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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公司機電裝置買賣合同(精選3篇)

建築公司機電裝置買賣合同(精選3篇)

建築公司機電裝置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乙方):

建築公司機電裝置買賣合同(精選3篇)

買受人(甲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標的物(詳細描述)

1.1 品名:

1.2 規格型號:

1.3 產地:

1.4 製造商:

2 數量

2.1 數量:

2.2 供貨內容:

3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

3.2 技術及設計製造標準:(可詳見技術附件)。

4 價款和支付

4.1 合同價款:

小寫:

大寫:

4.2合同價款構成:

4.3驗收合格後 日內,乙方應攜帶相關資料到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過程中,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完畢後 日內,乙方應將相關資料提交甲方下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

4.4外部合同、非封閉結算關聯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程式:

4.4.1 網下審查程式: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價格管理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審計部門→買受人概預算與定額管理中心→買受人審計處(需審計處審查專案)網下審查需出賣人提交:合同結算資料網下送審記錄表、結算資料。

4.4.2網上審查程式:買受人所屬單位業務主管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財務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單位領導(機關職能處室、直屬部門已經領導審批的不經過此步驟)→買受人企管法規處(需企管法規處審查專案)

網上審查時,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網上提交結算資料後將相關資料送交至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

4.5乙方逾期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或因乙方原因延誤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時,每逾期一日或延誤一日應當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門直接扣除。

4.6本買賣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4.6.1 一次總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後 日內向乙方全額付款。

4.6.2 分期支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後 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 %,其餘 %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後 日內支付。

4.6.3本買賣封閉結算關聯交易管理範疇,按《遼河油田關聯交易封閉結算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付款。

4.7甲方向乙方支付價款前,乙方應先將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發票提交給甲方。

4.8 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資訊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甲方不承擔此資訊外的任何責任。

開戶銀行:

賬 號:

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時間和內容:

5.3 交付地點:

5.4 出賣人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產品合格證、質檢證、說明書、商檢證 。

5.5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隨機備品詳見清單。

5.6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6 包裝

6.1 包裝標準:

6.2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及標識的具體要求:

6.3 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 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後果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7 運輸

7.1 運輸方式:

發貨地點:

到達地點:

收貨人:

7.2 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7.3 出賣人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7.4 出賣人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後,買受人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8 驗收與安裝除錯

8.1 驗收

8.1.1買受人應在貨到後 日內,確定驗收日期,並提前 日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委派人員參加驗收。如果出賣人接到買受人通知後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受人單方進行驗收並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受人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8.1.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8.1.3 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出賣人應負責 。

8.2 安裝除錯

8.2.1出賣人免費安裝與除錯。

8.2.2出賣人應在驗收後 日內完成對裝置的安裝與除錯,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並保證裝置正常運轉。買受人在安裝與除錯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2.3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並且執行成功,雙方代表可在 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出賣人在安裝除錯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8.2.4 裝置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即完成了對全部裝置的最後驗收。

8.3 在安裝除錯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裝置、材料有缺陷或由於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買受人裝置、材料損壞,出賣人應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賠償買受人的損失。

8.4 雙方對驗收與安裝除錯過程中因裝置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應提交 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機構進行鑑定。

9 質量保證

9.1 質量保證期限自完成8.2.4約定事項之日起 個月。

9.2質量保證期內,由於出賣人責任導致裝置停用時,則質量保證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

9.3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不能按買受人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後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將不再返還。

9.4買受人派員或委託第三方監造裝置,並不替代或解除出賣人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10 保密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洩露給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術服務及培訓

11.1出賣人負責買受人進行與本機電裝置有關的技術培訓。培訓的目的是保證裝置能夠正常執行,使買受人掌握裝置的整體結構和操作規程,達到能夠獨立進行裝置管理及日常維護,具有初級故障診斷與處理能力的技術水平。

11.2培訓內容

11.2.1 為維護及安裝工作所必須的全部工作檔案的講解;

11.2.2 裝置的安裝和測試;

11.2.3 裝置的操作和維護;

11.2.4裝置的結構及與系統有關的知識。

12 違約責任

12.1 出賣人未按期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買受人造成損失。

12.2 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出賣人支付未付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

12.3 如發生15.3.3情形, 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 違約金,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4 出賣人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對裝置的安裝除錯,應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12.5 一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約定,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12.6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3 不可抗力

13.1 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

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 小時內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其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檔案。

13.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4 爭議的解決

14.1因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14.2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項確定:

14.2.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4.2.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2.3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協商解決。如仍不能解決,可選擇仲裁方式解決。

15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5.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15.2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15.3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5.3.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5.3.2 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經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貨,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3 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採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4 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15.4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5.4.1 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15.4.2 雙方解除合同;

15.4.3 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15.5 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6 其他約定

16.1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並經買受人驗收合格之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 所有。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隨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而轉移。

16.2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如第三人就標的物向買受人主張權利,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處理由此發生的爭議,並承擔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16.3 買受人能夠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直至出賣人依法提供相應的擔保。

16.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6.5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6.6 本合同一式 份,買受人執 份,出賣人執 份。

買受人(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聯絡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行及賬號:

出賣人(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聯絡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行及賬號:

建築公司機電裝置買賣合同 篇2

甲方:_____

乙 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聘用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因甲方工作需要,聘用同志在甲方工作,具體內容見_______崗位職責。

第二條 聘用時間:自______年______月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聘用期間待遇

一、基本工資:每月______元。

二、根據掌握計算機熟練程度加薪。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早上9點至下午6點,(上班時間根據季節調整,到時另行通知)。每週休息日為2天,如有重要任務,需週六、週日加班,甲方會通知乙方,甲方會另行安排休息日。

第五條 安全責任:乙方在上下班的途中如出現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負責。

如乙方在上班過程中請假外出辦理私事,出現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負責。

在上班過程中甲主要求乙方外出辦事,出現安全事故,甲方將承擔責任。

第六條 乙方請事假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條 工資發放時間:每月月底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但第一個月的工資將做保證金,待______年底合同到期時一次性補發給乙方。

第八條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 乙方(簽字):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建築公司機電裝置買賣合同 篇3

總承包人:(簡稱甲方)

分承包人: (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責任和義務,並保證以誠信、敬業和積極的態度與甲方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確保本工程的圓滿竣工;另鑑於乙方已對工程現場環境、地質條件、招標檔案、本合同及所有有關資料進行了全面細緻勘查和研究,已對工程施工所有費用進行了詳細研究和計算,並已對甲方有關專案管理制度規定充分了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後勤管理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書。

一、 生活區、臨建宿舍管理

為了健全宿舍清潔衛生及安全用電管理,確保職工住宿安全舒適,有一個良好的休息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個宿舍必須選定(或班長指定)一名負責人,督促其管理室內的清潔衛生和安全用電等有關事項,確保室內整潔。

2、遵守作息時間,不開天亮燈。不大聲喧譁和戲鬧,特別是夜間加班回室時,不影響他人休息。不賭博或以娛樂為藉口的變相賭博。

3、不隨意亂倒剩菜剩飯或亂潑廢水,自覺遵守專案部規定的“七不”規範。做好個人衛生,衣物整潔,擺放整齊。

4、不損壞公物,損壞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5、為了安全起見,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中或燈頭上掛鉤用電,違者按治安、消防管理協議規定處罰。未經組織審批,嚴禁任休人隨意私裝插座或燈頭,違者按工地治安、消防管理規定處罰。

6、生活區嚴禁隨地大小便。

7、生活垃圾,剩菜剩飯應倒在指定地點。

8、廁所做到專人清洗,每天不少於兩次,同時經常噴藥,消滅蚊蠅。

9、辦公室、職工宿舍、及時清掃,棉被、物品須摺疊,堆放整齊,做到窗明地淨。

二、 食堂管理

為了加強食堂管理,創造一個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特制訂以下制度:

1、食堂炊事員應做好自身健康檢查後方可上崗,並應做好區域內的清潔工作,講衛生、“滅四害”。

2、就餐人員買菜須排隊,禁止插隊。

3、蒸飯一律用飯盒,並放於指定的蒸盒內,嚴禁亂放亂拿。蒸飯車內不能蒸菜。

4、開水箱開水只供飲用,為保證開水供應,不準用盆、桶等盛取生活用熱水。

5、不準買賣變質、黴變食品,不亂倒剩飯剩菜。

6、搞好食堂主化管理,每日菜名、菜價預先通知,每月公佈伙食帳目;聽取職工全理化建議,提高伙食質量。

7、食堂環境,炊事員應負責天天打掃,物品堆放整齊。堆放的柴火不宜過多,以燒一天的柴火為宜,每餐燒好後,應整理好柴草,及時熄滅火種,嚴禁火種引出。

8、食堂除炊事員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灶火。

9、每餐生活垃圾,必須當時清理掉,用籮筐倒入垃圾箱內。隊部防火領導小組和生活衛生小組每月作一次防火衛生大檢查。

10、對食堂炊事員要及時進行防火知識教育,食堂必須按規範配備安全滅火器,並對全體職工進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識教育。

11、食堂炊事員需接受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12、餐具、刀具等應定時消毒,並做到生、熟分開。

13、食堂葷菜需經登記檢驗,質量符合要求方可食用,肉類、禽蛋、水產品等食物要注意保鮮期。

14、食堂從業人員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上崗前要先洗手消毒、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做到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戴戒指等級做到“三白”工作。

15、食堂公共場所要時刻保持衛生整潔,並備有滅蠅、滅鼠設施。

16、食堂禁止出售腐敗變質的食物,每餐出售的菜餚均需做好食堂留樣記錄。

17、專案部每月組織兩次對食堂衛生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根據有關制度進行獎懲。

三、 違約責任

1、在宿舍中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否則對違章人員違約金處罰300元/次;

2、在宿舍中嚴禁使用碘鎢燈等大功率燈具烘烤衣物,也不得在宿舍區生火取暖,否則,對責任人違約金處罰20__元/次;

3、宿舍中禁止對電源線進行私拉亂接,準用的取電插座(不得多於2個)應走線規範且接頭無導線裸露,否則,發現多一個取電插座對施工隊班組違約金處罰100元/個;發現一處室內電源接頭無絕緣保護,對班組違約金處罰50元/處;取電電源線禁止使用花線,否則,對施工隊班組違約金處罰100元/處:宿舍無人時,應關閉一切用電器具,否則對班組違約金處罰500元/次;

4、宿舍中禁止隨意亂扔菸頭和火源(如火柴頭),禁止臥床吸菸,各班組必須製作統一的吸菸箱,吸菸人員需將菸頭埋入吸菸箱砂土中,否則,將對違章人員違約金處罰20元/次;

5、在現場宿舍中禁止從事任何形式的賭博行為,否則,將對違章者違約金處罰600元/人?次:現場宿舍中嚴禁酗酒: 否則,對違章人員違約金處罰200/次;

6、在現場宿舍中不得留宿非本工地人員,否則,對違章人員違約金處罰100元/人?次;男女工人(無婚姻關係)不得混住一屋,否則,對違章人員違約金處罰200元/人?次;

7、嚴禁帶人進入宿舍嫖宿或從事諸如此類的醜惡活動,否將對責任人違約金處罰1000元/人?次:並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8、室內物品佈局合理有序,床鋪上的被褥摺疊擺放整齊。

9、室內的衛生要經常打掃,有專人負責,地面及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

10、天窗的玻璃要擦拭明亮,保持室內無蚊,無蠅、無蟑螂和空氣流通。

11、臉盆、毛巾、被子、牙具等生活用品要擺放一致,做到一人一盆、一條毛巾、一塊肥皂,杜絕共用毛巾、臉盆、水杯等。

12、床鋪下嚴禁存放破鞋等廢棄物,避免產生黴菌,以保持鋪下衛生。

13、室內有專人進行打藥、消毒,嚴格控制傳染病發生與流行。

14、禁止留宿逃避計劃生育、違法犯罪及其他無關人員。

15、禁止私拿他人物品及盜竊他人財物。

16、禁止臥床吸菸、玩牌、打麻將等與賭博有關的活動。

17、禁止濫拉濫接電源,使用無罩電扇、燒電爐等存在在安全隱患的用電器具。

18、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存放。

19、節約用水用電、便後即時沖洗,不使用易堵塞下水道的報紙等物,愛護公共財產、維護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

20、宿舍要做到人走關窗熄燈鎖門。

21、乙方應保證食堂、宿舍衛生,不得發生食物中毒、煤氣中毒事件,宿舍床鋪乾淨,生活用品擺放整齊。

違反以上規定8-20項之一者,除給予批評教育外,視情節處以200—5000元違約金罰款,嚴重者責令退場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違約食堂管理規定之一者,給予批評教育外,視情節處以200—5000元違約金罰款,嚴重者責令退場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其他

1、上述各條雙方按月、季、年進行檢查,以保證責任協議的實現;

2、本協議條例規定由甲、乙雙方人員共同監督執行;

3、乙方不能認真執行後勤管理協議書或發生上述違約事件,視具體情況按施工合同及本協議書中所約定的相關條款給予違約處罰;

4、未盡事宜雙方應相互協商解決。

總承包人(蓋章): 分承包人(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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