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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產經營貸款合同(通用3篇)

因生產經營貸款合同(通用3篇)

因生產經營貸款合同 篇1

貸款方:_____________

因生產經營貸款合同(通用3篇)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_____,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年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第一期____年____月底前____元

第二期____年____月底前____元

第三期____年____月底前____元

2、還款分期如下:

第一期____年____月底前____元

第二期____年____月底前____元

第三期____年____月底前____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生產經營貸款合同 篇2

貸款方:

借款方:

根據借款方為經營需要,向貸款方申請貸款作為小額存款藉資,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第二條 借款金額: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第四條 借款利率: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每月 %還利息,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借款的支取:本次貸款作為一次性支取,支取時間即為本協議生效。

第七條 借款的償還:借款方保證在本協議規定的貸款期限內,即分別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按期向貸款方支付當月利息,並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貸款方償還所有本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簽定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內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賬戶或經擔保人擔保支付現金髮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延期,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

第九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除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項處理。

由擔保人負責 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生產經營貸款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經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託管合作中各方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將現有藥房(藥房名稱: ,藥房地址: 。經營管理業務全部委託甲方經營管理,具體協議內容如下:

一、 託管期限

託管期限為 5 年,自20xx 年 7 月 1 日起至自 20xx 年 6 月 30 日。

二、 託管方式和內容

1、 乙方自願將藥房經營的全部業務委託給甲方管理,其許可權包括:

(1)甲方享有合作託管期間藥房相關人員的人事管理權、現有資金及存貨的使用權、其他經營性資產(指所有商品)的佔有、使用和支配權。

(2)甲方可根據實際經營需要決定藥房的一切經營事項,享有藥房的經營管理權。

(3)為託管經營的目的,甲方可以以乙方的名義對外處理相關事務。如有對外事務需要乙方本人到場或需要提供相關證件,乙方需無條件配合。

(4)乙方不得再自行行使經營管理權或者將經營管理權委託他方參與行使。非經乙方同意或除緊急狀態下為保護乙方之利益,甲方不得擅自將其受託經營管理權轉委託他方行使。

2、 甲方定期支付乙方利潤分紅(不付承包金)。

(1)乙方負責裝飾、裝修及藥店所按GSP要求所需的設施、裝置,甲方負責經營所需的品種,人員安排及定崗。

(2)利潤分紅(按半年計算)特指經營當期毛利額減掉該店全部經營開支、管理開支之後的純利潤(是經過甲方努力改善經營、業績提升增加所致)。甲方提取當期利潤的 50 %,乙方提取當其利潤的 50 %。

(3)由於前期藥品補充量大,人員投入較大,後勤支援力度加大,以及前期辦理會員卡、加強宣傳力度等工作量較大,過度期需3個月;為此正式託管後前2個月盈虧由甲乙雙方承擔,第3個月開始虧損部分由甲方全部承擔,盈利部分則按上述(2)款執行。

(4)由於甲方要對該門店單獨採購、配送,在經營費用中應增加採購、配送費20xx元/月。

三、 託管期間藥店財務管理

1、財務管理由甲方負責,執行“成都市御鶴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2、甲乙雙方組織人員對乙方現有藥品、固定資產進行盤點存檔,乙方提供的“委託藥房基本資料表”及其他營運資料也將作為本協議附件存檔。

3、利潤分紅支付:每半年一次,分別為1月和7月,甲方在15號前提供書面的財務費用決算表供乙方查閱,乙方必須在3天內完成對賬確認,如3天內無書面申請異議,視為同意公司的賬務報表。如有異議,必須在3天內提出書面意見,甲方配合在7天內完成確認。7月31號、1月31號前完成支付。原則上每半年對賬一次,核發無誤後不再追溯。

4、乙方應提供藥房公章、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等藥房正常經營所需所有的法律性檔案交甲方保管、使用、存檔;賬務章、印鑑章、藥房的基本賬戶均由乙方負責管理,並每月定期核對社保款項的轉入,確保金額無誤,並在收到款項的7個工作日內轉入甲方指定賬戶,若逾期未轉入或挪用,按第七條中5小條的規定處理。

四、交接

1、在託管經營開始前,甲乙雙方共同對乙方門店現有藥品、固定資產進行清點,在可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移交甲方管理、使用;託管經營結束後,甲方應歸還乙方不少於託管經營開始時經雙方清點確認的藥品金額和固定資產,雙方共同簽字之“資產盤點表”將作為本協議之附件二。

2、資產交接具體要求如下(託管期滿後,乙方可以以同樣標準進行藥房內資產盤點交接):

(1)固定資產:指單位原值大於或等於人民幣1000元,預計使用年限超過1年,且能夠保持實物原狀的有形資產。(注:以下原值低於1000元的資產也列為固定資產,如傳真機、印表機、保險櫃等)。

a.在資產交接時乙方應確保託管門店正常運營所需的資產、GSP設施裝置的齊全、完好和正常使用;託管合作期間的門店裝修改造,成本由雙方分別出資50%完成。

(2)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低於1000元,大於500元,非一次性耗用的勞動資料。

(3)門店存貨:指用於正常銷售的門店庫存商品。不合規的商品,甲方不接收,若乙方委託甲方託管期間繼續銷售,由此帶來的質量糾紛和罰款由乙方全額承擔。

a.經盤點,甲方對於門店內庫存商品不接受以下狀況的商品:毀損商品、包裝汙舊商品、效期小於3個月、過期商品、單品庫存超出前6個月總銷量的部分,等影響銷售的商品;

b.離失效期大於3個月小於等於6個月的商品,按成本價的5折核算貨款。

C.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藉口在資產正式交接日前更換、挪移店內的商品,包括廠家所給予的贈品;如若發現乙方有以上行為,則視為違約,甲方將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d.乙方須提供各品類商品的最後一批進貨單,以及近6個月的進貨單據;根據進貨單成本價核算;如若乙方不能提供該商品價格,則參考該商品的市場成本價核算;

e.由乙方交接給甲方的產品若出現任何質量和法律問題,由乙方承擔相關所有責任。 3、藥房在託管經營前的全部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託管期間由託管方經營藥房所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

4、簽約後,甲方統一安排對現藥房員工的任免、崗位及工資結構;乙方應全力配合,不得干擾甲方對員工的管理,並由此可能產生的員工索賠由乙方負責;甲方接手藥房後若需對原先人員進行變動,須提前知會乙方。甲方可延用乙方的人事制度,乙方應給予相關支援和配合。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依本協議享有獨立經營管理藥店的權利。

2、有權按本協議獲取經營管理收益。

3、應積極完成對藥房的合法經營管理義務,每年向乙方通報經營管理狀況。

4、由甲方向相關管理部門繳交必須的行政費用,房租費、等相關費用,甲方需提供相應票據給乙方稽核。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對甲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等行為做好協調、協助工作。同時,乙方保證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框架下獨立經營,不對甲方經營管理施以合同外的干涉或阻擾。

2、乙方應負責藥房物業的續租及其使用條件在託管期間保持不變,如託管期間物業房租或使用條件發生變更的,雙方應重新簽訂該協議。

3、乙方應配合甲方在本協議簽訂生效起90日內完成資產交接、轉型籌備工作。 4、乙方必須保證技術人員如執業藥師、醫師、質量管理員的在崗、並符合主管部門的要求,甲方承諾提供相關人員不低於市場平均薪資的待遇和福利。

七、其他事項

1、如一方違反本協議之規定,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如果一方嚴重違約,相對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基於甲乙雙方的收益和風險的不同,如乙方違約,支付甲方的費用為:RMB 5萬 元(大寫人民幣: 伍萬元整 );同時賠償甲方為門店投入裝修改造費用、裝置購置費用、合約終止前6個月的促銷活動費用總額。如甲方違約,支付給乙方的金額為:RMB 5萬 元(大寫人民幣: 伍萬元整 )。

2、委託管理藥房具體店址和店名確定後,以附件列出,作為本協議之補充檔案。

3、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合同期間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本協議無法進行,甲乙雙方均可單方提出解約。無需支付不可抗力發生之時起到合約結束前的違約金。不可抗力指:戰爭、地震、地質自然災害、城市規劃、市政改造等。

5、託管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動用託管藥店的銀行賬戶、現金、資金,如有挪用按照3%的月息支付違約金,挪用超過30天按照違約處理。

6、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通用 合同 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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