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鑿井工程合同書(通用5篇)

鑿井工程合同書(通用5篇)

鑿井工程合同書 篇1

甲方:

鑿井工程合同書(通用5篇)

乙方:

甲方為解決生產線工程生產生活用水,委託乙方在其轄區內施工水井壹眼,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一、 工程名稱:生產線鑿井工程

二、 工作內容:物探勘察、設計,鑿井施工。

三、 工作量及技術要求:

1、 井深:預計井深400米。

2、 井斜:百米。

3、 水量:成井後單井出水量預計1560噸/天。

4、 井徑及井管:開孔井徑Ф400mm,下入Ф273mm壁厚7mm螺旋鋼管及同徑濾水管,終孔Ф219壁厚6mm螺旋鋼管及同徑濾水管,以保證水泵起下順利,運轉正常為準。

5、 礫料:視含水層情況投入Ф35mm濾料。

6、 水質要求:色度不超過15度,並不得呈現其它異色,渾濁度不大於3度,不得有異臭、異味,PH值在6.5~8.5之間,總大腸桿菌群不大於5000個/L.

(一) 甲方責任

1、 施工場地三通一平,即:水、電、路通至施工現場,施工場地平整;施工用水費用由甲方負責,電費由乙方負責。

2、 負責施工現場的障礙拆除,提供泥漿排放場地及佔地,青苗賠償。

3、 指派一名施工負責人負責協調乙方工作及地方關係,負責鑿井辦證及水利部門徵收的所有費用。若有其他部門干擾施工,甲方負責解決。

4、 協助鑽機安全進入工地及搬遷,施工結束且工程驗收合格後,不能以任何理由扣押鑽機或阻礙搬遷。

5、 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人員的住宿、伙房、用水、用電及辦公場所等設施,費用由乙方承擔。

6、 甲方應在乙方提出竣工驗收要求五日內組織人員進行驗收,超此期限視為甲方認可驗收合格。

(二)乙方責任

1、水文物探勘察結束後,乙方需確定水井位置、預計單井出水量、預計水井深度。並提出兩至三個可選井位以供甲方參考。

2、負責施工鑽井及物探勘察的全套裝置,車輛、儀器精度達到技術規範要求,保證勘察質量。

3、按《供水井工程施工規範》施工,保證鑽孔質量,文明施工。

4、負責施工安全及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並承擔一切由此造成的損失。

5、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6、為甲方提供水泵型號,負責水泵的安裝除錯。水泵可委託乙方代買,水泵款由甲方負責。

7、施工結束後,乙方提供伍份工程報告(包括單井的實際井深、井徑和部面圖,單井的測試水量和水質化驗報告,取水裝置效能和計量設施情況等有關資料),電子版報告一份。

8、成井後需提交水樣全分析報告伍份。

四、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造價

甲方負責三通一平及費用,工程造價按雙方簽證後的實際井深結算,綜合單價按817.63元/米計算(不含物探費用),物探費用按三萬元包乾。預計井深400米,工程總費用預計35.7052萬元,最終按雙方簽證後的實際工作量結算工程款。

(二)付款方式

物探勘察外業結束後付兩萬元。若物探勘察結束後,井位及出水量達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需付清勘察費剩餘壹萬元,合同終止。鑽機進入工地,付鑿井工程款的30%,達到設計井深要求,再付鑿井工程款的35%,經甲方驗收工程合格後5天內支付到鑿井工程總價的95%及剩餘壹萬元物探費用,剩餘5%質保金在工程完工後12個月支付。

五、工期

物探15天,自20__年10月22日開始至20__年11月5日結束並提交物探報告;甲方具備開鑽條件(水、電、路及各項補償)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通知後五日內鑽機進場並開鑽,鑿井從開鑽之日起75天結束施工,交付使用。

六、違約責任:

1、經雙方約定的出水量為最低出水量。若達不到此出水要求,甲方不支付鑿井工程費用,已付給乙方的費用,乙方要在三日內無條件如數返還甲方(不包括三萬元物探勘察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乙方鑽機等裝置。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施工工期按時完成,若工期每超過一天按預計工程總費用的0.5%做為對甲方的賠償。

3、由甲方原因(水、電、地、路,工程款不到位等)造成的誤工、工期順延,按1680元/臺班,支付給乙方誤工費。

七、其它:

1、由人力不可抗拒或自然原因造成的誤工工期順延。

2、待物理勘探結束後,井位、井深、出水量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3、物理勘探報告提出井深,實際鑿井深度允許在提出的井深深度1.1倍以內,若超出此井深範圍,超出部分不支付工程費用。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可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單方終止合同,按工程款的5%支付對方違約金,施工結束,付款完畢,合同自行終止。

十一、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施工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鑿井工程合同書 篇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委託乙方承建鑿井工程。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就本鑿井工程施工具體事項協商一致,並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及井位:

二、水井數量、深度及價款

1、井暫定 眼,深度暫定 米左右。

2、單價每米 元。

三、技術要求及質量標準

1、鑽井直徑700mm。

2、井管直徑360mm.

四、出水量及水質標準

1、出水量每小時不低於30方。

2、水質標準:無異味、無沙粒、無色,經權威部門鑑定符合生活飲水標準。

五、承包方式及付款方法

1、承包方式為包工。

2、付款方式為鑽機到位甲方付給乙方費用每眼井造價的70%,工程完工後結清。

六、甲方職責:確定井位 挖沉澱池 提供電源

七、乙方職責:乙方負責其餘一切工作,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問題均有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所產生的費用。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任何一方單方中斷合同,要向另一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九、合同糾紛解決辦法

1、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按合同解決,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院解決。

2、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3、合同簽訂後,雙方須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鑿井工程合同書 篇3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合同工期:本合同工程開工日期為20xx年11月21日至20xx年12月20日,工期30天。承包人保證按照合同規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並承擔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四、工程質量標準:本合同工程的質量等級優良工程,承包人應加強質量管理,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措施,保證達到這一標準。

五、合同價款:金額(大寫)人民幣元整,(小寫 元)。實施過程中地質情況變化不大,工程量在不超過招標工程量的10%時,總價不再調整,超出部分按業主單價進行增減(工程量清單及業主單價表附後)。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合同條款

5、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6、圖紙

7、工程量清單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招標檔案《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包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付款方式:成井後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造價的%計期不付,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質保金:本工程質量保金為10%,工程竣工驗收之日算起1年保修期,期滿經驗收無缺陷後返還。

十一、合同生效

本協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並分別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鑿井工程合同書 篇4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接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規,就 專案燈光亮化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 。

2、專案地址: 。

3、建築型別及規模:住宅 幢,共 平方米。其中高層 幢,共 平方米。小高層 幢,共 平方米。多層 幢,共 平方米。

第二條 設計內容

1、設計包含以下階段(打“√”者表示雙方認可,打“×”者表示否定):

【 】方案設計;

【 】方案文字;

【 】施工圖設計;

【 】方案審批/備案。

2、設計內容:以上各階段的設計所規定的範圍及成果要求詳見《 專案燈光亮化工程專項設計任務書》及《設計內容成果及設計單位配合工作》。

3、本工程設計圖紙的編制方法,應以國家及專案所在地相關規定及規範為標準。

4、依據的主要技術規範、標準:<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 CJJ 45-91,<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 JGJ/T16-92等相關規範。

第三條 設計費用及付款方式

1、設計費用

(1)設計費計算:

(2)設計費用總額 萬元,大寫 萬元。

2、設計費範圍

(1)該設計費包含《 專案燈光亮化工程專項設計任務書》所提及的所有檔案及成果製作費;

(2)因設計需要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效果圖製作、通訊費、郵遞快遞等費用;

(3)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現場設計或派駐現場設計代表時,應負責提供乙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已包含在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甲方無需另行支付。

3、付款方式:具體付款節奏進度和付款條件詳見下表:

設計付款方式

預付款 %(如有),於協議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支付,並衝抵下階段設計費用。

4、其他說明

(1)支付的幣種要求:人民幣;

(2)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最終以雙方共同確認的設計面積結合上述單價核算設計費;

(3)各階段相關費用按各階段實際出圖面積計算;

(4)乙方所收的設計費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

(5)付款前乙方應提供正式、合規發票;

(6)乙方應按各階段完成情況並經甲方確認後,提交設計費申請函向甲方收取款項,甲方應在收到申請函且收到前述發票後,在約定的日期內支付有關款項;

第四條 設計變更

在各階段設計成果未被甲方確認前,甲方要求進行的設計調整不視為設計變更。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委派 作為甲方代表,負責本專案的協調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設計所需的基礎資料及檔案,包括以下內容,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性負責:

(1)建築施工圖;

(2)《 專案燈光亮化工程專項設計任務書》;

3、安排及協調各設計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和施工配合。

4、按照本協議書規定支付給乙方有關設計費用。

5、甲方應保護乙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人(朗詩集團及其所屬各區域地產公司、甲方的其他關聯企業除外)洩露、轉讓。

6、就本協議項下設計成果,甲方、朗詩集團、朗詩集團所屬各區域地產公司、甲方的其他關聯企業有權分別在所屬專案中進行應用,無需另行支付費用。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委派 先生(女士)作為本專案的設計師,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設計師人選。

2、乙方設計師在協議履行期間根據甲方要求應親自至甲方指定地點進行方案彙報不得少於 次。

3、乙方應組織能夠滿足專業及勤勉要求的設計團隊為本專案專職工作,且人員應相對固定(名單見附件四),如需人員更換,必須書面徵得甲方同意。

4、乙方委派 作為專案經理,負責專案設計協調,及時提供現場設計支援,乙方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更換專案經理。

5、對於專案的關鍵性階段及節點,乙方專案經理(或附件四所列同級或以

6、如果甲方認為乙方設計人員數量或素質不能滿足甲方要求,乙方應無條件增補或更換人員直至甲方滿意,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一週內完成人員調換和交接工作,同時設計工作不得中斷。

7、在本協議的談判、簽訂及其履行的整個過程中,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資料以及涉及甲方和專案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守祕密的義務,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無論以何種形式或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8、乙方保證其履行本協議過程中使用的所有資料、方法及所形成的所有工作成果不會侵犯任何人的權利。

9、乙方設計的所有圖紙、設計成果必須符合國家及專案所在地政府的有關法律、規範及本協議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遇有不一致時,以標準較高者為準),並達到甲方報批、備案等所應符合的政府職能部門的要求。

10、乙方應對其提交的包括設計檔案在內的所有成果的質量負責,乙方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乙方對本協議項下工程設計質量的責任是相關設計專案使用年限內的終身責任。

11、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附件五《設計進度表》)交付各階段設計成果。

12、乙方在開展設計任務時,每一階段應得到甲方的書面確認後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的設計工作。

13、乙方應配合甲方接受相關政府部門的設計成果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和要求對設計成果做出修改和調整,直至審查通過;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與審查部門溝通、解釋。在施工圖設計開始後,乙方有義務及時向甲方及甲方所聘請的施工圖設計單位(如有)、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以及竣工驗收工作。

14、乙方有義務在設計過程中進行各專業間協調,並針對甲方專案特點重點配合暖通專業。

15、施工過程中出現重大的設計調整時,乙方必須通過書面形式解決設計調整,並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同時現場指導協助甲方解決工程中出現的技術性問題。

16、乙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工作全部或部分交由第三人完成,或將本協議

17、乙方擁有本協議項下所有設計成果的署名權,專案開始銷售後,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利用有關設計成果進行圖書出版、展覽展示等市場宣傳活動。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合理原因逾期付款的,應當按照未支付設計費每日萬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的,乙方有權中止工作,並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逾期超過30天,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就已確認之設計支付設計費。

2、非不可抗力和非甲方原因,乙方單方面要求終止或解除協議,應經甲方同意,且乙方應將預付款返還、並向甲方退還已支付的設計費及按該等設計費之每日1‰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單方面違反第六條第1、2、3、4、6款中任一款約定的,應分別按總設計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據此解除本協議。

4、乙方違反第六條第7款約定,乙方應承擔對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應向甲方支付本協議項下總設計費20%作為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5、乙方違反第六條第8款約定而引起第三人對甲方進行索賠或訴訟,則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保障甲方免於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害和損失;如發生甲方先行賠付之情形,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等額款項,如有不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十日內,將相應款項付至甲方,並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其他一切損失。

6、因乙方包括但不限於設計錯誤、疏漏、未認真配合施工等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工期延誤的,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該部分的設計費,並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7、如因乙方原因設計成果達不到甲方要求,乙方應負責整改,視為延期交付成果,如二次整改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損失由乙方承擔,雙方根據甲方已確認的成果結付相應款項。

8、乙方延遲交付各階段設計成果的,應當按照本協議總設計費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協議金額2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

9、除本協議另有規定,乙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存在協議履行遲延、履行不符合約定或其它違約情形,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並應及時採取相關補救措施履行相關義務。

10、對於所有違約金、損失賠償金,甲方有權在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進度應付給乙方的設計費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仍應繼續賠償。

11、如乙方違反第六條第16款約定,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協議金額20%的違約金。

12、所有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支付不免除或減輕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責任或義務。

13、任何一方依法或依據本協議解除合同,相關書面解除通知自到達相對方時生效。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乙方為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資質及能力履行本協議。

2、本協議履行期間,雙方通知對方以下述方式為有效:

(1)當面通知:當面通知應簽字蓋章方為有效,被通知方收到通知後應簽字蓋章確認;

(2)郵寄通知:通知方以特快專遞形式郵寄送達,自有效寄送之時起滿48小時視同送達;

(3)傳真通知:通知方應就傳真通知加蓋公司章,在傳送完成並收到傳真報告時視同送達;

(4)電子郵件:郵件一經發出即視為送達對方。

3、乙方對每個設計階段成果彙報後,甲方對乙方呈交的所有設計方案及資料進行稽核,如沒有異議,將簽發《確認書》,如有異議應當在呈交設計方案之日起原則上15天內提出。

4、《 專案燈光亮化工程專項設計任務書》是甲方對該專案的具體要求,甲乙雙方都應嚴格遵守,該設計任務書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變更本協議或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甲方及甲方委託的諮詢審查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對本協議項下乙方工作成果(包括研究試驗成果、設計檔案)的審查並不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責任或義務。

第九條 協議生效

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簽訂及履行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進行訴訟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行使管轄權。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鑿井工程合同書 篇5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專案: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居室規格:房型 層(式) 室 廳 廚 衛

1、_____室,計__________ 平方米;

2、______廳,計__________ 平方米;

3、______廚房,計__________ 平方米;

4、______衛生間,計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 陽臺,計_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過道,計_______平方米;

7、其他(註明部位)__________,計_______平方米;

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 委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 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_______ 元;2、人工費 _________元;

3、設計費 ________元;4、施工清運費 _________元;

5、搬卸費 ________元;6、管理費 __________元;

7、稅金(5.535%)___________ 元;

8、其他費用(註明內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 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市地方標準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專案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 質量檢查監督部門:本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

5. 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 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詳見本合同附件(三)《甲方提供裝潢材料清單》的內容,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簽訂合同 簽訂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

工程過半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

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餘款 元

增加工程專案 簽訂專案變更合同並付清增項合同款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專案增減或需要變動,應簽寫《家庭裝潢工程工程專案變更表》,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專案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裝置,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6.如因自然災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停電,停水,等)造成的工期延誤雙方均不按誤工處理。工期順延。

第七條: 工程驗收

1. 工程質量驗收,應簽寫《家庭裝潢工程質量驗收表》,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 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 甲方責任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 乙方責任

1. 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如是下屬分支機構,也須有上級公司出具的證明;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 指派(姓名: ) 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 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 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處理。

5. 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為12個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10%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憑本合同和乙方開具的統一發票向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投訴,請求解決。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見證部門各執壹份。 第十三條:未盡事宜

甲方(業主): (簽章) 乙方: (簽章)

住所地址: 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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