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教師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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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聘用制是指學校和教師在遵循雙方地位平等的原則上,以合同方式,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的一種任用方式。聘用制教師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聘用制教師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聘用制教師合同範文一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辦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有關規定,結合職業教育中心計算機專業課教學的具體任務及發展目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聘任乙方為膠州市職業教育中心 合同制教師,聘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試用期 個月,其每月工資定為 。
二、乙方在受聘期間應遵守職業道德,為人師表,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在受聘崗位上要積極工作,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努力完成本崗位工作任務及工作目標。
三、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1、 乙方如不認真履行教師崗位職責,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
2、 在聘用期內,出現教學事故、教學效果差、不為多數學生認可、嚴重違反教學管理制度的行為;
3、 有違法行為,獲刑拘及以上刑罰;
4、 出現符合解除合同的其他條件
5、 乙方在聘期內未到期而單方解除合同,視為違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未規定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補充完善。
四、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正常授課提供必要的場所和教學資料,並有義務協助乙方組織教學活動。
五、特殊情況需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均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放寒暑假內可電話通知方式。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聘用制教師合同範文二甲方:乙方:
合同訂立類別(合同續簽口, 新聘合同口)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 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
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薪酬待遇按調整後崗位工資標準發放。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新品人員包含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並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智慧財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並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工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佈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資訊;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其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在聘用期內不得從事有償家教或在學校周邊的家教服務點任課或者協助其招生。
(九)認真做好教學工作。面向全體、全面提高學科的教學質量,續簽合同時同時考慮末位淘汰制。
(十)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全額工資的80%,但不得低於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滿後乙方填寫轉正申請表待甲方審批通過正式聘用後發放全額工資。每月15日前為上月工資的發放日,除遇節假日外。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課時工資+職務補貼+考核工資+校齡工資及其他,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第十條 在合同期間內經甲方根據乙方工作績效,可以調整乙方的考核量化工資及其他補貼。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及因公負傷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假期工資為基本工資+校齡工資。乙方在甲方處正常課堂工作滿一學期並在合同期內或續聘者可享受假期工資,不滿一學期的或雙方解處聘用關係的不享受假期工資。
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不再簽訂合同書者,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和執行,合同期屆滿後甲乙雙方續簽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該假期的工資支付時間,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處理辦法:
(一)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及不真實證件或在原單位存有編制人員等對學校造成重大損失或傷害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款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因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一)合同期滿因各種原因不再續聘乙方的;
(二)甲方無法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合同期滿不再與甲方續簽合同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為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不可享受經濟補償,為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從乙方勞動報酬中扣除,扣除比例不超過當月工資的50%。離職日期以甲方聘用新人員續接工作為準但不得超過三十天,強行離職者視自願放棄各項報酬。
第二十三條 乙方離職應填寫離職申請表,結算工資後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不得追究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符合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解除合同情形的相關經濟補償按《中華人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符合第十七條解除合同的情況甲方有權視事件或影響的大小追究乙方刑事或經濟責任,甲方無需給予乙方任何經濟方面的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與今後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八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制教師合同範文三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暫行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根據自願報名,公開競爭,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自簽約之日起,聘用乙方為甲方的教師。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時間為 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二0一一 年 月 日止。試用期 月)。期滿後,根據雙方意願,可續簽長期合同。
三、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甲方在核定崗位指導下,根據學校的設崗計劃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範圍和工作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和數量標準。
2、甲方依法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結果是續聘、解聘或者調整崗位的依據。
3、乙方在完成本崗位工作的同時,還應完成甲方安排的與本崗位有關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4、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法維護乙方的各項合法權利。
3、根據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按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學
4.根據乙方的工作任務,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勞動保護措施及福利待遇。
5、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崗位和實際情況,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對乙方進行考核和獎懲。
6、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實際情況按期為乙方繳付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 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獲得相應的工資、報酬及福利待遇。
2.享有參與學校辦學、教育、教學,促進學校改革、發展等方面的權利。
3、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
4、乙方必須完成甲方分配的教育教學任務,做到滿勤滿量。
5、乙方接受甲方根據內部崗位、目標責任制要求進行的考核,乙方必須達到合格以上的標準。
6、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常規和教學常規,忠於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維護甲方的的聲譽。
7、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領導和管理。否則,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懲處。
8、乙方不得對本校生從事有償家教。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以及甲方事業性質發生變化的,應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六、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外出學習不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8、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搞有償家教,經教育不改的;
3、向學生推銷輔導資料、學習、生活用品,學生、家長反映強烈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
1、聘用單位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的;
2、聘用單位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威脅的。
(五)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雙方均可以單方 面解除本合同。
七、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聘用合同,並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 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簽聘用合同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對方。續簽的聘用合同的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
八、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為穩定教師隊伍,凡經本校聘用的教師,須出示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供甲方驗證。確定證件合格後,乙方需交納 元,並將在校最後一個月的工資作為履約保證金,以避免教師中途擅自離校後給甲方造成教學的不利或造成相應的經濟損失。若乙方違約終止合同,乙方所交甲方履約保證金 元及最後一個月的工資視為違約金。
(二)乙方由甲方出資培訓後辭聘的,若雙方就培訓問題訂有合同,按合同約定處理;若雙方沒有簽訂合同,乙方應返還培訓費,返還培訓費的標準按培訓後回甲方服務的年限,每滿1年遞減 %的比例計算;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培訓費用包括:培訓繳費、出差補助、車船費等因本次培訓發生的全部費用。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應當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當地政府人事部門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他
在合同期限內,因乙方的職務行為給其他單位或個人造成損失的,甲方依法賠償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送主管部門備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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