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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借款抵押合同(精選5篇)

購房借款抵押合同(精選5篇)

購房借款抵押合同 篇1

訂立合同各方:

購房借款抵押合同(精選5篇)

甲方(即借款人,又稱抵押人或購房人):________

乙方(即貸款人,又稱抵押權人):___________

丙方(即擔保人,又稱發展商):____________

總則

第一條 甲方為在廣州市購買自用住房,但困資金不足,根據《中國建設銀行廣州市分行購房儲蓄和購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特向乙方申請購房抵押貸款。

第二條 甲方因購買座落在廣州市____區____路(街)____號____房,自願以其與丙方於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簽定的《房地產預售契約》(編號) ___項下之房產及全部權益抵押給乙方,同時賦予乙方以優先處分權,作為甲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的擔保。

第三條 丙方同意甲方將上述《房地產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及全部權益抵押給乙方,並自願承擔連帶擔保之責任直至抵押房產竣工交付使用,辦妥該房產所有權證送交乙方為止。

第四條 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房地產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及全部權益作為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之抵押,並接受丙方的擔保承諾,同意向甲方提供一定期限和額度的購房抵押貸款作為甲方購置抵押房產的部份款項。

第五條 為明確各方權責,甲、乙、丙三方經協商自願簽定本《購住房抵押借款合同》,並共同遵守。

貸款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幣貸款(大寫)_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寫:___元)。專項用於購買丙方的商品房或廉價房。甲方須支用購房儲蓄存款和銀行借款時,由甲方委託乙方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帳劃入丙方開立於建設銀行廣州市分行系統的結算帳戶內。乙方有權監督丙方該資金的使用。

第七條 借款期限為 年,預計從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具體借款起止日期以本合同經公證並經抵押登記後,乙方受託第一筆借款轉帳劃入丙方帳戶日為準。

第八條 借款利息按月計付,月利率為_____‰本借款利率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調整,乙方有義務直接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九條 乙方應按借款合同規定發放貸款,如因乙方違約影響甲方支用借款,則應按影響的金額和遲延天數將原貸款的利率提高 20%計算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還款

第十條 甲方應從支用借款的次月開始,按月供款償還借款本息,供款總期數為___期。

第十一條 供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採用按月等額歸還借款本息。即: 每月供款額=[月利率(1+月利率)供款總期數]÷[(1+月利率)供款總期數-1]*借款本金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由乙方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檔案規定相應調整每月供款額。

第十二條 甲方每月供款採用劃帳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時應在乙方指定的行(處)開立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並在戶內保留足夠償還下期供款的存款餘額.甲方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規定甲方每月還款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自動從該帳戶劃帳收款。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的供款本金和利息以乙方貸款分戶帳帳面數字為準,甲方最後一期應供款額按乙方帳面數字進行調整。

第十三條 甲方還本付息日期定為每月____日。每月歸還本息金額為人民幣____元。甲方若因存款餘額不足未能在規定日期還本付息,在三個工作日寬限期內補交者仍按原利率計收利息。超過三天者,則按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包括寬限期在內),以當時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並每次處以50元違約金。

第十四條 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可提前還款:

1、甲方若有足夠的款項來源,可提前還部分或全部欠款;每次償還金額不少於每月應付供款額。但須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2、乙方可根據還款情況調整月供款額。

第十五條 在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欠款或依法先行處分抵押房產:

1甲方違反本合同定之任何條款;

2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而取得貸款;

3甲方拋棄抵押房產;

4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變故。

房產抵押登記和保險

第十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應辦理公證及抵押登記。在辦理抵押備案手續時,丙方負責協助提供有關資料,由甲、乙雙方攜帶《房地產預售契約》等資料到有關房地產管理局辦理。辦妥後,《房地產預售契約》及有關購房票證、收據和房地產管理局出具的備案證明等一併交由乙方保管。待抵押房產竣式交付使用後,丙方應會同甲、乙雙方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他項權證。辦理抵押登記後抵押房產的所有權證和他項權證須交由乙方保管。

第十七條 在甲方未還清借款期間,甲方須妥善佔管抵押房產。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已抵押的房產出租、變賣、轉讓、贈與、再抵押或作其他處置。

第十八條 甲方取得借款同時:

1、甲方委託乙方為抵押房產向有關保險公司投保,並將乙方列為抵押房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2、保險標的為本合同所指的抵押房產,投保金額按房價總額計算:保險期限現房以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計算依據,期貨房產以《房地產預售契約》中所訂明的抵押房產建成並正式交付給甲方(購房人)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結束為計算依據。 甲方應繳付的保險費,乙方可要求甲方以現金的方式繳付或直接由乙方從甲方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存款帳戶中自動扣收。保險單由乙方負責保管。

3、抵押房產如發生損毀,在乙方的利益未獲得充分補償之前,甲方不可向保險公司索取任何賠償款項。甲方同意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此時為接受賠償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

4、在抵押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

第十九條 甲方按期或提前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它應付款項後,則抵押關係終止。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將抵押房產所有權證及有關檔案交還甲方(須辦理書面交手續),並出具書面證明交甲方向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塗銷手續。

抵押人之義務

第二十條 甲方保證履行如下義務:

1、保證按規定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依時按期償還本息。

2、同意在乙方指定的行(處)開立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並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對與本抵押借款有關之本息和有關費用可自行從該帳戶劃付。

3、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原因為何,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若保險公司已賠償乙方的部份損失,則甲方僅就其不足部分負責賠償.

4、抵押房產除自用外,確需出租的,須先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方可出租,同時,應與承租人訂立租約,在租約內訂明:出租人因違反《購住房抵押借款合同》而被抵押權人(銀行)處分房產的,承租人應自該房產抵押權人發函之日起三十天內遷出。否則甲方之出租行為無效。

5、准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查驗抵押房產。

6、當發生任何對甲方有不利影響的訴訟或仲裁時,保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7、如丙方在擔保期內代甲方償還全部欠款,甲方同意乙方將抵押房產之權益轉給丙方,並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8、甲方確認丙方在履行有關擔保義務後,所取得抵押物的權益及處分抵押物行為的合法性;丙方有權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自行處置抵押物,而無須通知甲方。

9、如甲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即須書面通知乙方和丙方。

擔保

第二十一條 丙方(即擔保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之賣方(即發展商),自願無條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由此引起的有關費用(包括合理律師費用等)之總額。

2、擔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房產辦妥房屋所有權證和他項權證,並交予乙方之日為止。

3、擔保責任:

(1)保證將近乙方受甲方委託而劃付的抵押房產購房價款專項用於該抵押房產的建設,不挪作他用。

(2)保證按時、按質完成抵押房產的建設工程並交付使用;乙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3)確認第三條所規定的擔保人的責任。確認乙方在甲方未清償全部借款之前擁有《房地產預售契約》項下的全部權益及抵押房產,並保證該權益在擔保期內不受任何人的侵犯。

(4)保證與乙方緊密配合,使本合同各條款得以順履行,特別是在抵押房產竣工交付使用後,負責協助辦理該房產抵押手續和負責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他項權證的申報領取手續,保證將他項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送交乙方保管,以保障乙方的利益。 (5)在擔保期內如甲方未按時歸還欠款或發生其他任何違約事,丙方同意在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後,履行回購擔保責任,同時授權乙方從丙方名下帳戶自動扣收上述款項。

(6)丙方違反本條款第五項約定,應從乙方發函日第三十一天起按甲方所欠貸款本息之總和向乙方支付每天萬分之__的滯納金;如丙方拒不履行本條款第五項約定,乙方有權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對抵押房產進行處分。房地產管理部門有權接受乙方的處分申請。

(7)丙方因履行擔保義務由此而取得抵押房產的,有權自行依法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處置,而無須徵詢甲方。由此而引的糾紛或損失,概與乙方無關。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即可書面通知丙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或向房地產管理局申請對抵押房產進行處分:

1、甲方出現第十五條情況之一而不還款者;

2、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而又無人代其履行債務的。

3、甲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代管人拒不履行償還債務的;

4、甲方若在還款期內累計拖欠六期(即六個月)應供款,或全部借款到期超過三個月仍未清償,在乙方發出催還通知三十天內(以掛號寄出時間為準)仍未能清還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對抵押房產處分所得的項按下列順序和原則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的有關費用(包括拍賣費用);

2、代扣抵押物應繳稅費;

3、償還所欠乙方的全部欠款本息和違約罰息;

4、扣除上述款項後,若有剩餘金額應還甲方;若有不足則向甲方追索償還,丙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因違約而導致其佔管的已抵押房產被處分時時,甲方願意無條件服從有權部門的處分決定。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到在本合同生效期內,如該房產發生繼承、遺贈等法律行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自接受該房產之日起計叄拾天內持有效證件與乙方或其代理人到原登記機關辦理產權變更的有關手續,承繼甲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和償還甲方尚欠本合同項下乙方應收的全部欠款。

第二十六條甲方如果不能按期還款,或丙方不能依約履行擔保義務,均願意接受強制執行。本合同公證同公證機關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內的任何條款,如有更改或解除,必須由簽約三方面書面形式確認。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公證費用、抵押房產的抵押備案登記和抵押登記費用以及抵押貸款之檔案工本費等均由乙方向甲方收取。而簽訂本合同所需繳付之印花稅則由甲、乙雙方共同負擔。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並經公證部門公證後生效;在甲方全部還清借款本息,並辦妥抵押房產塗銷手續後失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正本工式五份(甲、乙、丙、公證機關、房地產管理機關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送乙方會計部門和有關部門。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約定其它條款:

借款人所購房房產抵押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若貸款本息提前還清,則房產抵押期限自還清日終止。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日期:一九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負責人:

經辦人:

住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日期:一九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經辦人(簽名):

住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日期:一九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購房借款抵押合同 篇2

甲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著互助的原則,乙方自願用其所擁有的房屋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保證,為明確雙方責任,格守信用,特立此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借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利息按每月 計付。

二、乙方自願將其法人所擁有的房屋作為借款抵押擔保,房屋坐落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權利價值: 元,房屋所有權證號: 號。

三、抵押期間,乙方不能私自轉讓、買賣或破壞房屋。借款期限之內,乙方如果償還甲方全部本金及利息,抵押雙方憑還款單據到房產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四、乙方逾期沒有歸還全部本息的,又未能與抵押權人達成延期協議的,經抵押當事人協商,可以通過拍賣、變賣等合法方式處分房地產。協議不成的,甲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五、抵押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抵押期限從登記之日起登出之日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限達成乙方在抵押借款期間,乙方違約逾期沒有歸還全部本息,甲方可以立即按乙方全權授權委託並經過公證的授權事項,出賣指定房屋,同時代乙方乙方收取全部賣房款。乙方不得設阻、要盡責盡力配合甲方辦理直至完成。

本抵押借款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收執一份,南寧市房屋產權交易中心備案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處理抵押登記並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購房借款抵押合同 篇3

(借款人、抵押人): 證件號: (借人、抵押權人): 證件號:

第一條、為了保障房地產抵押雙方的合法權益和義務,本著誠實、守信、自願、公平的原則,借款人與出借人 年 月 日簽訂《借款合同》。

第二條、借款人因資金週轉向抵押權人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 ),並自願將坐落於新疆喀什市疏附縣 商品樓作為抵押,房屋結構: 房產證號: ,使用年限: ,使用面積: ,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向抵押權人歸還借款的保證。

第三條、抵押期間,該房產由抵押權人監管,相關權證由抵押權人保管,上述房產佔管期間抵押人應維護好該房產的完好,並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還款辦法:借款人於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按月 分支付利息。

第五條、借款利息:按借款人於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執行。

第六條、抵押期滿,抵押人如果不能清償債務,但與抵押權人達成延期履行協議的,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七條、擔保範圍本金及利息為實現債權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交通費、誤工費等)。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借款到期後,借款人不歸還貸款又不辦理續借手續的,抵押人必須支付違約金(按貸款本金的百分之三十計算)。

2、 借款人(即抵押人)逾期不能歸還抵押權人的借款,借款人(即抵押人)自願接受市人民法院對上述房產的強制執行,且不提出任何異議。

3、 此筆借款由第三方提供擔保,如借款到期不能歸還將有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並歸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其他費用。

本合同一式兩份,借款人於出借人各持一份,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抵押人(簽章):

出借人,抵押權人(簽章):

擔保人(簽章):

年 月 日

購房借款抵押合同 篇4

貸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協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簽訂如下額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如下內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

3.借款期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借款餘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5.利率為月息_________‰;

6.還款方式:按月償還利息;單筆借款到期,清息還本。

第二條 借款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瞭解、調查和監督;

5.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係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 抵押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抵押資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監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5.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係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內,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以轉讓、出租等形式處置抵押物;

7.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時,必須在事故發生3日內向貸款人報告,並提供其他相應價值的財產重新設定抵押;

8.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應當優先償還借款本息;

9.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 貸款人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對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債務、財產、經營等情況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規定以外的費用;

4.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 借款實行“一次核定、週轉使用、隨用隨貸、餘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和餘額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和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等內容以借款借據為準。

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貸款人及借款人協商對合同條款履行進行變更的,除借款期間和餘額外,不需徵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對變更後的合同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八條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天內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可以展期。

展期後,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計檔次重新確定。

第九條 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的,從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利率加收50%計收利息;

2.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從擠佔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利率加收100%計收利息。

借款抵押合同標準版2

貸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貸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內,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個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____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 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本合同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房借款抵押合同 篇5

甲方:中國建設銀行____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市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萬元,銀行承兌匯票為____萬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於衢州經濟開發區的地號為b—29號地塊、面積為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衢州國用(2019)字第3—277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的有____萬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於____市新橋街樟樹底土地、衢龍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___東苑小區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萬元。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質押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乙方提供的質押存單擔保的主債權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應付的銀行承兌匯票並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擔保的款項,該款項本息總共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債務與乙方無涉。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支付期限已到期。第二條為擔保本協議第一條債務的履行,乙方提供存於中國建設銀行XX市分行金額為萬元人民幣的存款單作為質押,存單的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存款人為乙方。第三條本存款單擔保的範圍為被擔保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質押的費用。第四條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即將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存單提交給甲方保管。第五條特別約定

本協議甲、乙雙方約定,在XX市土管部門將上述b—29號地塊土地使用權過戶到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並由乙方取得新的權證文字時,本質押協議生效。

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有的位於XX市經濟開發區地塊編號為b—29號、面積為____㎡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為衢州國用(2019)字第3—2477號)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天內不能過戶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協議不生效,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將存單歸還給乙方,乙方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向XX市國土資源局書面出具公函同意將位於XX市經濟開發區b—29號地塊過戶到乙方名下。第七條______金輝房地產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質押生效後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被擔保的6500萬元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函件,同意解除位於XX市經濟開發區b—29號地塊的相關抵押手續。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 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了確保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市×鎮,面積為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特別宣告,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檔案,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檔案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 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 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 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 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

1. 抵押物清單

2. 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戶行、帳號等。)

甲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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