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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動電話機採購合同(通用4篇)

上海行動電話機採購合同(通用4篇)

上海行動電話機採購合同 篇1

一、購機前,請消費者知曉或確認如下事項:

上海行動電話機採購合同(通用4篇)

1.行動電話機商品實行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

2.行動電話機包裝盒上的商標和機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購買的。

3.包裝盒條形碼串號(IMEI)是否完整。如果是GSM手機,請在行動電話機上按“*#06#”,然後將所顯示的15位行動電話機串號與行動電話機盒上的串號核對是否一致。

4.行動電話機外形是否有磨損、裂痕等其他損壞情況。機身上的螺絲是否有被擰過的痕跡。

5.行動電話機配置是否齊全,與銷售商承諾的是否一致,並在以下合同條款中予以確認。

6.檢視行動電話機累計通話時間,如顯示時間低於10分鐘,屬正常範圍。

7.行動電話機保修卡是否是原廠保修卡。

二、購機中,請消費者確認如下事項:

8.消費者購買_________品牌_________型號行動電話機,串號_________;該部行動電話機還包括下列配置:原裝電池板_________塊,序號_________,非原裝電池板_________塊;原裝座充電器_________部,原裝便充電器_________座;非原裝座充電器_________座,非原裝便充電器_________座;原裝耳機_________副,非原裝耳機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銷售商承諾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國家法律規定準予流通且質量符合國家法定標準的產品。

10.消費者支付購機款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消費者購買的行動電話機屬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務的,還需同時遵守其他相關約定。

11.銷售商須向消費者提供加蓋銷售商公章的原廠保修卡、原廠提供的保修條例或規則等有關單證和資料,並指導、協助消費者填寫"三包"憑證上須填寫的內容。

12.銷售商須向消費者開具加蓋公章的銷售發票,銷售發票上須填寫該行動電話機機身串號、出廠序號(批號),配件、產品商標和型號、價格、銷售日期等內容。

三、購機後,請消費者注意如下事項:

13.消費者購買行動電話機後還可檢視所購買的行動電話機是否有進網許可證,消費者可登入國家資訊產業部網站或通過電話、對行動電話機進網許可證的真偽進行查詢。

14.消費者須妥善保管購機發票、合同、保修卡和銷售商、生產商提供的其他單證。

15.消費者在三包期限內使用行動電話機出現質量問題,務必前往有授權的特約維修部門報修,否則將有可能失去國家“三包”規定對消費者的保護。

16.請消費者特別注意下列條款:

A.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行動電話機商品效能故障表》所列效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商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行動電話機商品效能故障表》所列效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C.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行動電話機商品效能故障表》所列效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不論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商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請消費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務必要求修理方正確填寫修理記錄)

行動電話機商品效能故障表(網路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

│名稱│效能故障│

├─────────┼─────────────────┤

││說明書所列功能失效│

│├─────────────────┤

││螢幕無顯示/錯字/漏劃│

│├─────────────────┤

││無法開機、不能正常登入或通訊│

│├─────────────────┤

││無振鈴│

│├─────────────────┤

│主機│撥號錯誤│

│├─────────────────┤

│(三包有效期1年) │非正常關機│

│├─────────────────┤

││SIM卡接觸不良 │

│├─────────────────┤

││按鍵控制失效│

│├─────────────────┤

││無聲響、單向無聲或音量不正常│

│├─────────────────┤

││因結構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殼裂損│

├─────────┼─────────────────┤

│充電器│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

│(三包有效期1年) │使用指定充電器無法正常充電│

├─────────┼─────────────────┤

│電池│充電後行動電話機仍不能正常工作。│

│(三包有效期6個月) │判斷依據為電池容量不小於80% │

├─────────┼─────────────────┤

│移動終端卡│不能正常工作│

│(三包有效期1年) ││

├─────────┼─────────────────┤

│外接有線耳機│不能正常送受話│

│(三包有效期3個月) │說明書所列功能失效│

├─────────┼─────────────────┤

│資料介面卡│不能正常工作│

│(三包有效期1年) ││

└─────────┴─────────────────┘

17.簽約本合同的銷售商承諾:符合換貨條件,並且銷售商有同型號同規格行動電話機商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商應當予以退貨,但對於使用過的商品應當按《行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實施三包的行動電話機商品目錄》收取折舊費,但折舊費率以0.25%計。

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行動電話機商品效能故障表》所列效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商負責在15天內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銷售商逾期未能更換的,銷售商以“(行動電話機價款×0.25%)/天”向消費者提供補償。

18.補充條款(買賣雙方可就上述條款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

_________

_________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動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銷售商(蓋章):_________消費者:(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可選填)

聯絡電話_________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可選填)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聯絡電話_________(可選填)

附件

說明

致消費者的特別提示:本合同是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交電家電商業行業協會、上海通訊製造業行業協會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而制定的,希望您在充分了解下列條款和注意事項後再進行交易,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請諮詢銷售人員,他們有義務給您做出確切的解釋。

上海行動電話機採購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電話:

郵箱:

乙方:

地址:

電話:

郵箱:

本《軟體使用許可協議》(以下稱《協議》)是乙方與甲方_________系統之間有關上述________系統軟體產品(以下稱本“軟體產品”)的法律協議。

一、總則

1、本“軟體產品”包括計算機軟體,並可能包括相關媒體、印刷材料和“聯機”或電子文件(“軟體產品”)。本“軟體產品”還包括對_________系統提供給乙方的原“軟體產品”的任何更新和補充資料。乙方一旦安裝、複製、下載、訪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軟體產品”,即表示乙方同意接受本《協議》各項條款的約束。如乙方不同意本《協議》中的條款,請不要安裝或使用“軟體產品”;但乙方可將其退回原購買處,並獲得全額退款。

2、本“軟體產品”受袒護著作權法及國際著作權條約和其它智慧財產權法和條約的保護。本“軟體產品”只許可使用,而不出售。

二、許可證的授予

本《協議》授予乙方下列權利:

1、應用軟體。乙方可在單一一臺計算機上安裝、使用、訪問、顯示、執行或以其它方式互相作用於(“執行”)本“軟體產品”(或適用於同一作業系統的任何前版本)的一份副本。執行“軟體產品”的計算機的主要使用者可以製作另一份副本,僅供在其在安裝到公司其他電腦管理註冊後的同一專案之用。

2、儲存/網路用途。乙方還可以在乙方公司的其它計算機上執行“軟體產品”但僅限於註冊時所添之專案,乙方必須為增加的每個專案獲得一份許可證。

3、保留權利。未明示授予的一切其它權利均為X有限公司所有。

三、其它權利和限制的說明。

1、試用版本。僅限於試用,如需正式使用,必須註冊成為正式版。

2、元件的分隔。本“軟體產品”是作為單一產品而被授予使用許可的。乙方不得將其組成部分分開在多臺計算機上使用。

3、商標。本《協議》不授予乙方有關任何________系統商標或服務商標的任何權利。

4、出租。不得出租、租賃或出借本“軟體產品”。

5、支援服務。乙方提供給甲方作為支援服務的一部分的技術資訊,甲方可將其用於商業用途,包括產品支援和開發,在使用這些技術資訊時不會以個人形式提及乙方。

6、軟體轉讓。本“軟體產品”的第一被許可人不可以對本《協議》及“軟體產品”直接或間接向任何使用者作轉讓。

7、終止。如乙方未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條件,在不損害其它權利的情況下,甲方可終止本《協議》。如此類情況發生,乙方必須銷燬“軟體產品”的所有副本及其所有組成部分。

四、升級版本

1、如本“軟體產品”標明為升級版本,乙方必須獲取甲方標明為合格使用升級版本的產品的許可證方可使用本“軟體產品”。標明為升級版本的“軟體產品”替換使乙方有資格使用升級版本的基礎的產品,乙方只可根據本《協議》的條款使用所產生的升級產品。

2、如本“軟體產品”是乙方獲得許可作為單一產品使用的一套軟體程式包中一個元件的升級版本,則本“軟體產品”只可作為該單一產品包的一部分而使用和轉讓,並且不可將其分開使用在一臺以上的計算機上。

五、著作權

1、本“軟體產品”(包括但不限於本“軟體產品”中所含的任何圖象、照片、動畫、錄影、錄音、音樂、文字和附加程式)、隨附的印刷材料、及本“軟體產品”的任何副本的產權和著作權,均由甲方擁有。

2、通過使用“軟體產品”可訪問的內容的一切所有權和智慧財產權均屬於各自內容所有者擁有,並可能受適用著作權或其它智慧財產權法和條約的保護。

3、本《協議》不授予乙方使用這些內容的權利。如果這份“軟體產品”包括只以電子形式提供的文件,乙方可以列印一份該電子文件。乙方不可複製本“軟體產品”隨附的印刷材料。

六、備份副本

在按照本《協議》安裝一份本“軟體產品”副本後,乙方可以保留甲方用以提供給乙方本“軟體產品”的原媒體,僅用於備份或存檔之用。如果需要原媒體方可在計算機上使用“軟體產品”,乙方可以複製一份“軟體產品”副本僅用於備份或存檔之用。除本《協議》中明文規定外,乙方不可複製本“軟體產品”或隨附本“軟體產品”的印刷材料。

如乙方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此___________系統產品,下列有限保證適用於乙方:

七、其他

1、在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大範圍內,甲方在任何情況下絕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軟體產品”或因提供或未提供支援服務所發生的任何特殊的、意外的、非直接的或間接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利潤損失、營業中斷、商業資訊的遺失或任何其他金錢上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即使甲方事先被告知該損害發生的可能性。不論任何情況,甲方在本《協議》任何條款下所承擔的全部責任,以乙方就“軟體產品”實際已付的價款為準。但是,如果乙方已經與甲方達成支援服務協議,甲方就支援服務的全部賠償責任應以該協議條款為準。

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甲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行動電話機採購合同 篇3

一、購機前,請消費者知曉或確認如下事項:

1.行動電話機商品實行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

2.行動電話機包裝盒上的商標和機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購買的。

3.包裝盒條形碼串號是否完整。如果是手機,請在行動電話機上按“*#06#”,然後將所顯示的15位行動電話機串號與行動電話機盒上的串號核對是否一致。

4.行動電話機外形是否有磨損、裂痕等其他損壞情況。機身上的螺絲是否有被擰過的痕跡。

5.行動電話機配置是否齊全,與銷售商承諾的是否一致,並在以下合同條款中予以確認。

6.檢視行動電話機累計通話時間,如顯示時間低於10分鐘,屬正常範圍。

7.行動電話機保修卡是否是原廠保修卡。

二、購機中,請消費者確認如下事項:

8.消費者購買_________品牌_________型號行動電話機,串號_________;該部行動電話機還包括下列配置:原裝電池板_________塊,序號_________,非原裝電池板_________塊;原裝座充電器_________部,原裝便充電器_________座;非原裝座充電器_________座,非原裝便充電器_________座;原裝耳機_________副,非原裝耳機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銷售商承諾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國家法律規定準予流通且質量符合國家法定標準的產品。

10.消費者支付購機款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消費者購買的行動電話機屬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務的,還需同時遵守其他相關約定。

11.銷售商須向消費者提供加蓋銷售商公章的原廠保修卡、原廠提供的保修條例或規則等有關單證和資料,並指導、協助消費者填寫"三包"憑證上須填寫的內容。

12.銷售商須向消費者開具加蓋公章的銷售發票,銷售發票上須填寫該行動電話機機身串號、出廠序號(批號),配件、產品商標和型號、價格、銷售日期等內容。

三、購機後,請消費者注意如下事項:

13.消費者購買行動電話機後還可檢視所購買的行動電話機是否有進網許可證,消費者可登入國家資訊產業部網站或通過電話、對行動電話機進網許可證的真偽進行查詢。

14.消費者須妥善保管購機發票、合同、保修卡和銷售商、生產商提供的其他單證。

15.消費者在三包期限內使用行動電話機出現質量問題,務必前往有授權的特約維修部門報修,否則將有可能失去國家“三包”規定對消費者的保護。

16.請消費者特別注意下列條款:

.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行動電話機商品效能故障表》所列效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商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行動電話機商品效能故障表》所列效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行動電話機商品效能故障表》所列效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不論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商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請消費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務必要求修理方正確填寫修理記錄)

行動電話機商品效能故障表(網路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17.簽約本合同的銷售商承諾:符合換貨條件,並且銷售商有同型號同規格行動電話機商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商應當予以退貨,但對於使用過的商品應當按《行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實施三包的行動電話機商品目錄》收取折舊費,但折舊費率以0.25%計。

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行動電話機商品效能故障表》所列效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商負責在15天內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銷售商逾期未能更換的,銷售商以“(行動電話機價款___0.25%)/天”向消費者提供補償。

18.補充條款(買賣雙方可就上述條款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

_________

_________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動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銷售商(蓋章):_________消費者:(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可選填)

聯絡電話_________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可選填)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聯絡電話_________(可選填)

上海行動電話機採購合同 篇4

尊敬的領導:

隨著XX專案陸陸續續進入企劃推廣階段,各方面的檔案和圖片越來越多,但企劃部的一部臺式電腦由於出廠於,在效能和硬碟容量方面都比較落後,考慮到工作上的必需性和緊迫性,巫總要求我們申請三個行動硬碟。這主要是基於以下幾點考慮:

第一:隨著網路越來越普及,電腦的價格越來越低,在企劃部的日常工作中以二進位制為基礎儲存單位的數字檔案越來越多了,可以說佔到了十分之七以上。我們在充分享受到科技帶來的快速、便捷性的同時深感電腦硬碟空間不夠大,有時甚至只能通過刪除看起來不著急的檔案來騰出富餘空間,這種行為在短時間看來是可以的,但萬一被刪除的檔案在將來的某一天需要用起時,就會對工作造成比較大的影響。

第二:根據目前IT市場的行情,我們瞭解到普通的具有一定品牌效應的250G硬碟價格大約在五、六百左右,以這樣的價格來儲存各類文字、影象、資料從價效比方面來看是經得起考驗的。

第三:前段時間企劃部小陳對幾個大櫥進行了徹底的大掃除,整理出數十張光碟。這些光碟記錄了聯合地產十幾年來的點點滴滴,尤其是一些典型樓盤的照片,是當時請著名的楊旭老師拍攝的,花了一萬多塊錢。我們惋惜的發現,經過時間的磨練,這些光碟的表面都磨損了,如果再不即時搶救,可能裡面的資訊無法讀取,有了行動硬碟之後,我們可以把所有光盤裡的資訊儲存到裡面。

第四:從計算機網路誕生之日起,網路病毒對計算機的危害一直存在,再加上不可抗拒的電腦硬體故障,很有可能對資料造成毀滅性的災難。有了行動硬碟,我們將制定一個計劃表,隔期對最新的資料進行備份。在我和小陳之間,再進行雙重備份,確保了對重要資料的儲存。

第五:兩年來,企劃部人員流動比較大,每一次的流動都對公司資料的完整性產生不好的影響。行動硬碟可以作為資料的終端,無論人員如何流動,電腦如何更換,資料始終留在那兒。

第六:巫總目前分管多個專案,常在外出差,對資料的儲存量、資料的便攜性有更高的要求。我將把一些專案的前期規劃、各種獎項、資料放入行動硬碟,而小陳將會把一些清晰度較大的圖片以及各種報廣資料放入行動硬碟。可以說行動硬碟滿足了未來5-________年的工作需要。

第七:考慮到未來單個數據的容量會越來越大,建議購買三個250G以上的行動硬碟。

申請部門:

申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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