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公司勞動協議書(精選16篇)
- 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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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公司勞動協議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勞動手冊編號:_________
外來人員就業證編號: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_________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月)。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種。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以及不低於國家規定應配給的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小時工時制,按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企業的規定發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於山西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完成勞動任務。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為乙方繳納勞動保險費。乙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勞動保險費。
2、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各種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產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教育和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上崗前培訓。
2、乙方應刻苦鑽研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須為甲方服務年,否則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支付甲方培訓費。
八、合同的終止、變更、解除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續訂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訂,並應補辦續訂手續。
2、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
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
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
(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4)依法服兵役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九、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按有關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一、合同鑑證與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簽訂後,應經同級勞動部門鑑證;經鑑證後的勞動合同變更內容的應重新鑑證。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鑑證人(蓋章):_________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
合同鑑訂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消防公司勞動協議書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性質:_____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性別:_____出生______年______月:_____家庭住址: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導遊資格證號碼:_____導遊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時開始生效,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共 ______年。
二、工作內容、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擔任導遊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甲方要求乙方將《導遊資格證》掛靠甲方公司。
三、工作待遇
1、甲方負責購買三險(即:_____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
2、工資採取與經濟效益掛鉤考核的辦法,多勞多得。
3、乙方組團出遊,乙方獲利潤的10%酬金。
4、帶遊客到___________住宿提5%酬金。
5、由___________委託的接:___________元/次。
6、外出帶團___________元/次。
7、公司提供勞動保護,公司根據規定配發工作服,帶團外出含個人旅遊保險,利用淡季對導遊進行各地景點考察學習。
8、一個月有四天休假,休假時間由公司安排,員工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提出安排休假時間。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可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五、經濟補償與賠償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執行勞部發[1994]481號檔案關於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規定。乙方依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第(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勞部發[1994]481號檔案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六、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均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_____ 乙方簽名: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消防公司勞動協議書 篇3
公司勞動合同書的最新範本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消防公司勞動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㈠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㈡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____個月以上不滿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____年以上不滿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個月;____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個月。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㈠乙方的崗位(工種)為網上客服,職務為客服代表,從事的工作內容為售前或售後客服、發貨、產品進銷存管理、產品推廣、營銷策劃等,視工作能力和專長提升待遇。
㈡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㈠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1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小時,且必須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____天。
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經與乙方協商後進行。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週期內平均每日工作時間___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____小時。
3.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由乙方自行安排。
因生產經營需要實行以上第或第種工時制度的,應當依法獲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㈡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㈠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按下列第1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
乙方試用期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____元(壹仟元整),試用期滿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底薪加提成形式,最低____元(____元整),上不封頂,視工作能力、公司業績和乙方工作量來定,具體按乙方每月簽定的績效責任書為準。
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甲方應當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並予以公佈。
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勞動定額的,其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㈡甲方工資支付週期為每月____日至每月最後____日(工資支付週期不得超過____個月),定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㈢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計發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3.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的帶薪假期,按本勞動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㈠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每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個人應當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㈡其它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㈠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㈡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㈢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㈣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規定辦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㈠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㈡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㈠勞動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⑶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⑸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⑹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⑺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⑻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⑼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⑺、⑻、⑼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____個月工資,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⑴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⑵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⑶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⑷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⑸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⑹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⑺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等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檔案無效的;
⑻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⑻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⑵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經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⑶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⑷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⑸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年的;
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㈡勞動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⑴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⑵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⑶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本條第(一)項第4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但是甲方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㈢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㈣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再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____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勞動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
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如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
無法解決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如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勞動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三、雙方約定下列檔案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乙方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在影印件上簽名);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____份,雙方簽字後,甲方必須將其中____份交給乙方持有,並按規定辦理勞動合同簽收手續。
如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公司勞動協議書 篇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簽訂日期: _____ 年 _ 月日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
注 冊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 營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型別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試用期限內,根據乙方的實際能力或表現,甲方可縮短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試用期限。
第四條 錄用乙方的具體錄用及考核條件由甲方事先告知乙方,其包括但不限於《崗位工作職責》、專門的試用期考核標準、或簽訂的《勞動合同》上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 試用期內經考核乙方未達到甲方錄用及考核條件即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可以依法解除本合同。未達到甲方錄用及考核條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
4。1乙方體檢未達到崗位身體健康要求的;
4。2乙方的用工手續不完備;
4。3乙方未能達到甲方事先告知的錄用或試用期考核條件等。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
第七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
標準工時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
不定時工作制 □,工作時間一般由乙方個人或工作任務所決定,不計加班加點時間。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第十條 甲方每月 _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消防公司勞動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年_月_日
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鑑於:1、甲方已如實告知並經乙方確認其在甲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2、乙方希望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一致,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請選擇填寫: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合同,具體有效期限按以下選項確定:
1.固定期限: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試用期為_個月(天),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2.無固定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試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工作任務的完成標準為:。
(二)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
消防公司勞動協議書 篇7
一、法律明確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強行解除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在法律規定的條件未滿足時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相關條件滿足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分別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和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
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打算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卻沒能與勞動者達成一致,則協議解除的條件不存在。如果此時用人單位強行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在存在如下情況時用人單位可以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使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用人單位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和第41條,只有符合如下條件時,用人單位才可以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部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5、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6、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7、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不符合法律規定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防止用人單位濫用解除合同的權利,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遵循法律規定的程式。如果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不遵循法律規定的程式,其行為同樣構成《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並因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應當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則用人單位無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第41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用人單位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嘛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包括違法法律規定以及解除的程式不符合法律規定,在這些情況下公司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除了要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金的賠償外,還需要承擔行政責任。更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知識,你可以到網站進行了解。
消防公司勞動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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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 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 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及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四條 根據甲方日常管理及業務拓展等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種和崗位、薪資。
三、 勞動紀律
第五條 甲方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等,具體內容如下:
(一)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裝置;
(二)發放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對女職工和特殊職工按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五、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根據行業特點,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六、 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積極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第十一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包括下列內容:
(一)基本工資 元/月。
(二)職務工資 元/月。
(三)午餐補貼 元/月。
(四)交通費補貼 元/月。
(五)全勤獎元/月。
(六)社保 元/月。
(七)提成或獎金(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拖欠乙方工資,否則甲方除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外,並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10%的經濟補償金。甲方因工作需要須乙方在特定節假日加班或值班的,應按照國家標準發放乙方加班費或值班費。
七、 職業培訓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第十三條 乙方從事普通工種的,上崗前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從事特種行業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行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合同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八、 處分與獎勵
第十五條 乙方在勞動工作過程中,提出對甲方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給予乙方表揚或經濟獎勵。
第十六條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第十七條 甲方可以隨時口頭或書面提出對乙方工作失誤的處罰決定。
第十八條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公司機密和客戶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種處罰,並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九條 由公司到相關部門辦理國家規定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職工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 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條 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 在合同屆滿三十日前續簽用工合同的,按新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三)洩露甲方機密資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損失;
(四)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
(六)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不按勞動合同確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勞動屆滿,或依法終止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他相關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二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或經營情況發生嚴重困難,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第二十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如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或開除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乙方因上列行為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如合同期滿乙方提出離職的,按甲方離職規定,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將工作交接至甲方滿意後方可離開,否則應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保守商業祕密及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 下列各項甲方的諮詢或文書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並執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則按相關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商業機密:甲方營銷、策略、計劃、財務報表、人事檔案、薪資及聘錄記錄、會計資料、庫存管理、客戶名單、電腦程式及資料庫、員工培訓資料及公司規章、手冊等,以上商業機密不論以書面、圖示或電腦磁碟等形式均屬之。
第三十條 對於負責或經理、主管(主辦)以上業務的崗位人員,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個月內,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
十三、智慧財產權歸屬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任務需要和利用工作條件所創造的智慧財產權由甲方享有,但甲方應給予乙方獎勵。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公司勞動協議書 篇9
甲 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職工):_______________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型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確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 )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止。
(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本民法典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從xx年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 )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_____年____ 月______ 日止。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 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 個月以上 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 日;合同期限在 年以上3 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 日;合同期限在3 年以上或者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超過6 個月。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 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處 東莞 市 長安 鎮街(區)新民 社群(村) 新民路7號a棟二樓東莞旭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廠區(公司、門店)的 生產 部門普通操作員工 崗位工作。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並按以下第( )項明確
(1)乙方工作的崗位,不屬於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
(2)乙方工作的崗位,屬於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該崗位有可能對乙方身體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面造成損害。
甲方將按特殊崗位和工種保護的有關規定,提供安全、衛生和職業病的防護知識培訓和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 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 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確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時、每週工作 5 天,每週至少休息 天並符合國家規定的正常工時制度。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工作時間,不存在意義上的加班。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甲方經勞動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以 (周月季年)為計算週期,綜合總工時符合國家規定。
第七條 在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情況下,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經與本單位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總時數符合國家規定。
第八條 甲方依據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每年適當安排乙方休節日假、年假、婚假、產假、看護假、喪假等帶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執行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按下列第( )( )種方式核發乙方工資:
( )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 一 個月,試用合格後工資按照 xx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
第十六條 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職業病防護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須自覺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防護措施,進行生產和工作。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暑降溫等津貼,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二十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第二十一條 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保守商業祕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競業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經濟補償的金額、違約金等事項。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新籤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擅自離職連續 3天后或 年曠工屢計超過 0 天的,甲方可單方即時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處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並可追究乙方的違紀責任。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並由甲方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願供職的(提前3 天通知和告知原因);
(2)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汙、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營私舞弊、罷工及怠工、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或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育不改被給予開除處分的;
(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費留學和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5)甲方連續2 個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資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和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條( )~(2)項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按本條(3)~(7)項解除合同的,除乙方離職出境定居按規定需支付一次性離職費外,甲方需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屬本條(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方應提前30 天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辭退: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3)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又無法調劑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及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允許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辭職:
(1)乙方因結婚或照顧家庭等原因而要離職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期終結而本人要求離職的;
(3)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允許乙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30 天書面通知對方的,應當按乙方當年正常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對方。
本條中屬甲方辭退( )~(3)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負傷而辭退的,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屬本條乙方辭職( )~(2)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2)項須按規定支付工傷相關待遇。屬本條甲方辭退(4)和乙方辭職(3) 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來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嚴重違法、違紀等原因被開除、除名或辭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已喪失或者部份喪失勞動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
(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節日、各種假期及補休中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 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 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如下法定終止條件之一出現,即終止:
(1)本合同期已滿,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內;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本條(3)、(4)項終止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條 經濟補償金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 年支付 個月工資, 6個月以上不滿 年的按 年計算,不滿6 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平月工資3 倍的,經濟補償金按該社平月工資3 倍限額支付,並且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 2 年。
第三十一條 確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給乙方,並在 5 天內辦結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終止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手續,甲方不得無理扣壓乙方的工資、個人證件及拒辦相應的養老、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險和乙方檔案轉移手續。
九、違反合同責任
第三十二條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調解與仲裁
第三十三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 應先到所屬地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如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 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 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牴觸的,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儲存一份,互相監督履行。
第三十六條 下列甲方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不夠寫可加附件):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並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公司勞動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出納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可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3、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每週工作六天,每週休息一天。
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日為發薪日。
2、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元。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條款執行: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元。
4、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如:婚假、喪假、年休假等)期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
1、各項社會保險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2、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監督下,乙方須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七、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1、因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甲方依法執行有關福利待遇規定,並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甲方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九、其他事項
1、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如不及時告知甲方,按照提供虛假人事資料處理。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不得塗改。
4、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消防公司勞動協議書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多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若無異議,視為本合同自動延續。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其中____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以完成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______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部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需服從甲方的安排。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及加班補助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即:
a、享受固定底薪。
b、享受加班補助。
c、享受多勞多得的計件提成制度。
2、乙方每週可享受帶薪假一天。
3、雙方約定加班每小時補助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正)。
4、法定節假日工作享受:
A、假日紅包。
B、雙方約定法定節假日可調休或補休。
C、如享受紅包後不再享受調休或補休、
5、乙方每月享受帶薪休假的天數為實際出勤天數除以六所得。
6、乙方享受婚假3天。
7、乙方享受直系親屬喪假3天。
8、乙方享受產假根據實際情況雙方協商。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支付方式為:
1、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正,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2、甲方承諾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
3、甲方承諾每月____日發放其他補助獎金及計件提成。
4、甲方根據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物價增長水平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雙方協商的工資增長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為乙方提供年終紅利分配,分配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1、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2、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3、如乙方每月出勤天數不足 年度1次的外聘講師,做員工的提升培訓。
4、乙方每月從工資中繳納¥ 年旺季(5―10月份)中,乙方若提出離職,需提前1―3個月提出,以便甲方培養和儲備人才。
5、若乙方為部門主管職位及以上(含主管)提出離職,需提前2―6個月提出,以便甲方培養和儲備人才。
6、在最後工作日前,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並配合所在部門及其他部門辦理所有的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爭議處理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六十日起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七、其他
1、甲方企業已有的和將來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乙方身份證影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不得塗改。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本合同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消防公司勞動協議書 篇12
甲方(單位名稱)
企業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姓名: 原身份:
性 別: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鐵道部、勞動部《國家鐵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若干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工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按照崗位(工種)要求,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2.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方式,按鐵道部及甲方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按國家和鐵道部有關規定,按時支付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2.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享受符合國家、鐵道部及甲方規定範圍內的各種保險、福利性補貼、假期。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女職工人流期、經期、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待遇,因工負傷致殘、死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醫療費、病假工資和死亡待遇,按國家、鐵道部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已享受工資性補貼的,其家屬不得再享受甲方的半費醫療待遇。
5.乙方按規定委託甲方代為扣繳本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和失業保險金。
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樹立主人翁責任感,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種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2.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要牢記“人民鐵路為人民”的服務宗旨,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鐵路各級關於路風建設的有關規定,廉潔奉公,維護鐵路良好形象和聲譽。
4.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業標準、安全操作規程,確保鐵路安全生產和人身安全。
5.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基層站、段內部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的,或受甲方派遣從事其他臨時性工作(如搶險、救災等)的,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調整或派遣。
七、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條件
1.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工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發生嚴重路風事件,或多次發生路風一般事件屢教不改的。
(3)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違章作業,造成重大事故、職工多人死亡事故、路外重大傷亡事故之一的。
(4)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貪汚情節嚴重的。
(5)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5.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6.依據上述第3、4、5款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7.甲方解除合同,應徵求同級工會的意見,如工會提出異議,應複議後再作出決定。
8.乙方因下述原因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2)因夫妻分居、家庭困難需要解除合同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在試用期內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1.甲乙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經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無效的,應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申請仲裁或訴訟。
2.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責任大小和後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經濟賠償。其中:責任屬於甲方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責任屬於乙方的,賠償甲方技術培訓費、職業技能鑑定費、因未履行完勞動合同造成的損失費和重新錄用人員費、 等。
九、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作出如下變更: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消防公司勞動協議書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為本單位職工。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限為____月。試用期內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以下生產(工作)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工資、獎金、津貼制度,確定乙方勞動報酬形式,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經協商擬支付乙方:_________。並根據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情況,以及本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和物價變化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勞動報酬,改善乙方的生活福利待遇。
四、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產生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應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雙方認為需要訂明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乙雙方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擁有以下基本權利:
1.根據本單位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和適當調整乙方生產(工作)任務;
2.依據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乙方行為規範,並監督其實施;
3.對違反本單位規章的乙方依法給予處罰;
4.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乙方擁有以下基本權利:
1.依法享有政治權利,學習政治文化和業務技術,參加甲方組織的專業技術培訓;
2.在國家規定的安全和衛生標準條件下從事勞動,用人單位勞動條件惡劣,嚴重違反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乙方可以拒絕履行本合同;
3.按照個人的能力以及勞動的數量、質量領取勞動報酬;
4.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參加黨、團、工會組織以及參軍等;
5.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安全生產等教育和技術業務培訓;
2.根據法律、法規以及集體勞動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法定安全衛生標準的生產(工作)條件;
3.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和保障乙方享有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4.對乙方以禮相待,不得采取有損其人格尊嚴的行為;
5.應將本單位所制定的各種勞動行為規範,於乙方上崗前以書面形式發給;
6.支援本單位工會組織的正常活動;
7.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應提供給乙方一份證明書。
(四)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自覺地進行工作,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和保守本單位生產(工作)或業務祕密;
3.嚴格按照生產規程和安全規程進行生產(工作);
4.愛護裝置和工具,並對所使用的裝置和工具進行必要的維護與保養。
七、甲方在合同期間應按國家____省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甲乙雙方應按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工傷、醫療、疾病、生育、失業等)。
八、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和女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以及疾病、傷亡等有關保險福利待遇。
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執行。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國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解除合同的,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甲乙雙方情況的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乙方被勞教或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通過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商調解,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應當從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年____月____日鑑證單位(蓋章)年____月____日備註:說明:備註欄可作為續訂合同期限與更改合同條款之用,並加蓋鑑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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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公司勞動協議書 篇14
本集體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企業”)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工會”)雙方在自願和平等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依法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和工會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
第二條 工會代表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規定,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企業的勞動關係,並監督和調整這種關係。企業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企業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範圍內,遵守不低於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並努力提供儘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力,在研究決定有關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企業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企業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及與職工利益有關的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五條 工會有義務支援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援企業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協助企業合理使用各項基金,配合企業組織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促進企業提高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業董事會會議。
第二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企業工作制度。
第七條 企業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企業安排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企業保證職工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企業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八條 企業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九條 企業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企業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職工自行安排。
第十條 企業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按照下列標準給予職工相應待遇:
1.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安排職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安排職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企業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儘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長時間或長期加班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範圍加班時,應徵得同級工會同意,並按法定的標準向職工另發加班工資。
第十二條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援職工拒絕執行。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企業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三條 企業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製度。企業在制訂本企業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三章 勞動保護
第十四條 企業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標準。企業不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工會有權與企業交涉,企業拒不改正的,工會可請求當地人民政府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企業負責對職工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工會給予協助和配合。
第十六條 企業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企業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企業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十七條 工會支援企業勞動保護管理,配合企業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第十八條 工會發現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企業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十九條 企業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企業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裝置、新工藝時必須同時引進或採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並對工人進行培訓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條 企業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企業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企業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二條 每年夏暑季節,企業負責採取防暑降溫措施,在冬季,企業負責採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條 企業優先保證用於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企業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專案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並監督實施情況。
第二十四條 企業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援企業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的懲處。 第二十五條 企業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處理建議。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二十六條 企業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以及實際需要,確定本企業工資制度,企業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企業決定。企業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二十七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於每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職工工資,工資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標準和辦法按下列執行: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由於企業生產任務不足,使職工下崗待工的,企業保證職工的月生活費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十九條 工會在每年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企業提出本年工資要求。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企業根據董事會的工資決議,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 保險與福利
第三十條 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工會有權予以監督。
第三十一條 企業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20%的福利費用和7.5%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後利潤中提取10%的福利獎勵基金,用於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於職工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企業合理安排使用。企業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三十二條 企業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並提供其他與企業經濟相適應的福利。工會支援企業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條 企業各項重大福利的設定、標準、實施辦法,或由企業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三十四條 職工因工負傷、因工緻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殘廢、死亡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企業支付。企業制訂此類費用細則。
第三十五條 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三十六條 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三十七條 企業根據《保險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職工勞動保險費用,並努力擴大保險險種。工會協助企業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第六章 職工聘用、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八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企業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三十九條 企業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企業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四十條 制定、修改、廢止企業制度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字,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十一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程式處理。
第四十二條 企業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企業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的教育培訓。企業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第四十三條 工會組織或協助企業開展對職工的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七章 勞動紀律和獎懲
第四十四條 企業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企業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第四十五條 企業對於模範執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四十六條 企業對於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後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不同的行政處分;也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者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開除。
第四十七條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徵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企業作出決定。開除職工,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檔案會籤。工會認為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企業協商解決。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企業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徵得工會同意。
第四十八條 各類處分由企業獎懲規章制度統一規定。企業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制定的同類制度,需經企業承認並備案。企業獎懲規章制度,應經工會同意後實施。
第八章 合作與聯絡
第四十九條 雙方為促進企業發展和維護企業與職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條 企業和工會可每月召開一次聯絡會議,就重大事宜和有關職工整體利益問題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對方。雙方應遵守聯絡會議所做出的決定。
第五十一條 工會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應企業要求向企業通報工會開展的與企業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五十二條 雙方同意採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質手段,以及通過各種公關聯誼活動,聯絡和密切企業領導與職工的感情。雙方同意繼承和發展自企業開業以來為實現上述目的所採取的方法。
第九章 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條 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企業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本合同每年檢查_________次,檢查結果以書面
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訂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五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有關規定的仲裁程式辦理。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五十五條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
第五十六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簽訂本合同的環境和條件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應給予答覆,並在7日內進行協商。
第五十七條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執行情況提出商談時,另一方應給予答覆,並在7日內進行協商。
第五十八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進行修改。修改後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五十九條 企業侵犯工會合法權益的,工會有權提請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予以處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十條 本合同解釋權歸簽約雙方。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國法律和政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另行協商後確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行政部門登記備案一份。 第六十二條 企業在本合同簽訂後7日內將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說明報送相關勞動行政部門登記、審查和備案,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文字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後,雙方應當及時以適當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體成員公佈。
企業(蓋章):_________ 工會(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
消防公司勞動協議書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經濟性質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地 址
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依法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完成之日止。
(三)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數﹙質﹚量要求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工作﹙工作地點、崗位、從事工種等﹚,具體工作內容及工作數(質)量要求是: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休息休假辦法。
(二)甲、乙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或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非標準工時制度。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人民幣大寫 )。
(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工資計發方式為: ,每月工資為: 元(人民幣大寫: ),即月工資包括 等方面。
(三)每月工資支付時間: 。
(四)工資支付方式及要求:1.甲方必須以貨幣的形式按約定時間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簽訂有集體合同的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2.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依法分別支付不低於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200%、300%的工資報酬。3.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工資的基數為:),但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 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行業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
(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需要持證上崗和特種作業的工作崗位的,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和崗位操作證書;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 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二)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有關手續。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並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後,可以依法變更合同的部分條款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二條和《重慶市職工權益保障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三)合同到期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四)甲方應在解除、終止乙方勞動關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為乙方出具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
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或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除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外,應分別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的違約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其他事項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乙方應將其家庭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絡電話變化情況書面告知甲方。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消防公司勞動協議書 篇16
原文 俄語綜合學習:勞動合同譯本(一)
1.
2. Раота у Раотоателя является ля Раотника: __________(основной, по совместительству)
1.
3. Настоящий труовой оговор заклюяается на: срок с 1 нояря 20 г. По 31 мая 20 г. Неопреелённый срок, опреелённый срок (указать проолжительность).
1.
4. Настоящий труовой оговор вступает в силу с 01 нояря 20 г.
1.
5. Дата начала раоты 01 нояря 20 г.
1.
6. Раотнику устанавливается срок испытания проолжительностью _____________месяцев (неель, ней) с целью проверки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 Раотника поручаемой раоте. 勞動合同 編號__________ (市, 居住地) __________________20 甲方: (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以下簡稱為用人單位 乙方: (勞動者的全名: 姓、名及父稱), 以下簡稱為勞動者. 現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1. 總則 原文 俄語綜合學習:勞動合同譯本(一)
1.
1. 依據本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聘用勞動者為_________(崗位名稱, 職業或專業技能; 或標明所安排的具體工作), 勞動者應按本勞動合同要求親自完成指定工作.
1.
2. 用人單位聘用勞動者從事的工作為: _______(全職, 兼職)
1.
3.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無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 標明有效期限)
1.
4.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1.
5. 開始工作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
6. 勞動者的試用期為____月(星期, 天), 以考查勞動者是否適合所安排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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