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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通用30篇)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通用30篇)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1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通用30篇)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交易汽車基本資訊及配置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是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

第三條 價款

車輛價格每臺 元(人民幣),大寫 。 數量 臺,總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條 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 元(人民幣),大寫 。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即 元,大寫 ;餘款 元(人民幣),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3.分期付款 。

4.其他 。 乙方應當將車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收款人 : 開戶行: 銀行賬號: ),不得將車價款付給甲方銷售人員。

第五條 交付與驗收

1.交車方式:□甲方送車上門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車地點: 。

3.交車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車時里程錶顯示數應符合國家標準,不大於 公里。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提供:(1)銷售發票;(2)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3)質量服務卡或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檔案。交付車輛後 日內,提供(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6.車輛交付時應當場驗收。甲方應配合乙方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並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對確屬質量問題且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更換車輛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為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雙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標準,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和“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於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說明。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付款和提取所購車輛。

4.乙方應為《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的車輛所有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乙方已交付車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交車款並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3.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或不願意協商、調解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住 所: 住 所(址): 郵 編: 郵 編: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組織機構程式碼: 電 話: 聯絡電話: 聯 系 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2

本合同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

賣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買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現甲乙就下列汽車的買賣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同意,甲將其擁有的舊汽車一輛(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

及相關車輛手續整體(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附加費本.養路費.保險單)出售給乙方.出售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保證該車手續真實有效,沒有計程車史,非盜搶車輛,能夠正常過戶,並且不欠附加費,養路費,同時甲方應無條件為乙方提供過戶相關手續,如不能正常過戶或和有出租史時,甲方應無條件退還乙方所付全部購車款及賠償乙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上述車輛自本協議生效後,以前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以及交通肇事或違章行為以及其他意外情況引致的一切後果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付任何責任。以後發生的費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簽訂的同時,乙方將購車款一次性交付甲方,同時甲方將該車和相關手續交由乙方保管使用。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3

本合同當事人:

賣車人: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車人: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現甲乙就下列汽車的買賣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同意,甲將其擁有的舊汽車一輛(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及相關車輛手續整體(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附加費本.養路費.保險單)出售給乙方.出售價格為: 元,人民幣大寫 為: 元.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保證該車手續真實有效,沒有計程車史,非盜搶車輛,能夠正常過戶,並且不欠附加費,養路費,同時甲方應無條件為乙方提供過戶相關手續,如不能正常過戶或和有出租史時,甲方應無條件退還乙方所付全部購車款及賠償乙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上述車輛自本協議生效後,以前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以及交通肇事或違章行為以及其他意外情況引致的一切後果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付任何責任。以後發生的費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簽訂的同時,乙方將購車款一次性交付甲方,同時甲方將該車和相關手續交由乙方保管使用。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電話

住址

乙方簽字 電話 住址 年 月 日 時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4

甲方(銷售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交易汽車基本資訊及配置

第二條質量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是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

第三條價款

車輛價格每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臺,總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第四條支付方式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________________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即____________元,大寫;餘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3.分期付款。

4.其他。乙方應當將車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不得將車價款付給甲方銷售人員。

第五條交付與驗收

1.交車方式:________________□甲方送車上門□乙方自提

其他。

2.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

3.交車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4.交車時里程錶顯示數應符合國家標準,不大於公里。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提供:(1)銷售發票;(2)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3)質量服務卡或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檔案。交付車輛後______日內,提供(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6.車輛交付時應當場驗收。甲方應配合乙方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並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對確屬質量問題且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更換車輛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為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雙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標準,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和“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於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說明。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付款和提取所購車輛。

4.乙方應為《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的車輛所有人。

第七條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乙方已交付車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交車款並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3.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或不願意協商、調解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第十一條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程式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5

甲方(出讓方): 合同簽訂地:浙江臨海 乙方(受讓方):

經__________中介介紹,甲方願將自己所有的車輛出賣給乙方,現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交易車輛基本情況:牌照____________;品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車輛型別: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車輛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 。

二、車輛出賣價格為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小寫)。

三、付款方式和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元,餘款待辦理車輛過戶手續當日全部付清。

四、乙方支付定金後,甲方應當將車輛及隨車工具和相關證件交付給乙方,證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稅本、車船使用稅票、機動車輛保險單以及其它證件)。

五、甲、乙雙方委託中介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乙方支付_______元中介費及交納________元的代辦過戶費。因辦理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必須互相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六、車輛在過戶之前所產生的任何經濟糾紛及法律責任(包括未處理的違法記錄)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過戶後所產生的經濟糾紛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和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辦理過戶、轉籍手續。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無法過戶或轉籍的,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系雙方自願簽訂,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協議約定,如一方違約的應當承擔定金責任及賠償中介方的所有損失。如甲方違約的,甲方應當返還定金,另外再支付同定金等額的違約金,違約金由乙方和中介方各得50%;如乙方違約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沒收的定金由甲方和中介方各得50%。

九、如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各執壹份,協議自雙方簽字、蓋手印後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記錄以下備註條款裡。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中介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6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為了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簽定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車主______的______轎車,牌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幣)____________,小寫______。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______年月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

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______年月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______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

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備註(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處理):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__________購車方(乙方):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7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就以下條款達成協議。

1、採購車輛的名稱、型號、顏色、配置、數量、價格(人民幣):                                        

名稱 型號 車型 顏色 數量 車價(元)合計,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2、預付定金: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3、交車時間:付訂金後           天。

4、付款方式:新車驗收合格後交車日前,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貨款(無預付款)。甲方自收到貨款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給乙方。

5、交車地點:在                                 交貨。

6、交車方式:                                  。

7、車輛的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交貨驗收合格,按原生產廠技術質量標準(或CCIB標準)交車,在交車現場驗收時如乙方有異議,應當場提出。車輛的質保、售後服務、使用說明等祥見隨車手冊。

8、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9、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一式 兩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開戶行:                                      身份證號:                                 

賬號: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甲方代表(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8

甲方:地址:身份號:乙方:地址:身份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買賣車輛一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必須恪守信譽,不得違約,否則將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甲方自願將車輛一輛給乙方,發動機號:,車架號:營運證號:。

二、付款方式為現金支付,在買賣成交後雙方即雙方即時結算,不得拖延,此車售價為(大寫)人民幣:(:元),交款方式以收據為憑證,甲方收款後即時將車輛交付乙方,並將隨車手續一起移交乙方(移交內容詳見清單)。

三、車輛交付前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交通事故等一切責任均由甲方自己承擔全部責任,乙方自接車後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交通事故等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任何一方不得推卸責任。

四、乙方在接收車輛之時應當對車輛的質量和必備品等等一次性驗收過後,甲方將在其後不負責任何責任。

五、乙方購車輛後,甲方應無條件配俁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六、甲方的營運手續必須正規、真實,是計程車公司以及交管部門批准的正規手續,如發現套牌、套營運手續及假車手續等違紀違法行為所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及所有損失等經濟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七、甲方自出售車輛後所產生任何有關燃油補貼等費用均由乙方領取。

八、此合同,甲乙雙方簽字後即日生效,受法律保護,若任何一方違約付給對方__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移效清單:備註: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__________月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9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   型號   顏色   價格   備註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地址:

電話:

出賣人(簽章):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10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一、 汽車型號及金額: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 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 出賣人姓名(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一、甲方將車主劉政賢的長安微型普通客車,車牌號__,發動機號__,車架號__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幣)____元整,小寫____元。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____年____月___日前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幫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乙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12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_________型號:_________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萬元,數量:_________臺,總價: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車輛交付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備忘錄(見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2.2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妥抵押貸款手續後支付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3、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4、車輛交付時,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

第四條 質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必須能通過落籍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二),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6、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定金

1、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2、乙方不能按約支付車款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能按約交付約定車輛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1 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1.2 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應按相當於全部車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約定的車輛,按逾期期限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1 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內,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車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2.2 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對上述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4、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所購汽車的整車質量保證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公里,兩者以先到者為限,除非不屬於保證範圍內。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當到甲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台州市汽車經營行業協會或甲方所在地消費者協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列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

第十一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委託服務備忘錄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銀行按揭

2、代辦拍牌

3、代辦上牌(含代辦保險及代繳各類稅費)

4、代辦其他專案:

二、委託報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約定如下:

1、代辦銀行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2、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3、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3.1 保險費(註明險種):_________元,保險生效時間應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

3.2 購置稅:_________元。

3.3 其他:_________元。

4、代辦其他專案。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5、以上費用除代辦勞務費報酬由雙方約定外,按支付憑證向乙方結帳;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委託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車輛交接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_________型號:_________。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規定的交付條件(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同意接受。

2、下列車輛專案(限於該型號車輛配套設定和使用功能)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

3、隨車檔案清單如下(打√):

3.1 銷售發票。

3.2 (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3.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

3.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3.6 移動證。

4、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13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汽車買賣合同書範本。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___》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三、車款與驗收

1、車款為(不含稅費)__元;大寫:___。買方應於__年__月___日在_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__(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_%,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______。

四、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

五、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買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六、賣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賣方在買方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方提供:(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七、買方權利義務

1、買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2、買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5、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八、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賣方未向買方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九、保證

賣方須保證汽車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十、擔保

擔保人須對賣方保證,買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十一、宣告及保證

(一)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合同範本《汽車買賣合同書範本》。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賣方: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四、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五、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14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專案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 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傳送傳真或傳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15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證件型別: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1.由於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生產廠家,政府機構和其它相關部門造成不能交貨或延誤交貨,賣方可免除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六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貨,生產廠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生產廠沒有規定的,且乙方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的,則按以下約定執行:在車輛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選1項,下同)或行駛1.5萬公里口2萬公里口2.5萬公里口內(車輛使用年限與行駛公里以先到為準),同一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累計修理或同一關鍵零件、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口3次口(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後仍未排除故障無法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口6次口後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2.按照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費: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授權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修理單位應出具相應的修理單據和發票。

4.由於人為損壞或使用、保養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不得采取惡意損毀對方名譽或妨礙經營、生活的行為,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汽車消費糾紛調解中心或消費者保護組織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如雙方當事人不同意仲裁條款可另行協商其它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的方式為: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1:車輛交接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對_________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同意接受。

2.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為:_________。

3.隨車檔案清單如下(打√):(1)發票口(2)合格證口(3)說明書口(4)保修卡口(5)海關證口(6)商檢證口(7)其他:_________

4.下列車輛專案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x"。

┌───────┬┬───────┬┬────────┬┬──┬┬───┬┐

│(1)外觀及漆面 ││(9)燈光    ││(17)電動電線  ││(25)││(33) ││

├───────┼┼───────┼┼────────┼┼──┼┼───┼┤

│(2)內飾    ││(10)反光鏡  ││(18)cd     ││(26)││(34) ││

├───────┼┼───────┼┼────────┼┼──┼┼───┼┤

│(3)轉向    ││(11)輪胎及備胎││(19)收放機   ││(27)││(35) ││

├───────┼┼───────┼┼────────┼┼──┼┼───┼┤

│(4)制動    ││(12)雨刮器  ││(20)點菸器   ││(28)││(36) ││

├───────┼┼───────┼┼────────┼┼──┼┼───┼┤

│(5)手剎    ││(13)發動機  ││(21)鑰匙及搖控器││(29)││(37) ││

├───────┼┼───────┼┼────────┼┼──┼┼───┼┤

│(6)離合器   ││(14)空調   ││(22)千斤頂   ││(30)││(38) ││

├───────┼┼───────┼┼────────┼┼──┼┼───┼┤

│(7)排檔    ││(15)門窗   ││(23)隨車工具  ││(31)││(39) ││

├───────┼┼───────┼┼────────┼┼──┼┼───┼┤

│(8)儀表盤   ││(16)電動天窗 ││(24)警示牌   ││(32)││(40) ││

└───────┴┴───────┴┴────────┴┴──┴┴───┴┘

5.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2: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1)代辦拍牌口(2)代辦按揭口(3)代辦保險口(4)代辦上牌口(5)代辦裝潢口(6)代辦其他專案:_________

二、委託報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口二年口三年口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代辦費: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專案及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專案。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16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顏色:

產地:型號:

發動機號碼:(拓印貼上)

底盤號碼:(拓印貼上)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萬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

第一筆車款和其餘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萬元,____日內再支付

第一筆車款現金萬元;其餘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

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並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乙方(授權簽字人):

住址:住址: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

│  汽車品牌  │           │    型號    │         │

├───────┼───────────┼──────────┼─────────┤

│  生產廠商  │           │    產地    │         │

├───────┼───────────┼──────────┼─────────┤

│  發動機號  │           │   合格證號   │         │

├───────┼───────────┼──────────┼─────────┤

│  車架號  │           │   海關單號   │         │

├───────┼───────────┼──────────┼─────────┤

│       │           │          │         │

│  商檢單號  │           │ 配置(標準配置/  │         │

│       │           │   選用配置)   │         │

├───────┼───────────┼──────────┼─────────┤

│   數量   │           │   車身顏色   │首選: 次選:   │

├───────┼───────────┼──────────┼─────────┤

│單價(人民幣)│           │   內飾顏色   │首選: 次選:   │

├───────┼───────────┴──────────┴─────────┤

│總價(人民幣)│                                │

│   大寫   │                                │

├───────┼────────────────────────────────┤

│   備註   │                                │

└───────┴────────────────────────────────┘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

(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            。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檔案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件名稱:

證照號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合同編號: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時,甲、乙雙方在       對  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為:              。

乙方經過驗收,認為該車輛符合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    )的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隨車檔案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

3、下列車輛專案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新增專案。

┌──────┬─┬──────┬─┬───────┬─┬──────┬─┬──────┬─┐

│外觀及漆面 │ │燈光    │ │電動天線   │ │      │ │      │ │

├──────┼─┼──────┼─┼───────┼─┼──────┼─┼──────┼─┤

│內飾    │ │反光鏡   │ │cd      │ │      │ │      │ │

├──────┼─┼──────┼─┼───────┼─┼──────┼─┼──────┼─┤

│轉向    │ │輪胎及備胎 │ │收放機    │ │      │ │      │ │

├──────┼─┼──────┼─┼───────┼─┼──────┼─┼──────┼─┤

│制動    │ │雨刮器   │ │點菸器    │ │      │ │      │ │

├──────┼─┼──────┼─┼───────┼─┼──────┼─┼──────┼─┤

│手剎    │ │發動機   │ │鑰匙及遙控器 │ │      │ │      │ │

├──────┼─┼──────┼─┼───────┼─┼──────┼─┼──────┼─┤

│離合器   │ │空調    │ │千斤頂    │ │      │ │      │ │

├──────┼─┼──────┼─┼───────┼─┼──────┼─┼──────┼─┤

│排擋    │ │門窗    │ │隨車工具   │ │      │ │      │ │

├──────┼─┼──────┼─┼───────┼─┼──────┼─┼──────┼─┤

│儀表盤   │ │電動天窗  │ │警示牌    │ │      │ │      │ │

└──────┴─┴──────┴─┴───────┴─┴──────┴─┴──────┴─┘

4、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                          。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為車輛正式交付,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

受託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專案:

二、委託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     元,大寫   。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       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       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2)保險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         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      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          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         。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          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       元,車船稅      元,購置稅      元,註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

5、代辦裝潢,裝潢專案              ,費用       元。

6、代辦其他專案                 ,費用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於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於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為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18

分配單號:__________共_____頁第____頁

合同號:( ) 字____________號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出賣人買受人收貨人付款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聯絡人法定代表聯絡人聯絡人聯絡人郵政編碼電掛郵政編碼電掛電掛電掛通訊地址通訊地址開戶行電話帳號電話開戶行銀行帳號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中轉、聯運(港)序號型號產品名稱及規格程式碼數量(輛)單價(元)總金額(元)交貨進度交貨方式代運到站驗交貨地點一季二季三季四季其他條款

一、結算方式:1.買受人自提車及公路代運,按交貨期款到後發車。2.出賣人代運,以出賣人委託鐵路起運日為交貨期、貨款及運雜費等發車後買受人方辦理託收承付。

二、出賣人為買賣人代運和代押運的汽車,出賣人除向需方核收運費和運輸保險費外,每輛另收廠內吊裝費和押運費______元/輛。

三、產品質量:按出賣人規定的出廠檢驗標準,如發生質量問題,按出賣人有關規定實行“三包”。

四、單價內不含車輛購置附加費。

五、違約責任:出賣人逾期交貨(鐵路運輸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應向買受人付違約金____元/輛。買受人方逾期提貨,按到期合同貨款的_____%向出賣人方付違約金元/輛,並付____%利息(月息)。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需要改或終止,應經雙方協商一致籤具修訂或撤消的協議書。因故要求合同變更,應在交貨期前45天以函(電)向對方協商。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規定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其餘為副本(副本三份)。

七、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19

甲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絡電話:                  傳真:

證件型別:身份證 暫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注:

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專案,以打“√”為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        元,大寫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數量:     臺。

2、其他費用:            ,由   方承擔。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      元(大寫:                 )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                                。

4、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條 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  甲方自提; 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1)  100公里 , (2)    公里 。

(注: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 銷售發票。

(2) 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

(5) 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 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 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 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

地   址:

聯絡電話:

2、 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    年或者      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   年或   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使用者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效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  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   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 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終端使用者,在辦理上牌入戶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新增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 雙方的聯絡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絡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聯絡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絡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絡都有效。

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部門:                聯絡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工作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簡訊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列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

型號

發動

機號

合格

證號

車架號

海關

單號

商檢

單號

顏色

價格

備註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某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某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在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21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聯絡住址:

電話: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車輛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基本情況

品牌型號: 車架號:

車牌號:出廠日期:

發動機號: 車體顏色:

二、甲方關於交易車輛的宣告:

1、甲方保證該車輛符合國家《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及二手車上市交易的有關規定和政策法規,由於違返國家及地方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保證此車手續真實有效,不是套牌車,發動機和車架號必須與檔案相符(無修改跡象),如有不符行為,願負全部責任,退回車款,承擔因此造成的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保證此車無任何經濟糾紛(產權、債務、抵債)、盜搶及交通糾紛。如有不實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本協議簽訂前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車輛交付後,出現任何故障、損壞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

四、該車在 年月 日 時 分之前發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甲方全部責任。該車在 年 月 日 時 分以後發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五、交易金額為 元(元)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車輛更名過戶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對手續、車況外觀、內飾認可後雙方簽字,簽字後此協議生效,並具法律效力。

七、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22

買方: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就汽車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

1.買方自提車及公路代運,按交貨期款到後發車。

2.賣方代運,以賣方委託鐵路起運日為交貨期,貨款及運雜費等發車後向買方辦理託收承付。

3.賣方為買方代運和代押運的汽車,賣方除向買方核收運費和運輸保險費外,每輛另收廠內吊裝費和押運費________元/輛。

4.產品質量:按賣方規定的出廠檢驗標準。如發生質量問題,按賣方有關規定實行“三包”。

5.單價內不含車輛購置附加費。

六、違約責任

賣方逾期交貨(鐵路運輸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應向買方付違約金________元/輛。買方逾期提貨,按到期合同貨款的________%向賣方付違約金________元/輛,並付________%利息(月息)。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終止,應經雙方協商一致籤具修訂或撤銷的協議書。一方因故要求變更合同,應在交貨期前45天以函(電)向對方協商。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其餘為副本(副本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23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從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__;行使公里數:___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非營運。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不含稅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乙方應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同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___元,剩餘車款雙方按照約定用乙方的建築材料折抵。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甲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乙方應按照約定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甲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5、由於該車輛以較低的價位賣給乙方,該車自_____年_____月到現在的所有交通違章由乙方自己處理。

6、由於該車輛乙方需要保留車號,該車輛暫不過戶,如需過戶賣方應該積極配合並提供相關的手續。該車輛自交付給乙方即日,所有權即發生轉移,交付後因該車所發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如:違法處罰、交通事故給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7、乙方提供的建築材料折抵剩餘車款,其建築材料價格不得高於同行業價格。

8、因該車輛所發生的一切過戶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提交烏魯木齊仲裁委員會庫爾勒分會仲裁;

第五條其他

1.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24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銷售地政府規定的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爭議的,應依據國家法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由雙方共同選定或由解決爭議的第三方指定。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4、附件選裝件應明示乙方,不得強制加價銷售。

第三條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計元作為定金;甲方交貨時,可將定金衝抵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按第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款。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2.2餘款計人民幣元(可扣除定金),大寫元,於年月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妥汽車消費貸款手續。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妥消費貸款手續或者未能足額辦妥消費貸款,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支付或補足餘款。否則,按逾期付款承擔違約責任。

3、其它付款方式:。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公里以內,里程錶記錄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的票據、資料: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其他交付物件:。

6、車輛交接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驗收專案持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乙雙方應在車輛交接時,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日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乙方。

第六條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但保修期不得低於《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錄》(兩年四萬公里)的有關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到生產廠商認定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損壞的;或使用、保養、裝潢、改裝不當等非車輛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產廠商認定和雙方約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從其規定。雙方應按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規定執行。

6、在同等條件下,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乙方接收車輛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車輛保險、附加費、上牌等相關手續,及時繳納稅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交付車輛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車款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交付車輛超過1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車款的%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按應付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超過1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可將乙方原訂購車輛另行出售。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車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車輛規格型號與約定不符的,或者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甲方難以更換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更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未能交付車輛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簽章):出賣人(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25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宣告:在簽訂本合同前,出賣人已向買受人介紹了合同項下車輛的基本情況。買受人已對合同項下的車輛品牌、規格型號、技術引數和效能等充分了解,並且對合同條款及其含義清楚。

二、標的物、數量及價款:

車輛品牌車輛名稱車輛型號單位單價(元) /臺數量

本合同項下車輛價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

底盤引數採購方式及底盤採購號

底盤型號 車型程式碼

發動機 變速箱

駕駛室型號 駕駛室顏色

軸 距 車 橋

輪 胎 大梁寬度

其他標配

選裝配置

專用部分引數

廂體內部尺寸長寬高mm廂體結構

廂體板厚要求mm附樑結構

油缸廠家直徑 舉升型式

後門樣式 廂體顏色前立柱噴“柳州運力”字樣。

其他配置

三、質量要求:本合同項下車輛質量執行中國重汽集團柳州運力專用汽車有限公司企業標準,無企業標準的執行國家行業規定的標準。

四、產品三包服務規定:出賣人對車輛質量及售後服務負責的條件和期限按照隨車交付買受人的《產品保修卡》的規定執行。其中三包服務規定:1、底盤部份按底盤生產廠服務手冊規定執行,並由底盤生產廠服務站負責。2、專用部份按中國重汽集團柳州運力專用汽車有限公司規定執行。

五.交付

1、交付時間:

2、交付地點: 省(自治區) 市 區 路(街)

3、交付方式:

①、□出賣人送車。

②、□底盤生產廠送車。

③、□自提。

4、送車費用:

5、接車單位(全稱)

6、接車聯絡人及電話:

買受人應在交付時當場對車輛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於當日書面提出。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交付手續;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自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

六、保證金:本合同簽訂當日買受人應向出賣人預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出賣人交車後,保證金抵作車款。

七、結算方式:

a □買受人在車輛驗收合格後一次性現匯(現金,電匯,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票等)支付剩餘貨款。

b □買受人在車輛驗收合格一次性現匯(現金,電匯,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票等)支付剩餘貨款後提車。

C □買受人在車輛驗收合格後 7 日內一次性現匯(現金,電匯,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票等)支付剩餘貨款。

d □甲方將監控車送達乙方指定地點後,自送達之日起90天期滿,乙方必須無條件付款買斷。

e、□按年度協議執行。

f □其他:以三個月或六個月銀行承兌匯票支付車款的按同期銀行利率加收貼息費用。

八、解除合同約定:買受人與出賣人簽訂《汽車買賣合同》後不得解除合同,如遇特殊情況確需解除合同,需在簽訂《汽車買賣合同》後三日內提出,經出賣人同意後可以解除《汽車買賣合同》,但買受人應當賠償因解除《汽車買賣合同》給出賣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九、合同變更:買受人與出賣人簽訂《汽車買賣合同》後,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對《汽車買賣合同》中所訂購的底盤配置和專用部分做區域性變更時,需在簽訂《汽車買賣合同》後三日內向出賣人提出書面合同變更申請,經出賣人同意後可以進行合同變更。但對已下單排產的《汽車買賣合同》和經過特殊訂單評審的《汽車買賣合同》不允許變更。對因買受人提出合同變更發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由於變更造成出賣人延期交貨則出賣人不承擔相應責任。

十、客戶資訊反饋:為向終端客戶提供及時有效的售後服務,買受人須在車輛實現銷售後(即賣給最終客戶後)2日內,向出賣人提供真實有效的檔案資料(包括:銷售發票影印件或單位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客戶身份證影印件),車輛行駛證影印件需在行駛證發證之日起15日內提供。如逾期提供、不能提供或提供虛假無效的客戶檔案資料的 ,出賣人將取消買受人所享受的相關價格返點政策。

十一、違約責任:

1、買受人所訂購的車輛因底盤資源出現一度緊張(非出賣人所掌控)而造成出賣人出現延遲交貨不長於15個工作日時,買受人表示理解,不追究出賣人的相關責任。如果再逾期超過15日,則買受人有權決定繼續履行合同或就未履行的部分解除合同。買受人對再次逾期期滿後仍未履行部分提出解除合同時,出賣人應將買受人預先支付的保證金退還買受人且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已付保證金的利息用以承擔違約責任,保證金利息的計算方法為:自買受人因出賣人再次逾期期滿而向出賣人提交解除合同書面申請次日起至合同正式解除之日止。(如買受人提交書面解除合同申請的次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和週休日則不在計算之日。)以同期中國人民銀行一年期貨款基準利率為準計算。

2、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出賣人貨款,逾期超過7日的則出賣人有權於逾期次日起向買受人按照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利息外,同時按照未付合同價款收取買受人0.5‰/日的違約金。

3、買受人出現以下任一情形,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無需通知買受人,不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出賣人有權扣除買受人的預付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並要求買受人承擔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a、未完全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支付貨款的;b、車輛送達買受方指定地點後超過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期限15日不進行驗收提車的;c、車輛入庫後因買受人原因超過30天未提車的;d、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

十二、所有權保留:在買受人全額支付本合同項下車輛的總價款之前,本合同項下車輛的所有權屬於出賣人。

十三、免責條款: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出賣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出賣人不負有違約責任。

十四、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出賣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生效條款: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且出賣人收到預付保證金之日起生。

十六、其它約定:對於採用柳汽底盤的整車,買受人應遵守東風柳州汽車有限公司關於《廣西區域銷售和專銷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之規定,否則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責任。

出賣人(蓋章)中國重汽集團柳州運力科迪亞克機械有限責任公司買受人(蓋章)

地址柳州市新興工業園樂業路12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26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車金額: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絡、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27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人):

住所: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社會信用統一程式碼或工商登記註冊號:

電話號碼:

乙方(買受人):

住所:法定代表人:

社會信用統一程式碼或工商登記註冊號:

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或姓名:;

廠牌型號:;

車架號/VIN碼:。

2.車輛(是或否)因為質量問題而進行過更換、退貨或主要零部件的維修、更換,原因是。

3.二手車技術狀況表見附件一。

4.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二條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稅費或其它費用)為人民幣:元(大寫:元)。過戶手續費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車款;

合同簽訂之日,交付訂金元(大寫:元),

個工作日內付清餘款元(大寫:元);

其它支付方式,如使用汽車消費貸款等支付方式以補充合同形式另行約定。

過戶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過戶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過戶手續費由乙方承擔%,即元(大寫:元);甲方承擔%,即元(大寫:元)。

車輛過戶時將過戶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過戶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過戶手續辦理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過戶、轉籍手續。

甲方應於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個工作日內在(地點)向乙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在車輛交付乙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甲方承擔;在車輛交付乙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乙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

2.甲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甲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資訊合法、真實、有效。

4.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屬地的車輛,乙方確認已經瞭解註冊地對於遷入機動車限制性規定,確認該車輛符合當地註冊登記標準。如果因非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當地註冊登記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五條車輛質量與質量保證

1.甲方為法人的或通過法人機構委託銷售、拍賣的,應按照附件一提供二手車技術狀況表,作為合同的一部分。

2.車輛完成交易後,甲方向乙方提供個月的質保,質保範圍為。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車輛資訊不真實或甲方故意隱瞞相關車輛資訊,包括三包記錄、維修記錄、改裝記錄等,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期限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乙方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支付本車價款的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相應損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車輛並承擔相應損失。

5.其他違約責任: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委託第三方調解解

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其他約定

附件一:二手車技術狀況表

附件二:車輛相關憑證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甲方開戶銀行:乙方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戶名:戶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2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

品牌名稱

型號規格

顏色

甲方贈送配置

乙方選購配置

數量

車輛單價

車輛總價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第三條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的按法律規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可抵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車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第五條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一個月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一方難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辦理提存。

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製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對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第七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為乙方:一)代辦保險□代辦按揭□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第十條其他

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其他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本合同文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範文字,印製的合同條款為提示性條款,供汽車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規範文字的內容。

2.出賣人應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有機動車經營資格,且具有所銷售車輛的所有權和代理銷售權。

3.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4.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規範文字的條款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合同中手寫體與印刷體有異議或衝突時,以手寫體為準;本合同與補充協議有異議或衝突時,以補充協議為準。5.本合同的紙製文字由青島市工商局定點印刷單位印刷,未經同意,任何企業不得擅自印刷或改變格式和內容進行印刷。

6.本合同條款由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方分局負責解釋。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方分局監製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29

賣方:,X年X月XX日出生,住號(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X年X月XX日出生,住組(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東風金霸貨車出售給乙方,雙方協定條款如下:

一、出售車輛車型:所售車輛車型:東風金霸貨車,發動機號 。

二、所售車輛作價及付款方式:所售車輛作價 元整,里程為 公里。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實施細則》有關條款之規定,車輛所有權發生變化,需辦理過戶登記。如辦理車輛過戶手續,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自X年XX月XX日以前的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自X年XX月XX日以後的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自X年XX月XX日起車輛如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賠償。

四、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在見證人面前將車輛一切手續交乙方,乙方自簽訂合同表示履行完畢。

五、合同雙方自願簽訂,不得反悔。

六、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單位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單位:法律事務所

X年XX月XX日

武漢市汽車買賣合同 篇30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定金

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寫。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2、分期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年月日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法規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應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本合同所定配置有出入的,以及甲方沒有提供上述第五條第五款必要檔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檔案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其它條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或因甲方原因導致交付未能實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3、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4、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5、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

7、保修期中,乙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甲方在日內未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應賠償乙方因延誤使用該車輛造成的損失元。

8、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9、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 10日內提供證明。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允許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八條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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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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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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