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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通用18篇)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通用18篇)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 篇1

甲方: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通用18篇)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就客車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供執行。

第一條 車輛購置及線路經營期限

1、甲方出資購置車輛,專項用於經營 至 的線路,車輛產權和線路使用權均屬甲方所有。

2、線路經營期限從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 經營方式

全額抵押承包,乙方按甲方規定的經營範圍經營,自負盈虧。乙方按甲方車輛折舊費 萬元向甲方進行抵押(折舊抵押),承包經營甲方晉H 號客車,廠牌型號________。

第三條 經營管理

1、甲方按照國家政策、法規和道路客運經營有關規定,對客車實行統一管理,所制定的車輛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它管理制度和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涉及合法經營、安全運營方面責任書等文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相關管理制度,負責所承包車輛的經營,並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安全抵押金貳仟元,經營期滿後,如乙方未違約應予以退還。

3、承包期內,若發生車輛丟失或因其它意外原因造成車輛滅失的,甲方扣除乙方所繳納的全部車輛折舊費押金,並收回車輛的所有手續。如有保險理賠款甲方應全部返還乙方,同時合同予以解除。

4、承包期內,乙方應主動、積極繳納各項稅費(增值稅、附稅),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漏稅及產生滯納金,乙方應付一切責任並接受處罰。

5、承包期內,乙方自行聘用符合相應條件的駕駛員,並由甲方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更換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件、糾紛,由此引起的車、人、財產等一切損失,保險公司概不賠付,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需負責司、乘人員的工資、福利、社保

等待遇,與所聘用的司、乘人員簽訂勞務合同,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因此產生的糾紛、責任、費用等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6、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車輛享有合法的經營支配權和佔有、使用、收益權,而無任何處分權,不得將經營車輛轉讓、轉租、抵押或作為投資而分割甲方的合法權益。

7、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在3日內返還涉車權屬證照手續、經營線路等。否則,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所交車輛安全抵押金,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四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__年__個月,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每年簽訂一次,承包期滿後,雙方無異議繼續簽訂承包經營合同。

第五條 費用及交納方式

1、甲方收取固定利潤 元/月,統籌金 元/月,合計______ 元/月,全年共計______ 元。由乙方在上年度的12月25日前交清,每遲一天,按交費總額10%收取滯納金,以此類推。甲方有權視公司經營運轉成本、客運市場、票價等因素適當調整固定利潤和整體計付基數。

2、甲方車輛的折舊費,由乙方繳納的車輛折舊費抵押金中逐年扣除(按甲方規定的折舊年限計算,每年簽訂經營合同的第一個月扣除)。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對運營行為、車輛技術、安全質量、服務質量進行管理、監督、考核和獎懲,對於乙方的違規、違約行為,甲方有權予以制止或責令改正

2、甲方有權對承包車輛統一辦理票款結算等手續,乙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有權按規定在車輛上噴塗、貼上相應的標識、標誌和圖示以及符合相關規定的廣告,乙方不得私改甲方設定的標識和在車廂內外設定的廣告。

4、定期組織乙方或司乘人員參加各類職業道德、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服務規範及專業技術的培訓和學習,費用由乙方負擔。

5、配合乙方為承包車輛辦理線路審驗、車輛年檢、補領證件等業務。

6、要求乙方按規定安裝、使用車輛GPS全球定位系統,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就車輛運營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自願接受和服從甲方對承包車輛的統一管理。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處理交通事故、車輛違章、車輛失竊、被劫、被扣等突發性、安全性事件,但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承包車輛的合法運營提供證照、手續以及管理上的相應便利條件。

4、乙方同意甲方對承包車輛就營運證照、保險等有關審驗、續保等手續的統一安排辦理,並自願承擔相關費用,逾期後果自負。

5、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繳納各項費用,並承擔因遲延交費所產生或形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後果。

6、接受、服從國家、政府相關部門或公司在緊急狀況下對承包車輛實施的臨時性的緊急徵用、呼叫等安排。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規章制度管理要求經營車輛,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並派出管理人員,退還甲方已扣除折舊後剩餘車輛折舊抵押金的10%,接收該車輛的經營業務。

2、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有將車輛轉讓、轉租、抵押、投資等行為侵犯或有可能侵犯甲方的合法利益的,甲方有權接收車輛的經營,退還乙方已扣除折舊後剩餘車輛折舊抵押金的10%,解除合同。

3、因乙方經營不善等原因造成車輛在合同期內甩包者,由公司機務技術部門對甩包車輛技術狀況進行檢驗評估,對車輛技術狀況達不到正常營運條件的,從已扣除折舊後剩餘折舊抵押金內支付甩包車輛車況恢復金。扣除車況恢復金、拖欠公司的其它應交費用後,如折舊費抵押金仍有剩餘,按以下辦法返還乙方:簽訂合同後第一年內甩包的退還甲方已扣除折舊後剩餘折舊抵押金的10%,簽訂合同後第二年內甩包的退還甲方已扣除折舊後剩餘折舊抵押金的9%,以此類推。

4、如乙方違約,甲方可以不退還安全抵押金。

5、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所籤合同,雙方均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否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九條 經營期滿後的財產處理

經營期滿後,車輛歸甲方所有,所有經營手續交回甲方。如乙方經營期間無任何違規行為且無任何遺留問題,甲方將車輛殘值的90%獎勵與乙方,同時下一輪如繼續承包經營時優先乙方。

第十條 合同的修訂、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不得單方無故變更、終止或解除,合同期滿後或車輛經營期限屆滿下線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2、合同期內,因國家政策性變化、自然災害、甲方上級部門指令和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完全不能履行時,在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各種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經甲方相關部門評估後,車輛恢復金由應退還折舊費抵押金中扣除),甲方可退還扣除折舊後的剩餘車輛折舊費押金的10%以及安全抵押金,但不能賠償因合同不能履行帶來的任何損失。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平等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期內,雙方約定,乙方之外的任何人均與本公司無關聯, 甲方不受理除乙方之外的任何人就雙方合作問題進行商談,如發生爭議和糾紛時應由乙方親自與甲方進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時,可訴至忻府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均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20xx 年 月 日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 篇2

甲 方:民勤縣汽車運輸公司

乙 方: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駕駛證號: 從業資格證號: 聯絡電話:1.(宅電) 2.

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客運班車公司化、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管理政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客運班車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一條:經營管理方式

甲方對乙方進行經營資格審查合格後,將自己全額出資購臵的證照齊全、裝置完好的客運車輛以及營運線路承包給乙方經營,由甲方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排程、統一售票、統一結算、統一投保(五統一)按公車公營的運營模式管理。乙方承包甲方車輛及營運線路從事客運班線營運,應遵章守法,自負盈虧,安全行駛,優質服務,誠信經營。

第二條:承包經營者及車輛

1.乙方必須是經甲方公開競聘被聘用後的合格駕駛員,乙方須另聘駕駛員的,由甲方對所聘駕駛員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後,乙方與被聘方簽訂聘用合同並進行公證,報甲方備案。

2.車 型: 車 號: 車架號: 發 動 機 號:顏 色: 車輛登記日期:

3. 車輛經營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經營期限屆滿,車輛下線或報廢,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四條:收費專案和標準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安全風險押金和服務質量信譽保證金壹拾伍萬元(其中:安全風險抵押金叄萬元;服務質量信譽保證金壹拾貳萬元),該押金不計利息。

2.經營期限內乙方必須按月向甲方繳納管理費、車輛折舊及稅金 元。乙方需在每月30日前繳清當月費用,每逾一日加收欠款總額1%的滯納金,管理費標準甲方有權在上年度繳費標準基礎上適度調整,其他稅費政策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3.車輛承包期內,車輛的所有權及線路的管理權屬甲方,乙方只享有承包經營權。待本經營期滿後,乙方交納的服務質量信譽保證金,由甲方一次性轉為車輛折舊款。同時,經甲方允許車輛報廢(或下線停運)後,乙方交清相關車輛營運手續,處理完安全和服務質量等糾紛,交清甲方相關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所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4.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首年度保險費,由甲方統一購買保險,此後年度由甲方按月平均額逐月向乙方預收下年度保險費。保險費是指按有關規定和甲方統一要求,購買交強險、承運人責任險、商業保險等所需費用。

5.合同期內,如遇稅費、車輛保險費、管理費等涉及營運相關費用專案有政策性調整的,按新政策執行,另行不再做補充。

第五條:車輛的油料和維修

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經營所需燃油、車輛維修保養費由乙方承擔。國家政策性燃油補貼,由乙方享受,甲方統一辦理。車輛維修、保養原則上在甲方指定的二類以上汽車維修廠維修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客運班車線路經營權和車輛產權。合同期滿,乙方無條件將車輛報廢或下線。

2.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行業管理規定,制定司乘人員、車輛、服務質量等管理制度,組織並督促乙方認真執行。

3.為乙方車輛提供營運所需的相關手續,及時協助乙方辦理車輛年檢、審等工作,費用由乙方承擔。

4.協助乙方處理營運過程中行車、消防、治安等應急事件,在乙方發生交通事故後,及時出險、並協助乙方辦理理賠手續及善後處理事宜。

5.乙方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賠付。若甲方墊付有關費用,乙方全額承擔;乙方造成甲方車輛和其他財產損失的,乙方全額賠償。

6定期組織乙方及聘用駕駛員、乘務員進行安全例會學習,討論、分析事故案例,獎評優秀駕駛員。

7.督促乙方愛護車輛,並根據車輛使用狀況,要求乙方按規定及時進行維修保養。

8.遇搶險救災、突發事件或大型公益活動等情況時,甲方有權排程乙方承包的車輛。

9受理乘客投訴,按照責任情況對乙方給予相應的處理。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本合同約定事項並按規定及時繳納各項承包費用。

2.遵守行業管理規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車容整潔,證照齊全,標識清晰,文明服務,裝置完好,安全行車,定期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例會學習和相關會議。

3.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營運所需的相關手續。

4.發生交通事故,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配交警大隊、保險公司做好事故現場勘查工作,及時提供相關手續要求保險公司給予理賠,處理善後事宜,並承擔相應費用和責任。

5.愛護、妥善保管使用甲方車輛,不得將營運車輛交給非聘用駕駛員駕駛。

6.配合甲方完成行業管理部門規定的質量信譽考核和年度審、檢等工作。

7.乙方不得私自轉包、買賣承包車輛。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但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的規定。

2.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變更本合同的須經甲方同意,並按甲方規定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兩個月未繳納各項費用的;

2. 乙方擅自停運或罷運、聚眾鬧事、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3. 不服從甲方統一排程排班,造成嚴重後果的;

4. 在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包他人的;

5. 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拒絕配合處理事故善後事宜的;

6. 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企業管理制度,性質惡劣的;

7. 乙方發生行業管理部門認定的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對甲方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8.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9. 用甲方車輛為犯罪分子提供運輸或進行犯罪活動的;

第十條:合同終止

1. 甲方按第九條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終止。

2. 本合同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合同終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條和第十條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若一方違約,違約方需支付對方違約金10000元。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過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代 表 人:

乙 方(簽字):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 篇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的客運車輛事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本合同事項達成以下一致條款。

一、承包標的物

1.1、甲方將其擁有所有權的 客車壹輛交乙方承包經營 至 公路客運,該車車牌號 ;

1.2、上述承包標的物下稱承包車輛或車輛。

二、承包形式

依“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補”的原則,採取全責風險性承包形式。

三、履約保證金、及承包費

3.1、本合同雙方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清履約保證金 元( ),承包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於承包期滿後三個月內無息退還乙方。、承包經營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車輛及牌照交付乙方經營使用;同時承包車輛的機動車駕駛證、購置證、道路運輸證等證件交由乙方保管隨車使用。

四、承包期限及使用權約定

4.2、承包期間,乙方應於每月2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繳清次月的承包金:新G83050 ( )元( )(注:保險費、管理費均由車主繳付)。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已仔細閱讀(知悉)並確認嚴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甲方所指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約束效力,甲方對乙方違規行為及違反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有權依照相關規定作出處理。

5.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包車輛及相關牌、證等證件,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如有遺失或損壞,乙方應付一切相關經濟責任。

5.3、承包經營期間,車輛的一切經濟費用(包含但不限於相關的稅費、規定保險費及車輛維修、保養費用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於每月2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次月所需支付的各種稅費、規費(各種稅費、規費按國家政策有關規定執行),由甲方負責向相關部門交納辦理。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4、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車輛及乘客等所有的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於每年度保險到期前10個工作日內將次年度的保險金額一次性足額交給甲方,由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

5.5、承包經營期間,如因甲方經營管理需要統一在營運車輛內安裝全球衛星定位系統,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在承包車輛內安裝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安裝費用及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安裝費中超過 元部分由甲方承擔);安裝後若系統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無法使用須予以維修或更換的,維修、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

5.6、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因承包車倆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一切賠償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7、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文明經營,不得以車輛進行違法、違紀及違規活動,違者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所造成的後果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因違章、違法經營、投訴、服務質量等原因而被有關部門處罰或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的,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如不及時交納(或賠償),甲方可以在乙方履約保證金中先行墊付,不足款項及履約保證金乙方須在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5.8、承包經營期間,按照行業管理部門的要求,承包車輛的綜合性能檢測必須到甲方所屬臺嶼檢測站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此外,承包車輛按規定二級維護及竣工檢測也必須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及檢測站進行,工時費、材料費和二級維護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9、承包經營期間,乙方聘用的駕乘人員屬乙方僱員,應符合法律、法規及行業管理規定的要求,報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持證上崗;乙方所聘用駕乘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但駕乘人員嚴重違法違規的,按照要求予以更換。

5.10、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門頒佈的各項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參加營運的駕駛員及其僱員必須參加甲方規定的安全學習、繳納必須的安全教育費用。

5.11、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規定加強對其聘用(僱用)的人員安全行車教育,防止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工傷事故,一切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12、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車輛若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報案,同時報告甲方,甲方協助處理;事故處理所需押金、費用開支及法院訴訟費、訴訟代理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事故車損壞需修復,費用由乙方墊付,待保險公司支付理賠款後,甲方一次性付還給乙方;理賠款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5.13、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車輛如因交通事故致使無法營運的,乙方應將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交由甲方辦理報停手續。車輛維修期最長為6個月,該期間承包金不變;車輛維修至6個月屆滿時,乙方仍無法投入營運的,甲方除依上述約定辦理外,有權解除合同,追究違約責任。

5.14、承包經營期間,如遇政府部門的政治任務、搶險救災或行業主管部門需要組織社會性、全行業活動,乙方有義務並無償參加,同時應服從甲方的調配。

5.15、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車輛在起訖地的進站經營合同與票務代理合同,統一由甲方辦理,乙方負責履行。乙方的經營票款由甲方統一結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與站點私結票款。

5.16、承包期滿,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辦理結算手續,同時將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返還給甲方;乙方無違約行為的,雙方結清款項。

5.17、承包期限屆滿後,如乙方在經營中無違規行為,且遵守交通法規、行業規則及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六、合同變更與終止

6.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確實發生了非甲、乙雙方所能預計並不能克服的事項並足以影響合同繼續履行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變更條款,屆時以簽訂的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為準。

6.2、合同簽訂後,乙方因客觀原因確需變更承包人的,需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並向甲方繳納違約金後,方可辦理承包人變更手續,原承包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由新承包人承繼。乙方未辦理承包人變更手續,不得擅自將承包車輛進行轉包或變相進行轉包,否則,按違約處理。

七、特別約定

7.1、承包經營期間,非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丟失、報廢(如發生交通事故、盜搶、自然災害等,下同),乙方已繳交的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此外乙方還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2承包經營期間,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承包車輛報停,乙方已繳交的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全額賠償。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應遵守以上所有條款規定,若有違反,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總則:承包經營期間,因乙方違約,或乙方原因提前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乙方所交的各類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細則:

8.1、乙方每拖欠一天承包金及各項規費、稅費、保險金等費用的,甲方則以乙方拖欠總額的日1‰向乙方收取違約金;若乙方拖欠承包金及各種規費、稅費、保險金等費用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追回欠款,乙方所交的各類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履約保證金)不予以退還。

8.2、按本合同第5.7條約定,乙方未在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履約保證金的,視為違約行為,除向甲方返還墊付處罰款外,按未補足金額的日1‰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同時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收回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乙方所交的各類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履約保證金)不予以退還。

8.3、乙方違反本合同5.1、5.7、5.10條的約定,違反經營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或被行政機關處罰造成甲方聲譽受損,以及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乙方所交的各類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履約保證金)不予以退還,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損失的賠償責任。

8.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5.5條的約定,不服從甲方管理,未在承包車輛內安裝全球衛星定位系統或在系統損壞無法使用後不予以更換的,視為違約,應付給甲方違約金 元;未按期繳交系統月使用費的,亦視為乙方違約,應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元。

8.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5.8條約定,承包車輛的綜合性能檢測未到甲方所屬的臺嶼檢測站進行的,屬違約行為,每次承擔違約金 元。此外,將承包車輛的二級維護及竣工檢測在甲方指定外的修理廠或檢測站進行的,亦屬違約行為,承包車輛乘座位在 座以下的,每次承擔違約金 元。

8.6、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承包車輛轉包或與站點私結票款,屬根本性違約行為,除全部返還已結票款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甲方同時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乙方所交的各類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履約保證金)不予以退還。

8.7、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因承包車輛交通事故致使無法營運,並在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至6個月屆滿時仍無法營運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乙方所交的各類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履約保證金)不予以退還。

8.8、本合同解除或期滿後,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將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交還甲方;乙方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逾期七天以上的(含七天),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甲方收回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乙方所交的各類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履約保證金)亦作為違約金,不予以退還。

8.9、乙方聘用的駕乘人員使用本合同對乙方的違約責任條款,若有違約,由乙方依前述各項承擔責任。

8.10、由乙方的原因引起糾紛(包含但不限於訴訟),乙方應支付甲方因此所支付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

九、爭議解決辦法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合同附本合同生效。

9.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遇有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0.1、本合同所稱價款均為人民幣。

10.2、本合同甲乙雙方確定的地址(住所地),為相關文書的送達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按本合同確定地址郵寄,即視為送達。

10.3、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乙方向甲方足額交納了本合同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壹式叄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法人代表:住所地:郵 編: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地: 聯絡電話: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專案部辦公室

施 工 合 同

簽訂日期: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室內粉刷專業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河南省壟誠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自願互利、權益平等的原則,甲方將南京同仁康博花園-康雅苑01、03棟及1#地下車庫工程的內、外牆粉刷專案分包給乙方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01、03棟及1#地下車庫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結構形式、建築面積:本工程結構形式為框剪結構;建築面積約為25000m2 。

二、承包內容:

1、分包範圍:本工程圖紙所涉及到的除鋪貼面磚外全部粉刷工程及樓地面、屋面、沿溝、室外散水、臺階等需要施工的工作。(具體包括有內牆面、柱、樑、踏腳線、樓梯踏步、樓梯頂板、屋面機房、構架、外牆面、空調板、線條、飄窗、女兒牆、鋪 保溫板、蓋瓦、電 梯井 壁、管道井壁、滴線等需要粉刷的部位及樓地面、屋 面、 沿溝、室外散水、臺階等需要施工的工作。)

2、分包內容:貼鋼絲網、纖維網、噴漿、門窗樑柱護角、做貼餅、篩砂、攪拌、上料、牆面溼潤、滴水線、乾粉砂漿使用、鋪屋面保溫板、屋面保溫隔離、排氣管安裝、成品養護、完工清理等,自備膠料及專用工具。

三、質量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210-20xx《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300-20xx《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327-20xx《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行業標準及設計要求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合格標準。

三、工期要求:

1、總日曆工期:60天。具體開工日期:20xx年6月10日。

2、施工期間,乙方必須根據甲方工期計劃,配備足夠的技術力量和人員,根據工期計劃,必須及時完成。不得影響下道工序施工。如有延誤,每延期一天處罰人民幣1000元。

3、工期緊,乙方無條件日夜二班制。

4、不可抗力的延誤工期在發生後三天內由乙方向甲方書面簽字為準,可以按實延後,否則過後將不考慮。

5、對乙方無力或各種原因引起延後工期且整改不力,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採取(一項或多項同時)以下措施;①高於市場即技工300元/工日,普工200元/工日,組織人員進場點工作業,在乙方承包款中扣除;②劃出一部分工作量由其他班組作業,被劃出工作量的班組價格,至少提升10﹪由被劃出工作量的班組負責;③乙方無力施工,作為乙方違約處理。

6、工期順延條件約定:

6.1非因乙方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的;

6.2其它不可抗力因素;以上情況一旦出現,甲乙雙方必須在兩天之內簽字確認並報施工部稽核蓋章後方可生效,否則視為無效。

四、承包單價、結算方法:

1、滿掛玻纖網格布:35.5/平方米,頂面:16/平方米。

2、每月的進度款結算由乙方與跟蹤管理人員共同如實編制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申報表。由專案部施工員、質量員、經理等簽署意見。

3、按照實際工作人員的花名冊編制全額工資表申報財務。付款方法:按月工程量進度款 70 %支付。餘額:工程完工竣工驗收後一次付清。

五、甲方職責:甲方應按計劃給乙方下達施工任務,並對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實行監督和管理,發現問題書面或口頭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及時整改,乙方不予及時整改時,或屢教不改的,甲方有權酌情給予處罰,直至終止合同。並有乙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對乙方人員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擾亂生產、生活秩序的行為,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酌情處罰。甲方應及時提供必備的機械和材料及技術資料,乙方進入工地後甲方應提供工作中的方便。

六、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施工任務、施工進度要求安排好施工計劃,認真組織好施工隊伍,採取有效措施,保證按要求如期完成任務,接受專案部有關人員對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監督和處罰。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業,並按甲方的要求開展安全活動,認真對職工進行安全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作好活動記錄。凡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其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凡乙方進場職工必須與所在專案部辦理簽訂臨時用工合同,方可進入工地施工,否則責任自負

4、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規範和設計要求施工,嚴格質量標準,不得偷工減料,粗製濫造,否則所造成質量缺陷而返工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全額賠償。

5、乙方必須重視文明施工,不僅要平時做好材料分類歸準,整齊堆放,經常保持現場工完場清、文明整潔,還包括上級有關部門來工地大檢查前的現場整理工作。

七、本經濟責任合同的末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20xx年10月12日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 篇5

甲方: 車牌號: (車主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承包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原則,經共同協商,就車輛承包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承包甲方掛靠在/半張出租車,承包期間車輛交乙方經營管理。

2、承包時間:自年年月前乙方應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

3、承包價格:每月

4、新車辦證及上牌手續、保險費、公司管理、費用甲方負責。承包期內所發生的如修理、車輛年審、燃油、違章處罰等一切費用及事故賠償等責任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5、自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交納履約保證金,承包費一月一繳,每月30日之前交現金給甲方,甲方開收據為憑。如乙方逾期10天沒有上繳承包費,作違約處理,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另行發包。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私自轉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另行發包,並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7、在乙方承包期內,油補一切由甲方所有。

8、承包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乙方交還車輛和一切有效證件。

9、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不能達成續租協議,乙方保持車輛完好,經甲方驗收後,收回。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 篇6

甲方:甘州區金牛農機服務協會

法人代表:張俊民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努力提高機車作業質量和經營效益,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充分調動駕駛人員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經甲乙雙方協商,就20xx年協會車輛承包經營事項達成協議,簽訂如下合同內容:

一、甲方將效能優良,裝置齊全,車況完好的 型拖拉機及配套農機具承包給乙方經營,全年承包經營額為稅後: 大寫: (¥: ),經營費用、人員工資由乙方自行解決,具體事宜如下:

1、乙方分兩次或年底一次性交清甲方承包款

2、乙方要加強車輛管理,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承包經營期間,要切實做好機車及農具的維修、保養和安全管理工作,費用自理。

3、經營期間,乙方要確保車輛及人員的安全事宜,發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二、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 畝的作業面積,作業收費為/畝(包含稅款),以保證乙方完成承包任務,在完成甲方提供的核定作業面積後,每超額完成一畝,乙方應向

甲方交納5元/畝的管理費。

三、經營期間,甲方不得隨意調派或灘派乙方車輛及人員從事非營利活動,若有以上現象,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要經常監督檢查車輛的保養及使用情況,使用中若因管理不善,保養維護不當等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要追究乙方的責任,並按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五、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只能從事農田作業,不得從事運輸等其它行業的經營活動。

六、承包經營期限為20xx年3月6日—20xx年12月6日,承包期滿,甲方必須對車輛狀況進行質檢,需維修保養的車輛及時排除故障後,車輛及所有農具按規定全部入庫。

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確定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20xx年三月 日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 篇7

手機: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男 漢族 歲 現住址 職業 身份證號 手機:

甲、 乙雙方經充分協議,在相互完全自願、互利互惠、 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前提下達成以下承包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自己所有的車牌號為蒙K30303、車架號LVBSLFJB84L015047,發動機號:6C250B0441611歐曼牌BJ4208SLFJB-2大車由乙方承包經營。

二、承包期從20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承包其內,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或解除合同。如甲方提前提出終止或解除合同,應返還乙方已交全部承包費和保證金;如乙方提前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但因不可抗力或政策性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外。

三、為確保合同的全面、適當地履行,應甲方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隨即向甲方交付:伍萬(50000.00)元的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期屆滿後如乙方沒有違約行為,保證金由甲方退還乙方。甲方指紋: 乙方指紋: 保證人指紋:

1 發包人(以下稱甲方) 男 漢族 歲 現住址

四、雙方約定承包費每月為人民幣:叄萬(30000.00)元。

乙方保證每月的承包費於當月日前一次性交付甲方。如不能按時如數給付甲方承包費,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扣回車輛解除合同,並且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抵作所欠甲方的承包費和所造成損失的賠償。

五、本合同簽字前乙方應對所承包甲方的大車進行認真檢驗,並可對車況提出異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

六、甲方在本合同簽字和收取乙方履約保證金後,隨即將大車和隨車的所有相關證件、費用單及車鑰匙妥交乙方。

乙方應對甲方所交的大車的所有相關證件、費用單應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後果自負。所需補辦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作的精神協商解決,並可經保證人同意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伊旗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保證人各一執一份。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和保證人簽字並按指紋即生效。 甲方: 身份證影印件:

乙方: 身份證影印件:

保證人: 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指紋: 乙方指紋: 保證人指紋: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 篇8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印印刷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 印刷品名稱:

二、 印製要求:

1、規格: 毫米(mm);

2、封面工藝 ;用紙 克(g/m);色數 ;

3、扉頁/環襯 用紙 克(g/m2);色數 ;

4、插頁用紙 克(g/m2);印張 ;色數 ;

5、內文用紙 克(g/m2);印張 ;色數 ;

7、其他 用紙 克(g/m2);印張 ;色數 ;

8、其他 用紙 克(g/m2);印張 ;色數 ;

9、裝訂方法 ;

10、包裝要求 ;

11、正文材料由 負責;封面材料由 負責;插頁材料由 負責; 扉頁/環襯 材料由 負責; 材料由 負責; 材料由 負責。

三、甲方提供正式委印手續,提供符合印刷質量標準的正文、彩插、封面、批樣、軟片等。

四、 印數及價格:

1、 印刷數量為 冊/張; 為 冊/張;

2、 單價為人民幣¥ 元,總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

五、 交付時間、地點及運輸:

1、 交貨時間: 。

2、 交貨地點: 。

3、 運輸方式: ;運輸費用由 方支付。

六、 付款時間及方式:

開機前付預付款 元;餘款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2

七、 質量要求:

1、印刷質量應符合國家行業標準;

2、付印樣應在開機前經甲方簽字確認,因籤樣錯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印刷品與籤樣不符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應在印刷品交付之日或交付之前予以驗收。如發現因乙方原因出現的質量問題,可如數退還乙方,由乙方負責調換直至重新印刷的責任,如因甲方責任出現的問題,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所投入的各種費用;

4、其它要求:

八、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1、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中國人民銀行釋出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乙方承擔的責任以本合同的印刷加工費為限;

3、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 篇9

甲方:

乙方:

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成都現價及相關法規,就都江堰煤礦運輸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運輸物名稱:燃煤

二:運輸地點:又甲方指定裝料點__________和卸料點_______________

三:運輸車型:貨箱長為6米至6.5米這個範圍之內.

四:運輸線路:由甲方指定.

五:運輸工期:暫定一年.

六:用車數量暫定10輛,具體數量視情況而論在定.先上5輛車.

七:運輸價格及計算方式:

1、運輸距離在25公里以內,按每車1000元計算.(壹千元人民幣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摺合為1000除25等於40元人民幣/公里超過500米視為1公里.不足500米則不加公里數.每超過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幣.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點結清上一日的運輸款.不得超過中午12點.如果這樣乙方有權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按照十一條款執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車輛進場的時間.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在3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裝貨.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條執行。

十:其它條款

1、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負責辦理路上所需的各種證件和通行證。

2、在運輸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擋或是罰款、扣車扣證,一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耽誤乙方運輸按照

十一款第4條執行)

3、乙方駕駛員酒後駕車。帶病駕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任何負責。

4、甲乙雙方經常溝通有問題及時處理。

5、24小時作業。

6、乙方車輛服從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為出現則賠償給甲方_元人民幣作為損失。

十一:違約處罰

1、如因甲方施工條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2、乙方無故停工,甲方有權扣發停工車輛的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3、以上1、2都視為違約。

4、違約按照每車每天800元計算。

十二:車輛進場後,甲方馬上付給乙方每輛車1000元的進場費用。此費用在工程結束時退還給甲方。

十三: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處理。

十四:協議簽訂後,從車輛進場之日自動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未盡事宜填寫備註)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發包方(下稱甲方):__

承包方(下稱乙方):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承包甲方車輛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機動車輛的型號、噸位及機械狀況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年,即從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上交承包費的數量、時間及辦法

乙方在承包期內共向甲方上交承包費__元,其中,__年上交__元,__年上交__元,__年上交__元,……。每年分__次上交,以現金支付,甲方收費後即出具收據。每年上交承包費的數量時間表如下:時間數量時間數量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承包機動車輛完好地交給乙方,並隨車交付下列工具給乙方使用:

2.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時按量完成承包費的交納任務,負擔車輛的維修費,配件、燃料、養路費、稅金及車檢費、保險費。

2.愛護車輛,適時維修和保養車輛,保證車輛裝置和車容完好,能夠正常運轉。

3.遵守交通規則和機動車輛操作規程,嚴禁違章駕駛和酒後行車,保證行車安全,乙方應負擔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財產損失。

4.乙方在經營運輸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乙方應對與第三方之間的經濟合同負獨立責任。

5.乙方完成每年上交甲方的承包費用後,超收部分歸自己,甲方不得另派加收費專案。

6.合同期滿,乙方應將機動車輛檢修後,交甲方檢驗接收,並隨交修車工具。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交給乙方的機動車輛如有損壞,應承擔一切修理費用,並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甲方提交的工具如與合同規定的種類、數量不符,應按所欠工具的價格補償乙方。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不按時按量完成向甲方上交承包費的任務,每拖欠一天,應按照銀行關於拖延付費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如不按時交付車輛修理費、配件、燃料、養路費、車檢費及稅金,乙方應承擔由此站上的經濟法律責任。乙方如不按時向保險公司投保,甲方可代為投保,然後憑保險費收據要求乙方付款。

3.乙方如因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造成車損人傷(亡),應從保險金額中支付賠償。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開展營運,經有關部門證實後,甲方應據實酌情減少乙方的承包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然失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亦不得變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鄉政府、(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公證機關: (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 篇11

甲方:

乙方: (承包人)

本合同本著互惠互利,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乙方承包甲方運輸車輛開展商品車運輸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內容:

一、 承包方式

1、 乙方(承包人,以下均用乙方)自願承包甲方車輛用以開展商品車運輸業務,甲方(上海載德物流有限公司,以下均用甲方)提供自有車輛,供乙方使用,乙方按甲方的排程安排運送商品車,雙方按簽訂的比例分成。

2、 在承包合同簽訂的期限內,車輛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根據承包合同的規定享有車輛使用權。

3、 乙方一次性向公司繳納履約保證金元,大寫: ,保證金用於擔保乙方在承包過程中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違約金。該保證金在承包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 7個工作日內,由甲方結算之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4、 乙方及其聘請的駕駛員必須服從甲方排程和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 車輛的交接與收回

1、 1、 在車輛交接時,甲乙雙方應仔細檢查車輛及相關證件,對車輛及隨車工具、各種配置、附件的相關價值在車輛交接單上予以簽字確認。

2、 2、 乙方交回車輛時,應按規定內容完整的交回車輛及相關證件、隨車工具、各種配置等附件,若有損壞或者缺失則按公司車輛交接的相關規定照價賠償。

3、 3、 在車輛交接前,甲乙雙方必須對全車輪胎進行估價,並達成一致,收回後,按原估價退回。

三、 費用分擔

1、 甲方承擔車輛固定成本費用、GPS安裝及服務費。

2、 乙方承擔除上述甲方承擔費用以外,車輛營運過程中產生的包括油費、路橋費、修理費、路途罰款、車輛保險、綜合檢費、二級維護、年檢等費用。

3、如果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按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及法院認定的事故事實認定責任,交通事故中甲方、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包括事故賠償費用及處理事故產生的費用)首先由保險理賠,保險賠付不足部分按以下標準劃分(前期資金由甲方墊付)。

A、乙方全責:乙方承擔100%費用,甲方不承擔費用;

B、乙方主責:乙方承擔80%費用,甲方承擔20%費用;

C、乙方同責:乙方承擔50%費用,甲方承擔50%費用;

D、乙方次責:乙方承擔30%費用,甲方承擔70%費用;

E、 乙方無責:乙方不承擔費用,甲方承擔100%費用;

若發生商品車質損事故,與掛靠、外協處理方式相同。

四、結算方式

1、分成比例:以一個結算週期內,乙方完成運輸業務總的運費為基數,按承包車型分定:

A、8位車, 公司提10%

B、9位車, 公司提14%

C、10位車,公司提15%

D、11、12位車,公司提18%

E、裝航母板,公司提25%結算週期與外掛外協週期相同。

2、承包期內,甲方採用不固定運價方式,與公司發運外協板車運價相同。

3、乙方出車時,甲方提供此次出車50%的運費作為出車款,出車費用由乙方自擔,剩餘費用在結算週期結算時計算支付。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承運過程中,不能為甲方代支付任何費用,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徵得甲方相關部門同意後,才可代支付相關費用,在代支付費用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該費用的合法票據予以報銷。

五、特別約定

1、若乙方不能按照公司統一安排完成運輸任務,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500元/天。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行公司指派或安排的合理運輸任務。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在甲方分配或安排業務以外承接其它運輸業務,一經發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以按甲方相應業務運費的的3倍計算,甲方無此項業務的以市場相應業務的運費三倍計算。違約金數額不足5000元,按5000元計算。

4、一切車輛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維修費用按未承包前6個月車輛維修平均費用計提,公司強制維修、保養。

5、車輛在途中任何事故,必須及時通知公司,根據公司指示作相應處置,不得擅自行事。

6、乙方必須24小時手機開機,以確保公司隨時可以聯絡,如有違反按駕駛員規定執行。乙方必須按時到達業務室指定地點裝卸商品車,確保車輛到達時完好無損交予收車人,同時按公司規定及時交回車輛交接單等相關手續。

六、乙方與甲方屬承包與被承包關係,無勞動關係。

七、承運整版國產車輛運價不等同於進口車輛運價,甲方只收取運價的11%開票稅收,剩餘運費歸乙方所有。

八、乙方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構成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甲方可以從應付乙方運費中抵扣,不足部分從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1、未按期繳納本合同規定的各種費用;

2、違反本合同規定其他條款和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及損害賠償等全部責任關係,在本合同到期後將繼續按本協議條款處理,直到處理完畢;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日期: 日期: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 篇12

(委託方)甲方 (承印方)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一、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茲就甲方委託乙方承印甲方印刷品事實達成以下協議:

二、設計印刷要求一覽表

三、原料由甲方提供,具體標準為1:2,包裝要求紙包裝,加工藝印刷。四、加工要求:開口方式,中縫對摺,帶斜坡,復亮膜,主題燙金,配工藝,含兩個內託。

五、乙方給甲方生產的系列包裝箱需保證產品色澤、紙質、規格統一,甲方預付乙方定金10000元,待乙方交貨時扣除定金。

六、乙方在生產甲方紙箱的重要環節時,需告知甲方到生產中看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確保紙箱品質。

七雙方本著互信的原則,積極合作,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7,如有異議,到當地法律部門仲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 篇1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的客運車輛事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本合同事項達成以下一致條款。

一、承包標的物

1.1、甲方將其擁有所有權的 客車壹輛交乙方承包經營 至 公路客運,該車車牌號 ;

1.2、上述承包標的物下稱承包車輛或車輛。

二、承包形式

依“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補”的原則,採取全責風險性承包形式。

三、履約保證金、及承包費

3.1、本合同雙方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清履約保證金 元( ),承包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於承包期滿後三個月內無息退還乙方。、承包經營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車輛及牌照交付乙方經營使用;同時承包車輛的機動車駕駛證、購置證、道路運輸證等證件交由乙方保管隨車使用。

四、承包期限及使用權約定

4.2、承包期間,乙方應於每月2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繳清次月的承包金:新G83050 ( )元( )(注:保險費、管理費均由車主繳付)。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已仔細閱讀(知悉)並確認嚴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甲方所指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約束效力,甲方對乙方違規行為及違反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有權依照相關規定作出處理。

5.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包車輛及相關牌、證等證件,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如有遺失或損壞,乙方應付一切相關經濟責任。

5.3、承包經營期間,車輛的一切經濟費用(包含但不限於相關的稅費、規定保險費及車輛維修、保養費用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於每月2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次月所需支付的各種稅費、規費(各種稅費、規費按國家政策有關規定執行),由甲方負責向相關部門交納辦理。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4、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車輛及乘客等所有的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於每年度保險到期前10個工作日內將次年度的保險金額一次性足額交給甲方,由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

5.5、承包經營期間,如因甲方經營管理需要統一在營運車輛內安裝全球衛星定位系統,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在承包車輛內安裝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安裝費用及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安裝費中超過 元部分由甲方承擔);安裝後若系統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無法使用須予以維修或更換的,維修、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

5.6、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因承包車倆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一切賠償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7、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文明經營,不得以車輛進行違法、違紀及違規活動,違者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所造成的後果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因違章、違法經營、投訴、服務質量等原因而被有關部門處罰或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的,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如不及時交納(或賠償),甲方可以在乙方履約保證金中先行墊付,不足款項及履約保證金乙方須在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5.8、承包經營期間,按照行業管理部門的要求,承包車輛的綜合性能檢測必須到甲方所屬臺嶼檢測站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此外,承包車輛按規定二級維護及竣工檢測也必須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及檢測站進行,工時費、材料費和二級維護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9、承包經營期間,乙方聘用的駕乘人員屬乙方僱員,應符合法律、法規及行業管理規定的要求,報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持證上崗;乙方所聘用駕乘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但駕乘人員嚴重違法違規的,按照要求予以更換。

5.10、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門頒佈的各項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參加營運的駕駛員及其僱員必須參加甲方規定的安全學習、繳納必須的安全教育費用。

5.11、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規定加強對其聘用(僱用)的人員安全行車教育,防止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工傷事故,一切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12、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車輛若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報案,同時報告甲方,甲方協助處理;事故處理所需押金、費用開支及法院訴訟費、訴訟代理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事故車損壞需修復,費用由乙方墊付,待保險公司支付理賠款後,甲方一次性付還給乙方;理賠款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5.13、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車輛如因交通事故致使無法營運的,乙方應將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交由甲方辦理報停手續。車輛維修期最長為6個月,該期間承包金不變;車輛維修至6個月屆滿時,乙方仍無法投入營運的,甲方除依上述約定辦理外,有權解除合同,追究違約責任。

5.14、承包經營期間,如遇政府部門的政治任務、搶險救災或行業主管部門需要組織社會性、全行業活動,乙方有義務並無償參加,同時應服從甲方的調配。

5.15、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車輛在起訖地的進站經營合同與票務代理合同,統一由甲方辦理,乙方負責履行。乙方的經營票款由甲方統一結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與站點私結票款。

5.16、承包期滿,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辦理結算手續,同時將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返還給甲方;乙方無違約行為的,雙方結清款項。

5.17、承包期限屆滿後,如乙方在經營中無違規行為,且遵守交通法規、行業規則及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六、合同變更與終止

6.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確實發生了非甲、乙雙方所能預計並不能克服的事項並足以影響合同繼續履行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變更條款,屆時以簽訂的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為準。

6.2、合同簽訂後,乙方因客觀原因確需變更承包人的,需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並向甲方繳納違約金後,方可辦理承包人變更手續,原承包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由新承包人承繼。乙方未辦理承包人變更手續,不得擅自將承包車輛進行轉包或變相進行轉包,否則,按違約處理。

七、特別約定

7.1、承包經營期間,非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丟失、報廢(如發生交通事故、盜搶、自然災害等,下同),乙方已繳交的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此外乙方還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2承包經營期間,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承包車輛報停,乙方已繳交的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全額賠償。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應遵守以上所有條款規定,若有違反,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總則:承包經營期間,因乙方違約,或乙方原因提前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乙方所交的各類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細則:

8.1、乙方每拖欠一天承包金及各項規費、稅費、保險金等費用的,甲方則以乙方拖欠總額的日1‰向乙方收取違約金;若乙方拖欠承包金及各種規費、稅費、保險金等費用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追回欠款,乙方所交的各類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履約保證金)不予以退還。

8.2、按本合同第5.7條約定,乙方未在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履約保證金的,視為違約行為,除向甲方返還墊付處罰款外,按未補足金額的日1‰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同時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收回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乙方所交的各類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履約保證金)不予以退還。

8.3、乙方違反本合同5.1、5.7、5.10條的約定,違反經營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或被行政機關處罰造成甲方聲譽受損,以及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乙方所交的各類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履約保證金)不予以退還,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損失的賠償責任。

8.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5.5條的約定,不服從甲方管理,未在承包車輛內安裝全球衛星定位系統或在系統損壞無法使用後不予以更換的,視為違約,應付給甲方違約金 元;未按期繳交系統月使用費的,亦視為乙方違約,應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元。

8.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5.8條約定,承包車輛的綜合性能檢測未到甲方所屬的臺嶼檢測站進行的,屬違約行為,每次承擔違約金 元。此外,將承包車輛的二級維護及竣工檢測在甲方指定外的修理廠或檢測站進行的,亦屬違約行為,承包車輛乘座位在 座以下的,每次承擔違約金 元。

8.6、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承包車輛轉包或與站點私結票款,屬根本性違約行為,除全部返還已結票款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甲方同時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乙方所交的各類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履約保證金)不予以退還。

8.7、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因承包車輛交通事故致使無法營運,並在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至6個月屆滿時仍無法營運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乙方所交的各類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履約保證金)不予以退還。

8.8、本合同解除或期滿後,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將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交還甲方;乙方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逾期七天以上的(含七天),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甲方收回承包車輛及其牌、證等證件,乙方所交的各類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履約保證金)亦作為違約金,不予以退還。

8.9、乙方聘用的駕乘人員使用本合同對乙方的違約責任條款,若有違約,由乙方依前述各項承擔責任。

8.10、由乙方的原因引起糾紛(包含但不限於訴訟),乙方應支付甲方因此所支付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

九、爭議解決辦法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合同附本合同生效。

9.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遇有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0.1、本合同所稱價款均為人民幣。

10.2、本合同甲乙雙方確定的地址(住所地),為相關文書的送達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按本合同確定地址郵寄,即視為送達。

10.3、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乙方向甲方足額交納了本合同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壹式叄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法人代表:

住所地:

郵 編: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地:

聯絡電話:

年月日: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 篇14

(車輛)訂立合同雙方:縣縣鄉鄉村,以下簡稱甲方;村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調動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積極性,加強駕駛員愛護車輛的責任心,充分發揮機動車輛的作用,更好地為發展工副業和農業生產服務,增加集體和個人的收入,經社員代表會議認真討論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機動車輛的型號、噸位及機械狀況: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月日止。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第三條上交承包費的數量、時間及辦法乙方在承包期內共向甲方上交承包費年上交元,其中,年上交次……。每年分上交,以現金支付,甲方收費後即出具收據。每年上交承包費的數量時間表如下:時間數量時間數量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承包機動車輛完好地交給乙方,並隨車交付下列工具給乙方使用:

2.根據縣石油公司分配給農村機動車輛的燃料指標,合理分配給乙方購買。3.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時按量完成承包費的交納任務,負擔車輛的維修費,配件、燃料、養路費、稅金及車檢費、保險費。

2.愛護車輛,適時維修和保養車輛,保證車輛裝置和車容完好,能夠正常運轉。

3.遵守交通規則和機動車輛操作規程,嚴禁違章駕駛和酒後行車,保證行車安全,乙方應負擔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財產損失。

4.乙方在經營運輸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乙方應對與第三方之間的經濟合同負獨立責任。

5.乙方完成每年上交甲方的承包費用後,超收部分歸自己,甲方不得另派加收費專案。

6.合同期滿,乙方應將機動車輛檢修後,交甲方檢驗接收,並隨交修車工具。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交給乙方的機動車輛如有損壞,應承擔一切修理費用,並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甲方提交的工具如與合同規定的種類、數量不符,應按所欠工具的價格補償乙方。2.甲方如果剋扣乙方應得的燃料指標,每剋扣一公升,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元。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不按時按量完成向甲方上交承包費的任務,每拖欠一天,應按照銀行關於拖延付費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如不按時交付車輛修理費、配件、燃料、養路費、車檢費及稅金,乙方應承擔有關單位的經濟制裁。乙方如不按時向保險公司投保,甲方可代為投保,然後憑保險費收據要求乙方付款。

3.乙方如因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造成車損人傷(亡),應從保險金額中支付賠償。

第八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開展營運,經有關部門證實後,甲方應據實酌情減少乙方的承包費。

第九條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然失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亦不得變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交鄉政府、(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甲方:代表人:

乙方:縣鄉(蓋章)村(公章)縣鄉村村民(蓋章)年月日訂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 篇15

甲方: 掛靠公司: 身份證號: 電 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電 話: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願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出租車承包事項約定如下條款:

1、甲方將自有的貴計程車發包給乙方獨立經營管理,承包期從月主管部門要求的正常下線時日止。

2、承包期內,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元整,每月 三日後交納,甲方可以按每天五十元收取乙方違約金。逾期一月未交,甲方有權收車並終止該合同且不予退還承包押金。

3、本合同雙方簽定生效時,乙方向甲方交付元作承包押金。承包期限屆滿或者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如中途甲方不再經營此車,合同自動解除。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和應扣除款項,乙方將車檢驗合格後交還甲方,甲方退還乙方承包押金(不計息)。如乙方存在違約事實及有應扣款項,則雙方結算後多退少補。

4、承包期間,甲方承擔該車的稅收,掛靠費和保險費(交強險、車船使用稅、第三責任險、車損險、自燃險、乘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掛靠公司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 篇16

(委託方)甲方 (承印方)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一、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茲就甲方委託乙方承印甲方印刷品事實達成以下協議:

二、設計印刷要求一覽表

三、原料由甲方提供,具體標準為1:2,包裝要求紙包裝,加工藝印刷。 四、加工要求:開口方式,中縫對摺,帶斜坡,復亮膜,主題燙金,配工藝,含兩個內託。

五、乙方給甲方生產的系列包裝箱需保證產品色澤、紙質、規格統一,甲方預付乙方定金10000元,待乙方交貨時扣除定金。

六、乙方在生產甲方紙箱的重要環節時,需告知甲方到生產中看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確保紙箱品質。

七雙方本著互信的原則,積極合作,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7,如有異議,到當地法律部門仲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 篇17

甲方:

乙方:

乙方自願在甲方承包經營 牌 車壹輛,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經營車輛(以下簡稱車輛)

牌照號為: ,廠牌型號: ,

座 位 數: ,車 架 號: ,

購置證號: ,發動機號: ,

車身顏色: ,營運證號: 。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相關主管部門規定的經營年限結束止。

第三條:費、稅、承包費和管理費的繳納及管理辦法

1、乙方從接車之日起,在每月29日前必須向甲方繳清次月承包費、管理費共計 元及代收國家規定的各種費、稅。對逾期繳費、稅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收取應繳金額3%的滯納金;逾期五日以上,甲方除追收應交費、稅外,同時收回乙方承包車輛,終止承包合同。

2、承包期內,如遇有關部門對費、稅、收費專案、客運票價作調整,甲方有權做出相應調整。

3、承包期內,如遇政策變化,需對車輛進行改型或其它變更的,甲乙雙方必

須執行,但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4、為加強經營管理,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 元安全保證金和 元線路保證金。若乙方在終止(解除)合同前無違約行為,並與甲方或他人無經濟糾紛和債務的,乙方憑甲方財務出具的收據,由甲方據實退還(不計息);反之,概不退還。

第四條:保險及車身廣告

1、乙方必須按甲方統一規定到甲方為承包車輛繳納保險費。在保險期到期前10天,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足額續保。乙方如未按甲方規定投保或脫保,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及其證、照、牌,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1)。承包車輛車身廣告發布權屬甲方,廣告費由甲方收取。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噴繪廣告,違者每次向甲方繳付違約金500元整。(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改變承包車輛的車身顏色、車輛內部設施,不得在車身、車窗、擋風玻璃等處張貼或噴繪字(畫)及商業廣告。違者每次處乙方違約金500元。

第五條:乙方負責行車安全,若發生交通事故,乙方必須立即承擔車輛發生事故後所造成的一切直接、間接經濟損失費用和法律責任。發生事故的費用除保險公司或他方賠償外,其差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發生車輛被盜(搶)遺失、火災等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擔。無論發生任何事故或糾紛造成車輛停運,停運期間按國家政策規定所有應繳納的各種費、稅及甲方管理費由乙方照繳。違者甲方有權立即收回車輛,終止本合同,並繼續追收乙方所欠費用。

第六條:乙方必須保證營運車輛符合安全、技術規範,承擔營運車輛檢修、檢測和保養的全部費用。營運車輛必須按照規定到甲方指定的檢測站、汽修廠進行上線檢測和二級維護保養,辦理登記和等級評定。違者,第一次處乙方違約金500元,從第二次起處違約金20xx元至3000元,同時乙方還要承擔所造成的全部後果。

第七條: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線路進行經營。乙方超過規定範圍經營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及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同時甲方有權收扣車輛進行任意處置,所交線路保證金概不退還。因甲方經營需要,對乙方使用的線路牌甲方有權進行調整,乙方應無條件執行,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及其駕售人員不得利用承包車輛從事違紀、違章、違法犯罪活動以及違規集體上訪等危害社會穩定的行為。若有違反,其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概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承包車輛,終止合同,並追收乙方所欠費用和應承擔的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承包的車輛及車輛相關手續具有財產所有權及監督管理權,收回違約者承包車輛經營使用權。

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進行事故處理、保險索賠及業務糾紛調解(若發生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除保險公司或他方賠償外,其差額部份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收)。

3、甲方有責任聽取乙方的意見和建議,改進服務工作質量,向行政主管部門反映合理情況,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4、甲方有義務組織乙方參加安全學習,召開各種會議及開展各種安全、搶險、救災活動。

5、甲方負責對乙方車輛進行月檢、抽檢,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車輛年審等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證、照、牌遺失補辦(補辦費用由乙方承擔)。

7、因乙方車況較差或交通事故致使車輛嚴重受損的,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終止承包合同,繼續追收乙方所欠的各種費用。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向甲方每月按時繳清次月的各種費、稅、管理費和事故責任承擔費的前提下,方可繼續取得該車的經營權。經營收益剩餘部份歸乙方自行支配(乙方支配收益部份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社會統籌等應繳費用)。

2、乙方承包有效期內,未違反本合同條款,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受法律保護。

3、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類規章制度,不得干擾甲方正常工作。

4、若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向甲方和有關部門報案,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善後事宜,承擔經濟責任。

5、乙方承包的車輛必須按甲方的規定按時到甲方指定地點接受月檢、抽檢、年檢等各種檢查,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學習、各種會議和搶險救災活動,違者每次向甲方交違約金100元。

6、乙方有義務每年免費出車一天或繳納200元人民幣,有義務配合甲方搞好各種安全檢查工作及安全活動。

7、按時到甲方辦理車輛、證、照、牌年審手續,承擔逾期辦理所造成的後果。

8、乙方除每月向甲方繳納各種費、稅、管理費外,還應承擔的經營費用專案包括:駕駛員工資、車輛大小修理費、材料費、燃料費、停車費、路橋費、個人辦理證照費和其它雜費等。

9、乙方必須按甲方統一規定的時間、地點、標準參加承包車輛的保險,承擔保險費用。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私自將承包車輛轉賣、轉借、轉包、贈送、改型、改色、變更和抵押給他人。

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需要轉包時,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並結清各種應繳費、稅(包括管理費,結清交通事故、糾紛的相關費用及違章罰款等),並繳納終止合同費後,方可辦理內部轉包手續。

3、乙方在承包期滿或本合同終止時,必須無條件將車輛和車輛相關手續交還給甲方。有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

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政策(包括要求車輛提前報廢、實行公交化公司化改造等)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

4、已到國家規定使用年限或按有關規定提前報廢的車輛,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將車輛開回甲方辦理報廢手續,並交回該車及所有證、照、牌。若因延期或不交證、照、牌而所產生的各種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同時,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終止本合同。

5、承包期內,因國家和地方政府要求車輛改造,所需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並按時交納所有費用。乙方不按時交車改造、不交費用,甲方有權收回車輛,解除本合同。

6、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政策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導致甲方終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對乙方無任何補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各種手續辦理齊備交車後,因甲方違約致使車輛不能投入使用,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甲方均有權收回車輛。乙方應自車輛被甲方收回之日起五日內到甲方接受處理,否則,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繼續向乙方追收應繳納的各種費用外,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所墊付款項、人工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而造成甲方派員收回車輛及其證、照等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照繳給甲方。屆時,若乙方不將車輛及其證、照、牌交給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4、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條款,乙方所交的安全保證金,甲方概不退還,用以對甲方經濟損失的補償。其補償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追收。

5、若乙方不按甲方規定對車輛進行檢測、二級維護或違章操作以及操作不當導致安全事故發生,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若乙方到甲方吵鬧、干擾影響甲方正常工作,每次處乙方賠償甲方損失20xx——5000元;如產生暴力等違法犯罪行為,將遣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甲方的管理制度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一致,可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約地: 。

第十五條:本合同各條款經雙方逐條斟酌商定,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現住址:

電話:

電話: 身份證: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客運車輛承包合同書 篇18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車隊的管理,充分發揮機動車輛的作用,更好地為發展農村客運班線,增加集體和個人的收入, 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議討論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機動車輛經營線路、車號、車輛型號、隨車工具清單:

10輛營運班線車輛,型號: ,車號分別為: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一年,即從20xx年五月十日起至20xx年五月九日止。從承包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承諾保證金,承包合同終止時,甲方退還給乙方 萬元保證金。

第三條 上交承包費的金額、時間及辦法

乙方在第一年承包期內無需向甲方交納承包費,第二年如乙方繼續簽訂承包合同,按簽訂日起向甲方交納第二年承包費 萬整,第三年 萬元,以現金支付,收費後即出具收據。每年上交承包費的數量時間表如下: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承包機動車輛完好地交給乙方,並隨車交付下列工具給乙方使用。

2、20xx年5月10日前班線10輛車的所有違章、交通事故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承擔

3、在承包期內,每年上級下發的燃油補貼歸甲方所有。

4、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時按量完成承包費的交納任務,負擔車輛的維修費,配件、燃料、北斗監控費用、二級維護費用、稅金及車檢費、保險費。

2、愛護車輛,適時維修和保養車輛,保證車輛裝置和車容完好,能夠正常運 轉。

3、遵守交通規則和機動車輛操作規程,嚴禁違章駕駛和酒後行車,保證行車 安全,乙方應負擔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財產損失。

4、乙方在經營運輸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乙方應對與第三方之間的 經濟合同負獨立責任。

5、乙方完成每年上交甲方的承包費用後,超收部分歸自己,甲方不得另派加 收費專案。

6、合同期滿,乙方應將機動車輛檢修後,交甲方檢驗接收,並隨交修車工具。

7、20xx年5月11日起,所有班線10輛車的所有違章、交通事故賠償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給乙方的機動車輛如有損壞,應承擔一切修理費用,並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甲方提交的工具如與合同規定的種類、數量不符,應按所欠工具的 價格補償乙方。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不按時按量完成向甲方上交承包費的任務,每拖欠一天,應按照銀行關於拖延付費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如不按時交付車輛修理費、配件、燃料、北斗監控費、二級維護費、車檢費及稅金,乙方應 承擔有關公司的經濟制裁。乙方如不按時向保險公司投保,甲方可代為投保,然後 憑保險費收據要求乙方付款。

3、乙方如因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造成車損人傷(亡),應從保險金額中支付 賠償,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開展營運,經有關部門證實後,甲方應 據實酌情減少乙方的承包費。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然失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 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 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財務室

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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