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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車運輸服務合同(精選20篇)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精選20篇)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精選20篇)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確認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 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為                    (車輛品牌及型號),共      輛,具體引數及配置為                。(或另行製作《車輛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 行車路站點線圖:                          。(或另行製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1.3行車次數及時間:                                           。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 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效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  周 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並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 乙方應為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並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並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著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全,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更換司機每月不得超過 3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後司機的相關資訊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並說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 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 10% ,並要求乙方在 1 日內將車輛更換為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 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 20分鐘 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於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為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為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執行時,視為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後,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計程車上、下班,並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為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 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第三條服務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1 甲方驗收代表姓名:            ;聯絡方式:                   

4.2 乙方在服務每滿    月後,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資訊、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並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 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 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以 轉賬支票方式 於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後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         元,大寫:              。

5.3 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資訊。

6.3 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 甲方應採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 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誌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 如乘車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 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 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 3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 乙方應負責招聘、僱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僱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 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為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 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 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 為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並且對於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後三日內儘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 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 2次 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 30% 作為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後,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 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30  %支付違約金。

8.3 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後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 30%的違約金。

第九條特別約定

9.1 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                      (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 陝西省省級單位政府採購中心作為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並執行本合同。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檔案。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          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          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2.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確認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 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為                    (車輛品牌及型號),共      輛,具體引數及配置為                。(或另行製作《車輛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 行車路站點線圖:                          。(或另行製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1.3行車次數及時間:                                           。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 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效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  周 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並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 乙方應為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並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並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著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全,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更換司機每月不得超過 3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後司機的相關資訊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並說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 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 10% ,並要求乙方在 1 日內將車輛更換為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 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 20分鐘 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於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為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為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執行時,視為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後,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計程車上、下班,並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為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 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第三條服務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1 甲方驗收代表姓名:            ;聯絡方式:                   

4.2 乙方在服務每滿    月後,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資訊、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並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 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 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以 轉賬支票方式 於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後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         元,大寫:              。

5.3 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資訊。

6.3 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 甲方應採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 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誌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 如乘車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 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 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 3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 乙方應負責招聘、僱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僱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 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為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 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 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 為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並且對於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後三日內儘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 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 2次 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 30% 作為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後,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 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30  %支付違約金。

8.3 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後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 30%的違約金。

第九條特別約定

9.1 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                      (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 陝西省省級單位政府採購中心作為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並執行本合同。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檔案。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          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          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2.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3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為: )從事運輸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在運輸服務期間向乙方提供運輸物件和行車路線

2、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服從甲方管理及運輸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負責運輸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及運輸物的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負責運輸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

三、運輸服務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專案部統計運輸車輛運輸路線、承載物品、運輸費用後報甲方財務部。

四、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輸車輛結算期限為半年,結算由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運輸實際清單及費用,結算運輸車輛運輸期限內的費用;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章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運輸費用的支付:運費在運輸期滿一週內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統計報表確定實際運輸費用;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稅務發票。

六、運輸車輛的調配路線及車載物品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七、運輸車輛事故處理:在運輸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八、運輸車輛的維修:運輸車輛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運輸車輛的效能良好。

九、車輛運輸合同期滿,乙方續簽合同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後一週內。

十、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五千元給對方。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1) 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車輛的質量效能良好。

2、乙方須確保所聘請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展品運輸服務合同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展覽會的展品撤展、運輸、安保押運服務等事宜,並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服務專案名稱: 。

1.2 文物內容及件數: 。(或另行製作《運輸文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3 貨量: 立方米。

1.4 運輸線路: 。

1.5 服務內容: 包裝材料、包裝、裝卸、卡車運輸、拆包裝、運輸途中安保押運服務 。

1.6 運輸方式: 卡車陸運 , 輛。

第二條 服務標準及要求

2.1 乙方提供展品文物的包裝材料、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及運輸途中的安保押運服務。

2.2 乙方確保在文物的操作及運輸過程中,嚴格遵守專業規定,輕拿輕放,安全駕駛,在文物包裝時應當採取必要的減震措施,確保文物穩妥,安全。

第三條 服務時間

服務時間: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成果驗收

4.1 乙方服務結束後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經甲方代表驗收合格並簽字確認後作為付款之依據。甲方驗收代表姓名: ,聯絡方式: 。

4.2如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有權拒絕支付服務費用並要求乙方按合同承擔賠償損失。

第五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5.1 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該費用包括所有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稅費。

5.2 付款時間和比例:

付款次序

付款比例(%)

付款金額(元)

付款條件

第一次

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預付款

第二次

服務驗收後 個工作日內

備註:乙方提供正規稅務發票作為甲方付款的前提條件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此專案之提供包裝材料、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及運輸途中的安保押運事宜,並出具正式書面委託書給乙方。

6.2 甲方自行負責文物的清點、完殘記錄工作,並協調各主辦單位/展館/當事人之間的關係,督促各有關方面與乙方進行工作配合。

6.3 甲方提供適合乙方操作的良好、安全的工作場地,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進行裝載和解除安裝時,甲方應提供良好、專門的安全空間供乙方完成相關操作,避免文物以及裝卸工作受到任何人為或自然因素的干擾,確保場地周邊安全。

6.4 展品抵達展場後,如因展場未佈置完成等因素造成展品不能及時解除安裝及拆包裝,從而產生的倉儲、運輸、加班、交通等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6.5 甲方如有因特殊原因取消專案操作、需更改或延長操作時間、改變運輸路線等情況,應及時告知乙方。

6.6 甲方及時支付乙方的服務費用。

6.7 在文物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過程中如發現毀損,乙方應及時填寫文物受損報告,其中包括:時間、地點、受損文物編號、受損部位等。對受損文物進行拍照並儘快向甲方通報。

6.8 在文物撤展、包裝、裝卸、運輸、拆包裝過程中,由乙方人員操作失誤造成的損壞,乙方應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6.9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全部服務,如有不符合甲方要求之處,乙方應予以改進。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2 因乙方原因造成文物出現損壞,甲方有權拒付服務費用,乙方應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20 % 的違約金。

7.3 乙方未能按約定期限完成服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款的 3 ‰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 5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20 %支付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檔案。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 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 仲裁。

第十條 合同效力及其他

10.1 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0.4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0.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文字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結合成都現價及相關法規,就都江堰煤礦運輸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運輸物名稱:燃煤

二:運輸地點:又甲方指定裝料點__________和卸料點_______________

三:運輸車型:貨箱長為米至6米這個範圍之內.

四:運輸線路:由甲方指定.

五:運輸工期:暫定一年.

六:用車數量暫定10輛,具體數量視情況而論在定.先上5輛車.

七:運輸價格及計算方式:

1、運輸距離在公里以內,按每車元計算.(壹千元人民幣整)

2、超出公里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摺合為除等於元人民幣/公里超過米視為1公里.不足米則不加公里數.每超過1公里就加元人民幣.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點結清上一日的運輸款.不得超過中午12點.如果這樣乙方有權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按照十一條款執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車輛進場的時間.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在3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裝貨.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條執行。

十:其它(本文來自免費轉載請保留地址)條款

1、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負責辦理路上所需的各種證件和通行證。

2、在運輸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擋或是罰款、扣車扣證,一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耽誤乙方運輸按照

十一款第4條執行)

3、乙方駕駛員酒後駕車。帶病駕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任何負責。

4、甲乙雙方經常溝通有問題及時處理。

5、24小時作業。

6、乙方車輛服從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為出現則賠償給甲方20__元人民幣作為損失。

十一:違約處罰

1、如因甲方施工條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2、乙方無故停工,甲方有權扣發停工車輛的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3、以上1、2都視為違約。

4、違約按照每車每天800元計算。

十二:車輛進場後,甲方馬上付給乙方每輛車1000元的進場費用。此費用在工程結束時退還給甲方。

十三: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處理。

十四:協議簽訂後,從車輛進場之日自動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承包運輸過程中承擔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運輸順利完成。

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共識,並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工程內容

運輸土石方,甲方將根據工程專案所確定的地點、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排程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第二條:工程承包運輸時間價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時間為一年,即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單價以本工程單趟運距為1500米以內,按每立方3元人民幣計,(此為完稅價)。

3、每次結算以計量驗收單為準,路程以雙方共同核實實際路程為準。

4、付款方式:日清月結。

第三條:燃油費用

甲方負責提供充足的燃油,乙方結算燃油的費用,甲方提供的燃油不得高於市場價格。

(燃油必須符合車輛出廠要求及工作環境的要求)。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工程爆破。

2、甲方統一管理、排程和指揮。

3、甲方無條件負責乙方司機的住房問題。

4、甲方在每月前給乙方制訂當月的土方量。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土石方運輸任務。

2、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排程和指揮。

3、違章開車等,造成大小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六條:其他責任

1、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必須在當天安排開工,如拖延工期,挖機甲方按 元/天賠償、汽車按 元/天賠償乙方損失。

(每月雙方可有3天的停工日)

2、甲方在正常工作中不得隨意停產,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誤工,乙方不屬違約並且甲方應按元/天標準補償乙方的損失。

3、在工程作業中,甲方爆破造成人員傷亡的,乙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確保完成爆破任務,不得影響每臺挖機每天1500立方的工作量。

5、乙方可根據甲方工程量的要求增加車輛。

6、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第二條約定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如未能按時支付運輸款,乙方有權利停工,造成的誤工,由甲方承擔一切後果與責任。

7、乙方車輛在進入甲方工作區域內,甲方先付乙方託用費8000元整。

8、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工作期限,如提前解除乙方的工作期限,甲方必須無償支付乙方的託運費,並承擔一定的補償費(補償費由雙方協商擬定)。

9、在正常工作中,車輛出現需維修問題,費用由乙方自理;在維修期間,延誤甲方工程不得算乙方違約。

10、甲方制訂的工作量每月不得小於18萬方、不得大於24萬方,如增加或減少工作量,甲乙雙方必須提前一月協商解決。

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制訂的工作量,甲方有權不付乙方當月的工程款。

第七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生效後,除法律規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約定解除事項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終止本合同義務的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合同爭議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式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合同雙方或其簽約代表簽署後生效。

一式兩份,由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7

甲方(承運人):

乙方(託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方式、目的地及收貨人。

1、甲方調派________噸汽車一輛,應乙方要求將貨物由(起運地)____________________至(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__________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

2、乙方指定_________代表乙方處理與甲方相關貨運事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籤字確認相關檔案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視為乙方行為。

三、貨物集中

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貨物集中於同一倉庫,甲方應在2日內派車承運。

四、運輸時效及卸貨

1、貨物裝車後,甲方應於____日內運到。

2、乙方保證甲方將貨物運到到達地後,收貨人應於_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五、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改動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

費用。

六、拒運條款

1、乙方應出示或提供託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件;對於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託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並附有效憑證。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運輸。

2、對已經接受委託,甲方後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七、事項變更

1、乙方取消整車運輸時,必須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與甲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

2、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並自行承擔運輸時效延長的責任。

八、乙方知情權

1、甲方應對乙方貨物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2、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運輸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九、相關責任與賠償

1、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宣告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按貨物的宣告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貨物實際損失高於宣告價值的,按宣告價值賠償。

2、未辦理貨物保價運輸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貨物丟損在丟損貨物對應運費的3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以上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它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4、因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造成甲方的所有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政府行為)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品造成的損失;

D、因乙方託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E、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所託運貨物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或經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服務範圍

航空:___________________

汽運: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其他服務要求

保險費:甲方付給乙方保險費

第三條:試用期

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服務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五條:服務確認方式

1、甲方通過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向乙方委託業務。

2、達成委託後甲方應及時將運輸所需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

3、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有關貨物手續,並按服務標準開據工作單。

第六條:運送程序中的安全要求

1、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標準包裝的,甲方應根據保證貨物安全運輸的原則加以包裝或委託乙方包裝,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包裝,甲方付給乙方包裝費。(包裝費根據包裝材料和包裝規格定)

2、甲方為防範事故所要求乙方專人押送、特殊包裝、繞道行駛、配備器材等額外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3、延誤_______天以上的免收單票運費的_______%,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晚點,乙方不承擔責任(航班延誤或取消、自然災害、交通堵塞等),但乙方有務及時通知甲方可能造成延誤的原因。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時間

1、乙方按照經雙方確認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詳見合同附件)

2、乙方於每月的_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上月業務的工作單及發票, 並做成結帳明細表。甲方在核實無誤後,於當月_________日前以現金或支票方式支付給乙方。如遇節假日向後順延。

3、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造成延遲付款,甲方不承擔延遲付款責任。

4、當乙方提供的服務價格發生變化,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認可,否則仍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價格體系 執行。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時間、地點、方式將貨物運送到目的地,在未辦理提貨、發貨手續之前,甲方有權變更或取消委託內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隨時提供甲方所委託業務的進展情況,服務過程中的資訊反饋。

3、甲方有義務提供準確詳細的收貨人地址及聯絡方式等與業務相關的資訊,如因甲方提供的收貨人名址及聯絡方式有誤所造成的貨物延送,乙方不承擔責任。

4、甲方有義務按合同約定時間與乙方進行結帳,出現違約時承擔其責任。

5、甲方有義務承擔因對方拒收貨物而造成的退貨運輸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為甲方提供安全、準時運送貨物服務,在車輛運力緊張的情況下,優先為甲方提供服務。

2、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向甲方提供承運服務執行情況的存根。

3、乙方提供的服務車輛必須牌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

4、在甲方單方違約的情況下,乙方有權暫停執行甲方所委託的業務。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

1、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一方需要變更或解除必須提前一個月與對方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

2、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相關證明,由雙方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協調解決是解除合同,或者部分不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3、本合同在履行時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如有與《快遞服務標準》相沖突的條款以《快遞服務標準》為準。

第十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更改無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及相關費用結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同意由乙方為其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和按本協議規定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

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務時,須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屬快遞賬號,對其負保密責任,對該帳號下發生的全部費用向乙方承擔付款責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遞服務時,須正確、認真、如實填寫大田快遞運單,在必要時,應向乙方提供與貨物運送有關的資料和檔案。

3、甲方應遵守國家對於禁運品的有關規定,並保證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

如因甲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4、發件人採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費時,應承擔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絕付費時支付該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甲乙雙方必須互為對方保守商業祕密。

6、雙方之權利義務適用大田快遞國內運單背面所載條款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因乙方責任而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需按大田快遞國內運單規定負賠償責任。

二、費用與結算

1、運價按照大田《快遞服務價格表》之規定執行。

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大田保留因特殊情況(如航空運費調整等)而調整價格的權利,並通知甲方。

2、為了規避運輸途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帶來的風險,乙方聯合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推出聯合貨物運輸保險增值服務。乙方建議甲方購買,保險費率為______‰。

如甲方要為所發貨物投保時,需同時在乙方提供運單中的“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雪?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即甲方貨物的據實宣告價值。

若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出險,則按聯合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執行。

如甲方未在“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雪?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則視為甲方不為此票貨物投保。

如此票貨物出險,則按運單背書條款執行。

甲方保險費=保險金額(甲方物品的據實宣告價值)×保險費率

3、甲方可以自願選擇購買乙方提供的簽單返還有償增值服務,服務費用為______元/票。

如甲方選擇簽單返還服務時,應同時在乙方提供的運單中勾雪?簽單返還”項。

乙方不承諾簽單返還時限,且返還單據不作為甲乙雙方費用結算依據。(簽單返還,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將運單簽收聯等單據返還給甲方的服務)

4、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身份付費(可多選):

□寄件人付費□收件人付費□第三方付費

如甲方選擇第三方付費,則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須有月結協議賬號;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費用結算方式(可多選):

□單票現金結算

□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向月用量大於500元的客戶提供該項服務)

(若甲方月用量連續三個月低於500元,經雙方確認後改為單票現金結算)

6、甲乙雙方以乙方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單做為每月雙方對賬依據,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務時提供的運單聯作為對帳依據。

7、甲方費用結算截止日期(請在□中單選):

□每月25日□每月30日□其它

(乙方會在結算截止日期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對賬單據傳達到甲方)

8、甲方月結付款日:結算月次______月__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費用月結對賬單後,應於3個工作日核心對並確認,如無異議,甲方應根據賬單付款;如有異議,請於收到賬單3個工作日內提出。

2)雙方對帳完畢後,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應付清款項。

9、甲方同意採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選)

□現金□支票□銀行電匯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為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

對有爭議的部分,經雙方核對並達成一致意見後,甲方需於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權按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收取日滯納金;並有權取消甲方在本協議下享有的費用月結待遇而改為單票現金結算;乙方也有權選擇單方終止本協議,不再為甲方提供大田快遞服務。

三、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本協議到期,雙方均無提出異議,則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以一年內為期。

四、除按本協議第二條第10款之規定乙方單方終止協議外,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於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遞服務價格表》、《大田快遞國內運單》及其他與運送有關的規定均被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若有需要改變公司名稱、聯絡付款或需搬遷離開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本協議執行的變更時,均應於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須由變更方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3、本協議下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服務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航空、公路、國內快遞等運輸服務。

第二條:服務確認方式

1、乙方通過電話或傳真接受甲方委託,提供上門收貨、提供運單、檢查等服務。

2、達成委託後甲方應及時將運輸所需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所運貨物需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

3、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相關貨物手續,按雙方協商同意的承運方式及服務收費標準開具工作單,依協商的承運方式、期限規定將物品運至目的地。

第三條:運送過程中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項

1、甲方所託運的貨物應有合理的、符合安全運輸的包裝,應參加保險,保險費 ‰由甲方支付,乙方可代其辦理;乙方應保證在上述服務過程中貨物的安全,如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損壞等現象的,按貨物的投險申明價值賠償,最高不超過貨物的投險價值.甲方未參加保險的貨物若遺失、損壞,乙方按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國內貨物最高賠償額為當票貨物運費的3倍(檔案按1公斤計)。

2、 從承運貨物時,至收貨人簽收時止,乙方對貨物的遺失、短少、變質、損壞承擔全部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除外:

(1)不可抗力;

(2)貨物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性質變化;

(3)客戶自行包裝,因內在缺陷,造成貨物受損;

(4)客戶自行包裝,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毀損、短少或遺失;

(5)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6)經瞭解查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

3、 收貨簽收後,該貨物產生的遺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等一切風險隨之轉移到收貨人處,乙方不負責任。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查尋貨物運輸過程中的資訊反饋。

2、甲方有義務按合同約定時間與乙方進行結帳,出現違約時承擔其相關責任。

第五條: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稅 號: 稅 號:

公 司 地 址: 公司 地 址: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籤 字 日 期 : 籤 字 日 期: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利互補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物流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的服務內容、責任:

乙方為甲方提供所生產產品的鐵路運輸物流服務,發貨站臨河站,到達站北京局、鄭州局、濟南局、太原局、成都局、瀋陽局、武漢局,乙方負責為甲方申報月計劃、日計劃。代辦清車服務、監督過磅、裝車及聯絡短途運輸,代交鐵路運費及其它費用,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運力調整,以及自然環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貨物運輸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並協助解決。

二、 物流運輸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在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貨物運輸服務的條件下,乙方為甲方申報月計劃,甲方應按提供給乙方的發運車數,先支付乙方服務費,每發運壹噸產品向乙方支付30元費用(三十元),貨物發運完成後,雙方應核對噸數按多退少補原則結算。

三、其它約定:

1、由乙方從車站申報運輸計劃,並負責具體落實。

2、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情況,由甲方提供丟失貨物的票據及相關證明材料,乙方通過鐵路保價部門協調理賠工作。

3、按照鐵路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裝車不得超裝、偏裝,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由託運人承擔的責任事故或其它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運費、倉儲、裝卸費用甲方自行支付。

5、甲方根據貨物如實申報運輸計劃,如甲方申報的運輸計劃,發生鐵路承認車後因甲方原因未裝貨物,視為裝車,甲方應當據實支付相關費用。

6、如發生不可抗力或鐵路運力調整等非甲乙雙方的責任,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從簽定之日起20xx年12月31日止。

8、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9、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本合同未盡事實,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臨河站多經收費由乙方負責交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2

甲方(承運人):

乙方(託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乙方委託甲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主要運輸方式為公路運輸。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該代表變更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指定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若有變更時需及時通知甲方。

三、計量規則

貨物重量計量單位為噸,不足噸位按照1噸計算,此類貨物為重貨;若貨物體積與重量比在1~3之間,按重泡貨計量;貨物體積與重量比大於3,按泡貨計算,即立方,不足1立方按照1立方計算。

四、價格條款

1、甲方所公佈的價格如有變動,則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罪行公佈價執行,如有異議應在發貨時提出。

2、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推出的價格優惠活動,優惠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確認按附件享受優惠,則不得再享受其他優惠。

3、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括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他費用。

4、本合同為與貴公司的投標性合同,具體運價根據乙方運輸貨物數量、地點及要求定價。

五、接貨及收貨

1、甲方負責在乙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受乙方送貨,乙方要求上門接貨的需應甲方要求支付接貨費。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裝貨,告知甲方貨物名稱、性質、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大票貨物應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對於不能安全、合法運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危險物品、違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更改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的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費用。

七、託運手續

1、乙方須準確填寫有關單證,甲方建議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宣告貨物價值並支付保價費;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託運貨物的實際價值申報宣告價值,且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甲方收取的保價費用以乙方託運貨物的保價宣告價值為準,貨物保價費率按甲方國內貨物保價費率表的規定計算。乙方申報保價申明價值並支付保價費,即表示乙方該對該票貨物已選擇保價服務。

2、乙方應出示或提供託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對於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託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並附有效證件。

八、拒收條款

對已經接受委託,甲方後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九、事項變更

在貨物到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他費用。

十、乙方知情權

1、乙方發運大宗貨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貨物啟運後,甲方應及時將發運情況通知乙方。

2、甲方應對乙方發出貨物的執行狀況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公路運輸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貨、送貨與返貨

1、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甲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超過兩日未提貨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

2、乙方或收貨人要求送貨上門的,甲方應以適當方式及時、安全的將貨物送達到收貨人處,由此所增加費用由乙方或收貨人承擔。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以合理的努力將貨物退還發貨人,因此額外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絕收貨或支付運費;該貨物被認為是不可接受;無法合理確定或找到收貨人。如不能退還,三個月後甲方可以對貨物進行放棄、處置或變賣,且不就上述行為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擔任何責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關費用及處理費用返還乙方。

十二、結算與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與乙方結算運輸費用(必選其一):

A、週期與限額結算,結算週期為30天,當月發生的運費於下月 10 日對賬,對賬當月 25 日前乙方必須支付所有款項。

註釋:

乙方月結費用連續兩月低於 10萬 元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月結權利,乙方應以現金方式結算。

在結算期屆滿時或乙方運輸費用達到結算限額時,甲方應將結算清單電傳乙方,乙方須在 5 天內確認(節假日順延),甲方電傳結算清單後的第 10 天前乙方應將運費結付給甲方;乙方過期未確認的,視為預設。

因甲方開單失誤需更改運費金額,經雙方協商同意,在對賬清單上直接更改,並註明實結金額,並簽字及加蓋公章。甲方員工收款時,須憑財務出具的委託書和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結算清單,收款憑證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憑證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損失由乙方負責。

B、現金即時結算。

C、甲方返單後乙方付款。

D、貨到付款、由收貨人收貨時付款。

2、付款方式可採用現金、支票和匯款三種。

3、乙方或收貨人應按時足額對甲方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或收貨人無故不支付費用的,甲方對承運貨物可以行使處置權、留置權以及其他救濟性權利;有付款義務的收貨人拒付費用所產生的不利後果由乙方與收貨人付連帶責任。

十三、相關責任與賠償

1、甲方從貨物收運時起到交付時止承擔安全、及時的運輸責任

2、保價與賠償。甲方為乙方承運的貨物提供保價服務,由乙方自主選擇。雙方明確知曉,保價服務選擇與否對於貨物毀損、滅失之後的賠付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特約定賠償標準如下:

A、乙方未辦理貨物保價服務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丟損貨物對應運費三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此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B、乙方辦理貨物保價服務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宣告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損毀或滅失,按宣告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宣告價值高於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賠償。

3、甲方到貨時間一般以公佈時效,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算在內,時效誤差依據甲方承諾減免運費。運費減免不影響其他款項結算,也不排除甲方的不可抗力免責權。

4、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的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因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或者導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賠的,乙方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牽連,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四、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的社會異常事件)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自行包裝,因包裝或容器不良、從外部無法發現而造成的損失

D、乙方自行包裝,到達時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E、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而造成的損失。

F、甲方包裝的非新品運輸,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G、因乙方託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H、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所託運貨物的利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五、索賠條款

1、乙方索賠許可權,貨物到達簽收後的三十日內書面提出。提交索賠資料,出具破損證明,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超過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賠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2、甲方接到有效索賠後六十日內作出答覆。

十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均未提出異議,則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個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3

賣方: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茲經賣買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

1.商品

2.規格

3.數量

4.單價

數量及總值均得有_________%的增減,由賣方決定。

5.總值:_________

6.包裝:_________

7.裝運期:_________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_________

9.保險:

□由賣方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頒佈的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按發票CIF金額的110%投保一切險和兵險(不包括罷工暴動民變險,如陸運,投保陸上運輸險)

□買方投保

10.付款條件:買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後15天在裝運口岸到期。

11.裝船標記賣方嘜頭:_________

12.品質、數量、重量,以中國商品檢驗局檢驗證或賣方所出之證明書為最後依據。

13.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賣方(簽字):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4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成交:

1.貨物名稱、規格和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單價及價格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另有規定,、和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辦理。

)

4.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允許溢短裝:______%.

6.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__天內裝運。

7.付款條件

買方須於_______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證開到賣方,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延至裝運期後_____天在中國到期,並必須註明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

買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出信用證,賣方有權發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合同未執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8.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險:

按發票金額的______%投保__________險,由________負責投保。

10.品質/數量異議

如買方提出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凡屬數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於保險公司、輪船公司、其他有關運輸機構或郵遞機構所負責者,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11.由於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約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誤交貨,賣方概不負責。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預、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文寫成,並按照如下地址用傳真/電子郵件/快件送達給各方。

如果地址有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後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14.本合同為中英文兩種文字,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5

甲方:

聯絡電話:

乙方:

聯絡電話:

第一條 總則

1.本協議用於規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獨立經營,並且有意向共同合作。

2.乙方將接受甲方委託開展門到門送貨服務。

3.本協議的簽署不代表甲乙雙方有任何形式的勞動僱傭關係,乙方作為甲方的服務代理為甲方提供服務,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服務向乙方支付運費。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服務規範與要求安全、準時地完成接送貨運輸服務。

5.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支付甲方四倍相應運費作為違約金。

6.乙方應保證貨物及時、安全、完好地運抵目的地,自乙方提取貨物簽收時起至交付收貨人簽收(或貨物到達部門交接)以前,承擔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風險和損失。

第二條 操作規章

1.甲方按銷售任務制定運輸計劃後,電話或簡訊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送貨。

2.乙方交貨完成後電話或簡訊通知甲方,並將客戶簽收的《送貨單》回單,兩天內交給甲方。

3.送貨地點:___________

4.備註: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6

依據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內容:

乙方負責甲方年西出口立交橋片預製箱梁運輸、吊裝作業。

第二條工程要求:

1、承包方式:乙方自行負責包人工、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檢驗、包風險。未經甲方同意,嚴禁轉包、分包。

2、工期要求:工期期限為:________年月日,單項工程工期進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即甲方工程進度具體情況確定。乙方同意按甲方現場的工程進度和要求工期進場施工,甲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可以調整工期。

3、技術標準:乙方應嚴格按照工程運輸及吊裝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單項工程技術要求以及甲方的技術要求開展作業,保證施工質量。

4、安全規定:乙方應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甲方及監理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安全隱患。乙方在施工中因違規操作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合同價款:本合同採用單價包乾方式。箱梁運輸、吊裝總包乾費用為合同價款為:

1、公路運輸(進出場)費用(含裝卸費): /片運輸費: /片

2、吊車吊裝及安裝費用: /片。吊裝及安裝費: /片__以上綜合單價結算時不作任何調整,綜合單價已充分考慮了工程施工環境、交通道路、現場條件,充分考慮了人工、材料、機械的場內外運輸、施工技術、成品保護、檢驗、除錯、驗收、樣品、管理、利潤、噪聲排放費用及汙染費用、雨季氣候條件、建安營業稅及附加的其它稅金費用等因素,結算時不再調整。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根據單項工程要求向乙方提供工程地點及裝置人員要求,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可靠性負責。

2、負責與地方其他相關管理部門溝通,協調乙方進場事宜,並協調現場工作條件。

3、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安全業績及各種資質,特別是安全資質進行審驗。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相關的構件,並對因乙方責任引起的構件損壞及人員傷亡提出賠償。

5、甲方有權對乙方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並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進度影響提出整改,對嚴重影響工程進度並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提出經濟賠償。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箱梁運輸、吊裝作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有權要求乙方做相應的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按時組織人員及裝置,配合甲方完成施工。

2、乙方應按相關技術規範及單項工程技術要求,完成運輸及吊裝作業,並按單項工程要求保證工期要求及作業質量。

3、乙方進場施工應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損毀,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4、乙方負責提供乙方所有人員的人身保險及公眾責任險,對於乙方所僱用的任何工人或其他人員因任何意外或受傷而因此依法可獲的任何賠償或補償,甲方將不負任何責任。

5、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必要的避險措施。

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應做相應的賠償。

第六條費用結算及付款

1、本合同無預付款。

2、單價結算時不作任何調整,總價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

3、工程在由甲方、監理、業主驗收後無進度及質量問題的前提下,並當乙方提交足額正規有效的發票後,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結束後3個月內,向乙方匯全部工程款。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甲方可以暫扣乙方工程款及要求乙方每日按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執行期內,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地區及行業的有關法規政策的規定或相關規範執行合同,否則違約方承擔責任。

2、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不能完成工程內容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另外委託其他單位。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的違約賠償金,並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損失。

3、甲方因作業場地協調不利原因影響乙方施工作業進度,工期要求可以相應調整。

4、如因乙方過錯、質量問題,而引起工程返工,由此引發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如給甲方及其他第三方造成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積極補救措施外,免收損失部分施工費,並賠償全部損失。

5、如乙方產生違約金、賠償金或甲方墊付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則甲方可在其應付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後如果有未完工工程,則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工程完工。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處理,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白城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3、如因乙違反合同約定而產生糾紛、訴訟,則乙方除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外,還應當承擔對方因處理和解決該糾紛及索賠而產生或必然產生的各種費用。

4、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調一致,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的各款亦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的相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的服務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收集運輸餐廚廢棄油脂量:_____ 公斤/(□日、□周、□月), _____ (□50升 、□20升)桶/(□日、□周、□月)(請在相應週期前的□中劃√,具體收集量以實際產生量為準)。

2.收集地點: _______________ 區(縣) _______________ 街(鄉鎮) _______________

3.收集時間(23時至次日6時): _______________ 。

4.處理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乙方預約服務電話: 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將其產生的餐廚廢棄油脂全部交由乙方收集運輸。若有證據證明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將餐廚廢棄油脂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並有權對乙方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舉報電話為:12319。

3.甲方負責本單位或管轄區內餐廚廢棄油脂的分類收集、貯存、交接、聯單等日常管理工作。

4.甲方應當將收集後的餐廚廢棄油脂裝入統一標準的密閉專用收集容器內,並做好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的日常維護管理。

5.甲方不得將餐廚垃圾、木筷、塑料、紙類、金屬、玻璃、織物等其它垃圾混入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內。

6.甲方應當保證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存放設定地點和作業通行條件,便於乙方工作人員和車輛作業。

7.甲方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對乙方出具的《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聯單》簽字確認。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其在甲方所在區域內具備從事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相關資格的證明材料。

2.乙方應當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向甲方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不得向甲方收取收集運輸費用。

3.乙方提供的收集服務作業車輛應當符合北京市有關規定和標準,車輛擋風玻璃明顯位置處應當放置經市市政市容部門核發的《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車輛準運證》。

4.乙方在收集作業時,應當向甲方提供《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聯單》,辦理記錄、簽字等交接工作,並做好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臺帳的管理工作。

5.乙方應當按照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作業管理規範的標準要求,提供收集運輸作業服務。

6.乙方應保證將所收集的餐廚廢棄油脂經處理後交由具有相關廢棄油脂處理資質的生物柴油加工等化工企業(具體名稱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行資源化利用,不得將餐廚廢棄油脂非法處置。

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法律和規定,做好收集運輸工作人員的作業規範、安全生產、文明服務等崗前培訓及執行管理,並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若有證據證明甲方將餐廚廢棄油脂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將按實際損失量 _____ 元/公斤予以賠償。

2.乙方如沒有履行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工作,或收集運輸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經對方書面催告後 _____ 日內,仍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4.除本條第3款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本合同進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後,以書面形式確定方可進行。

2.乙方根據甲方的需求派出車輛,如甲方需臨時用車,應當提前一天告知乙方,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因停業、歇業、轉讓等特殊情況發生時,需提前 _____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協商暫停作業服務或解除合同等相關事宜。

4.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簽訂後如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應按新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六條 轉讓限制

甲方和乙方不得將基於本合同所產生的權利及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第七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 _____ 年,自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至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止。合同到期如需續簽,甲、乙雙方應重新簽訂新合同。

2.如因乙方過錯,其收運資質或營業資質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登出的,從登出之日起,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事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採取以下第 _____ 種方式解決:

1.向 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 _____ 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及補充協議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我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履行合同備案程式。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確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為_____(車輛品牌及型號),共_____輛,具體引數及配置為_____

。(或另行製作《車輛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行車路站點線圖:_____。(或另行製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1.3行車次數及時間:_____。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效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週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並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乙方應為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並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並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著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全,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更換司機每月不得超過

3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後司機的相關資訊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並說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10%,並要求乙方在1日內將車輛更換為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20分鐘

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於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為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為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執行時,視為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後,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計程車上、下班,並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為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第三條服務期限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1甲方驗收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在服務每滿______

月後,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資訊、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並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以轉賬支票方式

於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後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

5.3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資訊。

6.3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甲方應採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誌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如乘車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乙方應負責招聘、僱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僱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為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為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並且對於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後三日內儘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2次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作為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後,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8.3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後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30%的違約金。

第九條特別約定

9.1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_________________

(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陝西省省級單位政府採購中心作為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並執行本合同。

第十條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檔案。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

第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A.提交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B.提交____________仲裁。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2.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住所地: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稅號:稅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的相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的服務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收集運輸餐廚廢棄油脂量: 公斤/(□日、□周、□月), (□50升 、□20升)桶/(□日、□周、□月)(請在相應週期前的□中劃√,具體收集量以實際產生量為準)。

2.收集地點: 區(縣) 街(鄉鎮)

3.收集時間(23時至次日6時): 。

4.處理地點: 。

5.乙方預約服務電話: 。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將其產生的餐廚廢棄油脂全部交由乙方收集運輸。若有證據證明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將餐廚廢棄油脂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並有權對乙方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舉報電話為:。

3.甲方負責本單位或管轄區內餐廚廢棄油脂的分類收集、貯存、交接、聯單等日常管理工作。

4.甲方應當將收集後的餐廚廢棄油脂裝入統一標準的密閉專用收集容器內,並做好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的日常維護管理。

5.甲方不得將餐廚垃圾、木筷、塑料、紙類、金屬、玻璃、織物等其它垃圾混入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內。

6.甲方應當保證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存放設定地點和作業通行條件,便於乙方工作人員和車輛作業。

7.甲方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對乙方出具的《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聯單》簽字確認。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其在甲方所在區域內具備從事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相關資格的證明材料。

2.乙方應當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向甲方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不得向甲方收取收集運輸費用。

3.乙方提供的收集服務作業車輛應當符合北京市有關規定和標準,車輛擋風玻璃明顯位置處應當放置經市市政市容部門核發的《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車輛準運證》。

4.乙方在收集作業時,應當向甲方提供《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聯單》,辦理記錄、簽字等交接工作,並做好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臺帳的管理工作。

5.乙方應當按照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作業管理規範的標準要求,提供收集運輸作業服務。

6.乙方應保證將所收集的餐廚廢棄油脂經處理後交由具有相關廢棄油脂處理資質的生物柴油加工等化工企業(具體名稱為: )進行資源化利用,不得將餐廚廢棄油脂非法處置。

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法律和規定,做好收集運輸工作人員的作業規範、安全生產、文明服務等崗前培訓及執行管理,並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若有證據證明甲方將餐廚廢棄油脂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將按實際損失量 元/公斤予以賠償。

2.乙方如沒有履行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工作,或收集運輸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經對方書面催告後 日內,仍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4.除本條第3款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本合同進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後,以書面形式確定方可進行。

2.乙方根據甲方的需求派出車輛,如甲方需臨時用車,應當提前一天告知乙方,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因停業、歇業、轉讓等特殊情況發生時,需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協商暫停作業服務或解除合同等相關事宜。

4.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簽訂後如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應按新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六條 轉讓限制

甲方和乙方不得將基於本合同所產生的權利及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第七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如需續簽,甲、乙雙方應重新簽訂新合同。

2.如因乙方過錯,其收運資質或營業資質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登出的,從登出之日起,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事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及補充協議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我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履行合同備案程式。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確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為_____(車輛品牌及型號),共_____輛,具體引數及配置為_____

(或另行製作《車輛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行車路站點線圖:_____。

(或另行製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1.3行車次數及時間:_____。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效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週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

並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乙方應為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並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並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著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

2.3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

2.4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20分鐘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

第三條服務期限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1甲方驗收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在服務每滿______月後,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資訊、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並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以轉賬支票方式於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後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5.3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資訊。

6.3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甲方應採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誌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如乘車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

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

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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