事件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影響,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3、由於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雙方於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 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及適用法律

1、如雙方就本合同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該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2、本合同的訂立、執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第十一條 通知及合同變更

1、本合同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均以書面形式、傳真、專人派送(包括特快專遞)或航空掛號郵件形式傳送。

2、通知及函件若為傳真形式,則送達時間應以傳真傳送記錄所顯示之確切時間為準,除非發出該傳真之時間為該日下午七時之後,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時間並非工作日,則收件日期應為收件一方所在地時間之下 一個工作日;若為專人派送(包括特快專遞),則送達時間應按收件一方簽收之日期為準;若以航空掛號郵 件傳送,則送達時間應以郵局之傳送單據為憑,自發送之日起七日為準。

3、本合同的任何變更均應以書面製成,經雙方簽署後方生效。本合同的提前終止,必須雙方一致同意並籤 署書面的終止協議。

第十二條 關於網站執行期間伺服器使用的約定

1、 乙方交付網站後,由甲方自行進行內容管理,如出現違反政策、法規的內容資訊,由甲方負責。

2、 乙方交付網站後,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登入甲方後臺,或進行資料、檔案的拷貝、複製及相關操作。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標題及各條款的標題是為檢索方便擬定,不應用來解釋合同的含義。

2、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理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註解、附件、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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