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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範本(精選19篇)

抵押合同範本(精選19篇)

抵押合同範本 篇1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範本(精選19篇)

立協議人:

抵押權人:___________銀行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願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__________與__________銀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萬元,用於__________。貸款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_________(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並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佔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__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為________。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_____萬元,抵押率為____%,抵押期限為____年,隨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複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佔管抵押物採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使用:

─────────────┬───────────┬──────────

抵押物名稱    │    型 號    │   數 量

─────────────┼───────────┼──────────

│           │

│           │

│           │

─────────────┴───────────┴──────────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檔案由抵押權人佔管:

────────┬──────┬──────┬──────┬──────

抵押物名稱 │  型號  │  面值  │  單位  │  數量

────────┼──────┼──────┼──────┼──────

│      │      │      │

│      │      │      │

│      │      │      │

────────┴──────┴──────┴──────┴──────

產權證書: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件;

保險單: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張;

保險金額:___________萬元;

證明檔案: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

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

抵押物名稱    │    型 號    │   數 量

─────────────┼───────────┼──────────

│           │

│           │

│           │

─────────────┴───────────┴──────────

七、抵押人對自己佔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佔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佔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佔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檔案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 勵志天下 )

九、抵押權人佔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檔案、憑證,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_________元,本協議生效後三十日內結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採取__________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佔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後所餘金額交還抵押人。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後,抵押權人將自己佔管的抵押物及有關檔案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於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

1.

2.

3.

(說明:其他約定中應包括抵押期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否兌付等約定)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協議》為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檔案。一式_________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__________份。

股分制企業、合資合營企業、承包經營企業董事會或發包人稽核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範本 篇2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抵押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   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抵押權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 勵志天下 )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以一定的財物為抵押而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財產的當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他第三人;“抵押權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

三、第一條中的“財產有效證書”,指由公證機關等出具的證明抵押財產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檔案。

四、第二條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貸款額與抵押財產作價現額的比率。

五、第三條中的空格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六、第十三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在第十四條中約定。

八、第十六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範本 篇3

抵押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乙方與債務人 於 年 月 日簽訂了 合同(合同編號: ),為保證乙方實現在上述合同中的債權,甲方自願為債務人向乙方提供履約擔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抵押協議,共同遵守:

1. 被擔保主債權概況

1.1 主債權種類:

1.2 主債權數額:

2.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2.1. 債務人名稱:

2.2.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 抵押物概況

3.1 抵押物名稱:

3.2 抵押物數量:

3.3 抵押物質量:

3.4 抵押物狀況:

3.5 抵押物所在地:

3.6 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權屬:

3.7 抵押物的估值:

4. 抵押擔保的範圍

4.1 抵押擔保的範圍為: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含拍賣費、訴訟費、乙方律師費等)等全部債務和費用。

4.2 甲方保證,發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時,與主合同債務人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5. 抵押登記

5.1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應當進行登記,登記部門為 。(可形成附件:清單)

5.2 抵押登記由甲方負責辦理,所需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辦理完畢抵押手續,並立即將有關憑證交付乙方。

6. 抵押權實現

6.1 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受清償的,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將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6.2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第一順序: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二順序: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

第三順序:主債權的利息;

第四順序:主債權。

7. 抵押物保險

7.1 甲方必須為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7.2 抵押期間發生保險事故的,甲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告乙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保險賠償金應當用於提前清償乙方債權(或者向 公證機關提存)。

8. 其他約定

8.1 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的(非保險事故),甲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告乙方損失情況,並於 日內恢復原狀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等值擔保。

8.2 甲方對外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所得價款用於提前償還債務(或者向 公證機關提存)。

9. 違約責任

9.1 甲方隱瞞抵押物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重複抵押、毀損、虛假登記等嚴重危害抵押權實現事項的,應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等值擔保,並應向乙方支付被擔保主債權 %的違約金。

9.2 發生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及時通知乙方、未按上述約定提供相應等值擔保的,甲方須與債務人承擔連帶償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被擔保主債權金額 %的違約金。

9.3 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應當向乙方支付被擔保主債權 %違約金。

9.4 由於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乙方利益受到損害的,除按本條上述約定執行外,乙方仍有權要求甲方給予相應的損失賠償。

10.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 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11.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必須登記的,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如抵押物非強制登記的,則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並不導致本合同無效。

11.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債務人持一份,登記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抵押合同範本 篇4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

立協議人:

抵押權人:___________銀行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願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__________與__________銀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萬元,用於__________。貸款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_________(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並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佔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__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為________。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_____萬元,抵押率為____%,抵押期限為____年,隨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複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佔管抵押物採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使用:

─────────────┬───────────┬──────────

抵押物名稱    │    型 號    │   數 量

─────────────┼───────────┼──────────

│           │

│           │

│           │

─────────────┴───────────┴──────────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檔案由抵押權人佔管:

────────┬──────┬──────┬──────┬──────

抵押物名稱 │  型號  │  面值  │  單位  │  數量

────────┼──────┼──────┼──────┼──────

│      │      │      │

│      │      │      │

│      │      │      │

────────┴──────┴──────┴──────┴──────

產權證書: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件;

保險單: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張;

保險金額:___________萬元;

證明檔案: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

抵押物名稱    │    型 號    │   數 量

─────────────┼───────────┼──────────

│           │

│           │

│           │

─────────────┴───────────┴──────────

七、抵押人對自己佔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佔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佔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佔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檔案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佔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檔案、憑證,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_________元,本協議生效後三十日內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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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它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七)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有甲方安排的其他適當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然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的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抵押合同範本 篇5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年 月 日乙方與甲方即借款人陸堯芳(下稱“借款人”)簽訂了借款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幣) 元。為保障乙方向甲方發放的全部借款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為乙方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二條 甲方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該房產即常熟市明日星城什錦園21幢301室,該房產產權人為甲方。

第三條 甲方承諾:

(一)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二)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財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三)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四)依法向抵押物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第四條 抵押期間,由於甲方的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後30天內向乙方增補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或有效擔保。

第五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 ):

(1)存入乙方指定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2)甲方同意提前歸還借款。

第六條 在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 ):

(1)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2)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七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一)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二)抵押的權利發生爭議;

(三)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第八條 甲方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如發生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足額清償,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與乙方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甲方有義務向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延長抵押期間。

第十一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未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交登記部門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抵押合同範本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並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許可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

章,並經登記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抵押合同範本 篇7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甲方還清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 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合法經營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 借款期限: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4、 借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利息從實際放款之日計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二交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三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四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5、 付息方式:通過現金交付各期利息。

6、 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項之日起計算。

7、 借款本息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主動還本付息。

8、 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9、 還款之日起5日內聯絡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

第二條 抵押物價格約定

1、 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詳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清單)作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 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要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 使用借款的利息。

2、 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於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不足清償的剩餘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到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為止。

4、 違約金不足償付被損害方的損失及主張權利所支出的律師費等費用時,不足部分由違約方另行支付。

第四條 其他約定

1、 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並協助乙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 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範本 篇8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郵 碼: 電 話:

抵押物業地址:

協 議 書: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 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 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後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____ 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檔案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 幣____ 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 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 銀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 勵志天下 )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 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 (即售房單位)簽訂並經____ 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於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 (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後,即代其向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於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抵押合同範本 篇9

抵 押 人:

抵押權人: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範本 篇10

借款人(債務人):

抵 押 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萬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為%。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還清全部本息,如貸款未到期提前還款借款人應該按日支付利息給貸款人。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五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房產(產權證編號: )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第六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20%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抵押人及共有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抵押方):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

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從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借款金額(大寫) 元,借款期限為 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甲方規定的帳戶之日起計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借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註明乙方為被保險人,並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汙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借款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共計___________天。月利息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車抵押合同範本

抵押合同範本 篇13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從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借款本金(大寫)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甲方規定的帳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借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註明乙方為唯一受益人,並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汙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借款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事實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需經甲方簽字、乙方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需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範本 篇14

貸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取得借款,貸款方為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借款方自願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 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 元,有價證券 元;其它 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評估現值共計 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70%的規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 萬元。在這個額度內,按照中國工商銀行貸款辦法和信貸政策,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後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 經貸款方同意,抵押清單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財產。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間,屬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並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抵押清單所列的由貸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約簽訂之時,移交貸款方保管。

第三條 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 在抵押期間,如充當抵押物的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並償還貸款。

第五條 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格下降時,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 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保險(有價證券等除外)。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保,並將續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保管,如發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 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助。

第九條 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協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 借款方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借貸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

第十二條 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並經公證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與借款合同一起儲存。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範本 篇15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

甲、 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於____ 年____月___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____市____鎮,面積為_____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 甲、乙雙方特別宣告,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檔案,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檔案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 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 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 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 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 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 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

1. 抵押物清單

2. 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戶行、帳號等。)

甲方:_____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範本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號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於 年 月 日在_____市_____縣簽署:

甲方(即貸款人,又稱抵押權人):中國銀行_____分(支)行

法定地址:

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即借款人,又稱抵押人或購房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丙方(即保證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鑑於:

1.乙方願意將其擁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的房產及其全部權益(下稱"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為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甲方申請借款;

2.丙方願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債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承擔責任;

3.甲方願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乙方提供貸款。經三方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及用款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向乙方發放購房抵押貸款。貸款金額: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限於乙方支付其購買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之房產的購房款。

第三條  貸款期限: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月。

第四條  乙方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後,甲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監證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於購房總價  %的首期款項;

(3)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並將甲方列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簽署《借款借據》;

(6)已辦妥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

(8)乙方未出現或無潛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條件。  利息計算方法及還款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 ‰;外匯貸款按貸款發放日中國銀行公佈的個月浮動期外匯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 ‰;

在本合同發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做相應調整,調整時甲方毋須專門通知乙方。

第六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高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並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項。

第七條  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限於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  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利息。

第九條  供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述第  種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2、於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條  若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乙方在貸款發放次月起逐月還款,供款總期數。每月還款日為20日(如遇國家規定節假日則順延)。

第十一條  乙方在貸款期限內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貸款分戶賬面數字為準,首期及最後一期供款額應按實際貸款本金餘額及用款天數作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在每月的還本付息日之前,將每月供款額存入或劃入第五十五條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還款賬戶,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其他賬戶中扣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若因乙方賬戶餘額不足,未能在規定日期還本付息,甲方將就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條  如乙方連續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貸款並按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

提前還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一年後,乙方中途有足夠的款項來源,經甲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在部分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一萬元的整倍數;部分提前還款只限於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後算起的貸款本金,機時不能衝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  乙方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書面向甲方得出申請。該申請書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第十六條  提前還款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的同期利率執行。

第十七條  提前還款時,乙方須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利息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貸款抵押及相關約定

第十八條  乙方願以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之房產及其全部權益設定抵押,作為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甲方除繼續向乙方追討外,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俗成的方式處分抵押物,並從中優受償。

第十九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如下:

房產地址: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樓宇名稱、座別及房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購房總價:(小寫)________元

(大寫) _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並同意;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為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的購房總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權設定後,應將《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檔案的正本交甲方執管,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時止。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護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了解,乙方對此有義務給予合作。

第二十四條  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

第二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立即處置抵押物:

(1)乙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除非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同意承繼本合同全部權利義務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或乙方的監護人、財產代管人願意代其繼續履行本合同並經甲方同意。

(2)甲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提前收回貸款;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及丙方應協助甲方或甲方委託的機構辦理備案或登記手續;在抵押期間內乙方已按期或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登記/備案的撤銷手續,並將已由甲方執管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檔案的正本交還乙方。

抵押物保險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為抵押物購買以甲為第一受益人和財產險,投保金額應不低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120%,保險期限應不短於本合同第三條所定貸款期限。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對抵押物辦理連續不斷的財產保險,保險單證原件由甲方執管。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和丙方追償。

第二十九條  當保險賠償發生時,甲方有權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險賠償金,並優先用於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乙方所欠甲方貸款本息時,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或丙方追償。

第三十條  如發生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保險索賠事件時,乙方應在五天內通知保險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條  上述投保的保險費及因保險索賠事件而發生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和其他義務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房產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財產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提供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或以轉售、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理,也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該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並優先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乙方以繼承或遺贈的方式處分抵押物的,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分割處理。

第三十四條  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須滿足: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需與承租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並訂明:"出租人已將該房產抵押給中國銀行,出租人未清償中國銀行到期的債務,中國銀行發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內,承租人須無條件遷出且租賃合同自發函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十五條  如有或將有針對乙方的法律訴訟或仲裁發生,或不動產或其他財產(包括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凍結、沒收或強制性收購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因乙方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發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條約定的債權轉讓行為時,乙方須同意解除原與房屋出賣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簽定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並放棄對甲方轉讓債權的抗辨權。

第三十七條  維護抵押物幫結構完整和對抵押物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按時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物徵收的稅費、水電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等;協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對抵押物進行檢查;在更改聯絡地址或電話號碼時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擔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由丙方為乙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還貸款本息或因乙方違約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本息和費用時,丙方將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甲方有權依據擔保條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條  保證期間,甲、乙雙方調整還款計劃,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條  保證期間,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一條  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將按期按質建成併合法交付使用。一旦發生違反該承諾的情況,丙方須從知悉或應當知悉這一情況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與乙方,由此而產生對乙方合法權益的違約責任及損失均由丙方承擔。

第四十二條  丙方保證在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內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房地產證》,協助甲方以及購房人補辦抵押登記,並將《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正本交由甲方執管。

第四十三條  丙方發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補充,股份的調整、轉讓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變動等情況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條  丙方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不減少註冊資本,涉及產權制度、經營制度、資產運用等方面的重大變化,必須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進行。

第四十五條  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貸監督、檢查並承諾以充分的配合,保證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經營情況、財務報表等檔案和資料。

第四十六條  上述擔保是連續和有效的,其保證責任不因甲方給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權利而影響、修改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放棄;在乙方和甲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變更時繼續有效,並被視為丙方已重複作出。

第四十七條  上述擔保為不可撤銷,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與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協議合同等檔案的影響,也不因乙方收入減少、失業、失蹤、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實而可撤銷或變更。

第四十八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項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選擇,則視為選擇第(2)項)。

(1)甲方取得並正式執管本合同工項下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及《他項權證》正本之日。

(2)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之日。

(3)其他;

合同債權的轉讓

第四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丙方商定並同意: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到期債務時,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情況下,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債權和抵押權轉讓,轉讓價格為屆時乙方所欠甲方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之和;在債權轉讓時,乙方、丙方自動放棄抗辨權。

第五十條  在甲方發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債權轉讓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該債權轉讓的價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

第五十一條 乙方與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該債權轉讓的價款後,將由乙、丙雙方協商解決原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有關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  上述債權轉讓的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條所約定的保證期間內不可撤銷。

費用

第五十三條  因訂立本合同而發生的印花稅、契稅、律師費、公證費、保險費、抵押登記/備案/撤銷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四條  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仲裁、訴訟等到法律等程式催收而產生的執行費、律師費用、或依法處置抵押物而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授權

第五十五條  乙方授權甲方從乙方名下在甲方處開立的賬號為的存款賬戶內扣收並用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該賬戶上直接劃收乙方應付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第五十六條  乙方授權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以支付購房價款的名義直接付至房產出賣人在甲方處開立的、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悵戶。

第五十七條  乙方授權委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機構辦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記備案登出手續,領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等檔案。

第五十八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上述授權委託及的關承諾不可撤銷。上述授權委託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完全履行完畢之日止。

違約及處理

第五十九條  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和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取得貸款行為,均屬違約行為。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定,視違約情節輕重,採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1)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並賠償損失;

(2)停止守約方合同義務的履行,包括停止發放貸款;

(3)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或承讓債權、處分抵押物、申請強制執行及提起訴訟等任何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第六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則應按未發放的貸款金額、遲延天數及約定貸款利率上浮20%計算違約金予乙方。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六十二條  當乙方清償了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後,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抵押注銷手續,並退回《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以及抵押物保險單。

第六十三條  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或擔保義務,願意直接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甲方可據本合同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文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或丙方的財產。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簽字、蓋章並辦理公證、抵押備案/抵押登記後生效。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證處、產權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下列檔案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貸款申請表;

(2)借款借據;

(3)抵押物保險單正本;

(4)《商品房預售合同》/抵押備案證明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

以上合同的約定,特別是對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合同條款,乙方和丙方已經充分了解並願意接受這些約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確其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後果的基礎上自願簽署的。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範本 篇17

立契約書人債權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債務人x x x(以下簡稱乙方),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x x 萬元。

第三條 本約抵押借款期間 ,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x x x x年x月x日止,共計x 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並於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x x x x年x月x日

抵押合同範本 篇18

致    分行:

根據你行於____年__月__日與我公司簽訂的貸款合同規定,由我公司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發放總金額為___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貸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為此,特設定本抵押書。本抵押書為無條件和不可撤銷的,為上述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抵押物(附詳細抵押物清單及抵押人所有權證明)

1.抵押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價格:

5.存放地點:

6.保險險種及金額:

二、抵押人即借款人宣告與保證

1.本抵押書第一款所列用作貸款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

2.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轉讓過,今後在本抵押書有效期內,也不會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轉讓。在本抵押書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無缺,並同意隨時接受你行的監督檢查。抵押物如有短缺,抵押人將立即負責補足。

3.上述第一款所列抵押品已於____年__月__日向____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並辦妥以你行為第一受益人的權益轉讓手續。 ( 勵志天下 )

三、抵押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件一項或數項時,你行有權依照規定程式及方式處理抵押物,以所得款優先償還你行在本抵押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費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書中所作的宣告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 用。

3.抵押人有其他違反本抵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或本抵押書規定事項。

對你行根據本抵押書及本抵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處理抵押物,以清償貸款本金、 利息及費用,抵押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抵押書自抵押人有效簽章後生效。

2.本抵押書將持續有效,直至本抵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全部清償後自動失 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

授權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範本 篇19

借款人(債務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 押 人:(以下簡稱乙方)

貸款人(抵押權人):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自年月__日起到__日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為____‰,手續工本費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還清全部本息,如貸款未到期提前還

款借款人應該按日支付利息給貸款人。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五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房產(產權證編號: )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第六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產

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20%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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