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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經營協議(精選16篇)

委託經營協議(精選16篇)

委託經營協議 篇1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經營協議(精選16篇)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委託人將本公司業務委託給受託人經營。為明確委託人與受託人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經營範圍

受託人必須在公司經營範圍內依據法律和行業規定開展業務,不得做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轉包。

第二條 委託經營期限

從簽約之日起計算,租期X年。

第三條 佣金

採用固定加浮動佣金形式。受託人第一年交給委託人租金XX萬元,於簽約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後年份佣金均在上一年基礎上向上浮動%,並在每滿一年期限時交付下一年度佣金。

第四條 相關費用

委託經營期間,委託人承擔有限責任公司資質方面的費用(包括因公司資質原因需要的資質人員費用)。

第五條 人員聘用

受託人自聘人員,其薪金、福利及有關費用由受託人負責並直接支付。受託人需按國家法律規定與自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 解約

委託經營期間,如受託人超出公司經營範圍經營或嚴重違法經營,委託人有權解除協議,並不承擔任何與解除本協議或不予續約的責任。委託經營期間,如委託人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託人有權終止協議。

第七條 其他約定

委託人即有業務聯絡全部交給受託人,並積極向受託人介紹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專案資金申請報告等諮詢業務。為保證公司資質驗審等需要,如委託方需要公司諮詢成果,受託方必須及時提供。

第八條 生效及終止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委託期限屆滿自行終止,或根據本協議約定,有權單方終止協議的一方發出的終止協議通知書自送達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於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託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___________ 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並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籤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後,酒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 %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協議 篇3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順暢合作、互利共贏的經營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委託經營**公司專案,訂立本協議,謹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自己原經營的**公司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公司名稱、各種證件,所有公用及輔助設施,甲方不參與生產經營管理。

第二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後的第三年開始計回報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協議簽訂後第一年虧損1000萬元人民幣。

2、乙方第二年零利潤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開始按年利潤的25%上交給甲方。

4、乙方負責確保在崗工人工資按國家政策發放。

第五條:協議簽訂後公司所有產生的政策性費用及會議費、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等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由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進行的大修、改造、改擴建等專案形成固定資產的,產權歸乙方所有,解除協議時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程式購買此項固定資產。

第七條:各級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甲方原有的財賬、債權糾紛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收取定額回報金的權利。

2、監督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的權利。若因乙方發生違法經營可能造成行政、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若乙方收到甲方書面整改意見三個月個不能改正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生產設施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經營環境,負責辦理公司的消防、環保、安全等方面的許可證手續,發生影響委託經營時應承擔相應責任。

5、甲方保證乙方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如:水、電、汽、路等(上級水電部門限水、限電、檢修等特殊原因導致停水、停電除外)。

6、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人事權。

7、因訴訟、仲裁、發生民事糾紛案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和幫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出讓本協議約定之外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委託經營期滿後,甲方需繼續委託經營或出讓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乙方有權獲取定額回報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權在生產經營需要的情況下,對廠區或裝置進行改造和改擴建。

5、乙方有義務選派有較高水平的管理人員,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創造更大利潤效益。

6、乙方有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杜絕非法經營。

7、乙方有義務對委託經營期間的安全、環保等生產問題負責。

8、乙方有義務對生產裝置,廠區進行日常維護與養護。

9、按約定的方式向甲方繳納約定的回報金。

10、其他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應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定或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在委託經營期間內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調整,政府徵地或上級指令造成不能生產經營,重大自然災害等)須解除協議的,雙方互相免責。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對方。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協議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承包經營合同如下:

一、 承包經營事項:

1、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將購買的商品房即甲乙雙方所簽定的編號為: 號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 建築面積:㎡,(該面積如遇調整,最終以發包人擁有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中所標註的面積為準)資產金額(即商品房價款)元。發包給乙方用於酒店經營。

2、承包經營期限:期限十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將承包經營的資產金額元的10%作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給甲方。

(2)承包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經營期開始時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後依此類推。三個月的承包金額為:資產金額元×10%÷12個月×3個月=元。

二、 約定事項

1、為確保酒店的統一定位、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統一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可以通過租賃、合作經營、委託經營或自營等多種渠道,採用多種模式承包經營酒店,甲方對此不得干涉。

3、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繳納因簽訂本合同引起的稅費。

4、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採暖費、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按期、足額收取承包金的權利。

2、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不得主張房屋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干涉乙方獨自承包經營酒店的權利。

3、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該房屋的有限處分權,即甲方可以轉讓房屋,但甲方必須在第三方書面向乙方承諾承認並履行該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轉讓該房屋,也就是說甲方處分該房屋必須保證乙方繼續享有合同期內承包經營權,則對乙方沒有約束力乙方有權繼續經營使用權。

4、 甲方轉讓該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有權對本合同涉及的房屋進行抵押或繼承,但必須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為前提,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該房屋的抵押權人和繼承人必須向乙方書面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乙方負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義務。

2、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承包的房屋享有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轉租權、經營權、管理等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有權在不損害建築結果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有權在外牆、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廣告牌,廣告燈箱。

4、根據酒店經營的需要,乙方有權對承包樓層進行平面佈局調整,但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恢復原狀交還甲方。

五、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願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可獲得利益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六、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七、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相關約定:

1、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甲乙雙方再另行協商合作方式及費用。

2、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乙方應將房屋歸還甲方,並保證該房屋的正常狀態。

九、 附則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矛盾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2、 本合同的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變更,雙方應及時通知。任何一方因怠於通知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應承擔相應責任。

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協議 篇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 方 : 郵政編碼:

法定電話:

電 話 : 傳 真 :

乙 方 : 郵政編碼:

法定地址:

電 話 : 傳 真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長期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商鋪情況

該商鋪座落位置:

該商鋪總價款(人民幣): 元整。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全部委託給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乙方名義從事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委託經營合同範文節選!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自行確定、調整該商鋪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2、在保證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獨立處理一切與該商鋪經營有關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1、本合同約定該商鋪委託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以前,該商鋪處於籌備階段,在此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本合同的生效時間:

本合同在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該商鋪委託經營期間定期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具體如下:

1)經營回報收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取;

每季度該商鋪回報收益=總價款(甲方為購買該商鋪向 支付的房價款)× 計人民幣 元(含稅)。房價款如有調整,則以交付該商鋪時確定的房價款為依據計算每季度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起每季度末10日內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當季度經營回報收益,首期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的收取時間為 至 ,以後各期以此類推;

3)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由甲方憑 稅務局認可的房屋出租發票、本合同書、該商鋪的購房合同以及本人(該商鋪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到乙方財務部領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規定期限內領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不能視為乙方逾期支付;

4)有關該商鋪經營收益,乙方除了保證按上述約定的期限、金額、方式、地點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外,其他任何經營盈虧均由乙方享有並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活動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人,但應在轉讓前三十天提前書面通知乙方。轉讓後,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權利義務將隨之轉移於第三人。

3、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對商業業態佈局作出調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

6、因該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就委託經營所得款項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內,該商鋪屬甲方所有,乙方無處分權。乙方除對該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進行銷售、抵押等侵犯商鋪所有人的行為。

8、顧及經營連續性,雙方約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轉讓、出租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承租及經營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合同,逾期將該商鋪委託給乙方經營,應承擔違約金人民幣五萬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實際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個工作日內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3、委託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項約定賠償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向對方支付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應當據實賠償。

第八條: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壞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壞、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應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為準,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付。

第九條:若甲方與 於 年 月 日簽訂的該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終止,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因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補充約定內容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為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委託經營合同範文節選!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附圖:;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成為可能的最基本條件是:所有者即委託者不能夠或者沒有必要親自主持經營,從而把經營權讓渡給經營者即受託者。例如:一個國有或集體所有的企業,所有者都是一個群體,為了實現經營目的,他們就必須把自己經營企業的權利進行讓渡,即讓渡給經營者。生產的社會化導致生產資料的社會化,公有制是歷史的總趨勢。在這種形式下更迫切需要委託經營的良好實現。此時的委託方是真正反映群體意願的代表或組織,受託方來源於群體所有者成員。

特徵

與上述條件相適應的委託經營的基本特徵如下:

第一、經營權的私有化和商品化。其意思是指經營權真正與所有權獨立開來。具有更為廣泛意義的是:使經營權可以作為商品進行交換和流通,可以允許人們買賣、饋贈或繼承等。但也應看到這裡的兩權分離是相對的,原因在於雙方在於利益方面具有一致性,從而形成既對立又統一的局面。

第二、委託經營的時間性和經濟擔保性。時間性是指委託經營根據生產週期的具體情況來定,可以是十年、二十年或者更長一些。經濟擔保性是指受託方應該具有一定的經濟條件作為風險抵押或擔保,但若是實施初期受託人沒有一定的經濟保障,也可以考慮經營過程中的相互抵償問題。

第三、委託經營的法律保障性或契約性。這是指委託方和受託方均應在同等健全的法律保障的社會環境中進行運作。否則,委託經營的必要條件是不具備的。同時,可以制定《委託經營法》來提供必要條件。例如:在沒有財產抵押的條件下,也可以用刑事處罰來進行監管。如嚴重失職或虧損可以訴訟法庭,與此同時,需要社會主義政治體制相應的改革,使政府切實做到民主、公開地履行其相應的職責。

第四、社會信譽保證制度的建立或“道德成本”的提高,需要政府積極引導提高公民素質教育,從而提高業務水平,使全國形成公平統一的信譽檔案體系,減低或避免違規行為,使經營者們充分、自由而徹底地競爭。因為只有競爭才有發展,只有充分而徹底地競爭,才有最快的發展。

程式

一般情況下,企業委託經營包括四個階段:

(一)委託經營準備階段。主要包括兩項工作:一是受託方與委託方就委託的條件、委託的費用、委託的權利與義務、委託經營收益的分配進行談判,簽署有關委託的法律檔案和協議;二是受託方為託管經營進行人、財、物各方面準備和組織工作,為開展委託經營工作創造條件。

(二)委託經營交接與規範階段。主要是根據委託經營協議,由委託方向受託方移交相應經營權的階段。規範階段是在完成託管交接後,對委託經營物件進行全面規範,這是委託經營的必備的準備工作。

(三)委託經營階段。就是依據委託經營協議正式由受託方經營委託物件的階段。

(四)委託經營退出階段。就是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受託方退出委託經營,把被委託的物件的管理再次轉移給委託方。或經委託方同意,通過產權交易市場由受託方優先收購或轉讓給第三方。

委託經營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委託標的 標的物:位於________ ,面積|: 平米

第二條 委託許可權

2.委託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3.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於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託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4.委託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5.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 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鑑於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並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託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 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 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文字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協議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公司)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管理 公司的經營。

第一條 託管期限

本協議項下乙方對公司的託管經營期限為 ,自乙方整體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二條 託管事項

1、資質維護(按建設部規範要求,做好資質的年檢維護工作)。

2、註冊技術人員相關的續教育,續註冊,變更等維護工作。

3、公司每年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的年檢工作。

4、公司財務報稅工作。

5、負責查詢公司資質所能承擔專案工程的資訊。

第三條 託管費用及支付

1、本協議項下託管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2、甲方分 期支付託管費用,其中第一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法對公司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2、對乙方提出的公司經營計劃、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享有審查、否決權。

3、有權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4、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託管費用。

5、按照本協議約定協助乙方組織、協調有關託管經營工作。

6、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

7、維護工作所涉及的學習、培訓、證件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項檔案、資料,託管經營期滿後按照本協議約定移交甲方。

2、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稅務等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依法納稅。

3、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贈與、轉讓、質押、抵押等任何方式處分公司財產。

4、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託管公司同類的業務。

第六條 託管事項的交接

1、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甲方負責擬訂企業託管移交清單,向乙方移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鑑、銀行帳號、管理檔案、人事檔案、業務檔案、技術資料、財務賬冊、資產憑證等全部公司經營管理資料。

2、企業移交工作完成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企業託管移交清單進行簽章確認,乙方實際接管公司。

3、乙方託管經營期滿前 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委託專業機構對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甲、乙雙方依據專業機構的審計報告制定移交方案。

第七條 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根據《 公司債務處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債務由公司自行承擔。

2、乙方因履行託管經營義務形成的債務,由公司承擔。但因乙方過錯等原因形成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第八條 甲方的陳述和宣告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檔案、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2、本協議項下的託管經營已經獲得必要的內部授權,並按照法定程式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手續,乙方依據本協議享有的託管經營權真實、合法、有效。

3、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九條 乙方的陳述和宣告

1、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2、乙方保證在託管經營期內忠實、勤勉的履行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義務。

第十條 附則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協議 篇8

委託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託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託經營期限內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商鋪坐落位置: (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為準)

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商鋪使用面積: 平方米 商鋪總價款為: 萬元 購房合同號: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託於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於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託經營期限為: 年。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 年 月 日 時起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託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雙方約定:

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 年 月 日)起每滿三個月後(先付後租)於次一個半月為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稅)。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 支付年租金。

3、在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委託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託經營關係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託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裝置、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託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於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9、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為甲方。

11、在委託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移行為時,其產權受讓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自第六個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個月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萬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失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失、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為準,按〈投保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合同期滿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間,乙方會同有關方面召集商場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本合同委託經營期滿前三個月就以後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合同續簽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洽商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到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開發商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意見》精神,促進臨床與保健工作協調發展,發揮社會力量更好地為婦女兒童提供優質、方便的服務,經中寧縣區衛生局研究同意,報區政府審定,同意中寧縣婦幼保健站(甲方)委託北京恆駿醫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乙方)開辦中寧縣婦幼保健院,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力關係,遵守優勢互補、平等誠信、互惠互利原則,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 中寧縣婦幼保健院地址面積

甲方提供中寧縣大樓一幢(甲方二樓辦公用房除外),建築面積1200平方米(磚混結構三層)和中寧縣婦幼保健院牌子一塊,用於乙方開辦中寧縣婦幼保健院。

二、 合同期限

十五年(20xx年起至20xx年止)

三、 甲方職責及義務

1.甲方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管,不參與乙方的經營,實行醫院所有權和經營權完全分離的模式運營。

2.協助乙方辦理“婦幼保健院”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母嬰保健技術執業許可證、物價收費許可證等執業必備證照。

3.負責為乙方辦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等定點單位的相關手續。

4.協助乙方辦理“婦幼保健院”對外宣傳廣告審批手續。

5.協助乙方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對“婦幼保健院”的科室設定進行審定、構建。

6.對“婦幼保健院”所有藥品、消毒和一次性耗材的准入證件的審查。

7.收取乙方一定的管理費,用於甲方衛生事業經費。

四、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負責“婦幼保健院”的硬體建設和日常運營。合作期間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醫藥衛生的法律法規,開展業務不得超出執業許可證規定的服務範圍(具體見本款第7條)。

2.嚴格執行財政、物價部門審定的收費標準。

3.“婦幼保健院”建成後,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乙方對其業務和其他工作所發生的一切民事責任負有全責,(乙方在合同期間內產生的債務不能清償或不能及時清償時,負全部賠償責任)。

4.乙方於本合同簽訂前十日內一次性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門(中寧縣衛生局)財政專戶繳納20萬元人民幣,作為“婦幼保健院”的運營風險,即專項賠償基金。專項賠償基金用於解決“婦幼保健院”在醫療事故、民事糾紛、拖欠的管理費、招聘人員工資及其他費用中可能涉及的補償、賠償或處理糾紛所產生的實際費用。甲乙雙方在協商使用該專項基金後,乙方應於30日內一次性補足20萬元專項賠償基金,逾期乙方按20萬元每天5%的標準給甲方支付違約金。特別約定,若20萬元專項賠償基金不能按上述規定時限內向甲方交納,則本合同不能生效,如若30日內連續發生醫療民事糾紛等,則應於事故或糾紛等發生之日

5、合理支配該“婦幼保健院”業務收入。乙方負責整個大樓的水電、衛生、房屋維修(甲方辦公用房除外)及承擔各類證照、審驗證照的一切費用。承擔醫療糾紛或事故的賠償和業務廣告費等相關直接費用、間接費用以及後續費用等。

6、每年分兩次向甲方財政專戶繳納管理費,否則,本合同自動終止。具體繳付數額和方式是:

(1)第一年至第五年:

每年20萬,即在第壹年至第伍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10萬元。

(2)第六年至第十年:

每年30萬元,即在第陸年至第拾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15萬元。

(3)第十一至第十五年:

每年40萬元,即在第拾壹年至第拾伍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20萬元。

7、開展的業務按中寧縣衛生局批准的“中寧縣婦幼保健院”執業許可證的經營範圍和時間執行。

(1)內科;

(2)婦產科;

(3)兒科;

(4)五官科;

(5)泌尿外科;

(6)隨著業務發展,需要增設科室,由乙方上報區衛生局批准;

8、根據甲方要求無償提供全區鄉村技術人員培訓,並無條件選派甲方確定的乙方專家、工作人員參加中寧縣婦幼保健工作的下鄉檢查、指導、上街宣傳、義診等公益性活動。

五、其他雙方約定事宜

1、以上方或單方名義申請的專案、資金、裝置等屬於國家投資部分劃歸甲方國有資產帳戶,乙方對醫療裝置僅有使用權,如屬乙方公司投資,則產權歸乙方所有。專項賠償基金合同期滿如數歸還乙方。

2、合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或因發生國家行為(新政策、新法規的頒佈或國家機關的行政行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給任何一方造成的損失,另一方不負責賠償責任。第三方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不得將“婦幼保健院”的任意一個科室或部門承包或變相承包給其他任何組織、單位或個人。甲方不得以本“婦幼保健院”名義開辦同類機構。如有違反視為重大違約,另一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並承擔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不得以超出本合同約定的條款以外的理由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由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承擔。

3、本合同無論以何種原因終止時,合同期間甲方單方投入的固定資產、儀器裝置等用於“婦幼保健院”運營的物、資料、檔案檔案均歸甲方獨自所有;除此以外(含在正常運轉中因工作需要乙方以“婦幼保健院”名義購置的各類裝置等)歸乙方所有。“婦幼保健院”的固定資產

以雙方簽字認定的清單為準,合作期間內因“婦幼保健院”的運營而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獨自承擔,概與甲方無關。

4、合同期滿的資產處置按本同第五條第1款和第六條第3款的約定處置。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雙方須本著公眾服務的公益性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在本合同履行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的效力等同於本合同。(後附中寧縣人民政府專項問題會議紀要(20xx年第40次)。

九、生效時間

中寧縣衛生局監督甲乙雙方認真規範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公證當日起至20xx年公證之日的前一日終止。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中寧縣衛生局各持一份,中寧縣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北京恆駿醫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為了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意見》精神,促進臨床與保健工作協調發展,發揮社會力量更好地為婦女兒童提供優質、方便的服務,經中寧縣區衛生局研究同意,報區政府審定,同意中寧縣婦幼保健站(甲方)委託北京恆駿醫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乙方)開辦中寧縣婦幼保健院,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力關係,遵守優勢互補、平等誠信、互惠互利原則,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 中寧縣婦幼保健院地址面積

甲方提供中寧縣大樓一幢(甲方二樓辦公用房除外),建築面積1200平方米(磚混結構三層)和中寧縣婦幼保健院牌子一塊,用於乙方開辦中寧縣婦幼保健院。

二、 合同期限

十五年(20xx年起至20xx年止)

三、 甲方職責及義務

1.甲方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管,不參與乙方的經營,實行醫院所有權和經營權完全分離的模式運營。

2.協助乙方辦理“婦幼保健院”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母嬰保健技術執業許可證、物價收費許可證等執業必備證照。

3.負責為乙方辦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等定點單位的相關手續。

4.協助乙方辦理“婦幼保健院”對外宣傳廣告審批手續。

5.協助乙方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對“婦幼保健院”的科室設定進行審定、構建。

6.對“婦幼保健院”所有藥品、消毒和一次性耗材的准入證件的審查。

7.收取乙方一定的管理費,用於甲方衛生事業經費。

四、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負責“婦幼保健院”的硬體建設和日常運營。合作期間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醫藥衛生的法律法規,開展業務不得超出執業許可證規定的服務範圍(具體見本款第7條)。

2.嚴格執行財政、物價部門審定的收費標準。

3.“婦幼保健院”建成後,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乙方對其業務和其他工作所發生的一切民事責任負有全責,(乙方在合同期間內產生的債務不能清償或不能及時清償時,負全部賠償責任)。

4.乙方於本合同簽訂前十日內一次性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門(中寧縣衛生局)財政專戶繳納20萬元人民幣,作為“婦幼保健院”的運營風險,即專項賠償基金。專項賠償基金用於解決“婦幼保健院”在醫療事故、民事糾紛、拖欠的管理費、招聘人員工資及其他費用中可能涉及的補償、賠償或處理糾紛所產生的實際費用。甲乙雙方在協商使用該專項基金後,乙方應於30日內一次性補足20萬元專項賠償基金,逾期乙方按20萬元每天5%的標準給甲方支付違約金。特別約定,若20萬元專項賠償基金不能按上述規定時限內向甲方交納,則本合同不能生效,如若30日內連續發生醫療民事糾紛等,則應於事故或糾紛等發生之日起7日內補足專項賠償基金。

5、合理支配該“婦幼保健院”業務收入。乙方負責整個大樓的水電、衛生、房屋維修(甲方辦公用房除外)及承擔各類證照、審驗證照的一切費用。承擔醫療糾紛或事故的賠償和業務廣告費等相關直接費用、間接費用以及後續費用等。

6、每年分兩次向甲方財政專戶繳納管理費,否則,本合同自動終止。具體繳付數額和方式是:

(1)第一年至第五年:

每年20萬,即在第壹年至第伍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10萬元。

(2)第六年至第十年:

每年30萬元,即在第陸年至第拾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15萬元。

(3)第十一至第十五年:

每年40萬元,即在第拾壹年至第拾伍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20萬元。

7、開展的業務按中寧縣衛生局批准的“中寧縣婦幼保健院”執業許可證的經營範圍和時間執行。

(1)內科;

(2)婦產科;

(3)兒科;

(4)五官科;

(5)泌尿外科;

(6)隨著業務發展,需要增設科室,由乙方上報區衛生局批准;

8、根據甲方要求無償提供全區鄉村技術人員培訓,並無條件選派甲方確定的乙方專家、工作人員參加中寧縣婦幼保健工作的下鄉檢查、指導、上街宣傳、義診等公益性活動。

五、其他雙方約定事宜

1、以上方或單方名義申請的專案、資金、裝置等屬於國家投資部分劃歸甲方國有資產帳戶,乙方對醫療裝置僅有使用權,如屬乙方公司投資,則產權歸乙方所有。專項賠償基金合同期滿如數歸還乙方。

2、合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或因發生國家行為(新政策、新法規的頒佈或國家機關的行政行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給任何一方造成的損失,另一方不負責賠償責任。第三方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不得將“婦幼保健院”的任意一個科室或部門承包或變相承包給其他任何組織、單位或個人。甲方不得以本“婦幼保健院”名義開辦同類機構。如有違反視為重大違約,另一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並承擔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不得以超出本合同約定的條款以外的理由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由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承擔。

3、本合同無論以何種原因終止時,合同期間甲方單方投入的固定資產、儀器裝置等用於“婦幼保健院”運營的物、資料、檔案檔案均歸甲方獨自所有;除此以外(含在正常運轉中因工作需要乙方以“婦幼保健院”名義購置的各類裝置等)歸乙方所有。“婦幼保健院”的固定資產以雙方簽字認定的清單為準,合作期間內因“婦幼保健院”的運營而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獨自承擔,概與甲方無關。

4、合同期滿的資產處置按本同第五條第1款和第六條第3款的約定處置。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雙方須本著公眾服務的公益性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在本合同履行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的效力等同於本合同。(後附中寧縣人民政府專項問題會議紀要(20xx年第40次)。

九、生效時間

中寧縣衛生局監督甲乙雙方認真規範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公證當日起至20xx年公證之日的前一日終止。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中寧縣衛生局各持一份,中寧縣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衛生行政部門 乙方 公證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時間: 時間: 時間: 時間:

委託經營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為了服務世博,發揮合作雙方的各自優勢,本著誠實、信用、平等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毛家飯店紫園分店二樓餐廳委託管理服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託內容

1、 樓面管理、服務

2、委託期限:

20_年3月13日至20_年9月13日

3、委託期限屆滿,乙方有優先續約權,當 有調整使用時,甲方將新的員工餐廳優先委託給乙方管理服務。

4、管理服務內容和要求:

按照雙方確認的《 》執行。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依據《 》要求,負責對餐廳進行檢查、督導、考核,包括:服務質量、食品衛生、安全環保、客戶投訴、滿意率等,並有權作出整改的要求;

2、當 有調整使用時,有權做出

相應的調整;

3、因 籌備進展的需要,有權對餐廳服務提出新的要求。

二、義務:

1、提供餐廳現有的房屋、裝置、廚具、餐具,並對現有的房屋、設

備、廚具進行一次保養維修使其處於可正常使用的狀態;

2、根據 建設、籌備人員日益增加對餐廳用餐的需求,為餐廳

增添部分廚具和餐具;

3、為餐廳提供水、電、燃氣費、行政性收費、前期餐廳房屋、裝置、

廚具維修費及廚具、餐具添置費;

4、提供辦餐廳的相關證照。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權利:

1、 依據《 》對餐廳服有經營服務管理權;

2、 有權在管理服務中使用“ ”品牌(僅限於在餐廳建築物內外);

3、 在保證 機關人員正常用餐的前提下,有權發行 餐飲就餐券從事餐飲服務。

二、 義務

1、對餐廳經營服務管理活動,承擔相應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

3、對餐廳招聘、使用的員工有教育管理的責任,並保證所使用的

員工符合《勞動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4、必須維護上海世博會的形象,不得有損害上海世博會的行為;

5、對甲方提供的房屋、裝置、廚具、餐具有愛惜使用、精心保管

的責任;

6、對甲方提供的水、電、燃氣有節約使用的責任;

7、對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有儘快答覆和整改的責任;

8、對甲方提出的新的服務要求有優先滿足的責任。

第四條:財務結算方式

1、 每月結算一次,乙方根據甲方就餐系統結算期結算的員工刷卡消費金額,在隔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個月的餐飲服務收入發票,甲方在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向乙方支付。

2、 由乙方發行的就餐券,在接到甲方結束委託通知後, 個工作

日內,在餐廳作出通知並辦理退券服務。負責完成與業主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簽訂;餐廳改造裝飾及裝置安裝工程設計;完成與物業公司物業管理合同簽訂;協助辦妥相關證照;協助日常管理。

3、甲方及時支付餐廳水、電、燃氣費和行政性收費。

第五條:委託保證金

1、 乙方第一個月的服務收入作為委託管理服務的保證金;

2、 本協議期滿,在乙方向甲方交接完畢以後 個工作日內由甲方通銀行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均不得有單方面終止協議的行為,因任一方的原因造成協議無法正常履行的,應對由此造成的直接、間接損失向無責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在履行《 》過程中出現違約行為,甲方可作出相應的經濟處罰,分為A類過失處罰 元、B類過失處罰 元;C類過失處罰 元;一個月內出現次A類過失,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協議,並扣罰保證金。

第七條:爭議解決

1、協議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訟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條:其他條款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需補充條款,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同等有效。

協議附件:

1、 《 》;

2、 員工餐廳管理辦法及相關要求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蓋章: 蓋章:

委託經營協議 篇1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 方 : 郵政編碼:

法定電話:

電 話 : 傳 真 :

乙 方 : 郵政編碼:

法定地址:

電 話 : 傳 真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長期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商鋪情況

該商鋪座落位置:

該商鋪總價款(人民幣): 元整。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全部委託給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乙方名義從事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委託經營合同範文節選!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自行確定、調整該商鋪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2、在保證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獨立處理一切與該商鋪經營有關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1、本合同約定該商鋪委託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以前,該商鋪處於籌備階段,在此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本合同的生效時間:

本合同在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該商鋪委託經營期間定期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具體如下:

1)經營回報收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取;

每季度該商鋪回報收益=總價款(甲方為購買該商鋪向 支付的房價款)× 計人民幣 元(含稅)。房價款如有調整,則以交付該商鋪時確定的房價款為依據計算每季度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起每季度末10日內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當季度經營回報收益,首期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的收取時間為 至 ,以後各期以此類推;

3)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由甲方憑 稅務局認可的房屋出租發票、本合同書、該商鋪的購房合同以及本人(該商鋪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到乙方財務部領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規定期限內領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不能視為乙方逾期支付;

4)有關該商鋪經營收益,乙方除了保證按上述約定的期限、金額、方式、地點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外,其他任何經營盈虧均由乙方享有並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活動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人,但應在轉讓前三十天提前書面通知乙方。轉讓後,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權利義務將隨之轉移於第三人。

3、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對商業業態佈局作出調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

6、因該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就委託經營所得款項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內,該商鋪屬甲方所有,乙方無處分權。乙方除對該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進行銷售、抵押等侵犯商鋪所有人的行為。

8、顧及經營連續性,雙方約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轉讓、出租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承租及經營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合同,逾期將該商鋪委託給乙方經營,應承擔違約金人民幣五萬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實際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個工作日內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3、委託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項約定賠償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向對方支付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應當據實賠償。

第八條: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壞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壞、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應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為準,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付。

第九條:若甲方與 於 年 月 日簽訂的該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終止,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因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補充約定內容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為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委託經營合同範文節選!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附圖:;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委託標的 標的物:位於________ ,面積|: 平米

第二條 委託許可權

2.委託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3.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於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託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4.委託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5.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 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鑑於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並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託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 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 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文字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協議 篇14

(委託方) 甲方:

(受託方) 乙方: 洛陽市產權交易中心

委託方(甲方)與受託方(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雙方自願,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辦理資產公開處置專案, 並由乙方提供資產公開處置中介服務.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資產公開處置專案包括:

(一)交易專案內容和方式:

(二)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稽核本項資產公開處置並依法簽發《產權交易鑑證報告》;

2,為委託方完成本項資產公開處置提供諮詢服務;

3,完成本項資產公開處置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本企業基本情況資料及有關證明檔案或其它有關材料,所提供的資料與檔案須真實.

2,協助乙方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確定的服務專案.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時按質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確定的服務專案.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五條 有效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限為 個月.

本協議期滿後,根據雙方意願,重新簽訂協議.

第六條 費用

依據河南省發展計劃委員會核准的洛陽市產權交易費標準,按《關於公開處置破產企業有關問題的意見》的要求,甲方按收費標準的1/3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洛陽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關交易規則和資產公開處置業務的規定以及本協議約定,若違反規定和約定,違約方承擔相應經濟,法律責任.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

2,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3,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清算組負責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人): (委託人):

20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協議 篇15

甲方:

身份證: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屋情況

1-1 甲方將租賃來的座落於 的房屋經營使用權全權委託於乙方。該房屋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型為:

1-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該房屋內裝修、傢俱、裝置(沙發、櫃子、床鋪、電視機、電磁爐、微波爐、音箱、DVD等)所有權人為乙方。

第二條 經營期限和交付日期

2-1 該房屋經營期限不得超過原房屋租賃合同期限。經營期限自

2-2 甲方於20xx年3月10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所有損失。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期間,本店鋪租金為每月800元,該租金由乙方替甲方支付;20xx年1月1日後,該店鋪租金是否變為每月900元需待雙方協商後確定。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3-2經營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費用(水、電、煤氣、寬頻、有線電視等)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例

在經營期間,該房屋原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16000賠償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第四條 其它事項

4-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之前對該門面經營產生的所有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在受委託期間對該店鋪有獨立經營權,且經營該店鋪產生的所有盈虧由乙方獨自承擔。

4-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本合同共2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協議 篇16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電話:0745-88333888 傳 真:0745-88339933 鑑於甲方自願將自己購買的懷化市鶴城區威虎山德榮居專案內物業(以下簡稱“託管標的物”) 層 室房屋委託乙方進行經營與管理(包括但不限於自主經營酒店式公寓或租賃)。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專案物業的特殊性,為維護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乙方對甲方所購買的該房屋所在的德榮居專案以統一經營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和收益:即統一業態規劃、統一對外租賃、統一商業形象、統一營銷活動、統一向業主支付租金或收益,經雙方友好協商,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房屋委託經營管理合同條款:

一、定義

1、標的物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自己已購買的懷化市鶴城區威虎山德榮居專案內物業 層 室住房(下稱甲方物業)完全及無阻礙的住房佔用權及住房使用權,並允許乙方在合同期內全權經營管理該住房及其附屬設施與物品。

2、合同屬性

此合同為甲方完全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管理合同。

3、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

2)甲方將託管標的物實際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計算委託經營回報。

3)甲方指定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十年為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甲方物業的期限。

4、統一標準與管理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將甲方物業全權委託給乙方按照統一的標準進行管理、維護、宣傳、經營。甲方宣告在合約期內,不對甲方物業自行進行改造、裝修;以及增添或減少物業內部附屬之裝置及物品。以保留統一之標準,由乙方全權經營與管理。

5、 委託許可權

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完成甲方物業在委託期限內的全部經營與管理,及全權辦理保險索賠事宜,其行為視同甲方親自行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宣告與保證

1、甲方宣告:甲方保證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不存在任何阻止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物業及其附屬裝置與物品的無阻礙的佔用和使用權的因素。

2、乙方宣告:乙方將本著專業與負責的態度進行經營與管理,並始終致力於使酒店物業達到星級酒店公寓之標準。

三、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通過委託乙方經營甲方物業獲得投資收益,該投資收益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間每年最低為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

投資者收益率的計算方法: 甲方物業建築面積

收益率= (總營業收入-總經營成本費用)× 該酒店總建築面積 ×100%如乙方通過受託經營甲方物業實際獲得的收益超過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則超出部分的60%為甲方收益,40%為乙方收益。如甲方物業實際獲得的收益不足6%時,則由乙方無條件補足6%。

2)如果甲方所獲投資者收益超過物業總房款的6%,但仍不足以償還當年應償還的銀行按揭本、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墊支差額部分;甲方再從以後年度的投資收益中抵償乙方墊支的部分。

3)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前提下,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包括但不限於:聘請合法會計師事務所核查與乙方受託事項有關的財務賬目、經營資料記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4)委託期限內,甲方非黃金週入住甲方物業,乙方應確保甲方每年入住天數為21天;如甲方黃金週(五一、國慶、春節期間)入住甲方物業,則乙方根據當時之房價折算入住天數,甲方享有摺合人民幣 元之客房消費權益。此消費權益可轉讓、贈送,但不得跨年度累計享用。

5)甲方免費入住的客房可是甲方物業,亦可是同等標準以上的客房。當甲方由乙方安排入住甲方物業標準以上客房時,其房價折算仍按甲方物業當時櫃檯價折算;當甲方自行指定入住高於甲方物業標準客房時,以甲方入住客房之當時櫃檯價折算應享受之免費入住該客房天數。

6)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擁有收回委託物業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1)不干涉乙方在完成委託事項過程中自主決定的經營管理方式。

2)同意甲方貸款銀行從委託物業所帶來的投資收益中,優先扣繳銀行按揭本息。

3)甲方同意乙方從委託物業的總營業收入中提成5%,作為乙方管理費用。

4)遵守乙方在完成委託事項過程中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5)甲方同意乙方每年從委託物業的營業總收入中提取5%作為酒店大修基金。

3、乙方的權利

1)自主決定經營管理模式,以及市場推廣政策、服務規範等。

2)有權享有總營業收入5%的管理費用提成。

3)從甲方物業經營所得收益中代扣代繳各項經營管理費用,以及稅收等國家規定的各項費用。

4)有權要求甲方在享受免費入住甲方物業時,非黃金週提前7天,黃金週提前30天預約,乙方根據供求情況給予確認,否則乙方不予保證甲方按計劃入住。

4、乙方的義務

1)按高標準管理甲方物業,並確保甲方物業委託經營的回報最低為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如經營回報超出6%,則超出部分的60%列入投資者收益。如經營回報不足6%,則由乙方無條件補足6%。

2)如當年的投資者收益達到物業總房款的6%以上,但仍不足以支付甲方當年應償還銀行按揭本、息時,乙方同意對差額部分墊支,該部分墊支可以從以後年度甲方的投資者收益中扣償。

3)為甲方在酒店其它專案消費時提供八折優惠,但承包專案與代辦專案除外。

4)在甲方入住期間,有償組織適合甲方需要的遊覽與活動。

5)依法經營,不斷提高管理與服務水準。

6)定期對甲方物業進行維護與更新改造,大修基金按總營業收入的5%提取。

7)建立各項經營管理制度,自行承擔因經營活動帶來的相關經濟與法律責任。

8)按照國家法規及行業標準建立財會制度。

9)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0)每年元月20日前,向甲方和其他業主遞送經合法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年終財務報告。

11)依照財務年度決算,將甲方投資收益扣除本合同規定應優先扣除部分外的淨收益,於次年2月10日前支付予甲方。

四、業主委員會

1、甲方可以與其它業主共同選舉業主代表,與發展商共同組成業主委員會,行使對乙方客房管理的監督權。

2、乙方負責組織選舉業主委員會,以便保證業主委員會行使對乙方客房管理的監督權。

五、所有人與變更

1、在委託期限內,如果甲方將其客房抵押、轉讓、贈送或繼承給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下簡稱“受讓人”),受讓人便代替甲方成為標的物的合法所有人。甲方應確保受讓人受本合同項下全部條款和條件的制約,即受讓人作為甲方有權享有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並同時接受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與責任。

2、如果發生上述合法所有人變更情況,甲方應將該變更在變更前書面通知乙方。

3、在乙方履行管理合同項下其全部義務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將本合同轉讓給其任何公司,該公司應能夠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乙方應在該轉讓發生前書面通知甲方。

六、租賃禁止

在委託期內,甲方不得將甲方物業租賃給任何其他第三方,從而阻礙乙方無阻礙地受託依約經營與管理甲方物業。

七、利潤分配

在委託期內,甲方每年所能分配的淨收益為甲方在每個會計年度應獲得的投資者收益(該收益不能低於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超出部分按超出部分的60%列入投資者收益),扣除乙方受甲方委託支付的各項支出以及甲方應付的各種稅費後的全部淨收益。當年如果出現負收益,則往以後年度遞延,從以後年度的淨收益中衝抵。

八、稅費

在受託經營期間,乙方受託經營甲方物業所應繳納的經營稅費應由乙方代為負責依法繳納,但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條例規定需由甲方自行支付的稅費則由甲方負責依法繳納。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當事雙方不可預見,並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預防或避免的事件。如戰爭、地震等天災人禍。

2、如發生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難以履行的,或者造成當事另一方損失的,或者因此增加當事另一方的風險、義務或負擔的,該當事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的有效證明後可以免除責任。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如甲方無正當理由或合法依據而隨意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引起的責任。

2)如因甲方之意志或行為致使乙方無法正常行使本合同項下甲方物業的使用權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由於甲方的其它原因,使乙方不能或難以履行本合同,或者由於其他行為,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以致無法達到本合同預期目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之意志或行為致使本合同難以或者不能履行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事項,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有關規定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可向本合同履行地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1、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條款與條件,並嚴格保守本合同之條款和條件的機密,防止其他同業模仿抄襲。

2、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書面簽署。

3、本合同壹式貳份原件,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和條件被裁定為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那麼這種無效和不可強制執行條款和條件將不會影響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條款或條件的繼續執行。

5、本合同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湖南省懷化市簽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委託 精選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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