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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獨家代理合同(通用15篇)

全國獨家代理合同(通用15篇)

全國獨家代理合同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國獨家代理合同(通用15篇)

地 址:____ __

電 話:__ ___

法定代表人:____ ____

職 務:_____ 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 __

電 話:__ ___

法定代表人:____ ____

職 務:_____ 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全程代理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專案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獨家營銷策劃、招商代理、銷售代理由甲方在___ _ _ 興建的__ _專案,該專案總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其中委託招商調整代理的建築面積_____ ___平方米,委託銷售代理的建築面積_____ 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自__ 20_ _年____月____日至___20__年____月____日。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再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本專案的市場推廣費用,由乙方提供方案,在甲方認可後,甲方負責實施,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活動等與專案相關的一切製作費用、推廣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2、乙方只負責進駐甲方專案的具體工作人員的工資及佣金支付。

3、現場接待中心(含招商中心和銷售中心)所產生的一切辦公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代理服務內容

市場定位、產品定位、廣告策略、整體營銷策略、專案銷售策略、專案全案全過程策劃執行方案、專案銷售培訓、專案VI匯入、業態規劃、招商平面圖、銷售平面圖及業種分佈平面圖、銷售與招商執行等全方位、全過程服務。

第五條 銷售價格及招商政策與條件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在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招商政策與條件(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和各招商目標物件的招商政策與條件)由甲乙雙方確定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可視市場招商情況,在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

第六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專案代理工作啟動資金及支付

專案代理工作啟動費用總額為 20 萬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由甲方一次性以現金形式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該款項時向甲方提供發票。

2、乙方的固定策劃費用及支付

專案固定策劃費用為每月8萬元。甲方在次月3日以現金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月策劃費用8萬元,乙方在收到該款項時向甲方提供發票。

3、乙方的銷售代理佣金

乙方的銷售代理佣金為專案價目表成交額的 2%結算,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要求的銷售均價部分,視為溢價部分;各樓層銷售均價甲乙雙方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溢價部分甲方與乙方按 三七 比例分成,甲方佔70 %,乙方佔 30%。客戶簽定認購書,一次性付款客戶將全款交納完畢,按揭付款客戶將首付款交齊,貸款資料準備完整,客戶貸款手續辦理完畢,視同銷售完成。銷售代理佣金按月結算,乙方在每月30日將當月銷售總成交額(返租前金額)報甲方確認,甲方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銷售代理佣金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結算佣金時,乙方應向甲方開具發票。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按揭手續無法辦理、合同無法簽定,則甲方必須按照本合同上述約定及時足額結算乙方代理佣金。

4、專案招商佣金及支付

此部分佣金為實際招商面積的2個月租金,招商代理佣金的收取不受免租期和招商政策的影響。招商佣金結算按乙方分別完成招商任務20%、40%、60%、80%、100%時,將實際招租面積彙總報甲方,經甲方確認後一個工作日內將招商佣金以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

5、因客戶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6、甲方對乙方的銷售和招商進度進行全面的考核,如乙方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連續3個月未能完成結點要求的銷售和招商額數,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銷售與招商結點任務雙方協商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7、若因甲方過錯變更或終止本合同,則甲方須按乙方已經完成的全部銷售、招商業績根據本合同約定在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足額支付應結代理費用,乙方有權依法追究甲方經濟及法律責任;若因乙方過錯變更或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銷售代理佣金和招商代理佣金中扣除,不足部分要求乙方在本合同變更或終止之日起5日內補齊,同時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專案,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書。

3)關於代理的專案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該專案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以上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代理工作,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4、甲方應為乙方各項工作提供各種便利與支援,包括不少於 200 ㎡的銷售、招商中心和辦公場地。

第八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物件、銷售計劃、招商物件、招商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專案推進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招商手冊等;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招商及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認購(認租)合約,由甲方安排財務人員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 __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和招商政策與條件,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額外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定金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理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5、在銷售過程中遇到退房的情況,甲乙雙方要明確責任,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的退房,該房屋產權自動轉為乙方擁有,乙方則自行解決。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本合同期滿,雙方如想續約,須於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進行協商,經協商一致後,雙方另籤合同。若在此日期前雙方未就繼續合作事宜達成協議,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2、在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合同終止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經濟及法律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3、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一起,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應結代理佣金及費用,乙方有權單方面及時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追究甲方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國獨家代理合同 篇2

合同簽定甲方: __科技開發中心

合同簽定乙方:

合同簽定時間:20_年 月 日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__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註釋1)的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使用“__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進行學習的事宜進行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作為代理商,開展“__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業務,雙方達成並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1. 乙方成為代理商的基本條件

乙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乙方須瞭解並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資訊。甲方對提出經銷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稽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負責“__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的正常運作,為乙方發展的使用者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援(如軟體升級,修正錯誤,線上技術支援等),但不包括乙方責任的內容;對於甲方產品的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的故障,由甲方進行免費升級維護。

2.2 甲方為乙方及其發展的使用者提供免費培訓。

2.3 甲方負責制定相關的資費標準和服務標準。

2.4 甲方持續完善代理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援乙方開展代理商業務。

2.5 甲方持有“__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全部所有權。

3. 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向客戶提供“__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內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戶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經銷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聲譽。

3.2乙方承諾不以低於甲方給予其的零售價發展客戶,與其它代理商進行不正當競爭,也不從事其他損害有損甲方利益的活動。乙方違反此義務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同時,乙方違反此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3乙方在申請“__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新使用者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有關協議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他收費服務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3.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屆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並及時為所選擇的“__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到期使用者續費,甲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乙方未及時為其到期使用者續費造成使用者名稱被刪除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3.5 乙方應對甲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資訊給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__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及課程編碼學習法名義開拓市場。

4. 付款/結算條款/與代理商級別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__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系統”),具體內容及服務如下:

獨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納獨家代理費 元(人民幣大寫),乙方成為 省 市 區 縣鎮獨家代理商。享有該地區獨家代理權。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發的__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萬,乙方銷售額向甲方返款30%。在兩個月內,應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無條件將代理費退還給乙方。乙方需將甲方所鋪的貨返回給甲方。(見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權區域招經銷商也可以直接採取連鎖經營。訂購產品名錄見附件4

4.3、可以使用課程編碼學習法開辦輔導班,公司提供技術與平臺,該項服務免費。

4.4、如乙方採用課程編碼學習法對學生進行輔導,甲方為乙方提供開辦輔導班所需要的各類輔助服務,如制定學習方案、提供階段試卷等。

4.5甲、乙雙方須遵守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協議(見附件2)。

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見附件3)。

4.7__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將按照總公司規定的全國統一價格銷售。

5. 違約責任

5.1 乙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2 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費標準和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付款不及時等)造成使用者爭議,由乙方負責。

5.3 如因甲方技術原因給“__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使用者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6. 免責條款

6.1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甲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援時,不視作甲方違約,乙方對此表示認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無法避免的客觀事件,如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諸如海底光纜受撞船事件的影響而損壞,通訊線路或伺服器發生超出甲方防範與預見能力的故障等類似事件。

6.2甲方在進行“__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伺服器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乙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甲方違約。

7. 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 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7.4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7.5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 附則

8.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瀋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慣例。

8.3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由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由雙方另籤新合同。

8.4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8.5 雙方未盡事宜可增加附頁,法律效應等同於主頁。《簽字頁》

甲 方 籤 字: 乙 方 籤 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公司地址: 地址:

郵 編: 郵 編:

全國獨家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委託甲方獨家代理銷售產品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本合同。

一、代理銷售產品

乙方委託甲方獨家代理銷售產品為: 該產品的規格: ,型號:技術性能:質量標準: 用途:

二、代理方式

乙方委託甲方獨家代理銷售上述產品,乙方保證不再委託任何第三人(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銷售上述產品,包括不得與他人共同設立公司、企業或其他組織、團隊、小組等各種形式的銷售組織銷售上述產品。

三、獨家代理期限

甲方獨家代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獨家代理期限期滿前一年內,甲乙雙方應協商是否延長本合同期限。如未能延期的,甲方仍然有權代理銷售上述產品。

四、獨家代理區域

甲方獨家代理銷售區域為全球所有區域。

五、運輸、運輸費用

一般情況下,乙方負責運輸,並承擔運輸費用。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指示,保質保量地安全及時地將產品運輸至指定地點,交付接收人。

六、產能保證

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銷售數量預測,備足存貨、確保產能,保證甲方隨時能夠預訂產品,不影響甲方的銷售工作和客戶的生產用貨。

具體預測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七、甲方銷售

乙方給予甲方的供貨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銷量任務為: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銷量為______臺/月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銷量為______臺/月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銷量為______臺/月

八、智慧財產權

乙方保證上述產品不侵害他人專利權、商標權、專有技術、商業祕密等智慧財產權。如果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被他人起訴的,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法律責任。

九、客戶服務

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供貨、質保、售後服務等服務,如發生任何異議或投訴等,乙方應當負責處理,甲方配合解決問題。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於以下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協議義務的,不負責任:自然災害、政府採購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雙方在簽約時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地將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並附上證明材料。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和其他要求,甲方有權拒絕收貨。

2、如乙方提供的產品有樣式或者材料明顯變更,則甲方可將此訂單貨物全數退貨,並由乙方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營業損失及商譽損失。

3、如乙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甲方前期成本和費用、預期利益等損失。

4、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時,應當同時承擔甲方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擔保費、差旅費等維權費用。

十二、誠實信用條款

甲乙雙方應當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保證不侵害對方合法權益。如有未盡事宜或者分歧、糾紛,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可以簽署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檔案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記載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號、聯絡人等為真實、準確的送達地址,一方將文書郵寄上述送達地後3日,視為送達。

如一方變更送達地址的,應當提前告知另一方。如因地址變更等造成無法送達的,則由變更一方自行承擔後果。

十四、爭議處理

如雙方不能協商處理糾紛的,則可以交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審理。

十五、生效條款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絡人:   聯絡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箱:   郵箱: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全國獨家代理合同 篇4

委託人:A公司,註冊地:

代理人:B公司,註冊地:

鑑於:代理人是地區從事貿易的公司;委託人欲開拓地區產品市場。 雙方基於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代理人的責任

委託人授予代理人在地區(下稱指定地區)銷售第三條規定的產品(下稱指定產品)的獨家代理權,自本協議簽字日起委託人不得再指定其他任何公司作為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並負責控制其他代理人將產品銷往該地區。

第二條 代理人許可權

代理人負責在指定的地區按照委託人擬定的條件或格式條款,招攬訂單,並迅速將訂單轉至委託人,由委託人決定是否接受,並最終與相對人(第三人)訂立買賣合同。代理人無權代表委託人簽訂具有任何約束力的合同。

委託人未在15日內或合同期限內沒有明確回覆,則視訂單已被接受。訂單一經委託人接受,即在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產生效力。 或者:

第三條 代理人許可權

代理人有權在指定地區按照委託人確定的合同條款(可以在本合同約定,也可以作為附加加以明確,也可以是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訂立銷售合同,並負責加以明確,也可以是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訂立銷售合同,並負責收取貨款。(在這裡可以約定代理人承擔付款責任,即成為代理人,由代理人向第三人追償;也可以約定,因交易相對不履行合同時,應將合同權利轉移給委託人,由委託人向第三人追償。)

第四條 產品

委託人授權代理人,代理人同意代理委託人的如下產品:

隨著代理商的營銷業務的增加,委託人將適當增加代理商品的範圍。 前款所定產品不因委託人的產品技術或效能更新而終止或改變,對於同種類的產品的新產品 ,代理人具有當然的繼續代理權。

第五條 代理人義務

代理人應竭力推銷委託人的產品,獲取訂單,並保持一個有相當規模和足夠能力的推銷機構 ,進行廣告宣傳,參與展銷會等措施,以擴大指定產品在指定地區的市場佔有率。

代理人應嚴格遵照本合同和附件的規定以及委託人的指示,履行產品銷售代理義務。非經委託人書面同意,代理人不得違背委託人關於銷售合同條款的規定和指令。

代理人應盡合同的注意、技能和勤勉履行代理義務,特別是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對於由於自己的過失或疏忽而給委託人造成的任何損失,對本人承擔責任。

代理人有協助委託人收回應付款的義務。在有必要對第三人提起訴訟時,代理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提出,並積極配合委託人進行訴訟(適用於媒介代理)。

或相似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 商競爭的任何廠商中獲利,更不得製造與指定產品相同或類似的產品。

第六條 資訊公開和商情通報

委託人應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銷售條件、價目表、技術檔案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資訊;同時,委託人應將產品的價格、銷售條件或付款方式和任何變更及時通知代理人。

代理人應當向委託人公開與交易有關的所有事實,特別有可能影響委託人作出是否接受客戶訂單決定的資訊。

代理人應每月向委託人報告其銷售進展情況、市場行情、客戶反饋意見;向委託人提供真實 有效的賬冊記錄、真實的商業標證,使委託人瞭解真實銷售量和銷售費用。

第七條 智慧財產權許可使用和保護

代理人有權使用委託人的商標、商號和其他任何標誌,但其惟一目的是標識和宣傳指定產品 ,且只限於本合同的範圍內產品的銷售和宣傳。

代理人在此承諾,這些無形財產永遠屬於委託人的財產,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擅自將委託人的 商標、商號或符號註冊,成為自己的財產,也不擅自使用於其他場合的產品;同時,這一權利隨本合同期滿或由於任何原因終止時而終止。

代理人一旦發現委託人的商標、商號或標誌被侵權時,應通知委託人。

第八條 佣金

本協議履行期間,代理人將收取佣金:

訂單額少於 美元,按商品淨價的 %收傭;

訂單額超過美元,按商品淨價的%收傭。

商品淨價,即扣除運費、保險費等的商品價格。經代理人遞交的訂單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委託人即應向代理人支付佣金(或者:在委託人與第三人達成有效合同,支付一半佣金,待合同履行完畢後給付全部佣金;或者待全部履行完畢後,再支付佣金)。

對於源自於指定區域的重複訂單,代理人有權獲得全額佣金(或按當事人約定的比例獲取佣金)。

對於指定區域內的客戶與直接委託人達成交易的,代理人有權減半收取佣金(當事人可作其他約定)。

第九條 費用

代理人辦公費、工資福利開支由代理人自己支付。

因履行本代理合同發生的費用,如運輸費、倉儲費、保險費、售後服務費用、廣告費等由委託人負擔(或按約定比例分攤,如按50%分攤),

但代理人應當向委託人出具有效的原始票證。

第十條 轉代理和分代理

委託人給予代理人的獨家代理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轉讓。

代理人可以指定分代理人,以建立營銷網路體系。但分代理候選人的選定,應事先徵求委託人的意見;經委託人同意後,代理人應與分代理人簽訂與本合同不相沖突和不違背委託人利益的代理協議,並將一份送交委託人備案。

第十一條 合同終止

本代理合同有效期為1年(或3年);期滿後,任何一方未向對方提出解除合同請求,本協議將自動延長1年,並可依

此方法續展。本協議在自動續展年滿3年(或5年)後,雙方可以考慮重新簽訂協議,給予代理人以更優惠的代理條件。任何一方在期滿前3個月均有權終止本合同。

代理人違反本合同第×條第×款的規定時,委託人即可立即終止本合同,而不負任何責任。除此之外,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否則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合同終止時,代理人應將委託人提供給代理人的所有資料、代理人有關委託人的業務所有賬冊及委託人商業祕密的其他檔案,一併歸還於委託人。

合同終止後1年內,代理人不得代理與委託人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或競爭對手的產品。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條款(略)

第十三條 其他條款

本合同的變更、修改和增補,應採取書面形式。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同時簽署日期或最後簽署日起正式生效。

如本合同中一條或一條以上的條款無效,其餘條款仍然有效。

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A公司(印章) B公司(印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全國獨家代理合同 篇5

為實現甲乙雙方合作共贏,共同實現和分享高技術產品市場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就乙方成為智慧調溫家紡產品區域代理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授權範圍

1. 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法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2.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範圍內智慧調溫家用紡織品的獨家代理銷售經營權,並歸屬甲方總部統一管理。

3. 甲方為智慧調溫技術、智慧財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唯一合法所有者,授予乙方合理使用,乙方須按本協議規定範圍從事產品的經營活動。

4. 產品說明:本協議所規定產品,特指應用智慧調溫技術及智慧調溫纖維的家紡產品,包括 。如對其他產品有定製需求,雙方另行商議。

5. 乙方保證其經營資質及實力在本協議履行期限(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真實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可以從事本協議規定的經營活動。

6. 本協議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有效。協議期滿前三十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續簽。

二、銷售形式

1. 乙方必須誠信經營,積極促進產品推廣銷售,嚴格遵守甲方經營管理規定,維護甲方品牌形象及產品信譽。產品及營銷機構的裝飾裝潢、廣告宣傳、服務規範、價格策略、配貨渠道須高度統一。

2. 協議約定範圍內的銷售業務應由乙方直接管理和經營,如委託或授予他方經營,應謹慎稽核及嚴格管理,並對被授權方的行為承擔責任。

3. 甲方按照代理價格供應乙方,每次產品訂購在符合本協議規定前提下另行簽訂訂貨合同,具體約定產品要求、數量、包裝、價格等事宜。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可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另行協商產品價格。雙方在各自利潤範圍內承擔己方應繳稅款。

4.乙方年度訂購量應不少於500噸纖維,協議簽訂後 日內預付年度訂購量價款的33%。年度訂購量結算少於協議規定數量,協議於當年度結束之日終止。

三、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核定商品市場價格,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

(2)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協議,逾期支付貨款達到一個月,或對甲方產品信譽、智慧財產權等權益造成重大損害,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要求賠償。

2. 甲方義務

(1)負責智慧調溫纖維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研發生產;

(2)根據實際需要向乙方提供檢測報告、宣傳資料等有關產品經銷的輔助資料。

(3)向乙方出具授權證明檔案,維護乙方經營權益,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本協議規定區域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

(4)向乙方提供產品知識、經營指導和相關技術諮詢。

四、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本協議規定期限及範圍內調溫家紡產品銷售經營權,以代理價格訂購纖維,並在許可區域內開展經營業務;

(2)享有經營中產生的一切權益;決定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3)到甲方產品網站了解、查詢產品資訊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4)享有甲方提供的`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援。

2. 乙方義務

(1)按時交付協議規定款項;配合甲方的調查、核對及價格調整,並提供相關支援;確保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2)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的產品權益,或有關協議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須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乙方不得經營銷售協議範圍內的其它品牌同類商品,不得經營與本協議約定事務相競爭的業務;

(4)乙方對所獲悉的甲方商業資訊和技術資訊嚴格保密,謹慎維護甲方智慧財產權。

五、違約情形

乙方如違反協議約定義務,出現超越授權範圍、損害甲方智慧財產權及產品信譽、經營同類其他品牌產品等行為,應當賠償甲方所受實際損失和預期利益損失。

六、附則

1. 因任何原因協議終止,應在終止前結清已發生業務的款項。

2. 凡有關協議及履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以促進合作目的實現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

3. 本協議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預付款支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乙方: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日

全國獨家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秉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1、甲乙雙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內容之規定執行。甲方授權乙方作為 省 地區(以區號 為準) 有限公司產品 (獨家)授權代理商,公司在該區域不再發展第二家加盟(獨家)代理商。

2、代理商全年進貨總金額需達 元(大寫:零佰零拾 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也可以不定額,有定額完成有返利。

2-1 代理商首批進貨金額需達 元(大寫 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2-2完成全年銷售總額及年終返利:完成全年進貨總金額獎勵 ,超出部分獎勵 。

3、一個銷售年度結束後,甲方有權在對乙方綜合考核評估後決定是否繼續授予其該地區的獨家代理權;乙方亦有決定是否繼續作為甲方該地區獨家代理商的權利,在同等條件乙方擁有優先權。

4、供貨及相關細則

4-1合同供貨價格: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的價格為標準,本價格不含稅,需要發票按正常稅率收取。

4-2貨款支付方式:規定期限內全款匯到甲方帳戶,款到發貨。

4-3-1首批進貨:本合同簽訂之日,需交合同保證金 元, 日內按照計劃量所需金額將首批進貨款全額匯到甲方帳戶。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後,按照供貨合同的要求組織發貨,並退回合同保證金或者直接轉為貨款。 4-3-2屬於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鐵路、公路、海運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證供貨期或乙方不能按時交納貨款的情況除外。

4-4 交貨地點及運費

4-4-1合同交貨地為代理商代理的城市之間運費(以地區級城市為標準,僅限普通物流,如需快遞或快速物流,差價由乙方負責)由甲方承擔。

4-5包裝標準:按一般包裝標準執行,包裝物不回收。

4-6甲方保證將產品保質、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果在約定期限內無法交貨的,超出一天按照貨款總額的1%給予補償(特殊情況根據雙方約定)。 5廣告促銷管理

5-1甲方設計、製作的產品必備資料,除按乙方購貨數量比例配贈外,可以專為乙方的市場推出相應的廣告宣傳,其費用由乙方負責或者雙方按比例分攤,具體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5-2乙方組織的促銷推廣活動,其形式及內容必須經甲方稽核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6、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甲方享有的權利

6-1-1對乙方的經營有諮詢、監督、調查權。

6-1-2對違反本合同的不良行為有處罰權;情節嚴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經濟、法律責任。

6-2甲方承擔的義務

6-2-1有按照合同規定維護乙方合同權益的義務。

6-2-2 有對乙方首次進貨時提供業務培訓或提供培訓資料的義務。 6-2-3有按時供貨、保證貨物質量和提供經營資訊的義務。

6-2-4有按照合同規定在合同期內同一簽約地區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貨的義務。

6-3乙方享有的權利

6-3-1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

6-3-2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獲得該地區獨家特約代理商的權利。

6-3-3對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有處罰權;情節嚴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經濟、法律責任。

6-4乙方承擔的義務

6-4-1對甲方的產品,經營、市場策略等有保密義務。

6-4-2不得經營假冒、侵權產品及有協助甲方共同處理上述問題的義務。

7、雙方必須遵守的其他條款

7-1開箱損壞(未經使用者使用)的產品,由甲方負責無條件退換,其運費由甲方負責。

7-2售出產品的保修憑證(廠商聯)必須及時寄回公司備案。否則,該售出產品不給予保修。

7-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完成公司規定的首次進貨量後,再進貨產品實行可退貨制度,原則上是沒有經過拆封的部分,不得影響二次銷售,可以享受公司無條件全額退款。

7-4-1乙方退貨產品的價格原則上以甲方當時的供貨價格為標準,如遇價格下浮變動的按變動後的價格執行。

7-4-2乙方保證退貨部分產品無使用、產品外包裝完好無損,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外包裝損壞,收取一定費用)。

7-4-3退貨產品在乙方發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方驗收,3個工作日內,甲方按照其中合格品的實際貨值向乙方匯出退貨款額,退貨中發生的運費、手續費、保險費、破損包裝物等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5終止合同後的有關條款

7-5-1乙方應對甲方的經營內容(包括配套產品及銷售的全部相關內容)繼續承擔2年保密義務。

7-5-2退還所有檔案、資料、授權委託書、特約代理牌(證書)等(包括複製品)。

7-5-3如違反本條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智慧財產權論處。

8、乙方如遇到其它區域代理商串貨現象,收集證據並告知甲方,甲方及時通知串貨方並退出該區域銷售,嚴重者甲方可以取消串貨方代理資格。

9、由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變動等特殊情況造成的違約行為,雙方協商解決。

10、違約責任:雙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補充合同)全部條款,如違約,雙方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提請至人民法院裁決。

1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乙方的合同保證金到達甲方帳戶後生效,有效期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有效期日前,甲方相關款項必須到達甲方帳戶,否則合同自動失效,保證金不給予退還。

1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後作為補充合同監督執行。

備註: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乙方代理的區域再發展第二家代理,甲方賠償乙方人民幣50000元。

2、甲方允許乙方在沒有代理商的區域銷售,可以優先取得該區域代理資格,如果有人簽訂該地區代理,則必須無條件退出該地區。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手機: 手機:

E-mail: E-mail:

地址:福州市金山金洲北路7號5號樓4層 地址:

簽訂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代表(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全國獨家代理合同 篇7

供貨人: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2.商品及數量

甲方委任乙方為_____________商品的獨家銷售代理人。乙方保證在協議期間銷售上述商品不少於_____________(數量或金額)。

3.銷售地區

以_____________地區為限。

4.訂單的確認

協議商品的有關數量、價格和運輸期,應在逐筆交易中確認,其細節詳見甲方銷貨確認書。

5.付款(選擇下列方式)

(1)在訂單確認後,乙方應於有關銷貨確認書規定的時間內,安排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百分之百金額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並於開證後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由方準備裝運。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佣金

甲方於收妥貨款後,按每批貨物發票價值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匯付佣金。

7.市場情況報告

乙方有義務每三個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詳細的報告,反映當地的市場情況和消費者意見。乙方還應隨時將其他供貨人所報同樣商品的樣品,連同其價格、銷售情況、廣告資料等寄給甲方參考。

8.廣告宣傳費用

乙方應負擔協議期間在上述地區的一切廣告宣傳費用。所有用作廣告宣傳的和必須送交甲方取得事前同意。

9.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經有關雙方簽字後保持有效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果一方需要,延長協議必須在滿期前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10.仲裁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按其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其他條款

(1)甲方不應向上述地區的其他客戶供應協議商品,如有任何直接詢盤均要轉給乙方。但是,如有任何客戶堅持要與甲方直接交易,甲方有權直接成交。在後一情況下,甲方應送乙方銷貨確認書副本一份,並按該筆交易標的淨值的百分之______為乙方保留佣金。

(2)乙方未能在______月之內向甲方寄送至少______(數量或金額)的訂單,則甲方不再受本協議的約束。

(3)對於雙方政府間的交易,甲方有權按其政府授權直接成交而不受本協議的約束。乙方不應干涉這種直接交易,也不應對此提出索賠或佣金的要求。

(4)其他條款應以雙方簽訂的正式銷售貨確認書為準。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供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簽署

全國獨家代理合同 篇8

本協議繫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當事人一方叢魚a、b、c公司按中國法律組建並存在的公司,其主營業地在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

與他方當事人_、 y、 z公司,按______國法律組建並存在的公司,其主營業地在______(以下簡稱代理商)所簽訂。

雙方一致同意約定如下:

第一條 委任與接受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賣方指定代理商為本協議第四條項下商品的獨家代理商,在第三條所規定的區域內招攬顧客的訂單。代理商同意並接受上述委任。

第二條 代理商的義務

代理商應嚴格遵守賣方隨時給予的任何指令,而且不得代表賣方作出任何擔保、承諾以及訂立契約、合同或作其他對賣方有約束力的行為。對於代理商違反賣方指令或超出指令範圍所用的一切作為或不作為,賣方都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代理區域

本協議所指的代理區域是:________ (以下簡稱區域)。

第四條 代理商品

本協議所指的代理商品是_________ (以下簡稱商品)。

第五條 獨家代理權

基於本協議授予的獨家代理權,賣方不得在代理區域內,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其他渠道銷售、出口代理商品。代理商也不得在代理區域內經銷、分銷、或促銷與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競爭性的商品,也不能招攬或接受到區域外銷售為目的訂單。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來自於區域內其他顧客有關代理商品的訂單、詢價,賣方都應將其轉交給代理商。

第六條 最低代理額和價格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果賣方通過代理商每所(12個月)從顧客處收到的貨款總金額低於_______,則賣方有權提前30天書面通知代理商解除本協議。

賣方應經常向代理商提供最低的價格表以及商品可以成交的條款、條件。

第七條訂單的處理

在招攬訂單時,代理商應將賣方成交的條件、合同的一般條款充分通知顧客,也應告知顧客任何合同的訂立都須經賣方的確認。代理商應將其收到的訂單立即轉交給賣方,以供賣方選擇是否接受訂單。賣方有權利拒絕履行或接受代理商所獲得的訂單或訂單的一部分,而代理商對於被拒絕的訂單或其中的一部分,無任何佣金請求權。

第八條 費用分擔

除另有約定外,所有的費用和支出,如電訊費、差旅費以及其他有關商品銷售的費用,都應由代理商承擔。除此以外,代理商還應承擔維持其辦公處所、銷售人員以及用於執行賣方中有關代理商的義務而發生的費用。

第九條 佣金

賣方接受代理商直接獲得的所有訂單後,就應按商品淨銷售額的百分之_____,以______(貨幣)支付給代理商佣金。佣金只有在賣方收到顧客的全部貨款後,每6個月支付一次,以匯付方式支付。

第十條商情報告

賣方和代理商都應按季度或按對方要求提供有關市場資訊的報告,以儘可能促進商品的銷售。代理商應向賣方報告商品的庫存情況、市場狀況及其他商業活動。

第十一條 商品的推銷

在代理區域內,代理商應積極地充分地進行廣告宣傳以促進商品的銷售。賣方應向代理商提供一定數量的廣告印刷品、商品樣本、小冊子以及代理商合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 工業權保護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可使用賣方的商標,但僅限於代理商品的銷售。如果在本協議終止後,代理商地銷售庫存代理商品時,仍可使用賣方的商標。代理商也承認使用於或包含於代理商品中的任何專利、商標、版權以及其他工業產權,都屬於賣方所有,並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異議。一旦發現浸權,代理商應及時通知賣方並協助賣方採取措施保護賣方產權利益。

第十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在本協議終止前至少3個月,賣方或代理商應共同協商協議的續延。如果雙方一致同意續延,在上述規定的條款、條件下,附上補充檔案,本協議將繼續有效另外_______年。發生續延,本協議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第十四條 協議的中止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違反本協議的條款,如第五、六、十一條,雙方當事人座爭取及時解決爭議的問題以期雙方滿意。如果在違約方接到書面通知後30日內問題仍不能解決,非違約方將有權中止本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無力償付債務、清算、死亡以及被第三人兼併,另一方當事人可提出中止本協議,而無需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於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協議義務的,不負責任:

自然災害、政府採購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雙方在簽約時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地將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並附上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準據法

本協議有關貿易條款應按 incoterm90解釋。本協議的有效性、組成以及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七條 仲裁

對於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爭議,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a.b.c.公司 及 _.y.z公司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全國獨家代理合同 篇9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將銷售代理甲方_________產品的相關的事宜,訂立了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區域

1、乙方的代理的區域為:_________地區。

2、代理區域的擴大或縮小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產品

1、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產品為:_________

2、代理商品種類增減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

3、約定新產品(是/否)包括在內:_________

三、代理許可權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地區的獨家代理商,全面負責該地區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其他代理或經銷商。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須退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有權立即終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應補償。

3、乙方嚴禁跨區域竄貨,對有跨區域竄貨行為的乙方,甲方將取消其代理資格,本合同將自動終止。

4、乙方在代理經營甲方產品的同時,必須禁止經營其他對甲方有競爭有衝擊的同類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對於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於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年,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2、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3、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續約:

(1)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2)已經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3)簽署放棄可針對甲方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檔案;

(4)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5)_________.

五、最低代理銷售額

乙方承諾每月向甲方的訂貨量為_________,乙方保證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六、代理商品價格

1、配送價格:甲方向乙方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銷售價格: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乙方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如果甲方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乙方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甲方報告。甲方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乙方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七、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傭;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傭。

2、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徵收的關稅等應另開發票。

3、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應向乙方說明佣金數額和支付佣金的有關商務,甲方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甲方不予接受則無佣金。若乙方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乙乙方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甲方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八、商情報告

1、乙方有權接受客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並及時通知甲方,以關注甲方的切身利益為宜。

2、乙方應盡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資訊,每_________個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報告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價目表、技術檔案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資訊。甲方還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乙方。

九、推銷、宣傳與廣告

1、乙方是_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資訊,爭取客戶,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

2、乙方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代理產品(服務),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3、甲方通過制定總體廣告計劃及其他規定,實施產品的廣告計劃和釋出廣告;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全國獨家代理合同 篇10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達成如下合意: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代理期滿後,優先考慮代理商的代理權.

二、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授權乙方作為   (區域)甲方產品唯一代理商,

不得設立第二家,如有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授權乙方銷售甲方生產的系死產品。

2、乙方不得向甲方以外的非正常渠道採購或銷售假冒產品。

三、供貨及付款.

甲方對乙方所購產品實行現款現結政策,在甲方收到乙方定單後,三天內組織發貨。

四、貸物提運及費用承擔交貨地點、運費及運輸方式由甲方負責.

五、樣機提供方法.

乙方可在代理價的基礎上按10%優惠購買樣機,每種型號只限一臺,地區代理需搭建專門的演示平臺,用於搭建演示平臺的樣機可按照優惠價購買。原則上每個地區代理僅可分批購買10臺享受優惠價格的演示平臺樣機。

乙方以優惠價格購買的樣機,不得隨意進入市場流通,因而干擾整個價格體系。甲方保留檢查權力若乙方未達到上述要求,甲方有權減少相應的優惠條件。

六、乙方承諾銷量.

乙方銷售不得低於五臺,即可取得上述地區代理權,省級代理不得低於10臺,即可取得上述省級代理權。

七、地區廣告宣傳及促銷.

極限的區域性市場促銷活動,原則上技術市部合同代理商聯合組織。

1、乙方在開發初期市場中,所需的廣告宣傳費及其它費用開支自負。

2、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產品的品牌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利益及名義。

3、乙方為宣傳甲方產品所做的廣告宣傳及商業費用由甲方承擔的應先由乙方申請,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

八、價格保護.

經甲方核准,自協議生效日起自動粉牆機出廠價為 元/臺。

甲方在某一機型降價(統一報價)以後,三天內對乙方此前30日內該機型的已付款進貨進行價格維護。價格補償僅用於下一次進貨。

價格保護額=原代理價—新代理價其它:

一、甲方責任.

1、提供具備市場優勢的定型產品、過硬的技術支援和及時周到的售後服務,以幫助乙方拓展市場。

2、 階段性地提供產品統一銷售報價,並及時交流有關資訊。

3、 努力保障順暢供貨。

4、 對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的技術問題提供支援。

5、 對乙方在進行極限產品直銷過程中,出現的一次提貨10臺的終端使用者定單,在價格上遇到競爭對手壓價時,經調查核實,廠方可對此單獨實行特殊價格。

6、 甲方負責維護正常銷售市場秩序。

二、乙方責任.

1、遵守甲方有關代理協議。

2、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保持良好的商業信譽及全力作好售後服務及技術支援工作,維護甲方產品形象。

3、遵守甲方制定的價格

4、乙方無權轉讓甲方授權的特約代理商。

5、乙方有義務推廣甲方產品。

三、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合同法辦理)

甲 方: 乙 方:

法 人: 法 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蓋 章: 蓋 章:

全國獨家代理合同 篇11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達成如下合意: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代理期滿後,優先考慮代理商的代理權.

二、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授權乙方作為   (區域)甲方產品唯一代理商,

1、授權乙方銷售甲方生產的系死產品。

2、乙方不得向甲方以外的非正常渠道採購或銷售假冒產品。

三、供貨及付款.

甲方對乙方所購產品實行現款現結政策,在甲方收到乙方定單後,三天內組織發貨。

四、貸物提運及費用承擔交貨地點、運費及運輸方式由甲方負責.

五、樣機提供方法.

乙方可在代理價的基礎上按10%優惠購買樣機,每種型號只限一臺,地區代理需搭建專門的 演示平臺,用於搭建演示平臺的樣機可按照優惠價購買。原則上每個地區代理僅可分批購買10臺享受優惠價格的演示平臺樣機。

乙方以優惠價格購買的樣機,不得隨意進入市場流通,因而干擾整個價格體系。甲方保留檢查權力若乙方未達到上述要求,甲方有權減少相應的優惠條件。

六、乙方承諾銷量.

乙方銷售不得低於五臺,即可取得上述地區代理權,省級代理不得低於10臺,即可取得上述省級代理權。

七、地區廣告宣傳及促銷.

極限的區域性市場促銷活動,原則上技術市部合同代理商聯合組織。

1、乙方在開發初期市場中,所需的廣告宣傳費及其它費用開支自負。

2、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產品的品牌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利益及名義。

3、乙方為宣傳甲方產品所做的廣告宣傳及商業費用由甲方承擔的應先由乙方申請,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

八、價格保護.

經甲方核准,自協議生效日起自動粉牆機出廠價為 元/臺。

甲方在某一機型降價(統一報價)以後,三天內對乙方此前30日內該機型的已付款進貨進行價格維護。價格補償僅用於下一次進貨。

價格保護額=原代理價—新代理價其它:

一、甲方責任.

1、提供具備市場優勢的定型產品、過硬的技術支援和及時周到的售後服務,以幫助乙方拓展市場。

2、 階段性地提供產品統一銷售報價,並及時交流有關資訊。

3、 努力保障順暢供貨。

4、 對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的技術問題提供支援。

5、 對乙方在進行極限產品直銷過程中,出現的一次提貨10臺的終端使用者定單,在價格上遇到競爭對手壓價時,經調查核實,廠方可對此單獨實行特殊價格。

6、 甲方負責維護正常銷售市場秩序。

二、乙方責任.

1、遵守甲方有關代理協議。

2、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保持良好的商業信譽及全力作好售後服務及技術支援工作,維護甲方產品形象。

3、遵守甲方制定的價格

4、乙方無權轉讓甲方授權的特約代理商。

5、乙方有義務推廣甲方產品。

三、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合同法辦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國獨家代理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電話:

開戶名:

開戶行:

開戶賬號: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廣告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甲方同意乙方作為其所屬電影院影院廣告獨家代理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就廣告獨家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甲方正式授權乙方對其所屬影院廣告的運作。基於本合同授予的獨家代理權,甲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通過乙方以外的方式在影院釋出廣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將來自其自身或收到的來自其他方的相關廣告詢價及訂單轉交給乙方。

一、合作事宜:

一、甲方通過對乙方廣告經營資格及經營能力的認證,決定將 廣告運作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乙方。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不能再增設其他任何形式的媒體,獨自運營。乙方在不破壞影院整體佈局及美觀的前提下,可以對部分廣告媒體進行調整或增設。

三、代理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年)。

四、廣告代理總金額為¥ (大寫: 元)。 付款方式:半年支付一次款項,即: 元/半年(大寫: /半年) 本合同簽定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 元(大寫 )的款項作為第一個半年款;餘款按自然進度每半年支付一次。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是加入正規院線放映同步片源的法人企業,簽約範圍為整個影院廣告媒體。

2、甲方承諾隨時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投放廣告業務所需要的各種授權及證明。

3、甲方承諾按照乙方要求按時按序播放廣告,不得發生錯播、漏播、任意刪減等違規的現象。

4、甲方完全按照乙方要求安排映前廣告,或其他廣告後有權要求及時結算廣告費用。

5、甲方承諾提供有效的合法發票。

6、甲方承諾在雙方合作期內保證放映裝置及其他廣告媒體都能夠正常運作。

(1)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提供並及時更新真實有效的包括但不限於廳數、座位數、裝置情況、影片排期、場次、人次、會員情況以便於進行廣告推廣銷售,並有權要求甲方以書面、照片等形式提供上述資訊。

2、乙方負責廣告內容的設計、製作、運輸等相關費用。

3、乙方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對己方所投放的廣告內容進行稽核,並依照國家法律及行業管理規定設定、安排廣告時段。

4、乙方負責將具體執行計劃提前5天交予甲方,以便於甲方安排放映,如遇特殊加急情況,甲方應積極及時配合乙方實施並事先確認後執行。

5、本協議簽訂後,乙方享有影院所有廣告媒體經營權(含燈箱、椅套等固定媒體),且在續約上,擁有優先權。

6、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憑甲方指定的身份證明有權利監察、核實投放到甲方之影院的廣告播放及執行情況,甲方應無條件配合,若甲方拒絕乙方及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的監察,導致的損失,將由甲方承擔。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釋出的廣告內容及素材涉及違法或侵害第三方權利的情形,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具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2、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未能按期把廣告素材提供給甲方)而導致未能按時放映,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若因甲方特殊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影院裝修、停映、政府佔地、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甲方應提前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5、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本合同有關條款的,履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的權利

四、廣告監播

1.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完整準確的播出證明。

2. 若甲方有漏播的現象發生,須按漏一補三的原則進行補播;若甲方有錯播的現象發生,須按錯一補三的原則進行補播;漏播,錯播場次補償後,甲方無須再作出其他補償。

3. 若甲方在進行補播的過程中仍有錯播、漏播的現象發生,則此條廣告的廣告費乙方將從餘款中扣除。

4. 廣告發布期間,如因外界人為因素或其他客觀原因,造成廣告停播或終止,甲方應自上述原因出現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出具相關書面證明通知乙方,並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若甲方延時出具書面證明且不予採取補救措施,則此條廣告的費用乙方將從餘款中扣除。

五、合作的終止和變更

1. 任何一方解散、破產或喪失主體資格。

2. 除合同已有明確的約定之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中的責任、義務,經對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不改正的,則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3. 履行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且在甲方提前書面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出具由權威機構提供的關於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證明材料),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後,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

4. 除以上3點外,此合作協議在合同期內為不可撤銷協議。

5. 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約的優先權。

六、保密義務

雙方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使本協議及基於此協議基礎上籤署合作的子協議的內容(對方資料、資訊、報價等)應保守祕密,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否則違約方將由此引發的違約行為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承擔給對方帶來的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應該格守協議條款,若雙方就本協議或有關本協議的事宜發生爭執,包括有關違約、終止和有效性的任何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爭議。如果爭議不能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則該爭議將提交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全部仲裁程式將依據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程式規則進行。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八、其他約定

1. 未盡事宜雙方可做補充協議另行約定。

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 本合同塗改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住所: 法定住所:

郵編: 郵編: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國獨家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供應商):

營業執照號碼:

稅務登記號碼:

組織機構號碼:

開戶行帳號:

住所地:

乙方(零售商):

營業執照號碼:

稅務登記號碼:

組織機構號碼:

開戶行帳號:

住所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代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商品代銷:是指零售商接受供應商的委託,代理銷售商品並按照所代銷商品的銷售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指直接面向終端消費者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3.供應商:是指與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銷關係,委託零售商出售商品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4.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要求供應商提供約定代銷商品的活動。

二、商品價格

1.商品的價格:

進貨價格:甲方以代理價為乙方的進貨價格。

售貨價格:由乙方參考甲方提供的建議零售價及市場價格自行決定。

三、商品要求

1.代銷商品的範圍為愛森西雅橄欖油(凡涉及許可證的專案在有效期限內經營)。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檔案。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5日通知對方。

4.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說明等。

5.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規定;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書面訂單或口頭訂單指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約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

3.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包裝、標識、有效期等方面存在不合格情況,有權拒收;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退、換貨要求的,甲方均應無條件退、換貨。

五、貨款結算

乙方收到甲方的貨物後,以實際收到的數量及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單價,向甲方進行現金結算;(自乙方收到商品後30天內結算)。如對貨款結算有異議,經雙方核對後,應於五日內向對方提出,逾期則視為雙方對結算結果無異議。

六、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智慧財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5日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或口頭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2)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五日,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

十、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摁手印)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全國獨家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房產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銷售代理,銷售甲方開發建設的____中廣住宅樓__房產(房產具體情況詳見本合同附件),該房產為住宅,可銷售面積房源為 8 套。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自日至日。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銷售代理商並不得自行銷售,否則視為甲方違約,應按照上述8套房產總房款的1%標準賠償乙方。

第三條 銷售價格

1、 銷售價格表詳見本合同附件。

2、 甲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與乙方協商,徵得乙方同意後重新制定價格;重新制定價格後,乙方須按照新價格執行。

第四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 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房款的百分之一。

2、 代理佣金甲方以現金或轉賬的形式向乙方支付。

3、 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2)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定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所約定房產的代理銷售即告完成,即可結算該套房源銷售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全款後7個工作日內將代理該套佣金支付給乙方,逾期支付的,應付總金額的銀行同期利率4倍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甲方的責任

1、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 甲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2) 關於代售房地產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房源表、平面圖、地理位置圖、標準、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表等;

2、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房地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產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積極積配合乙方的銷售,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一房二賣等誤訂情況的發生。

4、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六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 乙方在營業網點進行房源銷售;

(2) 採取派單、房源張貼、電話、網路營銷等方式進行廣告宣傳;

(3) 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前,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代收房款或定金。

(4)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做出任何承諾。

(5) 乙方保證代理期限內,每週代客戶看房不低於5次,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佣金。

(6) 乙方工作導致的工商等職權部門糾紛、投訴、罰款等事宜,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本合同後的相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 經甲乙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本合同附件有房產價目表和房源表。

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4、 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國獨家代理合同 篇15

合同簽定甲方: x科技開發中心

合同簽定乙方:

合同簽定時間:20xx年 月 日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註釋1)的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使用“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進行學習的事宜進行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作為代理商,開展“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業務,雙方達成並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1. 乙方成為代理商的基本條件

乙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乙方須瞭解並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資訊。甲方對提出經銷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稽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 甲方負責“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的正常運作,為乙方發展的使用者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援(如軟體升級,修正錯誤,線上技術支援等),但不包括乙方責任的內容;對於甲方產品的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的故障,由甲方進行免費升級維護。

2.2 甲方為乙方及其發展的使用者提供免費培訓。

2.3 甲方負責制定相關的資費標準和服務標準。

2.4 甲方持續完善代理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援乙方開展代理商業務。

2.5 甲方持有“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全部所有權。

3. 乙方權利義務

3.1 乙方向客戶提供“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內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戶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經銷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聲譽。

3.2 乙方承諾不以低於甲方給予其的零售價發展客戶,與其它代理商進行不正當競爭,也不從事其他損害有損甲方利益的活動。乙方違反此義務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同時,乙方違反此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3 乙方在申請“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新使用者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有關協議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他收費服務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3.4 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屆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並及時為所選擇的“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到期使用者續費,甲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乙方未及時為其到期使用者續費造成使用者名稱被刪除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3.5 乙方應對甲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資訊給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及課程編碼學習法名義開拓市場。

4. 付款/結算條款/與代理商級別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系統”),具體內容及服務如下:

獨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納獨家代理費 元(人民幣大寫),乙方成為 省 市 區 縣 鎮獨家代理商。享有該地區獨家代理權。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發的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 萬,乙方銷售額向甲方返款30%。在兩個月內,應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無條件將代理費退還給乙方。乙方需將甲方所鋪的貨返回給甲方。(見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權區域招經銷商也可以直接採取連鎖經營。訂購產品名錄見附件4

4.3、可以使用課程編碼學習法開辦輔導班,公司提供技術與平臺,該項服務免費。

4.4、如乙方採用課程編碼學習法對學生進行輔導,甲方為乙方提供開辦輔導班所需要的各類輔助服務,如制定學習方案、提供階段試卷等。

4.5甲、乙雙方須遵守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協議(見附件2)。

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見附件3)。

4.7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將按照總公司規定的全國統一價格銷售。

5. 違約責任

5.1 乙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2 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費標準和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付款不及時等)造成使用者爭議,由乙方負責。

5.3 如因甲方技術原因給“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使用者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6. 免責條款

6.1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甲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援時,不視作甲方違約,乙方對此表示認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無法避免的客觀事件,如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諸如海底光纜受撞船事件的影響而損壞,通訊線路或伺服器發生超出甲方防範與預見能力的故障等類似事件。

6.2 甲方在進行“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伺服器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乙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甲方違約。

7. 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 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7.4 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7.5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 附則

8.1 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瀋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慣例。

8.3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由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由雙方另籤新合同。

8.4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8.5 雙方未盡事宜可增加附頁,法律效應等同於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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