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承包合同 >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精選24篇)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精選24篇)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1

本合同須聯同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i.c.e)的合同通則一併使用。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精選24篇)

該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徑向倫敦swipgpu塔夫頓街羅姆尼大廈土木工程包工協會出版部索取。

釋義

茲有工程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商標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一方(以下簡稱總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另一方(以下簡稱分包人)達成協議,因有鑑於總包人已進入與僱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於附表一內,從而分包人得以知悉總包合同所載各條規定(其中有關總包人的價款詳細規定除外)並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檔案所述專案履行,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現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稱)中,除另有註釋外,以下名稱分別具有特定的意義:

“總包合同”指其內容援引,載明於附表一內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內指明的檔案,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類其他檔案的標準印刷條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內註明的檔案上所敘述的工程。

“總工程系指總包合同內所確指的工程。

“僱主”,“工程師”,“工程師代表”,“建築工場”“臨時工房”和“工地”各名詞分別按總包合同內特定的含義。

“價款”指附表三內規定為履行分包合同付給分包人的款額或由於分包工程更換調整根據分包合同應予付給的款額。

總則

2.

(1)分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務必做到總包人及工程師的滿意,所謂滿意必須合乎情理。

(2)按第四條規定,分包人應提供勞務,材料,建造工場, 臨時工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水久性質的一切裝置。

(3)除事先取得總包人書面許可外,分包人不得將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轉讓他人,或將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給他人。

必須規定的原因是因為分包人常有未經許可擅自進行轉讓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規定屬於他名下的若干款項。

3.

(1)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分包人應充分了解,確切明瞭,(但其中總包合同規定的總包價款,以及工程數量單內估算的單價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時,可以徑自出費向總包人索取一份總包合同的原抄本。(價款不包括在內)

(2)除分包合同另有規定外,分包人應如實履行,完成,養護其分包工程,務求不至因其關聯方面的節略而構成總包人的失職,無法履行總包合同規定的義務;分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負起並執行分包合同在總包合同相關聯的所有義務與責任。

本條內並無任何可資構成分包人與僱主間合同關係默契的解釋。

(3)由於分包人方面損害分包合約致造成總包人不能盡其責任,招致索賠,求償,訴訟,損失,費用等情,分包人應予賠償。

(4)此處分包人須確認:由其損害,違反分包合同勢將導致總包人犯損害,違反總包合同的過失,從而對總包合同及其他負有損失的責任,此種損失與費用必須雙方同意認為是由於分包方失職造成的可能導致的後果。

4.

(1)(關於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腳手架從略)

(2)總包人應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內指定的建築工場及其他設施以利於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從略)

工地施工與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時,必須遵循總包人同樣的工作時間,對施工規定的所有合理的規章制度,材料到達和運離工地的時間等。(其餘從略)

(2)總包人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必須使分包人能進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幾個部分,並使用該進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認為因此而佔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應允許工程師,及其代表,僱員,總包人在施工鐘點內方便進入分包工程處所,工地場所,以便進行材料的準備貯放……。

開工與完工

6.

(1)分包人必須在接到總包人書面指示十天以內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誤。但遇到情況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經由總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條本款約束下,分包人仍應在第三附表內所規定時間內完成分包工程任務。

(2)在執行分包工程中,由於下列各點所造成的耽誤:

a.由環境造成或突發事件(分包人對合約失職除外)使總包人得以延期完成總包工程。

b.由於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調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於總包人破壞分包合約。

遇到上列情況,分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完成任務,以昭公平。

此處必須明確,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況,在分包人有權延期完成任務一則,必須在如此的前提下進行,即分包人必須在發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內以書面通知總包人,並且所需延長的期限不應逾越總包合約內載明賦予的延長期限。

(3)凡附表三內指明的幾個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幾個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條各款含意之內,它們必作為整體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條並無任何牽制分包人在接獲總包人書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時間到場開工以完成任務的含意。

指示與決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條約束,必須於接獲總包人的書面通知指示後遵從工程師及其代表有關工程改動的指示和決定進行工作,該項改動不論是否載明於總包合同內,都應遵從。由於遵從按照該項改變工作則分包人向總包人收費,得享有如同總包人按總合同向僱主方面收費的同等權利。再則,倘如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根據總包合同認為缺效或不當,分包人在執行其義務後(按第14條)得以向總包人索取其額外合理的費用。但由於分包人對分包合同失職導致的費用不在此列。

(2)總包人對於分包工程具有發施號令與裁定的權力,尤如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工程師對於總包工程的權力一樣,分包人有遵照執行的同等義務。並具有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如同總包人同等的權利。所謂總包人的權力包括在任何情況下得以使用的權力,不論在總包合約規定下工程師曾否使用該項權力。

8.

(1)分包人務須按照下列情況更改,增添,節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據總包合同所規定的工程師指示,並經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加以證實的事項,或

b.由於僱主和總包人協商同意,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的事項。

c.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項。

本條所指工程師在總包合同下發出對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構成分包工程的改動,必須由總包人(按a款)證實者才能作為分包工程的改動依據。

工程更改

(2)凡直接發自僱主,工程師有關分包工程改動而未經證實的指示,分包人不應予以遵從,倘若分包人接有此類直接的指示,必須立即通知總包人的代理人員或總包工程的領班。倘如接獲的是直接的書面指示,也須繳付給他。分包人只有在接獲總包人的書面指示下,才應遵從辦理,該項書面指示總包人必將盡速送到。

(3)除上述情況外,分包人對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變動。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價

9.

(1)所有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部份的估價應按本條,並根據附表三內所列款額加以增,減調整辦理。

(2)關於受權更改工程的估價應按照分包合同內類似工程的單價壘算,倘其中無此單價,或其中單價不適於引用,另估的價額必須公平合理,所謂估價的公平合理應參照總包合同內相同更改工程的估價為準。

(3)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亦即構成總包合同工程內容的更改,這項更改須由工程師加以檢驗測量,應認為分包合同內的價格須視檢驗測量結果作為更改工程價格計算的依據。工程師檢驗,測量時總包人應允許分包人到場參加,在總包合同下進行此種檢驗測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應據此估價。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數量清單”明顯載明有相反的規定外,該單內載明的工程數量並不作為對分包人完滿地完成工程數量的限制。但實際完成較單內規定的超額部份須加以檢驗測量,照例估價,其性質與工程受權更改的完全相同。務須對附表(3)內原定價款作必要的增刪。

通知與索賠

10.

(1)在總包合同3條涉及的總體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按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必須向工程師或僱主遞交統計報表,帳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應向總包人遞交書面的統計報表,帳目和通知以便於後者履行合同義務,上述書面檔案務須儘早遞交俾使總包人有充分時間並及時地遵守履行合約職責。

此項約定旨在於分包人常以不瞭解(他應該瞭解的)情況為由。要取得原諒。須知此種統計報表,帳目,通知以及他的報告正是總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執行本分條規定時,總包人如遇到有鑑於分包人在執行分約工程中付出的艱鉅勞力,遭遇的人為障礙,克服困難的環境,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向僱主處取得可以索賠的經濟利益,分包人須在充分時間內向總包人提供所有情況與協助,以便總包人向僱主索取此項利益,總包人在收取僱主給予的此種經濟利益時,須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於分包人。但分包人在執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況,障礙,環境與執行工程無關的,總包人不負此種責任,因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夠償付工程價款應該認為是正確和滿足的。

(3)倘如由於分包人方面違反本條(1)款內規定的理由,而總包人難於從僱主處追回總包合約內規定的款項,於是在不損害總包人的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得以由於這種違反規定從應屬於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部份數目。

工場物料財產

11.

(1)總包合同載明提供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一則,這種財產在某種情況下是應歸屬於僱主的,為了進行分包工程關係,該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為了執行總包工程,該財產在歸屬僱主之前,須由分包人直接交總包人,再在施工中由總包人分發轉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續。

(2)(關於工廠 廠房方面其它規定與疏浚吹填無關。此處從略)

賠償

12.

(1)分包人於執行,養護,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總包人的僱員,代理人)的身體傷害。財產損失,完全負有對總包人賠償之責,這些受到損害人如向總包人索取所有的代價,費用,開支亦須由分包人付給。

但倘如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得以從僱主處索取該項賠償時,總包人就無上述權利。

倘如前述的傷害,損失是全然由於總包人及其僱員,代理人的過失忽略等原因導致的,分包人就無須擔負賠償之責。

(2)在總包合約規定由總包人負責賠償的情況下。分包人得以據此向總包人索取賠償到規定程度不得超過。

保險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內另有說明外,分包人必須對該表內規定的人員,為他們可能遭遇的危險,進行人身保險,該保險期始自他們進入工地施工之時到他們履行義務終了止(按14條規定)

(2)附表五內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險單,總包人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總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總包人所冒工程的風險終了為止。倘如該保險單內規定在一定時期一定情況下屬於分包人的工程建築工廠、臨時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損壞而可以索賠的話,分包人應該取得該賠款或其損失的價值,按該兩項價值較少的付給,並應申請該遭到毀壞或受損可以換新或修理的價款數目。除上述情況外,在總包工程按總包合同規定完成以前,分包人應自負分包工程的風險。或者倘如總包工程規定並非分段完成的,須等到分包工程所屬的最後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須自費擔負彌補分包工程中發生的損失和損害。

(3)在充分完成該義務以前任何時期內簽約任何一方務須憑藉本條的規定。力求實現並維獲保險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應的保險單及其付費收據,應按照辦理。否則另一方可以代為進行保險,並從對方帳內扣除該項費用。

養護與缺陷

14.

(1)倘如在總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則根據總包同規定總包工程須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於其中最後的工段,在此最後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應養護其工程使之處於完整狀態並應修補(無論何種原因產生的)其缺陷並彌補其未臻完善之處以待總包工程或最後工段完滿結束為止。並按照13條內,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夠完善之處確由於僱主,他的僱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或總包人方面的僱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對該項增加的工作要求額外付款。

(2)在總包工程完工以後或者屬於最後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後,分包人應維護其工程,並應修補其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這情形如同總包人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的有責於同一時期,同一條件下進行這項彌補的工作一樣。

在本分條款規定下,倘若系出於總包人及其僱員,代理人的疏忽,錯誤的緣因,致使分包人擔負修補工程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則總包人就不能引據總包合同賦予他的相應權利,他應該償付分包人為了進行修補缺陷,彌補不夠完善處的合理價值。

付款

15.

(1)在執行分包工程期間,分包人應按時在總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時間以內。具備書面通知遞交總包人,其中載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報價以及按分包合同內規定的時期內送到工地的材料價款。該項書面通知的格式和內容須遵從總包人合理提出的製圖,並做好工程部份的報價,須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如其中未載明單價的,則參照價款計算)。

(2)總包人應按時根據總包合同規定迅速申請付款,在申請書內要提到根據總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條款履行義務因而申請應得的價款數目和運到工地的材料費。

(3)總包人自僱主處領取所有關係分包工程的付款,應在他領款七天以內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其數目(或參照價款計算)付給分包人,但須按照附表(3)內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內(如有載明的話)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達為止。

(4)在總包合同規定下的付款實際是從總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後半部項下撥付的。(總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屬於最後一工段的)總包人一經收到此款就應於七天之內將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內前半或後半部撥款交付給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據第14條規定完滿結束其任務的三個月以內或者在總包人根據其總包合同規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內(按照兩者中較早的為準)--此處假定分包人遞送最後帳目的時間已逾一個月--總包人應將價款及其他屬於分包人的款項付給分包人,其中應扣除後者已經收到款項。

遇到如此情況:倘如總包人在其合同約束下受命於僱主,或促使分包人為完整或養護分包工程而為僱主下達任務,分包人在悉按總包人或僱主之命完成該任務以前不得領取該付款。

(6)總包人對於分包人遭到與其工程有關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執行問題並不負有責任,但在工程師簽發有關總包工程的養護證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繕具書面有關事故索賠要求遞交總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總工程中,分包工程屬於最後工段者不在此列。

總包合同的終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規定全部完滿地執行其義務以前,總包人不論以任何理由宣告總包合同的終止,則總包人須在此時以後用書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終止分包合同所規定的僱用關係。此時分包人在11條約束下(材料財產權)應儘快地從工地搬走其建築工場和撤離其人員。

(2)分包人的僱用關係一經宣告終止,本分包合同內的其他各條規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條規定:分包人得以領取全部價款,該價款是按工程數量單內所列的單價或價款計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價格以及分包人已購買和留存工地的材料價格,再加上他須從工地撤離建築工場的合理價格,但應當扣除分包人已經領到的價款部份數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項合同終止的當天,分包人已經正式備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裝完畢的物件以備隨後裝配於分包工程中之用,他應當遵從總包人合理指示,將該項物件運達工地或其他處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將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樣領取款額。

對於合同宣告終止以前的本條的規定並不影響在簽約的任一方違犯職責時另一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影響在宣告終止以前賦予分包人領取價款以外任何款項的權益。

(3)倘若是由於分包人違犯分包合同規定的原因而導致僱主宣告終止總包合同的,那麼上條關於付款的各項規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總包人與分包人的權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違犯之故放棄本合同,總包人也按(1)款發出終止的通知擇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棄一樣。

分包人違約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總包人書面進行催促下,仍沒有奮力執行分包工程;或

b.沒有執行分包工程或者在總包人書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義務,而他仍未照做。

c.在總包人書面進行指示按照辦理的情況下,拒絕或忽視於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閉行為,或與其債權人進入財產安排,或是一個進入財產清算的公司(為了重行開業自願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類事情,在不損害其他利益和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可以立即書面通知分包人終止其僱傭關係,可以佔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築工場及其他分包人運到工地的物件,並可以利用此種材料,物件以執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並在他認為合適時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將出售所得作為抵償分包人欠他的款項。

(2)合同按照這種情況終止時,引據以上條款,總包人和分包人的權利和責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棄了本合同,總包人也按上列條款規定以書面遞交終止的通則,擇權而接受其放棄一樣。

(3)總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條發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從分包人之手接收過來分包工程,可以親自由他自己,他的僱員或他的代理人來執行完成和養護工程的剩餘部份,碰到這些情況,他這樣做還可以從分包人處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從即將歸屬於分包人的款項內扣除相當的一部份下來。

爭議

18.

(1)倘如總包人在關於本分包合同方面與分包人發生爭議,那就歸屬於本條規定範圍之內,應當提請仲裁和由雙方同意的人作最後裁決或如雙方不能同意則在任一方申請下,暫由英國土木工程協會主任委任協會仲裁。

(2)倘如關於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議,且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或關係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設雙方還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條款的話,總包人可以書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將本分包合同的爭執事項提交仲裁人(他已經兼管總包合同方面的爭議了),如果該仲裁人願意接受處理本合同爭議的話(該仲裁以下稱共同仲裁人)。遇到這種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僱主准許下,按他自已認為公正可行的辦法,決定同時或先後處理該爭議,並可決定分包人作為一造對總包人與僱主為一造發生爭議。並將羅-列具體事實根據分包,總包合同予以證明而加以判決爭議。

(3)倘如雙方在協議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調解本條第一分款以前,總包人與僱主在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執,就此在法院審訊期間,又是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關係到分包工程時,他可以用書面通知分包人撤銷本條(1)款規定事項,由於總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從而不存在對本合同的提請仲裁問題。

19.

(1)本條內提及的“法令”係指一九七二年財政法令第一部(送經修正的),“稅”,“應完稅人”,“應完稅物品”與法令的詞彙同一意義。

(2)分包人不應將稅金列入價款之內,如他繳付給海關關長的稅金,執照稅,對總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稅的物品,後者應載明於分包合同內。

(3)在遞送完成部份工程帳目報表要求付款時,或送上的檔案含有上述情形時,分包人不應將完稅款項以單獨專案列入並要求償付。

(4)

a.總包人對分包人履行15條中應在每次付款時另外增加付給一筆數目,相等於分包人交納稅局方面完稅物品的稅數(如15條(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稅關授權併發給營業證書於總包人,許其自行記帳申報稅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條件下)總包人應在每次付款時,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稅發票,並將該完稅發票記錄的抄本連同付款單一併交給分包人。除上述情況外,總包人不得簽發完稅發票。倘使皇家稅關和營業證書所許可的完稅條件有所變更或撤銷時總包人應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項時(除(4)(6)款內所引述的自行記賬申報稅款的安排以外),應立即製備並交付於總包人一件生效的單據(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規則--s.i.1972/1147--價值加稅款二十一條(2)的規定)或如該條例修正本內的規定。

(以下四條規定都是關於在英國,總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稅關完稅中辦理的手續與我們無甚關係,予以刪略)。

為證實簽約關係,雙方須於下節各自加蓋印章鈴記。

參照原文第13頁執行條例,凡不適用的詞彙,可以刪除。在分包合同自簽訂執行日起的三十天內,應在合同上貼上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總包合同內容

雙方簽訂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為分包合同部份的檔案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價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時期

附表四 總包人的設施

a.建造工場

b.其他設施

附表五 保險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險

第二部份:總包人保險單

總包人填寫附表注意事項

(完備附表手續)

第一附表:

本表須明確指明總包合同及其關聯的檔案。

簽訂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雙方: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檔案:總包合同通則

(工程)規格

建築工程清單   1號……等

總包合同及其有關檔案必須明確填寫。此外其他事項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確說明分包工程的檔案列入本附表,所以對分包工程的“建築工程標價清單”,分包合同工程的圖樣,詳細規格,單價,價款,報價單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時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總包合同內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築工程清單,規格,摘要,圖樣,但除摘要與某一部份允許詳載於本附表外,須加註意:總包合同的單價,價格不可寫入建築工程清單之內。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沒有建築工程標價清單,而分包工程上又須結合籤附分包人的報價單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價單,應該注意這些單上不可填寫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條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雖明顯拼除此種檔案(指報價單,估價單)受到任何標準印刷的條件約束,但凡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檔案內(……)的任何規定應以刪去為宜。在文字刪除處由雙方簽署。之後,這些檔案併入本附表,並寫明“經由總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刪除並簽署”。

本附表內有時可能結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補充條件,這是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須要這樣做的,但分包合同是為適應於正常情況下的綜合的準則而制訂的。因此一般上說來,不應附入補充條件,因為補充條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並與分包合同的整體不相一致。

在填寫這些檔案時,必須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務須與一筆交付的款數(第三附表內指明的)確切相當,寫明保證。除附於分包合同內的建築工程清單上載明工程量是暫時規定的有待於重新衡量外,應該注寫,清單上並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與其相當的一筆付款的限制:參照9條(4)款。

第三附表:

a.款數:指單純的一筆付出的數目,分包合同內的“價款”含有工程經過授權更改而價款相應調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築工程清單時,所謂一筆付出的款數就指這些清單上價款總和的款數。

對各型別工作只單純標以一種單價和價款,這樣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沒有此種工作上數量明確的規定的情況下,就無法得出相應一筆付出的款數。

b.完工期間:應該作為期間長短(幾個星期或幾個月)來填寫,不可以作為指定的日期填寫。分包合同容許各不同期間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規定的話,可以給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時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給它們。

c.留置款百分率:應按簡易的百分率填寫。

d.留置款限度:倘須給予限度的話,應作一個簡單數字填寫。

第四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四條總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設施,水電建造工場均應列入本附表內。附表內必須明確載明提供該項設施的條件,例如提供的吊車,使分包人能夠進行某項施工。倘如總包人對提供此類設施給分包人要收費的話,本表內也要載明該項收費及其單價,以便於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樣付款和何時付款。正常的情況,該項收費與正式付款分開(意即單獨繳交現付),不必歸入分包合同裡付款的條例規定內。

第五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13條填寫。在填寫本附表兩部份時,雙方須注意總包合同所須的各種保險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複。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辦理的保險。

第二部份:指定由總包人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第21條,(如果分包人慾圖享有保險單內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應該註明或特別載列於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總包人這份保險單的利益,那麼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寫。

上述總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分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經由上述總包人簽字蓋章

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由上述分包人簽字蓋章

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2

茲有工程總承包人

註冊商標

住址

作為一方(以下簡稱總包人),分包人

註冊

商號

住址

作為另一方(以下簡

稱分包人)達成協議,因有鑑於總包人已進入與僱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

載明於附表一內,從而分包人得以知悉總包合同所載各條規定(其中有關總包人的

價款詳細規定除外)並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檔案所述專案履行,作為承擔總包合同

工程的一部份,現於

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1. 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稱)中,除另有註釋外,以下名稱分別具有特定的

意義:

“總包合同”指其內容援引,載明於附表一內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內指明的檔案,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類

其他檔案的標準印刷條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內註明的檔案上所敘述的工程.

“總工程系指總包合同內所確指的工程.

“僱主”,“工程師”,“工程師代表”,“建築工場”“臨時工房”和“工

地”各名詞分別按總包合同內特定的含義.

“價款”指附表三內規定為履行分包合同付給分包人的款額或由於分包工程更

換調整根據分包合同應予付給的款額.

總 則

2. (1)分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務必做到總

包人及工程師的滿意,所謂滿意必須合乎情理.

(2) 按第四條規定,分包人應提供勞務,材料,建造工場, 臨時工房以及為了

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水久性質的一切裝置.

(3) 除事先取得總包人書面許可外,分包人不得將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

益轉讓他人,或將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給他人.

必須規定的原因是因為分包人常有未經許可擅自進行轉讓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規

定屬於他名下的若干款項.

3. (1)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分包人應充分了解,確切明瞭,(但其中總

包合同規定的總包價款,以及工程數量單內估算的單價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時,

可以徑自出費向總包人索取一份總包合同的原抄本.(價款不包括在內)

(2) 除分包合同另有規定外,分包人應如實履行,完成,養護其分包工程,務

求不至因其關聯方面的節略而構成總包人的失職,無法履行總包合同規定的義務;

分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負起並執行分包合同在總包合同相關聯的所有義務與責

任.

本條內並無任何可資構成分包人與僱主間合同關係默契的解釋.

(3) 由於分包人方面損害分包合約致造成總包人不能盡其責任,招致索賠,求

償,訴訟,損失,費用等情,分包人應予賠償.

(4) 此處分包人須確認:由其損害,違反分包合同勢將導致總包人犯損害,違

反總包合同的過失,從而對總包合同及其他負有損失的責任,此種損失與費用必須

雙方同意認為是由於分包方失職造成的可能導致的後果.

4. (1)(關於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腳手架從略) (2) 總包人應在工

地提供第四附表內指定的建築工場及其他設施以利於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

從略)

工地施工與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時,必須遵循總包人同樣的工作時間,

對施工規定的所有合理的規章制度,材料到達和運離工地的時間等.(其餘從略)

(2) 總包人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必須使分包人能進入工地的一

部份或幾個部分,並使用該進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認為因此而佔有控制工地

的任何部分.

(3) 分包人應允許工程師,及其代表,僱員,總包人在施工鐘點內方便進入分

包工程處所,工地場所,以便進行材料的準備貯放…….

開工與完工

6. (1)分包人必須在接到總包人書面指示十天以內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

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誤.但遇到情況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經由總包人指示

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條本款約束下,分包人仍應在第三附表內所規定時間內完成分包工程任

務.

(2) 在執行分包工程中,由於下列各點所造成的耽誤:

a. 由環境造成或突發事件(分包人對合約失職除外)使總包人得以延期完成總

包工程.

b, 由於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調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 由於總包人破壞分包合約.

遇到上列情況,分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完成任務,以昭公平.

此處必須明確,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況,在分包人有權延期完成任務一

則,必須在如此的前提下進行,即分包人必須在發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內以書面通知

總包人,並且所需延長的期限不應逾越總包合約內載明賦予的延長期限.

(3) 凡附表三內指明的幾個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幾個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條各

款含意之內,它們必作為整體的分包工程看待.

(4) 本條並無任何牽制分包人在接獲總包人書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

以前任一時間到場開工以完成任務的含意.

指示與決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條約束,必須於接獲總包人的書面通知指示後遵從工程

師及其代表有關工程改動的指示和決定進行工作,該項改動不論是否載明於總包合

同內,都應遵從.由於遵從按照該項改變工作則分包人向總包人收費,得享有如同

總包人按總合同向僱主方面收費的同等權利.再則,倘如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根據

總包合同認為缺效或不當,分包人在執行其義務後(按第14條)得以向總包人索

取其額外合理的費用.但由於分包人對分包合同失職導致的費用不在此列.

(2) 總包人對於分包工程具有發施號令與裁定的權力,尤如在總包合同規定下

工程師對於總包工程的權力一樣,分包人有遵照執行的同等義務.並具有在總包合

同規定下如同總包人同等的權利.所謂總包人的權力包括在任何情況下得以使用的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3

本合同須聯同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I.c.E)的合同通則一併使用.

該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徑向倫敦SwiPgPu塔夫頓街羅姆尼大廈土木工程包工協會出版部索取。

釋 義

茲有工程總承包人註冊商標住址作為一方(以下簡稱總包人),分包人註冊商號住址作為另一方(以下簡稱分包人)達成協議,因有鑑於總包人已進入與僱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於附表一內,從而分包人得以知悉總包合同所載各條規定(其中有關總包人的價款詳細規定除外)並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檔案所述專案履行,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現於年月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稱)中,除另有註釋外,以下名稱分別具有特定的意義:

"總包合同"指其內容援引,載明於附表一內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內指明的檔案,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類其他檔案的標準印刷條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內註明的檔案上所敘述的工程.

"總工程系指總包合同內所確指的工程.

"僱主","工程師","工程師代表","建築工場""臨時工房"和"工地"各名詞分別按總包合同內特定的含義.

"價款"指附表三內規定為履行分包合同付給分包人的款額或由於分包工程更換調整根據分包合同應予付給的款額.

總 則

2.(1) 分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務必做到總包人及工程師的滿意,所謂滿意必須合乎情理.

(2) 按第四條規定,分包人應提供勞務,材料,建造工場, 臨時工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水久性質的一切裝置.

(3) 除事先取得總包人書面許可外,分包人不得將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轉讓他人,或將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給他人.必須規定的原因是因為分包人常有未經許可擅自進行轉讓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規定屬於他名下的若干款項.

3.(1) 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分包人應充分了解,確切明瞭,(但其中總包合同規定的總包價款,以及工程數量單內估算的單價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時,可以徑自出費向總包人索取一份總包合同的原抄本.(價款不包括在內)

(2) 除分包合同另有規定外,分包人應如實履行,完成,養護其分包工程,務求不至因其關聯方面的節略而構成總包人的失職,無法履行總包合同規定的義務;分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負起並執行分包合同在總包合同相關聯的所有義務與責任.本條內並無任何可資構成分包人與僱主間合同關係默契的解釋.

(3) 由於分包人方面損害分包合約致造成總包人不能盡其責任,招致索賠,求償,訴訟,損失,費用等情,分包人應予賠償.

(4) 此處分包人須確認:由其損害,違反分包合同勢將導致總包人犯損害,違反總包合同的過失,從而對總包合同及其他負有損失的責任,此種損失與費用必須雙方同意認為是由於分包方失職造成的可能導致的後果.

4.(1) (關於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腳手架從略)

(2) 總包人應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內指定的建築工場及其他設施以利於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從略)工地施工與通道

5.(1) 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時,必須遵循總包人同樣的工作時間,對施工規定的所有合理的規章制度,材料到達和運離工地的時間等.(其餘從略)

(2)總包人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必須使分包人能進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幾個部分,並使用該進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認為因此而佔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

分.

(3) 分包人應允許工程師,及其代表,僱員,總包人在施工鐘點內方便進入分包工程處所,工地場所,以便進行材料的準備貯放.開工與完工

6.(1) 分包人必須在接到總包人書面指示十天以內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誤.但遇到情況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經由總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但在本條本款約束下,分包人仍應在第三附表內所規定時間內完成分包工程任務.

(2) 在執行分包工程中,由於下列各點所造成的耽誤:

a. 由環境造成或突發事件(分包人對合約失職除外)使總包人得以延期完成總包工程.

b, 由於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調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 由於總包人破壞分包合約.遇到上列情況,分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完成任務,以昭公平.此處必須明確,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況,在分包人有權延期完成任務一則,必須在如此的前提下進行,即分包人必須在發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內以書面通知總包人,並且所需延長的期限不應逾越總包合約內載明賦予的延長期限.

(3) 凡附表三內指明的幾個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幾個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條各款含意之內,它們必作為整體的分包工程看待.

(4) 本條並無任何牽制分包人在接獲總包人書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時間到場開工以完成任務的含意.指示與決定

7.(1) 分包人在第八條約束,必須於接獲總包人的書面通知指示後遵從工程師及其代表有關工程改動的指示和決定進行工作,該項改動不論是否載明於總包合同內,都應遵從.由於遵從按照該項改變工作則分包人向總包人收費,得享有如同總包人按總合同向僱主方面收費的同等權利.再則,倘如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根據總包合同認為缺效或不當,分包人在執行其義務後(按第14條)得以向總包人索取其額外合理的費用.但由於分包人對分包合同失職導致的費用不在此列.

(2) 總包人對於分包工程具有發施號令與裁定的權力,尤如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工程師對於總包工程的權力一樣,分包人有遵照執行的同等義務.並具有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如同總包人同等的權利.所謂總包人的權力包括在任何情況下得以使用的權力,不論在總包合約規定下工程師曾否使用該項權力.

8. (1)分包人務須按照下列情況更改,增添,節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 根據總包合同所規定的工程師指示,並經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加以證實的事項,

b, 由於僱主和總包人協商同意,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的事項.

c, 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項.

本條所指工程師在總包合同下發出對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構成分包工程的改動,必須由總包人(按a款)證實者才能作為分包工程的改動依據.

工程更改

(2) 凡直接發自僱主,工程師有關分包工程改動而未經證實的指示,分包人不應予以遵從,倘若分包人接有此類直接的指示,必須立即通知總包人的代理人員或總包工程的領班.倘如接獲的是直接的書面指示,也須繳付給他.分包人只有在接獲總包人的書面指示下,才應遵從辦理,該項書面指示總包人必將盡速送到.

(3) 除上述情況外,分包人對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變動.工程更改部份的估價

9. (1)所有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部份的估價應按本條,並根據附表三內所列款額加以增,減調整辦理.

(2) 關於受權更改工程的估價應按照分包合同內類似工程的單價壘算,倘其中無此單價,或其中單價不適於引用,另估的價額必須公平合理,所謂估價的公平合理應參照總包合同內相同更改工程的估價為準.

(3) 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亦即構成總包合同工程內容的更改,這項更改須由工程師加以檢驗測量,應認為分包合同內的價格須視檢驗測量結果作為更改工程價格計算的依據.工程師檢驗,測量時總包人應允許分包人到場參加,在總包合同下進行此種檢驗測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應據此估價.

(4) 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數量清單”明顯載明有相反的規定外,該單內載明的工程數量並不作為對分包人完滿地完成工程數量的限制.但實際完成較單內規定的超額部份須加以檢驗測量,照例估價,其性質與工程受權更改的完全相同.務須對附表(3)內原定價款作必要的增刪.

通知與索賠

10. (1)在總包合同3條涉及的總體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按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必須向工程師或僱主遞交統計報表,帳目,通知;

同此.分包人也應向總包人遞交書面的統計報表,帳目和通知以便於後者履行合同義務,上述書面檔案務須儘早遞交俾使總包人有充分時間並及時地遵守履行合約職責.此項約定旨在於分包人常以不瞭解(他應該瞭解的)情況為由.要取得原諒.須知此種統計報表,帳目,通知以及他的報告正是總包人所需要的.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4

本合同須聯同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I.C.E)的合同通則一併使用。

該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徑向倫敦SWIPGPU塔夫頓街羅姆尼大廈土木工程包工協會出版部索取。

釋義

茲有工程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商標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一方(以下簡稱總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另一方(以下簡稱分包人)達成協議,因有鑑於總包人已進入與僱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於附表一內,從而分包人得以知悉總包合同所載各條規定(其中有關總包人的價款詳細規定除外)並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檔案所述專案履行,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現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稱)中,除另有註釋外,以下名稱分別具有特定的意義:

“總包合同”指其內容援引,載明於附表一內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內指明的檔案,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類其他檔案的標準印刷條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內註明的檔案上所敘述的工程。

“總工程系指總包合同內所確指的工程。

“僱主”,“工程師”,“工程師代表”,“建築工場”“臨時工房”和“工地”各名詞分別按總包合同內特定的含義。

“價款”指附表三內規定為履行分包合同付給分包人的款額或由於分包工程更換調整根據分包合同應予付給的款額。

總則

2.

(1)分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務必做到總包人及工程師的滿意,所謂滿意必須合乎情理。

(2)按第四條規定,分包人應提供勞務,材料,建造工場, 臨時工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水久性質的一切裝置。

(3)除事先取得總包人書面許可外,分包人不得將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轉讓他人,或將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給他人。

必須規定的原因是因為分包人常有未經許可擅自進行轉讓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規定屬於他名下的若干款項。

3.

(1)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分包人應充分了解,確切明瞭,(但其中總包合同規定的總包價款,以及工程數量單內估算的單價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時,可以徑自出費向總包人索取一份總包合同的原抄本。(價款不包括在內)

(2)除分包合同另有規定外,分包人應如實履行,完成,養護其分包工程,務求不至因其關聯方面的節略而構成總包人的失職,無法履行總包合同規定的義務;分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負起並執行分包合同在總包合同相關聯的所有義務與責任。

本條內並無任何可資構成分包人與僱主間合同關係默契的解釋。

(3)由於分包人方面損害分包合約致造成總包人不能盡其責任,招致索賠,求償,訴訟,損失,費用等情,分包人應予賠償。

(4)此處分包人須確認:由其損害,違反分包合同勢將導致總包人犯損害,違反總包合同的過失,從而對總包合同及其他負有損失的責任,此種損失與費用必須雙方同意認為是由於分包方失職造成的可能導致的後果。

4.

(1)(關於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腳手架從略)

(2)總包人應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內指定的建築工場及其他設施以利於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從略)

工地施工與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時,必須遵循總包人同樣的工作時間,對施工規定的所有合理的規章制度,材料到達和運離工地的時間等。(其餘從略)

(2)總包人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必須使分包人能進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幾個部分,並使用該進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認為因此而佔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應允許工程師,及其代表,僱員,總包人在施工鐘點內方便進入分包工程處所,工地場所,以便進行材料的準備貯放……。

開工與完工

6.

(1)分包人必須在接到總包人書面指示十天以內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誤。但遇到情況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經由總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條本款約束下,分包人仍應在第三附表內所規定時間內完成分包工程任務。

(2)在執行分包工程中,由於下列各點所造成的耽誤:

a.由環境造成或突發事件(分包人對合約失職除外)使總包人得以延期完成總包工程。

b.由於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調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於總包人破壞分包合約。

遇到上列情況,分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完成任務,以昭公平。

此處必須明確,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況,在分包人有權延期完成任務一則,必須在如此的前提下進行,即分包人必須在發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內以書面通知總包人,並且所需延長的期限不應逾越總包合約內載明賦予的延長期限。

(3)凡附表三內指明的幾個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幾個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條各款含意之內,它們必作為整體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條並無任何牽制分包人在接獲總包人書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時間到場開工以完成任務的含意。

指示與決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條約束,必須於接獲總包人的書面通知指示後遵從工程師及其代表有關工程改動的指示和決定進行工作,該項改動不論是否載明於總包合同內,都應遵從。由於遵從按照該項改變工作則分包人向總包人收費,得享有如同總包人按總合同向僱主方面收費的同等權利。再則,倘如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根據總包合同認為缺效或不當,分包人在執行其義務後(按第14條)得以向總包人索取其額外合理的費用。但由於分包人對分包合同失職導致的費用不在此列。

(2)總包人對於分包工程具有發施號令與裁定的權力,尤如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工程師對於總包工程的權力一樣,分包人有遵照執行的同等義務。並具有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如同總包人同等的權利。所謂總包人的權力包括在任何情況下得以使用的權力,不論在總包合約規定下工程師曾否使用該項權力。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5

本合同須聯同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I.C.E)的合同通則一併使用。

該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徑向倫敦SWIPGPU塔夫頓街羅姆尼大廈土木工程包工協會出版部索取。

釋義

茲有工程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一方(以下簡稱總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另一方(以下簡稱分包人)達成協議,因有鑑於總包人已進入與僱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於附表一內,從而分包人得以知悉總包合同所載各條規定(其中有關總包人的價款詳細規定除外)並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檔案所述專案履行,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現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稱)中,除另有註釋外,以下名稱分別具有特定的意義:

“總包合同”指其內容援引,載明於附表一內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內指明的檔案,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類其他檔案的標準印刷條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內註明的檔案上所敘述的工程。

“總工程系指總包合同內所確指的工程。

“僱主”,“工程師”,“工程師代表”,“建築工場”“臨時工房”和“工地”各名詞分別按總包合同內特定的含義。

“價款”指附表三內規定為履行分包合同付給分包人的款額或由於分包工程更換調整根據分包合同應予付給的款額。

總則

2.

(1)分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務必做到總包人及工程師的滿意,所謂滿意必須合乎情理。

(2)按第四條規定,分包人應提供勞務,材料,建造工場,?臨時工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水久性質的一切裝置。

(3)除事先取得總包人書面許可外,分包人不得將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轉讓他人,或將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給他人。

必須規定的原因是因為分包人常有未經許可擅自進行轉讓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規定屬於他名下的若干款項。

3.

(1)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分包人應充分了解,確切明瞭,(但其中總包合同規定的總包價款,以及工程數量單內估算的單價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時,可以徑自出費向總包人索取一份總包合同的原抄本。(價款不包括在內)

(2)除分包合同另有規定外,分包人應如實履行,完成,養護其分包工程,務求不至因其關聯方面的節略而構成總包人的失職,無法履行總包合同規定的義務;分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負起並執行分包合同在總包合同相關聯的所有義務與責任。

本條內並無任何可資構成分包人與僱主間合同關係默契的解釋。

(3)由於分包人方面損害分包合約致造成總包人不能盡其責任,招致索賠,求償,訴訟,損失,費用等情,分包人應予賠償。

(4)此處分包人須確認:由其損害,違反分包合同勢將導致總包人犯損害,違反總包合同的過失,從而對總包合同及其他負有損失的責任,此種損失與費用必須雙方同意認為是由於分包方失職造成的可能導致的後果。

4.

(1)(關於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腳手架從略)

(2)總包人應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內指定的建築工場及其他設施以利於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從略)

工地施工與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時,必須遵循總包人同樣的工作時間,對施工規定的所有合理的規章制度,材料到達和運離工地的時間等。(其餘從略)

(2)總包人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必須使分包人能進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幾個部分,並使用該進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認為因此而佔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應允許工程師,及其代表,僱員,總包人在施工鐘點內方便進入分包工程處所,工地場所,以便進行材料的準備貯放……。

開工與完工

6.

(1)分包人必須在接到總包人書面指示十天以內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誤。但遇到情況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經由總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條本款約束下,分包人仍應在第三附表內所規定時間內完成分包工程任務。

(2)在執行分包工程中,由於下列各點所造成的耽誤:

a.由環境造成或突發事件(分包人對合約失職除外)使總包人得以延期完成總包工程。

b.由於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調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於總包人破壞分包合約。

遇到上列情況,分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完成任務,以昭公平。

此處必須明確,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況,在分包人有權延期完成任務一則,必須在如此的前提下進行,即分包人必須在發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內以書面通知總包人,並且所需延長的期限不應逾越總包合約內載明賦予的延長期限。

(3)凡附表三內指明的幾個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幾個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條各款含意之內,它們必作為整體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條並無任何牽制分包人在接獲總包人書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時間到場開工以完成任務的含意。

指示與決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條約束,必須於接獲總包人的書面通知指示後遵從工程師及其代表有關工程改動的指示和決定進行工作,該項改動不論是否載明於總包合同內,都應遵從。由於遵從按照該項改變工作則分包人向總包人_____,得享有如同總包人按總合同向僱主方面_____的同等權利。再則,倘如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根據總包合同認為缺效或不當,分包人在執行其義務後(按第14條)得以向總包人索取其額外合理的費用。但由於分包人對分包合同失職導致的費用不在此列。

(2)總包人對於分包工程具有發施號令與裁定的權力,尤如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工程師對於總包工程的權力一樣,分包人有遵照執行的同等義務。並具有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如同總包人同等的權利。所謂總包人的權力包括在任何情況下得以使用的權力,不論在總包合約規定下工程師曾否使用該項權力。

8.

(1)分包人務須按照下列情況更改,增添,節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據總包合同所規定的工程師指示,並經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加以證實的事項,或

b.由於僱主和總包人協商同意,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的事項。

c.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項。

本條所指工程師在總包合同下發出對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構成分包工程的改動,必須由總包人(按a款)證實者才能作為分包工程的改動依據。

工程更改

(2)凡直接發自僱主,工程師有關分包工程改動而未經證實的指示,分包人不應予以遵從,倘若分包人接有此類直接的指示,必須立即通知總包人的代理人員或總包工程的領班。倘如接獲的是直接的書面指示,也須繳付給他。分包人只有在接獲總包人的書面指示下,才應遵從辦理,該項書面指示總包人必將盡速送到。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價

9.

(1)所有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部份的估價應按本條,並根據附表三內所列款額加以增,減調整辦理。

(2)關於受權更改工程的估價應按照分包合同內類似工程的單價壘算,倘其中無此單價,或其中單價不適於引用,另估的價額必須公平合理,所謂估價的公平合理應參照總包合同內相同更改工程的估價為準。

(3)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亦即構成總包合同工程內容的更改,這項更改須由工程師加以檢驗測量,應認為分包合同內的價格須視檢驗測量結果作為更改工程價格計算的依據。工程師檢驗,測量時總包人應允許分包人到場參加,在總包合同下進行此種檢驗測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應據此估價。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數量清單”明顯載明有相反的規定外,該單內載明的工程數量並_____對分包人完滿地完成工程數量的限制。但實際完成較單內規定的超額部份須加以檢驗測量,照例估價,其性質與工程受權更改的完全相同。務須對附表(3)內原定價款作必要的增刪。

通知與索賠

10.

此項約定旨在於分包人常以不瞭解(他應該瞭解的)情況為由。要取得原諒。須知此種統計報表,帳目,通知以及他的報告正是總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執行本分條規定時,總包人如遇到有鑑於分包人在執行分約工程中付出的艱鉅勞力,遭遇的人為障礙,克服困難的環境,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向僱主處取得可以索賠的經濟利益,分包人須在充分時間內向總包人提供所有情況與協助,以便總包人向僱主索取此項利益,總包人在收取僱主給予的此種經濟利益時,須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於分包人。但分包人在執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況,障礙,環境與執行工程無關的,總包人不負此種責任,因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夠償付工程價款應該認為是正確和滿足的。

(3)倘如由於分包人方面違反本條(1)款內規定的理由,而總包人難於從僱主處追回總包合約內規定的款項,於是在不損害總包人的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得以由於這種違反規定從應屬於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部份數目。

工場物料財產

11.

(1)總包合同載明提供建造工場,?臨時廠房,材料物料一則,這種財產在某種情況下是應歸屬於僱主的,為了進行分包工程關係,該建造工場,?臨時廠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為了執行總包工程,該財產在歸屬僱主之前,須由分包人直接交總包人,再在施工中由總包人分發轉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續。

(2)(關於工廠廠房方面其它規定與疏浚吹填無關。此處從略)

賠償

12.

(1)分包人於執行,養護,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總包人的僱員,代理人)的身體傷害。財產損失,完全負有對總包人賠償之責,這些受到損害人如向總包人索取所有的代價,費用,開支亦須由分包人付給。

倘如前述的傷害,損失是全然由於總包人及其僱員,代理人的過失忽略等原因導致的,分包人就無須擔負賠償之責。

(2)在總包合約規定由總包人負責賠償的情況下。分包人得以據此向總包人索取賠償到規定程度不得超過。

_____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內另有說明外,分包人必須對該表內規定的人員,為他們可能遭遇的危險,進行人身_____,該_____期始自他們進入工地施工之時到他們履行義務終了止(按14條規定)

(3)在充分完成該義務以前任何時期內簽約任何一方務須憑藉本條的規定。力求實現並維獲_____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應的_____單及其付費收據,應按照辦理。否則另一方可以代為進行_____,並從對方帳內扣除該項費用。

養護與缺陷

14.

(2)在總包工程完工以後或者屬於最後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後,分包人應維護其工程,並應修補其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這情形如同總包人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的有責於同一時期,同一條件下進行這項彌補的工作一樣。

在本分條款規定下,倘若系出於總包人及其僱員,代理人的疏忽,錯誤的緣因,致使分包人擔負修補工程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則總包人就不能引據總包合同賦予他的相應權利,他應該償付分包人為了進行修補缺陷,彌補不夠完善處的合理價值。

付款

15.

(1)在執行分包工程期間,分包人應按時在總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時間以內。具備書面通知遞交總包人,其中載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報價以及按分包合同內規定的時期內送到工地的材料價款。該項書面通知的格式和內容須遵從總包人合理提出的製圖,並做好工程部份的報價,須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如其中未載明單價的,則參照價款計算)。

(3)總包人自僱主處領取所有關係分包工程的付款,應在他領款七天以內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其數目(或參照價款計算)付給分包人,但須按照附表(3)內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內(如有載明的話)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達為止。

(4)在總包合同規定下的付款實際是從總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後半部項下撥付的。(總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屬於最後一工段的)總包人一經收到此款就應於七天之內將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內前半或後半部撥款交付給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據第14條規定完滿結束其任務的三個月以內或者在總包人根據其總包合同規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內(按照兩者中較早的為準)--此處假定分包人遞送最後帳目的時間已逾一個月--總包人應將價款及其他屬於分包人的款項付給分包人,其中應扣除後者已經收到款項。

遇到如此情況:倘如總包人在其合同約束下受命於僱主,或促使分包人為完整或養護分包工程而為僱主下達任務,分包人在悉按總包人或僱主之命完成該任務以前不得領取該付款。

(6)總包人對於分包人遭到與其工程有關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執行問題並不負有責任,但在工程師簽發有關總包工程的養護證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繕具書面有關事故索賠要求遞交總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總工程中,分包工程屬於最後工段者不在此列。

總包合同的終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規定全部完滿地執行其義務以前,總包人不論以任何理由宣告總包合同的終止,則總包人須在此時以後用書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終止分包合同所規定的僱用關係。此時分包人在11條約束下(材料財產權)應儘快地從工地搬走其建築工場和撤離其人員。

(2)分包人的僱用關係一經宣告終止,本分包合同內的其他各條規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條規定:分包人得以領取全部價款,該價款是按工程數量單內所列的單價或價款計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價格以及分包人已購買和留存工地的材料價格,再加上他須從工地撤離建築工場的合理價格,但應當扣除分包人已經領到的價款部份數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項合同終止的當天,分包人已經正式備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裝完畢的物件以備隨後裝配於分包工程中之用,他應當遵從總包人合理指示,將該項物件運達工地或其他處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將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樣領取款額。

對於合同宣告終止以前的本條的規定並不影響在簽約的任一方違犯職責時另一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影響在宣告終止以前賦予分包人領取價款以外任何款項的權益。

(3)倘若是由於分包人違犯分包合同規定的原因而導致僱主宣告終止總包合同的,那麼上條關於付款的各項規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總包人與分包人的權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違犯之故放棄本合同,總包人也按(1)款發出終止的通知擇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棄一樣。

分包人違約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總包人書面進行催促下,仍沒有奮力執行分包工程;或

b.沒有執行分包工程或者在總包人書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義務,而他仍未照做。

c.在總包人書面進行指示按照辦理的情況下,拒絕或忽視於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閉行為,或與其債權人進入財產安排,或是一個進入財產清算的公司(為了重行開業自願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類事情,在不損害其他利益和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可以立即書面通知分包人終止其僱傭關係,可以佔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築工場及其他分包人運到工地的物件,並可以利用此種材料,物件以執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並在他認為合適時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將出售所得作為抵償分包人欠他的款項。

(2)合同按照這種情況終止時,引據以上條款,總包人和分包人的權利和責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棄了本合同,總包人也按上列條款規定以書面遞交終止的通則,擇權而接受其放棄一樣。

(3)總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條發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從分包人之手接收過來分包工程,可以親自由他自己,他的僱員或他的代理人來執行完成和養護工程的剩餘部份,碰到這些情況,他這樣做還可以從分包人處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從即將歸屬於分包人的款項內扣除相當的一部份下來。

爭議

18.

(1)倘如總包人在關於本分包合同方面與分包人發生爭議,那就歸屬於本條規定範圍之內,應當提請_____和由雙方同意的人作最後裁決或如雙方不能同意則在任一方申請下,暫由英國土木工程協會主任委任協會_____。

(3)倘如雙方在協議同意委任_____人以調解本條第一分款以前,總包人與僱主在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執,就此在法院審訊期間,又是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關係到分包工程時,他可以用書面通知分包人撤銷本條(1)款規定事項,由於總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從而不存在對本合同的提請_____問題。

19.

(1)本條內提及的“法令”係指一九七二年財政法令第一部(送經修正的),“稅”,“應完稅人”,“應完稅物品”與法令的詞彙同一意義。

(2)分包人不應將稅金列入價款之內,如他繳付給海關關長的稅金,執照稅,對總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稅的物品,後者應載明於分包合同內。

(4)

a.總包人對分包人履行15條中應在每次付款時另外增加付給一筆數目,相等於分包人交納稅局方面完稅物品的稅數(如15條(3)款所提的)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項時(除(4)(6)款內所引述的自行記賬申報稅款的安排以外),應立即製備並交付於總包人一件生效的單據(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規則--S.I.1972/1147--價值加稅款二十一條(2)的規定)或如該條例修正本內的規定。

(以下四條規定都是關於在英國,總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稅關完稅中辦理的手續與我們無甚關係,予以刪略)。

為證實簽約關係,雙方須於下節各自加蓋印章鈴記。

參照原文第13頁執行條例,凡不適用的詞彙,可以刪除。在分包合同自簽訂執行日起的三十天內,應在合同上貼上10先令印花。

附表一?總包合同內容

雙方簽訂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為分包合同部份的檔案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價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時期

附表四?總包人的設施

a.建造工場

b.其他設施

附表五?_____

第一部份:分包人_____

第二部份:總包人_____單

總包人填寫附表注意事項

(完備附表手續)

第一附表:

本表須明確指明總包合同及其關聯的檔案。

簽訂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雙方: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檔案:總包合同通則

(工程)規格

建築工程清單1號……等

總包合同及其有關檔案必須明確填寫。此外其他事項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確說明分包工程的檔案列入本附表,所以對分包工程的“建築工程標價清單”,分包合同工程的圖樣,詳細規格,單價,價款,報價單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時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總包合同內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築工程清單,規格,摘要,圖樣,但除摘要與某一部份允許詳載於本附表外,須加註意:總包合同的單價,價格不可寫入建築工程清單之內。

本附表內有時可能結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補充條件,這是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須要這樣做的,但分包合同是為適應於正常情況下的綜合的準則而制訂的。因此一般上說來,不應附入補充條件,因為補充條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並與分包合同的整體不相一致。

在填寫這些檔案時,必須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務須與一筆交付的款數(第三附表內指明的)確切相當,寫明保證。除附於分包合同內的建築工程清單上載明工程量是暫時規定的有待於重新衡量外,應該注寫,清單上並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與其相當的一筆付款的限制:參照9條(4)款。

第三附表:

a.款數:指單純的一筆付出的數目,分包合同內的“價款”含有工程經過授權更改而價款相應調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築工程清單時,所謂一筆付出的款數就指這些清單上價款總和的款數。

對各型別工作只單純標以一種單價和價款,這樣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沒有此種工作上數量明確的規定的情況下,就無法得出相應一筆付出的款數。

b.完工期間:應該作為期間長短(幾個星期或幾個月)來填寫,不可以作為指定的日期填寫。分包合同容許各不同期間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規定的話,可以給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時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給它們。

c.留置款百分率:應按簡易的百分率填寫。

d.留置款限度:倘須給予限度的話,應作一個簡單數字填寫。

第四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四條總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設施,水電建造工場均應列入本附表內。附表內必須明確載明提供該項設施的條件,例如提供的吊車,使分包人能夠進行某項施工。倘如總包人對提供此類設施給分包人要_____的話,本表內也要載明該項_____及其單價,以便於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樣付款和何時付款。正常的情況,該項_____與正式付款分開(意即單獨繳交現付),不必歸入分包合同裡付款的條例規定內。

第五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13條填寫。在填寫本附表兩部份時,雙方須注意總包合同所須的各種_____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複。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辦理的_____。

第二部份:指定由總包人辦理的_____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第21條,(如果分包人慾圖享有_____單內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應該註明或特別載列於_____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總包人這份_____單的利益,那麼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寫。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當面遞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當面遞交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6

本合同須聯同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I.C.E)的合同通則一併使用。

該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徑向倫敦SWIPGPU塔夫頓街羅姆尼大廈土木工程包工協會出版部索取。

釋義

茲有工程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商標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一方(以下簡稱總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另一方(以下簡稱分包人)達成協議,因有鑑於總包人已進入與僱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於附表一內,從而分包人得以知悉總包合同所載各條規定(其中有關總包人的價款詳細規定除外)並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檔案所述專案履行,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現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稱)中,除另有註釋外,以下名稱分別具有特定的意義:

“總包合同”指其內容援引,載明於附表一內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內指明的檔案,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類其他檔案的標準印刷條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內註明的檔案上所敘述的工程。

“總工程系指總包合同內所確指的工程。

“僱主”,“工程師”,“工程師代表”,“建築工場”“臨時工房”和“工地”各名詞分別按總包合同內特定的含義。

“價款”指附表三內規定為履行分包合同付給分包人的款額或由於分包工程更換調整根據分包合同應予付給的款額。

總則

2.

(1)分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務必做到總包人及工程師的滿意,所謂滿意必須合乎情理。

(2)按第四條規定,分包人應提供勞務,材料,建造工場, 臨時工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水久性質的一切裝置。

(3)除事先取得總包人書面許可外,分包人不得將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轉讓他人,或將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給他人。

必須規定的原因是因為分包人常有未經許可擅自進行轉讓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規定屬於他名下的若干款項。

3.

(1)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分包人應充分了解,確切明瞭,(但其中總包合同規定的總包價款,以及工程數量單內估算的單價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時,可以徑自出費向總包人索取一份總包合同的原抄本。(價款不包括在內)

(2)除分包合同另有規定外,分包人應如實履行,完成,養護其分包工程,務求不至因其關聯方面的節略而構成總包人的失職,無法履行總包合同規定的義務;分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負起並執行分包合同在總包合同相關聯的所有義務與責任。

本條內並無任何可資構成分包人與僱主間合同關係默契的解釋。

(3)由於分包人方面損害分包合約致造成總包人不能盡其責任,招致索賠,求償,訴訟,損失,費用等情,分包人應予賠償。

(4)此處分包人須確認:由其損害,違反分包合同勢將導致總包人犯損害,違反總包合同的過失,從而對總包合同及其他負有損失的責任,此種損失與費用必須雙方同意認為是由於分包方失職造成的可能導致的後果。

4.

(1)(關於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腳手架從略)

(2)總包人應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內指定的建築工場及其他設施以利於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從略)

工地施工與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時,必須遵循總包人同樣的工作時間,對施工規定的所有合理的規章制度,材料到達和運離工地的時間等。(其餘從略)

(2)總包人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必須使分包人能進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幾個部分,並使用該進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認為因此而佔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應允許工程師,及其代表,僱員,總包人在施工鐘點內方便進入分包工程處所,工地場所,以便進行材料的準備貯放……。

開工與完工

6.

(1)分包人必須在接到總包人書面指示十天以內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誤。但遇到情況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經由總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條本款約束下,分包人仍應在第三附表內所規定時間內完成分包工程任務。

(2)在執行分包工程中,由於下列各點所造成的耽誤:

a.由環境造成或突發事件(分包人對合約失職除外)使總包人得以延期完成總包工程。

b.由於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調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於總包人破壞分包合約。

遇到上列情況,分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完成任務,以昭公平。

此處必須明確,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況,在分包人有權延期完成任務一則,必須在如此的前提下進行,即分包人必須在發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內以書面通知總包人,並且所需延長的期限不應逾越總包合約內載明賦予的延長期限。

(3)凡附表三內指明的幾個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幾個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條各款含意之內,它們必作為整體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條並無任何牽制分包人在接獲總包人書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時間到場開工以完成任務的含意。

指示與決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條約束,必須於接獲總包人的書面通知指示後遵從工程師及其代表有關工程改動的指示和決定進行工作,該項改動不論是否載明於總包合同內,都應遵從。由於遵從按照該項改變工作則分包人向總包人收費,得享有如同總包人按總合同向僱主方面收費的同等權利。再則,倘如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根據總包合同認為缺效或不當,分包人在執行其義務後(按第14條)得以向總包人索取其額外合理的費用。但由於分包人對分包合同失職導致的費用不在此列。

(2)總包人對於分包工程具有發施號令與裁定的權力,尤如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工程師對於總包工程的權力一樣,分包人有遵照執行的同等義務。並具有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如同總包人同等的權利。所謂總包人的權力包括在任何情況下得以使用的權力,不論在總包合約規定下工程師曾否使用該項權力。

8.

(1)分包人務須按照下列情況更改,增添,節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據總包合同所規定的工程師指示,並經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加以證實的事項,或

b.由於僱主和總包人協商同意,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的事項。

c.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項。

本條所指工程師在總包合同下發出對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構成分包工程的改動,必須由總包人(按a款)證實者才能作為分包工程的改動依據。

工程更改

(2)凡直接發自僱主,工程師有關分包工程改動而未經證實的指示,分包人不應予以遵從,倘若分包人接有此類直接的指示,必須立即通知總包人的代理人員或總包工程的領班。倘如接獲的是直接的書面指示,也須繳付給他。分包人只有在接獲總包人的書面指示下,才應遵從辦理,該項書面指示總包人必將盡速送到。

(3)除上述情況外,分包人對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變動。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價

9.

(1)所有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部份的估價應按本條,並根據附表三內所列款額加以增,減調整辦理。

(2)關於受權更改工程的估價應按照分包合同內類似工程的單價壘算,倘其中無此單價,或其中單價不適於引用,另估的價額必須公平合理,所謂估價的公平合理應參照總包合同內相同更改工程的估價為準。

(3)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亦即構成總包合同工程內容的更改,這項更改須由工程師加以檢驗測量,應認為分包合同內的價格須視檢驗測量結果作為更改工程價格計算的依據。工程師檢驗,測量時總包人應允許分包人到場參加,在總包合同下進行此種檢驗測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應據此估價。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數量清單”明顯載明有相反的規定外,該單內載明的工程數量並不作為對分包人完滿地完成工程數量的限制。但實際完成較單內規定的超額部份須加以檢驗測量,照例估價,其性質與工程受權更改的完全相同。務須對附表(3)內原定價款作必要的增刪。

通知與索賠

10.

(1)在總包合同3條涉及的總體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按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必須向工程師或僱主遞交統計報表,帳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應向總包人遞交書面的統計報表,帳目和通知以便於後者履行合同義務,上述書面檔案務須儘早遞交俾使總包人有充分時間並及時地遵守履行合約職責。

此項約定旨在於分包人常以不瞭解(他應該瞭解的)情況為由。要取得原諒。須知此種統計報表,帳目,通知以及他的報告正是總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執行本分條規定時,總包人如遇到有鑑於分包人在執行分約工程中付出的艱鉅勞力,遭遇的人為障礙,克服困難的環境,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向僱主處取得可以索賠的經濟利益,分包人須在充分時間內向總包人提供所有情況與協助,以便總包人向僱主索取此項利益,總包人在收取僱主給予的此種經濟利益時,須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於分包人。但分包人在執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況,障礙,環境與執行工程無關的,總包人不負此種責任,因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夠償付工程價款應該認為是正確和滿足的。

(3)倘如由於分包人方面違反本條(1)款內規定的理由,而總包人難於從僱主處追回總包合約內規定的款項,於是在不損害總包人的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得以由於這種違反規定從應屬於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部份數目。

工場物料財產

11.

(1)總包合同載明提供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一則,這種財產在某種情況下是應歸屬於僱主的,為了進行分包工程關係,該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為了執行總包工程,該財產在歸屬僱主之前,須由分包人直接交總包人,再在施工中由總包人分發轉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續。

(2)(關於工廠?廠房方面其它規定與疏浚吹填無關。此處從略)

賠償

12.

(1)分包人於執行,養護,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總包人的僱員,代理人)的身體傷害。財產損失,完全負有對總包人賠償之責,這些受到損害人如向總包人索取所有的代價,費用,開支亦須由分包人付給。

但倘如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得以從僱主處索取該項賠償時,總包人就無上述權利。

倘如前述的傷害,損失是全然由於總包人及其僱員,代理人的過失忽略等原因導致的,分包人就無須擔負賠償之責。

(2)在總包合約規定由總包人負責賠償的情況下。分包人得以據此向總包人索取賠償到規定程度不得超過。

保險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內另有說明外,分包人必須對該表內規定的人員,為他們可能遭遇的危險,進行人身保險,該保險期始自他們進入工地施工之時到他們履行義務終了止(按14條規定)

(2)附表五內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險單,總包人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總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總包人所冒工程的風險終了為止。倘如該保險單內規定在一定時期一定情況下屬於分包人的工程建築工廠、臨時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損壞而可以索賠的話,分包人應該取得該賠款或其損失的價值,按該兩項價值較少的付給,並應申請該遭到毀壞或受損可以換新或修理的價款數目。除上述情況外,在總包工程按總包合同規定完成以前,分包人應自負分包工程的風險。或者倘如總包工程規定並非分段完成的,須等到分包工程所屬的最後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須自費擔負彌補分包工程中發生的損失和損害。

(3)在充分完成該義務以前任何時期內簽約任何一方務須憑藉本條的規定。力求實現並維獲保險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應的保險單及其付費收據,應按照辦理。否則另一方可以代為進行保險,並從對方帳內扣除該項費用。

養護與缺陷

14.

(1)倘如在總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則根據總包同規定總包工程須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於其中最後的工段,在此最後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應養護其工程使之處於完整狀態並應修補(無論何種原因產生的)其缺陷並彌補其未臻完善之處以待總包工程或最後工段完滿結束為止。並按照13條內,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夠完善之處確由於僱主,他的僱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或總包人方面的僱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對該項增加的工作要求額外付款。

(2)在總包工程完工以後或者屬於最後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後,分包人應維護其工程,並應修補其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這情形如同總包人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的有責於同一時期,同一條件下進行這項彌補的工作一樣。

在本分條款規定下,倘若系出於總包人及其僱員,代理人的疏忽,錯誤的緣因,致使分包人擔負修補工程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則總包人就不能引據總包合同賦予他的相應權利,他應該償付分包人為了進行修補缺陷,彌補不夠完善處的合理價值。

付款

15.

(1)在執行分包工程期間,分包人應按時在總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時間以內。具備書面通知遞交總包人,其中載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報價以及按分包合同內規定的時期內送到工地的材料價款。該項書面通知的格式和內容須遵從總包人合理提出的製圖,並做好工程部份的報價,須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如其中未載明單價的,則參照價款計算)。

(2)總包人應按時根據總包合同規定迅速申請付款,在申請書內要提到根據總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條款履行義務因而申請應得的價款數目和運到工地的材料費。

(3)總包人自僱主處領取所有關係分包工程的付款,應在他領款七天以內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其數目(或參照價款計算)付給分包人,但須按照附表(3)內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內(如有載明的話)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達為止。

(4)在總包合同規定下的付款實際是從總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後半部項下撥付的。(總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屬於最後一工段的)總包人一經收到此款就應於七天之內將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內前半或後半部撥款交付給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據第14條規定完滿結束其任務的三個月以內或者在總包人根據其總包合同規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內(按照兩者中較早的為準)--此處假定分包人遞送最後帳目的時間已逾一個月--總包人應將價款及其他屬於分包人的款項付給分包人,其中應扣除後者已經收到款項。

遇到如此情況:倘如總包人在其合同約束下受命於僱主,或促使分包人為完整或養護分包工程而為僱主下達任務,分包人在悉按總包人或僱主之命完成該任務以前不得領取該付款。

(6)總包人對於分包人遭到與其工程有關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執行問題並不負有責任,但在工程師簽發有關總包工程的養護證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繕具書面有關事故索賠要求遞交總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總工程中,分包工程屬於最後工段者不在此列。

總包合同的終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規定全部完滿地執行其義務以前,總包人不論以任何理由宣告總包合同的終止,則總包人須在此時以後用書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終止分包合同所規定的僱用關係。此時分包人在11條約束下(材料財產權)應儘快地從工地搬走其建築工場和撤離其人員。

(2)分包人的僱用關係一經宣告終止,本分包合同內的其他各條規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條規定:分包人得以領取全部價款,該價款是按工程數量單內所列的單價或價款計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價格以及分包人已購買和留存工地的材料價格,再加上他須從工地撤離建築工場的合理價格,但應當扣除分包人已經領到的價款部份數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項合同終止的當天,分包人已經正式備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裝完畢的物件以備隨後裝配於分包工程中之用,他應當遵從總包人合理指示,將該項物件運達工地或其他處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將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樣領取款額。

對於合同宣告終止以前的本條的規定並不影響在簽約的任一方違犯職責時另一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影響在宣告終止以前賦予分包人領取價款以外任何款項的權益。

(3)倘若是由於分包人違犯分包合同規定的原因而導致僱主宣告終止總包合同的,那麼上條關於付款的各項規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總包人與分包人的權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違犯之故放棄本合同,總包人也按(1)款發出終止的通知擇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棄一樣。

分包人違約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總包人書面進行催促下,仍沒有奮力執行分包工程;或

b.沒有執行分包工程或者在總包人書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義務,而他仍未照做。

c.在總包人書面進行指示按照辦理的情況下,拒絕或忽視於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閉行為,或與其債權人進入財產安排,或是一個進入財產清算的公司(為了重行開業自願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類事情,在不損害其他利益和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可以立即書面通知分包人終止其僱傭關係,可以佔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築工場及其他分包人運到工地的物件,並可以利用此種材料,物件以執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並在他認為合適時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將出售所得作為抵償分包人欠他的款項。

(2)合同按照這種情況終止時,引據以上條款,總包人和分包人的權利和責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棄了本合同,總包人也按上列條款規定以書面遞交終止的通則,擇權而接受其放棄一樣。

(3)總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條發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從分包人之手接收過來分包工程,可以親自由他自己,他的僱員或他的代理人來執行完成和養護工程的剩餘部份,碰到這些情況,他這樣做還可以從分包人處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從即將歸屬於分包人的款項內扣除相當的一部份下來。

爭議

18.

(1)倘如總包人在關於本分包合同方面與分包人發生爭議,那就歸屬於本條規定範圍之內,應當提請仲裁和由雙方同意的人作最後裁決或如雙方不能同意則在任一方申請下,暫由英國土木工程協會主任委任協會仲裁。

(2)倘如關於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議,且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或關係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設雙方還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條款的話,總包人可以書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將本分包合同的爭執事項提交仲裁人(他已經兼管總包合同方面的爭議了),如果該仲裁人願意接受處理本合同爭議的話(該仲裁以下稱共同仲裁人)。遇到這種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僱主准許下,按他自已認為公正可行的辦法,決定同時或先後處理該爭議,並可決定分包人作為一造對總包人與僱主為一造發生爭議。並將羅列具體事實根據分包,總包合同予以證明而加以判決爭議。

(3)倘如雙方在協議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調解本條第一分款以前,總包人與僱主在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執,就此在法院審訊期間,又是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關係到分包工程時,他可以用書面通知分包人撤銷本條(1)款規定事項,由於總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從而不存在對本合同的提請仲裁問題。

19.

(1)本條內提及的“法令”係指一九七二年財政法令第一部(送經修正的),“稅”,“應完稅人”,“應完稅物品”與法令的詞彙同一意義。

(2)分包人不應將稅金列入價款之內,如他繳付給海關關長的稅金,執照稅,對總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稅的物品,後者應載明於分包合同內。

(3)在遞送完成部份工程帳目報表要求付款時,或送上的檔案含有上述情形時,分包人不應將完稅款項以單獨專案列入並要求償付。

(4)

a.總包人對分包人履行15條中應在每次付款時另外增加付給一筆數目,相等於分包人交納稅局方面完稅物品的稅數(如15條(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稅關授權併發給營業證書於總包人,許其自行記帳申報稅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條件下)總包人應在每次付款時,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稅發票,並將該完稅發票記錄的抄本連同付款單一併交給分包人。除上述情況外,總包人不得簽發完稅發票。倘使皇家稅關和營業證書所許可的完稅條件有所變更或撤銷時總包人應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項時(除(4)(6)款內所引述的自行記賬申報稅款的安排以外),應立即製備並交付於總包人一件生效的單據(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規則--S.I.1972/1147--價值加稅款二十一條(2)的規定)或如該條例修正本內的規定。

(以下四條規定都是關於在英國,總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稅關完稅中辦理的手續與我們無甚關係,予以刪略)。

為證實簽約關係,雙方須於下節各自加蓋印章鈴記。

參照原文第13頁執行條例,凡不適用的詞彙,可以刪除。在分包合同自簽訂執行日起的三十天內,應在合同上貼上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總包合同內容

雙方簽訂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為分包合同部份的檔案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價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時期

附表四 總包人的設施

a.建造工場

b.其他設施

附表五 保險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險

第二部份:總包人保險單

總包人填寫附表注意事項

(完備附表手續)

第一附表:

本表須明確指明總包合同及其關聯的檔案。

簽訂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雙方: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檔案:總包合同通則

(工程)規格

建築工程清單   1號……等

總包合同及其有關檔案必須明確填寫。此外其他事項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確說明分包工程的檔案列入本附表,所以對分包工程的“建築工程標價清單”,分包合同工程的圖樣,詳細規格,單價,價款,報價單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時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總包合同內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築工程清單,規格,摘要,圖樣,但除摘要與某一部份允許詳載於本附表外,須加註意:總包合同的單價,價格不可寫入建築工程清單之內。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沒有建築工程標價清單,而分包工程上又須結合籤附分包人的報價單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價單,應該注意這些單上不可填寫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條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雖明顯拼除此種檔案(指報價單,估價單)受到任何標準印刷的條件約束,但凡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檔案內(……)的任何規定應以刪去為宜。在文字刪除處由雙方簽署。之後,這些檔案併入本附表,並寫明“經由總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刪除並簽署”。

本附表內有時可能結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補充條件,這是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須要這樣做的,但分包合同是為適應於正常情況下的綜合的準則而制訂的。因此一般上說來,不應附入補充條件,因為補充條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並與分包合同的整體不相一致。

在填寫這些檔案時,必須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務須與一筆交付的款數(第三附表內指明的)確切相當,寫明保證。除附於分包合同內的建築工程清單上載明工程量是暫時規定的有待於重新衡量外,應該注寫,清單上並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與其相當的一筆付款的限制:參照9條(4)款。

第三附表:

a.款數:指單純的一筆付出的數目,分包合同內的“價款”含有工程經過授權更改而價款相應調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築工程清單時,所謂一筆付出的款數就指這些清單上價款總和的款數。

對各型別工作只單純標以一種單價和價款,這樣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沒有此種工作上數量明確的規定的情況下,就無法得出相應一筆付出的款數。

b.完工期間:應該作為期間長短(幾個星期或幾個月)來填寫,不可以作為指定的日期填寫。分包合同容許各不同期間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規定的話,可以給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時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給它們。

c.留置款百分率:應按簡易的百分率填寫。

d.留置款限度:倘須給予限度的話,應作一個簡單數字填寫。

第四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四條總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設施,水電建造工場均應列入本附表內。附表內必須明確載明提供該項設施的條件,例如提供的吊車,使分包人能夠進行某項施工。倘如總包人對提供此類設施給分包人要收費的話,本表內也要載明該項收費及其單價,以便於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樣付款和何時付款。正常的情況,該項收費與正式付款分開(意即單獨繳交現付),不必歸入分包合同裡付款的條例規定內。

第五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13條填寫。在填寫本附表兩部份時,雙方須注意總包合同所須的各種保險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複。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辦理的保險。

第二部份:指定由總包人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第21條,(如果分包人慾圖享有保險單內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應該註明或特別載列於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總包人這份保險單的利益,那麼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寫。

上述總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分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經由上述總包人簽字蓋章

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由上述分包人簽字蓋章

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環路改擴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標段)的施工需要,決定將該工程的土石方挖運分項工程進行分包。經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該分包施工任務。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總包合同的原則和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二環路改擴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標段)

1.2工程地點:

二環路西一段

1.3工程範圍:本工程範圍內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機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乾

1.5工期:

240天

1.5.1開工日期:

20__年11月05日

1.5.2竣工日期:

20__年07月05日

1.5.3總日曆日期: 20__年11月05日至20__年07月05日

1.5.4若實際開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滯後,則以發包正式批准的實際開工之日為準;以上工期為確保總工期,乙方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工作量安排好機械臺班數量及運輸力量。

1.6工程質量等級

1.6.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優良等級,同時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的有規定和要求。

1.7工程造價

1.7.1單價:外運:

元/m3;內轉:

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時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運按

元/m3,

內轉按

元/m3由甲方給乙方進行結算,原單價作廢。

1.7.3此價款已包括物價變動及政策性調價因素的費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關工期指令而發生的趕工費。以及滿足城建需要車輛沖洗費用(包括機械)運土中城建規定各種費用.辦理各種政府要求的手續,但不限於如下:

提供機械和人工進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畢後交給甲方。

1.7.4計量方式和驗收

土方的數量按實際方量施工方案計算,由甲方報相關部門進行簽訂認可核實。

第2條 圖紙及資料

2.1乙方施工作圖(或大樣圖/施工方案/質量保證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審定日期:

(提供份數:

份)

第3條

工程採用的標準規範及質量要求

3.1按《建築工程施工規範及驗收規範》(JGJ73-91)要求組織施工及驗收。

3.2質量要求:該分項工程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優良標準。

第4條

雙方責任

4.1甲方責任

4.1.1檢查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情況。

4.1.2為乙方解決施工現場所需的用水、用電介面。

4.1.3按合同條款支付工程款項。

4.1.4協調乙方與其它專業之間在進度、施工質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關係。

4.1.5組織分項工程驗收。

4.1.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甲方為其能力或行為已不能勝任本分項內相關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員。

4.2乙方責任

4.2.1提供進場施工必備的有關資料和檔案,證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資質的有關材料。

4.2.2組織能勝任該工程施工的專案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業人員,進場前乙方應向甲方附報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人,負責合同履行,指派 為專職質安員,監督施工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並接受專案部的質安部的質安管理分內工作。

4.2.3執行甲方簽發的技術質量指令,按甲方審定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確保按合同工期和質量要求完成所承擔的工程。

4.2.4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辦法、規定及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業主和甲方的監督檢查。

4.2.5服從甲方統一排程管理,按時參加生產排程會及工作協調會,並執行會議指令。

4.2.6施工現場內,工程竣工交驗前,乙方應配合專門的管理人員及相應的管理措施對自己的機械裝置、材料物資等加強管理。如損失或被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4.2.7乙方應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業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並服從甲方統一協調。

第5條 雙方駐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5.1甲方駐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駐工地代表人:

5.3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書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簽字後發給乙方。通知持有異議,應在簽收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或維持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或錯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過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質量或施工人、財、物的投放無法滿足合同要求,進度計劃不能按期完成而影響工程總進度計劃,且在限期內沒有修正或彌補,除按合同違約條款執行外,甲方有權採取另行選擇隊伍進場施工等措施,以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第6條 工期延誤

對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遲,經甲方確認後,工期可順延,但不予經濟簽證。

6.1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設計導致中斷施工。

6.2下雨超過24小時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質條件變化,勘察報告與設計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斷者。

6.4因天災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條 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進度款50%進行撥付,40%在甲方辦完決算後支付,10%作為工程質保金。

第8條 竣工結算

8.1乙方提交結算報告時間為竣工驗收後三十天內。

8.2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為收到乙方結算後三十天內稽核完畢。

第9條 安全施工

9.1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進場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9.2乙方應做好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給現場作業的工作人員提供足夠的安全帽、橡膠鞋、安全帶、安全鞋等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9.3乙方應指派足夠的負責安全的專兼職工作人員專門處理安全及防止人員在乙方分包區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問題。進入乙方作業區的所有人員(含來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員)違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規定,均應接受到規定的處罰,此類處罰甲方認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員應能勝任此項工作,並有權執行各種指示及採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員的任命應報甲方審批。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8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總包商),和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分包商),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訂立本分包合同。鑑於總包商已同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大型電氣專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業主),就在_________國的__________號工程專案的設計,運輸和施工簽訂了合同。鑑於分包商願按該合同實施土建和安裝工程而報了價,鑑於總包商已接受分包商的報價,依據分包商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號檔案及其所附的報價表(注),現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下列檔案應是本分包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

1.電氣、機械及技術操作的合同通用條款(_____0年第一版)。

2.合同的特殊條款。

3._________工程專案的技術規範。

4.工作範圍和技術要求。

5.土建和安裝工程分包合同的報價表。

二、定義

1.“總包商”:係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包商”:係指乙方_________和乙方_________將工程的任何部分轉包給別的任何專業公司或機構。

3.“總包商的工程師”:係指由總包商指派的監督分包商工作的人員。

4.“分包”:係指由分包商按本合同第三條“工作範圍”規定而要執行的工作。

三、工作範圍

本工程包括在_________國境內,根據業主的技術規定,建設_________工程專案,如圖所示。

1.提供所有工程的監督人員,熟練和非熟練工人,提供運輸、測繪工具及裝置,挖掘及鑽孔機械,吊車,以用於塔架安裝和絕緣箍,地線配件,拉力條的安裝以及導線掛垂和拉直等工作。

2.提供混凝土材料、水泥、砂、石子、灰漿材料、鋼筋,並運送到工地。

3.為所有熟練和非熟練工人及行政人員提供住宿、膳食、供水、衛生裝置、交通費用和社會_____。

4.運送由總包商提供的材料:總包商在BKB庫房中的塔架、導線、絕緣材料、五金構件、接地材料,包括從總包商在BKB的庫房到施工現場的運輸,並負責卸車和保管。

5.分包商應按總包商提供的縱斷面圖和測繪圖確定塔架的位置。凡是已由總包商定出的塔架位置,分包商應測量檢驗,以保證塔架的位置和線位方向符合合同技術規範的要求,並在取得總包商批准後,應對測繪圖作相應的更改或修正。

四、符合技術規範要求

熟悉業主技術規範的分包商,應按照業主的要求,並承擔屬於分包工程範圍內的與分包商有關的全部責任。

五、勞動力

分包商應:

1.自始至終提供足夠數量的工人,以滿足總包商工程師在工程進度方面的要求。

2.在工作時間、節假日方面,應遵守當地法律、規定和風俗習慣。

3.支付工資並服從當地關於對工人報酬的一切規定。

4.為其僱員提供住宿及膳食。

5.向總包商和_________國主管部門提供他們所需的有關其僱員的一切情況。

6.對與本分包工程有關的各種性質的索賠或風險,自費為其僱員和工人提供_____費及工人補償。

六、法定責任

分包商應對下列事項承擔責任:

1.遵守_________國關於所得稅的規定。如果其僱員中有人對僱主給他們的報酬不付個人所得稅,分包商也應對此完全負責。

2.根據_________國的法律,為其僱員支付各種國家安全捐款。

3.分包商應服從所有適用於本分包工程範圍內的_________國的法律、地方法及規定。

七、與業主談判

除總包商的工程師授權外,分包商任何時候均不能與業主接觸或談判。

八、維修保證期

分包商將從接收補步驗收證書之日起12個月內擔保所有工程,不會由於其僱員的工藝低劣或因其提供的材料質量差而發生事故。

九、意外事故或損失的責任

在工程移交之前,分包商應保障總包商不承擔各種人身傷亡或財產(非工程部分的財產)損失的責任,並保障總包商不承擔屬於分包商和其僱員所引起的訴訟、控告、索賠要求訴訟費、指控和其他費用的責任。

十、_____

1.工程_____:總包商應按合同一般條款的規定,自費對永久和臨時性工程、施工機械及裝置進行_____,這應包括分包工程在內

2.第三方_____:包括分包商在內的第三方_____,將由總包商承擔,而分包商不付任何費用。

3.工人補償:分包商應自費負責其工人的_____,包括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各種性質的索賠。

4.對以總包商名義的_____單中的索賠補償的確定,分包商應在3天內備齊各種有效的證單。

不能由第三方和工程_____償付的各種損失和費用,分包商應對此承擔責任。

所有扣減款額應記在分包商的帳上。

對屬於分包商自己的,或租借總包商的或租給總包商的全部機動_____運輸裝置和工具,如未計入總包商的_____單,分包商應自費_____。

十一、運輸

分包商應提供該分包工程施工及運送其人員往返工地所需要的全部運輸_____。

十二、工具及裝置

該分包工程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工具,包括拉力裝置、撥具、張緊裝置、操作線、傳動滑車等、分包商應自費提供。

十三、總包商材料的交付

十四、材料的有效利用

分包商應注意該分包工程所需要材料,如水泥、鋼筋、燃料、潤滑劑等,在_________國市場可能會出現供應短缺的情況時,分包商應自費安排從其他國家獲得這些材料,從而保證該分包工程不間斷地進行。

十五、分包工程量

在該分包工程價格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只是大約數,變化範圍在±_________%之內,則單價不作任何變化。

如果變化值超過±_________%,應按總包合同一般條款中第_________條規定處理。

十六、分包商的宿舍區

總包商應取得由業主寫給市政府有關部門的介紹信,為分包商選定建立其宿舍區的場地。函件所花費用和有關宿舍區的一切費用均由分包商承擔。

十七、總包商的監督

總包商將指定一位或幾位工程師監督該項分包工程,分包商的人員應對其承擔義務。

十八、許可證和執照

總包商應幫助分包商獲得分包商僱員所需的入境簽證、居住證和勞動證、該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裝置進口許可證,以及生活用房和物資進口許可證,要獲取由業主寫給_________國有關當局的證明信。辦理這些函件所花的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開支均應由分包商承擔。

十九、竣工及懲罰

根據雙方同意的交付材料(不包括由分包商提供的材料)日程表,只要分包商能及時得到材料,分包商就應按下列規定日期完成各分項工程的施工。

(各分項工程的竣工日期略)

二十、分包商的過錯

如果總包商認為分包商未能認真或迅速地進行施工,或沒有準確地按合同施工,或忽視總包商工程師所釋出的與工程有關的各種合理的書面指示,或違反合同規定,總包商可以向分包商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改正失職、疏忽及違約行為。如果分包商在合理期限內,未能執行通知的要求,在此情況下,總包商將有權僱用其他人並立即對被忽略部分的工程進行施工。另一種方法是在不損害總包商其他正常權利的情況下,將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從分包商手中要回,給其他人完成。在此種情況下,總包商可隨時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裝置(已在工地與工程有況下,將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從分包商手中要回,給其他人完成。在此種情況下,總包商可隨時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裝置(已在工地與工程有關的),並對裝置正常磨損不承擔任何責任,亦不考慮分包商對這些裝置所擁有的任何權利。此外,對按分包合同規定應屬分包商的那部分餘款,或所述那部分工程的施工款,總包商有權保留並要求不付,或根據已完工程的具體情況而定

按前所述,完成這項工程或實施其中的一部分,費用如超過應屬分包商的餘款,那麼分包商應承擔這部分超過的款項

二十一、進度報告

分包商應按總包商同意的格式,呈送每週和每月的進度報表。

二十二、廠商證明書和試驗報告

分包商應呈送用於該分包工程的水泥、鋼筋、砂、礫石以及任何其他材料的廠商證明及試驗報告,並取得總包商對此批准。混凝土試塊的報告單應同地基工程付款申請單一起呈送。所有試驗及試驗報告書應符合有關標準規範的要求。

二十三、支付條款

總包商應按如下規定向分包商付款

1.預付款,其金額為分包合同價總額的_________%,自分包商提交由_________銀行開具的等值銀行預付款保函之日起15天內,付給分包商;保函有效期為_________個月。

2.每月完成的並經業主驗收的工程佔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

3.分段工程佔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憑暫時驗收證書。

4.分段工程佔分包價的_________%;憑最終驗收證書。

應付給分包商的款額按下列百分比支付:_________國的當地貨幣:_________%;美元:_________%;

用當地貨幣支付的部分在_________國付款,用美元支付的部分,通過電匯付給分包商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號,匯費應由總包商負擔。

預付款將用美元支付,預付款中超過_________%的美元數額應從前三次的進度付款中按比例扣除。

二十四、驗收工程

所有工程都應符合業主的要求,如相應的規範和在現場協商中作出的決定,總的原則應該是總包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所作的決定是最終的,但一旦發生爭議,則業主代表的決定應為主導意見。

二十五、稅捐

分包商應對所有與該分包工程有關的稅捐的付款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所得稅稅款。

二十六、履約保函

在分包合同簽訂後15天內,分包商應根據所附的保函格式,提交一份_________銀行開具的無條件履約保函,額度相當於分包合同價的_________%,有效期為_________個月,自本分包合同簽訂之日起。

二十七、第_________號法律(_________國對承包工程的特定法律)

總包商受_________國_________號法律保護,並享有第______條,______條款所規定的免稅權,這些免稅權也適用於分包商。

二十八、爭議的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檔案和圖紙

在收到最終付款之時,或在此之前,分包商應向總包商退還所有總包商向其提供的檔案、圖紙和技術規範。此處所述的任何檔案分包商都不能用於除本協議目的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同時分包商亦不能洩露或使用由總包商或業主所提供的檔案中的任何資料。涉及本協議目的的除外。

三十、素混凝土

技術規範第9節中所要求的素混凝土(混合比1∶3∶6),應視為已計算在分包合同的單價中,對這種混凝土規定的條款,分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賠償要求。

三十一、總包商材料的延遲交付

如總包商未按本協議規定及時把材料交付給分包商,因總包商延遲交付材料而造成分包商現場工人和裝置窩工,同時也不能將其人員和裝置投入其他工程的施工,此時總包商應按價格表所規定的日工資(計日工資)標準,付給分包商窩工時間費用。延遲交付材料少於三天時,按本條規定,分包商不能提出賠償要求。

三十二、分包商應負責清掃公用道路,並鋪築供其_____及裝置出入公用道路的臨時通道。分包商應謹慎小心,以免引起財產或農作物不必要的損失。

總包商(蓋章):________ 分包商(蓋章):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9

編號:______________

委託保證人(總承包商,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鑑於甲方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分包商)就_________________專案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簽訂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號《分包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以保證方式為甲方向分包商提供付款保證。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本合同所稱總承包商付款保證是指,乙方向分包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代為支付的行為。

1.2本合同所稱工程款是指,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2.1乙方提供保證的範圍是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分包商支付的工程款。

2.2甲方在上述保證範圍內所承擔的保證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後日。

3.3甲方與分包商協議變更主合同付款日期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後的日期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為代為支付。

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時,由乙方代為履行支付義務,但乙方付款總額不超過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保證金額。

第五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收取擔保費。

5.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____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______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

第六條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後,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_____________%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向分包商出具《總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不得擅自將工程轉讓給第三人。

甲方與分包商有關主合同的修改、變更,應告知乙方;如發生重大變更,應經乙方書面同意。

8.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乙方在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時甲方應積極配合。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_____________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向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訴;

9.2向___________________提起仲裁。

(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10

裝置工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安裝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1、3主要工程專案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款的確定,預付和結算:

2、1消防工程造價為:_________________定價人民幣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

2、2工程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工程結束付清全款。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工地管理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工地管理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工作職責:_________________

5、1乙方的責任:

5、1、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和施工工藝符合國家標準和當地消防部門要求,確保合同範圍內的工程符合消防驗收要求。

5、1、2乙方做好合同範圍內的施工資料,提供相關產品檢測報告、合格證和施工資質。並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資料及相關產品檢測報告,合格證,施工資質的影印件給甲方。

5、1、3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裝置人身安全等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費用及法律責任。

5、1、4乙方可以在甲方提供所有消防驗收必需資料的前提下,義務幫助甲方辦理消防驗收手續的報驗,但相關部門所需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2甲方的責任:

5、2、1甲方按協議支付工程款。

5、2、2甲方有責任協調現場場地內機械裝置、材料等的轉移以便於乙方施工,有責任協調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甲方負責提供擺放材料和工具的庫房,提供施工用水和施工用電。(規費不予計算)

第六條: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

(配合主體進度)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第七條: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合格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未付清工程款期間,本工程中所使用材料及裝置產權為乙方所有;在甲方付清工程後,產權為甲方所有。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11

工程分包合同範本(一)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並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就業主的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

四、工期: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天

五、合同價款:本工程採用方式計價,每噸元/噸。

合同總價款為

六、質量要求:

本工程質量達到標準,如達不到本標準,應按甲方要求進行返工自理,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⑴負責技術交底工作,對施工現場進行質量檢查。

⑵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一式份。

⑶及時供應合同規定的材料。

⑷及時辦理工程結算。

2、乙方責任:

⑴嚴格按施工規範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施工。

⑵必須按圖紙施工。

⑶應保證工期要求,確保工程如期完成。

⑷負責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值同等金額的發票或收據。

八、材料供應:

1、主材由方負責提供。

2、輔材由方負責提供。

九、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實際發生為準,損耗量按百分之計算,廢料歸方。

十、施工與驗收:

1、乙方按圖紙及施工規範嚴格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有關部門檢查、檢驗。

2、工程完工時組織相關部門驗收。

十一、結算方式:

簽訂合同,甲方即向乙方交付元預付款,工程進行過半時甲方支付元,工程完工,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十二、由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賠付方工程總價款%的損失費。

十三、其它:

1、本協議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

2、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完成後自行終止。

十四、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託:法定代表或法人委託:

委託人:施工代表: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工程分包合同範本(二)

發包方:工貿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固定經濟關係,明確雙方責任,多快好省地完成施工任務,甲乙雙方就工程中工程分包事宜進行了友好協商,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合同依據:甲方與(以下簡稱工程總承包商)簽訂的。

2.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自甲方下達開工指令之日起執行。

3.承包範圍:工程中工程,具體以甲方專案部提供的施工圖紙和書面要求為準。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工程進度和施工質量增減乙方工程量。

4.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小型機械、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進度、包工期、包材料卸車、包二次搬運。

5.工期: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系統或單位工程的開竣工時間以甲方的施工進度網路表規定的開竣工時間為準。本工程提前完工不獎勵;但因乙方的原因延誤工期視為違約並給予賠償,乙方不得以天氣等不可抗力原因作為免除其因延誤工期應承擔的責任的理由。因工程總承包商或甲方的原因引起工期滯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工期順延。

6.工程價款:結算價款。施工用水電費按定額機械中所含的電費扣除。工程量以乙方實際完成(經甲方認可)的工程量為準,且工程量必須經由甲方授權的專案經理簽字確認,若更換專案經理,必須有後續專案經理簽字確認單。

價款的內容:價款含人工費、材料費、垂直與水平運輸及無損探傷和熱處理機械外的中小型施工機械費、管理費、施工機構轉移費、利潤、政策性調整、各種保險、各種稅費、醫療費用、乙方臨建、乙方風險、現場因素等全部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7.結算方式及付款:

7.1結算辦法:本工程無預付款,每月25日乙方將月完成工作量報表經甲方施工、安全、質檢等部門簽字後連同驗收單報甲方專案部計劃部門進行結算,由甲方專案部財務部門一個月內支付本月量70%的工程款,因乙方報表或工程總承包商月進度款拖延,甲方付款相應推遲。若工程總承包商對甲方工程竣工結算推遲或甲方已完成工程竣工結算而工程總承包商未付清工程款,甲方對乙方的付款相應推遲。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甲方專案部計劃部門將所有結算資料報甲方本部經營部稽核,稽核後再支付工程價款的20%,剩餘10%作為質量保證金預留(該保證金沒有利息),工程保修期滿時支付。

7.2稅金:工程價款中計取建築業營業稅,建築業營業稅按照國家規定由甲方代扣代繳……

8.現場保衛:甲方負責公用設施的保衛工作,乙方負責其施工範圍內的保衛工作。

9.材料、機械的供應:

9.1工程所用材料由甲方供應部分,乙方在開工前按施工圖和相關定額提前7天報材料使用計劃,經甲方審批後由乙方在甲方現場倉庫領用至施工地點。如果超出核定用量,超出用量部分的材料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結算價款中按市價扣除,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無權得到補償。

9.2乙方對已領出的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被雨淋溼、不得亂扔亂放、不得私自攜帶出廠、不得浪費、不得隨意送人,一經發現,除按規定進行罰款外,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結算價款中抵扣相應的材料費用,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無權得到補償。

9.3工程所用材料由乙方自行供應部分,材料質量應滿足工程要求,並具有檢驗合格證。購買前應經甲方認可方可採購和安裝,否則,乙方應負由此造成返工及器材清除出場的一切費用及因此延誤工期工程總承包商要求賠償的損失。

9.4甲方按圖紙量及20__年版《電力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的規定計算,核准後提供給乙方工程所需垂直、水平運輸機械和無損探傷、熱處理機械、乙方包以上機械以外的其他中小型施工機械及工器具。

10甲方職責:

10.1負責按工程總承包商要求編制工程進度計劃,處理與工程總承包商的有關往來交涉工作。

10.2負責施工技術交底,質量驗收及現場的施工排程。

10.3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用設計圖紙及有關的裝置技術資料,不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將甲方提供的資料向第三方轉借。

10.4負責提供乙方施工用水、電源點。施工用水、電費由乙方承擔,最終按定額含量和單價扣除水電費。

10.5負責解決乙方施工用場地。

10.6負責工程款項的撥付工作。

10.7負責安裝、土建之間的協調工作。

11乙方職責:

11.1按合同及甲方的要求,組織工程技術人員、質檢員、安全員及施工人員。

11.2嚴格按照甲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要求,完成施工任務。

11.3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標準、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和甲方的要求進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11.4負責辦理施工期間的施工人員的人身保險並承擔有關費用。

11.5負責交納除建築營業稅外的各種稅費。

11.6及時向甲方報送甲方要求的各種技術資料。

11.7服從甲方的排程。

11.8若在兩個月內甲方未付工程款,乙方應保證連續施工。

11.9按甲方要求組織、安排、發放施工人員的服裝、勞保用品、安全設施及施工用工器具。

11.10負擔自身人員的藥品及醫療費用。

11.11負責施工人員及攜帶工器具的轉移費用。

11.12負責自身臨時設施的搭建及完工後的拆除,承擔其費用。

11.13承擔給第三方造成汙染的責任和費用。

12.工程質量、驗收及安全:

12.1工程執行質量標準、規範執行標準:電力行業現行或甲方與工程總承包商共同商定的有關標準/法規。工程質量及移交驗收標準、規範必須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所規定的有關條款以及甲方與工程總承包商所籤合同(包括附件)和設計圖紙、檔案的要求進行,當設計圖紙和甲方與工程總承包商所籤合同有矛盾時,以甲方與工程總承包商所籤合同為準;當甲方與工程總承包商所籤合同對某項驗收沒有說明時,執行工程總承包商/工程師和甲方指定的標準。

12.2工程施工中乙方應接受工程總承包商/工程師及甲方、設計院代表和有關工程計劃、裝置安裝代表的指導和質量檢查監督,如發現缺陷時,乙方應及時修復,直至合格為止。

12.3隱蔽工程: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乙方應提前24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及工程總承包商/工程師到現場檢查,即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合格簽字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2.4施工過程和驗收中,發現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專案,分清責任,屬於乙方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叫乙方返工,由此發生的返工損失及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5施工安全: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及體檢,乙方應根據承擔的施工專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按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防護用品、用具。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規定》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及工程總承包商、工程專案部所有關於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檔案和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一切乙方人員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或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機械裝置損壞事故和造成第三人的損失,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施工前需與甲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附件二)。

12.6質量保證期: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甲方的工程的質量在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甲乙雙方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附件一)。

12.7質保金返還:質保期滿,無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時一次付清;如有因乙方施工質量造成的損失,則甲方根據實際損失扣除;如該質保金不夠償還乙方施工質量所造成的損失,甲方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力。

12.8技術及質量要求:具體技術及質量以甲方專案部提供的施工圖紙和書面要求為準。

13.甲方承擔的風險

甲方工程中與本工程有關的情況:

13.1戰爭、敵對行動(無論宣戰與否),入侵,外敵行為;

13.2電離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燒廢料或有毒放射物爆發或核原料爆發及核成分爆發後的有毒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汙染。

13.3由飛行器及以聲音或超聲速飛行物產生的衝擊波壓力。

13.4暴亂或騷亂及次序的混亂,除非這些情況是限於乙方的僱員及甲方或由於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14.乙方承擔的風險

乙方的風險是指除第13.款所列甲方承擔的風險以外的所有風險。

15.罰款:

15.1如乙方沒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完成單項工程施工任務,乙方應承擔該單項結算價款2%的違約金。

15.2如因乙方施工中施工失誤造成甲方損失,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16.現場管理:

16.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參加由甲方召開的計劃排程會,按時彙報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對各方配合要求、存在問題、解決辦法等問題。

16.2對乙方參加工程的各類人員,凡因個人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影響或損失,與外單位配合不好,扯皮、推諉、刁難,不服從甲方指揮人員,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應積極配合。

16.3凡是已取得工程總承包商或甲方同意的設計變更,乙方必須執行。

16.4工程竣工後,乙方負責清理現場,保證工作場地清潔整齊。

16.5雙方在現場必須做好各自範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工作,衛生保健工作,杜絕人員傷亡和裝置事故的發生。

17.合同執行中的終止:

17.1甲方出於下列原因,可以有絕對的自主權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

17.1.1開工之前的終止:開工指令發出之前,工程總承包商終止與甲方的合同時,甲方將終止與乙方的合同。

17.1.2開工通知後的終止:開工通知發出後工程總承包商終止與甲方的合同時,甲方將終止與乙方的合同,乙方有權接受相當於下述金額的補償外,無進一步的追索權。

17.2當甲方終止本合同後或終止本合同部分專案,則乙方應立即中止與本合同有關的對甲方所作的全部工作或部分工作。

17.3因乙方違約的合同終止:

17.3.1根據甲方發出的正確通知,下列情況屬於違約:

(1)乙方拒絕或不能按時執行工程中的重要部分;

(2)乙方拒絕或不能提供足夠的熟練工人或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的工期按時完成工作。

(3)乙方無視或故意違反法律或有司法權的任何公共部門的法令。

(4)乙方實質性違反本合同的其他行為。

17.3.2無論何時,本合同因乙方的違約而終止,乙方不會得到更多的補償,直到工程完工並被驗收,乙方無權得到更多的付款。

17.3.3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不影響乙方對甲方的違約責任。

17.3.4甲方有權根據其實際情況終止本合同。乙方對此表示理解,並同意不向甲方索賠。

19.合同失效:甲、乙雙方財務往來結算完畢時合同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糾紛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若雙方發生糾紛,可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由合同的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簽訂地:平頂山華龍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或平頂山市湛河區。

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甲方: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印章)乙方:(印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分包合同範本(三)

立協議雙方

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規範,遵循平等、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現將勝利油田錦華西區一期98#樓的所有室內抹灰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加快工程進度,保證工程質量及施工人員安全,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作內容:

錦華西區一期98#樓所有室內抹灰工程。包括:砂料過篩、拌料、粉刷前牆體澆水、安裝牆體節點防裂網、成品養護、樓面清理(除塔吊、攪拌機外所有需要的小型工具自理,)。

二、雙方責任

施工前甲方負責提供技術交底及各樓層、各戶開間尺寸平面圖。乙方簽字認可後將按此圖控制各戶開間尺寸。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程。

三、工期:

工期從粉刷之日起算,所有工作量必須在天內全部結束。如不結束,我專案部將按每拖延一天罰人民幣伍佰元。拖延一週以後每天罰人民幣伍仟元。

四、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確保自己所粉刷的牆面達到《建築工程施工質量規範》和《建築房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要求;牆面不得出現紋縫、空鼓起殼、起砂、開間尺寸偏小等現象。施工過程中甲方對成品檢查將進行逐戶驗收,有不合格及時返工。

五、工程分戶驗收:

在工程施工中,甲方每天跟蹤檢查,出現問題及時處理以免浪費材料。工程交戶驗收時,將由甲乙雙方組織,監理單位、建設單位、質監站以及各住戶進行分戶驗收,必須保證全部驗收過關;若出現質量問題,住戶不接受,乙方必須在限定時間內(不超過十天)與住戶將問題解決:涉及返工的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直到住戶驗收合格。

六、文明施工:

乙方進場人員必須嚴加管理,不得做有損甲方形象的事情,如:打架鬥毆、偷竊、酒後鬧事及不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正確安排,打架每人每次罰款500-1000元,偷竊按其價值的10倍賠償並開除。生活區衛生及設施由乙方負責。

各種抹灰材料要愛惜。嚴禁材料浪費,工程中所浪費的材料,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材料兩倍的價錢,乙方施工期間必須做到工完料淨、機械及料斗整潔。施工現場及樓面在粉刷結束後不得有任何垃圾。禁止隨地大小便。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七、安全責任: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好安全帽,違者罰款50元;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違者罰款50元;嚴禁酒後上班,違者罰款100元並驅逐出工地;嚴禁非工作人員操作機械、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源,牢固樹立好安全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如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安全意外事故,一切經濟賠償、連帶經濟責任均與甲方無關。

八、價格及付款方式:

該工程按實際抹灰成品面積每平方米7元結算。施工期間付部份生活費,按實際工程量的30℅支付,施工按時結束後,經房開公司、監理公司、專案部初檢合格總工程量80%支付,餘款在工程竣工分戶驗收合格交戶後憑所有住戶簽收的合格單一個月後結清。

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因不服從甲方管理或質量不合格等事項而引起工人故意鬧事停工或中途(抹灰未完成)撤出工地,甲方有權拒付剩餘工程款,所有涉及民工工資均由乙方自行解決,與甲方無涉。另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乙方施工,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執行: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畢後自行終止,望雙方共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否則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罰,如發生糾紛,應本著互諒互讓原則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可上訴東營市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程處、財務處各執一份。

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12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政策法規;為明確雙方責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承包方式及範圍:主體鋼筋。

1、乙方分樓號編制鋼筋用量計劃,提供一份詳細的鋼筋明細表;

2、施工內容包括圖紙範圍內主體鋼筋內容,既施工現場所有的鋼筋配料、加工、製作、綁紮、對焊、套絲、鋼筋到場卸車、分型號堆放整齊、防雨雪的覆蓋等,所有工序環節必須保證監理單位、建設單位、質檢站驗收合格。

三、工程單價:

1、本工程負一層、負二層及標準層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元結算;基礎按580元/噸結算;所有車庫部分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80元結算(基礎不單獨結算);整個屋面、花絮部分按標準層面積的60%結算,本單價後期不再調整。結算面積按照圖紙標準規定的工程計算規則計算(包括電梯間)。

2、甲方準備施工機具:彎曲機、切斷機、對焊機、彎箍機、電焊機、套絲機;乙方準備施工過程中為確保安全所需用的安全帽、安全帶等。

3、本承包價格只包含施工所需綁紮絲、水泥墊塊,其他輔材乙方不負責。

四、施工要求:

1、總工期:自月年日,具體分項施工日期以甲方現場安排的進度計劃為準。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進度要求及勞動力投入計劃進行施工。

3、甲、乙雙方在施工中緊密配合,確保工程按期完成。

五、材料管理及施工機具的使用: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須根據工程進展將所需的材料計劃提前五天上報甲方,經甲方相關人員稽核後購置所需材料。

2、乙方領用材料,須經甲方批准,由施工員、保安員、領用人員辦理簽字記賬手續後方可認領。

3、每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對施工中所用材料進行核算,對超出預算部分,乙方按照剩餘原材料價格的1.2倍賠償甲方,此費用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

六、安全、文明施工:

1、本工程必須達到濱州市文明工地及省級安全文明工地標準,上級主管部門檢查及驗收時,乙方須配合甲方整理現場。

2、工程施工中,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安全、防火、防盜等有關規章制度,本工程現場嚴禁煙火,嚴禁亂動配電箱,否則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文明施工,嚴禁隨地大小便,亂拋雜物,保持作業面清潔、衛生,垃圾一日一清並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堆放,否則造成的清理費用由一方承擔。甲方對施工現場整理不滿意時,甲方派人負責整理,費用按200元/工日從乙方分包費用中扣除。

4、乙方進行高空或危險作業時,必須按照國家操作規定執行,覺不得擅自作業、違章作業。

七、結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專案,若乙方施工的主體框架工程質量經甲方、簡歷及建設主管部門驗收達不到規範要求和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暫扣相應單位工程應付的工程款,待乙方整改或返工後經驗收達到相應國家質量標準時再付,整改或返工所發生的費用及工程延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2、工程款結算乙方專案經理簽字認可的工程量單據(明細表)為準。

3、工程款結算單位對施工進度割算審定完成、工程款到位後,甲方按照以下方式給予乙方撥款:地下負一層完成、地下負二層(正負零)完成;主體階段按照六層完成、十二層完成、十八層完成(含花架)完成共五次撥款,每次撥款至完成建築面積割算工程價款的80%,主體框架全部完工並經甲方、質檢站驗收達到合格後,一個月內支付到總價款的100%。

4、在施工過程中如因設計變更、建設單位及甲方額外要求施工的專案,由甲方專案經理簽字認可的單據為準,進入工程總價。

八、甲方職責:

1、甲方根據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要求安排施工進度,並對工程質量、安全進行監督,實行統一管理。

2、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兩套圖紙,並根據圖紙和規範要求進行現場技術交底。

3、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及時提供材料。

4、根據合同所述以及工程進度,甲方應及時撥款,由於甲方撥款不及時,所造成的工程延期或其他損失,由甲方全權負責。

九、乙方責任:

1、乙方進場人員必須帶身份證及影印件,進入工地後必須把施工人員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上報給甲方。未成年人及55歲以上老人嚴禁參與作業,凡患有心臟病、冠心病、高血壓、精神病、身體殘疾等不宜從事施工操作的人員嚴禁進場施工作業。

2、乙方須嚴格執行甲方與建立單位的各項規定,按甲方編制的工程進度按時完工。

3、乙方必須積極配合安全文明施工,接受各級領導安全文明檢查,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4、乙方施工人員一定要認真組織材料計劃,乙方所提材料計劃以書面形式提前報甲方材料員;乙方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控制廢料比例(按國家規定),超出部分按原材料價格扣款;堅決杜絕工人將剩餘加工成型的成品料隨意剪斷扔至廢料堆的惡劣行為,發現一次罰款500元。(如出現剩餘成品料應分類堆放整齊並上報甲方管理人員,由甲方管理人員決定材料如何處理)。

5、乙方人員嚴禁打架、鬥毆,發生一次打架事件每人罰款500---5000元,並承擔一切後果,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如發現有偷竊工地材料、工具、物資者,每人每次罰款3000元,情節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簽字生效,工程竣工後,所有款項全部付清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1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

本合同所指工程是本公司所承接的 20xx-20xx年傳輸線路工程,包括甲方與鶴壁移動分公司簽訂的合同中全部工作內容,如合作過程中有其他工程出現,雙方協商解決。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為:勞動力承包及建設方提供材料外的全部輔助材料承包。

三、施工地點

工程施工地點: 。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甲方與中國行動通訊集團河南有限公司鶴壁分公司簽訂的《20xx—20xx年傳輸線路工程施工框架合同》(以下簡稱“框架合同” )履行期滿止。

五、工程計價方式

以建設方指定且承認的第三方審計定案金額的 86% 作為勞務費結算給乙方。

六、結算及付款方式

1、建設方支付的工程款到達甲方賬戶後,甲方在核對清楚後應於五個工作日內將乙方所得款項打到乙方賬戶,乙方在甲方支付勞務費時,應提前向甲方開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的【 建築勞務 】發票。

2、不開具發票或開具不合格發票的,甲方有權遲延支付應付款項直至乙方開具合格票據之日止且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的各項合同義務仍應按合同約定履行。

3、如果乙方有賠償、支付違約金、扣款處罰等情形時甲方有權在支付任何一筆款項時進行扣除

4、如果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總額超過了乙方應得款項總額,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多支付的款項

七、履約保證

1、為保證合約的順利進行,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兩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陸萬元 履約保證金 。

2、乙方完成甲方與建設方簽訂框架合同額 以上時,合同到期後甲方應在五 個工作日核心對返還。

3、乙方未完成“框架合同”金額 時,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按比例扣除履約保證金。

八、工程期限:

以建設方要求為準

九、工程材料

1、工程主要材料由建設方提供,乙方負責保管,材料有遺失、損壞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2、工程輔助材料由乙方自行購買,但必須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不得以次充好。且應提供產品合格證明與後續質量保證責任。

十、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按建設方提供的施工圖及會審要求、設計技術說明檔案、中國行動通訊集團河南有限公司光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範、國家頒發的有關施工規範和技術標準施工。

2、如乙方未按規範和標準進行施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進行返工,直到滿足約定條件,乙方將承擔返工費用。返工後仍不能達到規範要求,乙方應承擔責任。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就應返工的全部或部分工程進行施工,相應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從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中扣除支付給第三方。

十一、 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

(1) 合同簽訂後及時向乙方提供公司相關制度與規定。

(2) 按合同向乙方及時支付工程款。

(3) 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技術指導與安全生產培訓。

2、乙方

(1) 乙方負責按照建設方施工圖設計和工程相關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按時保質完成。對設計不合理或由於其它原因需要設計變更的,乙方應及時書面提交監理,經書面同意後執行。不得擅自變更設計或施工,否則乙方自行負責。

(2)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工程進行轉包、分包。

(3) 乙方按建設方要求的竣工資料編制要求編制竣工資料,竣工技術檔案中相關單位的簽證由乙方負責。

(4) 乙方在竣工資料編制好後,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將竣工資料電子版傳給甲方備案。

(5) 乙方必須履行國家規定的安全保障措施,對所屬施工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並辦理工傷保險,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持證上崗、安全施工,做好工地防火、防盜工作。工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 乙方應當貫徹文明施工的要求,保證施工現場衛生及環境整潔,符合有關規定,不損害相鄰設施,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7) 施工領用的資料及材料交工前認真保管。完工後2個工作日內完成施工現場整理,清理工作。

(8) 乙方向甲方每月上報工程量、提交材料平衡表、工人工資發放表。

(9) 乙方必須及時付清所有青苗賠償費及民工費,若未支付造成農民或民工投訴,乙方必須在2日內處理完畢,同時甲方將對乙方處以該拖欠金額同等的罰款。

(10) 應積極主動聯絡工程監理、主管,就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日常問題交換意見,服從其管理 。

(11) 乙方應簽訂安全及其保密協議,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與本工程相關的資料及資訊。

(12) 乙方必須嚴格按安全生產要求配備相關的安防設施、裝置以及相關的勞保用品,以保證安全生產。

(13) 乙方應按時參加施工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技術,保證施工安全。

(14) 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的安全建議,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15) 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事故受害人通過投訴、起訴等方式向公司主張權利的,乙方應承擔公司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二、違約責任

1、 由於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給業主方造成嚴重後果的,由乙方負擔全部責任。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 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應付勞務費×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應付勞務款的10%。

3、 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 20xx0 元的違約金。

4、 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驗收規範的要求時,乙方必須按建設方或甲方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無條件返工;返工後質量仍達不到設計和規範要求,甲方有權邀請第三方施工單位對全部或部分工程進行整改或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有多個單項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 由於甲乙雙方各自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及移交工作。責任方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責任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未及時退貨的責任方承擔。

6、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相關條款責任,除本合同中已有明確約定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外,每發生一次甲方還有權扣除乙方履約保證金 5000 元,並按甲方有關施工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處罰或扣款(考核辦法詳見附件)。

7、 乙方連續兩個季度實際工程量預算未達到平均50萬元/每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的解除與變更

1、 合同簽訂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以及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

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遇不可抗力事故時,雙方均應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阻止損失的擴大。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給予答覆,逾期未答覆視為同意。

3、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的期限達到60日的,乙方有權中止本合同義務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達到12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甲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4、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等引起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五、其他條款

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3、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如雙方簽署日期不一致,自較遲的簽署日期生效。

十六、合同文字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業主的同意下經友好協商,在公平、公正、誠實互信的條件下籤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全椒縣襄河鎮楊橋工業園基礎設施BT專案工程

二、工程地點: 襄河鎮楊橋工業園

三、分包範圍: 全椒縣襄河鎮楊橋工業園基礎設施BT專案工程中附屬的撇水溝護坡工程。

四、工 期: 約五個月。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發生在撇水溝護坡工程中的一切人、料、機費用乙方自理,乙方自負盈虧。需扣除公司管理費、稅金等,且必須提供成本發票。

六、安全生產: 一切與乙方有關的安全、質量事故乙方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

七、施工與驗收:

1、乙方按圖紙及施工規範嚴格施工,隨時接受業主、監理、檢測、甲方等有關部門的檢查、檢驗。

2、乙方工程完工報甲方後自行組織相關部門驗收。

3、乙方工程驗收合格後需提供工程試驗、原材檢測報告,工序報驗,施工日記等工程資料一式三份且裝訂成冊。

八、計量與計價:

1、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經驗收合格後,再按工程實際量結算。若未通過業主單位驗收,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費用。

2、單價按甲方與襄河鎮簽定的全椒縣襄河鎮楊橋工業園基礎設施BT專案工程《協議書》、《土地保證協議》一致。

九、 甲乙雙方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15

為嚴格施工現場臨電管理,防止觸電事故發生,各分包單位必須遵守總包單位各項安全用電相關規定,現特制定安全用點協議如下:

1、 本工程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嚴格技術規範,遵守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施工。

2、 分包單位進場前應提供施工用電計劃,用電量及詳細用電裝置表。

3、 分包單位應配備專職電工人員,所有證件應齊全應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

4、 用電配備應達到三級配電兩級漏電保護,一機一閘,專箱專用。

5、 所有手持電動工具插頭應齊全,電線不許私自接長,最多不可超過5米。

6、 通風用軸流風機、電換氣扇,必須使用防爆型。

7、 施工照明建議使用36v安全電壓。如用碘鎢燈,要求燈與鐵支架間加裝絕緣板,要有接地線,高度≥2.4米。

8、 電焊機必須採用焊機專用箱,電焊機一、二次側應有防護罩,一次線不超過5米。二次側30米且雙線到位,焊把應裝線鼻子。

9、 手提式電箱,線長不得超過30米,箱內開關齊全,漏電開關的漏電電流≤15mA,插座應完好無缺。

分包單位領導必須重視安全用電,維修工作人員認真負責,熟悉自己所用裝置的效能和維修。工作期間注意安全、防火、防觸電,嚴禁工作期間喝酒,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必須遵守以上規定,尊重相關檢查人員。

專案部

臨電負責人:

分包單位:

年 月 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16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到處都可以看到一棟棟高樓大廈建立起來了,這些都會牽扯到工程承包,國家對於工程承包方面有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工程承包合同是保證雙方利益的關鍵,也是最重要的法律依據,那麼最新工程承包合同範本的怎麼樣的呢?下面小編將為您進行詳細的解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專案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範圍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總工期為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採用下列: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質量達到省優至魯班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採用下列種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採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如今後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5%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並按下列約定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預算價:_________________(工程結束後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_________________(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江蘇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稽核後,由會計事務所或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稽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專案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籤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專案負責人簽字,並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複核簽字,並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5%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5%,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說明:_________________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說明:_________________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稽核報批,並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後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為: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按方式支付,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稽核確認後,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3)總工程款的%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後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裝置供應:_________________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並按現行國家驗收規範執行。質量保證期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專案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專案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於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3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範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閱,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後小時內驗收完畢並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後天內提供符合規範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並應一式份。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按圖紙說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稽核批准,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後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後於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並撤出所有人員及裝置,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專案經理:_________________現場代表(乙方)

監理:_________________現場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解決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範。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後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裝置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裝置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並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採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兌現,應與乙方協商,並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採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日內進場維修,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專案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十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1%-10%承擔違約金。

十四、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2、本協議於年月日在簽署。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最新工程承包合同範本,小編的文章之中已經明確的提出了,相信大家已有所瞭解了。工程承包是主辦方與承辦方簽訂的協議,是有法律的依據的,一旦雙方發生糾紛,那麼工程承包合同就是重要的依據。具體的知識已經在小編的文章之中了。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17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以及地方關於建設工程專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確保工程的質量、安全和進度,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專案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範圍:

四、工程造價:本工程總造價為 。

五、工程工期:

1、本工程專案暫定於年 月 日竣工,工期共計 日曆天。

2、開工日期如有變化,乙方需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工期相應調整。

3、在施工期間,由於非乙方過錯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必須在事故發生後三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順延工期的申請,經甲方核實認可後向乙方發出同意延期的書面通知,工期方可順延。如因乙方原因延誤工期,建設單位的工期罰款由乙方負責,在結算款中扣除;如屬甲方原因由甲方負責。

六、工程進度要求:

七、材料裝置供應:

八、技術資料供應:由 負責向乙方提供水施 工圖等技術資料。

九、臨時設施提供方式:

十、甲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乙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負責聯絡、處理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十一、工程款支付

十二、安全責任

1、乙方進場後,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安全紀律。對其務工人員必須進行遵章守紀和安全教育。

2、乙方必須確保所有施工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3、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生產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4、乙方務工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此導致甲方承擔連帶經濟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在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乙方務工人員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安全紀律,甲方可根據其規章制度和紀律,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十三、工程質量、工程驗收、工程檢修

1、工程質量應符合設計和國家規範,要求達到標準。

2、工程竣工後15天內,乙方應將工程驗收所需資料整理齊全交甲方。 對於驗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負責返工整改。返工整改後經複驗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再次整改或者解除本協議。由於工程驗收不合格進行返工整改的工期延誤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

3、工程完工經各方面質量檢查驗收合格後,乙方提供結算資料,甲方協助辦理結算。

4、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為修期內,因施工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應無條件及時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四、工程結算:

1、本工程計價按並以稽核後的施工圖預算和決算為依據。

2、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如有設計變更,應根據設計部門的設計變更通知書調整總造價。

3、乙方提供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協助辦理結算。

4、乙方按本工程總造價的向甲方上交管理費和稅費等費用,甲方在支付給乙方的進度款中予以扣除。

十五、質量保證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元質量保證金。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 日內無息退還。

2、施工期間未經允許不得向甲方要工錢和不聽指揮的一旦發現作清場處理。

3、工程質量通過甲方驗收合格為準、方可結算工資。

4、質量保證其為一年、義務修補。

十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雙方必須全面覆行合同所規定的事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規定的行為均視為違約,除本協議規定已有處罰措施以外,將根據違約情況承擔 元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實現自己的權利而支出的交通費、差旅費、通訊費、律師費等);

十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合同。

十八、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十九、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18

發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浙江 省《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國水利水電第十二工程局《工程外包管理辦法》的規定,以及*局對本合同發包方的授權委託,對 工程施工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共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及造價

1、工程名稱: 碼頭 工程

2、工程地點: 江南岸

3、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所包含的工程內容及範圍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工程造價:為該工程業主結算支付價的94%(甲方收取5%的上交公司管理費和1%的企業所得稅)。

6、乙方承擔費用:①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工資;②按甲方管理人員每人每月1300元(以3人計)向甲方上交工資附加費;③甲方為施工服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現場辦公費用; ④竣工資料整理、驗收移交、結算催款等發生的費用;⑤稅金(除企業所得稅外的所有稅金,包括合同印花稅、公證費等)。

第二條 雙方職責

甲方職責:

1、提供施工圖紙 1 套及有關施工檔案(甲方留施工圖紙2套用於施工管理,竣工圖由乙方解決)。

2、組織相關人員參加施工圖紙的技術交底工作。

3、組織現場排程會,協調現場施工。

4、負責同業主、監理、設計的聯絡、協商、簽證等一切工作。

5、甲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對專案的進度、質量、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

乙方職責:

1、 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施工圖紙,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做好施工一切準備工作,費用由乙方自理。

3、遵守政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管理規定,開展安全、質量意識教育,擬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質量管理辦法;對本方職工的一切行為負全部責任。

4、服從甲方的施工排程,一切與設計、監理、業主的書面聯絡均須通過甲方,由甲方負責聯絡。

5、按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6、按標準化工地要求組織施工。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7、乙方應做的其他工作:國家規定持證上崗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書方能從事相應崗位工作。

8、乙方應投保工程一切險及第三方責任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並支付。

第三條 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 20xx 年 9 月 1 日開工,到 20xx 年 3 月 18 日完工。

2、主要階段控制進度要求: 20xx年11月25日前完成預應力方樁打樁及水上灌注樁的施工。

3、乙方按月上報施工進度計劃,經甲方審批後組織施工,接受甲方有關人員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4、當工程實際進度與合同進度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出並落實改進措施,確保進度;當主體工程連續14天達不到已批准的施工計劃平均日進度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將乙方在現場的裝置、週轉材料無條件留下。並對已完工程按單價(或總價)的80%結算。

5、工程按合同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原始竣工資料,由甲方組織有關部門,甲乙雙方共同參加完工驗收。對提出修改意見的,乙方應按要求進行修改並承擔其費用,直至驗收合格。

第四條 質量與驗收

1、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 業主要求 。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招標檔案、施工規範、規程、標準進行施工,隨時接受業主、監理、設計、本合同甲方的監督、檢查。

3、乙方應做好質量的檢驗(三檢製程序)工作。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質檢人員及監理工程師的檢查,驗收合格並簽字蓋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採取措施處理,並及時報告甲方,重大事故的處理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單位、業主單位、監理單位、本合同的甲方等單位共同研究,經設計單位簽證後由乙方組織實施,費用由乙方自理。

5、工程按合同完成後,如質量驗收不符合標準,乙方必須返工修理直至符合要求,並承擔返修的一切費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6、工程質量保修期內若發生任何工程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作出答覆。否則甲方有權組織其他施工隊伍進行處理,並從質量保脩金中扣除產生的相關費用。

7、其他質量及技術要求:按甲方與業主的合同執行。

第五條 安全施工

1、在簽定本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接受甲方、監理、業主的監督檢查。承擔由於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3、乙方必須按規定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同時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2、 安全事故頻率控制在0.5%以下,無重傷及傷亡事故發生。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

1、經雙方約定的工程價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2、工程量的確認。業主確認的工程量即為甲乙雙方的結算工程量。

3、工程價款的申報:乙方於每月20日前將工程進度報表及中期支付證書報甲方(每月25日為統計工程進度截止日),由甲方在2天內稽核後送監理單位、業主核批;具備編制竣工決算條件後由乙方將竣工決算資料報甲方,由甲方在10天內稽核後送監理單位、業主核批。

4、工程價款的結算:甲乙雙方的月進度工程款結算,在甲方收到監理工程師的批覆後5天內辦理;甲乙雙方的竣工決算,在甲方與業主的竣工決算經審計、批覆後的10天內辦理。

5、工程價款的支付:甲方在收到業主支付的工程預付款後5天內同比例支付給乙方;月進度工程款的支付,甲方在收到業主支付的工程價款後5天內支付給乙方,支付額為按收到款推算出的工程款的94%,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質保金、退還工程預付款、業主或甲方代付代扣款(如有)、罰款(如有)等;竣工決算後的餘款及質保金在甲方收到業主支付後的10天內支付給乙方,支付額度按雙方竣工決算而定,如業主分期支付,甲乙雙方也按此比例辦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總額不得突破甲方已收到業主工程款的94%。

6、工程質量保脩金。業主扣留的工程質量保脩金由乙方承擔,在業主退還甲方後的10天內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 材料供應

1、本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其材料價格風險已包含在承包單價內,不調價。

2、乙方自購材料必須按照施工圖紙、規範要求採購,接受甲方的質量、技術監督和指導,並及時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及複驗報告,對材料的質量負責。按要求對材料進行檢驗或試驗,並及時提交試驗資料,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3、乙方委託外單位進行建築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質量檢測等,確需由專案經理部對外簽訂合同時,甲方對訂立合同的必要性進行稽核和協助乙方對合同條款的內容進行審查。如發生合同糾紛,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八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甲方按約定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工程施工的有效依據 ,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出現設計變更,乙方應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進行施工。

3、出現設計變更或業主、監理現場指示而引起工程價款變化時,乙方應在5天內向甲方提交書面資料,由甲方整理後上報監理、業主核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資,一旦發生,甲方有權直接處理,同時對乙方處以所拖欠工資總額3倍的罰款。

2、 乙方分包的工程專案,不得轉包或分包。如發現轉包或分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 當乙方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或工人,在工程管理和施工方面不能滿足工程施工要求時,甲方可以建議更換人選,乙方應考慮甲方意見,並作相應的調整。

4、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範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返工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5、乙方達不到合同規定的工期要求,每逾期一天,支付 10000元/日 的逾期違約金。累計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1%,從工程款中扣除。

6、安全處罰:死亡一人,乙方交納伍萬元違約金;重傷一人,乙方交納壹萬元違約金。

7、在施工中,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承包能力、乙方對甲方發出指令的執行程度和態度等,作出終止合同、更改施工隊伍的決定。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發生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滯後等原因造成甲方聲譽受到影響或業主、監理單位向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單位發出書面指責的,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5~20萬元的罰款。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9、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向有管轄權的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第十條 其他

1、 乙方必須是甲方的工程合格供方,並服從甲方管理。

2、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3、合同簽訂前,乙方提交94萬元的履約擔保金。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一切經濟責任、民事責任自負。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三份。自雙方法人(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即生效,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清工程款、保修期滿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19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工程分包合同協議書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見其他約定)交付給乙方。房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以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等使用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二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年付(每年¥:______________元),房屋押金(個月,¥元)待合同期滿或特殊情況導致的合同結束,乙方退租後返還。

(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現金、銀行匯款或網銀轉賬,每月1日前一個禮拜支付下一月租金。

第三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_________________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進行維修。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20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本著公平、互利和誠信、等價、有償的原則,為共同加強對工程建設的組織及管理工作,正確處理責任經濟關係,分清職責,圓滿地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一致協商,特制定本合同條款,雙方嚴格履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分包工程專案及名稱:

安全技術要求:教育工人在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內要遵守校區內的各項的規章制度。不準在校區內亂竄擾亂學生的學習生活等,治安問題由乙方負責。在校區內不準酒後作業。操作前應檢查有無不安全因素後方可進行施工。

按定額結算,轉賬支付,按形象進度結算撥款(人工費包括管理人員工資、勞動保護、因患病或非因工傷、因工傷發生的一切費用)。

四、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 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負總責,對現場的施工組織和安全生產統一管理和全面負責,監督檢查分包單位的施工現場活動。

2、 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從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3、 分包單位要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總包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等,對不服從管理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4、 總包單位負責人對分包方的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監控,對進入現場的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5、 分包方隊伍進場後要經過總包方的安全教育培訓。

6、 分包方使用總包方的安全防護設施裝置應辦理交接驗收記錄,有義務保護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7、 總包方應向分包方提供合格的安全防護材料、裝置、工具及生活設施,提供合格的機械裝置、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

8、 分包單位要設定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設專職安全人員對生產安全進行負責,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9、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合同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對工程發生的安全責任以及違約責任承擔民事責任,發生意見不一致時,可協商解決。

10、 分包單位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責任狀的內容規定。

11、 分包單位按文明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工完場清。

12、 甲方給乙方提供施工現場配合人員,確保機械工、電工等特種作業人員配合工作,費用乙方負擔。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等裝置工具和操作人員,由乙方驗收後管理使用。

13、 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14、 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①分包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②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專案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③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④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由分包方負責承擔造成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5、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1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①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②分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③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④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裝置;

⑤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釋出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⑥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⑦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五、 工材料及機具供應

1、 甲方供應的安全防護器具和材料有合格證,乙方應按實際需要領取,超出部分乙方負擔。

2、 乙方直接採購用於安全生產的材料應有合格證,必須經甲方驗收後方可使用。

3、 甲方供給的起重裝置、攪拌機、鋼筋切斷機、砂漿機、木工工具等和使用的一般的工具必須有合格證,安全裝置齊全,經檢驗後方可使用。

4、 乙方自備的其它工具應完好合格。

5、 乙方借用甲方的工具用後即還,如果損壞或丟失,乙方賠償損失費用。

六、 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哈市政府、哈航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3、凡由於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七、 乙方在施工前和施工中應負責事宜:

1、 在未進入施工現場前,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向甲方交出跨省施工介紹信,鄉政府以上介紹信,營業執照,施工資格證書,辦理跨地區通知書及臨時許可證,提出施工人員名冊。

2、 乙方組織的勞動力必須是年滿18週歲的公民,適應施工生產的需要,且身體健康、技術較好、無劣跡。

3、 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操作規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措施,愛護國家財產,服從管理,完成任務。

4、 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後不準任意增減調動,確因工程量增減或變更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後方可調動。乙方在施工中增減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及時填寫增補人員名單

八、 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哈爾濱市平房區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哈市人民法院起訴。

九、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按施工建築面積及總包單位確定的目標為準。

十、 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2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 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 建築安裝工程

第二條 地點在環園中路788號

第三條 工程範圍 。

第四條 質量標準 可依照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說明書及《安裝工程施工驗收技術規範》列出)。

第五條 承包人 (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於總承包人及發包人負責供應之材料,分包人應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註明)。

第六條 工程總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70000元 整。

第七條 工程包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 70000元整(本工程全部總造價減去發包人及總承包人供應材料總值)。

第八條 付款辦法

第九條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條的工程範圍自20xx. 年10 月20 日開工至 20xx年4 月20 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條 中間開工 本工程範圍內的 工程,自20xx 年10月20 日開工於 20xx年 4月10 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條 雙方聯絡制度及協作辦法 。

第十二條 關於工程保密辦法 。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

第十四條 特殊條款 。

第十五條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款項結清後失效。

第十六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總承包人收執 份(其中送撥款銀行及發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執 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22

依照《民法典》和《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的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遵循公平、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

二、分包工程地點:__________

三、分包包範圍:__________

四、工期:__________開工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工期:__________天

五、合同價款:__________本工程採用方式計價,每噸元/噸。

合同總價款為

六、質量要求:__________

本工程質量達到標準,如達不到本標準,應按甲方要求進行返工自理,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七、雙方責任:__________

1、甲方責任:__________

⑴負責技術交底工作,對施工現場進行質量檢查。

⑵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一式份。

⑶及時供應合同規定的材料。

⑷及時辦理工程結算。

2、乙方責任:__________

⑴嚴格按施工規範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施工。

⑵必須按圖紙施工。

⑶應保證工期要求,確保工程如期完成。

⑷負責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值同等金額的發票或收據。

八、材料供應:__________

1、主材由方負責提供。

2、輔材由方負責提供。

九、材料消耗:__________

工程消耗材料按實際發生為準,損耗量按百分之計算,廢料歸方。

十、施工與驗收:__________

1、乙方按圖紙及施工規範嚴格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有關部門檢查、檢驗。

2、工程完工時組織相關部門驗收。

十一、結算方式:__________

簽訂合同,甲方即向乙方交付元預付款,工程進行過半時甲方支付元,工程完工,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十二、由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賠付方工程總價款%的損失費。

十三、其它:__________

1、本協議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

2、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完成後自行終止。

十四、補充條款: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託:__________法定代表或法人委託: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施工代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23

甲方:

乙方:(姓名,住所地,身份證號碼,聯絡方式請寫清楚)

根據國家以及地方關於建設工程專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確保工程的質量、安全和進度,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專案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範圍:

四、工程造價:本工程總造價為 。

五、工程工期:

1、本工程專案暫定於年 月 日竣工,工期共計 日曆天。

2、開工日期如有變化,乙方需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工期相應調整。

3、在施工期間,由於非乙方過錯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必須在事故發生後三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順延工期的申請,經甲方核實認可後向乙方發出同意延期的書面通知,工期方可順延。如因乙方原因延誤工期,建設單位的工期罰款由乙方負責,在結算款中扣除;如屬甲方原因由甲方負責。

六、工程進度要求:

七、材料裝置供應:

八、技術資料供應:由 負責向乙方提供水施 工圖等技術資料。

十、甲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乙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負責聯絡、處理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十一、工程款支付

十二、安全責任

1、乙方進場後,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安全紀律。對其務工人員必須進行遵章守紀和安全教育。

2、乙方必須確保所有施工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3、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生產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4、乙方務工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此導致甲方承擔連帶經濟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在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乙方務工人員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安全紀律,甲方可根據其規章制度和紀律,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十三、工程質量、工程驗收、工程檢修

1、工程質量應符合設計和國家規範,要求達到標準。

2、工程竣工後15天內,乙方應將工程驗收所需資料整理齊全交甲方。 對於驗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負責返工整改。返工整改後經複驗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再次整改或者解除本協議。由於工程驗收不合格進行返工整改的工期延誤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

3、工程完工經各方面質量檢查驗收合格後,乙方提供結算資料,甲方協助辦理結算。

4、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為修期內,因施工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應無條件及時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四、工程結算:

1、本工程計價按並以稽核後的施工圖預算和決算為依據。

2、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如有設計變更,應根據設計部門的設計變更通知書調整總造價。

3、乙方提供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協助辦理結算。

4、乙方按本工程總造價的向甲方上交管理費和稅費等費用,甲方在支付給乙方的進度款中予以扣除。

十五、質量保證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元質量保證金。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 日內無息退還。

2、施工期間未經允許不得向甲方要工錢和不聽指揮的一旦發現作清場處理。

3、工程質量通過甲方驗收合格為準、方可結算工資。

4、質量保證其為一年、義務修補。

十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雙方必須全面覆行合同所規定的事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規定的行為均視為違約,除本協議規定已有處罰措施以外,將根據違約情況承擔 元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實現自己的權利而支出的交通費、差旅費、通訊費、律師費等);

十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合同。

十八、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格式 篇24

總承包單位(甲方):新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專業分包單位(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實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穿到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加強安全管理,減少傷亡事故,明確雙方責任,特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名稱:聯投龍灣二期A區(二組團)10#樓

分包內容:

二、甲方責任

1、報監理稽核分包方的安全生產資格和專項施工方案,對分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配合監理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應積極做好安全宣傳工作,對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張貼安全標語及安全警示標誌,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形成一個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局面。

3、積極宣傳和落實公司、專案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各項安全獎罰規定。積極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4、甲方應積極組織乙方購買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等防護用品,搞好現場安全防護設施。

5、甲方配備專職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檢查機械電器裝置、腳手架及施工電梯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乙方責任

1、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自覺接受甲方對安全生產的管理,遵守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方面有關管理規定,執行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本分包工程專案的安全工作負責。

2、施工現場應配備專職安檢人員和專業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及時消除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3、施工電梯等提升工具的使用,應服從甲方的排程安排。

4、加強對現場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作業前應針對分包工程專案特點進行再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及自我防護意識,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消除事故隱患,保證作業環境的安全。現場從業人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根據本分包工程專案的特點,負責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根據施工進度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交到所有作業人員,並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5、認真落實工完場清,工序交接制度,安裝完成後將垃圾全部清理出場。

6、對甲方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臨邊防護和連牆件)不得隨意拆除,需拆除的必須書面報甲方批准。

7、檢查從業人員是否按規定正確佩戴安全帽、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8、執行甲方的職業健康安全制度,為現場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條件,防止和減少職業危害,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年齡超過55週歲的作業人員。

9、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應當立即上報甲方並按有關規定組織調查處理。

10、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不服從管理或作業人員違章操作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其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1、認真貫徹甲方消防責任管理制度,確定消防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負責實施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處罰規定

乙方施工人員出現以下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發生,由乙方直接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出現以下違章作業沒有發生安全事故,每人次處以50-100元罰款,以示警惕。

1、穿高跟鞋或上下班打鬧玩笑者。

2、酒後上班違章作業者。

3、玩電器傷著自己或打人者。

4、從高處向下隨意拋物者

5、在工地上打架者

6、腳手架上人、物超載者

7、危險地段施工不帶安全帽、安全帶者

8、晚上打牌,第二天高空作業造成安全事故者

9、現場禁火區及木工房吸菸引起火災造成自己或他人傷亡事故者

五、成品保護

1、甲方無義務看守乙方進場的成品材料,如有丟失甲方概不負責。

2、乙方在施工的過程中負責對自己的產品進行成品保護。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對甲方的成品(牆面等)破壞,由乙方負責。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zh-tw/hetong/chengbao/8z8w3j.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