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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承包經營合同(精選13篇)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精選13篇)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精選13篇)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南寧市家飾材料市場鋪面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鋪面的座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鋪面位於南寧市快速環道南寧市家飾市場內,編號為F8-1-2共1個開間。

2、乙方承包甲方鋪面的總建築面積為:55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承包期滿交還該鋪面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甲乙雙方應各自提供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供雙方驗收後影印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發承包使用。

第三條 承包期限、用途

1、該鋪面承包經營期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承包期內依法經營,不得從事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業務經營,並執有相應的營業執照和許可證。

3、承包租滿,甲方有權收回發包的鋪面,乙方須如期交還。

第四條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商定該鋪面兩年承包金為人民幣:貳拾陸萬元(每年13萬元)。

2、履約保證金和承包金交付方式如下:

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伍仟元整(¥5000.00)元。在承包經營期間水電費由承包方自行支付。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承包該鋪面,乙方按配合同規定向甲方繳清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將應付給乙方的履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乙方按每年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承包金。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按上述規定向甲方交納合同第一年的承包金13萬元;乙方在上年承包期末最後一個月前交納下一年應向甲方交納的承包金13萬元後才能繼續承包。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承包經營期間,甲乙方依法交納相關稅費。

3、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電費。

(2)水費。

(3)衛生管理費。

(4)如果發生政府相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專案但與該房屋租賃經營活動有關的費用,應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第六條 房屋修繕及其使用相關規定

1、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對房屋鋪面維修及乙方自行裝修、裝飾部分及自行高置的設施裝置,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同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鋪面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鋪面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承擔全部經濟損失。乙方如需改變房屋鋪面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忘記到鋪面結構有影響的裝置,以及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承包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提前停止承包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依附於房屋鋪面的裝修、裝飾全部歸甲方所有。

3、乙方如使用室外招牌或廣告牌等,應自行到政府的工商、市政等相關部門辦理相關合法手續,並報經甲方同意後方或施工安裝,否則造成的後果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 鋪面的轉讓與轉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或以任何形式出租該房屋鋪面。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包經營的鋪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或以任何形式轉租、轉借該鋪面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鋪面結構和室內外裝修,或不服從甲方統。一協調和要求的;

(3)損壞承包經營的房屋鋪面,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或賠償的:

(4)利用承包經營的房屋鋪面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運以及無營業執照經營的;

(5)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的損害的;

(6)未按照合同約定交納承包金的。

(7)經營行為直接或間接影響及損害甲方利益、形象、信譽、品牌的。

4、承包期滿,如乙方欲續租,應當在承包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承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5、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甲方不承 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九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經營房屋鋪面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當天,將承包房屋鋪面及屬於甲方的附屬裝置、裝置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5%的違約金。

2、如房東在承包期間收回門面,將退還乙方所剩的租金與全部押金。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 房屋鋪而,乙方應按照本合同承包承包金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該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的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承包的房屋鋪面轉租、轉借或以任何形式轉租、轉借所承包的房屋鋪面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該房屋鋪面結構或損壞該房屋鋪面的:

(3)損壞承包房屋鋪面,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或賠償的;

(4)改變本合同規定、存放危險物品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以及無營業執照經營的;

(5)因乙方無證經營造成甲方被工間行政管理部門處罰的。

(6)不按合同約定交納承包金的。

(7)經營行為直接或間接影響及損害甲方利益、形象、信譽、品牌的/

2、承包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3%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在承包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該年度租金5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給甲方。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壹日應按原日承包的叄倍向甲方支付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的房屋鋪面,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訂立的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若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電話:

地址:

乙方:

電話:

地址:

簽約日期:二0一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2

出租方(商鋪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業):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備出租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按照商業規劃的用途有範圍進行承包經營或對外招商、招租、聯營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商鋪的基本情況

該商鋪房屋位於北京市延慶縣東外大街原中心市場舊址的金鑼灣商業中心第______座______號商鋪,該商鋪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對該商鋪房產享有所有權,該商鋪房屋用途為商業營業用房。(注:商鋪建築面積按房管局實測的實際使用面積為標準)

第二條:租賃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費

租賃期限共計五年,起租日為金鑼灣商業中心開業日(20xx年7月1日,即在商鋪交付使用的兩個月內),雙方約定年租金承包費按合同價款的8%計算,租金承包費額為 元/年(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三條:租金承包費支付時間和支付辦法

1、雙方計算租金承包費的起租時間以金鑼灣商業中心開業日,即20xx年7月1日,(商鋪交付使用的兩個月內)起算,商場提前開業,則以實際提前開業的時間為起租時間。

2、每年租金分兩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費的支付時間,為直接從甲方首次交納商鋪購房款中扣除,以後每期租金交付時間為上期計租時間往後順延六個月的對應日七日內支付(遇法定節假日則相應順延);若無正當理由超過七日,則從第八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而未付的當期租金的萬分之3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租金承包費應由乙方直接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該筆收入需要納稅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申報納稅。

第四條:在租賃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享有對該商鋪擁有承包、轉包、出租、轉租、使用和收益的經濟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將該商鋪用於自主經營;

2、將該商鋪用於對外招商,交由商業管理公司統一管理營運,開發商作為擔保;

3、利用該商鋪與他人進行合作經營;

4、將該商鋪對外出租,並可允許承租方轉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經營方式;

上述轉承包經營期、出租租賃期、合作經營期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超過本合同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合同租賃承包期限,否則超出該期限部分無效。

第五條:租賃承包經營合同履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

1、 合同期限內,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讓、贈與、抵押,但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確保該商鋪的受讓人、受贈人、抵押權人同時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與第三人就該商鋪所簽訂的所有合同(如租賃合同、合作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等)。

2、 合同期限內,乙方或經乙方書面授權的第三人有權對該商鋪進行裝修、修繕、新增其他裝置設施和隔斷,更改商鋪內部裝修和設施等,無需徵得甲方同意。在商鋪到期還甲方時,乙方應將該商鋪恢復原狀(因自然損耗無法修復者除外)。

3、 合同期限內,如該商鋪需要進行大型修繕需要動用物業維修基金的,乙方有權代表甲方該商鋪所享份額對維修基金使用事宜進行投票和行使表決權。

4、 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其所享有的一切與商鋪物業管理有關的業主的權利和義務,一併委託給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辦理該商鋪及配套裝置、設施的交接驗收、交鑰匙手續,簽署商鋪物業管理合同等事項。但乙方在行使該項權利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賃承包經營活動。否則,應構成嚴重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要求甲方賠償相當於六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6、在該商鋪正式移交退還給甲方前,乙方應結清使用該商鋪所欠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通訊費等應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擔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樣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延慶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______ _________, 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承包期限

該店鋪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1.該店鋪第一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 元整)。

2.第二年至_ _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 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須在當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店鋪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體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承包期限順延。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店鋪設施,嚴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開開串串香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 餐館, 餐館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餐館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承包給乙方的 位於 市 區 路第 號和第 號門市;

2.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 財產進行清點。

3.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餐館全部移交給乙方,由乙方進行簡單裝

5.上述門市房屋的承租權和室內財產屬甲方所有,甲方應同餐館經營權一併移交給乙方,供乙方經營使用。

第三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鑑訂之日乙方付給甲方 元整(大寫:壹拾壹萬元整), 年 月 日前乙方付給甲方 元整(大寫: 元整);乙方給甲方的承包金包含門市房屋租金,門市房屋租金由甲方負責向門市房屋所有權人支付。

2.承包金必須在約定的時間一次性付清。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條件地收回乙方的承包權。

第五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保證該門市房屋的使用安全,其所屬硬體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市房屋的使用功能,嚴禁改變房屋的本體結構。否則,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所投入的不可移動的裝置設施和室內的裝飾裝修,在屆滿後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六條 安全責任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守法經營、文明經營,對就餐客戶的食品安全承擔全部責任,對來本店的客戶以及本店工作人員承擔全部人身安全

第七條 餐館的轉包與轉讓

在承包期間,乙方無權處置甲方財產,更不得將承包權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承包權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該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編號:

合作方(甲方):_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_路_路交匯處

電話:0795——___x

傳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_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_市_路_商貿城路,第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層合計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經營範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範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專案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割槽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範圍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範圍。

第五條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並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並報甲方批准,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並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並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後,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餘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佔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後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_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託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後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錶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取: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為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築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並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採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為、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稅並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後,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於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為。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僱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於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為交付行為。

第二十六條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並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期滿終止後,乙方應於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後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後及時成立,為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商貿城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6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______ _________, 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承包期限

該店鋪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1.該店鋪第一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 元整)。

2.第二年至_ _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 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須在當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店鋪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體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承包期限順延。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店鋪設施,嚴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7

出租方(商鋪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業):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備出租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按照商業規劃的用途有範圍進行承包經營或對外招商、招租、聯營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商鋪的基本情況

該商鋪房屋位於北京市延慶縣東外大街原中心市場舊址的金鑼灣商業中心第______座______號商鋪,該商鋪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對該商鋪房產享有所有權,該商鋪房屋用途為商業營業用房。(注:商鋪建築面積按房管局實測的實際使用面積為標準)

第二條:租賃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費

租賃期限共計五年,起租日為金鑼灣商業中心開業日(20xx年7月1日,即在商鋪交付使用的兩個月內),雙方約定年租金承包費按合同價款的8%計算,租金承包費額為 元/年(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三條:租金承包費支付時間和支付辦法

1、雙方計算租金承包費的起租時間以金鑼灣商業中心開業日,即20xx年7月1日,(商鋪交付使用的兩個月內)起算,商場提前開業,則以實際提前開業的時間為起租時間。

2、每年租金分兩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費的支付時間,為直接從甲方首次交納商鋪購房款中扣除,以後每期租金交付時間為上期計租時間往後順延六個月的對應日七日內支付(遇法定節假日則相應順延);若無正當理由超過七日,則從第八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而未付的當期租金的萬分之3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租金承包費應由乙方直接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該筆收入需要納稅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申報納稅。

第四條:在租賃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享有對該商鋪擁有承包、轉包、出租、轉租、使用和收益的經濟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將該商鋪用於自主經營;

2、將該商鋪用於對外招商,交由商業管理公司統一管理營運,開發商作為擔保;

3、利用該商鋪與他人進行合作經營;

4、將該商鋪對外出租,並允許承租方轉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經營方式;

上述轉承包經營期、出租租賃期、合作經營期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超過本合同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合同租賃承包期限,否則超出該期限部分無效。

第五條:租賃承包經營合同履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

1、 合同期限內,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讓、贈與、抵押,但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確保該商鋪的受讓人、受贈人、抵押權人同時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與第三人就該商鋪所簽訂的所有合同(如租賃合同、合作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等)。

2、 合同期限內,乙方或經乙方書面授權的第三人有權對該商鋪進行裝修、修繕、新增其他裝置設施和隔斷,更改商鋪內部裝修和設施等,無需徵得甲方同意。在商鋪到期還甲方時,乙方應將該商鋪恢復原狀(因自然損耗無法修復者除外)。

3、 合同期限內,如該商鋪需要進行大型修繕需要動用物業維修基金的,乙方有權代表甲方該商鋪所享份額對維修基金使用事宜進行投票和行使表決權。

4、 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其所享有的一切與商鋪物業管理有關的業主的權利和義務,一併委託給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辦理該商鋪及配套裝置、設施的交接驗收、交鑰匙手續,簽署商鋪物業管理合同等事項。但乙方在行使該項權利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賃承包經營活動。否則,應構成嚴重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要求甲方賠償相當於六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6、在該商鋪正式移交退還給甲方前,乙方應結清使用該商鋪所欠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通訊費等應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擔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樣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延慶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8

經營合作甲方:

經營合作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現承租一間商鋪位於 斗門裡維埃拉146號鋪 房屋(建築面積80㎡)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交納房屋補償金;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房屋補償金交納期限: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押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後每月底(29日)前交納下一個月補償金一次,月金額起算: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並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合作雙方的變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則追究乙方責任。

五、在合作期間,乙方以匯款方式向甲方交納房屋補償金,匯款單作為憑證備查。

六、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稅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協議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七、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押金並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為;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裝置;

5、違約。

八、乙方違反協議第七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三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佔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九、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若要提前終止協議(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補償,如因國家建設或出現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終止協議時,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紀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現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一、協議期滿如不續約,甲乙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期限一到,乙方應無條件將商鋪交回給甲方。經雙方移交無誤後,甲方需退還押金給乙方。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 合作乙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9

發包方:承包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常州市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洗車、美容、裝潢業務。

二、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為每年人民幣萬元,乙方全年一次性支付,並付押金元整,到合約期完無異議歸還。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前將場內現有裝置、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並積極配合協調有助於乙方進場之相關工作。

2、甲方保證場所無任何遺留問題,包括房租、水電,稅務,消防,物業管理,員工工資等所有費用。自合同簽訂之日前甲方的所有債權債務均與乙方無關。

3、甲方負責提供保證乙方正常經營需要的各種相關手續和有效證照,並交於乙方保管使用,同時定期做好各種相關手續和有效證照年審等工作。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並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2、承包期滿,是否承包需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如違約損失由乙方負責。

3、承包期間,乙方保證依法經營,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且不得銷售年卡。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5、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後3日內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本協議一經簽訂,各方不得中途違約解除合同,但允許各方本著公平公正,誠信為本的原則相互協商解決,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做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協議各方共同在局面協議上簽字方能有效,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2、逾期十天以上未繳納按本合同約定應當由乙方繳納的各項費用。無故停止營業五天以上。

3、承包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未經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滿之前,擅自專賣,轉租或者轉讓該經營場所,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保留追究甲方違約責任及違約賠償的權力。

六、免責條款:

1、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2、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乙方因經營不擅導致嚴重虧損無法繼續本合同內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需至少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3、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七、違約責任

1、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2、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為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壹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民樂園兒童服裝城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現將民樂園兒童商城商鋪(場地櫃檯)承包經營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願意承包經營民樂園兒童服裝商場層

區  號商鋪(場地櫃檯),並遵守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甲方同意其入住經營,並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第二條:乙方承諾其所經營商品或服務專案為

,未經商城書面准許,不得擅自更改經營品項。否則,甲方有權清退其出賣,並不退還其已交費用。

第三條:乙方所承包經營的商鋪(城地櫃檯)費用標準(包括商鋪租金、物業管理)為 元,(大寫: ),合同期限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須簽定本合同時付60%的租金,兩個月後付清。

第四條:除上述費用外,乙方還應向商城繳納以下費用:  1 、經營保證金(標準為每間商鋪20元):用於商戶日常行為保證,如有發生違法、違反商城制度的行為,商城有權以此進行處罰;合同期滿,如無上述違禁行為,保證金全部退還。

2、電費:各戶店內導櫃用電按照實際用電量按規定標準繳納。用本商城指定電,不收任何費用。

3、政府部門針對商戶依法收取的費用,此項費用,商城將積極與相關部門進行統一協調、統一繳納,晝減少商戶經營負擔,對此,乙方和其他商戶進行合理分解。

4、取暖空調費用另行計算,以實際用量計算所有商戶平攤。

第五條:乙方所承包經營的商鋪僅為自身經營使用,不得擅自轉租、轉讓,如確因合理事需要轉租、轉讓的,可在經營五個月後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辦理轉讓過戶手續,方可轉讓商鋪。轉租需交納相關費用(標準為每間商鋪每次1000元),未經商場同意擅自轉讓、轉租商場的,商城有權解除合同清退出場,並不退還任何費用。

第六條:為保住包括乙方商戶本身在內的全體商戶的共同利益,維護商城整體的記好形象,確保商城的良性運營,為廣大顧客創造一個文明、有序的購物環境,乙方須遵守以下規定:

1、日常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服從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不得違法經營。

2、遵守商城統一經營管理制度和今後商城執行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出臺的臨時性管理規定等經營行為規範。

3、守法經營,文明經商。不經營假冒偽劣產品,不欺詐顧客;遇有消費糾紛應報請商城出面協調處理,不得與顧客爭吵,不得辱罵顧客,更不得支手毆打顧客,否則商城有權清退違規商戶出場並不退還任何費用。

4、與其他商戶和平相處,公平競爭,不得詆譭其他商戶,不得欺行霸市;商戶之間遇有糾紛,應請求商城解決或提請政府有關部門解決,不得在商城內吵罵甚至打架鬥毆。

5、遵守商城管理規定,愛護公共衛生,按商城要求清理各自店鋪內衛生,不得隨地亂倒垃圾。

6、按規定時間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中途關門停業,以免影響到其他商戶的.正常營和商城整體的正常執行。擅自關門停業,給予每日100-200元違約處罰,關門停業3天以上的,商城有權收回商鋪,清退其出場,並不退還任何費用。

7、遵守商城安全管理規定,愛護公共消防設施,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商城,不得在商城內動用明火或使用電焊等裝置;商戶裝修或上貨需要在夜間加班工作的必須報請商城批准,並辦理相關手續方可。

8、在自己商鋪範圍內布貨經營,不得佔用公共通道或者其他公共區域進行經營或堆放物品。

第七條:甲方義務

1、進行商城統一執行管理,為乙方提供一個有序、穩定的經營環境;

2、負責商場夜間清場後的安全工作。

3、提供相應的水、電、暖、衛生保潔、保安等物業服務。

4、為商城運營進行整體營銷宣傳。

5、統一協調處理商城整體與政府相關管理職能部門的關係。

第八條:為保證商城整體的持續、穩定和良性運營,促進包括乙方在內全體商戶的商品銷售和品牌宣傳,商城將經營性組織開展整體性的營銷活動,乙方須給予以下配合:

1、在統一安排的促銷活動中,服從商城的統一調價、讓利、商品打折等營銷措施,不準任何商戶私自打折、讓利。

2、服從整體營銷活動時間的安排,延長或縮短營業時間。

3、服從商城統一組織安排的外出商品促銷、宣傳等活動。

4、其他方式的配合。

第九條:商城範圍內採取地暖取暖方式,地面以下均鋪設有地暖管道,為免遭破壞,乙方須嚴格遵守規定,嚴禁以任何理由破壞地面,包括在地板磚上切、割、鑽孔等一切行為。否則,商城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並進行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解除合同、清退出場。

第十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合同期滿,乙方若願繼續經營,須提前兩個月與商場續簽合同,並交納相應費用等。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涉及有關乙方經營行為規範事宜等,以商場出臺相關制度、規定及臨  時性通知為準,其效力與本合同相同,乙方須予遵守。

第十二條:本商城統一經營、統一收費,結算七天一結月底____日至三十____日不出帳。

第十三條: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經簽訂即生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照執行。

第十五條:一樓必須服從本商場統一管理,一樓樓梯口牆體、門口外牆不允許私自做任何廣告,具體由商場統一策劃、指定。

甲方:民樂園兒童服裝商場

乙方:  甲方委託人:

甲方委託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1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交利潤遞增包乾/稅後承包金(遞增)包乾/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等)

四、上繳利潤數額

1.承包方以_________元為上繳利潤包乾基數,自_____________年起,按平均每年遞增_________%的比例上繳利潤,即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

2.上繳利潤後剩餘部分,全部留給承包方,由承包方首先歸還國家貸款,然後建立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各項基金的比例為:

生產發展基金

獎勵基金

福利基金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

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保函。承包者須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六、國家指令性產品供應計劃和生產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_________年末固定資產原值_____________萬元,承包期間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為___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2.國家資產的維護_________;裝置完好率達到_______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_____%。閒置資產處理辦法_________。

3.新產品開發_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

5.產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資能源消耗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產和雙保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創匯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產值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人均上交利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經營前企業的虧損和/或債務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方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負責辦理本承包合同的審批、變更、登出等批准和登記手續;

3.承包期間,發包方必須尊重承包方自主權,不干預承包方正常經營活動;並幫助承包方解決下述問題:_________;

4.對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時間內完不成上交利潤_________%,或嚴重違法經營,或_________的,發包方會同有關部門核查後,可依法定程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換經營者。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並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2.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被承包企業董事會的監督,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範圍,如確實需要改動, 應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4.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 抵押、質押、出租、贈送等;

5.承包經營期間,若以被承包企業的名義貸款,須經

發包方董事會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應依法繳納所得稅;

7.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範圍內,承包方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

十、企業經營者的獎懲

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處罰:_________。

承包方完成或超額完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獎勵:_________。

十一、承包經營期間因執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業、個人等引起的糾紛的處理方式和承擔責任方式:_________。

十二、承包經營期內中止或承包期滿時:

1.被承包企業應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應由中國註冊會計師的驗證;

2.清產核資的原則:_________;

3.計價辦法:_________;

4.移交程式:_________。

十三、違約責任:

1.發包方無理干擾承包方的生產經營活動,給承包方造成損失的,從上繳利潤中扣除賠償金額。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

2.發包方不按合同第_____條規定為承包方解決_________問題時,按_____的_____%交付違約金,違約金從上交利潤中扣除。

3.承包方未按合同完成上繳利潤總額或年度上繳利潤額,按下述辦法交付違約金_________。

4.承包方未實現第_________條規定的經濟技術指標的,按下述辦法交納違約金;未實現企業升級時,_________;新增固定資產達不到規定數額時,_________;技術改造任務未完成時_________;產品質量未達到規定標準時_________。

5.承包方承包期間,給企業財產造成損害的,按下述辦法支付賠償金: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須經被承包企業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可生效,對本合同的變更、延期、中止、終止同樣須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審批機構批准起三十日內,應由_________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十五、承包經營期限計算始於登記機關簽發登記證件之日,承包經營的變更、登出登記手續按登記機關的規定辦理,合同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十六、宣告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七、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二十、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

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二十二、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鑑(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引進資金,加大科技投入,發展_________茶葉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所屬的_________的部分茶園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茶園:甲方所有的上盤分場的茶園_________畝,小坑分場的茶園_________畝,山形盤分場的茶園_________畝,上庵分場的茶園_________畝,共計茶園_________畝。(附平面圖)

2.與茶園生產經營配套的廠房及生產裝置、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築物、構築物;生產生活辦公用的裝置、設施;相關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附平面圖及清單)

3.上述各項在承包期內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歸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其改造、轉租(除公共市政設施外)等方式處置。甲方如有需要,須徵得乙方同意,並另行協商解決。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_________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從_________年開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數上遞增_________%。

3.乙方應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出具正式票據給乙方。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自行負責,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並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並承諾其職工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得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如乙方出於多種經營需要而涉及林場,甲方應予以支援,具體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甲方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出意見。

7.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著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採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茶園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對茶樹進行改種,包括修剪、臺刈、品種改良等,並保證茶園種植面積的穩定。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置設施的,乙方可自行採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後由乙方處置。

6.乙方有權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內所有房屋的房產證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則甲方應按比例對乙方作出補償。

7.乙方對水塘擁有管理權,並擁有優先取水權,其他單位和個人如需用水,應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權在甲方管轄的範圍內開渠引水。

8.承包經營範圍內的電力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如因電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9.乙方生產、生活中所需木材須在甲方指定地點砍伐,無償使用。

10.乙方必須遵守《護林防火公約》及有關規定,嚴禁煙火進出,嚴禁放牧,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對火警、火災必須積極參與撲救。

11.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同時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按國家有關規定上報各項報表,並接受各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

12.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證金_________萬元,如乙方無違約行為,承包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後,該保證金應退還給乙方。

1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甲方已收取的保證金無需退還。

2.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則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並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_萬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2.凡涉及承包範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衝突時,事先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之處由雙方另行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衝抵後,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八、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出現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4.甲、乙方破產或被工商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及_________公證處各執壹份,並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承包經營合同 篇13

發包人(簡稱甲方):___(用執照上的全稱)

承包人(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自願承包經甲方位於 旁邊的“___商貿有限公司——____服飾用品店”中的鞋區。

第二條 甲方同意乙方承包_____

服飾用品店鞋區,在承包經營期間,由甲方負責提供經營場地,乙方負責鞋區各類品牌鞋產品的進貨、鋪貨,負責該鞋區的經營和管理,負責按期向甲方繳納該鞋區的保底收益——鞋區經營權租賃費(詳見第四條)。

第四條 乙方每個月28日盤存後向甲方提供當月利潤報表、工資報表、庫存報表供甲方稽核,甲乙雙方於次月5號核對賬目,號結賬打款,除乙方每季度按時支付經營場地租金 ( 整)甲方外,雙方約定鞋區的經營在扣除相關經營成本之後,其盈餘部分雙方各按按%平均分配,這部分的收入,作為甲方提供鞋區給乙方承包經營的管理費收入。

第六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必須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必須對所售產品的質量、產品購貨款支付、員工工資支付和鞋類品牌的合法性等負全責,其承包經營期間產生的任何債務,均與甲方無關。若因此對甲方經營有影響(包括商業信譽等)時,甲方可終止合作,提前收回鞋區的承包經營權。

第七條 出現下列事項,承包經營終止,甲方可依約收回鞋區承包權:

(一)承包經營期滿;

(二)雙方協商同意;

(三)乙方因產品質量和品牌問題,被工商、質監等國家有關部門查處時;

(四)未按時和足額繳納第四條中約定的經營場地租金和按約定分配盈餘時;

(五)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份,雙方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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