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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貸款合同範本(精選20篇)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精選20篇)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1

立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承押人)及_________(以下簡稱抵押人)(抵押人資料詳見附表一)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以下簡稱合約),承押人於即日向抵押人貸予港幣(以下簡稱該筆貸款),並已簽署欠單_________份。抵押人願意將附表二所列之房產(以下簡稱該房產),抵押給承押人,賦予承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精選20篇)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款,應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須依照該欠單及附表(三)規定之方式,照規定期數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時繳交應還款項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繳債務,且履行合約全部條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條之規定,向承押人贖回本合約抵押給承押人之房產。

(2)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_________‰,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內涉及借款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承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應付利息,並對依約所收之手續費,不予退還。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繳,系本合約首要條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應付款項,則須補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計收,利率由承押人決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__%計收,由到期之日計至該款收到之日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繳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時,則全部所欠款項及利息不論屆期與否必須立刻一次償還給承押人。

(4)該筆貸款未清還前,抵押人必須按本合約規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隨時依市場情況調整利率,利率經調整後,立即生效。該筆貸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貸出款項後_______個月開始,照規定期數,每期付款金額及付款日期按月攤還。利率如有改變時,將由承押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抵利率,承押人認為有必要時,有絕對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應繳金額按照規定攤還期數,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單方面決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計收。

(6)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如有押品,包括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於逾期利息率計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7)抵押人必須在銀行分行開立存款帳戶,抵押人並特此授權承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8)所有應付予承押人之款項,應交銀行分行或經由該行之總行或分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幣繳交。

二、在合約期間,抵押人必須

(1)依期清還本合約內所有到期款項,無須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權繼續享有該房產;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決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3)准許承押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4)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承押人;

(5)對該房產之損毀,不論原因如何,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承押人之損失;

(6)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7)在按揭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並須賠償承押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8)遵守一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及保持該房產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

(9)先行諮詢並取得承押人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產出售、轉讓、抵押、按揭、捨棄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該房產或本合約規定關於該房產之權益或該房產之承購權。

(10)在本合約簽訂後,立即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買該房產價值之全險,該保單不得附有任何特別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數目(除非該等條件或數目為承押人所願意接受,並已認可者)。保單須保障該房產不受意外損毀,火災及天災之損失,直至本合約停止生效為止。保單須過戶承押人,訂明承押人之利益獲得補償之前,不得對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項。抵押人如違反本條規定,承押人得依照上述方式另行代為投保,並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費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為其代表人,接收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承押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且此項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將該房產之“房產權證書”之權益抵押給承押人;

(12)將上述房產權證書保險單據及有關檔案,在本合約有效期內交由承押人保管,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費;

(13)在承押人認為必要時,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等保單俱以承押人為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上述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額(包括利息),或抵押人應付與承押人之其他款項時,不足之數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所有款項結清之後,本合約即告終止,在無損於保險公司權益之前提下,該房產即歸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該房產之損毀均不能使本合約失效,亦不影響本合約規定抵押人之債務責任。

五、抵押人與承押人的權利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約,承押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認為合適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酬報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將有以下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抵押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承押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於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條款,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之程式拍賣,此等拍賣或出售並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檔案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承押人不須負責。

(3)承押人可於下列情形下運用其出售該房產之權利:

1.承押人給予抵押人_________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_________天仍未清繳全部或部分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繳交地稅或有關部門所徵收之其他稅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約;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6.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7.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8.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4)當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權利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5)承押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需理會承押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酬報)。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承押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人士,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承押人有權另行追索。

(7)承押人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承押人概不負責。

(8)承押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品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作於發信或掉留之後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承押人高階職員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不得異議。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件者,承押人應將該房產所有權轉歸抵押人,倘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承押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_________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八、抵押人自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此與承押人無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損失或損傷之索償,承押人不負任何責任;本合約所用(抵押人)一詞,其涵義包括一家公司、或兩位或兩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應共同及個別負擔合約之責任。

九、承押人在執行本合約各項條款時之寬容、延緩或容忍,或給予抵押人額外期限,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本合約所規定承押人之一切權利及權力;不能作為承押人對任何破壞合約行為之棄權,亦不能作為對以後任何破壞合約行為放棄採取行動之權利論。

十、抵押人使用該房產不論自住、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書面通知承押人,並得承押人同意,方可進行,如出租給任何人,抵押人必須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約第(十一)條之規定籤具承諾書辦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內任何條款,承押人得要求該房產住客,不論抵押人自住,託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_________天內遷出,抵押人特此授權承押人得同時呈報有關部門,由該有關部門考慮是否將抵押人(業主)因購置該房產而獲准從外地遷移戶籍之住客戶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後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擔,住客向承押人追討賠償時,抵押人亦須補償承押人一切損失。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時須事先徵得承押人同意,同時必須與住客訂約,闡明抵押背約時,接到承押人通告_________個月即須遷出。

十二、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一切關於此合約所涉及之事宜糾紛,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裁決。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承押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託給承押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承押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無效或被視為非法,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並不影響其他規定之效力。

十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均為本合約之一部分。

附件

抵押人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並承認收妥該筆貸款,以下籤章作實:_________(蓋章)

承押人同意履行本合約條款,以下籤章作實:_________(蓋章)

銀行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蓋章)

公證處見證人簽章:_________(蓋章)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2

貸款抵押人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個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

2.製造廠家:___。

3.型號:___。

4.件數:___。

5.單件:___。

6.置放地點: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

8.抵押期限: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

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

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章) 乙方:___(章)

代表人:_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地址:___ 地址:___

銀行及帳號:___ 銀行及帳號:___

訂立時間:__年__月__日

訂立地點___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3

借款人: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貸款人:__________

本合同備締約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貳佰 萬元整,小寫:¥20xx000.00元。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自20xx年12月15日起至20xx年3月14日止,共 叄 個月。實際借款日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應相應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利率、計息和付息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為百分之叄,即3.0%,利息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利息總額為180000.00元整,分一期支付,利息於20xx年12月15日前支付,於本合同實際還款日將本金一次性償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全額還款,必須經過貸款人書面同意。

第七條 合同展期:借款人若申請展期還欺的,應在還款期限屆滿前15日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展期手續。

第八條 借款人承諾:

l、保證本合同項下貸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3、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4、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之日3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及雙方共同委託的服務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他資料,並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資信、借款用途及個人還款能力等情況。

第九條 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對借款人按時發放貸款。

第十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特殊原因確需提前收回貸款的,應提前30日書面告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l、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

3、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4、借款人連續兩期未償還貸款利息,經催告後仍未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一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所有並擁有處分權的位於青島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合法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二條 抵押價值: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約定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在本合同締結之日市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抵押率為: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後的當日,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四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I

第十五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問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I

第十六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並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30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七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欺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抵償債務、捨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償還貸款

本息;抵押期間,如果抵押人接到有關部門關於抵押房屋被拆遷的通知後,應立即告知抵押權人。

第十八條 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十九條 抵押權實現:如借款人不能正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將抵押房產折價實現抵押權;如雙方未就上述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房產直接實現抵押權。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所述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並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或者變更,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三日內協助抵押人到房產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締約人簽字、經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完抵押登記後生效,於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並辦理抵押登記登出後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三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貸款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登出手續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一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登出手續;

(2)因抵押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絡電話無法取得聯絡,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在辦理完抵押登記後,超過5日借款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貸款人款項的,應向貸款人承擔本合同約定的一個月利息額。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的,按下列約定處理:

本合同借款期限在1個月或1個月內的,應支付1個月利息,不再承擔違約金;借款期限3個月或3個月內的,除按實際使用天數計息外,應承擔10天利息的違約金,但實際履行期限不足1個月的,應按1個月計息,不再承擔違約金。 借款期限3個月以上,除按實際使用天數計息外,應承擔15天利息的違約金,但在最後一個月內提前還款的,利息計算到本合同期滿為止,不再承擔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期滿(指實際還款日)後,如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貸款本金逾期利息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計算。

6、本合同期滿後,如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應向貸款人支付每天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約定,自違反約定或者未盡應盡義務時起,應向貸款人支付每天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抵押人責任承擔:抵押人與借款人對本合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費用負擔:因訂立和執行本合同以及為實現債權所可能產生的抵押物的估價費、鑑定費、過戶費、執行費、貸款人的律師費、拍賣費等費用由借款人、抵押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七條 附件效力:合同項下所有與本合同利害關係人簽署的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直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房產。

第二十九條 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共四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各執一份(注:借款人和抵押人非同一人的,雙方同意由其中一方領取並保管),其他報相關部門備案留存。

第三十條 締約人的意思表示:締約人對本合同的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貸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4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及保證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 )。

二、借款期限

借款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利息

本借款不收取利息。

四、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一次性償還對甲方的借款。

五、保證條款

(一)乙方用 做抵押。乙方若借款期間出現意外或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清本金。

(三)丙方為本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其承擔保證責任後,可以向乙方進行追償,乙有義務對丙進行償還。

(四)此事件由 本人認可,由證明人 作證,與其他人員及家屬、親屬無關。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相關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證人)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5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及保證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 )。

二、借款期限

借款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利息

本借款不收取利息。

四、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一次性償還對甲方的借款。

五、保證條款

(一)乙方用 做抵押。乙方若借款期間出現意外或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清本金。

(三)丙方為本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其承擔保證責任後,可以向乙方進行追償,乙有義務對丙進行償還。

(四)此事件由 本人認可,由證明人 作證,與其他人員及家屬、親屬無關。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相關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6

抵押人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名稱:(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電話: 為確保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抵押給抵押權人(即主合同的貸款人,以下稱乙方)。該主合同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期限為_____。經乙方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物。甲乙雙方遵照法律並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_________(詳見抵押財產清單、批准檔案和有關所有權證明的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作價(大寫)________整,按抵押率測算後實際抵押額為(大寫)________整。甲方以此為主合同中借款人(以下稱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寫)________整以及相應的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等全部應付款項(以下稱應付款項)作擔保。

第三條 甲乙雙方將在________辦妥抵押物的登記手續。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將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物的放置地點在________。

甲方對所佔管的抵押物應負妥善保護和管理的責任,不得毀損或滅失,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五條 如果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當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六條 甲方將在________辦妥抵押物的足額保險手續。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並指定乙方為保險賠款的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上借款延期,且延期期限超過原投保期的,則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已辦理過保險的抵押物,要按照上述要求辦妥變更第一受益人和投保期限的手續。當抵押物發生意外損失時,如借款人未償還到期應付款項,保險賠償金應首先用於償還到期應付款項;如借款人雖已清償已到期部分的應付款項,但尚未清償全部應付款項,保險賠償金可用於追加擔保,以此彌補損失的抵押物。

第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1.主合同規定的還款期已到(包括各期到期或被宣佈提前到期),乙方未受清償的;

2.甲方或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

3.甲方或借款人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未受清償的。

第八條 抵押權的行使:

抵押權的行使方式為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乙方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用於償還全部應付款項。貸款利息和其他費用計算至乙方實際收入款項之日。如果處置所得款項不足以償還全部應付款項時,乙方仍可繼續追索,不足部分應由借款人清償;如果處置所得款項在償清借款人全部應付款項後仍有餘額,結餘部分應退還甲方。

第九條 甲方陳述並保證:

1.甲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權、批准手續。

2.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會違背甲方的章程或有關規定及其上級的指令。

3.本合同中所列抵押物系甲方合法擁有的,現時也未抵押給任何其他方。

4.甲方未經甲方同意,將不得以拆遷、出租、出售、轉讓、饋贈、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如需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應事先取得乙方的書面同意,但所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條僅適用於甲方為主合同當事人外的第三人)甲乙雙方除了必須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外,還須遵守下列約定:

1.在借款人全部應付款項清償之前,甲方不會行使由於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代位權。

2.甲方同意今後乙方與借款人變更主合同除了變更貸款金額、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無故擅自超出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調整範圍外)這四項主要條款,其他條款的變更無需再徵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主合同中與貸款金額、期限有關的條款變更後,本合同項下擔保的貸款金額和期限相應調整,貸款利率按上述期限變更後的貸款利率執行。

3.當借款人發生分立、合併,實行股份制改造,或與外商合資(合作)等行為,則甲方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4.主合同變更後,乙方應在十天內向甲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

第十一條 若借款人已足額清償全部應付款項,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九條第4款中任何規定,對抵押物保管不善或擅自處置抵押物,乙方可以除了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價值外,並向甲方收取相當於擔保總額___%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1、2、3款,第十條第1、3款中任何規定,作出不真實陳述或違約,無論給乙方是否造成經濟損失,均要作出賠償。

3.乙方違反第十條第4款有關規定,應向甲方繳納違約金。

第十四條 甲方抵押給乙方的一切財產內容以本合同附件“抵押財產清單”為準。該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並加蓋單位公章,自辦妥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應付款項得以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7

貸款抵押人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 所有的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 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 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個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天通知乙方,並 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 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

2.製造廠家:___。

3.型號:___。

4.件數:___。

5.單件:___。

6.置放地點: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

8.抵押期限: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 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 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 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 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 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 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 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 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 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 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 ,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 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 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8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託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於_________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託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 委託費的約定

委託費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於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於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託費;並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 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託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於委託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9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抵押率為 %。實際抵押額為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

抵押權人: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郵編: 聯絡電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郵編: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申請辦理 房屋抵押消費貸款,乙方提供協助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服務

第一條 服務內容: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提供 房屋抵押消費貸款 申貸資料給乙方,乙方協助甲方辦理貸款申請手續。

第二條 服務完成:甲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成功(即貸款銀行批准此筆貸款),視為乙方提供的服務已經完成。

第二章 貸款

第三條 貸款申請:甲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擬貸款額度及貸款年限,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審批材料。

第四條 發放貸款:經被申請銀行批准貸款後,甲方房屋實現抵押 及履行相關手續後即可發放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申請貸款總額為¥X元人民幣(大寫)整。

第六條 貸款年限為X年。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七條 服務費用: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X元人民幣(大寫)(不含評估費、抵押費、保險費、公證費等)。

第八條 定金: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人民幣(大寫) 。貸款申請成功後(即貸款銀行批准此筆貸款),此定金抵作服務費用。

第九條 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提供全部貸款資料給乙方,乙方協助甲方辦理貸款申請手續,如果甲方貸款申請未通過銀行的審批,雙方協商終止合同。乙方在3個工作日內將定金全部返還甲方。

第十條 若因甲方過錯致使甲方貸款申請未通過銀行的審批,使本合同終止,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十一條 若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或甲方單方面終止借貸申請,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十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服務完成當日(即本合同第二條約定之情形),將剩餘服務費全部支付給乙方。

第十三條 由於貸款的成功與否是根據借款人自身資質、銀行政策等綜合因素決定的,故乙方並不對此貸款成功給予承諾。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經簽定,雙方需共同遵守,否則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

第二十一條 逾期支付定金與服務費用的違約金計算辦法:按照所欠費用每日加收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簽定地為,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全額清償到期債務,各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本合同簽定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章

第二十三條 付款方式:

定金、服務費由甲方以支票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簽字)

X年X月 日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11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為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月息為。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權證(證號:)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12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申請貸款。三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三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 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人民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三個月,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4.貸款利率:貨款利息按月息二分五釐(2.5%)計算。

5.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支付乙方利息。貸款期限屆滿,甲方返還人民幣________整給乙方,同時結清所有利息。貸款期限內,如乙方提前還清本金,利息自還款日的下一個月終止。屆時合同終止。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期限:兩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三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的做為抵押物的各種契據和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或使抵押物失去抵押作用的,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二)丙方的義務

1.丙方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若甲方不能向乙方還貸款本息或因甲方違約而被乙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本息和費用時,丙方將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乙方有權依據擔保條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貸款利率加收10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就做為抵押物的各種契據和證件做出相應處理。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 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5)甲方每月_______號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貸款利息。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自________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13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電話: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2%,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1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1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 )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借款方必須向貸款方繳納壹仟圓作為合同履行保證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14

合同編號:____年 ____ 字第 ____ 號

抵押人名稱: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年____ 字第____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____________ 萬元整,抵押率為 ____ %。實際抵押額為 ________ ____萬元整。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 ____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 ____ 月____ 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15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 2.地號 3.土地面積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來源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8.房屋建築面積 9.共有權份額

10.房屋所有權證號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

第三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積

3.抵押土地評估價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築面積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

第四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貸款用途為。

第五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第六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由乙方代為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將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將房屋所有權證一併交乙方執管。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於全部貸款本息總額,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 借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四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並辦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保險手續。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七條 以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設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著物;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建造定著物的,該定著物一併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設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預售,預售房屋面積限制在建築平方米以內。甲方將預售出的房地產權情況列出清冊,報送乙方備案。乙方有權制止甲方繼續預售房屋。

第十八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二十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違反本合同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第二十四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______(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還款保證人:_________(甲方所在單位)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_________(寫明售房單位全稱)。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_________(抵押物名稱)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抵押物的現值為_________萬元,擔保_________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_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_________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17

貸款人: (下稱甲方)

借款人: (下稱乙方)

鑑於:

1、乙方因經營上的資金週轉,急需現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 元整;

2、為保證還款,乙方將乙方名下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程式碼: ) 萬股的股權質押給甲方予以擔保。

為此,經雙方協商,於 年 月 日在上海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利雙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整。

1.2、用途:經營上的資金週轉。

1.3、利率: %年利率。

1.4、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 本金與利息的還款時間: 年 月 日。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甲方放出貸款的實際金額之日起計息,按日結息。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認可的乙方所持有的

第六條 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就合同解除後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後,乙方已佔用甲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支付給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時,應在變更後3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收取甲方應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與甲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還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對還款期的任何違約視為全部違約,

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前歸還本金不構成違約,但應當向甲方支付相關的利息。

9.4、乙方違約時,乙方除應當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每天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9.5、若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保護其權利而支出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拍賣費等全部費用。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0.1、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條款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協調解決。

10.2、雙方約定:乙方違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可以不經訴訟程式,由甲方向公證處申請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股股權,乙方自願接受該強制執行。執行標的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申請執行費用等。

第十一條 雙方簽訂的《質押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三條 其它規定

13.1、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由於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為不可執行、無效或失效,本合同其餘條款的可執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響。國家法律、法規對本合同相關內容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3.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13.3、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遲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意味著其放棄該權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單項權利或部分權利,也不意味著其放棄進一步行使權利或放棄行使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本合同需經公證處公證,公證費借款人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以備呈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署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18

抵押人_______願將其房地產作抵押物,以擔保借款人_______的債務按期清償,擔保的範圍為抵押貸款的本息及罰息,經與抵押權人_______協商,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簽訂本抵押貸款合同。

一、抵押房地產狀況:

1.房屋座落:_______區_______街(路)_______衚衕_______號。棟號。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字第_______號等共計:_______棟(詳見抵押房地產評估明細表)共有權證_______字_______號。

2.結構型別: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使用性質:_______。尚可使用年限:_______。

3.權利來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產業。

4.房屋評估值:萬千_______百_______拾元整。

5.土地位置:。

6.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使用年限_______。

7.土地面積:_______,地區類別:_______。

8.土地使用性質,土地證號:_______。

9.土地評估值:。

10.房地產評估總值。

二、抵押人將上述權證所載房地產之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並將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交_______保管。

三、找押權人同意在房地產現值_______%以內提供貸款。貸款總額為:(幣種: )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抵押貸款期限_______個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

四、抵押人保證將該款項用於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貸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規定計息。

五、還款方式:

六、雙方商定:抵押房屋的保險事宜按以下第 款辦理。

1.由抵押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保險憑證交 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當抵押房屋因保險事由毀損滅失時,抵押權人為該保險賠償金受償及支配人。

上述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本息和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償。

(已投保的,填寫下列(1)(2)款)

(1)投保價值: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

(2)保險期限:_______個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雙方再特約另定。

七、抵押期內,抵押人須保證抵押房地產的安全、完整,並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八、抵押期內,抵押人慾將房地產出租,除應預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外,同時須與承租人訂約由承租人出具承諾書,闡明抵押違約時,接到抵押權人通知後三十天內承租人即須遷離該宗房地產。

九、抵押期內,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房地產轉讓他人或以其它交易方式處置;不得對房屋進行翻建、修建、擴建。

十、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房地產徵收的任何稅費,並保障該房地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如遇國家徵地拆遷,抵押人須與抵押權人重新簽訂抵押合同。

十一、抵押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給付貸款的,抵押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實際損失。

十二、抵押人不依約履行本合同任何條款,或逾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有權採取以下處置方式:

1.依照法律程式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對房地產提出訴訟保全。

2.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抵押房地產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價款按有關規定依次償還。

3.根據雙方商定,抵押權人在合同逾期30天內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申請,將抵押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歸抵押權人所有,以追回欠款。

4.若抵押房地產的現值或拍賣的價款不足清償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貸款及罰息的所餘部分返還給抵押人。

十三、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更名,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十四、抵押人還清貸款本息及罰息,並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關係即告終止。抵押權人應會同抵押人在十日內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合同登出手續。

十五、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等,構成本合同的整體。完整的合同整體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抵押雙方各執一方,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十六、本合同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鑑證後生效。

十七、本合同經鑑證後,需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他項權利登記。

十八、特約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19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售房單位全稱),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貸款銀行全稱)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抵押物的現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時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所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生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 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乙方 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

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篇20

貸款人(抵押權人):        分行

法定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

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

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為購買  (以下稱“房產商”)的  (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貸款幣種:

1.2 貸款最高額為  元(大寫  元)整。

1.3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 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  個百分點(LIBOR+ %)。每期計息日的  的LIBOR為  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採用  個月浮動。

2.2 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2.3 結息方式:

第三條 貸款條件

3.1 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 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後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戶結算。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後,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並借記借款人帳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 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 提前還款只限於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衝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a.借款人在貸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後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 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後,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手續費。

7.2 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於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  保險公司  分公司辦妥 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於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於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註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並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 借款人的保證

9.1 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 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 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 貸款人的責任

10.1 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戶。

10.2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後,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 違約及處理

11.1 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 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後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佈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並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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