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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個人林地合同(精選5篇)

承包個人林地合同(精選5篇)

承包個人林地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承包個人林地合同(精選5篇)

縣 鄉林業管理站(或縣林業局),以下簡稱甲方;

縣 鄉 村 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 樹苗、 樹苗、 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 畝 分土地作為 苗圃,地點在 。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零 月,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 樹苗 株, 樹苗 株, 樹苗 株,……。其中,第一年出圃 樹苗 株,樹苗 株, 樹苗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 樹種 斤, 樹種 斤、……,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 %以上; 樹種 斤, 樹種 斤,……,樹秧長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爛根的樹秧。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 元,其中,第一年撥給 元,第二年撥給 元,……;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 月 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 樹苗高不低於 米,地表直徑不少於 公分; 樹苗高不低於米,地表直徑不少於公分,……。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 月 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 樹苗 元, 樹苗 元, 樹苗元,……,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 ∶ 分成,甲方得 %,乙方得%。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個人林地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依法,互利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倉儲服務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倉庫概況

1、甲方提供倉庫供乙方儲存貨物,甲方。甲乙雙方對倉庫及其附屬設施共同進行現場勘察,共同確認倉庫及其附屬設施建築完好,滿足乙方使用目的,符合本合同約定。

2、庫房所在位置:

3、庫房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倉儲費用及支付方式

1、倉儲服務費用為每月 人民幣,共需支付 人民幣,在合同簽訂之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2、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 元,該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乙方無任何違約情況的,甲方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3、如乙方存在違約情況的,甲方有權扣除該保證金用於乙方支付違約金,不足部分乙方應全額補足。

4、乙方在貨物儲存或領取貨物時,如需甲方搬運,則乙方

5、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甲方職責

1、甲方應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

4、甲方具有危險告知義務,當倉儲物出現危險時,保管人應及時通知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並有義務採取緊急措施處置,防止危害擴大。

5、倉儲物自然特性,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由於儲存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和合理損耗,造成貨物損失的,當事人不承擔責任。

6、甲方在乙方貨物入庫時應根據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簽發貨物清單,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第四條 乙方職責

1、乙方有權利用甲方提供的倉庫自行經營,存庫內財物由乙方自行管理。

2、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提供的倉庫及附屬設施,造成毀損,由乙方負責維修、賠償。

3、乙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足額支付甲方倉儲服務費。4、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負責其在倉庫記憶體放的貨物安全。因乙方管理不善發生貨物坍塌、火災等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對甲方倉庫及附屬設施或其他業戶造成損失的,乙方

5、乙方使用倉庫期間,因其自行經營產生的稅、費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基於經營需要增加倉庫設施的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構成違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倉庫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第三人(含與第三方以承包、聯營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經營),不得改變倉庫的用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支付的倉儲服務費不予返還,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

8、乙方在領取貨物時應攜帶貨物清單,經雙方簽章確認。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全額賠償。3、如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倉儲服務費用,甲方有權按每日倉儲服務費用的10%收取滯納金,乙方延遲支付超過3日經甲方催告後乙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權提存倉庫中乙方現存的貨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存後應通知乙方,在甲方發出通知7日內,乙方仍未支付所欠倉儲服務費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所存貨物進行折價、拍賣。

第六條 合同終止

1、協議履行期滿,合同終止,甲乙雙方可以另行續簽。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3、若甲方經營專案調整或無力經營,不在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時,應當提前30日告知對方,並按實際使用倉庫時間收取倉儲服務費,甲方應向乙方返還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倉儲費用

4、若乙方經營專案調整或無力經營,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

5、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且無需支付違約金。甲方應向乙方返還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倉儲費用。

6、合同終止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當及時將儲存貨物運走,若乙方不能如期出庫交還倉庫,甲方有權按使用日期向乙方收取倉庫使用費用。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終止或解除本協議,否則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如有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代表人: 年 月 日

承包個人林地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承包甲方網咖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網咖承包合同期限:商定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網咖承包費用:從承包開始起第一年每月6000元,第二年每月5000元,從第三年開始,每月4000元。收取方式為現金。

3、下次承包費用應提前繳納,如遇特殊情況應告知甲方,協商解決。

4、網咖承包合同範圍:網咖房屋、機器以及開設網咖所需各種證照。

5、甲方網咖現有機器 臺,乙方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以上裝置因使用和保養不當造成損壞,乙方要按價賠償。

6、網咖承包合同期內,乙方負責機器裝置的維修和保養。

7、承包期內,乙方不得任意更換、變動機器,如有改動須經甲方同意,損壞部分應給予修復或賠償。

8、承包期內,水、電、暖氣費由乙方負責交納。期滿前要交清上述費用。

9、承包期內,乙方負責交納各種經營稅、費,負責治安及防火工作。凡因治安、防火不利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自負,並負責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0、乙方不得利用所承包的網咖進行非法活動,或私自轉租、轉借。

11、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遇、城市規劃或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此協議自行終止,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2、網咖承包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此網咖再次轉包。

13、乙方獨立經營,自行承擔經濟及民事責任,因給他人造成損失而給予的賠償,乙方自行負擔。

14、乙方以地處 房產一處作為本協議的抵押,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情形,自願將此處房產拍賣、變賣或折價給甲方。

15、以上條款雙方要共同遵守,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要向守約方賠償實際發生的各種損失及利息。

16、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17、本網咖承包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即為協議生效日期,每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個人林地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了加快山地資源的綜合開發,發展生態農業、森林產業和生態旅遊等綠色產業,解決農村勞動力就業和農民增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了平等協商。甲方並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一)。甲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與乙方簽訂本林業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甲、乙雙方就承包---縣---鄉---村集體山地山林簽訂本合同,以茲遵守。 承包標的:

甲方所有權項下的本次紅線劃定集體山地山林。

1、轉讓林地應具備如下條件:

1)、林地權屬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書》原件,並提供影印件(附件二)。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租賃承包給他方或他方合作經營等。

3)、經批准的分類經營劃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區的林地。

2、具體地點、面積和麵積測量:

1)、四至界限以雙方簽名確認的林業、土地部門測繪的1: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為準。見衛星測繪圖件(附件三)。

2)、以實際承包面積計算租金。

3)、面積測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進行求算,或用[ft=,+0,]GPS(衛星定位儀)測算。

3、以林業部門辦理的《林權證》記載的內容為準,該《山林所有權證》及附圖影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限:

自承包期限為年,即從20xx年9月1日至2082年8月30日止,共計70年。本合同獲得村和縣鄉政府批准確認之日為起租日。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共計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每3年支付一次,第一支付於合同簽訂之後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以後每次支付日期為8月30日前。每5年為提增一次,提增的幅度為 %。

四、承包山林的交付:

本合同經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為起租日,自該日起甲方落實人員將承包範圍四至砍出標示,人工費用由乙方支付,完成現場清界定界後,將標的物的林地經雙方簽字後,甲轉移由乙方經營和使用。

承包性質與山林用途:

1、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處置權,對山地享有經營自主權、分包開發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甲方及當地鄉政府應全力予以支援和配合。

乙方按照當地各級政府和林業、農業、旅遊等各部門法律政策,根據市場的需求,對山地使用進行系統規劃或專案開發,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開發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亦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礎上,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租或與第三人聯營合作開發專案,但所形成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政府與有關部門批准,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管理用房、生產用房、經營設施等,以滿足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

六、管護責任:

在乙方承包使用山林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對林木的管護責任,做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蟲害的防治等工作,費用乙方負擔。

七、甲方的義務:

1、協助辦理必須以其名義申報、用印的專案或事項。

2、協助處理山地權屬糾份和林木盜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確保乙方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的正常使用。

3、做好承包經營權流轉山林範圍之內的林權、土地、資產、墳墓、林木的政策處理,保障承包劃線範圍內的一切資產經營權、處置權為乙方所有,保障經營權流轉後山林範圍內山林和土地規劃開發的無障礙。

4、協助做好村民對乙方開發經營期間的干擾,做好周邊山林相鄰糾紛的處理。

5、協助申請辦理每年的森林採伐計劃,費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在承包期間,需要開設林區公路、林道而佔用甲方土地、山地時,甲方必須無償提供解決,並協助做好相關的政策處理工作,所佔用土地補償費按當地鄉鎮修建康莊路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其費用由乙方一次性補清。

7、承包林地後,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各種作物,如種植乙方有權清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租期屆滿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1、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有權優先繼續承租該山林。

2、如乙方不要求繼續承包或甲方不同意繼續承包,應在租期屆滿前一年內通知對方,山林附屬的林木資源、地面建築和附屬裝置及其它所有資產由甲、乙雙方按當時評估價格的2:8折價進行分配,即80%的份額歸乙方所有,20%的份額歸甲方所有。

3、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經營的林木資源、地面建築和附屬裝置及其它所有資產補償款應在雙方合同屆滿時償付,如甲方未能按時償付該款,乙方有權繼續經營該山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九、地面附著物的處理

1、甲方將該承包山地現有地面附著物所有權轉讓給乙方:

(1)林木;

(2)建築物及裝置(以資產清單記錄為準,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四)

上述地面附著物在交付承包山地的同時交付給乙方所有。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附著物轉讓費人民幣 元,此款在甲方將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著物交付給乙方後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屆滿之前中止或解除,根據雙方對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過錯責任,甲方應將尚存的地面附著物按評估價80%返還給乙方。

十、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 %的違約金。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會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全部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則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如甲方在山地權屬上設定有其它權利暇疵造成糾紛,影響乙方承租經營權的行使,乙方有權要求減少或免除糾紛解決期間的租金,甲方並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並按前款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經甲方催要後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林區的經營權,乙方已經交納的款項予以沒收。

十一、免責條款

1、在承包山地經營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遭受損失、合同無法繼續繼續履行,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獲得批准或經修改的合同條件乙方不能接受,甲方應將定金返還給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後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依法設立相關經營開發公司,公司成立後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由該成立的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可以將其承租的山林分割和轉租給他人開發經營。

3、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十三、糾紛的解決和處理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儘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雙方可以由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調解,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主合同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償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政府部門批准確認後生效,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承包個人林地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社長: 社員代表: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自願將土地承包給甲方從事檸檬種植,且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田畝按合作社劃分到戶的面積計算(以分地冊子為準),共計田 畝,土 畝,田土名稱,畝分清單見附表。

二、乙方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將土地承包給甲方,共計 年,每年每畝田稻穀 斤,土每年每畝 斤稻穀,並以當年當地市場均價折算付給乙方,由隊長領取發放。

三、甲方承包範圍內及周邊土地的竹木、樹木完全由乙方自行砍掉(在檸檬苗種植之前即 年 月 日之前)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甲方承包乙方的土地期滿時、地內檸檬樹、道路、水利設施歸乙方,甲方不還耕,甲方購置機器、裝置、建的庫房屬甲方所有。

五、甲方在承包範圍內進行種植必要的基礎設施建設等乙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在期滿時不得故意損壞承包土地上的專案,如基礎設施、水池、水溝、檸檬樹,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為難甲方。

七、乙方有協助看管和保護甲方財產安全義務,並團體協助收好周邊土地用水(堰塘河由取水、水渠自由過水)等有關糾紛解釋工作。

八、乙方團體或個人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進入甲方場地,不得在甲方租地範圍內種植任何農作物,任何人不得生事、鬧事損壞毀壞物品,如裝置、設施、果子、樹木等。

九、甲方用人由甲方自行安排,乙方不得干涉,工資按市場價取其自願。

十、荒地第一年不賠產量,從第二年開始賠償。

十一、電自由使用,按電錶計量付費。

十二、承包期內若遇國家政策調整,或地方專案規劃、或戰爭、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土地不能承包則不得算違約、毀約,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政策調整專案規劃,進行土地賠付時屬甲方的由甲方享受,賠付乙方土地的由乙方享受。

十四、道路甲方自由通行,乙方在承包時限內不得干涉甲方通行,道路建設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 年水稻散子,由乙方放幹稻穀田內的水。

十六、承包期未滿甲乙雙方均不得毀約,若甲方毀約應賠償乙方承包租金至期滿,若乙方毀約每年則賠償甲方120萬元人民幣,大寫:(壹佰貳拾萬元整)至期滿。

十七、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一份。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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