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精選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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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
三、工程專案批准單位: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專案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月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天(日曆天),自__年_月_日開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計人民幣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計人民幣__萬元;材料裝置差價__萬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附件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將本房屋裝修及維修工程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責任義務及相關經濟關係,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工程地點:廣安井河鎮白果村六組
工程名稱:住宅樓裝修及維修工程
一、工程內容
1、本工程所涉及到的一切工作內容都承包給乙方(甲方只負責驗收工程是否合格)。
2、內外牆粉水前的清洗工作以及樓頂前後水溝的清洗工作。
二、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本工程所需用的材料(如砂、石子、水泥、樹、瓦、桷板、鋼筋等)及施工所需水電由甲方負責。
2、本工程所涉及到的一切事項和施工機具以及安全防護設施等由乙方負責。
三、承包單價
1、地壩打砼(混凝土)及找平,按15元/m2計算;修建高 cm、寬 26 cm的地壩圍欄(包括圍欄頂部、內側、外側三面的粉水)按 元計算。
2、外牆粉水包括牆面的清洗等15元/m2(包括塔架、機具等設施);內牆按10元/m2計算。
3、山牆兩邊的`屋街面打砼按15元/m2計算。
4、一樓貼地板磚(80cm×80cm)按(包括地面找平、打砼等工作)。
5、修砌一樓、二樓兩個廁所(包括砌磚、粉水、安裝便盆等)按 元計算。
6、廁所牆、地磚按/m2計算。
7、頂樓樓面打砼、垛子升高及內外牆的粉水、房蓋的拆和蓋(包括拆蓋的一切工作內容),房簷四方和屋脊用水泥、前後水溝的清洗和粉水、後牆頂面的粉水等全部工作,單價按 元/m2計算。
四、付款方式
乙方所做工程完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無任何質量事故,甲方在三天內付清所有工程款。
五、工期
除停電、下雨之外,30天之內完工
六、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現場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雙方簽字生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專案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2.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照完成。
3.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之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3.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立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5.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6.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時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1.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2.工程款撥付與結算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1.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裝置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2.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造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構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沒有及時檢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檢查,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並將該記錄送交甲方。事後甲方對該隱蔽工程進行檢查,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查費用由甲方負擔;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沒有通知甲方檢查,自行隱蔽工程的,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
4.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1.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五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2.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三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某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4.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6.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
(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7.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十五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三十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十五天內,工業建設二十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8.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_____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9.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_____
1.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違約金。
2.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3.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訂協議。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發生合同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建築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甲方送經辦銀行、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備案。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甲方(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工程專案一覽表。
2.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件)
3.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4.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一覽表。
5.有關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有關補充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4
發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他。
第四條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驗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
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得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額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的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的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
(1)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圖紙;
(3)施工圖預算;
(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
(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檔案。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
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
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
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
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
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
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
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
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
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
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
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
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
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
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
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
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
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
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
辦完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檔案。
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6
發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他。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驗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
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
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得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額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XX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
(1)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圖紙;
(3)施工圖預算;
(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
(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檔案。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XX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 址: 地 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7
甲方:___
乙方: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簡稱甲方),與_________(簡稱乙方),簽訂安裝主機的專案合同。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範圍:本合同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在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後___(___)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主機試驗執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___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裝置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餘額的___%,即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1%計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後,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並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藉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並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並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裝置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合同第10條規定結束。
1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保證工程質量良好___年。
1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4、附件:本合同附件應視為本合同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提供免費及定期對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___年,每___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執行。
本合同按雙方所籤日期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專案批准單位: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專案主管單位: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_________(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_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_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_____________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XX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材料裝置差價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_____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項方式解決:
一、向_____機關申請_____;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電?掛:
編碼:
年?月?日
承包方(蓋章):
經辦建設銀行
(蓋章)
年?月?日
建築管理部門
(蓋章)
年?月?日
鑑(公)證機關
(蓋章)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年?月?日
附件附表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號
工程名稱
設計單位
棟數
結構
層數
面積
資金來源
批准文號
投資總額(元)
工程總造價(元)
開工時間
竣工時間
備註
注:維修、屋外、管道、給排水等專案也應按此表逐項填寫。附表二由甲方負責供應裝置和材料表
材料裝置名稱
單位
品種
規格
數量
單價
金額
供應時間
供應地點
驗交方式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9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4)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審查單位: 工程編號: 一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專案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檔案號。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專案-覽表)。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專案-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一九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一九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覽表)。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變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裝置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 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 二,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裝置,甲方可委託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它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1.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乾確定包乾造價,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乾辦法結算。 5.……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____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_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___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並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之後,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七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____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________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按期接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三,某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須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方在驗收時應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後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條件: 1.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它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提供竣工圖的工程,如工程變更不大,施工單位應儘量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註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甲方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____________天內,應將竣工工程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應在______________天內審定完畢,如到期未審定完或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同意結算,建設銀行據以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間,確因施工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負責修理,並負擔全部修理費用。 第八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藥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_______歸乙方,百分之__________歸設計單位。 二,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藥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域性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三,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九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建設銀行各一份存留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專案-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 三,施工圖預算表 四,甲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覽表 五,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________份檔案。 第十三條: 其它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訂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責任,經比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專案批准單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號: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專案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工附件一:程專案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___月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 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天(日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計人民幣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計人民幣____萬元;材料裝置差價____萬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 辦的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 辦的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方方可使用。
第九條 質量保修
一、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二、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見附件三)。
三、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3.質量保修責任;
4.保修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因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償付逾期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還要賠償損失。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 辦的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物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三、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規定辦理: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 辦的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 辦的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 辦的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六、有關補充合同:1.2.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1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專案批准單位: 批准文號 (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專案主管單位: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它:
五、工程造價: (萬元),其中土建: (萬元),安裝: (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 月 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 月 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 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 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 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 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 天(日曆天),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 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 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 %計人民幣 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 %計人民幣 萬元;材料裝置差價 萬元,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 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 %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 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 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 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 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辦建設銀行 建築管理部門 鑑(公)證機關
(蓋章) (蓋章) (蓋章)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 ;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 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他。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 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驗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 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 ;(2) ;(3)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 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得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 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 %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 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 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 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 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額的) %的預付款,計人民幣 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 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 %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 %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 天內支付 %的價款,留 %的價款存入XX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 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 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 %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 %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 %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 %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 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 份檔案。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 份,承包方執 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XX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 址: 地 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3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地點
第三條 建築面積
第四條 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條 工程期限(開工、竣工時間)
第六條 工程質量標準
第七條 承包形式及材料裝置供應
第八條 發包方義務
1.開工前____________天,甲方給乙方施工圖一式____________份,並做到“三通一平”;辦好施工許可證。(甲方可委託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簽訂協議執行)
2.按協議分工,開工前______天甲方辦好材料供應並交乙方籤認。
3.負責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共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負責組織驗收工作,負責監督工程質量。
4.按協議負責按期撥款。
第九條 承包方義務
乙方負責:
1.按協議分工負責材料供應。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形象進度表。開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圖負責組織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後,5天內按規定將竣工資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證施工質量,嚴格按照國家施工驗收規範進行。
第十條 違約責任及獎勵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協助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__份,承包方、發包方各一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及合同爭議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4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乙方承包事項達成以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中寧縣鑫迪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廠內倉庫
2、工程地點:中寧縣鑫迪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廠內
3、工程內容:鋼屋架車間,乙方包工包料。
4、工程承包範圍:鋼結構大梁(標準:Q235B)、220×300鋼構大梁,夾心板厚100mm、密度10公斤,柱腳螺栓(直徑2.4cm)、牆面彩板厚0.426mm,屋面C型鋼140×50×2.5,牆面120×50×2.5,甲方負責送電入廠。
5、工程建築面積:鋼結構約900m2,(詳見工程圖紙)夾心板房面積約228 m2
6、合同工程:雙方另行協商
7、質量標準: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驗收。
二、合同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造價:該工程按330元/平方米包乾施工。面積約為900平方米,總價款金額約計297000元(大寫;貳拾玖萬柒仟元整),按照實際安裝完成面積計算。夾心板房按210元/平方米包乾施工。面積約為228平方米,總價款金額約計47880元(大寫:肆萬柒仟捌佰捌拾元整),合計總造價為344880元(大寫:叄拾肆萬肆仟捌佰捌拾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支付總造價的30%價款(¥:103464元,大寫:拾萬叄仟肆佰陸拾肆元整,);鋼結構進場後付總造價的30%價款(¥:103464元,大寫:拾萬叄仟肆佰陸拾肆元整);工程完畢後付總造價的10%價(¥:34488元,大寫:叄萬肆仟肆佰捌拾捌元整);三個月內支付總造價的25%價款(¥:86220元,大寫:捌萬陸仟貳佰貳拾元整,留取5%的質保金(¥:17244大寫:壹萬柒仟貳佰肆拾肆元整)為期一年。
三、安全生產
乙方施工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持有上崗證件,杜絕安全、質量事故發生。如乙方施工中發生一切質量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概不負責任。
四、其他未盡事宜, 由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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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5
甲方:環保工程有限公司xx煤礦專案部
乙方:
甲方承攬的xx煤礦供水改造工程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按照發揮各自優勢的原則,甲方決定將管道安裝及非標裝置加工工程交給乙方承包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xx煤礦供水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點:陝西省咸陽市彬縣
三、工程範圍:a—i段管道防腐及安裝、無閥濾池及斜板沉澱池非標加工
四、工程質量:合格
五、合同價款:
1、非標裝置加工:XX元/噸(含輔材)除鏽刷漆:6元/㎡(含防鏽漆及輔材);面漆:7元/ ㎡(兩遍、不含油漆);環氧單刷:10元/㎡(含輔材及除鏽、不含主材);裝置內防腐:34元/㎡(做法三油兩布、含輔材及除鏽)裝置二次倒運費(吊裝及拖車費)用由甲方支付,乙方配合。
2、管道安裝:dn150鋼塑複合管28元/米(含輔材、運輸、管道支架製作及安裝、預埋件製作);dn100焊接鋼管26元/米(含輔材、運輸、管道支架製作及安裝、預埋件製作)。
3、管道防腐:9.6元/米(五油三布、乙方含輔材)
4、管道保溫:6元/米
5、如有變更增加工程量按雙方協商價為結算依據。
六、工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正常施工條件下(雨季及主材供應不及時除外)工期延誤罰款500元/天。
七、安 全:見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協議書。
八、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不包主材(防鏽漆除外);乙方提供完成所承包工程範圍所需全部人工和工具。
九、付款方式:每月25日由乙方向甲方上報當月工程量,由甲方按工程進度稽核付款,付至合同總額的80%時暫停付款,工程竣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扣除5%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剩餘款項一個月內一次付清。
十、材料供應:甲方提供主材及機械。
十一、甲方職責:
1、準確及時提供所需原材料。
2、指派現場監督管理人員,定期進行工程質量和進度檢查,並督促乙方及時整理有關技術資料向甲方移交。
3、負責協調各工隊之間的關係,並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有關工程技術和質量方面的.問題。
4、負責按照工程進度,及時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5、定期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及其人工、材料、裝置等費用結算支付情況進行綜合檢查。
十二、乙方職責:
1、乙方完全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條款內容,並承擔合同規定的責任及任務。
2、負責按圖紙及設計要求施工。
3、負責施工過程中的一切並對成本進行控制和管理,自負盈虧。
4、按照國家規範、法規和安全生產規程組織施工,若發生質量及安全事故概與甲方無關,乙方除承擔處理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一切費用及責任外,並根據情節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處罰。
5、明確現場施工負責人和專案管理人員,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工作,做到精心組織,文明施工,並接受甲方有關人員的指導。
6、按照要求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和保養期內工程的維護工作,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7、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認真履行合同條款,及時給甲方上報有關資料和統計報表。
8、乙方應保證在人力、物力和資金及技術上滿足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需要,若因乙方原因使業主單位對工程質量或施工進度不滿意,並造成嚴重損失和影響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施工,另行組織力量以確保工程質量與進度,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進度要求施工,有兩次以上未完成甲方施工進度要求,甲方有權立即停止合同。
9、乙方自行解決食宿,並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工地建設,提供必要的人力。
10、每次到工地為乙方所用材料,自行卸車,不予另計費用。
11、乙方所用材料及甲方所租材料到工地交給乙方後,乙方自行看管,若丟失或損壞除3%損耗為甲方承擔外,其餘費用均為乙方自行承擔。
12、臨時用工:70元/工日(不論大、小工)。
13、乙方應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若甲方發現乙方無故浪費材料、除照材料原價賠償外,甲方有權每次罰款500元(從工程款中扣除)。
十三、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雙方協商一致的原則解決。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財務結算完成,保修期滿終止。
2、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出具全額發票進行結算。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20xx年9月21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6
發包方(建設單位):
承包方(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簽訂日期: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建設廳監製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按質、按量、接時完成建築安裝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範圍和內容:
四、工程總造價:
五、質量等級:
六、開工日期:全部工程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驗收。
第二條承包方式
1、按施工圖預算加簽證、加政策性調整結算;
2、包工不包料;
3、按實結算;
4、其他。如採取全部包乾金額,一般不得調整。但遇設計變更或政策性調整引起裝置、材料價格的調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調整合同工程價格。
第三條價款支付與結算
一、開工前,發包方應按建安工作量的%預付工程備料款;
二、工程竣工驗收後七日內甲方支付預算工程款總價的50%:
三、審計局審計後七日內支付至工程總價的95%。其餘5%尾款,待工程保修期滿後結算;
四、由於工程內容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價款按變更協議簽證手續,其中增減費用,於竣工時結算並報送審計;
五、結算依據:
第四條工程變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設計。如確需變更時,應由建設單位報原設計單位簽發變更通知(文字、圖),雙方簽證協議後通知有關單位,方可變更,變更時必須在該工程施工前進行。
第五條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工程施工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甲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方可使用。
第六條保修條件及期限
工程保修期為壹年,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乙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執行。
第六條雙方責任
甲方:
一、工程開工前,應交給乙方施工圖紙份,地質勘察報告
二、做好施工區域內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電路及其他障礙物的清理遷移工作;
三、依照城市規劃及有關規定辦理施工應辦的手續;
四、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和要求供應材料、裝置;
1、包工不包料工程,甲方應負責把材料運至現場,按乙方指定位置堆放。並按照協議約定的材料裝置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製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如施工材料供應不及時,應在天前通知乙方,否則應承擔停工待料損失,並須延工期。
2、包工包料工程,經雙方協議應由甲方供應的材料。
乙方:
一、根據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設工程、檔案、圖紙、資料和有關規定等,及時編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二、負責施工現場佈置,指定電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及時向甲方提出開工通知書、施工進度計劃表、施工平面佈置圖、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提供月份作業施工計劃、月份施工統計報表、工程事故報告以及提供應由甲方供應的材料、配件、裝置的供應計劃。
四、嚴格按照施工圖和技術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並交付驗收;
五、工程竣工後,乙方應提供施工過程中一整套資料交給甲方;
六、已完工的房屋、建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現場。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全全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三、工程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甲方的責任:;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三、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發;四、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3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五、不按合同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規;第九條
一、工程質量不符全全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三、工程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甲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構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3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規定的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
第九條獎罰規定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按該項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違約金。
二、由於甲方要求提前竣工,而乙方又採取措施提前功的,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的萬份之獎勵。特殊的要求的要單獨付包乾措施費元;
三、本工程質量的獎罰幅度,質量評定合格不獎不罰,符合優良工程標準評定,按工程造價%獎勵。不符合標準的按工程造價的%罰款。
四、在建設中以提交設計施工圖開始,甲乙方雙方或第三方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同意採納後,從節約投資金額中提取%獎勵建議方;
五、各種應付款項,甲乙方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如逾期不付除償付銀行利息外,責任方每天按未付款總額萬分之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六、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十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果甲方不能按時組織驗收,必須提前通知乙方另訂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無故不按時參加驗收,所造成的管理費用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另每天按工程合同造價萬分之約金。如按乙方通知驗收日期甲方組織驗收時,乙方尚未完成合同規定全部內容按上述同樣校準付給甲方違約金。
七、其他獎罰,甲乙雙方另得補充。
第十條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乙方應文明施工,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加強建設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施工順利進行。
第十一條附則
一、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建築設計變更檔案、洽商記錄、會議紀要、以及資料圖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為工地代表;乙方指定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四、本合同須經當地建築管理部門審查簽章;由建築物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後生效;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議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份,甲方雙方各執正本兩份。副本分送甲方雙方各有關部門備案。
由甲方負責供應的裝置和材料表
附件:;工程質量保修書;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章程規;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2、質量保修期;2.1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2)
附件: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工程名稱)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章程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屋和外牆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專案。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
2、質量保修期
2.1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1年;
(3)裝修工程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工程為年;
(5)供熱及供冷為個採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年;
(7)其他專案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2.2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起。
3、質量保修責任
3.1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專案,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託其他人員修理。
3.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築業管理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3.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4、保修費用
4.1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5、其他
5.1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5.2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x年x月x日
xx年x月x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7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_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他。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_________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驗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
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_________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得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________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___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_________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__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_________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額的) __________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_____________天內支付_____________%的價款,留___________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__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__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__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__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____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
(1)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圖紙;
(3)施工圖預算;
(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______份,承包方執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 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
帳 號: ________________帳 號: 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
電 掛: ________________電 掛: 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檔案。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附表一:
工程專案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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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結構│面積(平│開工 │竣工 │合同 │
其
中
│
┃專案│層次│方米) │日期 │日期 │造價 ├──┬──┬──┬──┤
┃
│
│
│
│
│
│土建│暖衛│電氣│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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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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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裝置名稱│單位│品種│規格│數量│單價│金額│供應│供應│驗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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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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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地點│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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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19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
(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
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
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三、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
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
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
按下列第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
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
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
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
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
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
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
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
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
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
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
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
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
(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
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某某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
(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
(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有關補充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 ;
4. 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 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督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未修的,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時。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時。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時。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時。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施工進度時。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時。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時。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他。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 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基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 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xx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材料、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l.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復)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 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受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的,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的,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1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煤礦)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
工程類別:___________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煤炭部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
三、資金來源: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工程內容:
1.承包範圍: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
3.其它: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_萬元。
2.合同價款的計價依據
(1) 年以___________文頒發的預算定額(統一基價);
(2) 年以___________文頒發的費用標準;
(3) 年以___________文批覆的人工費單價;
(4) 年以___________地區預算價格;
(5)其它: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徵用和施工組織設計內規定的臨時用地的租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工程現場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辦理建築許可證及應由甲方辦理的其它證件。
3. 年 月 日前完成"___________一平",即通往施工現場的水源、電源、通訊線路、運輸道路、平整場地;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負責場外運輸道路的維修,安排好現場排水溝流向。("___________一平"工作如甲方無力承擔時,可委託乙方承擔。)
4.協調地方工農關係,改善施工環境,保證水、電、路、通訊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簽訂後 天內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設計說明書及施工圖一式 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質資料、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 份; 天內提交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進行現場校驗。
6.組織乙方、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做好交底會審紀要,在會審後 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7.向XX銀行提交撥款依據,按時辦理撥款和結算。
8.按時參加工程的月末驗收、中間驗收(如雙方約定也可由甲方負責組織月末和中間驗收)、隱蔽工程驗收,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及時撥付工程價款、辦理簽證和竣工結算。
9.指派 同志為甲方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簽證和受理各項報表及協商其它有關事宜,及時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實行監理的工程,甲方委託總監理工程師代行甲方的職責。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前任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二、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區域內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鑿井設施、水電管路的敷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3.嚴格按照施工圖說明進行文明施工,符合"環保"要求,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時向甲方提出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計劃;提供月份施工作業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月份施工統計報表,工程事故報告等。
5.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提出工程竣工決算。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雙方約定的移交日期應負責保管。
7.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建井時,負責建築物和裝置的維修和保養,保證礦井移交時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凡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所發生的維護和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8.指派 同志為乙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絡工作。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總工期為 天(日曆天),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竣工驗收。
二、甲方未能按約定完成"___________一平"、圖紙供應不齊全不及時,供應的材料、裝置和工程撥付不及時,以及不可抗力、外部關係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開工、中途停工和窩工,經甲方簽證後,工期順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返工、事故處理等導致延誤工期時,工期不予順延。
四、提前或延誤交工,每天按工程造價的萬分之___________支付提前竣工費或承擔違約金。
第四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書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裝等單位工程要求達到的質量等級(見附表3)。工程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或行業的工程質量標準檢驗。
三、甲方要求的"創優"工程,工程竣工後,經質量驗收達到優質工程,甲方應按工程造價的 ___________%支付優質工程增加費(最高不超過該工程原預算造價的___________%)。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主要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應的)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抽驗複驗,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和工程質量監督站。重大質量事故處理方案,應經上級主管部門、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甲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甲方和設計單位簽證後實施。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支出,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工程驗收
1.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由甲乙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月度驗收和中間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在驗收證書上簽字。
2.隱蔽工程驗收。乙方必須保證隱蔽工程的質量。乙方應在工程隱蔽前 天書面通知甲方或監理單位參加檢驗,雙方確認工程合格後在工程驗收證書上簽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蔘加檢驗,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工程隱蔽後若甲方提出複驗,乙方應予同意,複驗合格,工期相應順延,其費用應由甲方負擔;複驗不合格,費用應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對隱蔽工程自行驗收,甲方提出複驗,不論合格與否,費用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
3.竣工驗收。乙方在單位工程預計竣工前 天向甲方提出竣工報告及相關圖紙、資料,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在 天內驗收完畢。驗收合格,在驗收證書上簽字,進行單位工程質量評級並認證。如驗收不合格,應分清責任,限期整改,直至達到合格標準,所發生費用及工期由責任方負責。
4.竣工驗收後,乙方應根據有關規定備齊全部竣工資料一式 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險。乙方按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的保修辦法,負責保修。保修期為:土建工程 年;安裝工程 年(暖氣工程按一個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實行保修。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價差處理
一、由甲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數量(詳見附表2)。
二、除甲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乙方採購。
三、任何一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檢驗證書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應用於工程建設中,且應按指定時間遠離施工現場,其複驗費用由材料、裝置供應方承擔。
四、因材料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倉庫保管費)由材料供應方負責。
五、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簽證,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方承擔費用。
六、因材料裝置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待料時,其停、窩工損失由供貨責任方承擔。
七、本工程材料價差按 文《煤炭建設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價差調整辦法》中有關規定計算。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國家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規定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按合同總價款(或當年計劃___________工作量)的___________ %支付乙方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 萬元。支付臨時設施費 萬元;鑿井措施費___________萬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 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調整後合同總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等保修期滿工程質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連同利息一次支付給乙方。井巷工程辦完交工驗收即一次結清。
四、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除工程計價依據外,還應有:
1.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
2.設計變更檔案;
3.隱蔽工程、工程變更、岩石硬度變化、材料代用等簽證;
4.井巷湧水量實測資料及地質條件變化的實測資料;
5.價差調整資料;
6.其它有關工程造價增(減)的合同文書往來函件或簽證。
五、凡雙方議定在本工程中採用的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授權部門規定的定額(或基價)、費用標準、人工、材料、裝置價格等調整時,應相應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的滯納金。
七、確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及其它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價款的結算方式為: 。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後 日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甲方和___________銀行審查,乙方應負責對審查中的疑問進行解釋。甲方在收到檔案 日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可請求___________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約、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不合理之處,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甲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乙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進行施工。由於設計修改或變更而發生增減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工程量增減變化等)由甲方承擔,並調整合同價款,工期也做相應調整。
三、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設計或有關技術部門審查,甲方同意後採用並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變更通知書或修改圖紙,乙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乙方才予實施。
五、施工中如發現地下埋藏的古蹟、文物等障礙物,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報告文物管理機關處理並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由此增減的工程量及費用由甲方負責,並相應調整工期。
第八條 工程監理
在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專案中,要認真執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號文釋出的《煤炭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正式通告監理單位及總監名單、監理職責、監理範圍。監理單位要向乙方通告監理工程師名單及從事專業。乙方要配合監理單位對建設專案進行監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監理單位應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按照規定的方式交換資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使用的,乙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三、保修期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 日內進行修理,否則,甲方有權另請施工單位進行修理,因此而發生的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違約責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並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煤炭部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調不成或調解未達成協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施工安全
乙方應按煤礦安全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 份(包括附件),甲乙方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報送XX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煤炭部地區工程造價管理站、質量監督站、監理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監(公)證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監(公)證手續。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要辦理鑑(公)證的,自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需修改補充的,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補充條款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
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_________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它。
第四條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
第七條附則
1、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3
發包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1.工程名稱: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
3.工程編號: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 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 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 ________元 (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__________
全部工程自____年__月__日開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2.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照完成。
3.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之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________
2.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3.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立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5.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6.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時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1.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2.工程款撥付與結算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裝置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2.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造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構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沒有及時檢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檢查,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並將該記錄送交甲方。事後甲方對該隱蔽工程進行檢查,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查費用由甲方負擔;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沒有通知甲方檢查,自行隱蔽工程的,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
4.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1.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五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2.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三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某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4.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6.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__________
(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7.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十五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三十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十五天內,工業建設二十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8.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9.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1.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 的逾期違約金。
2.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3.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訂協議。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發生合同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建築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 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4)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 (蓋章)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 (蓋章)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 (蓋章)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 (蓋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第九條 合同附件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甲方送經辦銀行、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備案。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4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
三、工程專案批准單位: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專案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月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天(日曆天),自__年_月_日開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計人民幣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計人民幣__萬元;材料裝置差價__萬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附件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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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包方(蓋章):
│ 承包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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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簽章):
│ 法定代表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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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託代理人(簽章):
│ 委託代理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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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地址:
│ 單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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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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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帳
號:
│ 帳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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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
話:
│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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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
掛:
│ 電
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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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郵政編碼:
│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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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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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建設銀行 │
建築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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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公)證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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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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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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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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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公)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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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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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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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項 目 一 覽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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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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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工│設│棟│結│層│面│資│批准│投資 │工程總│開工│竣工│備│
│ │程│計│ │ │ │ │金│
│總額 │造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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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名│單│數│構│數│積│來│文號│(萬元)│(萬元)│時間│時間│注│
│ │稱│位│ │ │ │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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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維修、屋外、管道、給排水等專案也應按此表逐項填寫。
由甲方負責供應裝置和材料表
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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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名稱 │規格│單位│ 數量 │ 交料地點 │ 到場日期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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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
4.工程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建築面積 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竣工日期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_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 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___________________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髮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給付承包方勞務費 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 ;(2) ;(3)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 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___________________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 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 ___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 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 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 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 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 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 ____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 ______萬元。
2.發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 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 _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 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 天內支付 ______%的價款,留 ______%的價款存入XX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 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 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 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 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 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 ____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 ____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1)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___________________(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 份檔案。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份,其中發包方執 份,承包方執 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XX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 __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6
工程名稱: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
發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
三、工程專案批准單位:______
專案主管單位: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 (平方米);其它: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 (萬元),安裝:______ (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 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天(日曆天),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開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 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計人民幣 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 ________萬元;材料裝置差價 ________萬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 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 %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 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 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 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 號:______ 帳 號:______
電 話:______ 電 話: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7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專案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檔案號。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專案-覽表)。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專案-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一九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一九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覽表)。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變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裝置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 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二,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裝置,甲方可委託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它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1.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乾確定包乾造價,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乾造價;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乾辦法結算。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____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_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___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並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之後,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七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____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________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按期接管, 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 應由甲方負擔.
三,某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須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方在驗收時應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後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條件:
1.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它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提供竣工圖的工程,如工程變更不大,施工單位應儘量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註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甲方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____________天內,應將竣工工程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應在______________天內審定完畢,如到期未審定完或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同意結算,建設銀行據以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間,確因施工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負責修理,並負擔全部修理費用。
第八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藥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_______歸乙方,百分之__________歸設計單位。
二,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藥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域性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三,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九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____同志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建設銀行各一份存留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_____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_____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_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_____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___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___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_____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_____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__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__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____天內支付______%的價款,留____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獎給承包方。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_______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
(1)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圖紙;
(3)施工圖預算;
(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
(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_______份檔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_____份,承包方執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表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工程專案
結構層次
面積(平方米)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造價
其中
土建
暖衛
電氣
通風
附表二?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
材料裝置名稱
單位
品種
規格
數量
單價
金額
供應時間
供應地點
驗交方式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29
甲方:___________學院(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價款 1、工程地點:
2、承包範圍:
3、承包方式:按圖紙內容製作安裝。
4、工程價款:
本工程預算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最終優惠價為_________元,包乾使用,不審計決算。
5、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甲方工作 1、合同簽訂後,動力電2日內拉到施工現場。
2、合同簽訂後,甲方指定部門工程聯絡人_________,隨時解決安裝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三、乙方工作 1、開工前必須熟悉現場情況,掌握設計圖紙,對不清楚的部分儘快與設計師聯絡。
2、施工時注意防護,安裝時配戴安全帽,施工人員的安全及周圍人員的安全由乙方負責。
3、保護已施工安裝好的管道、橋架、建築、結構及相關裝置。
四、進度計劃 進度計劃的時間:現場負責人、焊工、鉗工等工種配備齊全,待現場具備安裝條件_______個工作日內完工。
五、竣工驗收 1、工程完工後,在排油煙裝置正常工作的'情況下,達到設計要求。
2、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一份,甲方應在乙方提供驗收資料後7日內驗收完畢。
六、工程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甲方首付預付款40%,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
排煙罩製作好後運道現場,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40%,即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元);
驗收合格後甲方在7日內付清餘款_________萬元整。
七、工程保修 保修內容、範圍:乙方對安裝內容(裝置、材料等)進行免費保修一年,質保期為一年,一年後保修只收取材料費。
八、爭議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本地區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違約 1、 違約金的數額:按工程款的30%並加銀行同期貨款利息支付給對方。
十、合同份數 1、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通用合同 篇30
發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 ;
2.工程地點:______ ;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 ;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竣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他費用的變化;
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其他。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商定按附件第 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機電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驗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一次付清。
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 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 ;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 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得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 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 %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合同簽訂後 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 套;
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 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於每月底前 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額的) %的預付款,計人民幣 ____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 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 %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 %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 天內支付 %的價款,留 %的價款存入XX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 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 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 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 %償付逾期違約金。
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 %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 %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 %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 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全部施工圖紙;施工圖預算;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 份檔案。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 份,承包方執 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XX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 址:______ 地 址:______ 經辦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帳號: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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