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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合同書(精選28篇)

電子合同書(精選28篇)

電子合同書 篇1

買方:交易帳戶:

電子合同書(精選28篇)

賣方:交易帳戶: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 日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通過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易所)電子交易系統報價、成交達成如下協議:

1、標的:板栗

2、質量指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板栗質量等級》(GB/T22346-20__) (以下簡稱《板栗國標》)一級炒食型板慄;替代交收品及質量品質價差詳見交收細則。

3、交易程式碼:交易商品以交易程式碼表示,交易程式碼是指在交易所電子交易系統中進行交易的交易商品編號,交易程式碼所代表的內容為______ (1、2位代表商品名稱, 3、4位代表年份,5、6位代表交收月份)。板栗交易程式碼表示為BL____,BL代表符合《板栗國標》的一級炒食型板慄,第一二位_代表年份,三四位_代表交收月份。 4、交易單位: 25公斤/批。

5、報價單位:元(人民幣)/批。

6、最小變動價位:1元/批。

7、漲跌限幅:上一交易日結算價格的±7%。

8、最小交收量:200批。

9、單個交易商最大訂貨量:40000批。

10、合同訂立(轉讓)時間:每週一至週五(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晚上19:00-21:00。

11、交收月份:2、4、6、8、10、12

12、交易所交收的板栗包裝物應符合《板栗國標》的包裝要求。

13、交收日:交收月第十一個交易日到第十二個交易日,經交易所批准也可以選擇提前交收或協議交收。

14、交收結算價:為交收月當月全部交易日結算價的加權平均價,買賣雙方按照交收結算價結算。

15、交貨地點:交易所指定的交收倉庫。

16、貨款收付:貨款由交易所代收、代付。當買賣雙方成交後,買賣雙方須按貨款總額支付一定比例的履約保證金;賣方在交收月份第一個交易日開市前如果未向交易所提供合同約定的倉單,必須用和買方相同標準的履約保證金保證履約。

(1) 成交日按貨款總額的20%收取保證金,並且於成交時一次性付清;

(2) 進入交收月的第一個交易日開市前,保證金標準提高為50%;

(3) 進入交收月的第六個交易日開市前,保證金標準提高為100%,賣方

提交足額註冊倉單。

最後交易日若發生交收價低於買方的訂貨價或高於賣方的訂貨價,買賣雙方須及時補足價差。

(4) 買賣雙方交易商如在交收日前申請提前交收,賣方交易商應在提前

交收匹配成功之後的第二個工作日開市前,將符合交收條件並不低於“賣訂立”數量的商品《倉單》在交易所註冊,否則,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買方交易商應在提前交收匹配成功之後的第二個工作日開市前將足額貨款預存至買方交易商於交易所開設的帳戶中,否則,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5) 如交易所調整付款進度,交易商須按交易所要求及時足額支付貨款。

17、違約責任:若出現上述第17條的(2)、(3)、(4)、(5)條情況下,交易商未能及時補足貨款、履約保證金或交付《註冊倉單》的即屬違約行為,若發生上述違約行為,雙方在此委託交易所按《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管理辦法>>及其它規定對違約方進行處理。

18、雙方約定,一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方交易商,轉讓合同時不須另徵求對方同意。

19、在最後交易日收市之前電子交易合同在轉讓時,轉讓方應按轉讓價與原訂貨價之間的差價取得或支付合同轉讓價差。價差的計算公式為: 買方轉讓合同應取得或支付的價差為:

(轉讓價-買方訂貨價)×轉讓數量

賣方轉讓合同應取得或支付的價差為:

(賣方訂貨價-轉讓價)×轉讓數量

20、交收日收市後,買賣雙方依據本合同及《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協調辦理交收事宜,本合同終止。

21、貨款結算:實際貨款由交易所在交收結算價的基礎上根據交易所公佈的質量標準以升扣價的形式進行價格調整。實際交貨貨款為:(交收結算價_____ ±地區差價_____±品質差價_____)×數量。

22、交收貨物的出庫及質量確認按《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收細則》相關規定執行。

23、合同簽訂

(1) 買賣雙方通過其交易賬戶,登入交易所電子交易系統進行競價申報,交易一經成交,本合同即行生效。

(2) 本合同對應的交易賬戶和交易密碼即為買賣雙方的簽字蓋章。

(3) 本合同當且僅當買賣雙方通過市場的電子交易系統報價成交時即為簽訂生效。

24、其他未盡事宜,依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管理辦法》及其他規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5、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合同各方應向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6、其他未盡事宜,依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27、本合同於買、賣雙方在計算機網路交易系統中成交時生效。

28、本合同有如下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電子合同 篇2

甲方:遼寧數字證書認證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數字證書及電子印章(簡稱CA印章),應用在_網上,其作用是識別身份、資料傳輸加密及電子簽章。從而保證_網及使用者招投標資訊的安全可信。

一、雙方責任

甲方:1、甲方負責對乙方提供辦理CA印章資料稽核、CA印章的製作。

2、甲方負責對乙方CA印章的資訊變更、年檢及廢除及CA印章補發。 3、甲方負責對乙方CA印章提供完善售後服務。

乙方:1、提供真實的CA印章辦理資料。故意或過失提供不真實資料,導致甲方簽發CA印章錯誤,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乙方辦理CA印章所需資料:單位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一份;經辦人身份證一份;所需灌章的印模;

3、妥善保管CA印章,不得洩露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過失導致他人知道或被盜用、冒用、偽造或篡改時,所造成的後果責任自負;

4、CA印章有效期一般為一年,有效期從受理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CA印章失效前30天向甲方或受理機構提出更新請求,否則,CA印章到期將自動失效,甲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5、甲方為乙方提供的CA印章儲存介質,如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當而導致損壞,則乙方需交費更換,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年內如介質無人為損壞,甲方免費為乙方更換。

二、收用標準

根據遼價函〔20__〕46號檔案制定如下優惠價格:150元(介質費50元,第二年起每年年費100元)

三、其它事項

1、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全部或部分CA印章服務,甲方依法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參照甲方《數字證書申請責任書》 四、協議生效時間及有效期

本協議從雙方簽定日期開始,到乙方CA印章廢除後失效。

甲方:遼寧數字證書認證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委託人:委託人:

日期: 日期:

電子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租賃LED全綵顯示屏事宜,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型號、天數、金額

注:可接收CVBS、視訊訊號,屏體安裝好後不可再次拼合

二、使用時間: 年 月 號上午出屏,至 月 號,共 天。地點: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完畢甲方支付乙方¥ 元,視為專案預付款。

2、裝置到達現場後,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尾款¥ 元。

四、義務與權利

1、甲方負責辦理乙方裝置、車輛及工程技術人員進出現場的所有手續及工作證件,若因證件或入場手續問題導致乙方裝置或人員無法進入現場,甲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和經濟損失。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付款,甲方負責播放的相應內容和需要外圍裝置。

3、乙方提供技術人員,負責LED大螢幕的安裝、調測、拆卸、全程維護及操控工作。

4、乙方負責在演出當天上午開始安裝大螢幕及全部配套裝置。

5、如有LED彩排程式 費用另計(每次按租賃總額價格除以天數的50%收取)

6、乙方所安裝LED及周邊裝置在使用地點的保管由甲方負責,如有損壞、丟失甲方負責。

五、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調解未達成協議,交由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傳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改變此合同的任何條款,無權在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方透露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七、本合同生效後,一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未盡事宜,雙方另簽訂補充協議,此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電子合同書 篇3

浙江五洲工程專案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

建德市龍源電力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受甲方委託, 承擔甲方新上建德市檔案館遷建250KVA變配電受電工程, 具體事宜雙方明確如下:

一、甲方委託給乙方的工程專案和內容:

1、250KVA變受電工程的設計、裝置購置、安裝除錯

二、有關技術及服務要求: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做好開工和竣工等有關技術工作,協助並配

合線路驗收、接入系統及併網工作 。及時提供竣工資料。

2、乙方採購所有電氣裝置和原料, 應從國家定點廠家採購, 並符合國家有

關質量、技術標準。

3、變配電及線路安裝工程應根據電力安裝標準進行,符合質量要求。

4、甲方負責做好青苗賠償等有關政策處理。

三、工程款項及費用的結算:

1、工程款結算按<浙江省建設安裝定額20--版、預算管理制度及規定>執行。

2、工程預算款總計:102496元;

(高壓電纜、10KV線路部分按實際耗材在決算中計收)

3、本工程款分 2次結清,其中:

(1) 、合同簽訂3天內應付工程款的70%

(計70000元)

(2)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決算稽核後,送電前工程款全部付清。

4、工程款的結算以審計決算為依據。

四、施工及竣工驗收:

1、根據工程施工要求,甲方應於施工前具備土建驗收條件(包括完成破路申請手續,裝置進場道路暢通等),並確保自建附屬工程質量為乙方進場創造施工條件。

2、乙方應在20--年 月 日工程竣工,遇特殊情況雙方另行協商,時間順延。

3、施工期間, 甲方應派員到現場協助解決安裝施工期間所發生的特殊情況。

4、乙方在施工期間應注意安全, 做到文明施工,如發生違章和野蠻施工所

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由乙方自負。

5、乙方在工程結束時,甲方應會同供電局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

五、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合同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合同一式4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2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代表: 代表:

電子合同書 篇4

個人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於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附身份證影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 : 合同簽訂日期:

電子合同書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塑造推廣的品牌形象,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互相配合、品牌營銷策劃及宣傳推廣資源共享、合作雙贏、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完成專案的有關事宜,簽訂本協議。

一、策劃專案

1、品牌營銷策劃案(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一)。

2、VI視覺設計系統及運用(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一)。

二、合作專案

1、乙方組織專人對市場情況進行前期調查,並對市場反饋進行管理。

2、乙方組織相關人員監督策劃及設計專案進行質量及進度的管理。

3、乙方組織相關人員配合甲方工作人員進行營銷渠道的建立及開拓。

4、乙方將邀請品牌營銷及市場營銷相關專家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5、乙方組織專人對甲方品牌營銷實施環節進行監督和指導。

三、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相關資料及圖片,與乙方進行溝通,確保策劃專案達到甲方預期的效果。

2、甲方須指派專人與乙方進行工作的協調,監督乙方工作進度與效果。

3、甲方須配合乙方在專案的預案上及時提出修改意見,確保專案的進度和質量。

4、甲方按照協議約定支付專案執行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協議附件的策劃及合作專案進行工作進度的安排及實施,確保合作專案安置按量的完成。

2、在專案實施的各個階段定時向甲方進行工作彙報,並按照甲方的修改意見及要求及時進行工作調整,修改和完善各階段成果。

3、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質量,及時報審;

4、保守雙方的商業機密,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保密內容。

5、乙方享有各方案的署名權及宣傳權,在甲方按照協議支付全部費用後,方案的所有權將轉為甲方長期獨家所有。

五、委託專案進度

1、第一階段:

2、第二階段:

3、第三階段:

4、第四階段:年年年年月月月月日完成市場調查及整理。日完成品牌營銷策劃案。日完成VI視覺設計系統及運用。日完成製作專案(參照營銷方案)。

5、第五階段:配合甲方進入全面市場營銷。

六、報送與確認方式

乙方在各階段規定期限內完成既定任務,取得階段成果後報送甲方審定,甲方審定或要求乙方修訂的時間不在限定期限內,審定通過後,由甲方負責人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確認之日為下一階段期限起始日。

七、協議金額及付款方式

1、本協議總金額為

2、付款方式:現金。

(1)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支付乙方預付金%,即萬元,大寫萬元。%,萬元人民幣。(2)在甲方確定乙方策劃及設計專案樣稿進行製作前,甲方支付乙方協議總額的即萬元,大寫萬元。

(3)在乙方提供策劃案及設計稿的成品檔案後,甲方全額支付餘款。

3、製作專案(參照策劃案中的製作專案)的費用另計,乙方按照品牌管理流程進行全面監控,確保專案執行的準確性。

4、乙方配合甲方開拓的產品市場,按照甲方的銷售政策比例給乙方提成。

八、成果歸屬與冠名宣傳

1、在甲方未付清乙方專案費用之前,乙方策劃設計的甲方“四川延豐農業科技”的版權和著作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付清乙方策劃費用後,上述版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有對成果享有冠名宣傳的權利。

九、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中斷,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當期款項,無權要求返還預付金。

2、由於乙方原因推延進度,未能按照計劃完成專案或單方面終止協議屬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返還預付金。

十、合同的終止

1、本協議履行完畢自動終止。

2、一方違約並承擔責任後自動終止。

3、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要求中止,待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終止協議。

4、甲、乙雙方同意終止時須以書面形式確定。

十一、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以補充協議形式載明,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合同書 篇6

甲方(委託人):

甲方代表聯絡手機號:

甲方傳真號碼:

乙方(受委託旅行社):

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傳真、電話和聯絡手機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委託事項的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機場(碼頭)的接送,代訂機(船)票,代訂酒店住宿,代訂景區(景點)門票,代租汽車,代辦入境、出境、過境臨時居住和旅遊簽證,代辦國內旅遊委託,提供導遊服務等。

第二條委託事項、費用及支付方式

委託事項

第三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確保所提供的證件、資料及聯絡電話真實有效,否則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委託專案費用及服務費;

(3)甲方應當及時受領乙方辦理委託事項的結果;

(4)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約定的服務費用;

(5)甲方應特別注意旅途目的地的法律法規及風俗禁忌,慎重選擇滑翔、漂流、潛水、游泳、跳傘、熱氣球、笨豬跳等高風險性的旅遊專案。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委託事項。乙方辦理委託事項後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傳真、簡訊、聊天記錄等。

(2)乙方應親自處理甲方的委託事務;如乙方不能完成委託事務的,甲方(同意或不同意)轉委託。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甲方取消機票或者酒店用房的,機票已開出的按航空公司規定計算損失;酒店按房價的%計算損失(酒店有特別規定的,按規定辦理),並應按合同總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服務費不退。

(2)合同生效後,甲方要求改變機票、酒店或租車等委託專案的,承擔損失費,服務費用不退。

(3)乙方在扣除上述損失費及違約金後,應當在甲方退訂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退還剩餘委託費用。

(4)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提供證件及資料,或者提供的證件及資料不真實,造成乙方不能完成委託服務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服務費不退。

(5)甲方其他違約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代訂機票、代訂酒店或代訂車輛等單項服務的,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委託費用、服務費,並應按合同總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降低機票艙位等級、住宿酒店、車輛標準以及委託事項標準的,應當按委託費用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退還降低標準的差額。

(3)乙方應當在取消受託業務通知到達日起7日內,向甲方退還全額委託費用,支付違約金。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委託服務轉委託的,應向甲方支付委託費用總額%的違約金。

(5)乙方其他違約責任:

第五條特別說明

1、代訂機票上所示的時間如與航空公司最終通知搭乘飛機時間不一致的,以航空公司最終通知時間為準。

2、根據行業慣例,酒店的入住時間是當天中午12時整至第二天中午12時整。酒店對訂房、退房有特別規定的,乙方應當事先告知甲方,否則應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委託代訂機(船、火車)票有特別的改簽、轉籤、退票等規定,乙方應提前告知,否則應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4、甲方與航空公司、酒店、景區等經營者因航班延誤、住宿或退房、車輛道路交通事故等發生糾紛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3、甲方在接受委託專案期間遭受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解決,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爭議解決

1、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乙方所在地的旅遊投訴處理機構投訴。

2、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以及旅遊投訴處理機構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託事項並以書面通知甲方時止。

第八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或甲方代表人簽字,並付清委託費、服務費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公司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廣告牌(以下簡稱廣告牌)的製作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廣告牌製作:

1、廣告牌規格:4m-7m -塊、4m-6m -塊、3m-4m -塊、3-5 -塊。

2、材質:鋼骨架、鋼板襯底、噴繪畫面

3、要求:按相關規定範執行

第二條:廣告牌安裝安裝地點:------區

第三條: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廣告牌製作安裝,合同報價預算總價款:共計人民幣:¥ 價格以--審計部門審計價格為準。

2、支付方式:

a、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40%¥元即大寫:壹拾壹萬壹仟壹佰壹拾壹元整。

b、製作安裝完成時,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20%¥壹拾壹萬壹仟壹佰壹元整。

c、餘款除10%質量保證金外,即¥仟壹佰壹拾元整,在審計後15日內一次付清。

d、工程質量保證金即¥拾壹元整在質保期滿後15日內付清。

第四條:工程期限

自合同簽訂甲方預付工程款之日起10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六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 辦理廣告牌設定、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用相關費用。

2、向乙方提供廣告牌位置並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可以施工。

3、負責施工現場的樹木、花、草可以移動。

4、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結算廣告牌的製作、安裝費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澆築地基起10日內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製作旗了並安裝完畢。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安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第六條:關於驗收

1、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一週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一週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驗收合格,進入保修期。

2、工程質量驗收以國家鋼結構旗下標準為依據,廣告結構製作安裝應當牢固,抗風力應達到8級。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廣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3、乙方無法保證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退還預付款。並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繼續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製作費。

第八條:保修期限: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製作的工程專案整體質量保一年。

2、保修期滿後,雙方另籤維修協議進行維修。

3、如甲方提出更換展板內容,乙方需無條件配合甲方,並只收取成本費用。

甲方: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聯絡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聯絡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電子合同書 篇8

本合同文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字,供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簽定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遊者的權利與義務,規範旅遊市場秩序,旅遊者參加國內旅遊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遊者參加旅遊應選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營業執照》、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遊者參加旅遊前應與旅行社訂立書面旅遊合同,在交納費用後應要求旅行社開具由上海市稅務局印製的發票。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可採用由上海市旅遊事業管理委員會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的《上海市國內旅遊合同示範文字》。

三、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並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遊者參加旅遊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遊活動,並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後,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遊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並及時通知旅行社。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遊者支付。

四、旅遊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旅遊行程;旅遊者應尊重目的地的各種法規、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六、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於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七、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旅遊者在出遊前,旅行社應當推薦旅遊者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保險。

九、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未徵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遊消費專案;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遊消費專案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嚮導遊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十、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遊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頒發的《導遊證》;有權要求導遊人員按旅遊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旅行社對旅遊過程中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遊客認為旅行社未按旅遊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遊有關的服務,對旅遊者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組團旅行社先行賠償。

十一、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旅遊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採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遊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對協議條款予以說明。

旅遊諮詢與投訴機構:

上海市區縣旅遊部門通訊地址:郵編:

上海市區縣旅遊部門旅遊質量監督所投訴電話:(以上空缺由旅行社填寫)

上海市旅遊事業管理委員會通訊地址:郵編:

上海市旅遊質量監督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遊局通訊地址:郵編:

電子合同書 篇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鎮江市……

施工方(以下簡稱乙方):淮安市……公司

甲方將自有門面房拆遷專案委託乙方進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共同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施工內容及工程量

1、施工內容:分為A、B、C三段工程,將上述三區段建築物拆除,並將渣土清運。

2、拆除標準:所定範圍內建築物房屋拆除及原地面磁磚、渣土清運至室內地平。

3、施工中拆下的各類廢舊材料歸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工程價款

(1)防護鋼架:長100米×高4米×63元=25200元,由甲方承擔;

(2)垃圾清運:根據房屋拆除面積2614平方米×50元/平方米=130700元,由甲方承擔;

(3)廢物利用費:按照甲方指定各區段工程工期長短,乙方按照不同標準計算廢物利用費支付給甲方。具體如下:如果甲方安排20天工期,按12元/平方米;如果工期15天,按8元/平方米;如果工期5天,則按5元/平方米。

2、結算方式

(1)保證金:乙方須在正式開工前向甲方交納一次性安全保證金和房款計人民幣10萬元。如乙方在舊房拆除過程忽視安全管理,違反安全責任,違章指揮、冒險作業、野蠻拆除,不服從甲方安全監督管理和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甲方有權處置該保證金,直至扣完,並追究乙方其他法律責任。

(2)工程結束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進行結算,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三、施工日期

1、A、B、C各區段開工和竣工日期以甲方另行書面通知乙方為準。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不能按時開工或竣工時,甲乙雙方可以重新約定開工或竣工日期。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

1、乙方進場後,甲方向乙方進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現場周圍地下障礙物與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項並提供有關技術資料。

2、負責協調切斷通往被拆除區域內的水源、電源、熱源、燃氣、通訊等線路。

3、配合乙方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監督乙方施工全過程。

乙方:

1、負責編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環保措施。

2、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部門對建築施工提出的各項要求和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4、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規條文施工作業,注意環保要求:控制噪聲,避免不安全因素髮生。

5、負責機械及人員的安全,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防範措施,確保施工中萬無一失;並負責其施工人員的安全保險,對因管理不善所發生的任何安全責任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施工,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在拆除過程中,確保與被拆建築體相連建築物的結構安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種事故、行政處罰等一切責任、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若發生重大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同時按政府的有關要求處理。

9、乙方指定為工程專案負責人,全權負責工程拆除事宜,負責協調施工中有關事宜並向甲方通報工程拆除有關情況。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規定,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其責任。

乙方如未能按照甲方指定工期清理建築垃圾,按每立方米建築垃圾30元人民幣承擔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價。

2、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做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鎮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其他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甲、乙雙方如有未盡事宜或對合同條款修改,需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電子合同書 篇10

甲方(承運方):某某“旅遊客運公司”《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乙方(包租方):

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友好協商一致,雙方訂立旅遊包車合同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廠牌型別等級)旅遊客車,車號,《道路運輸證》號,載客數(不含駕駛員、導遊)。

駕駛員姓名,行動電話,從業資格證號,駕駛員姓名,行動電話,從業資格證號,用車時間: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從至,途經(附詳行程)。

二、包車價:元(不含票稅),不含燃油費、過路費、過橋費、過渡費、停車費,駕駛員食宿,由此產生的費用以實際發生額由乙方現付給甲方。

三、甲方宣告所提供車輛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運輸證》,並已辦理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持有合法有效的從業資格證。

四、在行使途中,因車輛故障一時無法修復,甲方應當儘快更換相應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行駛過程中,乙方及隨車人員應配合甲方駕駛員工作,行程應符合安全行車條件,不得隨意變更,如臨時調整需經甲方同意,確保行車安全。乙方如是旅遊企業應有旅行社責任險,併為旅遊者辦理旅遊意外險。

六、甲方駕駛員應按規定路線行駛,提供安全、舒適、準時服務。

七、費用結算方式:預付定金元,①行程結束現付,②行程結束三日內匯至甲方賬戶。

八、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及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放本運次旅遊包車標誌牌的運管機構一份,駕駛員隨車攜帶一份備查。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簽章):---(簽章):---

開戶:農業銀行

姓名:---

----年--月--日

電子合同書 篇11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生意週轉需要,向甲方借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依法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借款本金: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 元整。

二、借款日期: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年 月 日。

三、借款利息:月利率 乙方應於借款期限屆滿歸還本金的同時支付利息,乙方逾期歸還借款的構成違約。

四、如乙方逾期歸還借款的按照每日借款本金總額的2%支付。

五、借款期限屆滿,乙方歸還甲方的款項按以下次序扣除:1、借款本金;2、借款利息;3、逾期違約金;4、本合同第六條約定對經濟損失。

六、如乙方逾期違約導致訴訟的,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乙方應當承擔,為此訴訟支出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本合同簽訂於河北省保定市白溝鎮。

甲方:乙方: 電話: 現住地址:原住地址:擔 保 人

擔保人對以上借款合同應認真閱讀,內容清楚,同意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承擔連帶責任,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違約金,擔保人期限為兩年。

擔保人: 電話:身份證號碼:現住地址:

擔保簽訂日期:

電子合同書 篇12

合同編號:

甲方:(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

電話:

乙方:(組團旅行社)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遊內容〕本旅遊團團號為:.

旅遊線路為:.

旅遊團出發時間為年月日,結束時間為年月日,共計天夜。

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遊行程表》。《旅遊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遊費用〕本旅遊團旅遊費用總額共計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元人民幣,餘款應於出發前日付訖。

第四條〔專案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專案: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專案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專案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專案: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遊覽專案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專案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於年月日時分於(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本旅遊團須有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於約定出發日前日(不低於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後,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絡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並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願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並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遊服務;無全陪的旅遊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遊費用,並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遊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遊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託招徠〕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項

1、

2、

3、

……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遊行程表

甲方: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

電話或傳真: 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電子合同書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團體)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旅遊服務,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促銷與諮詢

(一)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遊組團資格。

(二)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製品內容屬實。

(三)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遊的大陸公民。

(四)甲方應就出境的旅遊服務情況作詳盡的瞭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遊需要、購買意向。

(二)乙方對旅遊行程中的日程、標準、專案、旅遊者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三)對旅遊服務費用所含專案,雙方達成共識。

(四)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遊服務並交齊所需費用。

(五)乙方出具發票、旅遊行程等檔案。

(六)乙方必須召開行前說明會,要向甲方交待並提供書面形式的出境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並推薦旅遊者購買旅遊個人保險。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並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絡。

(八)雙方約定由於甲言成乙方責任旅行的處理方式。

(九)“告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三條、旅遊行程

(一)內容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人數_________

團號_________或在說明會告知

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在途時間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國家(地區)及主要旅遊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團組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事項經簽字或蓋章確認後,甲乙雙方應格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遊服務迴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旅遊服務提供應綜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三)乙方廣告、宣傳製品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況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

2。乙方旅遊服務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言證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負;

3。由於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聯絡渠道有誤,導致乙方有關旅遊資訊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三)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已成行的,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未成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費處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出現前後已採取下列措施的,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對發生的違約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2。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3。由於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如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對,依法向西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通過其他法律途徑: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電子合同書 篇14

甲方(旅遊者):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旅遊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旅遊時間

旅遊時間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遊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旅遊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遊共________人,報價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遊服務費及________________費。

甲方應在出團前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旅遊團款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遊費用後,乙方應當出具旅遊發票。

第三條旅遊有關事項的約定

1.用餐標準: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遊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分鐘。

5.自費專案:________________

自費娛樂專案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導遊應按《導遊服務質量》規定,為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預期付款不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個工作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在出團前未支付全額旅遊團款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甲方承擔乙方的直接損失,並支付旅遊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2.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遊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電子合同書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

甲方(旅遊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障旅遊活動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條例》和《--市旅遊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組團專案及行程

旅遊路線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____________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時間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行程和景區詳見附件一 (旅遊服務及行程安排表)

第二條主要服務內容

1.餐飲:膳食以口味清淡為主,保證營養衛生,有利消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出入方便、安靜、舒適;入住旅店前, 乙方應提醒甲方檢視房間傢俱和設施是否齊備、安全,檢查後再行入住;根據甲方需要,乙方應詳細介紹傢俱、設施的使用方法;入住後,乙方應將自己的房間號告知甲方和總檯,並每晚巡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車況良好,安全舒適、整潔,方便中途休息;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好甲方座位。上下車時,乙方應在門邊引導、攙扶,幫助甲方提放行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遊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隨團人員應注重個人形象,配帶明顯標識;領隊、導遊、醫護人員等全程陪同,各司其職;主動詢問和幫助乙方;醫護人員應攜帶常用藥品和器械,隨時觀察、瞭解甲方身體狀;

3.乙方應做好自我介紹,告之聯絡電話;做好景點、景區介紹;對旅遊中的注意事項、情況變化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的情況,向甲方做出明確、具體的解釋和提示;

4.乙方應隨時、全面掌握旅遊團的情況,作好組織安排工作;行程安排應休閒,舒緩,合理,勞逸結合,保證遊客的休息時間;對遊客間發生的糾紛,應耐心調解,維持好旅途中的秩序;

5.乙方應每天一次向甲方的親屬發簡訊報平安(以甲方所留親屬電話為準)。

第三條旅遊費用及支付

1.旅遊費用:成人______________元/人;兒童______________元/人;人數______________人(______________大______________小),共計______________元;

旅遊費用包括:辦理旅行證件的費用;交通客票費(含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

、車站等至住宿旅館往返的接送費用);餐飲住宿費;非自費旅遊專案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導遊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專案費用。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分期付款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要求乙方詳細說明與本次旅遊活動有關的情況及注意事項;

1.2要求乙方開具發票;

1.3甲方如屬景點門票優惠物件,在得到景點確認後,有權要求退還已支付的景點門票優惠部分票款;

1.4自願選擇和購買保險;

1.5自願選擇乙方推薦的自費專案,依照合同約定自願購物。

2.甲方的義務

2.1如實填寫相關資料,出具合法有效的相關證件;

2.2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

2.3文明旅遊,遵守團隊紀律,尊重旅遊團成員,配合導遊完成旅遊行程;

2.4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寵物。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1核實甲方提供的相關資訊資料;

1.2根據旅遊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遊者報名;

1.3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遊客權益及時合理處置突發事件。

2.乙方的義務

2.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質價相符的旅遊服務;

2.2向甲方詳細介紹與本次旅遊有關的情況及注意事項;

2.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資料;

2.4不得擅自安排購物或強制甲方消費。

第六條旅遊安全

1.甲方已如實向乙方告知自身的身體狀況(見附件二);甲方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遊活動,在參加驚險、刺激遊樂專案時,將充分考慮自身條件;甲方出發時應帶上衣物、鞋帽、雨傘、藥品等常用物品;

2.乙方在考慮老年人的特殊性後組織本次旅遊。乙方保證本次旅遊的經營者和旅遊車、船等具有相應從業資格(資質)。乙方對旅遊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應當作出明確說明和警示。為保證旅遊的順利進行和旅遊安全,本旅遊團配有:領隊,導遊,醫護人員等專業服務人員;

3.旅途中如甲方出現身體不適或其它身體異常情況,應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隨時觀察,無條件提供護理和幫助, 妥善處理;

4.甲方因疾病等健康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就醫或返回,並在扣除已發生費用及退票費、手續費等合理費用後,退還甲方未發生部分的費用;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積極施救,及時處理;涉及保險事故的, 應及時報案, 協助理賠。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遊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應退還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如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下同)。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徵得過半數以上旅遊團隊成員同意後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如無法達成過半數以上多數意見或因緊急情況無法徵求意見時,乙方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合同變更後,乙方應將未發生的費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乙雙方合理分擔;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應將旅遊費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後退還甲方。

第八條合同的轉讓

1.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經對方及受讓方同意,可以轉讓合同。即甲方可將合同轉讓給符合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方,乙方可將合同轉讓給其它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

2.轉讓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見附件三)。合同轉讓後,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發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應向甲方退還全額旅遊費用。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承擔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2.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處理。

(二)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自願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三)甲方在行程中擅自離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因甲方疾病等客觀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妥善安排,旅遊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成團人數和不成團的安排

1.最低成團人數:______________;組團低於此人數不能成團時,乙方應當在出發前______________日及時通知甲方。

2.如因低於成團人數不能成團

時,甲方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2.1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乙方延期出團。

2.2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團(乙方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

第十一條旅遊購物和自費專案

1.乙方應按照《行程安排表》安排甲方購物和自費專案;購物次數每天不超過______________次,總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__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45分鐘,經半數以上旅遊者同意,可適當延長。

2.甲方在與乙方約定的購物點如購買到假冒偽劣或失效、變質商品的,乙方應當負責退(換)商品;如不能退(換)商品的,應當先行賠償。甲方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和活動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旅遊保險

1.乙方已向甲方介紹相關旅遊保險。甲方自願購買____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保險,投保手續由乙方辦理。

2.為切實保障甲方權益,增強乙方抗風險能力,乙方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見附件四),為甲方辦理旅遊保險(甲方為被保險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費用由乙方承擔。當保險事故發生而乙方負有賠付責任時,此保險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賠付;當乙方不負有賠付責任時,乙方自願將此保險金作為慰問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因甲方的原因,甲方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並承擔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2.因不聽從乙方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或由於甲方的故意或者過失,使乙方遭受損害的,應由甲方賠償損失。

3.因甲方原因延誤旅遊行程的,由甲方自行負責。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並退還全部旅遊費用。

2.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全額退還已交的旅遊費用,並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3.因低於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時間及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並退還全額旅遊費用。如未按約定時間及時通知旅遊者的,還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10%的違約金。

4.因乙方原因延誤旅遊行程的,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10%的違約金。甲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發生部分的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1.雙方在旅遊期間發生爭議,應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經協商未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待旅遊行程結束後,按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爭議;雙方應當採取適當的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2.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也可向相應的旅遊質量監督部門投訴。如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①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栽;

②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親屬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電子合同書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一、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本合同的詞語定義

1、組團社,是指合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並經國家旅遊局批准取得組織中國公民以團隊形式出境旅遊業務資格的旅行社,其名單由國家旅遊局統一公佈。

2、旅遊者,是指與組團社簽訂出境旅遊合同,參加出境旅遊活動的中國公民或者團體。

3、出境旅遊服務,是指組團社依據《旅行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遊者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國家及港、澳、臺地區等旅遊目的地旅行遊覽、代辦旅遊簽證/簽註,並親自或者委託經境外旅遊目的地政府指定的當地旅行社為旅遊者代訂旅遊交通票務、安排餐飲、住宿、遊覽服務等經營活動。

4、旅遊費用,是指旅遊者支付給組團社,用於購買出境旅遊服務的費用。

旅遊費用包括:必要的簽證/簽註的費用(旅遊者自辦的除外);交通費(含境外機場稅);住宿費;餐費(不含酒水費);非自費旅遊專案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專案費用;組團社、地接社、境外導遊等服務費。

旅遊費用不包括:旅遊證件的費用和辦理離團的費用;個人投保的旅遊保險費;合同約定自費專案的費用;合同未約定由組團社支付的費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專案所需的費用、自由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等);境外小費;行程中發生的旅遊者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療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5、旅行社責任保險,是指旅行社根據與保險合同的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對旅行社在從事旅遊業務經營活動中,致使旅遊者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的行為。

6、離團,是指旅遊者參加了組團社所組的出境旅遊團隊後,在境外因疾病、證件丟失等客觀原因未能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7、脫團,是指旅遊者參加了組團社所組的出境旅遊團隊後,在境外擅自脫離旅遊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8、轉團,是指由於低於成團人數,組團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其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出境旅遊團隊的行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爭、重大傳染性疫情、政府行為等。

10、意外事件,是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如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

11、業務損失費,是指組團社因旅遊者行前退團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旅遊簽證/簽註費、酒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遊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12、黃金週,是指春節、“五一”、“十一”期間的7天節假日。其具體日期以當年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的放假時間為準。

二、合同的簽訂

第二條旅遊行程計劃說明書

組團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遊行程計劃說明書》(以下簡稱《計劃書》),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計劃書》應當對如下內容作出明確的說明:

(1)旅遊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按自然日計算,含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交通工具及其檔次等級(明確交通工具出發時間段以及是否需中轉等資訊);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稱、地點、檔次等級(是否有空調、熱水等相關的服務設施);

(4)景點/景區及遊覽活動等旅遊線路內容(含主要景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數及其標準;

(6)購物安排(組團社安排的購物次數不超過行程日數的一半,並同時列明購物場所名稱、停留的最多時間及主要商品等內容);

(7)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時間、地點、專案);

(8)自費專案(如有安排,組團社應在簽約時向旅遊者提供《境外自費專案表》,由旅遊者自願選擇並簽字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自費專案應以不影響原計劃行程為原則,代收的自費專案費用不得高於當地同期市場零售價);

《計劃書》用語須準確清晰,不應出現“準-星級”、“豪華”、“優秀導遊(領隊)服務”、“僅供參考”、“以--為準”、“與--同級”等不確定性用語。

第三條簽訂合同

旅遊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有關條款、《計劃書》和《境外自費專案表》,在旅遊者明晰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內容的情況下,組團社和旅遊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旅遊廣告及宣傳製品

組團社的旅遊廣告及宣傳製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合同法》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組團社和旅遊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五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組團社的權利

1、根據旅遊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遊者報名參團。

2、有權核實旅遊者提供的相關資訊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遊者收取全額旅遊費用。

4、旅遊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採取緊急避險措施。

5、有權拒絕旅遊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條組團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遊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旅遊服務。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專案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旅遊者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在出團前召開說明會,把根據《計劃書》細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須知》發給旅遊者,如實告知旅遊的具體行程安排和各項服務標準;所到國家或地區的重要規定、風俗習慣;安全避險措施;境外收取小費的慣例及支付標準、外匯兌換事項;應急聯絡方式(包括我駐外使領館及組團社境內、境外的應急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3、為旅遊團隊安排符合《出境旅遊領隊人員管理辦法》資質要求的領隊人員。

4、妥善保管旅遊者提交的各項證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並向旅遊者推薦旅遊個人保險及其他保險。

6、行程中不得違反合同約定,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遊者購物、參加自費專案。

旅遊者在《計劃書》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組團社應當積極協助旅遊者進行索賠,自購物之日起90日內,旅遊者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組團社應當先行賠付。

7、向旅遊者提供合法的旅遊費用發票。

8、對《出境旅遊報名表》的各項旅遊者個人資料資訊保密。

9、積極協調處理旅遊者在旅遊行程中的投訴。出現糾紛時,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0、由於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組團社的原因導致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組團社應當履行協助義務,避免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第八條旅遊者的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各項權利。

2、在支付旅遊費用時有權要求組團社開具發票。

3、有權要求組團社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遊行程服務。

4、有權拒絕組團社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專案安排。

第九條旅遊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出境旅遊報名表》和簽證/簽註資料的各項內容,並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

2、向組團社提交的因私護照或者通行證有效期應當在半年以上,自辦簽證/簽註者還應當確保所持簽證/簽註在出遊期間有效。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遊費用。

4、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遊行程,配合領隊人員的統一管理。

5、遵守我國和旅遊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滯留不歸。

6、尊重旅遊目的地國家(地區)的風俗習慣,舉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場所,不參與賭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8、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四、合同的變更

第十條合同內容的變更

1、組團社與旅遊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遊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組團社應當退還旅遊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組團社可以在徵得多數旅遊團隊成員同意後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緊急情況無法徵求意見時,組團社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組團社向旅遊者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但應當扣除已發生的簽證/簽註費用)。已發生旅遊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協商後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後,將未發生的旅遊費用退回旅遊者,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雙方協商後合理分擔。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後,將未發生的旅遊費用退回旅遊者,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一條組團社轉團

當組團低於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組團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旅遊者轉至其他組團社所組的出境旅遊團隊,但必須事先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在本合同協議條款中註明,並就受讓出團的組團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旅遊者和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條不同意轉團和延期出團的合同解除

在組團社低於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遊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視為組團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遊者和組團社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發前30日(按出發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組團社應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遊者退還全部旅遊費用。組團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除簽證/簽註費用;旅遊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辦理簽證/簽註的,應當扣除簽證/簽註費用。

旅遊者或者組團社在旅遊出發前30日以內(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遊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旅遊者自願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2、旅遊者在行程中脫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旅遊者不得要求組團社退還旅遊費用,如給組團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組團社的違約責任

1、組團社在出發前30日以內(含第30日)取消出團的,向旅遊者退還全額旅遊費用(不得扣除簽證/簽註費),並按下列標準向旅遊者支付違約金:

出發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的違約金;

出發前14日至7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5%的違約金;

出發前6日至4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遊者的實際損失,組團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遊者予以賠償。

組團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遊者退還全額旅遊費用,並支付上述違約金。

2、組團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或者未經旅遊者同意調整旅遊行程(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規定的情況除外),造成專案減少、旅遊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未採取補救措施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組團社領隊或者境外導遊未經旅遊者簽字確認,安排旅遊者參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專案的,應當承擔擅自安排的自費專案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每次按旅遊費用總額的10%向旅遊者支付違約金。

組團社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購物的,應當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向旅遊者支付違約金。

4、組團社違反合同約定在境外中止對旅遊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遊服務的,應當負擔旅遊者在被中止旅遊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並向旅遊者支付旅遊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如果因此給旅遊者造成其他人身、財產損害的,組團社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組團社擅自將旅遊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旅遊者在出發前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要求組團社全額退回已交旅遊費用,並按旅遊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旅遊者在出發當日或者出發後得知的,組團社應當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遊者的實際損失,組團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遊者予以賠償。

6、與旅遊者出現糾紛時,組團社應當採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旅遊者的違約責任

1、旅遊者出發前30日以內(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組團社支付業務損失費:

出發前30日至15日,按旅遊費用總額5%;

出發前14日至7日,按旅遊費用總額15%;

出發前6日至4日,按旅遊費用總額70%;

出發前3日至1日,按旅遊費用總額85%;

出發當日,按旅遊費用總額90%;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賠償組團社的實際損失,旅遊者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組團社予以賠償,但最高額不得超過旅遊費用總額。

組團社在扣除上述業務損失費後,應當在旅遊者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遊者退還剩餘旅遊費用。

2、因不聽從組團社及其領隊的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給組團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旅遊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4、由於旅遊者的故意或者過失,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應由旅遊者賠償損失。

5、與組團社出現糾紛時,旅遊者應當採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其他責任

1、因旅遊者提供材料存在問題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關機關拒籤、緩籤、拒絕入境、出境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旅遊者自行承擔,組團社將未發生的費用退還旅遊者。如給組團社造成損失的,旅遊者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組團社的原因導致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組團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組團社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協議條款

第十八條出發與結束日期

出發日期,結束日期;具體集合時間、地點及解散地點見《計劃書》。

第十九條旅遊費用與支付

(旅遊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___________元/人;兒童(不滿12歲的):¥___________元/人;

合計:¥___________元(其中籤證/簽註費用¥___________元/人)。

旅遊費用支付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

第二十條個人投保的旅遊保險

旅遊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託組團社辦理個人投保的旅遊保險。

保險產品名稱:___________

保險金額:___________

保險費: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成團人數與不成團安排

組團社最低成團人數:;組團低於此人數不能成團時,組團社應當在出發前日及時通知旅遊者。

如不能成團,旅遊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組團社延期出團。

2、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___________旅行社出團。

第二十二條黃金週的特別約定

春節、“五一”、“十一”黃金週旅遊高峰期間,組團社和旅遊者約定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如下:

提前告知時間旅遊者行前退團,旅遊者應當支付組團社的業務損失費佔旅遊費用總額的百分比組團社取消出團,組團社應當支付旅遊者的違約金佔旅遊費用總額的百分比

出發前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日

出發前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日

出發前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日

出發前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日

出發前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日

第二十三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旅遊者和組團社雙方協商一致,可列入補充條款。

(如合同空間不夠,可附紙張貼於空白處,在連線處需雙方蓋章。)

旅遊者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組團社簽字(蓋章):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電子合同書 篇17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路(街)________小區________棟(幢)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本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按_____個月結算一次。首次房租(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由乙方支付給甲方。以後三次房租(每次各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三次合計柒仟陸百伍拾)分別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支付、押金支付和押金退還方式均使用銀行轉賬方式。

甲方約定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約定賬號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約定賬號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約定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約定賬號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約定賬號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五、租房押金: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捌佰伍拾元,甲方應在租期滿時(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歸還乙方押金捌佰伍拾元。

六、房屋租賃期為: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10%的違約金。

七、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九、乙方承租期間管理好承租房屋,承租房屋出現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後果。

十、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甲方剩餘物品(米床、床墊、沙發、茶几、玻璃餐桌、衣櫃,熱水器,電磁爐)乙方必須保管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丟失按價賠償。如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熱水器或電磁爐發生故障由甲方負責維修。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

及附屬設施及甲方原剩餘物品交還甲方。

十一、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二、本合同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電子合同書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宣傳年11月20日至-----------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本協議只適用於甲乙雙方於本屆展會的廣告宣傳,不涉及甲乙雙方其他事宜。

一、乙方同意免費在﹍﹍﹍網站首頁上為甲方-------------------------的展會做尺寸:的logo圖片與展會介紹等宣傳(截止時間為簽定協議起至 年11月25日)。

二、甲方可根據展會進展情況,隨時將相關資料發給乙方,乙方在網站上以新聞、訊息、專題等形式釋出;

三、乙方負責利用自身網路的優勢向乙方廠商會員推薦展會,如果乙方介紹的廠家直接向甲方報名正式參展,甲方提供乙方推薦的廠商所贊助博覽會費用的10%返利。

四、乙方作為本次展會的媒體支援單位,甲方將為乙方免費在此次博覽會會刊中做200字左右的文字簡介。

五、此合約書未盡事宜,雙方將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予以協商解決。此合約書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鑑署後,立即生效。本合約影印、傳真加蓋公章有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電子合同書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大連 傳媒廣告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委託乙方廣告牌工程施工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廣告牌設計與安裝 。

2、數量、規格、材料與報價表;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報價單)。

3、安裝地點:

二、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價款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製作和安裝費用總計:¥ 元(大寫:整)。

2、付款方式

①甲方於合同生效後 3 日內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款項,即人民幣 元整,即大寫:整。

②本合同第一條專案概述中所述專案整體安裝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即人民幣 元整,即大寫: 整,在安裝完畢後 7 日內支付。

③以上工程費用乙方如向甲方出具等額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三、製作、安裝方式及質量、安全要求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2、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全面負責所述專案的製作、運輸和安裝的整個過程。

3、乙方保證嚴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材料標準制作、安裝本合同一所述專案,所採用的材料與報價一致,符合相關設計要求,並保證結構達到設計強度。

四、製作、安裝工期

1、乙方應在20-- 年 月 日前製作安裝完成。

2、在乙方製作、安裝廣告牌期間,因甲方單方面的原因導致未按合同約定付款而造成乙方無法按期完工,責任由甲方負責,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遇暴雪天、颱風等自然災害,工期順延。

五、製作、安裝的驗收

乙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製作安裝完成後,甲方須在3日內驗收,並通知乙方驗收是否合格,甲方3日內未通知乙方視為合格,如不合格,乙方應在接到甲方

的通知後返工達到合同約束的製作標準與安裝要求。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廣告所需的資料,保證其內容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廣告牌製作和安裝的施工過程中所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3、甲方及其委派人員有權監督乙方的施工。甲方發現乙方施工材料不合格、工程質量不達標、施工不規範及施工過程中發現廣告牌施工方案不合理等問題時,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整改,乙方應立即整改完畢。

4、甲方應當負責現場施工的總協調工作,併為乙方提供水電,施工過程中產生的電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5、乙方應當保證施工程式符合行業標準,保證所提供的鋼製材料質量符合合同約定。

6、乙方應當確保工地現在周圍的清潔、施工廢料及時清理乾淨。

7、廣告牌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拆除工作由甲方組織實施。

七、違約責任

1、若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催促甲方付款,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日的逾期違約金為500元支付給乙方。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完成製作、安裝工作並經驗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元。

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雙方在執行合同中,若發生爭議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署地所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電子合同書 篇20

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旅遊路線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方式 □自行組團 □委託組團(被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___________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途徑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日期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遊程與標準(如附行程單,須含下列要素)

旅行社統一安排的遊覽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遊覽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遊覽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往返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遊覽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天數__________,旅遊飯店名稱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選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者自由活動時間______________,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場所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導遊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旅遊者保險

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旅遊意外險。經乙方推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應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無效)委託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遊意外保險。

保險公司及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旅遊費用及其支付

甲方應交納旅遊費用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旅遊費用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費用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信用卡;□其他___________。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合同約定的旅遊行程;甲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旅遊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有權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他旅遊消費專案。

3.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進行索賠。自購物之日起90日內,甲方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可憑有效憑證要求乙方先行賠付。

4.在旅遊過程中,甲方應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

5.在自由活動期間,甲方應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範圍內活動,選擇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活動專案,並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6.行程中發生糾紛,甲方應與乙方平等協商解決,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7.甲方簽訂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並對填寫資訊的真實性負責。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並及時通知旅行社。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應按實結算。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如實介紹相關旅遊服務專案和標準,向甲方推薦購買個人旅遊意外保險,並在合同中予以註明。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提供服務。對在旅遊過程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乙方應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3.甲方屬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憑有效證件可享受旅遊景點門票優惠的,雙方對該旅遊景點門票價格可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4.因航空、輪船、鐵路運輸費用遇國家政策性調價導致合同總價發生變更的,雙方應按實結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徵得旅遊團隊多數成員同意後可以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變更後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按實結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旅遊出行前,一方當事人因違約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3.以上違約責任如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票務等損失,可參照相關部門有關條款另行賠償,違約金或賠償金總額不超過旅遊費用總額。

(二)旅遊途中甲方或乙方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未按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等相關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遊行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其它違約責任 。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單和補充條款均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補 充 條 款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營業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經辦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合同書 篇21

旅遊合同(國內旅遊)說明

一、本合同文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旅遊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範文字,供合同雙方當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於國內旅遊。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持有《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分支機構必須以組團社名義和甲方簽訂合同。

四、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的旅遊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交給甲方。

五、甲方在簽訂合同前,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關的乙方有關證書、證明檔案和旅遊管理規定。

六、乙方提供的與本次旅遊有關的廣告、宣傳製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七、甲方應妥善儲存有關票據、證明及資料,以便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證、索賠證據。

甲方(旅遊者)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旅遊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旅遊時間

旅遊時間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遊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旅遊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遊共________人,報價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遊服務費及________________費。

甲方應在出團前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旅遊團款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遊費用後,乙方應當出具旅遊發票。

第三條 旅遊有關事項的約定

1.用餐標準: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遊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分鐘。

5.自費專案:________________

自費娛樂專案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導遊應按《導遊服務質量》規定,為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預期付款不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個工作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在出團前未支付全額旅遊團款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甲方承擔乙方的直接損失,並支付旅遊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2.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遊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並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遊費用。

3.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遊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但不得低於合同總價的____%),並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2.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專案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專案,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並承擔自費專案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____%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的違約金(但不得低於合同總價的2%),並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4.乙方導遊在旅遊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遊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合同總價%的違約金(但不得低於合同總價的____%)

第六條 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個工作日通知對方。違約方在約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遊合同總價____%的違約金(但不得低於合同總價的5%);違約方未在約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____%違約金(但不得低於合同總價的___%)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 特別約定

1.旅途中因甲方自身行為、身體健康原因、第三人責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乙

方應當協助處理,但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旅遊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並採取了防範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責任。

3.乙方應按規定購買旅行社責任保險;旅遊意外保險由甲方自願購買,但乙方應當事先向甲方作出說明和推薦。

4.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尊重甲方的人格尊嚴及其相關的合法權利,不得強迫甲方參加自費專案和購物。

5.在旅途中與乙方發生糾紛後,甲方既不得以滯留不歸、拒絕登機(車、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擴大損失,也不得擅自提前返程,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的個人資料不真實,造成乙方無法為甲方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第八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遊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以以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鑑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電子合同書 篇2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遊內容]

本旅遊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團出發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時間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遊行程表》。《旅遊行程 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遊費用]

本旅遊團旅遊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 甲方應預付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應於出發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 [專案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專案: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

4.遊覽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專案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牛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r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專案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專案: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起另行付費的遊覽專案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專案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分於_________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

本旅遊團須有______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於約定出發日前______日(不低於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後,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露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絡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酌,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0%。

第九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十條 [和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

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並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願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並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遊服務,無全陪的旅遊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作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 [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遊費用,並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遊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旅遊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一反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 [委託招徠]

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 旅遊行程表(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 電話或者傳真: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電子合同書 篇2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小區_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使用。裝修程度:地面、樓上衛生間、隔間、閣樓、裝潢燈飾、捲簾門、廚房:設施裝置(電錶、水錶、其他無)完好無損。租賃期滿後,乙方將房屋原樣交給甲方,如有變動雙方協商解決。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三、租金及押金交納時間

每年房屋租金為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先付後住。第一年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時,繳納一年房租;第二年及以後的租金由乙方提前______個月付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將房屋收回。乙方到期後,自行搬出。租賃年後,房租隨市場行情變動。

四、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裝置,乙方應注意愛護,乙方在租賃期間,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改動的,需經甲方同意,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裝置,否則應按價賠償,房屋修繕由乙方負責。

3、承租後,水、電、煤氣、電話、網路、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承租前一切費用乙方概不負責。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後果,若乙方出兌,應提前______個月告知甲方。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8、其他約定事項:甲方需要收回房屋時,需提前____個月告知乙方;若導致乙方無法繼續租用此房屋,則甲方應返還乙方的押金及剩餘房租。若乙方在合同期內終止租賃,需提前_____個月告知甲方。乙方未履行合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對房屋的裝修費用,甲方不予賠償,已交的房租費不予退還。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需另行追加賠償。

六、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乙方在交付第一年房租時一次性向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幣_______元,若房屋設施及裝潢被損壞,根據損壞程度在押金中扣除,超出部分由乙方補償,剩餘部分在合同期滿後退回乙方。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合同書 篇24

合同編號:

北京市食品(成品)代銷合同

第一條 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款單位:元/

┌──┬──┬──┬──┬──┬──┬──┬────┬────┬───┬───┬──┬───┐

│編號│品名│品種│商標│規格│數量│產地│包裝標準│保質期限│產品標│運輸保│單價│ 總價 │

│ │ │ │ │ │ │ │ 及要求 │ 及要求 │ 準 │管條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人民幣(大寫) : ¥: │

│ │

└─────────────────────────────────────────────┘

第二條委託人應提供的相關證件:初次交易的,為:《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明》《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開戶許可證》《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代理銷售授權書》《檢疫證明》其他;再次交易的,為:《食品檢驗報告》其他。

第三條 食品備案:已辦理備案的,出賣人應提供備案編號;尚未備案的,備案手續由(委託人/代銷人)辦理。

第四條 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第五條 食品驗收方法:。

第六條 代銷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七條 報酬的計算方法: 。

第八條 報酬、價款的結算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已售食品的價款每月 日結算一次,代銷人的相應報酬從價款中扣除。最後一批代銷食品價款與報酬在代銷期限終止時結算。

(二)已售食品達百分之 時,代銷人與委託人結算一次價款,相應報酬從價款中扣除。最後一批代銷食品價款與報酬在代銷期限終止時結算。

第九條 食品損耗費用的承擔及預過期食品、過期食品的處置方式:。

第十條 合同解除:委託人提供的食品經國家認定的檢測機構檢測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且屬於委託人責任的,代銷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追回責任:代銷人按照有關規定對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實施追回及無害化處理,屬於委託人責任的,有權就由此受到的損失向委託人提出賠償。

第十二條 代銷人違約責任:。 委託人違約責任: 。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規、政策對食品安全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約定事項:。

委託人(簽章): 代銷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電話: 傳真: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電子合同書 篇25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社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組團旅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報名參團

1.甲方報名參團時應向乙方提供真實的個人身份資料,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如因甲方提供不實身份資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乙方不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並有權收取已發生費用。

2. 甲方簽訂合同時應付清全額團費,乙方收取旅遊費用時應出具發票。

3.甲方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活動,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如有無特殊病史等)如實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 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旅遊行程表》,並在旅遊出發前由雙方籤蓋章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對甲乙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旅遊費用

5. 團費一般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包價專案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導遊服務費等。

6.團費一般不包括:個人投保的旅遊保險費、航空保險費,合同約定自費專案的費用,合同未約定由乙方支付的費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專案所需的費用、自由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等),行程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酒水飲料費、個人傷病醫療費等)及小費。

三、行程變更或取消處理辦法

7.發生戰爭、地震、洪水、火災、暴風雪、重大傳染性疫情、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變更或取消行程,但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件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出發前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可協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決定取消行程的,乙方應及時辦理有關交通票務、訂房等退訂手續。旅途中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積極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費用由雙方合理分擔。

8.出發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旅遊行程取消的,應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1)甲方違約,造成乙方發生航空、陸運、水運票務、訂房等業務損失的(具體數額可由雙方另行約定),該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違約的,應退回甲方全額團費。(2)違約方在出發前4日以上(不含出發當天,以自然日計算,下同)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5%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前3至1日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10%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當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15%的違約金。

如報名時間在出發前4日以內(含出發當天),違約方通知對方取消旅遊行程的,應支付團費3%的違約金。

9.更改旅遊行程或出團日期的,更改方應與對方協商,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業務損失,協商不成按取消行程處理。

10. 出發前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因此增加或減少費用的,由甲乙雙方按實結算。

11.出發前經甲方書面同意,同時第三方旅行社承諾承擔乙方全部合同義務,乙方在保證不改變已約定的行程安排、不降低旅遊服務標準、不提高團費的前提下,可以將甲方轉至第三方旅行社合併組團出行,乙方對第三方旅行社的違約行為承擔先行賠償責任。如轉團導致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降低、行程安排變更或團費提高的,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甲方推薦給其他旅行社組織、接待,並由甲方與被推薦的旅行社重新簽訂旅遊合同。如甲方不同意轉團、乙方又不能安排出行的,按乙方取消行程處理。

四、有關責任

12.甲方有責任配合導遊工作,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尊重旅遊目的地的風土人情和民俗習慣。如甲方的言行嚴重干擾旅遊團隊正常運作,乙方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並由甲方承擔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甲方因違約、自身過錯(如違反法律法規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等)、自由活動時間的個人行為、自身疾病等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自行承擔,但乙方應給予積極協助;如甲方因此不能繼續行程的,乙方應作妥善安排,所交團費扣除已發生費用和損失後,按多退少補處理。

13.旅行中,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丟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發生爭議時,甲方不得以旅遊服務質量問題等原因拒絕登機(車、船);甲方不得自行離團,否則作自願退團處理,所交團費不予退還。

14.旅行中發生甲方在入住賓館財產被盜、遊覽景點或乘坐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等情形的,如乙方無過錯,則不負賠償責任,但應給予甲方必要的協助。甲乙雙方均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應就自身行為導致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15.乙方應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物安全需要、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服務,對可預知危及甲方人身、財物安全的專案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必要措施。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相關旅遊意外保險。

16.乙方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甲方證件、票據,或有關代辦手續因乙方過錯存在瑕疵的,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補辦相關手續,並承擔因此而增加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7.在旅遊行程中,當發生不可抗力、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或者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政府重大禮儀活動,飛機、火車、輪船晚點等),乙方不得不調整或者變更旅遊合同約定的行程安排時,應當在事前向甲方作出說明;確因客觀情況無法在事前說明的,應當在事後作出說明。

1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合同約定之外的專案(包括景點、購物點、風味小吃、收費娛樂專案等)。

19.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經甲方舉證確認是假冒偽劣商品的,在購物之日起60日內,可要求乙方協助索賠;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進行索賠。自甲方舉證之日起60日內,甲方未能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乙方應當先行賠付。

五、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可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遊質監所、消費者委員會等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①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②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乙方質監部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旅遊質監所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行程內容與標準

團號

旅遊線路

名稱

旅行日期

參團人數

旅遊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乙方安排的遊覽專案內容及時間;入住賓館(酒店)名稱及檔次標準;交通工具及標準;甲方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安排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需要甲方另行付費的遊覽專案及價格;乙方聯絡人及聯絡方式;旅遊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絡人和聯絡電話等

甲方(代表)籤: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辦人)籤: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電子合同書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於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並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個人借款協議書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合同書 篇27

甲方: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建材門窗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名稱:三合村15#、16#樓鋁百葉窗安裝製作工程。

第二條承包範圍:加工、製作、安裝、售後服務。

第三條工期要求:根據甲方需求進行,乙方配合甲方施工進度不得耽誤工期。

第四條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五條甲方提供:現場機械裝置,技術人員配合指導、水電。

第六條質量要求:鋁百葉窗的顏色(白色)鋁型材壁厚為1.0mm按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樣品為準。

第七條使用標準及規範:根據國家有關百葉窗戶標準及組裝有關規範

第八條計價原則:雙方根據窗戶圖紙和實際製作面積結算,鋁百葉窗安裝費、加工費合計每平米單價382元,工程量約15#樓673平米、16#樓約540平米,工程造價約人民幣46萬元。具體以實際數量結算,多退少補。

第九條付款方式:1.乙方進場安裝甲方付乙方50%工程款。

2.安裝完成甲方付乙方30%的工程款。

3.驗收合格後甲方付清乙方工程餘款。

4.以上價款以含稅金。

第十條保修:保修期為一年。

第十一條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時由乙方通知甲方,甲方負責通知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現金結算。

第十三條索賠:乙方如不按甲方要求按時完工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

責。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在施工工程中發生一切傷亡事故和相關後果責任都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因甲方原因未按所定合同付款造成的工程進度延誤工期或停工的相關後果由甲方付全責。

第十四條備註:以上價款已包含保險金,乙方自行給自己的施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第十五條附則: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由法院裁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電子合同書 篇28

甲方(團體或個人):

乙方(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遊局制定的《佛山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並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專案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並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後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

出團日期 路線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 _____元/人天

導遊、司機 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含不含導遊服務費 元/人天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 元/人天

購物娛樂安排 (見行程表)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主要事項

┌─────┬───┬───────────────────────┬───────┐

│旅行團名 │ │報名人數 │ │

├─────┼───┼───────────────────────┼───────┤

│出團日期 │ │路線與景點 │(見行程表) │

├─────┼───┴───────────────────────┴───────┤

│交通工具 │ │

│及標準 │ │

├─────┼───┬───────────────────────┬───────┤

│住宿標準 │ │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 │

├─────┼───┴───────────────────────┴───────┤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_____元/人天 │

├─────┼───────────┬───────────────────────┤

│導遊、司機│派全陪 不│含不含導遊服務費 元/人天 │

│ 服務 │派全陪 ├───────────────────────┤

│ │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 元/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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