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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精選21篇)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精選21篇)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1

主要負責人: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精選21篇)

乙方(購貨方):

主要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的供應

1、甲方向乙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並蓋章的訂單為準。

2、甲方有新產品推出時,應第一時間推薦給乙方,以便共同創造商機。如乙方確定經營,將按乙方新商品入場程式辦理相關手續。

二、商品的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應商品時,雙方可在訂單上對該商品的具體質量標準進行約定。甲方在供應乙方商品的同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價格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除要執行國家訂價或國家指導價的,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基於保護商業祕密的需要,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報價單為準,報價單為每一具體商品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

3、甲乙雙方積極配合,維護所經營商品的市場零售價的相對穩定和統一。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價格不得高於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的其他客戶所供應同等商品的最低批發價。

4、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在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否則,乙方仍按舊價和甲方進行結算,並允許乙方在提價生效前的訂單有效,以舊價進貨。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採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衛生地運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裝之標示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於產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語、保質期、生產期、保質條件等必須有清晰的標示。

3、雙方可在訂單中訂明具體商品的包裝方式標準,乙方可要求在供應乙方的商品貼上貨號、條碼、標籤。商品的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採購貨品。

2、訂單期限和供貨期限由具體的訂單規定。

3、若乙方更改訂單,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後×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甲方同意按更改後的訂單交貨。

4、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

5、甲方須保證在收到乙方訂單後,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時段,在36小時內將商品送抵乙方配貨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內。如缺貨應在乙方下訂單後6小時內通知乙方,並保證缺貨率不高於10%,否則乙方將考慮和甲方的合作,並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貨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的權利。

6、供貨方式採用甲方一次性送貨,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開送貨。

7、甲方交貨時,應提供乙方的訂單影印本,並採用乙方規定的送貨單填寫模式列明送貨的各項商品數量。

8、送貨的運費有甲方負責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於甲方供應的貨物,乙方在驗收時採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為質量檢驗標準。

2、乙方收貨時僅對甲方所供應物的數量的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

七、供應商品的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漏罐、漲罐、漲包、穿孔、變質、破碎等);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在保質期內,乙方在符合貨物規定的保質條件下保管該貨品,如發現甲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質量爭議,甲方應負全部責任。而且乙方因質量問題的退貨不受時間限制。

3、甲方同意為乙方更換保質期剩餘兩個月內的產品(個別保質期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須協助乙方控制好庫存,加快週轉,保證乙方不斷貨。如乙方出現個別情況下的庫存過大或失控,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和退換。

5、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的,乙方當已退貨處理,直接在應付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並在一個月後銷燬該批商品。

6、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有甲方負責

八、貨款結算方式

1、實銷實結:甲乙雙方在每月×日核對甲方商品的實際銷量。在雙方對單後×天內為甲方結算貨款。

2、保底結算: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結算保底金額。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額超過保底金額×元后按結算期×天為甲方結算貨款。

3、數期結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後×天,為甲方結算貨款。

4、乙方新店開業所訂商品貨款的付款方式為:

5、乙方對甲方新入場商品貨款的付款方式為:

6、乙方支付方式為(A、電匯;B、支票;C、現金)。如乙方提前付款,甲方可給予的現金折扣為:提前10天為1%,提前20天為2%,提前30天為3%.

7、甲方結算時須按乙方關於發票的提供要求提供不低於結算總額▁%的合法增值稅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2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____      購貨方(乙方)簽章: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按如下條款向乙方銷售產品:

一、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品質標準: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同質量的樣品各一箱交與乙方,甲方憑樣交貨。

三、 結算方式:

1.在合同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貨款的_____%做為訂金,發貨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同合貨款的_____%,貨物到達乙方且確認無誤後,乙方支付餘下的_____%貨款。

2.甲方收到乙方______%的貨款後代辦發運,運費由_____方承擔。

四、交貨地點: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貨時間:貨款的_____%到達甲方賬戶後1個工作日內發貨。

六、運輸方式:鐵路/汽運/海運(未發生可刪去)由甲方負責。貨物發出後6小時之內,甲方通知乙方發運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車號、發運數量、到貨地、到貨時間)。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以逾期付款額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逾期發貨的,以逾期發貨部分對應金額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發貨超過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甲方按照逾期發貨部分價款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乙方逾期付款或不可抗力導致的逾期發貨除外。

3.如存在其他違約事項,違約方應承擔相關責任並向守約方賠償實際損失。

4.如本條所規定之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實際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按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支付賠償金。

5.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八、糾紛解決方式:如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簽約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款貨匯至甲方的具體資訊如下: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4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檔案。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檔案、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1)乙方電子商務平臺(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路為傳輸載體的,應當傳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型別為_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2)有條件的退換貨(3)在商品總價值______%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賬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賬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 :

(1)預付貨款(2)貨到付款(3)鋪貨後按結算週期付款,鋪貨期為______日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賬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賬週期為:每月______次,具體對賬日期為每月______日。對賬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賬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賬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45日 E 其他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賬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賬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賬、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賬單》及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

八、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智慧財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5

甲方(採購方):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電話:

乙方(供貨方):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在合約期內為甲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

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為以[ ]為原料製作的[ ](以下簡稱“商品”)。

二、交付商品的標準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設計要求為甲方設計和生產樣品。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不低於乙方提供的樣品的質量。具體要求為:內、外盒的原材料均為,產品的配件均為[ ]。

三、商品的價格

3.1 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價格為元人民幣/套(原價格),甲方本次採購的商品數量儘量不低於4000套。如果採購數量超過1000套,則所有商品每套單價在原價格基礎上降價500元;如果甲方採購商品的數量超過5000套,則所有商品每套單價在原價格基礎上降價1000元。如果甲方採購商品的數量超過5000套,則雙方另行協商更優惠價格。

3.2上述價格為合同商品送達甲方指定地點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的最終價格,且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供貨、運輸、保修、維修、保險等全部義務所發生的一切成本和稅費,除上述總價外,乙方不得就履行本合同向甲方主張其他任何款項或補償。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4.1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採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衛生地運抵甲方。

4.2乙方對所有合同商品應使用新的適合該商品的未經侵蝕的材料進行包裝,並根據商品的特點和要求採取防潮、防雨、防鏽、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證合同商品能夠安全無損地運抵甲方指定的地點。

五、供應商品的數量、期限、地點、付款方式

5.1 甲方本次訂購的商品數量為1000套,乙方應在[ ]月[ ]號以前完成前500套商品的生產,在[ ]月日完成另外500套商品的生產。

5.2供貨的地點為乙方送達至甲方指定的在北京的地點,與送貨有關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5.3本合同簽訂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付給乙方前50套商品的總價款的30%,乙方完成該等商品生產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3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60%,預留10%結算總貨款作為質量保證金,驗收合格之日起三月內後,如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商品質量無疑義,一次性付清。乙方在9月5號前支付另外50套商品的總價款的30%,待甲方完成商品生產並經乙方驗收合格後支付總價款的60%,預留10%結算總貨款作為質量保證金,驗收合格之日起三月內後,如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商品質量無疑義,一次性付清。

5.4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符合財務制度要求的相應發票後方支付相關付款。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6.1 乙方提供的樣品經過甲方認可後,雙方簽字確認,由甲方封存。對於乙方提供的商品,甲方在驗收時採用雙方確認的樣品之標準作為質量檢驗標準。

6.2合同商品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雙方應就合同商品的外觀、規格、數量、質量等進行檢驗。同時,甲方有權聘請產品質量檢測機構,對合同貨物進行檢驗,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檢測費用。檢驗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全效能、甲醛釋放量、基本環保指標及合同商品行業慣例檢測內容等。如經檢驗貨物與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相符,雙方共同簽署《交貨檢驗單》。雙方應委派代表到場參加檢驗,如在檢驗過程中發現合同貨物有短少、缺陷、損壞、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或其他與合同規定不符的情況,雙方應做書面記錄,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免費更換、補足相關有短少、缺陷、損壞的合同貨物。同時,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之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3 檢驗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商檢費、額外的運輸費、支付給產品質量的監督部門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6.4甲方應會同乙方對商品進行檢驗,若檢驗合格,甲方出具驗收合格單;若不合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重新生產,造成甲方使用延誤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5 驗收合格後,均不免除乙方根據本合同有關條款應承擔的義務。

6.6儘管有上述約定,乙方必須保證交付的商品符合國家環保、衛生、安全等標準,並保證甲方之顧客安全使用或者消費該商品。

七、質量保證

7.1 合同標的必須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製造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商用價值在一定時期內可以延續的經出廠檢驗合格的商品。

7.2合同商品三年三包(包修,包換,包退),十年保修,終身維修,四小時應答並服務到位,時間自雙方簽署驗收合格單之日起計算。此外,乙方應當為甲方提供終身維護服務,需要更換部件的,乙方提供的部件價格不應高於市場最低價。

7.3 在保修期內,對於有瑕疵的貨物,乙方應在有瑕疵的貨物被發現之日起一週內為甲方免費修理或更換完畢,並應當承擔運費等相關費用。

7.4如果因生產造成商品的效能和質量與合同規定不符,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在保修期內,乙方都應負責限期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換出現故障的部件、元件和商品,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5乙方提供的商品應達到國家行業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所要求的環保標準。同時,乙方保證合同貨物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如未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則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在合同商品交付後,如因合同商品存在缺陷造成乙方或其員工、顧客人身健康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和索賠

8.1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而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價款,並且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按照逾期未付的價款的5‰的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8.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質量標準交貨或商品數量短少的,或者未達到驗收合格標準的,乙方自行承擔運雜費並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數量和甲方重新要求的期限交貨,並且每逾期一日(自原約定交貨日期起計算),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其應向乙方支付的貨款中扣除。若逾期交貨超過10個工作日,甲方有權拒收商品或選擇退貨,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乙方的違約金。甲方拒收或退貨的,合同貨物毀損或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8.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地點交貨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地點重新交付並自行承擔費用,若逾期的,還應按照上述8.2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8.4 因乙方提供的商品環保指標超標而導致甲方或者其顧客的人身傷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8.5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索賠要求後十日內未能做出回覆,該索賠要求將被視為已被乙方接受。

8.6乙方製作的本商品的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為自己或者任何第三方製作相同和類似的商品,或者以本合同商品的設計理念為基礎改良的類似商品,一經發現,乙方必須給與甲方至少10萬元以上的賠償金,如果該等賠償金不能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等。

九、不可抗力

9.1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受到戰爭、流行病、瘟疫、火災、颱風、地震、洪水以及其他任何受影響一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受影響的一方當事人應儘快將此類事件的發生以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14)日內以特快專遞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當事人。

9.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當事人對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合同義務的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擔任何責任。但該方當事人應儘快以傳真的方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消除的情況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如因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該方當事人不能免責。

9.3 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減少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不良影響。

9.4雙方當事人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應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超過九十日,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終止合同。終止於另一方收到上述通知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生效。

9.5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除因此受到影響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其他部分。

十、稅 費

甲乙雙方應各自承擔國家有關機構根據稅收徵收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向其徵收的所有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稅費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的,均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12.2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一切聯絡往來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各方往來通知中,如使用特快專遞方式,以收件方簽收日期為通知送達之日;如通過傳真方式,以傳真發出日為通知送達日;如使用掛號郵寄方式,以郵件收件郵戳日期為通知送達之日。

12.3 雙方未盡事宜,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和乙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6

賣方(甲方):[甲方名稱]

買方(乙方):[乙方名稱]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遵循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通過廣東漿紙交易系統交,就如下貨物購銷達成一致,條款如下:

一、 訂貨情況

二、 質量要求:

按廠家提供的出廠標準

按國家、行業或產品原產國所規定的標準

三、 溢短:

四、 交貨日期:

年月日。甲方應在該日早上9:00時前發貨並向乙方簽發有效提貨單。 [最後提貨日期:年月日] 五、 交貨地點:

六、 結算方式:

自行辦理

現金 支票(需方須在收款人一欄填好賣方全稱)□銀行承兌匯票□電匯 □貨到天期票(需方須在收款人一欄填好賣方全稱)

交易所管理:貨款由交易所代收代付,增值稅發票由交易所轉交。買方會員須在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前一個交易日早上9:00前將全額貨款匯入買方會員在交易所的定金賬戶(以資金入賬為準);賣方會員在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早上9:00前發貨並簽發有效提單

七、 開票方式

賣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由賣方自行交給買方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廣東漿紙交易所

賣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由交易中心代為轉交給買方 [備註]

八、 商品包裝

按廠家的標準包裝

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自提(司機:自提車號:)中轉,相關費用買方負責

賣方代辦貨運,買方承擔元運輸費用。 □賣方承擔,裝運費已經含在單價內

十、 驗收標準、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 買方指定有權代表買方驗收貨物,買方如不註明收貨人員則視授權任一人員均有權驗收貨物。

2、 買方必須在貨到__工作日(含)內組織對貨物進行驗收,若有質量問題須在貨到__日內提出書面異議,並通知交易所,由交易所認定的質檢部門按國家、行業或產品原產國所規定的標準和方法進行了檢驗。否則視為賣方提供的貨物數量質量完全符合買方的標準,逾期不再受理質量異議。

3、 如檢驗結果符合約定的標準,相關費用由買方承擔;否則,由賣方承擔

十一、 交易手續費

甲乙雙方同意,由交易所向甲方和乙方分別收取元為交易手續費。同時交易所合同總額的元分別凍結甲方和乙方交易保證金作為定金。交收完成或經甲乙雙方均同意後,交易所將釋放甲乙雙方被凍結的定金。

十二、 違約責任:

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條款均視為違約,不論守約方實際損失為多少;違約方必須支付守約方違約金,由交易所將凍結違約方的對應定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如果此前甲乙雙方已同意交易所釋放雙方被凍結的對應定金,則交易所不不承擔劃轉這部分定金的責任)。超過定金部分的違約損失,由守約方通過協商或者法律途徑解決。

十三、 其它約定事項

十四、 合同經賣買雙方簽訂,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相關條款,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執行,並書面通知違約方。

十五、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由賣方所在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十六、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將另立附件

十七、 本合同在應約後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7

甲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購銷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 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總則

本協議為在雙方協議有效期內的醫藥商品購銷總協議,在協議有效期內雙方通過傳真、電話等方式進行分批買賣交易,均遵照本協議有關條款執行。雙方可根據情況,以本協議為基準,簽訂其他具體合同,具體合同對醫藥商品的品種、規格、單價、數量、批號及交貨時間等進行書面確認,未確認的專案則以當批銷售清單明細為準。

第二條 質量條款約定

2.1甲乙雙方為合法的醫藥商品經營企業或醫療機構,按法規要求向對方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檔案。甲方所供醫藥商品需符合法定的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並按法規要求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檔案。

2.2甲方所供醫藥商品外觀完好無損,包裝、標籤及說明書內容應符合醫藥商品的說明書、標籤管理規定及有關規定要求。醫藥商品的包裝和標識應符合有關規定和貨物運輸要求。

2.3如雙方對醫藥商品質量產生爭議、需要進行質量檢驗的,可送交甲方所在地藥品檢驗所、省級醫療器械檢驗所或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質量檢驗。

2.4對於未盡的質量事宜,甲乙雙方按共同簽訂的《質量保證協議書》執行。

第三條 付款約定

3.1資信額:甲方授予乙方資信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資信額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可在資信期限內履行支付的未付貨款總額的最高限額。

3.2資信期限:

資信期限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批貨款的最長履行期限。

選擇以上任何一種資信期限的,乙方均應在每年12月25日前支付該年度____月_____日前的所有貨款。

3.3乙方在此同意甲方可在協議期限內根據市場變化情況與乙方的履約能力變化、實際採購及付款情況,調整授予乙方的資信額及資信期限,甲方應通知乙方,自該通知送達之日起,該調整生效,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通知履行相應的義務。

3.4 協議期限內,乙方超過資信期限未完全履行支付義務或未付貨款總額達到資信額的,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

乙方在資信期限屆滿後15天內仍未完全履行支付義務的,乙方應從資信期限屆滿之日起按每超一天支付所欠貨款金額的萬分之五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5乙方須按發票開具時間先後順序及發票金額按時全額付款,甲方按發票開具時間先後順序衝減應收賬款。遇貨物破損、丟失、錯發、原箱短少等情況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另作處理,乙方不得在貨款中自行扣除。

3.6支付方式:

若以電匯或轉賬方式支付的,乙方應按協議約定將貨款支付到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價格

產品供貨價格以雙方單筆合同或銷售清單為準。供貨價格如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的採購部門,並說明新的供貨價格及生效日期。

第五條 交付與驗收

第六條 退換貨

6.1乙方應根據市場銷售情況,向甲方購進醫藥商品,對於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的退換貨(質量召回除外),甲方將不予接受。確屬甲方原因引起貨物質量問題的,甲方負責退貨並更換新貨,退換貨數量以甲方實收數量為準。

6.2乙方應按GSP等相關規範要求儲存、運輸藥品或醫療器械。如因儲存、運輸條件不善或人員操作不當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6.3對於非當場拒收商品並在本協議第五條期限內通知甲方的,需經甲方確認並同意後,乙方按甲方通知將商品發運至甲方指定地址,或由甲方憑《銷售退貨通知單》到乙方庫房提貨。在此期間的乙方不能延期支付或扣減應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同時乙方也不得藉此退回甲方增值稅發票。

第七條 資訊交流

甲乙雙方將致力於建立良好的資訊交流,為此,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場相關資訊,協助乙方做好與生產廠家的溝通工作。乙方也應將有關資訊(例如庫存、流向等)向甲方提供,以達到資訊資源共享,並在此基礎上共同開展有效的銷售活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違約條款

8.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中止或終止合同履行,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須提前30天向甲方書面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解除。否則,應按實際交易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另行賠償甲方損失。

8.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且向甲方支付萬分之五違約金: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貨款,逾期超過30 日的;

乙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甲方提出後合理期限內仍未改正的。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或雙方諒解確認後,經甲方同意,允許延期履行、修訂合同或終止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不可抗力”係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任何一方應立即向另一方告知,在無法實現的情況下,最遲不得遲於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日內向對方通報。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條 保密責任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10.1 乙方在此承認並同意:甲乙方簽署或進行的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其他協議、檔案、陳述、財務資料、商務關係及其他資料或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接觸或知曉的甲方工作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商業祕密、任何技術性資料、以及甲方為完成本合同提供的任何其他資訊資料並且在提供時未說明是公開資訊的)均為本合同約定保密資訊。

10.2 乙方在此承諾並保證:乙方(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僱員、代理人、顧問等人員,下同)採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以避免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在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佈、發表、公開、披露、散播、複製此種保密資訊的任何部分,或對其加以任何形式的利用或使用;如甲方要求,乙方必須簽署甲方提供的保密協議。

10.3 若乙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全部收益歸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支付資信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並另行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相應律師費用、調查取證費用、差旅費等)。

10.4 無論本合同是否切實得到履行或因任何原因變更、解除、終止、失效等,保密責任條款均始終有效。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法

合同未盡事宜及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一式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期限為: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三條 其他

13.1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簽訂書面檔案方為有效。

13.2甲方對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應視為對該權利的放棄。除非甲方以書面形式簽署宣告外,任何權利的單獨或部分的行使、確認或忽略均不應視為或被推斷為放棄其權利或免除、減輕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3.3因法律、法規、政策、國家計劃、實際情況等發生變化,甲方認為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或本合同無法/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履行必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3.4 本合同各條款為個別獨立的條款,某條款若確認為無效,將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若本協議約定與協議期限內雙方另行簽訂的單筆購銷合同相沖突的,相應衝突條款的解釋權和選擇權歸屬於甲方。

13.5甲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向乙方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以本協議所列明的乙方地址送達,甲方向乙方指定聯絡人手機或電子郵箱傳送的簡訊或電子郵件亦視為已送達乙方。乙方如果遷址、變更電話或變更指定聯絡人,應當書面通知甲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義務的,乙方按原地址、原指定聯絡人郵寄相關材料或通知相關資訊即視為已履行送達義務。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8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

2;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商品定價,乙方同意按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條:預付貨款

乙方;會先預1000元;等貨款不足200元時續存

第五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每一個月的25--28號結賬一次。

第六條:運輸流程均已快遞送貨;除大件列外,應協商。

1. 發貨流程:

A. 乙方向甲方訂貨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貨款12小時內按乙方指定的收貨人及地址以快遞方式發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B. 如遇甲方缺貨,甲方應在12小時內及時通知乙方具體情況和原因,再對訂單做相應處理。

C. 法定節假日只接單不發貨,節假日訂單在節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發貨(特殊情況會及時通知乙方)。春節長假會提前1周通知乙方具體假期。

2. 售後服務:

A. 甲方對所售產品承擔最終承擔責任,如果消費者發現假冒偽劣產品提出的假一罰十賠償承擔起理賠責任,甲方當並協助乙方做好售後工作。

B. 甲方實行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售後服務,來回運費由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或者發錯貨的退換貨來回運費由甲方承擔。

C. 無理由退換貨乙方需保證產品完好無損不影響二次銷售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發生的費用損失,由甲方負責,如經甲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八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

第十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9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

傳真: ;電子郵箱: ;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

傳真: ;電子郵箱: ;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4、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⑴按照 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⑵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⑶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

2、計量單位和方法: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如甲方在約定時間不能按期交貨,乙方允許甲方順延交貨日期15天)。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

4、保險: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

第五條:驗收

驗收時間:

第六條: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

2、總價:

3、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方式:

第八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乙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 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的異議;乙方未及時提出異議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九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交貨的,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支付的款項,乙方自願放棄主張定金責任。

2、甲方所交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貨物,應按質論價;如乙方不能利用的,應依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調換、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若自提貨物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的日期提貨的,應以實際逾期提貨天數,每日按貨物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 %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

3、甲方為維權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用、交通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甲乙雙方也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 簽訂地: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性別: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住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丙方) 。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派遣員工的休息、休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及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按時足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台州市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期滿後,有以上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其中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終止後,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經有關部門裁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丙方的規章制度,乙方在派遣期間或離職後,若因個人責任給丙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承擔一切後果。乙方可與丙方就具體經濟責任訂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台州市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台州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11

甲方:

電話:

傳真:

乙方:東莞市__五金製品有限公司

電話:0931-8____70

傳真:0931-8____24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購買乙方銷售的產品及零部件,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並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訂單

甲方以訂單的形式向乙方下達採購配件的代號、零件名稱、數量、交貨日期、到貨地址等資訊。

乙方按甲方的訂單按期提供相應的合同產品。

1、定期訂單

考慮到乙方的備貨週期和運輸週期,由甲方定期下達的正常備貨訂單視為定期訂單。

定期訂單的訂貨週期為:國產零件2個月;進口零件3個月(參考示意圖)。

定期訂單每月不超過3次。

甲方有權利對定期訂單的交貨達成率進行考核,乙方有責任按甲方的要求,提高交貨達成率。

2、加急訂單

甲方為滿足客戶緊急需求,要求乙方儘快發貨的非計劃訂單視為加急訂單。

乙方承諾盡力滿足甲方加急訂單的需求。

加急訂單的交貨期由雙方商定。

3、訂單評審

甲方下達給乙方的訂單,由乙方按供貨能力進行評審(確認),評審的結果在2個工作日內回覆甲方,甲方在2個工作內予以確認,確認後的訂單視為不可更改的生效訂單。

二、貨款

甲方按生效訂單的金額和指定的銀行帳戶匯款。乙方收到付款後,按訂單指定日期發貨並開發票給甲方。

三、運輸和運費

定期訂單和加急訂單的運輸方式由甲方決定,運費由甲方承擔;

四、交貨和清點

乙方在甲方有駐在人員時,由甲方和乙方的駐在人員共同清點零件,並簽署《裝箱單/收貨回執》。由駐在人員轉交甲方。乙方在甲方沒有駐在人員時,甲方可以自行清點零件,並將《裝箱單/收貨回執》回傳乙方。

甲方自行清點零件時,對於品種、數量上的差異以及質量問題,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乙方在3個工作內給予回覆。對以上問題的處理,雙方承諾以誠信和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20__年 _月_ 日至20__年_月_日,有效期為1年。

合同到期後,如雙方沒有異議,合同自動延長一年。

六、質量保證

關於質量保證和產品驗收,雙方另外簽定協議。

甲方:

代表: 20__年_ 月_日

乙方:甘肅新動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代表: 20__年_ 月_日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12

1.1銷售合同

銷售合同(正面)

__________公司

買方和賣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本合同。

1.商品名稱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按本合同的條款規定,由賣方向買方提供下列商品:(略)

2.期限

交貨日期從_____起至_____止;或每滿一年後由一方當事人至少提前三十(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所確定的日期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__為止或每年到此時為止的十二個月。

3.商品規格

賣方商品裝運時的規格標準。

4.商品數量(略)

5.價格

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條規定上浮。

6.附加條款規定

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條款規定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當事人簽名前所列條款。

買方(簽定)_______________賣方公司(簽字)_______________

(反面)附加條件規定

7.價格浮動

賣方提價可在每個季度的第一天進行,但至少應提前十五(15)天將其書面通知提交方式郵寄買方。買方則有權在漲價生效日之前向賣方提交或郵寄通知,取消漲價部分的定貨。

8.稅收

附買價外,買方還得支付賣方因生產,銷售或運輸本合同有關商品而規定繳納的所有的政府稅收、營業稅和(或)其他一切收費(純收入所得稅除外),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較低競爭價格

如買方向賣方證實,買方可在任何一個合同年度內從任何一製造商處按類似條件規定購得在美國生產的上述商品,且質量一樣,數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貨數量,但價格低於本合同之定價,如賣方拒絕就上述數量商品按此價格進行降價,買方可向其他製造商購買該數量商品,並減少按購買數量該合同所承擔的購貨義務。

10.裝船發貨

如無另行規定,買方每月定貨量及每月裝船發貨量應大致相同,如因缺貨而影響每月裝運,則應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進行裝運。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定貨,賣方將無義務提供未定購貨物。

11.貨款支付

支付方式為,取貨全額即付,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支付貨款,除其他補救之外,賣方有權中止合同或停止發貨。

12.索賠

買方收到按本合同所發商品後十五(15)天內不向賣方提交索賠通知,則視為無保留接收該商品,且放棄一切有關權利要求。買方承擔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將其與其他商品混合而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任何索賠,無論是因未提供應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過失,數額均不得超過索賠物的買價。任何一方均不對間接或繼後的損害負責,不論其是否是因一方當事人過失而引起或產生。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災、火災、洪水、戰爭、破壞、意外事件、勞資糾紛或勞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規則和條例〔不論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優先權、徵用、分配及價格調整限制等〕、物資裝置及運輸短缺,以及其他類似或不同意外事故,雙方當事人均可免去違約責任。遇此事故的當事人有權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該事故期內本應收、發的貨物,免去之數額應從合同總額中扣除。由於上述事故使得賣方無法提供本合同規定數額之某種商品,賣方有權公平合理地在其顧客、部門和分公司間就可能提供之商品進行分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迫使賣方為滿足買方的供貨而向他人購買商品。

14.其他規定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有關產品的提供等均應遵守產品生產地州的法律規定。本合同經當事雙方充分討論同意締結。賣方保證所提供之商品符合商品規格標準及本合同中有關規格的其他明文規定,保證合理包裝及標記商品,並與集裝箱與商品標籤上的內容一致。以上保證具有排他性,將替代其他一切保證(不論是書面、口頭或默示),包括以上明文規定之外的購銷保證及特殊供應保證。本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效力,並保證其各自的利益,但預先未徵得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轉讓無效。未經賣方委託人書面認可,任何合同的修改或其條款規定的解除都將無效,此種修改或解除也不得因賣方認可或接收含有其他條款規定的購貨單而生效,不論此貨單是否經賣方委託人簽字。

1.2訂購單(美國《統一商法典》規定的格式)

(正面)訂購單

發票、貨箱和裝箱單上均應填寫訂購單編號

訂購單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商: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貨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供方)

經由_________________船上交貨條件:_________________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

按貴方報價:________________約定到達站港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本編號訂購單完全依照正、反兩面的說明和規定作成。

數量:__________規格型號: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

如所訂產品和(或)物資是為執行與美國官方所籤合同,本訂購單之規定將由附表上的規定加以補充。

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和規定

1.承兌副本須及時簽字送回。

2.裝箱單據必須完整,最後一張單據應註明“貨物備齊”。

3.每箱貨物、裝箱單和發票上均應註明訂購單編號。

4.發票一式兩份,最遲須在裝船次日寄出,每張發票都應附上提單或運單。

5.貨物必須交到需方收貨處,不得提交給任何個人或部門。

6.額外費用

除非事前經書面通知同意,否則不得增收任何額外費用,包括裝箱、包裝、搬運費等。

7.支付

貼現期以收到貨物或發票(以後到者為準)之日起計算。不得采用貨到付款辦法,不得使用匯票。

8.數量

必須保證充足供貨,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訂貨數量。需方可拒收並退回未經認同之供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承擔。

9.價格

如本定單未就價格作出規定,貨物應按最後報價或現行市價付款(以低者為準)。本定單所填價格不得高於最後報價,所定價格必需經需方認可。

10.適用的法律

供方保證本定單所涉及貨物之生產、銷售和定價均不得觸犯任何聯邦、州或地方法律。

11.公正勞動標準法

供方保證按本定單發運給需方的貨物均是按公正勞動標準法規定生產製造。

12.擔保條款

供方確保按本定單或按需方要求規格所提供的一切物品完全符合規定,在材料、工藝及適銷方面沒有缺陷。此擔保在交貨之後仍然有效,且不得因需方接收所定貨物或商品以及支付貨款而失效。凡有違反本定單或不符合本定單提供的規範之行為,以及其他任何例外或變更都必須經過需方採購部門的書面認可。

13.取消訂貨

如供方不按規定按時供貨,或供方違反本定單及擔保條款在內的規定,需方有權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交之定貨。

14.驗收

需方有權驗收和拒收貨物。次品和不符需方規格要求的產品將擱置等候供方通知,損失由供方承擔,如供方同意退貨,費用應由供方負責。如驗收發現所收到的貨物不符需方規格要求,需方有權取消未發運部分定貨。驗收前所支付的訂貨款不得構成承諾,因此不得影響需方對供方的任何或所有權利要求。

15.專利

供方保證此定單所供產品不得侵犯任何美國頒發的或經協定規定的專利證書權,並保證不讓需方、其轉讓人、其顧客及使用者遭受侵權之訴。

16.轉讓

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供方不得轉讓此合同。

17.合同解釋

本合同將按_________州的法律進行解釋。

1.3購銷合同修改協議書

雙方當事人如想修改某一合同內容,可簽定以下協定:

協議書

雙方現同意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購買500薄耳土豆的合同作如下修正:

1.將有關供貨日期的第5項改為:(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有關擔保的第8項改為:(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其他條款保留不變。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13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經過友好協商簽訂,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及費用清單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數量

單價(元)

合計(元)

總金額(大寫)

第二條 包裝:由乙方按國家標準進行包裝。任何因包裝不善所致之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交貨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驗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條 交貨地點和方式

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式:乙方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負責辦理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在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的____% 作為預付款;

2.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產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出具合同總價的全額銷售發票,甲方在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本合同全部餘款。

第六條 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1.乙方承諾所提供甲方的產品質量具有可追溯性,產品質量保證期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2.在產品質量保證期內,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免費維修或更換;如屬甲方人員使用不當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但甲方應承擔乙方人員的差旅費和材料成本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修改

任何對本合同條款的變更、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變更後的內容與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期交貨、甲方延期付款,除雙方協商同意免責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價款日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端的解決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各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預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戶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1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編號:

一、合同總價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總價包括裝置成本、包裝、運輸、上下力、安裝除錯、保險、利潤、稅金、政策性規費以及所有風險。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起預付總合同款的%,除錯驗收完畢後一週內支付合同款的%。

二、裝置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及技術規範要求:

1、裝置清單

2、乙方按合同所制定的清單列明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技術引數等為甲方製作廚房裝置。

3、乙方製作的廚房裝置用料必須按合同中規定的規格、產地質量、技術標準等製作。

三、運輸: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將甲方訂購的廚房裝置運至甲方指定的工地,負責卸貨及就位。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工地的規章制度,並與施工單位密切配合,文明施工,以確保工程進度及質量。

四、供貨質量、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

1、供貨質量:

(1)乙方提供的裝置必須符合國家安全環保標準,國家有關產品質量認證標準以及甲方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為約定標準。

(2)乙方提供的裝置(含零配件、隨機工具等)必須是全新的,表面和內部均無瑕疵的原廠正品。

(3)所供裝置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並承擔所有費用。

2、交貨時間:

3、交貨地點:

五、安裝除錯:

1、甲方委託乙方對定製的廚具及訂購配套裝置進行安裝除錯,費用含在合同總價內,不另計費用。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要求將裝置進行安裝、除錯,乙方須保證將優質全新的產品交付甲方。

3、甲方必須派負責人(技術人員)對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廚房裝置進行規格、型號和質量進行初步驗收,初驗合格後,乙方開始安裝。

4、乙方的安裝除錯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1、工程驗收:

(1)甲方在乙方產品安裝、除錯結束後五日內,必須組織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如有異議須在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2)乙方必須在五日內作出書面應答,逾期視為驗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擔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七、雙方責任:

1、供方的責任:

(1)從裝置交付之日起,乙方必須安排壹名技術全面的工程人員,進駐甲方現場壹周,負責廚房裝置除錯及保養,以保證裝置達到的執行狀況,乙方駐甲方現場技術人員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逾期交貨的,按合同總價的5%每天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在甲方正常使用、維護的條件下,產品保修十二個月(從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易損件及人為造成的損壞不屬保修範圍。

(4)在質保期內發生的損壞,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報修通知後,必須在12小時內趕到維修現場進行維修,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不可抗力除外)。

(5)供方保證長期為甲方優惠供應零配件及易損件,協助甲方維護好該裝置。

6)如乙方提供的產品規格、質量、材料未達到合同要求,影響甲方的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另甲方保有法律追究的權力。

2、需方的責任:

(1)供方在工程安裝過程中,提出的關於影響安裝的問題,需要需方解決的,需方應在24小時內給予答覆、並提出解決方法。

(2)需方必須按供方提供的水、電、氣位接駁圖將管線接駁口預留在離裝置壹米範圍之內。

八、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解決合同的糾紛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法律管轄區內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15

一、 經銷條款

1、甲方授權乙方為 (地區、市、縣)經銷商,經銷甲方所經銷的 品牌系列產品。

2、產品名稱、規格、單價詳見合同附件。

3、貨款結算方式:款到發貨或現款結算。

4、供貨程式:乙方填寫書面《訂貨申請單》,經甲方業務人員確認傳真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確定該批貨款到帳後,三日內發貨。

5、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送貨至乙方所在市(縣)的車站、貨運點,運費由乙方承擔。(根據地區不同, 2-10元運費/件)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目標銷量為萬元,甲方給予返利? 獎勵,否則不予返利。

二、 甲乙雙方責任條款

1、甲方應根據市場狀況策劃產品宣傳、廣告及促銷活動,乙方有義務配合。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經銷產品的合法證件,乙方有責任維護甲方產品的聲譽,杜絕銷售過期變質產品和經營假冒侵權產品。

3、乙方應在所經銷區域做好網路分銷的發展、監控,並承擔責任。

4、乙方必須無條件提供甲方所需的與甲方產品有關的任何銷售資料,並做到準時、準確、完整。

三、 退換貨條款

1、甲方產品原則上不予退換貨,因產品包裝或配送出現差錯,甲方退換。

2、自進貨之日起五日內因產品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同意可進行產品調換。該批產品甲方承擔此運輸費用,乙方不得自行銷燬。

3、因乙方倉儲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質量問題一律不予退換貨。

四、 解除合同條款

1、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連續2個月未能完成甲方規定目標之內的需求計劃,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在合同規定區域以外銷售或分銷甲方產品,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違反甲方價格銷售政策,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銷售假冒產品及其他造成甲方產品不良影響的,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5、在本合同執行45天內,如乙方沒有達到kb類店50%以上的鋪貨率,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6、其它本合同書中規定的終止合作或本合同的條款。

五、 保密條款

乙方保證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不會將甲方的商業機密(如價格、銷售資料、知識、技術等甲方認為是商業機密的資訊)披露給任何其他人或為自身目的使用。

六、 其他條款

1、本合同為正式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簽署後,如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乙方的首批貨款,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訂立附加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出現合同糾紛,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6、本合同最終有效簽署人為甲方營銷副總經理以上職位者。

八、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16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檔案。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檔案、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1)乙方電子商務平臺(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路為傳輸載體的,應當傳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型別為_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2)有條件的退換貨(3)在商品總價值______%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賬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賬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

(1)預付貨款(2)貨到付款(3)鋪貨後按結算週期付款,鋪貨期為______日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賬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賬週期為:每月______次,具體對賬日期為每月______日。對賬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賬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賬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他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賬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賬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賬、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賬單》及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

八、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智慧財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電話/傳真: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稅號: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17

供方: 簽訂地點:

需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備註

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備註

合同總金額:

二、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

1、按國家標準、部委標準執行;

2、無國家和部委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3、沒有上述標準,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滿足需方技術要求、使用要求。

三、交貨地點:。

四、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後供方 日內到貨。

五、運輸方式、費用負擔:供方負責運輸及運輸費用。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無。

七、包裝標準、包裝貨物的供應與回收: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若無上述技術規定,供方應合理包裝,確保安全運輸至目的地。包裝物由供方提供,不得向需方另行收取費用。

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依照技術標準驗收,驗收若不合格,需方有權拒收、解除合同;供方對其產品質量負責,質保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應負責無償修理、更換。如裝配不符,雙方退款退貨。運輸過程中對合同中的訂貨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供方承擔。供方承擔上述情形下給需方造成的損失,驗收若有異議,驗收異議期為驗收後30工作日。質量異議期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九、隨機備用、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按出廠標準執行。與主產品一起提供。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付款。供方在貨到7日內提供17%全額增值稅發票。

十一、違約責任:供方按時交貨,需方及時付款。

1、供方若逾期交貨或逾期提供發票,每逾期一天,供方承擔合同總金額1 %的違約金。

2、若不能交貨,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20%的違約金。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應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掃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五、合同履行地:需方所在地。

供方:

需方:

年 月 日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18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 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排程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19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節電器產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購買產品清單: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用電裝置的詳細資料。

甲方負責對乙方相關人員進行裝置使用操作培訓。

三、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乙方負責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用電裝置的詳細資料。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如期支付貨款給甲方。

四、運輸和安裝:

甲方負責將裝置運輸至乙方指定的地點,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如需甲方安裝除錯裝置,乙方需支付裝置的安裝除錯材料費,為合同總金額的5%.

如乙方為非上海區域內客戶,則甲方技術服務人員的相關差旅費由乙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需預付合同總金額的%,合計元給甲方,裝置安裝除錯完成後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合計元給甲方。

2、付款方式一律以銀行匯款、貸記憑證或支票形式支付,甲方不收取現金,否則後果自負。

六、售後服務:

甲方銷售之產品,主機出現故障三年內包換。

甲方銷售之產品,如屬甲方選用其他廠家之產品由甲方系統整合,則按照該廠家的售後服務條款執行。

以上條款若屬乙方使用不當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則不屬於質保範圍。

甲方銷售之產品實行10年保修,質保期後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甲方產品安裝除錯後節電率達不到預期效果,節電率每下降一個百分點,售價也同比例下調。

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條款支付貨款,如拖延不付,甲方有權拆走裝置,乙方必須賠付合同金額30%的違約金給甲方。

八、其它事項: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備註條款:

甲方:乙方: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電話:電話: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合同章:合同章:

簽訂人:簽訂人:

日期:日期: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20

供 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 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交貨時間: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二、質量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貨地點、方式:

四、運輸裝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六、驗收標準、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七、隨機技術資料,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八、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款到發貨,

九、本合同如需提供擔保,可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合同簽訂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未盡事宜,雙方進行協商。協商結果以“補充件”的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商品購銷合同參考 篇2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購貨內容及單價:

1、中沙

單價: 元/噸; 數量: 噸; 金額: 元

合同金額以收貨磅單中實際收到數量乘以單價為準;上述產品價款中已含運輸費、稅費、裝卸費等。

二、質量要求:

1、所供砂應為天然河砂;

2、規格要求:中砂;

3、含泥量小於3%,泥塊含量小於1%,石子及鵝卵石含量小於2%。

三、供貨方式:

乙方接到甲方要貨通知後於10小時內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如每月三次供貨不及時,扣除貨款違約金貳萬元。由乙方負責組織承運,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結算方式:

1、乙方憑磅單與甲方對帳,付款時乙方要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帳方式。甲方不能按時支付貨款,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施工工地。

六、驗收方式:

1、甲方根據行規制定具體驗收標準,並據此進行驗收與計量。

2、以甲方過磅數量為準,但必須將雙方核實,乙方有權隨時對過磅進行抽查,如有異議,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3、每批貨物送至甲方後,甲方進行抽檢後合格的,但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不合格的產品(人為除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給予更換並承擔全部的違約責任。

七、合同變更解除

1、因工程原因需要變更所購物品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重新變更或更改購銷合同。

2、甲乙方中有一方出現違約責任,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

八、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退貨,因質量問題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並承擔該次貨款20%的違約金。

2、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時間供貨,或者逾期交貨,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為當次貨款的20%。

(二)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10%的違約金。

2、逾期付款的,應按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承擔乙方此所受的損失。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甲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執行期內,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貳份。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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