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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精選7篇)

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精選7篇)

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1

為確保發生學生踩踏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穩定社會秩序和校園秩序,根據市政府和市教育局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精選7篇)

一、總體描述

(一)組織與領導

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劉亞洲

副組長:李宣強、李玉林、卜雲星

成員:中層幹部各年級主任班主任

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應急預案中各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校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釋出解除救援行動的資訊,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執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學校在救援時用到醫療救護等其他應急救援機構時,這些應急機構的指揮系統就會與學校的指揮系統構成聯合指揮。學校應急指揮應該成為聯合指揮中的一員。學校的應急指揮主要任務是提供救援所需的學校資訊,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當聯合指揮成員在某個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由負責方該問題的聯合指揮成員代表做出最後決策。

(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領導小組成員在突發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辦公室做好預案的發放、登記、修改和重新修訂,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應急預案的內容;加強對教師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德育部門要識別容易出現踩踏的風險所在,重點防範,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4、後勤部門要經常性地對學校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以及場地、房屋和裝置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要確保走廊、樓道的暢通,照明裝置正常。

5、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凡使用學校場館,組織關係300人以上的大型活動都要經過主管校長同意,主管校長要落實負責人員的安全工作職責,貫徹誰審批誰負責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6、後勤部門確保校醫療室常備一定應急醫療物資;德育部門確保醫生值班。

7、值日行政履行值日工作職責,堅守學校,有事外出必須告知別外的值日行政,或請其他行政人員代履行值日工作職責。

8、辦公室印製全校教師通訊錄,年級組印製年級班主任通訊錄中,並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行政、年級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內通訊錄中能有一個電話暢通。年級組收集各班學生家長通訊錄,並送交政教處儲存,交一份影印件到學生宿舍。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三)啟用應急預案的情況

1、重傷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應急響應過程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監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首先通知主管副校長和值日行政,然後通知各工作組組長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值日行政和德育部門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資訊;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採取和準備採取的應急行動。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卜雲星

成員:保衛科人員校醫班主任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學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叫旁邊教師或學生聯絡校長,校長接到報警後,在趕赴現場的同時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到現場。校醫到達後,馬上接替在場行政、教師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由副組長聯絡車輛運送學生。在急救車到達前,校醫負責受傷處學生救護處理。組長通知學校門衛要確保急救車進校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

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2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沐興市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主要原因有: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放學後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裝置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等。

二、事故的預防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以及場地、房屋和裝置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事故的.處理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長。

2、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重大事故立即報縣教育局。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4、調查取證。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時,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圓珠筆。

四、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的原則。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及時與縣教育局聯絡和諮詢。

2、一次性解決原則。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起草協議書。

4、理賠。理賠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保險公司的理賠可根據保險公司的要求辦理。保險公司的理賠需協議書;病歷卡影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等,辦理有關手續。

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3

一、適用範圍

依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一章第二條,校園傷害事故是指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

二、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型別、相關責任人及職能部門

校園意外傷害事故主要在以下方面:

1.學生上課安全。誰上課誰負責,上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教務處)

2.學生活動安全。誰組織誰負責,活動組織者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德育處)

3.學生課間安全: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4.上下樓梯安全。樓梯責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德育處)。

5.校園設施安全。誰管理誰負責,相關管理員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總務處)

6.“特殊學生”意外安全事故。相關崗位管理員為第一責任人。

學校應成立安全保衛辦公室,負責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安全預防工作,並協同校長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好重大意外傷害安全事故。

三、校園意外傷害事故傷害等級程度和處理程式

(一)傷害事故等級程度的判定:

1.一般傷害事故:輕微的碰擦等導致的皮外傷等。

2.傷情較重事故:個別學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較多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受傷人員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接警與報告程式:

1.事故發生後,首遇教職工必須在第一時間立即採取緊急措施,防止受傷學生受到進一步傷害;保護好學生,同時將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報告給第一責任人或者相關職能部門。

2.第一責任人或者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傷害事故等級,及時決定如何進行現場處置。

(1)一般傷害事故處理程式:

首遇教職工立即報告班主任,並由校醫進行處理或者直接送醫院,班主任及時與家長溝通,同時報告徐安斌副校長或褚裕鋒校長。

(2)傷情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程式:

第一步:首遇教職工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當天值日行政領導。並視情況緊急程度可直接撥打120,或在條件許可情況下(非嚴重骨折情形)直接護送當事人到醫院尋求救治,必要時尋求警力支援。在無力救助(嚴重骨折、心臟病突發)時,保護現場,不輕易搬動傷者。

第二步:值日行政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與首遇教職工匯合,指導救治工作。若情況嚴重,通知班主任趕赴醫院(現場),同時向學校主要領導彙報。在送診途中,與家長取得聯絡,徵詢家長意見,到家長指定的醫院就診。情況危急時,直接與醫院聯絡,要求開通綠色通道,爭取搶救時間。

第三步:學校領導與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趕赴醫院,在充分尊重家長意見的基礎上協助醫院開展救治工作,並視情況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彙報當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

第四步:在明確責任人的基礎上,及時告知責任學生的家長,說明情況,並要求以積極的態度及時到醫院與對方家長見面,協商處理治療事宜。

第五步:緊急救治工作結束後,學校相關部門要及時向現場師生了解情況,查明事發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筆錄和知情人的證明材料),以便責任認定,進行相關處理。

第六步: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要對受傷(發病)學生和家長及時慰問,穩定情緒,做好認真細緻的解釋工作。同時督促責任學生家長採取積極態度,與對方家長溝通,處理好善後事宜。

四、關於事故報告

1.屬於重大安全事故應當即報上級有關部門。發生較大事故(傷情嚴重)學校應24小時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一般事故3天內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2.報告分“口頭”和“書面”兩種。在事情還未了解清楚時可先打電話口頭通報情況,待事情瞭解清楚後再書面報告。

3.書面報告中要寫清楚當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況、及工作單位。另外要簡潔地寫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況。

4.學校應及時與有關保險公司聯絡賠償事宜。

江寧中心國小

20xx-9-24

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4

為了有效防範和處置教育系統的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及學校財產的安全,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確保教育改革的順利推進及教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檔案精神,結合教育系統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範圍

本預案所稱的安全事故,是指發生在學校(單位)內或由學校組織的師生活動中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溺水事故、觸電事故、危房倒塌事故、傷害事故、失火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及其它涉及師生生命、學校財產安全的事件。

二、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能

1、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級部主任、年級組長

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陳憶同志擔任,辦公室成員由相關各科室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員組成,具體負責辦理日常安全工作。

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的職能:一是發生安全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應急求援命令、訊號;二是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求援行動;三是及時向上級彙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四是必要時向上級及有關部門請求緊急求援;五是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在調查取證基礎上寫出有關書面材料。

2、現場處置機構的設定及職能

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需要,組成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長:由總指揮根據事故類別指派副總指揮擔任。

副指揮長:由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領導擔任。

成員:由相關科室的負責人及事故發生部門的.有關領導擔任。

現場指揮部,下設警戒維護組、緊急搶救組、資訊聯絡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預備機動組。

現場指揮部職能:

(1)及時向總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態勢及求援情況,提出處置意見,執行總指揮的決策、指令、命令,指揮現場處置;

(2)搶救傷員,採取控制事故險情曼延、擴大的有效措施;

(3)調配現場處置力量,救護裝備物質,指揮現場救護;

(4)具體負責善後處理工作。

三、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分工及專項小組職責:

1、為了對安全事故開展科學的、有針對性處置,根據不同事故類別,由指揮部辦公室指令機關相關科室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1)交通安全事故、溺水事故、觸電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傷害事故等事故由辦公室負責處理,根據事故性質、情節、涉及人員等情況,由總務部門配合處理。

(2)危房倒塌事故、火災事故、重大財物失竊事故、食物中毒由計財處負責處理,根據事故性質、情節、涉及人員等情況,由總務部門配合處理。

(3)學生安全教育工作由校長室負責實施。

(4)網路安全工作由市教育技術和資訊科技中心負責處理。

以上所列的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指揮部可隨時指令各科室協同參與處置。

2、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專項小組分工及職責。

警戒維護組:由指揮部指令事故發生單位的有關人員組成,主動或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區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攻群眾離開事發現場等。

緊急搶救組:由指揮部指令事故發生單位的有關人員組成,其職能主要是開展現場施救。

資訊聯絡組:由指揮部指令局機關、事故發生單位的有關人員組成,保持與上級及相關部門的聯絡,保持資訊暢通,及時、正確地向上級彙報事態發展的情況,向相關部門通報有關資訊。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緊急呼救求援。

後勤保障組:由指揮部指令事故發生單位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現場施救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的食宿安排,組織救援物資,協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後處理組:由指揮部指令局機關及事故發生單位的有關人員組成,做好勸解、安撫、慰問等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件,消除不穩定因素。

預備機動組:由指揮部臨時確定隨時聽候總指揮的調動、使用。

四、安全事故的報告與現場保護。

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或知情者在向110、119報警和通知120醫療救護的同時,應立即將事故地點、時間、類別等事故有關資訊報惠山區教育局,由教育局辦公室立即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並報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值班室、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和省教育廳。市教育局接到報告後立即組成安全事故處置指揮部,迅速調集力量組織施救,並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級部門,安全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發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五、安全事故處置的程式

1、由指揮部委派現場指揮長組織現場指揮機構。

2、根據事故情況,迅速調集力量建立現場搶險救治工作組織。

3、迅速開展搶險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4、做好情況通報。

5、開展事故調查。

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5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時有效地處置學校發生擁擠踩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學生擁擠踩踏事故領導機構及疏散救護小組

1.領導機構

組長

電話

副組長

成員

全體中層

2.工作小組

隊長

電話

副隊長

指揮

總體組織指揮,協調聯絡各有關部門。一隊成員

及國小樓全體教職員工,負責組織國小部全體師生。二隊成員

及中學樓全體教職員工,負責組織中學部全體師生。

三隊成員

負責組織5號樓全體人員。

四隊成員

及學生服務處人員,負責組織10號樓全體人員。五隊成員

帶領總務處、物業等相關人員搶險救災及後勤保障。六隊成員

搶救、照顧傷員。

3.學校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

職責:擁擠踩踏安全事故發生後,迅速啟動預案,組成臨時救援指揮部,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入現場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負責向當地和上級門彙報事件有關情況;負責具體方案、措施等重大問題的決策和處理,並組織落實、協調、調查和處理等;應急救援處理機構要安排值班人員,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二、應急措施方案

1.在樓道或樓梯發生擁擠踩踏事故後,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各救援小組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發生事故後,學校要迅速利用廣播或其他方式對學生下達如下指令:

所有學生必須原地不動,不得再向前移動。如外走廊或樓梯扶手已損壞,應立儘可能地向裡站;

樓道上的人員要有序地向後轉移,為樓梯上的`人員讓出空間以便樓梯上的人員有序地向後撤離。

3.組織學校醫護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儘快撥打120報告求援,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當地及有關部門支援幫助。

4.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5.在事故現場要設定警戒線,維護好現場秩序避免圍觀者擁擠混亂。警戒線須在救援工作完成,事故隱患排除後方可解除。

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6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學生因擁擠發生踩踏意外事故,做到迅速、有序、高效處理好學校踩踏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學生密集出入時防踩踏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領導、分級負責;正確引導、以防為主;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二、組織管理

成立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學校踩踏事故預防和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職責:貫徹落實影響校園安全法律法規,分析、研究影響校園安全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注意事項;切實加強日常安全風險管理,排查擁擠踩踏風險隱患,開展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導,採取有效控制措施,嚴防踩踏事故發生;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發生或發現可能發生踩踏事故後,立即啟動應急響應,快速組織有效應急處置工作,避免或減少學生生命危害,必要時請示上級業務部門給予支援。

(一)領導小組成員

總指揮:

成員:

(二)職責分工

1.組長:負責貫徹落實影響校園安全法律法規,統籌校園安全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對校園安全工作負總責。負責決策、組織、指揮踩踏事故應急工作,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指導各分管領導做好突發應急事件的.應對和處置工作。

2.副組長:按照分管業務,具體組織實施校園日常安全管理、風險排查、安全教育、心理疏導、資訊報告工作,協助組長做好突發事件的救援處置工作。

3.分管主任、級部主任:負責協助主要領導做好決策、組織、指揮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分管領域內各類突發事件,指導做好分管領域內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預防工作。

4.成員:按照崗位職責具體負責校園日常安全管理、風險排查、安全教育、心理疏導、資訊報告、應急處置實施工作。

三、風險防控

(一)充分利用每週的安全晨會、班隊會加強對學生進行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強自我保護和安全防護意識。

(二)領導小組加強日常巡查、走訪,每日做好巡查記錄。及時瞭解掌握學生容易大面積聚集的幾個時間段和具體地點,相關值日教師和領導要及時採取干預措施。

(三)為預防踩踏事故發生,針對各個人員密集時間段(升旗儀式、大課間、中午放學、下午放學、大型活動)採取錯時、分散點上下樓措施,值日領導與值日教師嚴密監控,及時制止擁擠舉動,避免踩踏事件發生。

四、資訊報告

(一)學校堅持24小時值班和校領導帶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

(二)事故發生或發現可能發生後,第一發現人按照就近就快的原則,通知周邊人員採取防止事故發生或救援受傷人員的措施,同時通知校醫()、安保開展救援,立即向領導小組如實報告情況。

(三)領導小組應當在10分鐘內先電話後書面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書面報告最遲不得晚於事件發生後半小時)。緊急資訊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報告要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五、處置措施

(一)組長或委託副組長應第一時間到場並按照規定啟動應急響應,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二)學校保衛科()、政教處(),組織人力迅速趕到事故現場,進行現場警戒,設立保護區,防止再次發生意外。負責收集和分析突發事件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和具體措施,協調相關級部負責人(低階部:;中級部:;高階部:)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三)校醫立即觀察傷者受傷情況、部位,開展應急搶救。

(四)立即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在等待救護車的過程中,門衛要在大門口迎接救護車,有程式地處理事故,為受傷人員的營救工作爭取時間。

(五)相關受傷學生的班主任老師,第一時間通知學生家屬,協助分管校長接待來校的家屬,做好後續安慰工作。

(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安撫等工作(王春妍副校長負責);按照相關規定配合做好資訊釋出和輿情引導工作(孫紅玉副校長負責);關注事件發展,控制惡化態勢,及時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宋春豔副校長負責)。

六、預案演練

本預案發布後,校領導小組要對相關人員進行預案解讀培訓,每2年至少組織1次演練。

校園學生身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7

為了加強師生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發生地震、火災等意外事故時出現學生踩踏事件,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和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我校學生緊急疏散暨防踩踏演練方案。

一.活動內容:

應急性集合演練

二.演練步驟:

1.第三節課上課鈴聲響後,指揮員廣播指揮:防踩踏應急演練準備開始!

2.各參演相關人員迅速到達各自崗位待命。

3.班主任再次強調安全:①檢查鞋子②靠右走③前方阻塞的隨機應變④前方保持距離,文明有序。

4.指揮員喊話:防踩踏應急演練正式開始!

5.班主任負責秩序。

6.到達集合地以班為單位清點人數。

7.總指揮點評,再次強調安全教育。三.組織機構及人員安排。

1.組織機構:

總指揮:

指揮:

組員:各班班主任。

人員到位統計:其他任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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