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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招聘協議書(精選12篇)

委託招聘協議書(精選12篇)

委託招聘協議書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招聘協議書(精選12篇)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人才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政策,就甲方委託乙方尋獵中、高階管理及專業人才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獵頭服務時,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的原件及影印件,企業法人或經辦人身份證的原件和影印件,提供真實有效的企業的經濟性質、經營範圍、規模及發展前景等情況,以便乙方正確瞭解委託招聘單位的崗位要求和客觀全面地向受聘人介紹聘方情況。

甲方應向乙方書面提供所委託職位的詳細崗位描述,包括聘用崗位名稱、工作目標及職責、彙報物件、人數、性別、年齡、外語、技術職稱、資歷、待遇等,並填寫好由乙方提供的《委託招聘崗位說明書》。

二、本協議簽訂後,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本協議規定推薦服務費的 作為尋訪保證金,隨後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人員資料.如甲方需對提供人員面試,則乙方負責安排面試時間、地點,並做好通知;若甲方最終未錄用乙方推薦的人選,則此部分尋訪委託金不再退還給甲方;若甲方錄用了乙方推薦的人選,則此尋訪委託金抵進甲方應支付的獵頭服務費中。

三、甲方在對乙方提供人員進行面試後的兩個星期內應明確通知乙方是否錄用。逾期,乙方將視甲方已經正式錄用。

四、在甲方明確表示僱傭乙方所提供的人員(以該名人員報到日期為準)壹周內,甲方應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協議規定推薦服務費的餘額部分。

若被錄用人員上班未滿一個月事實證明已離開甲方,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起兩週內,退還甲方50%的協議金額;若乙方推薦人員在甲方上班超過一個月而未滿三個月離開甲方,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起兩週內,退還甲方20%的協議金額。(甲方也可以選擇繼續委託我們推薦遞補人選)。

五、如乙方所提供人員被甲方錄用,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推薦服務費,甲方所需人員及成功推薦服務費如下:

六、雙方以“公開、公正、守信、誠意”為原則,共同遵守和實施以上招聘事宜。甲方必須通過乙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員,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乙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私下與被推薦人員聯絡或達成有損乙方利益的約定,經發現按違約處理。

七、凡乙方推薦的人員(按約定已向乙方支付全額推薦費用的人員除外),自推薦之日起一年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錄用。

八、乙方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行為保留一切法律行為的權力,若發現,甲方除必須全額補償乙方上述應付金額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發現違約之日起兩星期內,再行支付乙方所推薦人員六個月工資(不足貳萬元以貳萬元計)作為違約金。

同時,乙方承諾在乙方所推薦的甲方員工受聘於甲方工作期間,乙方不會向任何客戶推薦該名甲方員工以收取推薦服務費,否則視為違約行為。乙方除因此必須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招聘服務費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發現違約之日起兩星期內,再行支付乙方所推薦的該名甲方員工的六個月工資(不足貳萬元以貳萬元計)作為違約金。

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2、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通過協商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通過仲裁機關仲裁,直至付諸法律手段,雙方同意指定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3、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

蓋 章:______________蓋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招聘協議書 篇2

甲方:

地址:

開戶行:

帳號:

聯絡電話:

乙方:

開戶行:

帳號:

聯絡電話: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招聘人員,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單位簡介、招聘崗位職位描述、要求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填寫《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附件一);

二、本次招聘崗位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

招聘崗位詳細情況見《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附件一)。

三、費用結算方式如下:

(一)委託招聘服務費按委託招聘崗位逐個單獨進行核算,服務費標準詳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二),本次委託招聘服務費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

(二)為使委託招聘服務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作為乙方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用。

(三)甲方在乙方所推薦的崗位候選人後報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候選人上班確認書反饋至乙方,並按《招聘崗位一覽表》中對應崗位的收費金額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作為預付款。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付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後,須在本協議期限內完成以下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要求退回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

(一)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招聘資訊資料後三個工作日內,在中國寧波人才網(www..)上釋出甲方的委託招聘資訊。

(二)乙方在協議期內,按照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以各種方式為甲方尋覓所需人才,至少推薦二名有意應聘且基本符合甲方招聘崗位要求的候選人。

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的五個工作日內即應作出相應的取捨決定,並書面反饋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且不退還甲方所付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用。

六、在協議期限內, 如甲方未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則

(一)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協議順延期。

(二)雙方可終止協議時,乙方不退回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

七、乙方推薦候選人到甲方單位報到之日起十五天內,若甲方和候選人雙方都表示滿意,則本次委託招聘成功,甲方應根據《招聘崗位一覽表》向乙方支付該崗位收費金額的 %,即人民幣__________ 元(大寫)。如委託招聘不成功,乙方退回本第三條第(三)款約定的預付款。

八、委託招聘成功後,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須約定違約金)。錄用人員在報到之日起因個人原因在一個月內離開甲方單位,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另外合適人選,如在15個工作日內未能提供合適人選,則退回後續費用的50%;因甲方單方面原因導致錄用人員在一個月內離開甲方單位,則不退回該崗位收取的全部服務費用。

九、甲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錄用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否則視作委託招聘成功,向乙方雙倍支付委託招聘費用。

十、保密

(一)乙方應對所籤協議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甲方應對所籤協議嚴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前不能對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作任何調查。

(三)甲方不得利用錄用人員盜取原錄用人員工作單位的商業祕密,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乙方配合甲方辦好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按正常的程式辦好離職手續,錄用人員在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各種勞動糾紛由甲方和該錄用人員按有關法律法規解決,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協議附件經甲乙雙方蓋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六十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五、本協議招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止。

十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及經辦人簽字後開始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蓋章)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招聘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規、政策,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_____,並協助招聘人員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甲方委託提供獵頭服務時,須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提供真實的企業的經濟性質、經營範圍、規模大小、發展前景等情況,以便乙方正確理解委託招聘崗位的要求和客觀負責地向候選人介紹聘方情況。

甲方應向乙方書面提供所委託職位的詳細崗位描述,包括聘用崗位名稱、工作目標及職責、聘用人數、性別、年齡、外語、技術職稱、資歷、待遇等,並填寫好由乙方提供的《委託招聘崗位說明書》。

三、甲方在對乙方提供人員進行面試後的兩個星期內應明確通知乙方是否錄?用。逾期,乙方將視甲方為自動放棄。

四、在甲方明確表示僱傭乙方所提供的人員(以該名人員報到日期為準)壹周內,甲方應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協議規定推薦服務費_____%?被錄用人員上班滿三個月,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本協議規定推薦服務費_____%。

五、如乙方所提供人員被甲方錄用,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推薦服務費,甲方所需人員及成功推薦服務費如下:

六、雙方以“公開、公正、守信、誠意”為原則,共同遵守和實施以上招聘事宜。甲方必須通過乙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員,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乙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私下與被推薦人員聯絡或達成有損乙方利益的約定,經發現作違約處理。

七、凡乙方推薦的人員(按約定已向乙方支付全額推薦費用的人員除外),自推薦之日起一年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錄用。

同時,乙方承諾在乙方所推薦的甲方員工受聘於甲方工作期間,乙方不會向任何客戶推薦該名甲方員工以收取推薦服務費,否則視為違約行為。乙方除因此必須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招聘服務費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發現違約之日起兩星期內,再行支付甲方乙方所推薦的該名甲方員工的六個月工資(不足貳萬元以貳萬元計)作為違約金。

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2.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通過協商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通過_____機關_____,直至付諸法律手段。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委託招聘協議書 篇4

甲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乙方委託甲方招收家政服務人員事宜(以下簡稱輸送),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付款方式

1.甲方輸送人員到_____後,乙方在一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輸送費____%,全部人員體檢合格後,餘款_____天之內付清。

2.輸送費用:____元/人。

第二條 甲方的權益和義務:

1.甲方輸送的人員必須證件齊全、無犯罪跡象、身體健康、有工作能力,年齡不超過45歲(限女性);

2.甲方輸送的人員必須事先通過當地縣級(包括縣級)以上正規醫院體檢,同時提供體檢單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3.甲方輸送的服務人員須遵守公司相關制度、接受公司培訓、聽從安排工作,如家政人員拒絕上崗或工作不滿一個月擅自逃離工作,乙方不支付輸送費用;

4.甲方應對所輸送的人員負一切安全責任,服務人員在服務過程中如有偷竊、詐騙現象,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第三條 乙方的權益和義務:

1.乙方必須給甲方提供輸送委託書,營業執照影印件等有效證件;

2.經雙方協商後,乙方保證甲方所送來的服務人員隨到隨收,數量不限;

3.乙方保證為甲方送來的人員培訓期間提供食宿,費用自理,乙方負責培訓員工並推薦工作,保證初級家政服務員工資不低於______元/月,中級家政服務員工資不低於______元/月,高階家政服務員工資不低於______元/月,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工資減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時支付輸送費用,則按日萬分之____支付違約金;但無論如何,違約金金額不超過應付遲延價款金額的____%;

2.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六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 協議附件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檔案;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災害、地震和國家政府管制等等。

2.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3.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並非對標題所屬條款進行定義、限制、解釋或描述,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一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招聘協議書 篇5

甲 方:

電 話: 傳 真:

乙 方:

電 話 :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甲乙雙方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才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政策,就甲方委託乙方尋獵中、高階管理及專業人才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獵頭服務時,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的原件及影印件,企業法人或經辦人身份證的原件和影印件,提供真實有效的企業的經濟性質、經營範圍、規模及發展前景等情況,以便乙方正確瞭解委託招聘單位的崗位要求和客觀全面地向受聘人介紹聘方情況。

甲方應向乙方書面提供所委託職位的詳細崗位描述,包括聘用崗位名稱、工作目標及職責、彙報物件、人數、性別、年齡、外語、技術職稱、資歷、待遇等,並填寫好由乙方提供的《委託招聘崗位說明書》。

二、本協議簽訂後,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本協議規定推薦服務費的 作為尋訪保證金,隨後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人員資料.如甲方需對提供人員面試,則乙方負責安排面試時間、地點,並做好通知;若甲方最終未錄用乙方推薦的人選,則此部分尋訪委託金不再退還給甲方;若甲方錄用了乙方推薦的人選,則此尋訪委託金抵進甲方應支付的獵頭服務費中。

三、甲方在對乙方提供人員進行面試後的兩個星期內應明確通知乙方是否錄用。逾期,乙方將視甲方已經正式錄用。

四、在甲方明確表示僱傭乙方所提供的人員(以該名人員報到日期為準)壹周內,甲方應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協議規定推薦服務費的餘額部分。

若被錄用人員上班未滿一個月事實證明已離開甲方,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起兩週內,退還甲方50%的協議金額;若乙方推薦人員在甲方上班超過一個月而未滿三個月離開甲方,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起兩週內,退還甲方20%的協議金額。(甲方也可以選擇繼續委託我們推薦遞補人選)。

五、如乙方所提供人員被甲方錄用,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推薦服務費,甲方所需人員及成功推薦服務費如下:

崗 位

崗位一

崗位二

崗位三

崗位名稱

轉正工資額

成功推薦服務費

六、雙方以“公開、公正、守信、誠意”為原則,共同遵守和實施某招聘事宜。甲方必須通過乙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員,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乙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私下與被推薦人員聯絡或達成有損乙方利益的約定,經發現按違約處理。

七、凡乙方推薦的人員(按約定已向乙方支付全額推薦費用的人員除外),自推薦之日起一年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錄用。

八、乙方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行為保留一切法律行為的權力,若發現,甲方除必須全額補償乙方上述應付金額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發現違約之日起兩星期內,再行支付乙方所推薦人員六個月工資(不足貳萬元以貳萬元計)作為違約金。

同時,乙方承諾在乙方所推薦的甲方員工受聘於某工作期間,乙方不會向任何客戶推薦該名甲方員工以收取推薦服務費,否則視為違約行為。乙方除因此必須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招聘服務費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發現違約之日起兩星期內,再行支付乙方所推薦的該名甲方員工的六個月工資(不足貳萬元以貳萬元計)作為違約金。

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2、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通過協商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通過仲裁機關仲裁,直至付諸法律手段某方同意指定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蓋 章: 蓋 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委託招聘協議書 篇6

甲方:

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規、政策,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人才,並協助招聘人員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甲方委託提供獵頭服務時,須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提供真實的企業的經濟性質、經營範圍、規模大小、發展前景等情況,以便乙方正確理解委託招聘崗位的要求和客觀負責地向候選人介紹聘方情況。

甲方應向乙方書面提供所委託職位的詳細崗位描述,包括聘用崗位名稱、工作目標及職責、聘用人數、性別、年齡、外語、技術職稱、資歷、待遇等,並填寫好由乙方提供的《委託招聘崗位說明書》。

二、成功提供甲方所需人才後(以錄用人員上班滿三個月為準),甲方完成向乙方支付錄用人員年薪30%的推薦服務費。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須向乙方先支付本協議規定推薦服務費的_____%作為定金,隨後乙方按甲方要求按三倍目標人的數量提供人員資料.並在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確定候選人展開測評,最後向甲方遞交測評報告。

如甲方需對提供人員面試,則乙方負責安排面試時間、地點,並做好通知;若經面試甲方不滿意,乙方負責免費重新推薦,直到甲方滿意。

三、甲方在對乙方提供人員進行面試後的兩個星期內應明確通知乙方是否錄用。

逾期,乙方將視甲方為自動放棄。

四、在甲方明確表示僱傭乙方所提供的人員(以該名人員報到日期為準)壹周內,甲方應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協議規定推薦服務費_____%被錄用人員上班滿三個月,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本協議規定推薦服務費_____%。

五、如乙方所提供人員被甲方錄用,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推薦服務費,甲方所需人員及成功推薦服務費如下:

六、雙方以“公開、公正、守信、誠意”為原則,共同遵守和實施以上招聘事宜。

甲方必須通過乙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員,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乙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私下與被推薦人員聯絡或達成有損乙方利益的約定,經發現作違約處理。

七、凡乙方推薦的人員(按約定已向乙方支付全額推薦費用的人員除外),自推薦之日起一年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錄用。

八、乙方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行為保留一切法律行為的權力,若發現,甲方除必須全額補償乙方上述應付金額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發現違約之日起兩星期內,再行支付乙方所推薦人員六個月工資(不足貳萬元以貳萬元計)作為違約金。

同時,乙方承諾在乙方所推薦的甲方員工受聘於甲方工作期間,乙方不會向任何客戶推薦該名甲方員工以收取推薦服務費,否則視為違約行為。

乙方除因此必須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招聘服務費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發現違約之日起兩星期內,再行支付甲方乙方所推薦的該名甲方員工的六個月工資(不足貳萬元以貳萬元計)作為違約金。

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2.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通過協商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通過仲裁機關仲裁,直至付諸法律手段。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委託招聘協議書 篇7

甲方:

地址:

開戶行:

帳號:

聯絡電話:

乙方:

開戶行:

帳號:

聯絡電話: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招聘人員,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單位簡介、招聘崗位職位描述、要求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填寫《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附件一);

二、本次招聘崗位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

招聘崗位詳細情況見《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附件一)。

三、費用結算方式如下:

(一)委託招聘服務費按委託招聘崗位逐個單獨進行核算,服務費標準詳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二),本次委託招聘服務費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

(二)為使委託招聘服務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作為乙方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用。

(三)甲方在乙方所推薦的崗位候選人後報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候選人上班確認書反饋至乙方,並按《招聘崗位一覽表》中對應崗位的收費金額的 %,即人民幣元(大寫)作為預付款。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付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後,須在本協議期限內完成以下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要求退回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

(一)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招聘資訊資料後三個工作日內,在中國寧波人才網上釋出甲方的委託招聘資訊。

(二)乙方在協議期內,按照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以各種方式為甲方尋覓所需人才,至少推薦二名有意應聘且基本符合甲方招聘崗位要求的候選人。

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的五個工作日內即應作出相應的取捨決定,並書面反饋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且不退還甲方所付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用。

六、在協議期限內, 如甲方未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則

(一)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協議順延期。

(二)雙方可終止協議時,乙方不退回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

七、乙方推薦候選人到甲方單位報到之日起十五天內,若甲方和候選人雙方都表示滿意,則本次委託招聘成功,甲方應根據《招聘崗位一覽表》向乙方支付該崗位收費金額的%,即人民幣__________ 元(大寫)。如委託招聘不成功,乙方退回本第三條第(三)款約定的預付款。

八、委託招聘成功後,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須約定違約金)。錄用人員在報到之日起因個人原因在一個月內離開甲方單位,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另外合適人選,如在15個工作日內未能提供合適人選,則退回後續費用的50%;因甲方單方面原因導致錄用人員在一個月內離開甲方單位,則不退回該崗位收取的全部服務費用。

九、甲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錄用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否則視作委託招聘成功,向乙方雙倍支付委託招聘費用。

十、保密

(一)乙方應對所籤協議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甲方應對所籤協議嚴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前不能對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作任何調查。

(三)甲方不得利用錄用人員盜取原錄用人員工作單位的商業祕密,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乙方配合甲方辦好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按正常的程式辦好離職手續,錄用人員在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各種勞動糾紛由甲方和該錄用人員按有關法律法規解決,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協議附件經甲乙雙方蓋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六十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五、本協議招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十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及經辦人簽字後開始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招聘協議書 篇8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委託招聘職位事宜達成以下合約:

一、甲方委託乙方招聘的職位如下:

職位及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提供公司詳細的歷史背景、組織架構、企業文化、行業特點、現有產品、經營狀況及發展前景等相關資料及委託招聘職位的具體要求和提供給該職位的薪資待遇,並詳細填寫“深圳人才熱線”提供的《人才需求表》,以促進委託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招聘以上職位的人才;

2.甲方須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公司簡介並填寫《人才需求表》;

3.甲方如在面試時不滿意乙方所推薦的人才,可要求乙方重新推薦人選面試;

4.如乙方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未能提供合適的候選人面試,甲方有權要求延長委託時間;

5.甲方選定人才到崗後,在試用期內如對人選不滿意可要求乙方重新推薦人才;

6.接受乙方的跟蹤服務,向乙方如實反映乙方推薦人才的工作情況。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委託招聘服務費之日,即全面正式開展尋訪和物色人才工作,負責候選人的資訊進行分析、過濾,包括候選人的崗位現狀、專業知識、技能、溝通能力、薪酬水準等,篩選出符合甲方所列條件的候選人;

2.乙方在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通過乙方篩選並符合甲方要求的候選人簡歷,擬定舉薦的候選人;

3.乙方將候選人的個人保密資料提交甲方,甲方根據需要安排與候選人面談具體事宜,乙方協助服務;

4.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日期內完成委託任務。如甲方對候選人面試後不滿意,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再次舉薦人選;

5.乙方必須對甲方的企業資訊保密;

6.協調甲方與人才之間的關係,最終完成委託招聘;

7.若乙方舉薦的人選在甲方試用期一個月內,人才與甲方任何一方解除聘用關係的,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後將就此崗位無償地為甲方再提供人選。

8.乙方與甲方保持不間斷聯絡,協助解決試用期間可能遇到的困難與障礙,確保候選人試用成功。

四、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費用總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總服務費為RMB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

2.付款:雙方簽署協議兩天內,甲方將服務費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五、經甲、乙雙方確認的《人才需求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履行過程中若產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據該會規則提請仲裁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署並蓋章之日起生效。尋訪服務完成後,本協議即告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

委託招聘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尋找所需人才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保證各自為合法成立並有效的組織(企業)。

乙方有從事該項服務的資格,甲方確認向乙方提供的各種資料的真實性,雙方就各自的確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乙雙方協商確認委託搜尋(獵取)人才的具體要求,填寫(委託招聘書),乙方根據(委託招聘書)要求為甲方搜尋(獵取)相關人才,該委託招聘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本次委託的總服務費_________人民幣。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須支付委託金_______元人民幣;其它服務費甲方在推薦的人才試用_______天之內支付________元人民幣;試用_____天之內再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乙方在收到委託金本合同生效後,應根據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提供人才,並保證提供人才的真實性,同時協助甲方安排有關面試的事宜。

五、甲方應在自面試之日起五天內將是否試用的意見及理由書面通知乙方。如試用,乙方將以此時間作為收取服務費的基準日,並按上述第三條執行。

六、人才的保證期為試用之日後的三個月在這期限內,甲方若辭退乙方提供的人才,甲方已支付的委託金和服務費不予退還,但乙方應免費按本合同程式再為甲方推薦人才,如甲方正式試用乙方推薦人才,乙方本次服務完成,不再有保證期。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候選人的應退還委託金;雖提供人選而甲方最終未能試用的,委託金不予退還。

八、本合同簽訂後若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已付費用不予退還;乙方單方終止合同的,退還所有甲方已付費用。

九、本合同為甲方委託一個人才適用,超過一個的另行說明。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附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招聘協議書 篇10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開展“委託招聘服務”代為搜尋企業所需人才。經雙方友好協商,遵循合同法有關條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宣告

本合同目的在於確定合作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就_________職位(詳見《委託招聘服務登記表》)開展委託招聘服務, 總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主要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紅章、授權委託書並填寫《委託招聘服務登記表》。

3.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服務登記表》在三個工作日內與企業聯絡,進一步明確要招聘的職位。

4.乙方通過人才資源網路等各種途徑尋找接近達到標準的候選人。

5.乙方對這些候選人進行初次篩選。

6.乙方對圈定入圍的候選人進行情況核實,但不對人選進行面試。乙方對人選的求職事實負責。

7.乙方在合同簽定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不帶任何聯絡方式的候選人簡歷發給甲方,甲方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確認並將確認結果返回給乙方。

8.乙方每次將最佳候選人簡歷以1:3的數量提交給甲方。

9.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簡歷經甲方確定適合人員及適合數量後,甲方一次性付清資費,乙方在款到當日(工作日)提供被確定人員的聯絡方式。

10.甲方應在候選人面試後一週內將面試意見及稽核結果反饋給乙方。

11.本合同的服務資費不予退回。如遇面試後雙方不滿意,網站不重新推薦人選。

第三條 雙方承諾(以下“總服務費”係指原該《委託招聘服務合同》約定的總服務費)

1.乙方提供的人才資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將其以任何方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如有上述情況,一經核實,甲方應無條件給予乙方總服務費的五倍作為經濟補償。

2.乙方推薦給甲方並最終未被甲方正式錄用的人才,自推薦之日起一年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錄用其任職。否則甲方應在候選人上崗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給付乙方總服務費的五倍作為經濟補償。

3.乙方承諾在三年內對已成功推薦的人選不進行其它推薦,否則乙方補償給甲方總服務費的五倍作為經濟補償。

4.乙方為甲方推薦的候選人,以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服務登記表》為準。

5.甲乙雙方必須對所簽訂合同嚴格保密,不得將其內容透露給第三方。

6.甲乙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瞭解並無異議。雙方將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條款。

第四條 免責條款

由於不可抗力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援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第五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

2.面試時如需要發生的應聘者差旅費,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面試,乙方推薦人選未能參加面試或者未能實際到崗,則服務時間順延,乙方負責再次推薦合適的人選給甲方,直到完成服務為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章並乙方收到甲方總服務資費之日起,具法律效力。

第六條 糾紛處理

當雙方發生業務糾紛時,須本著友好發展的態度協商解決問題。如果無法協調解決,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託招聘協議書 篇11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甲方需求,乙方接受委託,代甲方招聘所需人才。雙方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就委託招聘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宣告

本合同目的在於確定合作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二條 甲方工作程式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經年檢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供乙方進行稽核,並收取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及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備案。

2、甲方需向乙方用書面形式提供相關企業資料。(主要包括:企業簡介、歷史背景、主營業務,經營發展趨向等資料)

3、甲方需向乙方用書面形式提供詳細的崗位描述共(主要包括:職位名稱及需求名額、工作職責、任職要求、工作目標、學歷、薪酬結構等相關內容以及確定需求人數) 甲方不得隨意臨時變更職位描述的各項條件,在必須變更的情況下,甲方應提前兩天通知乙方以便進行更改。

4、在合作期內,甲方一經決定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應提供錄用確認書予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對該候選人進行其它推薦。

第三條 乙方工作程式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招聘資料與甲方共同討論招聘職位的詳細事宜(包括職位所需的技能、經驗、對

候選人的性格要求、該職位在公司整體業務往來中的關係、許可權、工作環境、職業報酬等一系列內容,由此撰寫招聘職位描述),乙方按照職位描述進行招聘。

2、對收集到的簡歷進行整理、分類、篩選,安排候選人進行初次面試;對符合職位條件的候選人進行復試並確證其是否符合甲方的各項條件,並進行綜合評定,供甲方參考。

3、將最佳候選人的個人詳細資料提交甲方參考,資料包括對其經驗的評價及對其性格、能力和潛質的看法;待甲方確定面試時間後安排甲方和候選人面談。

4、協助聘用合同的最終簽署。

5、乙方負責為甲方組織符合條件的合格人員,並協助甲方進行初次面試以及複試,並對員工提供的各項資料進行實質性審查。

6、在 年 月 日前,乙方應當按照附件中確定人數以及要求為甲方招聘合格的員工,所有員工經甲方複試合格後正式上崗試用;若到崗員工因自身原因或經試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或違反甲方制度導致被解僱的,導致該崗位的空缺,不能算著乙方招聘到合格的員工,也不能算著乙方受託招聘所完成的數量。

7、在招聘過程中,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向所有應聘員工收取任何費用,或要求員工提供擔保。

第四條 保證條款

1、自乙方推薦之候選人到甲方工作由於乙方所推薦候選人的自身原因或不稱職而被甲方解僱的,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將在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內為甲方另行招聘合格候選人,並經甲方複試合格後到職上崗。如乙方推薦的人員到甲方上班超過 個月而離職,乙方再做推薦,則甲方需另外付費。

2、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所有人才資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以招聘或儲備人才為名,將乙方提供的無關人才資料據為己有,或將人才資料洩露、轉交給第三方使用。如有上述情況,甲方應無條件立即支付給乙方合同規定的雙倍費用作為經濟、信譽補償金。

3、甲方應在候選人面試後一週內將面試意見及稽核結果書面反饋給乙方,未反饋則視為被甲方錄用。遇特殊情況時需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進行說明及提出新的時間限定經乙方認可。

第五條 收費條款

1、 經乙方招聘及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錄用且工作滿 個月,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元/人的服務費。

2、 費用支付:分 次支付完所有費用。在乙方向甲方成功招聘 人並在員工正式上崗後,甲方按照乙方招聘人數先行向乙方支付 元/人的服務費;在員工到崗工作之日起第 月時,甲方按照乙方招聘人數另行向乙方支付 元/人的服務費。方式為轉帳支付或現金支付,延期支付需要承擔相應利息,利率按不低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3、 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未履行委託招聘條件,致使乙方推薦的人才無法上崗或上崗的人才離職,乙方視為職責完成,甲方需按條款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4、 乙方需要在雙方規定的時期內組織到人員。如未組織到人員乙方將不收取甲方任務費用。

第六條 其他條款

1、付款方式原則上以銀行轉帳為主,現金付款時由乙方出具有效證明後方可付款。

2、甲乙雙方均須對本合同嚴格保密。甲乙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瞭解並無異議。雙方將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條款。對未盡事宜,雙方將協商解決。協議時間從簽定之日起計算。

3、 其它補充條款:

4、 乙方若在 年 月 日前,未為甲方招聘到附件中確定人數及並經甲方複試合格的員工,乙方應當按照未招聘到崗人數應得服務費的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法律條款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具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履行地在 。

3、本協議隨服務完成即自行終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招聘協議書 篇12

甲方:

地址:

開戶行:

帳號:

聯絡電話:

乙方:

開戶行:

帳號:

聯絡電話: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招聘人員,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單位簡介、招聘崗位職位描述、要求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填寫《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附件一);

二、本次招聘崗位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

招聘崗位詳細情況見《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附件一)。

三、費用結算方式如下:

(一)委託招聘服務費按委託招聘崗位逐個單獨進行核算,服務費標準詳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二),本次委託招聘服務費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

(二)為使委託招聘服務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作為乙方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用。

(三)甲方在乙方所推薦的崗位候選人後報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候選人上班確認書反饋至乙方,並按《招聘崗位一覽表》中對應崗位的收費金額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作為預付款。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付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後,須在本協議期限內完成以下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要求退回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

(一)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招聘資訊資料後三個工作日內,在中國寧波人才網(www..)上釋出甲方的委託招聘資訊。

(二)乙方在協議期內,按照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以各種方式為甲方尋覓所需人才,至少推薦二名有意應聘且基本符合甲方招聘崗位要求的候選人。

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的五個工作日內即應作出相應的取捨決定,並書面反饋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且不退還甲方所付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用。

六、在協議期限內, 如甲方未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則

(一)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協議順延期。

(二)雙方可終止協議時,乙方不退回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

七、乙方推薦候選人到甲方單位報到之日起十五天內,若甲方和候選人雙方都表示滿意,則本次委託招聘成功,甲方應根據《招聘崗位一覽表》向乙方支付該崗位收費金額的 %,即人民幣__________ 元(大寫)。如委託招聘不成功,乙方退回本第三條第(三)款約定的預付款。

八、委託招聘成功後,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須約定違約金)。錄用人員在報到之日起因個人原因在一個月內離開甲方單位,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另外合適人選,如在15個工作日內未能提供合適人選,則退回後續費用的50%;因甲方單方面原因導致錄用人員在一個月內離開甲方單位,則不退回該崗位收取的全部服務費用。

九、甲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錄用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否則視作委託招聘成功,向乙方雙倍支付委託招聘費用。

十、保密

(一)乙方應對所籤協議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甲方應對所籤協議嚴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前不能對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作任何調查。

(三)甲方不得利用錄用人員盜取原錄用人員工作單位的商業祕密,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乙方配合甲方辦好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按正常的程式辦好離職手續,錄用人員在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各種勞動糾紛由甲方和該錄用人員按有關法律法規解決,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協議附件經甲乙雙方蓋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六十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五、本協議招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十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及經辦人簽字後開始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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