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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股份合作協議書範本(精選9篇)

企業股份合作協議書範本(精選9篇)

企業股份合作協議書範本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企業股份合作協議書範本(精選9篇)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以下簡稱丙方):

元謀縣開榮山羊養殖專業合作社為了合理有效利用平田鄉華竹村委會車量地特有的林地、草場資源,帶領農民致富,推動畜牧業的形成和發展,經全體社員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並在上級領導的大力支援下,經營範圍以山羊養殖為主的元謀縣開榮山羊養殖專業合作社於 20xx年 11月 日在平田鄉平田村委會正式成立。經合作社考察,乙方、丙方具備入股的條件,同時乙方、丙方自願入股,三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帶動當地村民致富為目的,堅持民主管理、自主經營、自我服務、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入社自願、退社自由的原則成立。

第二條 股份構成

合作社股份由合作社法人股份、平田三農綜合服務中心股份(紅色股份)和普通群眾注入股份(社會股份)三部分構成,原始股價為每股10000元,20xx年1月1日前投入資金可算為原始股份,後續注入股份和追加股份按合作社實有資產重新核算股價。

第三條 入股形式

法人股份:法人以土地、養殖場基礎設施、羊只入股,共計27萬元(經估價確認),按每股10000元計算,共持有股數27股,經股東會議同意可追加股份。

紅色股份:平田三農綜合服務中心以專案資金5萬元為股本入股,按每股10000元計算,持有股數5股,經股東會議同意可追加股份。

社會股份:普通群眾自願以資金入股,戶口所在地為平田村委會的村民可優先,出資額度不低於10000元,不高於10萬元,總出資額度不高於100萬元。為保證規模化經營,進行科學飼養,原則上不接受農戶以實物(羊只等)出資。

第四條 三方權利和責任

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行使經營權,負責養殖規模擴建、經營銷售、管理、利潤分配等各項事宜,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議事,制定經營規劃,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開展經營活動。

2、甲方加強合作社自身管理,把握市場資訊,搞好市場營銷,發揮市場優勢,充分調動合作社創效增收的積極性。

3、甲方的一切經營活動受監事會和其他成員監督,經營過程中的重大決定、入股、入社等由成員大會討論決定。

4、甲方必須按照合作社章程建立銀行專戶,聘請財會人員並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管理,每半年公佈一次財務收支和經營情況。

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要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按照出資比例享受盈餘分配,承擔虧損風險,資金的收支受平田鄉村級會計委託代理中心監督。

3、乙方法人擔任監事會監事長,同時選派人員進入監事會監事,對甲方養殖、經營、財務會計等情況進行監督。

4、乙方可為本地農戶入股、入社、社員借款等進行擔保,對所擔保農戶負責,所擔保農戶造成的損失從乙方紅利或股份中扣除。

5、參加成員大會,並有代表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參與決定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項。

6、乙方退股須經合作社理事會同意。

7、乙方股份不得轉讓。

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丙方要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丙方可為本地社員借款等進行擔保,對所擔保農戶負責,所擔保農戶造成的損失從丙方紅利或股份中扣除。

3、丙方參加成員大會,並有代表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參與決定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項。

4、丙方股份轉讓須經股東會議同意。

5、入股不足1年(12個月)不得退股,確實需要退股的不再享受退股當年的分紅。

第五條 利潤分配方式

採取固定分紅+浮動分紅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固定分紅:每年每股股金的4%。(以1股計算每年固定分紅為:10000元×0.04=400元。

浮動分紅:20xx年—20xx年,按照同股同權同價的原則,平

均分配當年利潤總額的70%,利潤總額剩餘的30%為公積金用於專案滾動發展。(假設合作社總股數32股,當年的利潤總額為10萬元,以1股為例計算浮動分紅為:100000元(總利潤)×70%(用於分紅部分)÷32(總股數)×1(股東持有股數)=2187.5元。)

20xx年以後,按照同股同權同價的原則,平均分配當年利潤總額的90%,利潤總額剩餘的10%為公積金用於專案滾動發展。(假設合作社總股數32股,當年的利潤總額為10萬元,以1股為例計算浮動分紅為:100000元(總利潤)×0.9(用於分紅部分)÷32(總股數)×1(股東持有股數)=2812.5元。)

第六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平田鄉村級會計委託代理中心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簽章) 法人:

乙方: (簽章) 法人:

丙方:(簽章)

20xx年11月 日

企業股份合作協議書範本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合法權益,順利開展合夥事務,甲乙丙三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年,自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三條 各合夥人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姓名:________出資額(單位:萬元 ) ________比例: ________出資方式: ________ 姓名:________出資額(單位:萬元 ) ________比例: ________出資方式: ________姓名:________出資額(單位:萬元 ) ________比例: ________出資方式: ________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

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夥企業的出資,並於全體合夥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條 合夥企業應當於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計算該年度企業利潤,所獲利潤優先用於各合夥人回收出資成本,利潤分配方式如下:

(一)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夥人依照出資比例對合夥企業利潤進行分配;

(二)合夥人投資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合夥企業的利潤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即各合夥人各自享有三分之一的利潤分配額。

第五條 合夥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一)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二)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平均分擔,即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債務額度。

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各合夥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其餘各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相關合夥人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委託合夥人______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七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本協議對合夥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九條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除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夥人的出資、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

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夥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夥人辦理退夥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夥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十一條 新合夥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 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二)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三)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四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夥人退夥。

第十六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願意成為合夥人;

(二)合夥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夥人的其他情形。

合夥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十八條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十九條 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二十條 合夥企業經營期間,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規劃調整、拆遷、徵地、軍隊國防建設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夥企業不能繼續經營的,合夥企業解散。

因上述拆遷所獲得的相關經濟補償,計入當年度合夥企業收入。

第二十一條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條 合夥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夥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夥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六)代表合夥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夥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合夥企業登出後,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夥企業清算資產的分配:

(一)合夥企業清算時,合夥人尚未收回投資成本的,各合夥人按照出資份額分配合夥企業清算資產。

(二)合夥企業清算時,合夥人已經收回投資成本的,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合夥企業清算資產。

第二十四條 合夥人對合夥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或者合夥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

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六條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事務,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夥企業所有;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清算人承擔和賠償。

第二十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三十條 其他

(一)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書一式六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其餘三份用合夥企業登記備案之用。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蓋章: 蓋章: 蓋章:

簽字: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股份合作協議書範本 篇3

股份合作/專案投資合作協議書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

住址: ;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

住址: ;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

住址: ;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致境茶吧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優勢和茶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中國臺灣藝朵致境茶吧專案,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

主要經營地: ;

合夥經營專案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經營專案為 ,範圍包括 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方式以及所履職責

第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提供店鋪租金方式出資,佔45%股份(以下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支付茶吧所需硬體、銷售產品進貨資金以及後期店面日常運營所需流動資金的方式出資,佔45%股份(以下稱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茶吧運營支援包括(人員招聘、營銷方案提供、收銀系統和會員系統支援等以及運營所需要的培訓支援)方式出資,佔10%股份(以下稱丙方);

第二部分:

甲方負責財務管理,資金核算分配流程依據三方商議決定;

乙方負責按財務管理流程實施日常收支,門店日常管理;

丙方負責人員招聘、運營系統支援、營銷活動方案制訂和培訓;

合夥人彼此之間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三部分: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

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獎金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按店面管理標準配置三方共同協商確定。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除名退夥也稱開除退夥,是指在合夥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夥人決議將該合夥人除名。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三部分: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乙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部分: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股份比例50%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二部分:合夥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銷;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 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 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企業股份合作協議書範本 篇4

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簽署

鑑於:

1.甲方系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額為__________萬元,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_%(下稱“合同股份”)。

2.乙方願受讓有述股份。

經友好協商,雙方立約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

甲方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經雙方協商,合同股份定價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購總價款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三、交割期

雙方確定,本合同自簽署後之日起______日內為交割期。在交割日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戶手續。

四、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通過後生效。

五、稅費

合同股份轉讓中所涉及的各種稅項由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承擔。

六、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轉移的任何判決、裁決。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檔案及所作出的一切宣告及保證都是完全真實、完整、準確的,沒有任何虛假成份。

3.甲方保證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應當由乙方履行的其他義務。

2.乙方保證完整、準確、及時地向甲方以及相關機構提供其主體資格、業務範圍以及其他為核實公司受讓合同股份資格條件的證明資料。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轄份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份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份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股份合作協議書範本 篇5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

茲有_____公司是由出讓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投資成立的,其註冊資本為_____萬。出讓方有意將其擁有的佔目標公司_____%的股權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願意按同樣的條件受讓目標股權。故此,甲、乙雙方當事人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_____公司_____%的股權(認繳註冊資本__________元,實繳註冊資本__________元,協議簽訂當時__________公司基本賬戶餘額:__________元)以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轉讓費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以__________(備註:現金或轉帳)方式分_____次支付給甲方。

二、股權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當就該轉讓的有關事宜,要求_____________公司將乙方的名稱、住所、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工商登記手續;甲方應就該轉讓已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的事實,向乙方出具書面的證明。工商變更登記之日,受讓股權的所有權正式發生轉移。

2、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如30日內不能辦理完畢前款規定的成交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拒絕支付轉讓價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應款項,則甲方應將乙方已支付的款項退還給乙方。

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後,出讓方享有和分擔轉讓前該公司所有的債權債務。受讓方分享轉讓後該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陳述與保證

4.1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出讓方向受讓方陳述並保證如下:

4.1.1出讓方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4.1.2出讓方在本協議的簽訂日,合法擁有目標股權及對其進行處置的權利;

4.1.3目標公司的資產和目標股權未設定任何抵押或質押,目標公司未為第三人提供任何擔保;

4.1.4不存在未了的、針對目標公司的訴訟或仲裁。

4.2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受讓方向出讓方陳述並保證如下:

4.2.1受讓方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4.2.2受讓方用於支付轉讓價款的資金來源合法。

五、稅費負擔

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稅費根據甲乙雙方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分擔。股權轉讓登記完成後,受讓方於支付轉讓款之同時,一併向出讓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元,含增值稅防偽開票稅控系統,稅控機用的電腦和針式印表機在內)。

六、資產移交

銀行存款交接在股權變更登記後、乙方變更前完成。(__________公司基本戶銀行存款: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

七、風險承擔

出讓方和受讓方一致同意,以股權變更登記之日為風險承擔之臨界日。在股權變更登記完成前,_____公司產生的有關債務及紛爭或第三人針對出讓方股權的紛爭均與受讓方無關,即使股權變更登記完成後,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出讓方單獨承擔。

股權變更登記完成後所發生的與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有關的紛爭均與出讓方無關,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未如實告知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八、違約責任

雙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或保證,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損失,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所有直接損失。

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本協議正本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方當事人簽字之日生效,各頁應加蓋__________公司騎縫章。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

企業股份合作協議書範本 篇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為_____幣_________萬元,投資總額_______幣_________萬元,實際已投資_____幣________萬元。甲方願將其佔合營公司____%的股份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通過,並徵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份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份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____%的股份,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幣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公司____%的股份以____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付清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份,保證該股份沒有質押,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份債務)。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起訴。

六、有關費用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合營公司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經_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三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簽訂之前,雙方協商的任何內容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協議進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合營公司留存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受讓方:

年月日年月日

企業股份合作協議書範本 篇7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_________%股份,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份,並且甲方轉讓其股份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________%股份。

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______%股份。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份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份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份,即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的股份,包括該股份項下所有的附帶份益及份利,且上述股份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於)留置份、抵押份及其他第三者份益或主張。

3、協議生效之後,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份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第二條股份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________元將其在公司擁有的______%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份。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的價款________元。

第三條甲方宣告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份的所有份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經營,不再參與公司財產、利潤的分配。

第四條乙方宣告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第五條股份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份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有關股東份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份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份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份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檔案。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份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按時支付股份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________‰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份利。

第九條保密條款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洩漏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或相關資訊,也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及相關檔案材料洩漏給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披露的除外。

2、保密條款為獨立條款,不論本協議是否簽署、變更、解除或終止等,本條款均有效。

第十條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份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須提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友好協商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終止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相關規定。

5、甲、乙雙方應配合公司儘快辦理有關股東變更的審批手續,並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6、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工商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股份合作協議書範本 篇8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股東股份轉讓協議書,以資遵守: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的股份,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份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份轉讓的決議等檔案;

3、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份轉讓對價後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份轉讓對價後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份、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受讓方受讓上述股份後,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公司章如果協議等有關檔案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7、股份轉讓前及轉讓後公司的債份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東承擔賠償責任謹連帶責任的,新股東按持股比例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份債務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股份轉讓後,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份比例享受股東份益並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份益喪失;

9、違約責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約支付股份對價,導致股份轉讓不能實現或遲延變更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導致無法使新股東享受股東份益,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協議變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股份轉讓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局備案登記一份。

13、本股東股份轉讓協議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轉讓方:受讓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股份合作協議書範本 篇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第三方:(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我國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在山東眾誠經貿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經第三方中介並負責代理工商局股權變更,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將其在山東眾誠經貿發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60%股權及40%股權以人民幣8.3萬元(83000元)全部轉讓給乙方二人(該款含中介費及過戶服務費)丙方作為甲方的收款人,負責收款後向甲方按約定結算。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兩日內按前款規定的金額將股權轉讓款分三次支付給丙方,即首付款50%,到工商局變更時30%,餘20%在機構程式碼證及稅務登記證變更後交付。

3、上述款項均打入丙方個人賬戶內,建設銀行濟南分行天橋支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保證對其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抵押等擔保事宜,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自本協議履行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該公司任何權利,同時也不承擔任何義務。該權利、義務同時轉移給乙方。

第四條有關債權、債務的承擔:甲方在參與該公司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清理與乙方無關;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在參與該公司經營後所產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有關稅、費用的負擔: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稅、費,由雙方按國家規定承擔。

第六條 因轉讓事宜在工商局提交的股權轉讓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涉及轉讓金額的雙方以本協議為準不再支付。

第七條 甲方應交付乙方的資料及證照見附件。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各執一份。

轉讓方:

受讓方:

第三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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