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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精選13篇)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精選13篇)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

甲方: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精選13篇)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內蒙古久暉律師事務所,住所地: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東街巨海商廈403室。電話:0471-6371609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在處理 事宜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第二條 委託代理許可權:見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l.乙方委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代理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同意;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甲方的委託代理事項;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衝突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並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與代理事項有關的資訊,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檔案及其它事實材料,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2.甲方指定)作為與乙方律師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書面通知委託代理人;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及工作費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整)。支付方式為:

2、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負擔,支付方式為:

3、乙方律師辦理委託事務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及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由甲方承擔,支付方式為: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1.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應予退還。

2.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或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或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乙方賠付。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因甲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因此延誤甲方委託事務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呼和浩特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甲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傳真、電子信箱,應當書面通知對乙方。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五日內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的,自發出成功時視為送達。

3、下列情形視為委託事項完成:(1)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判決/裁決、調解、案外和解;(2)委託人作為原告或者申請人時及撤銷訴訟或者不提起訴訟,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時,對方撤訴或撤回申請。(3)乙方通過訴訟或仲裁以外的方式並經甲方同意,糾紛消滅或終止代理,為甲方實現主要委託目的。

4、委託律師須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甲方應在詳細閱讀並理解後簽署本合同。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該代理事項為止。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2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代理專案: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珠海市 (即: )全權委託乙方代理出售。該房建築面積 ㎡,非住宅面積 ㎡。

第二條 委託出售價格: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並附送a、固定裝修 b、傢俬 c、家電 d、

第三條 房款結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於或低於上述委託價格對外銷售該房屋,但乙方應嚴格按照委託出售價格與甲方結算。

第四條 甲方承諾如下事項

1、保證上述委託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否則甲方須向乙方及承購方承擔造成損失的補償。

2、同意承購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稅費(同意打“√”):a、按國家規定各付 b、買方包稅 c、賣方包稅

4、同意該房屋交割前結清所有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使用費用,並遷出該房戶口,以便承購方入戶。

5、若該房仍在按揭,則自行清償所欠銀行款項。

第五條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業主身份證及產權證明檔案原件(指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或發票),並留存影印件。系產權共有人或委託他人還須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和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房屋內無人居住及無財物,須提供該房屋鑰匙。

第六條 委託期限:自簽定合同日起 個月,即至200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內將該房屋售出,則委託期至產權及房屋轉移到承購方完畢止)。

第七條 銷售費用:銷售上述房屋所產生的宣傳廣告費及勞務費,概由乙方負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

第1種:該房未辦產權證只需更名。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電話或資訊)三天內為承購方辦理好房屋更名手續; 乙方則在承購方取得更名後的購房合同和房款收據(或發票)後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2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同乙方及承購方將權屬變更資料(material)交予市房地產登 記中心。交件的當日或次日,如果承購方是一次性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40%,餘款在取得承購 方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購方是按揭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30% (以銀行批准貸款須 交的首期為準),餘款由銀行直接劃入甲方設立的帳號。

第3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但仍在銀行抵押。乙方付給甲方壹萬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將銀行所 欠款項清償,並取得撤消抵押登記後的房地產權證。清償後,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與“第2種”相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及時將房款給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利息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超過15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且乙方須按委託價格的1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若所委託房屋產權有糾紛或甲方變卦以及不按通知時間內來辦理產權過戶更名手續,應承擔相應責任 由此而導致承購方退購,則甲方須無條件返還已收全部款項並支付乙方委託價格的15%的違約金給乙方。

3、承購方承諾購買房屋要求甲方清償銀行貸款後又不購買此房,則甲方已收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 房屋交割:在承購方取得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甲方須將結清了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等使用費用,並已遷出戶口的房屋交給承購方使用。甲方與承購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佣金:該房屋成交後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佣金,為出售價格的2%及高於委託價部分。

第十二條 委託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該房屋為乙方獨家銷售,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與乙方介紹的買家發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託

他人銷售,否則,除按上述標準支付佣金外,同時應按出售價的15%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

代 理 人:

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乙方(簽章): 經 辦 人: 訂立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3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上海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第一條 訂立委託的基礎和目的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出售房屋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委託。甲方承諾本委託期間不委託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條   委託的基本事項

1、甲方自願將合法擁有的座落於上海市___區_______路__弄__支弄__號__室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地產)全權委託給乙方居間出售。該房地產建築面積:_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委託售價人民幣:_______元整;租賃情況:_____抵押情況:______附送設施裝置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甲方簽訂本委託時已徵得該房地產所有共有人的同意並保證該房地產權屬清楚。

4、甲方委託乙方尋找適合購買該房地產的購買方並按政策協助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5、甲方委託乙方一旦達成上述交易條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購買方購買該房地產的定金。

第三條  佣金支付

1、 佣金數額: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按該房地產成交價百分之一計算。

2、 支付時間:甲方佣金應在該房地產交易過戶(取得收件收據)當天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 若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其他事項均按上海市物價局規定收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本委託中委託售價的百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給乙方

1、 甲方虛假委託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或委託出售的該房地產未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 甲方違反本委託約定或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完成本委託的;

3、 甲方在委託期內或在終止委託後六個月內以任何形式或價格不通過乙方而與乙方曾介紹過的購買方成交的。

4、 甲方委託其他公司出售該房地產或自行出售該房地產。

第五條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委託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雙方商定守約方訴訟過程中發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此引發的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 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立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執 照 號 碼:31010520xx836

聯 系電話: 聯 系 電 話:

代理人/代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4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託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元,結案後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5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意見如下:

1、甲方自願請乙方代辦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和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相關工作,以上四證辦完後由乙方交給甲方,乙方同時收清商定款項的餘額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2、本次代辦甲乙雙方商定收費採用包乾形式【即甲方交給乙方一定數額的資金(含相關部門收取規費和乙方代辦費),乙方不再另行收費】。僅收取代辦費形式(相關部門收取規費由甲方自行辦理,乙方在辦證中沒有替甲方付現相關部門收取規費的義務)。

3、 甲方在保證其必備辦證資料真實完整情況下,乙方保證履行代辦義務。

4、 收費分兩次付清,簽訂此約定書時甲方預付,餘額付現時間見本協議第一條。

5、 乙方聯絡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師事務所,由相關事務所進行法定驗資、評估工作,驗資和評估費用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本次審計、驗資與評估費為,由乙方收取。

6、乙方承諾甲方在資料合法的情況下,按相關機關部門規定工作日時間完成相應辦證工作(驗資、評估2個工作日,設立登記10個工作日,組織機構程式碼證3個工作日,稅務登記證2個工作日)。

7、 乙方保證所辦理的登記證真實、合法、有效。

8、 其他雙方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指定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

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醫療器械事宜協商一致並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下列醫療器械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

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負責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管理辦法》規定提供相關檔案資料,(檔案資料包括附件一及藥監局所要求的檔案)。甲方對其所提供檔案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乙方不對前述的檔案資料負審。甲方的檔案資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誤導或遺漏,導致甲方的註冊被駁回或延誤,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辦上述進口醫療器械產品的註冊事宜,乙方有義務對甲方資料保密。對於未能取得產品註冊證的,乙方應當向甲方作出書面說明或及時提供藥監局的不予註冊的檔案。

四、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3天內按費用清單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費用清單詳見附件。

五、若因乙方過錯不能按時完成產品註冊,則每超時一個月(按工作日算)退還代理費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費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導致其產品註冊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材料不真實或有違法違章行為等),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雙方的代理關係至註冊當局發文不予註冊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產品註冊不能按時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還除已產生費用外的剩餘代理費用。

六、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8

甲方(委託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乙方(受託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房地產的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名下的__x專案提供招商代理(租賃代理和銷售代理)服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專案

1、專案名稱:__(以下簡稱“標的專案“);

2、專案概況:標的專案座落於於路號,規劃設計用途為 。

第二條 委託內容

甲方同意委託乙方為標的專案提供招商代理服務(具體的招商區域以附件中的“專案招商圖示” 為準)。

第三條、招商代理期限

招商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12個月.

第四條、招商代理工作的內容及要求

1、向甲方提供與標的專案租賃和銷售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市場行情諮詢;

2、在合同期內,積極對標的專案如實進行對外宣傳,並開展多渠道的招商工作,廣告宣傳費用由 方承擔;

3、依據標的專案的定位為甲方尋找目標客戶;

4、帶領目標客戶考察標的專案及周邊經營環境;

5、負責甲方與目標客戶之間的聯絡工作、參與甲方與目標客戶之間的租賃或銷售洽談;

6、協助並撮合甲方與目標客戶簽訂房屋租賃/買賣意向書或合同;

7、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銷售有關的備案、登記等手續;

8、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標的專案分割槽圖示”,對標的專案各個區域均勻進行招商,不得偏重對標的專案的某一或某些區域進行招商;

9、乙方承諾並保證在合同期內,標的專案每月的租(售)面積不低於 ㎡;

10、其他。

第五條、基礎價格

1、租賃基礎價格(標的專案主力店各層樓面、各區位的平均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為 元/㎡/天至元/㎡/天之間(起租期為一年),乙方在確定某一樓層某一區域的具體租賃價格前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提供的租賃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2、銷售基礎價格由甲方根據具體的市場情況確定。

第六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一)在標的專案成功出租(售)之前,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

(二)乙方提供的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租賃意向書的,在目標客戶與甲方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並向甲方支付租金之日起日內,甲方以轉帳支票或現金匯款的方式,按如下標準向乙方支付租賃代理佣金:

1、租賃期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佣金額為一個月的租金;

2、租賃期兩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佣金額為兩個月的租金;

3、租賃期五年以上的,佣金額為三個月的租金。

(三)房屋銷售的佣金及支付方式、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自代理佣金到達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代理服務費專用發票。

(五)如乙方所推薦的客戶與甲方採取“合作經營”或“聯合經營”、品牌輸出或委託管理等模式時,乙方按照甲方與承租方約定的租賃基礎價的 %,即個月的租金(免租期及優惠期除外)向甲方收取招商代理服務佣金;

(六)乙方所推薦客戶與甲方達成租賃意向(包含但不僅限於簽訂租賃合同、協議等)並支付定金後,若客戶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

甲方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按照 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條、各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標的專案與招商相關的檔案和資料;

2、向乙方出具委託其作為標的專案招商代理的授權委託書;

3、為乙方招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4、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數額、支付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佣金;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招商代理工作,要求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提供代理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提供相應的招商代理服務,積極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工作內容;

2、在招商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標的專案的特點和狀況向客戶如實介紹、不得誇大、隱瞞和過度承諾;

3、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基礎價格進行招商,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給目標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

4、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形下,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約定代理工作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委託;

6、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代理服務費發票。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

1、合同期內標的專案可租售面積全部銷售完畢的;

2、合同到期,雙方不再續簽代理合同的;

3、本合同因一方違約或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而終止的;

4、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的;

5、法律、法規規定合同終止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戰爭、封鎖、禁運、戒嚴、暴動、颱風、洪水或其他任何協議各方人為控制之外的原因;

2、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款約定的標準進行招商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若乙方連續 個月未達到本合同第四條第九款約定的最低招商面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任何一方沒有免責事由或未經雙方協商同意而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違約一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甲方須以應支付的佣金為基數,按 ‰/天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到甲方支付完畢為止。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出具上述發票的,乙方須以應出具之發票記載的數額為基數,按‰/天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到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代理服務費專用發票為止。

4、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與承租方增減經甲方審定的租賃合同及相關檔案的任何條款,擅自以口頭、書面等任何形式向承租/購買方做出承諾和解釋的,乙方首先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同時甲方可以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要求乙方停止違約行為、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甲方可以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5、本合同任意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而導致本合同終止的,轉讓一方應向本合同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合同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十條、其他約定

1、甲方獨家委託乙方為標的專案進行招商,甲方保證不會直接或通過其他方式、包括通過其他任何第三方與乙方所介紹之上述客戶私下達成交易,若交易達成,甲方仍須依照本合同條款向乙方支付上述應得之代理佣金。

若上述客戶在本協議約定的代理服務期內進入到實際談判階段卻未完成交易,但已取得實質性成果,甲、乙雙方簽署補充協議,乙方代理服務期可順延至交易完成,甲方仍依照本合同中約定條款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雙方傳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電子郵件通知時,凡涉及雙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雙方的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如若地址有更改,應以擬發生變更之日為基準日提前天(不含變更之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凡按各方最後地址送達的通知或其他有關檔案均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條款: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附:1、甲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2、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3、專案招商圖示;

4、標的專案分割槽圖示;

5、租賃價目表;

6、其他。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時間:20_年 月

乙方(蓋章):代表(簽字):時間:20_年月 日 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9

甲方:

乙方:

一、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記賬、代理報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 甲方對本單位發生的所有經濟業務,必須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原始憑證。

三、 甲方應當配備出納員負責日常現金、銀行存款的收入和支出。

甲方出納員負責購買和開具發票、保管原始憑證並解釋其內容,於每月月底前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實、準確的原始憑證和其它相關資料,使原始憑證達到會計記賬的要求。

對於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甲方應當及時更正、補充。

四、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

五、 甲方指定專人定期向乙方報送原始憑證,或乙方到甲方辦公地點索取原始憑證。

六、 乙方在稅法規定的期限內據實向甲方所屬轄區的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事宜。

納稅申報之前,甲方出納人員必須及時向納稅銀行賬戶足額繳存本期應納稅款。

七、 乙方保管甲方當年度的賬簿。

為了保持財務工作的穩定性,乙方保留甲方納稅申報月份記賬憑證和上年末、上季度末報稅資料,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憑證和資料由甲方保管。

八、 甲方的工商年檢、稅務年檢以及稅務局稽查,乙方可以派人協助甲方進行接洽和協調處理。

九、 乙方收費標準:記賬報稅費用每月 元,每季度取一次,於每季度末收取下期的費用。

乙方每年年初為甲方建立年度新帳收取建帳費二百元,及當年的賬簿、憑證、報表、納稅申報表等資料費二百元。

十、 協議有效期 月,自雙方蓋章或簽字後開始生效。

該協議自 年月份開始執行。

十一、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如有爭議事項或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0

甲方: 乙方:  經友好協商,雙方就代理銷售___________專案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樓盤地點:  

二、代理許可權:甲方委託乙方作為“____________ ” (其中建築主體上部物業委託銷售面積為 ㎡,商業物業委託代理銷售面積為 ㎡,車位物業委託銷售代理總數為 個。)的銷售總代理,負責該物業的銷售及銷售過程中策劃、宣傳廣告等工作。  

三、 代理期限: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該專案群樓以上物業建築面積銷售達90%止。  

四、代理樓盤均價底價實現計劃:  建築主體群樓以上物業:均價 元平方米  (乙方依據此均價制訂出個戶明細底價表,甲、乙雙方依據此份個戶明細底價表進行個戶基本代理費和溢價部分的代理佣金的結算),甲方應在開盤前三個月確認開盤均價底價。  群樓商業物業、地下室車位物業等價格及銷售進度根據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商定簽訂代理補充協議。  

五、正式購房合同的簽定:  乙方應根據甲方確認的合同範本及單價標準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辦理購房合同備案手續。  

六、群樓以上物業銷售進度約定 :  

第一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35%;  

第二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55 %;  

第三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70%;  

第四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推盤量的90%。  備註:銷售進度是以各個批次推盤量作為考核依據,銷售進度不進行各個批次推盤量累加考核,具體各個批次實際的推盤量依據市場情況或甲方開發情況來制訂,制訂結果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代理費標準及支付:  代理費標準:依據雙方協商的專案平均價,制定合理的個戶銷售單價底價,並保持合理的各批次銷售進度,在此前提基礎上執行代理費結算,包括基本代理費及溢價兩部分。  

a) 基本代理費:  

(1) 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每階段按售出物業成交額的 1 % 結算基本代理費。  

(2) 未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每階段按售出物業成交額的 %結算基本代理費。  

b) 溢價部分:  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甲方抽取相應批次已售出房源超出相應個戶底價部分的30%支付於乙方作為乙方創造超額部分的獎勵金;  代理費支付:  代理費按每月____日前根據代理情況,結算一次;  

1、甲方收到按首付加貸款方式付款的客戶按合同約定支付的首期購房款後,支付該合同銷售代理費的70%給乙方,待房款全部到賬後再支付25%的銷售代理費給乙方。  

2、甲方收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戶按合同約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後,支付95%的39;銷售代理費給乙方。  

3、甲方預留5%銷售代理費作為售後服務保證金,在乙方為各戶客戶辦理完入住手續後做相應的個戶結清或本協議解除時一次性付清。  . 代理期滿,甲方應在____日內結清並支付未支付部分代理費(包含基本代理費及溢價部分)。  . 代理期間,甲方同意以低於個戶底價出售上述物業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辦理相關銷售手續,甲方書面批示的低於個戶底價銷售的個戶物業,乙方按相應個戶戶物業的實際成交金額結算相應的基本代理費。  . 甲、乙雙方出售的上述物業均計入乙方代理業績,甲方均應按上述計算方式支付代理費。  

八、甲方權利、義務:  

1.提供完整的工程進度表,保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封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使用,若專案為分批次開發,甲方應將具體各批次的工程進度表以書面形式提供於乙方。  

2.提供售樓部,並完成內外賣場的裝修佈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乙方使用。  

3.提供該樓盤的全部設計圖紙、含總平面、立體色彩效果圖主建築單體圖等,以及該項樓盤內供銷售的物業明細表,含房號、建築面積、公用分攤面積等。  

4.保證該專案房產產權真實、合法、完整。  

5.負責專案所有銷售廣告費用(控制在1%--

1.5%以內,售樓部的建設和裝修不列入廣告範圍)。  

6.安排財務人員收取房款及定金等財務事宜,安排1名報備人員負責辦理合同備案登記及按揭手續以及保安、保潔、服務等相關後勤工作人員。  

7.甲方負責同乙方共同確定各個銷售階段的商品價格及允許浮動幅度,並根據市場狀況定期修訂。更多合同範本請訪問出國合同範本頻道  

8.甲方負責確定商品房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等並負責審定合同補充條款。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與客戶簽訂附加條款的合同,甲方不予承認,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權利、義務:  

1.本合同簽定後負責提供並製作該專案的全案營銷、策劃及推廣方案,乙方提供的方案需經甲方確認後方可執行;  

2.負責培訓售樓人員並支付售樓部乙方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3.製作並提供該樓的全套營銷策劃方案;  

4.負責售樓部戶外看板及圍牆廣告的設計工作;  

5.負責樓書、D廣告設計工作;  

6.負責專案媒體廣告的設計工作;  

7.負責設計組織銷售公關活動等;  

8.協助購房者辦理銀行按揭手續;向買方催收購房款。  

9.乙方負責從

第一次接觸客戶至客戶辦理商品住宅入住手續為止的全過程客戶服務工作。乙方的專案策劃、營銷、廣告宣傳費用經甲方簽字同意後方可執行。  

10.乙方負責收集、整理、彙總客戶資料(含未簽訂購房協議的客戶),按月編寫客戶分析和各有關銷售分析報告,及時提交甲方。  1

1.乙方負責根據雙方確定的銷售價格幅度內銷售商品住宅,不得私自定價。  1

2.乙方負責按照甲方審定的商品房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代表甲方與客戶簽訂購房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認定的合同文字,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代表甲方以客戶簽訂額外的附加條款。  

十、費用分擔  

1、甲方承擔的費用  

a) 售樓部建設或租賃、裝修及水、電、寬頻、物管費等。  

b) 樓宇沙盤模型、個戶模型以及與本專案有關的效果圖製作。  

c) 各類樓書、海報、效果圖、等宣傳品的印刷。  

d) 售樓部甲方人員人事費用。  

e) 各類媒體廣告發布。  

f) 售樓部辦公配套物品,如:電話、桌椅、影印機、電腦、傳真機、飲水機、空調等。  

2、乙方承擔費用  

a) 乙方人員的人工費用。  

b) 乙方銷售人員的制服費用。  

c) 售樓部日常低值易耗品辦公費用。  

d) 售樓部人員日常辦事交通費用及與售樓公關費用。  

e) 售樓部電話費用。  

f)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所有費用,乙方必須提供正式的發票。  十

一、其它約定:  

1、分批次開盤時間另行約定。(但必須以取得預售許可證為前提條件)。更多合同範本請訪問出國合同範本頻道  

2、在代理期限內,甲方不得再委託其它公司或個人從事該專案的銷售代理,若甲方單方終止合同,則餘房計入乙方銷售業績,甲方須付基本代理費於乙方。  

3、甲方不得無故終止、解除合同,若甲方單方無理由終止合同,則甲方必須在終止合同____日內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額代理費;若在乙方未進場前甲方無故單方提出解約,甲方應按6萬月支付乙方作為相應補償,補償總額為6萬月月數(月數為簽訂合同之日起至雙方確認合同終止日)。  

4、廣告及促銷活動經甲方同意後執行,費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未按規定付款,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甲方應於終止合同____日內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額代理費。  

6、如因甲方原因,該專案緩建或者停工,則代理期相應增長。  

7、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列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十

二、客戶退定、退房的處理原則  專案在銷售過程中,若發生客戶退定、退房事件,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退定事件外,客戶退房、退定發生後,乙方應將此銷售所得的代理費退還給甲方(甲方從未付的代理費中直接扣除)。  十

三、代理服務期限和提前解約的規定  代理服務期限:  

1.雙方按專案群樓以上物業銷售率達到90%界定代理期限。  

2.在整體銷售率未達到該比例之前乙方不得終止銷售活動。  

3.在專案群樓以上物業銷售率達到90%後,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保留繼續銷售的權力。  

4.在此期間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代理合同。  本協議可能因以下原因提前解除: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和解除合作。  A:在甲方滿足本協議所約定的各項條款的前提下,如因乙方原因(政策調控及不可抗力因素或類似甲型流感等應不列入乙方原因),乙方未完成各批次各階段銷售任務時,甲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並結清已售房源代理費。  B:甲方未按規定支付代理費的且超過____日,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  十

五、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交由專案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

六、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補充:  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人: 簽約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1

委託人: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民族

住址

代理人:

根據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就委託代理案件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以資共同遵守,特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因借款糾紛,委託乙方以公民身份代理訴訟活動。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擔任訴訟活動的代理人,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代為調查、取證、出庭參與訴訟活動、陳述事實、庭外和解,代收訴訟文書、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代理人相關費用及交納辦法如下: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代理費用;

2、乙方代理甲方進行訴訟活動,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因代理活動產生的檔案、資料影印費、列印費、交通費、查詢費等。

第四條 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活動,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隱私應當保密。

第五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一審終結止。

第七條 本合同共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甲方完全明白民事案件處理的複雜性和風險,乙方只須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委託代理職責,不承擔額外的責任和事實風險、法律風險。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2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風險揭示

一、證券市場是高風險市場,投資者既可能通過證券投資而獲取收益,亦可能因證券投資而遭受損失;

二、本合同含有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營業部免責條款,凡因免責條款約定的事由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建議投資者在充分了解證券市場風險及本合同免責條款含義後再謹慎考慮,決定是否投資證券市場並與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簽定本合同。

免責條款

一、您無條件同意以下免責條款,同時本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投資者申請證券交易委託代理業務,因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

三、投資者因證券賬戶丟失、密碼洩密、操作不當所造成的損失;

四、本公司電腦網路系統發生故障,公司負責及時修復,但因網路系統發生故障造成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五、因地震、火災、颱風、洪水、戰爭、政府行為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引起停電、網路系統故障、電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六、行情資料來自專業的證券機構,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證資料的準確性、即時性和穩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投資者據此進行的投資活動所招致的損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範圍的事件所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八、投資者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開戶

1.甲方在委託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戶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原件和影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後提款時專戶出款。

甲方開戶時須預留交易和保證金存取兩個密碼為將來交易、提款等活動之用;如甲方為機構,則還須另行預留印鑑(工商營業執照、印鑑)。

2.在乙方開戶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        全面指定交易手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股東卡,並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合同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 代理

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戶、買賣、交割、轉託管、提款等行為,則必須開具《授權委託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許可權,並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賬戶卡。

第三條 買賣委託

甲方在乙方開戶後,自動享有櫃檯委託、電話自動委託、小鍵盤自助委託、pda、手機簡訊息、wap方式等委託方式。隨著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託方式視同甲方當然採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宣告。

甲方進行當面櫃檯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證券賬戶卡。乙方在稽核後,方才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託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輸入或使用的資訊必須與預留的資訊相符,否則,乙方工作人員或電腦程式將拒絕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的所有委託均於當個交易日有效。

確認甲方的委託方式有效、合法後,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託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行時方可為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託,則委託無效。

第四條 清算交割

1.甲方在委託後可向乙方查詢是否成交,如有疑問,須在五個交易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查詢。原始委託交易記錄或憑證和對帳單為最終核查的依據。如甲方未按上述規定確認,按已確認處理。

2.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交割單),但不以此作為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交易費用

乙方對甲方委託的一切買賣,根據證券交易有關業務規定收取手續費及代扣印花稅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

第五條 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

1.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戶”和“證券賬戶”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合同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2.甲方保證金餘額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為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稅。

第六條 保證金提取

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櫃        臺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戶卡、保證金賬戶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

[2]選擇銀行專戶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如存摺)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為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鑑,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後,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3]通過電話自動轉帳系統或電話銀行系統進行自動轉帳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須另行簽署有關申請檔案。當日轉出現金超過______萬元的,須提前一個交易日預約。

…………

第七條 銀行名稱帳號名稱存摺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掛失、解掛、凍結、解凍

1.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原件。

2.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合同、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賬戶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九條 甲方宣告與保證

1.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於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2.甲方確認本合同文字,並接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後所進行一切委託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合同之約束;對本合同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並在明白和認可後簽定本合同。

3.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賬戶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皆為完整、真實、準確及有效的,並同意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有權使用此等資料,直至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有關任何變更為止。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甲方保證立刻通知乙方,否則後果自負。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3

甲方:

乙方:___律師事務所

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清收債款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甲方清收債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業務和工作範圍是:

1、對甲方受託設計專案實施完成後,建設方(設計委託方)歷年拖欠甲方債款的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瞭解,並針對不同的專案制訂明確、具體的清收方案;

2、協助甲方及其所屬分支機構審查尚未實現債權的合同書、協議書以及涉及債權追索的其他文書;

3、代理甲方為實現債權而進行的訴訟、調解、仲裁、執行以及案外和解;

4、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及時指派承辦律師。

5、針對具體案件及其具體事宜雙方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和收費標準。

6、若甲方遇有其他法律事務,可隨時通知乙方到甲方辦理,乙方應盡職盡責的予以協助辦理。

三、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須提供相應債權的檔案資料,並保證提供檔案資料的真實性,否則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一般不改派具體案件的承辦律師。甲方承諾乙方為甲方的唯一代理方。

五、乙方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對甲方所提供的檔案資料和所陳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不以任何方式洩露因從事代理行為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檔案。

六、未經甲方書面正式同意,乙方不得放棄對所訴訟、調解、仲裁、執行以及案外和解案件債務人的權利要求。

七、乙方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和怠於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為。

八、代理費支付辦法:

l、乙方代理收回的為現金,按回收額的 %提取代理費,收回現金進入甲方賬戶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

2、經甲方同意收回實物的,以經雙方認可的中介機構評估後的評估值的 %提取代理費。

前列收費標準的浮度,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框架內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確定。

九、上述律師代理費包括委託代理的費用和報酬,含代理人報酬及交通費、差旅費、通訊費、資料費、翻譯費等其他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若因辦案需要,須對債務人資產委託評估、拍賣、鑑定所發生的應當由甲方或債務人支付的費用等不在上述定義的代理費之內。

十、乙方應將其營業執照、收費許可、收費標準、參與人員執業證書等影印件交甲方備案

十一、本協議的期限暫定二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期滿如一方沒有提出解除,本合同繼續有效。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自甲 、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___律師事務所

主協調律師: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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