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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勞動保障合同(精選3篇)

金融業勞動保障合同(精選3篇)

金融業勞動保障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金融業勞動保障合同(精選3篇)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表人) 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依法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完成之日止。

(三)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數質,要求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崗位、從事工種等),具體工作內容及工作數(質)量要求是: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休息休假辦法。

(二)甲、乙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或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非標準工時制度。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工資計發方式為:______,每月工資為: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即月工資包括 ____________等方面。

(三)每月工資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

(四)工資支付方式及要求: 

1.甲方必須以貨幣的形式按約定時間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簽訂有集體合同的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依法分別支付不低於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 %、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鑑證單位(蓋章)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金融業勞動保障合同 篇2

甲方: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單位住所 乙方:員工姓名 戶籍所在地地址 現居住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甲方廠區 從事 生產部經理 崗位(工種)的工作。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調整乙方工種的,須經雙方協商。

二、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不是必須條款)。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開始計算,其中包括試用期 / 個月(試用期不是必須條款)。本合同在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終止。

3、以完成 / (生產工作)為期限。該生產工作完成後,雙方終止勞動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簽訂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開始建立。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對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下第 1 種工時制度。(實行第2、3種工時制須依法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1、標準工時工作制度;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3、不定時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產假、喪假、帶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期間應安排勞動者休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依法支付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三)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醫療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乙方的獎金及各項津貼、補貼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製度規定執行。

(一)甲方應當自用工之日起計發乙方工資,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乙方本人。

(二)工資標準採取下列第( 1 )種形式:

1、實行計時工資制。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 900 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為人民幣 900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2、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定額為 / ;計件單價為人民幣 / 元或按甲方確定並事先向乙方公佈的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執行。據此計算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年度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地點所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3、雙方另行約定工資按 / 形式支付。

4、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為 / (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

上述勞動報酬確定後,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技術水平、熟練程度的提高、貢獻大小以及生產經營的變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的勞動報酬可隨工作地點、工種崗位的變化而改變。

(三)甲方於每月 10 日支付乙方(上個月/當月) 1 日至(上個月/當月) 30 日的工資。並應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甲方應當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給乙方。

五、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六、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按規定做好女職工、未成年工、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合同期內,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

八、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九、在合同期內,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十、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經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一、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除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經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四、甲方依法可對包括乙方在內的員工進行裁員。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乙方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本合同訂明的補充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檔案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合同、保密合同、競業限制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 部分。

十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九、其他事項本合同沒有訂明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十、本合同簽訂後,報勞動部門備案、簽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一份辦理退工時存進乙方檔案,另一份甲方須在和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儲存兩年以上)、乙方執一份。

金融業勞動保障合同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本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產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用工自主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企業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五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並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六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應當已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並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提供虛假資訊。

第七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健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第八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崗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九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風險提示: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諮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條、企業招用職工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

第十二條、企業與職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企業、職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企業原則上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但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許可後,可對部分特殊崗位的職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十五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應當將加班憑證交付職工,作為職工要求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的憑證。

第十六條、年休假、婚喪假等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十七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正常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十八條、企業可以按照不同崗位實行年薪制、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具體工資標準以勞動合同約定的為準。

第十九條、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企業可以安排職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下一個工資發放日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第二十一條、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或依企業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處理,並可按規定幅度從職工工資中扣除。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二十二條、企業用工當月為職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三章、職工勞動紀律制度

第一節、勞動紀律與職工守則

第二十三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實行打卡考勤的,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請假必須報經部門經理或主管同意,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5、職工辭職應當經用人單位批准,並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第二十四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2、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3、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4、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保持企業環境衛生清潔。

5、愛護公物,不得盜竊、貪汙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

6、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間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8、關心企業,維護企業形象,不做有損企業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風險提示: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祕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而是該祕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祕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於商業祕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祕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祕密採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便於舉證,有利於企業藉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祕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9、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不得洩露企業的商業祕密。

第二節、獎勵與懲戒

第二十五條、為增強職工責任感,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企業對錶現優秀、成績突出的職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可分為表揚、晉升、獎金三種。

第二十六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可視情給予表揚、晉升、獎金的獎勵: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3、舉報損害企業利益行為,使企業避免重大損失的。

4、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二十七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三種。

第二十八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給予警告: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5、非機械裝置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裝置的。

6、擅自帶外人到生產車間逗留的。

7、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8、違反企業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9、其他程度相當的情形。

第二十九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為嚴重違反紀律,可視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企業生產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企業利益受損的。

3、將企業內部的檔案、賬本給企業外的人閱讀的。

4、連續曠工時間超過________日,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________日的。

5、盜竊、貪汙、侵佔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______元以上的。

6、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______元以上的。

7、違反企業保密制度,洩露企業商業祕密,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______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視做嚴重違反紀律。

9、其他程度相當的情形。

職工違規違紀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除按規定給予警告、解除勞動合同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風險提示: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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