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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合約(通用14篇)

工程施工安全合約(通用14篇)

工程施工安全合約 篇1

建設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施工安全合約(通用14篇)

施工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民法典》。

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工程專案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

二、工程專案期限自___年___月__日(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至___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推計。

三、專案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1.人身死亡事故為零;2.重大機械、裝置事故為零;3.重大火災事故(為零;4.負同責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為零5.嚴重未遂事故為零。

6.環境汙染事故為零7.重大職業病事故為零。

四、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乙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五、甲、乙雙方共同的義務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在市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機構;(見附圖)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允許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甲方的具體責任

1.對乙方制定上報的安全目標責任、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專項技術安全措施、各項檔案稽核備案。

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進行監督檢查。

2。

定期召開或參加施工現場安全會議,不斷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對施工現場出現的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現象提出糾正和整改意見,並監督乙方限期落實;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停工時的費用及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的具體責任

1.乙方必須持有企業資質證、安全資質、外進許可證,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分包單位(民工)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核查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並對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獨立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3.編制工程專案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分包專案。

組織指導分包單位(民工)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報甲方備案。

4.在安排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規範標準(建設部頒發的jgj59-99)的安全保護設施。

以書面形式向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施工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

施工中監督應按交底內容實施。

5.對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並佩帶上崗,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

並作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杜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6.按規定要求設定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7.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

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和應佩帶的安全保護用品;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及有關負責人,並進行監護,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8.設定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符合衛生要求。

如因生活設施安排不當導致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待書面批准後,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

10.對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1.對分包自帶機具、裝置、安全防護用品等按國家標準和地方規定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效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分包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12.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法,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負責。

13.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要責成專人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4.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甲方。

15.在任何時間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負責。

16.乙方對所施工周邊的環境有保護的職責,如有損壞,必須立即恢復原狀,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17.合同簽定後,甲方將扣除合同總造價的1‰作為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予以返還;如在施工期間連續發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證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8.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第三方的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19.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偷、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

警示標誌、材料裝置以及消防器材等。

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20.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

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電器裝置。

21.夜間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環保、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並做到不擾民。

22.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採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23.乙方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於使用。

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並按標準配備持有效的上崗專業電工。

24.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

2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26.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拉電源及其他不安全的電氣裝置;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進行操作。

27.乙方在使用手提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電動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

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28.現場移動照明必須採取封閉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29.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裝置時必須穿好放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裝置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0.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0.1s。

潮溼及手持工具末及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15ma。

配電箱內裝置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固定。

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

箱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

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31.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

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32.因乙方違反有管規定、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是還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另有未盡事宜按常州市有關用電規範、規定執行。

33.模板製件安裝模板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33.1.模板安裝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的有關規定。

33.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定防傾覆的可靠臨時設施。

33.3.登高作業時,各種配件應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嚴禁散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各種工具應系掛在操作人員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33.4.安裝模板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隨裝隨運,嚴禁拋擲。

且不得將模板支搭在門窗框上,也不得將腳手板支搭在模板上,並嚴禁將模板與上料井架及有車輛執行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支成一體。

33.5.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3.0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除操作人員外,腳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安全帽和安全帶應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33.6.作業人員嚴禁攀登模板、斜撐杆、拉條或繩索等,不得在高處的牆頂、獨立樑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33.7.吊運大塊或整體模板時,當垂直吊運時,應採取不少於兩個吊點,水平吊運應採取不少於四個吊點。

吊運必須使用卡環連線,並應穩起穩落,待模板就位連線牢固後,方可摘除卡環。

33.8.模板及其配件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或當年的檢驗報告,安裝前應對所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33.9.在高處安裝和拆除模板時,周圍應設安全網或搭腳手架,並應加設防護欄杆。

在臨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區,尚應設警示牌,派專人看管。

33.10.施工現場的用電,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的有關規定。

33.11.搭設應由專業持證人員安裝,安全責任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及簽證。

33.12.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規定的要求,嚴禁混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的規定要求時拆除模板。

33.13.每根立柱底部應設定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小於50mm。

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杆應向低處延長不少於2跨,高低差不得大於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於0.5m。

33.14.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用對接扣件連線,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位於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距離不宜小於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於步距的1/3。

33.15.上段鋼管的立柱不得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杆上。

34.腳手架安拆要求;腳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34.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

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34.2.腳手架搭設時應按下列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校正。

a)基礎完工後及腳手架搭設前;b)混凝土板強度檢測;c)操作層施加荷載前;d)每搭設完10m高度後;e)達到設計高度後。

34.2.1.使用階段a)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b)不得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裝置;c)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後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d)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杆,縱、橫向掃地杆;e)連牆杆撐;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

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

f)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g)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h)立杆底座應安放厚度不小於50mm的木墊板,也可採用槽鋼等。

墊板與混凝土板接觸緊密平整。

34.2.2腳手架的拆除a接收到專案部腳手架架體拆除任務書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工作。

b拆除現場設警戒區域,掛醒目的警戒標誌。

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監護人員履行職責,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c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夾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另立設定。

d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後,先進行檢查,加固鬆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e按搭設的反程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検攀職墊鋪腳手板椃闌だ父擱柵椉艫凍鷗連牆杆棿蠛岣小橫杆椓⒏底排的大橫杆、擱柵、平杆、斜撐杆。

(即先搭後拆,後搭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

)f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連牆杆、剪刀撐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

不準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與扣件,在拆除時分離,不允許杆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到地面或兩杆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i所有鋪腳手板拆除時,自外向裡豎立,搬運防止自裡向外翻起。

嚴禁腳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j當日完工後,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35.深基坑的安全要求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35.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

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型別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

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採取相應措施。

35.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35.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後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35.4.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

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採用1.2m高欄杆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35.5.臨邊防護欄杆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於50cm。

基坑開挖施工安全監控防範措施35.6.加強對從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

強化安全意識。

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35.7.基坑開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區和作業隊進行施工技術和安全交底,工區和作業隊主管工程師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35.8.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交底,堅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基坑開挖作業人員的安全。

35.9.在基坑開挖之前,工區和作業隊要認真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充分發揮作業人員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的積極作用,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35.10.負責基坑開挖的作業班組,班組長必須堅持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後安全評議活動。

聽取和採納本班組人員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35.11.在高邊坡腳下開挖基坑時,班組安全員應對邊坡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危險後才允許班組人員進入現場作業,並隨時觀察邊坡有無異常情況發生。

35.12.人工開挖基坑深度超過1.2m要設定人行梯,並視地質情況設定護壁,施工中要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開挖,嚴禁區域性開挖深坑再從底層向四周掏土,違者將按專案部“安全獎懲辦法”予以處理。

35.13.機械開挖基坑要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應保持與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離,並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不得違章、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違者將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5.14.開挖基坑遇到湧水、湧砂、邊緣坍塌等危險情況時,採取防護措施後,要立即撤除作業人員和機械裝置,以保障作業人員和機械裝置的安全。

對延誤時間造成事故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35.15.當基坑開挖需要放炮時,必須由經考試合格持有爆破證的人員承擔,放炮前非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區,炮後20分鐘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作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必須遵守執行。

35.16.基坑開挖前後對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35.17.雨季施工要備好抽水機,以防基坑積水坍塌。

35.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監控測量。

36.“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指樓梯口、電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臨邊指深坑、陽臺、雨蓬、沿口摟層(屋面)臨邊。

a.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正確帶好安全帽,扣好保險鉤。

b.高空作業懸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c.洞口應加蓋蓋密,大的洞口應加欄杆防護,並設明顯標誌。

d.樓梯口設臨時欄杆,電梯進口設臨時棚門,電梯井內每層需架安全網。

e.通道口搭設安全棚,棚頂雙層(兩層之間距離大於70公分)36.1.進場前,施工企業組織(企業、專案部、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聯合驗收,並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

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用於施工現場,驗收發現質量有異議的,應委託具有相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實物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

36.2.發放和管理過程中,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

施工作業人員所在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等)必須按國家規定免費發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36.3.發放時,要求相關人員做好記錄。

施工作業人員在領取時,管理人員應向領取人說明“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產品效能和使用說明,以便在作業中正確使用。

36.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有權拒絕強制其使用不合格產品並負有正確佩戴和使用的義務。

36.5.施工企業應建立並嚴格執行報廢制度,應根據相關規定對到報廢期的立即做出報廢處理。

對已損壞的不得擅自修補使用。

36.6.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質量不合格的有權依法予以暫扣和沒收處理。

36.7.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將企業的“三寶”產品管理情況列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初審內容之一;施工現場“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作為認定企業是否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主要內容;施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情況作為考核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據;施工企業專案部的管理及使用情況作為建立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內容。

37.機械裝置安裝拆除安全要求塔吊、電梯安裝要求37.1.在建築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前,應出具基礎的驗收報告,基礎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原則上要求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如確因工期緊,可先提供7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然後補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37.2.即日起,安裝單位在安裝建築施工起重機械時,不得先安裝後告知。

37.3.在報裝報拆時,安裝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裝需提供4名,塔吊頂升時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需提供2名。

需司機、電工、電焊工、司索、指揮等其他特種作業人員配合的,以上人員至少各1名此外,現場技術負責人1名,專職安全員1名。

37.4.塔吊(自由高度時)和施工升降機初次安裝完畢和最後一道附著完成時,均由市特檢所檢驗檢測合格,並由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

其他附著完成時,由使用單位組織(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可投入使用。

7.5.塔吊和施工升降機的檢測檢驗報告到期應及時進行復檢。

7.6.負責安裝塔吊、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等建築起重裝置的安裝單位同時負責該建築起重裝置的頂升、加節和拆卸.38.宿舍安全要求為了更好消除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隱患,提高建築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現就我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38.1按施工組織設計搭建員工集體宿舍。

專案安監機構加強巡查。

38.2使用金屬結構的床鋪。

所有設定的集體宿舍,使用金屬結構的床鋪,且單人單床。

38.3.妥善安排人員疏散通道。

集體宿舍內的床鋪應有序安放,並設定寬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門必須外開。

每間宿舍不得超過30,超過15人的宿舍必須設定兩個出入口。

38.4.認真制訂應急救援預案。

施工企業應根據宿舍的抗風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和救援預案。

38.5.集體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氈紙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觸電、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衛生要求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38.6.專案部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39.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落地式外牆腳手架搭設方案

3.制訂施工階段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書

4.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資料》對會議活動進行記錄

5.編制各項應急預案。

八、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2.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

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結束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_________(甲方蓋章)施工單位:_________(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

協議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協議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約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施工過程中的絕對安全,依照國家和無錫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範,簽定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提供施工場地,創造施工條件。

2、將施工所需水、電線路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影響施工的管線,鄰近建築物等的保護工作。

4、對乙方現場的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本身應辦理的有關手續,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2、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和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和甲方現場安全管理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外牆塗料使用電動吊籃施工,每部吊籃必須由經過培訓考核的專人負責控制,嚴格按吊籃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違章操作而發生事故,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4、所有進場人員進場前要進行一次三級全面的安全教育,並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考核,(答卷備案)。必須具備高處作業條件方可進場作業。作業操作必須有內容詳盡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保證施工場地整潔,符合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而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三、履約與違約

1、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專案結束終止。

2、雙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應承擔非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3、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專案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約 篇3

甲方(建設單位):代理人:聯絡電話:聯絡地址:風險提示:

發包人或者發包單位審查承包人主體資格,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審查承包人的企業形式,如果承包人是個人、合夥企業、或是個人獨資企業,按現行法律法規將不能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2)審查承包人企業是否具有建築企業資質,資質等級是否與合同的建設專案相適應。按《建築法》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築企業的發包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聯合體承包的,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範圍承攬工程。

(3)審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掛靠情況,掛靠導致合同無效。

發包人在籤施工建設合同前應當注意稽核承包人資質,是否存在超越資質等情況,避免合同無效。乙方(承包單位):代理人:聯絡電話:聯絡地址:為加強建設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簽訂如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

一、施工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專案名稱:

2、施工範圍:

3、施工地點:

4、施工時間:風險提示:

施工現場情況複雜,有的一個施工工地,會同時有幾個不同的分包單位在施工,因此,針對安全生產來說,就是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時,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的安全責任也應當明確界定,保障工程建設安全,雙方應當做好溝通與管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時候雙方相互推諉。

二、甲方安全責任

1、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專案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專案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三、乙方安全責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立專案部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管理體系,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健全規章制度,制定各工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並做好技術交底。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經監理審批後報甲方專案技術部備案。

2、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風險提示:

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要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新入場工人(或進入新的崗位)一級教育、經常性教育;做好安全資料記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絡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必須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書面記錄,對工程所在地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安全管理人員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整改並寫出事故隱患整改反饋單,經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及施工企業負責人驗收簽字後,報工程所在地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專案技術部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

6、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在平時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有序,保持施工現場的美觀整潔,防止造成環境汙染。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風險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違反以上規定或者違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規定的,其行為嚴重影響另一方正常生產經營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雙方可以據此約定違約責任,以便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執行。

四、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

六、該協議於_________________地簽訂。甲方:(蓋X)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X)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約 篇4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專案: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裝置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裝置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絡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絡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裝置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裝置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裝置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約 篇5

為在 工程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專案的安全管理工作,本專案發包人 (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與承包人 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1.發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排程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承包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承包人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2.承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專案實施的專案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專案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定的安全機構,應按《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最低數量和資質條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釋出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承包人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承包人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專案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裝置的效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裝置和高空作業的裝置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裝置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承包人必須按照本工程專案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安全生產費用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

3.違約責任

如因發包人或承包人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4.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二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份,副本一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發包人: 承包人:

(蓋單位章)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 或

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約 篇6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杜絕工程安全事故,確保施工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和工程、裝置安全,有效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作業規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築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等建設專案工程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對乙方實施工程安全監管。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為,甲方發現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隱患消除後方可復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評估、一驗收”制度,督促乙方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確保乙方工程質量達標、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達標。

1.3甲方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施工期間,乙方工程現場發生死亡及重大非傷亡事故,今後不得參與甲方的招投標活動。

1.5工程開工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監理單位共同參加的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動態,協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會每週組織召開一次,乙方不參加安全例會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安全例會應制作會議記錄。

1.7甲方開展每週不少於一次的安全檢查和季度安全大檢查活動。

1.8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施工、內業資料、安全培訓教育情況。抽查施工人員安全知識掌握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執行安全作業規程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定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況、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配置情況;施工機具配置情況。

1.9乙方在投標中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糾正。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按要求參加甲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方面的會議。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2乙方應在工程現場設定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專職安監人員,指派專職安全、技術、機電裝置管理的專案經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相應的資料應提交甲方備案。

2.3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術措施以及關鍵工序、重點環節,特種機械裝置、火工品的使用專項施工方案,由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

2.4乙方全面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入井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外,還必須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作業)許可證。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電氣裝置符合防爆效能,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

2.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寧夏自治區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為井下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2.8乙方必須編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未對井下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井下作業環境、井下施工區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施工人員入井證。乙方應對當日入井施工人員如實進行登記。

2.11乙方應在井下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明顯的警告、警示標誌,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進入與乙方施工無關的施工作業場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2.12工程專案經理和專職安監人員中途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的,須報經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機構培訓並取得上崗證(資格證),由乙方將操作人員上崗證(資格證)以及本人身份證影印件報甲方稽核驗證並留存備案。

2.14乙方施工時,需使用甲方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乙方不得私拉亂接水源、電源。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2.15井下作業人員發現工作環境發生變化或有危險徵兆時,必須按程式回報礦排程中心。礦排程中心的聯絡電話:——

第三條 安全保證金

3.1甲方預留工程款的——%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3.2安全保證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時扣除,由甲方財務部門保管。

3.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無裝置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無安全處罰,安全保證金於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未按規定設定專(兼)職安監、瓦檢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查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4.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元至——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4.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裝置事故有謊報、瞞報或越級上報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甲方有權讓乙方承擔——元至——元/次的違約責任。

4.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專案經理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安全和技術主要負責人,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50%。

4.7安全、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不齊備,被集團公司或自治區安全管理部門等上級管理部門停工整頓的,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次。

4.8乙方人員無故到甲方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等,乙方按——元至——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4.9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中存在著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的檔案資料

5.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明材料等;

5.2專案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5.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5.4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5.6大型獨立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

5.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六條 事故報告

6.1工程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裝置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據國家、寧夏自治區的有關程式規定負責調查並統計上報。

工程現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協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指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乙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施工現場,防止損失擴大。

6.2工程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報告甲方。

第七條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2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或虛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3因一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7.4雙方的工作聯絡主要採用書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絡後,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八條 協議效力

8.1本協議為主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8.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約 篇7

總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和規範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工作,預防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促進企業經濟發展。實現全年安全生產事故"零"指標。

施工作業人員應認真學習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標準、規範、規程。結合工程實際情況,明確雙方的管理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範圍) 場地內吊裝

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 期: 年 月 日始

二、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專案管理人員崗位證書,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施工。

2、負責監督檢查乙方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及購置情況。

3、負責監督檢查乙方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建檔工作。

4、負責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

5、負責組織、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上級部門開展的有關安全生產活動。

6、督促、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主要內容:施工作業面安全防護,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職工的教育考核及遵章守紀情況,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和裝置設施驗收情況等。對管理鬆懈、責任制度不落實、事故隱患嚴重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等情況有權責令予以糾正,預期不改正或反覆出現類似隱患責令停工整改,並根據中煤三建武漢軌道27號線一期BT專案第二標段第一分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獎罰辦法》予以經濟處罰。

7、負責對乙方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監督管理。

8、當遇有兩個(含兩個)以上分包單位在同一現場施工,又存在交叉作業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分包方及時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並監督各方執行情況。

9、在工程開工前一週內與工程分包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以契約的形式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和義務,落實責任。

10、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甲方協助分包方積極處理、搶救傷員,並按規定程式上報,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資質與分包工程施工範圍相符。保證不將分包工程以任何名義再次分包或非法轉包。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_____)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武漢市安全生產條例》、《武漢市建築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及《中煤三建武漢軌道27號線一期BT專案第二標段第一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積極參加甲方舉辦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3、乙方從進入施工現場到具體完工為止,安全生產事故必須控制為"零"指標;在施工中確保不發生重傷、亡人、重大機械裝置安全事故、火災事故、觸電事故,輕傷率控制在<3‰以內,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達標率必須是100%。安全生產不達標工地,將實行停工整頓,並實行罰款處理,整頓合格後恢復施工。

4、乙方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兼職安全員。

5、乙方必須教育職工保護好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防護設施。防護設施影響施工作業時,事先書面報告安全、技術管理人員,經書面批准後方可改動,事後及時恢復。

6、乙方自帶的施工裝置及小型機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做到機械裝置使用效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7、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交納工傷保險和工程意外傷害保險,按規定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8、乙方必須加強對本單位作業人員的管理,作業人員在進場施工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9、乙方必須承擔因分包方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0、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執行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消除事故隱患,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2、乙方進場人員必須與你單位簽訂勞動用工合同,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用工條件,嚴禁私招亂僱、街頭拉人、隨便換人和不符合生產要求及規範要求人員進場作業。否則發生各類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3、乙方在施工中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和季節變換、工程變換,人員增減和調動,乙方必須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並對參與施工前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和考核。

14、乙方必須負責對自己施工區域的文明施工、安全防護、環境保護、臨時用電、機械安全、交通安全、消防治安等安全負責。

15、乙方應教育監督自己的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域酗酒鬧事、聚眾打架鬥毆,否則每人發生一次罰款5000元。

16、乙方施工人員、特殊工種、小型機械操作手按規定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持有效證件上崗。

17、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發現地上、地下各種管線、文物、古墓應立即報告甲方,並保護好現場。

18、乙方承攬深基坑、豎井等工程,安全防護必須按規範標準搭設牢固。基坑、豎井周邊一米以內禁止堆放各種工程材料和機械裝置。

19、乙方施工現場進出各種車輛必須派專人指揮,避免發生因出入車輛造成的傷亡事故。

20、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及時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不得提供偽證。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21、乙方必須保護施工現場內的各中管線如:電力、通訊、上下水、煤氣管道等。在施工前必須瞭解清楚,並應採取挖探坑等措施,採取保護措施後方可開工。禁止提前或不經甲方同意盲目開工,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私自或野蠻施工, 如造成後果有乙方負責。

四、補充條款:

1、乙方施工人員在進場上崗前,必須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武漢市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各種規章制度檔案學習,並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 合格一個上崗一個,考試不及格者禁止上崗作業。受教育面必須達到百分之百。

2、乙方進場施工必須配備一名兼職安全員,納入總包方統一管理,各施工班組必須配備一名以上專職安全員。重要和危險部位必須建立旁站制度和交接班制度,設專職旁站員旁站並做好交接班紀錄。

3、乙方在施工中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季節變換,人員增減或調動,甲方無法及時掌握準確人數資料,乙方必須及時用書面形式向甲方安全部門如實上報新增人數數量及人員名單,並通知甲方安全員或駐地監理隨時參加乙方組織的入場教育培訓、考試和旁站。如不經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就安排上崗作業,發生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安全罰款由乙方承擔。並追究乙方有關責任人責任。

4、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各種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如不按要求安排明知無特殊作業操作證上崗或使用假證和無效證件上崗者發生事故所造成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對自己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消防保衛、臨時用電、交通運輸安全負全責。

6、乙方負責人或工班長在作業前必須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有文字記錄和簽字。如不教育和進行安全交底盲目施工發生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7、乙方必須按時整改和回覆甲方下發的各種檢查隱患通知單,如不按時整改和回覆每超過一天罰款___(_____)元,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例會和佈置的其他有關安全活動教育等。

8、乙方對進場的各種施工機械、裝置的使用、維修和保養的安全負全責,對租用的機械裝置必須簽訂機械裝置使用安全協議書。

五、違約

1、乙方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甲方一經發現,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和補充完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六、爭議

當甲、乙方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

七、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享受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九、本協議甲、乙雙方自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作業人員及機械裝置全部撤離現場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約 篇8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等。為了確保生產安全,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施工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1條、建設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2條、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乙方的資質名稱: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叄級

乙方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說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資料原件送給甲方稽核並對資料真實性負責,資料影印件交到甲方工程指揮部備案。

第3條、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4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協調和管理,對違規、違章有權制止,限期整改,並根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3、甲方有權責成有資質單位或個人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不落實的有權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第5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責。

2、乙方的安全目標應與甲方總體安全目標相一致。

3、嚴格執行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標準。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現場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文明施工制度。

5、乙方的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

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過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同時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書上崗。

6、乙方投入現場的各類機械及各類生產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並遵守操作規程。

7、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並將保單影印件交給甲方被查。

8、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用水、用氣等方案,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9、施工過程中對人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嚴格按照安全是公共要求進行施工,杜絕強令員工冒險作業和違章作業現象出現。

10、乙方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政府有關部門、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頒《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20__)》標準要求施工現場進行有效控制。如有嚴重違反《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20__)》標準保證專案條款,甲方單位有權提出停工並罰款。

1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政府、監理、甲方簽發的安全整改通知單應無條件的整改。

13、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14、在每月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向甲方上報各種安全統計資料。

1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事故發生後,乙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同時作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不得將事故隱瞞不報。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加強安全管理,由於管理不到位造成損害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7、簽訂施工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安全保證金。

18、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乙方將承擔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將取消其資格,不再繼續與其合作。

第6條、其他

1、本合同簽訂後,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

同意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2、本合同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合同期限也隨之變動,工程成果責任期結束以後,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約 篇9

甲方: 乙方:

乙方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甲方承包工程專案,為了確保施工安全,甲乙雙方簽訂本安全、環保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場地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

乙方向甲方提交“三證”證件,即安全許可證、資質等級證、營業執照。

乙方應針對承擔的工程任務制定施工安全和環保措施,特殊施工必須制定單項安措報安環部備案,對招用的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後,按照規定配備需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防護設施,方可進入施工現場進行作業,確保甲方配備的環保設施在施工過程中能投入正常執行。

乙方如承擔特種裝置的施工安裝,必須持有有效的證件到相關的部門辦理相關的手續,並交甲方安全部門審驗後,方可施工。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甲方應向乙方交清工程專案中的機、電、儀、環境、能源介質、有毒有害氣體、危險部位等,乙方應瞭解清楚後方可開始施工,施工結束後要對現場進行環境衛生清潔處理。

協議期間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安全事故、環保汙染事故,一切法律、經濟責任均由乙方責任自負,與甲方無關。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及甲方規定的各項安全和環保規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乙方不準招取60歲以上人員和童工,應對其入場員工按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乙方應對施工場地周圍進行圍堵,防止作業引起跑、冒、滴、漏等環境汙染和其它傷害事故。

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及施工人員的“三違”行為和施工安全進行檢查,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自願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工程款中扣除。

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如發生一起重傷事故,乙方承擔違約金3000-5000元;發生一起工亡事故,承擔違約金10000元。其發生事故的一切費用按本協議第6條辦理。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未簽訂時,雙方的工程承包合同不發生效力。

甲方: 乙方: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約 篇10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進入廠區及施工場地內進行施工作業的單位,甲乙雙方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書,明確雙方職責、權力和義務,預防和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共同遵守。

一、目標:(一)勞動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傷害”(高處墜落傷害、觸電傷害、物體打擊傷害、機械傷害),無重大工傷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裝置事故。

2、乙方按59-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各級安全檢查,工地合格率必須達到100%,並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無火災事故。

2、乙方工地應健全防火責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監理動火申報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員必須按規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開工前必須設定“一圖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產廣告及工地門牌樓。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應嚴格按施工平面圖、佈置圖分類堆放,做到堆放整齊。

4、乙方工地場地平整、無積水、無汙染環境,道路暢通。

5、乙方工地施工機械具有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具清潔,上潤油,嚴禁帶病運轉。

二、雙方責任:為了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責任。甲方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文明安全生產工作的檔案、指示、指令,適時佈置任務。

2、責成分管領導和質安部對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產及時進行指導、督促、檢查,提出整改意見,並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5、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活動中,必須同時把文明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至每個具體環節中去,特別是要做好有關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服從安全。

6、經常性組織班組搞好文明安全活動,認真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每週組織專案部有關人員檢查文明安全生產情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員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7、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十二小時內要立即上報,及時消除、整改事故隱患。、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四、爭論的處理當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後本協議同時廢止。六、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組成部分,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雙方簽署的其它合同及協議有衝突的,以規定較多者為準。本協議書一式六份,正本貳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

年月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約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委託乙方就五河供電公司光纜架設專案進行現場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專案安全順利進行,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總則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施工。

2.甲乙雙方要認真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省電力公司《關於貫徹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的實施細則》和關於外包工程、臨時工的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規程制度。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視為乙方備有上述規定。

3.施工期間甲乙雙方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相互監督,監督舉報聯絡人:甲方工程負責人 ,乙方工程負責人 。

二、甲方安全責任:

1. 根據業主方的安排,配合辦理工作許可、終結和間斷手續,並向乙方現場負責人發出開工命令。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培訓,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乙方在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裝置損壞、執行裝置停運事故的場所作業時,甲方應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簽字認可,並在甲方監督下施工。甲方應保留相關安全措施資料以備查詢。

3. 甲方發現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違章作業,有權糾正直至恢復正常。對乙方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制止,並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 甲方為乙方義務提供施工現場原有供水、排水、供電、其它線路的圖紙,並保證圖紙的正確性,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便捷。

5. 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暗示乙方購買、租憑、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裝置、消防器材等。

三、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不準將本工程進行轉包。

2.工程開工前,工程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本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裝置典型消防規程》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視為乙方備有上述安全規定。對改造(維護)工程,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執行工作票制度;對基建工程,根據業主方安排商定是否執行工作票制度。

4.乙方現場施工應遵守安徽省電力公司安全作業的各項工作規定,符合規定的要求。

5.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並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

6.乙方根據工作性質應配齊施工現場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並督促施工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7.乙方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對於不能解決技術隱患,應向甲方如實反映,整改滿足安全要求後方可施工。

8.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裝置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管理,並保證工器具的正常、安全。如果乙方需借用或租賃其它特殊工器具,必須組織對該工器具進行檢測和驗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

9.乙方在施工中,應保證地下管道、管線、電纜及高低壓架空線、通訊裝置的安全,可靠固定空壓機氣管、電源線,防止由於空壓機氣管、電源線舞動造成的意外,遇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取得聯絡,採取保護措施。

10.乙方在登高施工中,必須遵守線路安全規程,同時,施工中應做好防止感應電傷害的措施,穿戴遮蔽服,正確連線接地線,可靠接地。

11.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參加施工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現危及安全生產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報告。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違規指揮。

13.乙方在施工期間(區域)由於違章指揮、違規作業而造成傷亡、火災、機械傷害等事故時,由乙方擔承事故所有損失;由於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甲方人員和其它人員傷害及經濟損失,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4. 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中相關條款的規定施工,違反《條例》規定而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15. 乙方必須符合以下相關標準中的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99)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

《安全用電》GB3805-83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

《安全帽》(JGJ2811-89)

《建設施工作業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__)

四、其它

1.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或可簽定補充協議。

2.本安全施工協議自簽定之日實施,有效期限截止到工程驗收結束

3.簽訂合同:本安全施工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約 篇12

甲方(業主/租戶):

聯絡方式:

乙方(施工方):

負責人:

聯絡方式: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租戶)裝修工程區域裝修期間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及本商廈的管理規定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現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處(甲方),與______(業主/租戶)及其委託的裝修工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訂立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第一條工程專案

專案名稱:

第二條施工地址

工程地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就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級,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裝修區域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並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商廈內喧譁、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為。

2、乙方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到甲方備案。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名單核發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裝修、裝飾材料應從指定的電梯及路線進出,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範圍亂走。

3、在裝修方案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後三日內提交甲方有關施工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4、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瞭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施工安全負責。

5、用電、用水和動火應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

(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應出示原件,並將影印件報甲方存檔備案。

在用電前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管理處則有償提供配電箱給該業主/租戶。

由供電至配電箱範圍之保養則由管理處負責而從配電箱之後至該單位範圍則由裝修公司負責承擔。

(2)所有的裝修材料須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須塗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門及玻璃隔牆,應選用安全玻璃。

(3)乙方於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滅火器。

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每具照明燈具不得大於60w,並需安放遠離易燃物品的地方。

(4)用水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安排,得到書面許可後方可進行。

(5)進行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到甲方辦理動火證,操作應由有執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6)一切超重負荷之裝置必須提交管理處審批之後方可裝置。

6、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裝修流程(附件)。

7、一切易燃物品必須呈報管理處批准後方可帶入,並定點專櫃負責,物品存放量不易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為限,施工完畢後,須將剩餘物品帶離現場。

8、施工區域禁止吸菸,並保證已開通煙感,溫感探頭不受遮擋。

9、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不低於1個/50m2。

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並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10、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及時清理,不得留在單位內過夜,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

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11、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裝置電源切斷。

12、乙方應嚴格按照消防局審定的實際方案,設計修改應重新申報消防局審批,審批後才可施工。

13、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並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辦理專案請參照指定承包商專案附件。

第五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勞務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與《勞務施工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管理處及業主/租戶、裝修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約 篇13

甲方:

乙方: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讓村民吃上安全水.衛生水.放心水.確保工程技術質量.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協商特擬下以下條款:

一: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負責規劃,宣傳好,開好會,收取好保證金。

2:甲方受益戶負責挖水井及池子,及挖溝埋管,架管道和機器電線零工等。

3:甲方受益戶負責二道搬運材料到施工地點。

4:甲方受益戶負責乙方施工人員的生活及住宿。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找水源。

6:上述各條的安全事故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二:乙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施工技術指導。

2:負責質量監管。

3:保證整個工程質量驗收合格達標。

4:保證負責乙方安裝工人的安全等。

5:負責整個水池的修建,凡發現有漏水現象均屬不合格工程。

6:負責管道及機器電源線路的安裝,凡發現管道有漏水,機器線路有漏電現象,受益戶有權要求賠償甲方所付勞力及生活費。

三:上述各條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若有違約或違背條款,違約方應負責整個工程工程款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交鑑證方或司法機關裁決。

四: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五:此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直至上級驗收合格兌現廢此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合約 篇14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保證施工安全質量,保障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地順利進行,保障客戶委託管理變電站裝置安全。按照先定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企業有關安全文明身產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工程專案概況

1.1工程專案名稱:

1.2工程地址:

1.3工程範圍:

1.4合同編號:

2、工程專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3.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無人身輕傷事故。

3.2不發生機械、裝置、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重大交通事故。

3.3不發生因工程施工原因造成的電網、裝置事故和考核事件。

3.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5不發生社會治安事件。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執行依據(包括但不限於)

4.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3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4.4國家電監會《承裝(修、試)電力實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4.5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4.6上海市電力公司相關管理規定。

4.7甲方單位有關安全文明的規章制度。

5、協議內容

5.1.1甲方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專業施工的工程與其資質相符合。

5.1.2甲方對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有協調、監督、管理責任。施工前,根據工作專案內容特點,組織乙方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向乙方闡明施工範圍內的危險源。乙方如對安全技術交底等工作存在疑問,甲方需聯絡客戶管理部門協調解決。監督乙方制定現場施工安全、技術和組織措施及施工方案(簡稱“三措一案”),並進行稽核,做好備案。

5.1.3甲方不定期地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監督乙方遵守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規定。對於乙方施工安全措施、安全工器具、勞動保護設施等存在的問題,應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單,並對乙方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實施閉環管理。

5.1.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負責本協議中甲方應承擔的安全管理工作。

5.1.5甲方負責編制現場應急處置方案,並進行必要的演練。

5.1.6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應立即組織乙方進行事故應急處置。並按規定要求,向上級單位、管理部門報告,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

5.1.7監督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標誌、安全通道、臨時用電、消防設施和器材等是否正常,並監督檢查乙方工作人員勞防用品的使用情況。

5.2乙方責任

5.2.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企業資質、近三年安全施工狀況、施工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5.2.2乙方施工人員超過20人,必須配置專職安全員,20人及以下必須設定兼職安全人員。安全員應培訓考核,有相關上崗證書和資質證書,乙方指派 擔任安全員,負責本工程專案的安全文明施工事宜。

5.2.3編制和貫徹落實現場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和施工方案(簡稱“三措一案”)交甲方稽核同意方可開工。

5.2.4乙方進入執行中的變電站施工時,必須先辦理有關手續,並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規定。

5.2.5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工器具等應由乙方自備,如需借用或租賃,應辦理相關手續。工器具須符合使用安全要求。

5.2.6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培訓、考試、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做到有據可查,並配合甲方開展進場安全教育。

5.2.7任何人進入變電站內,應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應合格,且在有效使用期內。

5.2.8在變配電站電氣裝置上工作,應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中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及相關規定。經許可後方能工作,不得盲目、冒險和違章作業。

5.2.9施工中使用電動工具前應檢查完好,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使用金屬外殼電動工具應帶絕緣手套,金屬外殼應接地。

5.2.10梯子應堅固完成,負荷使用標準,有防滑措施。在使用或搬運梯子時,應與裝置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在臨近帶電區域內,禁止使用金屬梯子。

5.2.11在帶電裝置周圍,嚴禁使用鋼捲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進行測量。

5.2.12乙方應編訂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臺帳,施工班組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安全活動,並做好書面記錄。

5.2.13工程施工現場應達到安全標準化要求,工作結束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5.2.14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應急處置和救援,應及時,並按規定報告相關安全監督和管理部門,配合事故調查,做好事後處理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事故、事件、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5.2.15乙方對專案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等變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備案。乙方變更施工方案、施工範圍,亦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經稽核同意後實施。

5.2.15乙方從本單位到施工地點發生人生事故、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

6其他

6.1本協議是工程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作為合同文字附件,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6.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本協議未簽定,則工程合同無效。

7補充條款

甲方單位 (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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