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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聘請律師合同書(精選10篇)

民事案件聘請律師合同書(精選10篇)

民事案件聘請律師合同書 篇1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民事案件聘請律師合同書(精選10篇)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律師事務所”)和(以下簡稱“委託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於年月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法律服務範圍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指定承辦律師,為委託人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

[訴訟案件]

代理委託人就案件的進行訴訟。

[非訴訟案件]

就事宜或專案向委託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並協助委託人處理與該事宜或專案相關的法律事務。

1.2.代理許可權

委託人授權律師事務所的許可權為:

1.3.律師

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律師作為本協議法律服務事項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1.4.律師費

律師費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定額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委託人委託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律師費,律師費總額為元。

(2)按標的額計算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委託人委託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按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律師費,收費的標準為: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

總額為元。

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3)按時計算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委託人委託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計時方式收取律師費,計時收費的標準為:合夥人/合作人每小時元;其他律師每小時元;律師助理每小時元;祕書每小時元。計時收費的最小單位為0.1小時。

(4)其他計費方式

1.5.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與辦理委託事項密切關聯的各項支出,該等其他費用應由委託人另行承擔。雙方就其他費用的收費標準約定如下:

(1)長途電信費用:

(2)檔案快遞費用:

(3)影印費用:

(4)外地或境外差旅費:

(5)其他:

1.6.費用支付

1.6.1.律師費按照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律師費,由委託人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先支付元。其餘律師費將按照以下約定支付:

1.6.2.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委託人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1.7.聯絡資訊

有關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的聯絡資訊如下: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編: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委託人:

地址:

郵編: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1.8.其他約定

除有上述特別條款約定和以下一般條款約定外,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

二、一般條款

2.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義務

律師事務所和承辦律師為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承擔以下義務:

(1)承辦律師應當遵守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承辦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維護委託人的最大利益;

(3)承辦律師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4)承辦律師不得超越委託人授權行事;

(5)承辦律師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6)律師事務所或承辦律師變更聯絡資訊的,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人;

(7)律師事務所和承辦律師應當保守委託人的商業祕密和/或個人隱私。

2.2.法律服務人員的安排

(1)在聘請律師合同履行過程中,律師事務所可根據法律服務的需要,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師、律師助理、祕書處理與本案有關的一般事務,包括但不限於:送達檔案、調查、檔案製作、檔案影印、相關法律調研。

(2)在聘請律師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律師辭離律師事務所或者因其他原因無法代理委託人辦理案件,律師事務所經委託人同意,可另行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案件。委託人要求解除聘請律師合同的,在合理認定律師費的情況下,應當辦理解除律師合同的手續。

(3)因不可抗力等緊急情況,致使原來指定的承辦律師不能履行職責,律師事務所根據情況及時與委託人協商變更承辦律師。若無法聯絡到委託人或委託人不同意變更承辦律師的,雙方同意:________

2.3.委託人的義務

委託人承擔以下義務:

(1)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資訊,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律師事務所或律師;

(3)如委託人變更聯絡資訊,應當及時通知律師事務所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委託人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

2.4.計時收費的費用清單和支付

(1)律師事務所於委託人應當支付律師費之前,應當向委託人提交書面的計時收費費用清單,告知其在該期間內應當支付律師費、其他費用的金額。

(2)按月結算計時費用:律師事務所應當於每月10日向委託人提供上月律師費清單,委託人應當於收到清單後10日內確認或提出異議。委託人未在10日內提出異議的,應當按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清單支付律師費。

(3)若委託人對律師工作時間提出異議的,可要求查詢律師承辦案件工作時間紀錄單。

(4)委託人應當在收到費用清單後日內向律師事務所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如果委託人未能夠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或者費用清單的提示及時足額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5)律師事務所在收到委託人的付款後,應當向委託人出具律師事務所專用發票或相應的費用的收據、發票。

2.5.滯納金

若委託人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2.6.委託人財物的保管

(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取得的由委託人提供的正本資料、檔案、其他物品以及代收的執行款物(以下簡稱“委託人財物”)均屬於委託人的財產,律師事務所應當在完成法律服務後,將委託人財物移交給委託人。

(2)如果委託人未及時接受或拒絕接受律師事務所移交的委託人財物,律師事務所可代為保管或移送公證機關提存,由此產生的任何費用,均由委託人承擔。如律師事務所代為保管委託人財物的,則保管期限不超過兩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律師事務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2.7.保密責任

(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對於委託人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委託人祕密”)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委託人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託人祕密。

(2)以下內容不屬於委託人祕密:

a.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資訊和資料;

c.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範圍和授權許可權的內容。

(3)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8.利益衝突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應當就已經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代理與委託人有利益衝突方的情況如實告知委託人。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委託人有權撤銷對律師事務所或律師的授權;律師事務所亦有權解除本協議。

2.9.其他法律事務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均無義務代理委託人處理本協議約定的法律服務範圍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務。委託人如確有需要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律師事務所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託協議。

2.10.合同的解除

(1)如果委託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律師事務所有權解除本協議。

(2)如果委託人向律師事務所或律師提出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要求,則律師事務所有權隨時終止向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

(3)如果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後發現委託人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律師事務所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解除的,委託人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律師事務所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2.11.不保證

律師向委託人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12.完整的協議

本協議作為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之間的最終的、完整的協議,取代之前雙方作出的口頭或書面的約定。

2.13.協議的可分性

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全部或部分無效,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2.14.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2.15.通知

與本協議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書面方式可以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均應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2.16.爭議的解決

(1)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委託人可以直接與律師事務所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委託人可直接向上海市律師協會提出申訴意見,由上海市律師協會進行爭議調解。

(2)雙方同意,有關本協議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協商解決和調解解決的,可選擇_______

1.向________提起仲裁;

2.向________提起訴訟。

2.17.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1條約定的(訴訟/非訴訟/見證/諮詢)工作完成時止。

2.18.生效

本協議自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簽署:

律師事務所[簽署]委託人[簽署]

民事案件聘請律師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律師法》及《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為其親屬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等,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涉嫌罪名)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律師、辯護人。

第二條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完結止。委託事項的結案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移送審查起訴、撤銷案件;

2、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移送起訴、不起訴;

3、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

第三條委託許可權

1、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瞭解案件情況;

2、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3、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

第四條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為萬仟佰元正(¥元),甲方在支付。

第五條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北京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影印費,由甲方選擇如下方式支付:

由乙方律師墊支,甲方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在結案當日支付給乙方;

甲方以包乾形式一次性支付元作為乙方律師的工作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北京市區內發生的交通費、影印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的向乙方律師敘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合理合法;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委派執業律師具體承辦接受委託的案件;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受託案件,盡努力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4、乙方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安排律師助理完成輔助工作;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在委託事項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師過錯,甲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此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數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並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費的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4、在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以及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或拖欠律師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代理事項以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後,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實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用。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按第二條規定完結為止。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民事案件聘請律師合同書 篇3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就其發起設立股份公司發行上市股票之事,聘請_________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辦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具體辦理。

二、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下列業務:擔任發行上市之公司律師,稽核、製作設立及發行上市有關法律檔案,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工作底稿,提供有關法律諮詢,協助辦理有關報批手續等。

三、根據有關規定並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律師費用_________元,餘款於招股說明書刊登後募集資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內付至乙方賬戶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1.以律師團隊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人力安排符合甲方要求及專案所需。

2.承辦律師必須依法行事,認真負責,保證在發行上市過程中排除法律障礙,避免法律風險,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委託內容。

每逾期一天,按甲方應繳金額1%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七天以上,從第七天起加倍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保留索賠的權利。

4.在專案進行過程中,對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一切受託內容和受託成果承擔保密義務,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種方式公開的除外。

5.定期向甲方彙報專案進度,以便加強合作。

6.除提供法律服務外,負有與相關審批、核准、監管部門溝通聯絡的義務。

7.本著與甲方長期合作的願望,致力於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務。

五、甲方責任:

1.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費用。每逾期一天,按應繳金額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七天以上,從第七天起加倍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保留索賠的權利。

2.為專案完成所需,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材料,並對乙方提出的在交通、裝置、人員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滿足。

3.對乙方完成專案的方式,承擔保密義務。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銀行帳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民事案件聘請律師合同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絡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範圍:1、甲方為乙方的_________(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5、接受甲方另行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甲方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乙方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案件聘請律師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聘請甲方擔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律師

甲方根據乙方的聘請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顧問,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服務場所

1、甲方提供服務的場所為本合同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辦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況時,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合同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但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上門服務的交通費用。

3、當乙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賠償糾紛已經達成意向,需要當場簽署和解協議或者當場履行時,可以要求甲方到該現場為乙方起草/審查和解協議,但甲方不承擔陪同談判的義務,同時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到達服務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服務範圍與內容

本合同所列乙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工作、生活、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但乙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於開廠、辦店、個人商標、個人專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範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借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為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書面的的諮詢、解答和意見建議,但該書面的的諮詢、解答和意見建議限於要點式的和提綱性的,而非為詳盡的法律意見書。

3、甲方不承擔代為起草、書寫法律文書、出具詳細的法律意見書的義務。

4、就個案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擔乙方所涉個案的事前、事中、事後的法律諮詢、解答、分析評判、提供建議意見、在該法律事務的簽約和履行等關鍵時刻到現場進行法律文書審查的義務,但不承擔陪同考查、談判磋商的義務。

5、不論在什麼情況下,本合同所約定的甲方服務內容不包括甲方為乙方事務向第三方進行考查核實、調查取證之服務事項。

第四條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顧問服務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是否續簽,可於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並書面確認。

2、作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師服務費_________元。該費用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現金支付。

第五條其他事項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專案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仲裁訴訟、陪同考查談判、調查取證等),乙方應與甲方另行協商並就該單項法律服務簽訂合同,甲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辦理,如當地對該服務專案有收費規定的,除差旅等實際支出的費用專案外,甲方應按八折給予優惠(如果收費規定允許),如無收費規定,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律服務市場行情按八折優惠。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民事案件聘請律師合同書 篇6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聘請方與受聘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私人律師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聘請事項及期限

第一條 受聘方接受聘請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私人律師。

第二條 聘請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私人律師的職責和工作範圍

第三條 私人律師的職責是:為聘請方就涉及商務有關法律事務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工作範圍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務、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諮詢,諸如債權債務、置業、消費、繼承、婚姻、勞動、名譽權、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等;

(2)、提供______小時多渠道諮詢服務(包括:電話、email、傳真),一般問題立即解答,疑難問題_____小時內解答;

(3)、為您從事各種經濟、民事活動提供規範化的合同文字格式;

(4)、根據您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規資訊;

(5)、為您提供全年免費律師見證服務;

(6)、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檔案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7)、幫助您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並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以委託律師的身份維護您個人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智慧財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9)、協助您與有關部門交涉,通過媒體發表宣告、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

(10)、辦理個人財產(房屋、股權等)的轉讓、質押等手續;

(11)、免費辦理涉及財產(標的額在5萬元以下)的民事、經濟訴訟案件二件,或無財產爭議的訴訟案件三件。

律師費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第四條 聘請方向受聘方支付私人律師費標準為__________rmb元/年,半年為__________rmb元,由聘請方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受聘方。

第五條 本協議第三條第(1)-(11)項,聘請方不必另辦委託手續,除按本協議書第五條支付個人律師費用外,不再另交付費用;超出上述服務範圍的法律事務或聘用合同期滿正在辦理續約手續,須另行辦理委託,律師費按照本律師事務所規定的標準內給予聘請方__________%的優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 聘請方的權利

1、有權監督律師工作,對律師失職行為提出意見和投訴;

2有權對私人律師的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但違背事實和法律、法規規定,或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政府部門規定),或根本不能實現的事件除外;

3、如因私人律師重大失誤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的,聘請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七條 聘請方的義務

1、聘請方應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約定支付律師費;

聘請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提供下列檔案:

聘請方身份證明覆印件;

向受聘律師簽署《授權委託書》,明確私人律師的許可權範圍和期限;

2、應聘請方的要求,私人律師在進行專案談判或進行調查、非訴訟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以及需要私人律師現場辦理等活動時,相關差旅費及其他直接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國家機關收取的費用,影印費等)由聘請方負擔。受聘方應就該等費用的發生提供必要的單據和說明。

3、為了使私人律師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聘請方應積極配合律師工作,並向私人律師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檔案、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以及相關證據線索,必要時應提前邀請私人律師參加有關的會議、談判及研究等。

4、經私人律師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各類合同,聘請方應將其(包括修改後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文字其副本或影印件)及時送交私人律師留存備查。

第八條 受聘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聘請方要求辦理涉嫌違法的法律事務;

2、如聘請方不及時支付私人律師辦案相關費用,受聘律師有權暫停法律事務的辦理,因此而引發的所有後果均由聘請方自行承擔。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民事案件聘請律師合同書 篇7

聘用方: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受聘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

聘用方聘請受聘方在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執業,三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就相互的權利、義務、責任,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受聘方自願受聘,並在聘用方的指派下,從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的七項業務。受聘方非受聘用方指派,或非從事上述業務的行為,均屬非因公執業行為。

二、聘用期限:

聘用方聘請受聘方在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執業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為續約期,逾期不續約的,聘用關係終止。

三、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聘用雙方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支付和領取報酬及福利:

1、固定月薪制方式:聘用方每月向受聘方支付固定工資人民幣________元,並根據年終收入及受聘方的工作業績支付年終獎金。社會保險費由聘用方負責。

2、業務收入提成方式:聘用方在業務收入中扣除稅收、管理費用後,按比例付給受聘方報酬。聘用方和受聘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由受聘方支出,法規另有規定除外。福利待遇依同行業法定標準實行。

四、聘用期間,受聘方應遵守聘用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自願遵守聘用方的章程。服從聘用方的管理。努力維護聘用方的形象和聲譽。自費參加律師業務責任保險。

五、擔保方為受聘方相對聘用方而言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六、聘用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合同約定的標準按時支付工資及獎金。

2、確定收入報酬提成的比例、合理支付報酬的方式和時間,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支付給受聘方報酬。

3、監督、檢查、管理受聘方的執業活動。按許可權決定或提議對受聘方的獎懲。

4、按法律和合同承擔受聘方因執業行為的法律後果。追究受聘方因執業失誤給聘用方造成的損失。

5、保障受聘方依法執業的合法權益。

6、為受聘方的執業活動提供便利和相應的條件。

7、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和執業責任保險。

七、受聘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執業,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保障業務質量,完成基本業務量。

3、不私自辦理法律事務,不私自收費,不向委託人收取委託約定之外的報酬和費用。

4、對非因公執業行為或執業行為中對外造成的民事賠償自負責任。

5、按時交納管理費、保險金、註冊費等。

6、承擔因執業失誤而給聘用方造成的損失賠償。

八、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1、對受聘人的執業進行監督、指導。

2、受聘人嚴重違反本合同時,向聘用方提議解除聘用方合同。但應承擔在聘用方解除合同前的保證責任。

3、督促受聘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九、合同變更與解除:

受聘方在受聘期間,如因遷徙、健康等合理原因,無法繼續執業,可與聘用方協議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須補足合同期間應交納的各種管理費、稅金、註冊費、保險費等。

十、合同期滿的結算:

聘用期滿,受聘方離開聘用方前,須辦理終止本合同手續,並交還執業證,妥善處理完畢已接受代理委託的各類法律事務。進行財務結算。

十一、違約處理:

聘用期間,如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須賠償另一方損失。

十二、補充條款。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當事各方正式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用方: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案件聘請律師合同書 篇8

委託人: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_因_________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及與訴訟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購買_________股票的全部交易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訴訟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許可權為: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按照國家的規定交納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30%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當向乙方支付民事起訴書請求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資訊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證券交易存在正常風險,該風險產生的損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援。

2.本案損失的認定涉及到_________虛假陳述的揭露時間和更正時間,目前,對該日期的認定法律界存在爭議。具體依據虛假陳述揭露日還是虛假陳述更正日計算損失有待於法院最終判定。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最有利於委託人的方法計算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援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有所不同。

4.法院審理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堅持“著重調解、鼓勵和解”的原則。在調解或者和解過程中,為了讓投資者早日得到賠償,可能需要在損失賠償的數額上作出適當讓步。

5.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是一種新型的訴訟案件,並且涉及人數眾多,訴訟、執行中可能需要較多的溝通和交流。所以,案件可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6.其他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併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民事案件聘請律師合同書 篇9

委託單位(甲方):

受託人(乙方):

甲方因與的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委託事項包括:

第二條委託代理許可權(具體詳見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情,介紹相關情況,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他事實材料;主動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

2甲方清楚委託代理事項的訴訟風險,並做出獨立的判斷或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除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事前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按時在法定期限內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檔案原件。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個月一次向甲方書面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並應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類費用,乙方均應向甲方開具等額的、符合國家稅務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正規發票。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相關司法、鑑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差旅費等其他費用由承擔。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無正當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機構通知參加庭審的;

3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的;

4不勝任委託代理事項的;

5違反第四條第5項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

6違反第四條第6項規定丟失甲方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檔案原件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通過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執業保險賠償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但不超過乙方收取的律師代理費總額。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未報銷應報銷的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未付的律師費以及未報銷的工作費用。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與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對於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簽訂日期:

民事案件聘請律師合同書 篇10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_________因_________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及與訴訟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購買_________股票的全部交易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訴訟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許可權為: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按照國家的規定交納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30%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當向乙方支付民事起訴書請求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資訊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中國小減的負已經加到家長身上了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證券交易存在正常風險,該風險產生的損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援。

2.本案損失的認定涉及到_________虛假陳述的揭露時間和更正時間,目前,對該日期的認定法律界存在爭議。具體依據虛假陳述揭露日還是虛假陳述更正日計算損失有待於法院最終判定。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最有利於委託人的方法計算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援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有所不同。

4.法院審理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堅持“著重調解、鼓勵和解”的原則。在調解或者和解過程中,為了讓投資者早日得到賠償,可能需要在損失賠償的數額上作出適當讓步。

5.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是一種新型的訴訟案件,並且涉及人數眾多,訴訟、執行中可能需要較多的溝通和交流。所以,案件可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6.其他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併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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