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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建設的稅費政策落實情況調研報告大綱

新農村建設的稅費政策落實情況調研報告大綱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意義深遠,是系統解決“三農”問題、構建和諧社會、實現長治久安的重要基礎;是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現代農業的根本保障;是增加農民收入、繁榮農村經濟的根本途徑;是發展農村社會事業,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縮小城鄉差距,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舉措。作為國家巨集觀調控重要手段的稅收,在新農村建設中應該有所作為。

新農村建設的稅費政策落實情況調研報告大綱

xx縣局對本次調研十分重視, 1月31日,分管領導、稅政、法規、徵管、辦公室等共8人蔘加了省局視訊佈置會,2月1日,李局長向張局長彙報工作,並由稅政科負責到統計局對企業研發經費投入樣本情況進了調查核實,統計局一開始認為該資料屬祕密,不提供,經李局親自出面做工作,終於在春節放假前取得樣本第一手資料。春節一結束,我局馬上在正月初八召集各分局及有關業務科室人員,召開專題會議,對調查表統計、調查問卷發放、調研文章起草等工作進行了分工和部署。稅政科負責支援自主創新的稅費政策落實情況調研,辦公室負責促進服務業發展的稅費政策落實情況調研,法規科負責支援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稅費政策落實情況調研,接到任務後,走訪了縣農辦、農業局、國稅局、衛生局、本局相關科室及幾個典型農業龍頭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瞭解我縣新農村建設總體情況、有關政策落實情況及存在困難和問題,探討解決問題的思路和建議。現將調研的主要情況彙報如下:

一、xx新農村建設概況。

xx位於浙東南沿海,是全國十三個海島縣之一,下轄9鎮3鄉,人口xx萬 。全縣現有耕地面積11.2萬畝,水田面積 6.81 萬 畝 , 林 地 面 積 23.44萬 畝 ,屬 亞 熱 帶 海 洋 性 季 風 氣 候 , 冬 暖 夏 涼 , 四 季 分 明 , 溫 和 溼 潤 。 近年來,我縣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加快城鄉一體化程序,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社會和諧而不斷努力。為解決海島人民行路難、吃水難等問題,改善人居環境,先後實施“康莊工程”、村莊整治、村莊綠化、水利建設專案和農村飲用水改水工程建設。其中“康莊工程”總投資1.8億,建成通村公路380.5公里,聯網公路20公里,解決了276個行政村村民的出行難問題;水利建設專案及農村改水工程每年投資4000多萬元,興建水庫,改造管網,擴建水廠,改善海島缺水和解決農村居民飲水安全問題,並每年花費上千萬元,從溫州買水,緩解海島缺水難題。

通過幾年的發展 ,xx縣 國 民 經 濟 持 續 、 快 速 、 健 康 發 展 ,綜 合 實 力 明 顯 增 強。先後被評為全國科技進步先進縣、農 民 收 入 先 進 縣、生態示範區建設試點縣、體育先進縣、村民自治模範縣,及浙江省文明城市、首批“小康縣”、經濟強縣、教育強縣、文化先進縣等,被列為浙江省首批基本實現現代化的縣市區和規劃發展的中等城市之一。成為全國最大的炊具、曲折縫紉機與平縫機生產基地,全國最大的低壓銅製閥門生產和出口基地,重要的水暖潔具生產和出口基地,被命名為“中國閥門之都”和“中國五金建材(閥門)出口基地”。也是全國重要的汽摩配、眼鏡配件、傢俱、醫藥包裝生產基地,並有“中國環保填料之鄉”、“中國甲殼素之鄉”美譽。

二、我縣支援新農村建設政策執行情況

本著優化結構、培植財源工作思路,我局歷來非常重視優惠政策的落實工作,從最早的融資租賃、福利企業、校辦企業、勞服企業優惠政策,到後來的國產裝置抵免政策,只要企業能享受的政策,全部努力兌現。通過幾年的政策扶持,使xx企業得到健康快速發展,培育了傢俱、閥門等新興行業,和以蘇泊爾、中捷、華能電廠等上市公司為代表的一大批骨幹龍頭企業。近年來,我局在扶持交通運輸業、現代物流業、二產剝離三產、培育專業市場、加強服務業稅收徵管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努力做大做強三產,優化稅收結構。xx財政收入逐年穩步增長,稅收結構不斷優化,去年全縣財政總收入突破30億元大關,實現30.83億元,完成年度預算的111.8%,增長28.6%,其中地方財政收入13.76億元,完成年度預算的115.1%,增長32.4%;地方稅收收入超過10個億,入庫10.01億元,完成年度計劃的119.6%,增長35.1%。財政總收入在全省排名第17位,地方財政收入排名第18位。地方財政收入佔財政總收入的比重達44.63%,同比提高1.3個百分點,結構優化佔比提高率全省第14名。

在支援新農村建設稅收政策落實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支援社會力量參與助建新農村公益專案。

按照省局規定,我局在支援社會力量參與助建新農村公益專案方面主要實施了以下優惠政策:

1、堅持執行鄉鎮企業所得稅款減免10%用於補助社會性開支的政策。我縣鄉鎮企業或轉制後的鄉鎮企業在捐助當地道路、教育、文化等社會公益事業等方面支出較多,為了補償企業該類開支,扶持企業發展,帶動農村經濟發展,我縣一直堅持執行鄉鎮企業所得稅款減免10%用於補助社會性開支的政策。鄉鎮企業報經主管地稅機關批准後,按應繳企業所得稅款減徵10%,用於補助無償助建新農村公益性專案等社會性開支費用。近幾年,各地陸續取消了該項優惠政策,XX年我局也曾考慮是否取消該政策,省局浙地稅函[XX]358號檔案出臺後,打消我們的疑慮,決定繼續保留,為了嚴格執行政策、堵塞漏洞,要求企業享受該政策必須取得主管部門縣經貿局出具的證明。XX年鄉鎮企業10%部分減免企業所得稅479戶,減免稅額1256萬元;XX年鄉鎮企業10%部分減免企業所得稅747戶,減免稅額1703萬元;XX年鄉鎮企業10%部分減免831戶,減免企業所得稅1922萬元。

2、對農村公益性捐贈支出按規定予以稅前列支,企業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個人在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准予在稅前扣除。據不完全統計,XX年共有捐贈企業18家,稅前扣除金額36萬元;XX年共有捐贈企業21家,稅前扣除金額58萬元;XX年共有捐贈企業18家,稅前扣除金額78萬元。此外還有大量捐贈由於不符合政策規定的條件,而無法享稅收優惠政策。例如企業通過村委會對農村道路、水利等社會事業的捐贈,以及直接對農村孤困老年兒童等的捐贈等難以享受政策。為了大加對企業農村公益性捐贈支出支援的力度,建議修改相關政策檔案,通過村委會的捐贈及對農村貧困人口的捐贈給予優惠政策。

通過政策支援,減輕企業負擔,提高其參與助建新農村公益專案的積極性,捐贈企業戶數和金額逐年增加。

(二)對農民及農業企業實行輕稅政策,促進農民增收。

按照省局規定,我局在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民增收方面主要實施了以下優惠政策:

1、對銷售自產農產品納稅人免徵各項地方稅費。並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從農民專業合作社取得的自產自銷農產品收入,不徵收個人所得稅。我縣目前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各類專業合作社共有191家,農業局有登記的是56家,由於成立農業專業合作社不需到農業局辦理手續,農業局主要是通過事後調查瞭解,對規模相對較大的合作社進行登記造冊,加強服務和管理,因此數字反應相對滯後。合作社及農民個人到國稅開票XX多人次,開票金額700多萬,均按規定予以免徵各項地方稅費。

2、對未達起徵點的農村個體工商業戶免徵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水利建設資金。每年未達起徵點的個體工商業戶有1700多戶,減免稅額70多萬元,

3、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經濟合作社減徵房產稅。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繁榮農村經濟是核心,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是關鍵。我局十分重視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經濟合作社的扶持,在依法徵稅的基礎上,對納稅確有困難的,按規定給予減徵房產稅的照顧。每年減免房產稅100多萬元。

4、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農業龍頭企業免徵各項地方稅費。我縣共有縣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48家,省級以上能享受政策的龍頭企業1戶,XX年減免所得稅18萬元,從XX年開始,省局新政策將享受政策的範圍擴大到縣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該政策有望發揮更積極的作用。

(三)支援加快發展新農村社會事業。 為支援農村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我局對238家農村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按規定免徵各項地方稅收;對農村託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取得的勞務收入,免徵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稅費;對農村公益性活動場所、育養福利機構予以免徵房產稅照顧,其中XX年享受政策9戶,減免房產稅21.56萬元,XX年享受政策10戶,減免房產稅58.13萬元,XX年享受政策9戶,減免房產稅59.5萬元。

(四)加大稅收政策宣傳力度,送稅法下鄉。去年,我局緊緊圍繞“依法誠信納稅,共建小康社會”主題,聯合縣國稅局、廣播電視臺錄製《交流》稅收宣傳專題節目,聯合縣普法辦舉辦“喜慶xx大、稅法送下鄉”大型文藝晚會,不定期在《xx法制》報上專刊宣傳新稅法知識內容,介紹稅收各項政策;結合縣管領導幹部“送法下鄉”和扶貧幫困結對活動,編印《農民常用法律知識200問》3000多冊,與結對鄉鎮、村居加強聯絡,將涉農稅法等政策送到農村基層、送到農民手中,積極落實涉農優惠政策,引導農戶發展生產。

三、新農村建設中的難點和稅收政策執行中的問題

(一)當前我縣新農村建設中面臨的幾個突出問題

1、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條件較差。農村交通、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仍然相對薄弱,農村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滯後,人才缺乏。農村的文化、娛樂、體育、衛生設施建設相對落後,農民行路難、看病難、讀書難等問題依然存在。農村文化生活相對貧乏導致部分農村的社會風氣和農村社會治安仍然存在不穩定因素。

2、農民增收還存在著較多困難。我縣規模農業、現代農業專案仍然缺乏,農業產業鏈條短,農產品深加工企業少;農業龍頭企業示範帶動效應仍不夠明顯;農產品價格受市場波動和氣候條件影響較大,農業效益存在不穩定因素;農村勞動力已經由單純的數量過剩轉向了結構性的人才短缺,一大批有知識有技能的農村青壯年流向城市,但流向農村的人才有限,農村經濟發展缺少人才推動和支撐;對農業農村金融支援力度不足,農民貸款難。此外,改革開放以後,為了加快工業化、城鎮化建設,地方政府以各種名義大量徵用農民土地,取得的收益主要用於城市建設,農民從土地的出讓、轉讓中收益很少,進一步加劇了城鄉差距。

3、區域發展不平衡。一方面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拉大,農民仍是弱勢群體;另一方面由於地理位置差異等因素,農村間地區差距較大,目前我縣城區及76省道二側的鄉鎮、村莊經濟實力較強,雞山、洋嶼等海島鄉及沙門、幹江等交通欠發達地區的農村經濟較薄弱。

4、農民負擔依然嚴重。雖然取消農業稅,減免了農業生產環節的大部分稅收,但現行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制模式具有易轉稼的特點,農民在購買生產資料、消費品及享受服務過程中均間接承擔著大量流轉稅。

(二)稅收在支援新農村建設上存在政策缺陷。

現行優惠政策可以說是“好鋼沒有用在刀刃上”,缺乏針對性和實效性,存在涉及面過窄,力度欠強等問題。具體來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稅收優惠面過於狹窄,影響政策效果。例如農產品初加工環節稅收優惠相對較多,深加工環節稅收優惠相對較少。以農產品為原材料的工業品在深加工環節,幾乎沒有什麼稅收優惠。農產品的轉化增值,主要是體現在其深加工環節,只有通過應用相關科學技術進行深加工後,才會“身價百倍”,提高競爭力。此外,農產品生產環節稅收優惠相對較多,銷售環節稅收優惠相對較少;涉農科技支援方面稅收優惠相對較多,資金支援方面稅收優惠相對較少;從優惠的稅種來看,相對集中在所得稅,由於流轉稅相對於所得稅來說具有易轉稼的特點,因此減免所得稅不如減免流轉稅政策效果明顯。

2、稅收優惠政策存在城鄉差異,有失稅收公平。比如勞動就業服務企業減免稅政策、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軍隊退役幹部就業稅收政策只侷限於城市失業或就業人員,農村人員不能享受,在稅收政策上沒有體現出農村與城市、農業與工業、農民與工人之間的平等。

3、政策之間不配套、政策效果減弱。例如: 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徵點調高到月銷售額5000元,本意是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民增收。但在實際工作中,效果不明顯,因為一方面,對於經營額達到起徵點納稅人,原本可以定二到三千,現在必須定5000以上,相當於變相調高了定額,5000元的營業額在扣除成本費用後本就所剩無幾,增加定額進一步增加了農民的負擔;另一方面,對未達起徵點的納稅人來說,少徵的增值稅變成了利潤,仍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要真正使稅負從輕,就應使優惠稅收政策相互協調,在進一步適當調高起徵點的基礎上,配合提高個人所得稅免徵額,讓稅收優惠真正落到實處。

4、間接扶持多,直接優惠少,農民並沒有真正得到實惠,沒有很好地體現工業反哺農業的原則。比如國家對農業生產資料,如飼料、農膜、農機具、化肥、農藥、種子、種苗等等,從生產到銷售環節都實行減免退稅政策。這種優惠是一種間接的隱性的支農政策,農民並沒有在感覺上直接收益。加之一些享受著減免稅收優惠的企業單位和個人,為自身利益,擅自提高生產資料價格,把已被減免的稅收暗地裡又轉嫁到農民頭上,從農民手中賺取超值利潤。政策的初衷是為了照顧農民利益,減輕農民負擔,但是實際上真正獲利的是生產廠家或經銷商,農民並沒有真正得到實惠。

5、稅收在支援新農村建設上存在政策缺陷。如對迴圈農業發展、農民工就業、特定的農村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等缺乏稅收鼓勵政策;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缺乏配套的政策扶持,不利於各種經濟成分進入農業、農村領域,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興經濟主體管理和服務措施不夠完善,到XX年底,我縣已有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近二百家,但是對上述組織的具體稅收管理和服務措施還不夠完善。

四、解決新農村建設主要問題的稅收政策建議

作為政策執行部門,地稅部門應當充分認識到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增強責任感與使命感,把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作為解放農村生產力,促進農業及相關產業發展的重要方式,真正做到以稅惠農,以稅助農。一要大力支援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村落後的根本問題是發展滯後,生產力水平低下。稅收要在推進農業產業化、創辦農村企業、促進農產品就地加工增值、產品出口等方面給予扶持,使農村的生產力水平有一個較大提升,以增強新農村建設的發展後勁。二要努力幫助農民增收。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和幫助農民務工經商,從事勞務服務,直接增加農民收入,同時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真正讓農民減負,實現休養生息。三要利用地方稅收聚集的資金為農民提供各種公共服務,讓更多的農民享受到公共財政的利益。具體可考慮從以下幾方面出臺優惠政策支援新農村建設:

1、支援綠色農業、迴圈經濟,實施推進現代農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對農業可持續發展密切相關的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耕地佔用稅、資源稅的設計上,要充分考慮其政策效應。凡是對農業生態起保護作用、有利於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在稅收政策上要給予鼓勵,例如:對那些直接或間接服務於退耕還林、退耕還草、農業汙染治理,農業水土保持的,在稅收政策上要給予適當的優惠扶持;對有損於生態資源保護的,如開山炸石、封河挖沙、開採礦產等,開徵環境保護稅;修訂完善《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改一次性徵收按年徵收,適當提高耕地佔用稅稅率,耕地佔用稅收入應直接通過財政用於當地的新農村建設,以及給予農民特別是失地農民予以生活補貼;積極運用農業科技創新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促進農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積極參與研究開發農業優良品種和農業生產技術,鼓勵生產優質高效無公害的綠色產品。

2、實施支援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稅收政策。一是實行農產品精深加工增值稅改革試點。以產業政策為指導,適當降低目前以農產品為原料加工產品的增值稅優惠稅率。凡從事對農林特產品簡單加工的,對其取得的加工產品收入免徵增值稅;對農林特產品進行精深加工的,對其取得的加工產品收入減半徵收增值稅。二是鼓勵大型工商企業和外資企業進入農業生產領域。對從事高新技術、資源綜合利用、農業技術轉讓的農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以及為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服務的行業,給予稅收優惠。三是研究制定稅率或稅基優惠政策,對農產品原料生產基地、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集約化經營給予支援。四是對農產企業進出口稅收實行優惠政策,支援和發展外向型農業。優先辦理農產品和以農產品為原料加工出口產品的出口退稅。

3、完善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提高優惠效率。對農民可以直接受益的優惠政策,要繼續優惠。比如對農業初級產品繼續實行稅收減免政策。探索新的可減輕農民負擔的稅收優惠政策,如可對農民自產自銷的農產品所包含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實行退稅政策,農民購入農用機械、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憑藉所取得的普通發票或其他銷售憑證,經稅務機關稽核通過後,就對農業生產資料所含的進項稅額實行退稅。對農民難以受益的優惠政策可以取消,改為財政直接補助形式。比如可取消對生產銷售農業生產資料者的所有稅收優惠政策,中央和地方政府利用這部分增加的財政收入,自上而下地設立農業發展基金,實行對“三農”直接補貼,避免涉農企業單位和個人的稅負轉嫁行為,真正體現“工業反哺農業”的政策策略。

4、對農村信貸實施積極扶持的稅收政策。針對目前農村資金嚴重外流的現實,當務之急是建立農村資金迴流的財稅金融投入機制。對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等的農業貸款收入或支農資金信貸均應比照農村信用社減按3%稅率徵收營業稅,同時對金額機構以優惠利率提供支農貸款取得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並對民間金融組織和民間借貸出臺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可考慮改革和取消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存款利息稅出臺的初衷是刺激消費,增強市場流動性,就目前形勢來看,該稅種除不符合巨集觀調控方向外,還有劫貧濟富嫌疑。農民不能享受國家多項社會保障,只能靠存款來撫養子女及養老等,而農村居民理財渠道不暢,通過存款及民間借貸獲得利息仍是農民的主要的理財方式,該稅種的實際納稅人多為農民。

4、實施減輕農民負擔的稅收優惠政策。對農民買房徵收的契稅,購置摩托車、農用運輸車徵收的車輛購置稅和車船使用稅,書立、領受、使用應稅經濟憑證徵收的印花稅,應逐步放棄;對未達增值稅、營業稅起徵點的個人免徵個人所得稅等;對農民個人外出務工,對取得的勞務收入,制定一個比較高的免徵額。

5、稅收優惠政策要體現城鄉一致,促進城鄉交流。一是要取消目前對農村的一些歧視性的稅收條款,凡是目前給予城市的稅收優惠政策,只要符合規定條件,農村都可享受。建議把現行只適用於城市的部分稅收優惠政策擴大到農村作為近期稅收促進新農村建設的重點。比如對失地農民在城鎮非農產業再就業或自謀職業,對企業或就業者本人給予與城鎮下崗職工相同的政策優惠。對農村退伍軍人就業或者自謀職業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等等。改革城市維護建設稅為城鄉維護建設稅,其收入全部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並專款用於城鄉公用事業的維護和建設,使之成為地方稅中一個獨立的稅種。此外,今後國家出臺新的稅收優惠政策,要實現城市和農村的統一,避免出現對農村、農業和農民的政策歧視。二是實施鼓勵城鎮勞動力向農村、農業領域流動的稅收政策。對城市居民帶著資金、技術到農村或農業領域創業或投資的,實行減稅、免稅優惠。

6、進一步加強對農村稅收服務。一是加強農村稅收政策的宣傳。宣傳要突出“三農”特色,暢通宣傳渠道,創新宣傳形式和內容,通過新聞媒體、電子網路、送法下鄉等形式,及時向農民宣傳涉農稅收優惠政策。要及時把各類涉農稅收政策梳理歸集、彙編成冊,進村入戶上門送稅法,幫助農民吃透政策、用好優惠,為村鎮發展送去“新富經”。二是建立稅收優惠政策提醒告知制度,告知農村納稅人應遵循的注意事項和各項稅收優惠。三是積極開展納稅輔導、納稅評估、查前告知等人性化服務舉措,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自覺性,避免因不知法而違法或享受不到優惠政策。

總之,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和稅收政策,在國家稅制改革總體框架內,本著先易後難、先急後緩、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逐步推進各項改革,充分發揮好稅收的職能作用,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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