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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用工合同(精選5篇)

社保用工合同(精選5篇)

社保用工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社保用工合同(精選5篇)

乙方(受聘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聘用乙方擔任 職位/職務。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用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障

1.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週40個小時的工作作時間。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為 元人民幣。(獎金另計)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金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按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5.乙方對職務上須知的公司產銷(包括技術)及財務上的機密盡維護保守之責,如有洩露,應負法律之責,並賠償相應損失。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或雙方協商立即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不負任何責任。

(1)工作成績不佳、品德不良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嚴重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報酬或提供工作條件的,乙方可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7.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社保用工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聯絡電話: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住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 a.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20xx__年__1___月___1__日起至__20xx____年___12___月__31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20xx__年__1___月___1__日起至___20xx_____年___1___月___31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限先於本條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的,則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屆滿之日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 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 __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7.5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 週一至週五_工作,上午_9:00——12:00_,下午_13:00——17:30_。 每週 週六、週日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班________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傷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傷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傷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危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15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 a.___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格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無 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於_20xx__年__1___月___1_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章時間:

年 月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日

社保用工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乙方(勞動者)名 稱: 地 址: 家 庭 住 址: 身 份 證 號 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年。 2年月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4、試用期,自日止,期限為個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在部門承擔工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崗位協議)。

2、因工作需要並與乙方協商後,甲方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 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 小時。每週工作時間 小時,因生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 勞動報酬

1、甲方按《湖南省工資支付規定》和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資元。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

3、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政策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4、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經企業與工會(職代會)集體協商確

六、 勞動紀律

1、甲方應將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 ② ③

八、 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至三十二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2、其他違約責任:

十、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約事項,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社保用工合同 篇4

甲方: 鄉鎮(社群)

乙方: 專職委員,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省殘聯《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實施意見》(黔殘聯„20xx‟45號)等檔案精神,為了加強鎮寧鄉鎮(社群)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解決有人為殘疾人辦事和促進殘疾人就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被選聘為鄉鎮(社群)殘疾人專職委員。

二、聘用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行三年一聘,優勝劣汰、能出能進的動態管理法。

三、乙方待遇:工資待遇以崗位補貼形式發給(由縣殘聯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每月1400元,其中基礎工資1000元、浮動工資400元;“五險一金”等保障性待遇由甲方負責為乙方繳納。

四、乙方的工作職責

1.乙方由所屬鄉鎮政府、鄉鎮(社群)殘聯領導和管理,協助鄉鎮殘聯和社群殘協開展殘疾人工作;業務服從縣殘聯指導。 2.密切聯絡並掌握轄區內的各類殘疾人,對轄區內殘疾人和殘疾人家庭的基本狀況及需求,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建檔立卡;聽取意見、反映心聲,積極幫助殘疾人解決實際困難。

3.積極向殘疾人宣傳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做好殘疾人思想政治工作,倡導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精神,教育殘疾人遵紀守法,自覺履行公民義務,調動殘疾人積極性。

4.積極配合本鄉鎮殘聯和社群殘協做好殘疾人生活保障、康復、教育、就業、扶貧、維權、辦證和文體活動等方面的服務工作。 5.按時參加各級殘聯的工作會議和培訓,定期彙報工作情況,及時完成各級殘聯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6.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保守本單位的工作業務祕密,如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可根據情節輕重,按法律法規規定給予酌情處理。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在崗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選聘條件的;

2.嚴重違反紀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貪汙、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等行為的;

6.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聘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期間屬於客觀原因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用無法履行,經甲、乙方協商不能變更聘用合用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聘用合用期滿,或鄉鎮(社群)撤銷,聘用合同自行終止,聘用關係自行解除。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解決待遇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十、甲方對乙方每年務必進行考核評議

1.鄉鎮(社群)殘疾人專職委員實行定期考核評比制度。甲方按照殘疾人專職委員職責有關規定,負責對乙方進行考評。考評時間安排在聘用期間每年年終的最後一個月進行,採取年度工作自我總結,鄉鎮(社群)幹部、群眾評價,考評小組綜合考評等方式綜合評定。

2.考評內容分德、能、勤、績四個方面,主要是工作態度、履行職責、工作實績、自身形象和群眾滿意程度,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3.甲方考評組根據殘疾人專職委員的德、能、勤、績及測評結果等情況,確定優秀、稱職、不稱職檔次依此確定專職委員是否能夠勝任工作。對工作積極、成績顯著、能夠勝任的專職委員,上級縣殘聯按照有關規定,適時予以表彰獎勵,申請聘期滿後繼續聘用;對工作不力,不能勝任的專職委員,按規定予以及時解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新法律、法規有相牴觸的,按新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上報縣殘聯辦公室和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指導中心各一份(備案)。

十三、本聘用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效。

甲方:鎮寧自治縣 鄉鎮(社群)(蓋章)

鄉(鎮)長(簽字):

社群主任(簽字):

乙方:專職委員(簽字):

年 月 日

社保用工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乙方(勞動者)

合同履行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至 年月 日止。

(二)試用期

試用期為一個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試用期間如乙方不符合甲方的錄用標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如乙方需解除本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和要求

(一)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暫時安排的從事 工作。

(二)在合同履行期間,鑑於甲方生產經營的特殊性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甲方可以適時、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區域,乙方應服從甲方的正常人事管理和工作調動安排。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服從甲方對其工作成果的監督、考核等處理,並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依據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律法規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二)因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為綜合計算工時制。

(三)在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將根據考勤記錄安排乙方補休同等時間或計發加班工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政府有關薪資管理規定和乙方所擔任的職務確定其相應的勞動報酬。具體的薪資標準為:

(1)乙方在試用期內工資為元/月。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按照甲方考核轉正後,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加班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月,加班工資元,工資總額為元/月。

(3)乙方同意遵照甲方《員工手冊》和《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乙方如果連續兩個月績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權對其做出再培訓或調崗安排。如經培訓或調崗後考核仍不合格的,則甲方有權對乙方做出降薪、降職和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做任何經濟補償和賠償。

(二)甲方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工資並按月發放,發薪日期定為每月20日,逢節假日時將順延。

(三)甲方有權按照公司的薪資標準和考核制度合理調整乙方工資。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動時,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適時、合理地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根據我國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已閱知並理解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乙方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的約束。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指揮,按時優質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如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離職時應按照甲方的規定辦理相關離職交接手續,若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足額賠償。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終止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女員工在試用期內懷孕的。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30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簽新的勞動合同。協商未成的,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

(五)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提出解除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向乙方承擔任何補償或者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條 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勞動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法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一)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期間,甲方不得有惡意處分、懲罰乙方的行為,乙方不得有故意損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行為。

第十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負責人或代理人:

簽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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