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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黨建工作問題的探析大綱

社群黨建工作問題的探析大綱

縣社群建設始於XX年,於XX年正式啟動。縣轄3鎮8個社群,其中縣城所在地**鎮4個社群(文化東路社群、文化西路社群、**路社群、**路社群),建制鎮可可托海鎮3個社群(文化東路社群、文化西路社群、團結路社群),恰庫爾圖鎮1個社群(迎賓路社群)。社群居民26620人,黨組織8個,其中黨總支4個,黨支部4個,黨員398人。

社群黨建工作問題的探析大綱

駐區單位188個。社群幹部103人,其中國家幹部48人,聘用人員55人,平均每個社群工作者達到10人以上。社群現擁有自主產權辦公活動場所8個,建築面積均在400平方米以上。

近年來,隨著**縣工礦業的崛起,縣域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大量“單位人”向“社會人”轉變,城市間流動人口加劇,社群居民成分多樣化,社群居民對社群服務的需求提高,使社群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越發突出。社群黨組織是黨在城鎮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社群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是推動城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縣委、政府高度重視社群黨的建設,不斷加大對社群建設的工作力度,社群黨建工作基礎進一步夯實,城鎮社群大黨建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一是城鎮社群黨建工作合力不斷增強。在縣委基層組織建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縣級成立了社群大黨建指導委員會,負責對全縣社群黨建工作的領導和指導。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委組織部,具體協調、組織、監督、落實指導委員會決定的事項。在各鎮建立社群黨建協調委員會,加強對社群工作的協調。實行成員單位“委員制”,由轄區內各成員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任委員,負責研究、部署、協調本鎮社群黨建工作,通報情況、溝通訊息、交流經驗、協商議事等。建立了社群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行了縣領導聯絡社群工作制度,為每個社群確定了3名縣領導,每季度參加一次社群黨建工作聯席會議,指導、督促、協調、解決社群在黨的建設和自身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社群黨組織與駐居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結對共建”,形成以社群黨組織為領導核心,居委會為民主自治議事層,社群工作者為管理操作層,社群內黨員群眾共同參與的社群黨建工作合力共建的局面。

二是社群黨的建設工作基礎不斷夯實。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對原恰庫爾圖鎮文化路社群、迎賓路社群,原**鎮富興路社群、文化東路社群、文化西路社群進行整合,整合後,社群總數由原來的10個減少為8個。在XX年高標準完成3個社群陣地建設的基礎上,XX年投入270萬元為5個社群新建建築面積在400平方米以上的辦公活動場所,使全縣8個社群辦公活動場所面積全部達到400平方米以上。投入16萬元為8個社群添置了電腦、印表機、照像機、行動硬碟等辦公裝置,社群辦公條件得到顯著改善。將社群辦公活動經費納入到縣財政預算,大幅提高社群辦公活動經費,縣城所在鎮社群年辦公活動經費達到6萬元,建制鎮社群年辦公活動經費達到5萬元。多渠道解決社群“留不住人、人才不足”的問題,從縣直事業單位調劑50名事業編制,從鄉鎮調劑12名行政編制作為社群專項編制,人員採取公開招聘、下派後備幹部和新招錄公務員下社群鍛鍊相結合的辦法,從縣直部門單位選調12名機關幹部到社群工作2年;同時,結合“千名幹部下基層活動”的開展,向3鎮選派了4名國家機關幹部到社群擔任黨組織副書記、居委會副主任。使每個社群國家幹部平均達到5-7人。

三是社群黨建活動載體不斷豐富。全面開展以“八進社群”為主要內容的社群共駐共建活動,全縣188個駐區單位與社群結對,在社群黨組織的牽頭下,XX年共舉辦大型文藝活動20餘場次,開展各類科普宣傳、義診活動160餘次,投入資金10餘萬元為社群貧困居民修繕危房20餘間,送去大米、麵粉、衣物等摺合資金20餘萬元。在社群積極開展以“文明社群”、“平安社群”、“愛心社群”等為主題的八大社群建立活動,增強社群服務功能,逐步建立健全了無償和有償服務相結合的社群服務網路體系。各社群通過成立社群服務中心、開辦“愛心超市”、開通服務熱線、發放“愛心”服務卡、開展黨員奉獻日、設立“百姓心聲站”等形式,開展便民利民服務活動。在黨員中廣泛開展以黨員申諾、集體議諾、上級審諾、公開示諾、黨員踐諾、分層評諾為內容的黨員承諾“六諾”制活動,在社群設立了“治安巡邏崗”、“政策宣傳崗”、“義務教育崗”、“社會公德崗”、“便民服務崗”、“糾紛調解崗”、“參政議政崗”等14個崗位,黨員根據個人特長、興趣愛好,選擇崗位,進行崗位承諾和實事承諾。各社群廣泛開展了“選擇一崗、貢獻一技、奉獻一日”、“串百家門、知百家情、解百家困、辦百件事”等活動,形成了治安巡邏有人管、扶貧濟困有人問、文娛活動有人搞、衛生督查有人促、民事糾紛有人調、後進物件有人幫的和諧局面,有力地促進了社群黨建工作的開展。

但從黨所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來看,社群黨建工作也面臨許多新的情況、問題,不同程度影響到社群黨建工作的戰鬥力,需要我們加以重視和改進,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社群黨務幹部不足,社群工作者水平還有待於進一步提高;居民對社群的認同感不強,部分轄區單位共建意識薄弱,共駐共建形式單一,共同參與社群建設的氛圍不夠濃厚;社群職能不清,服務功能沒有得到深層次的拓展,社群黨組織領導、指導、協調作用還沒有得到全面發揮。

黨的xx大提出要“高度重視社群黨的建設,以服務居民群眾為重點,構建城市社群黨建工作新格局”,黨的xx大強調,要全面推進農村、企業、城市社群和機關、學校、新社會組織等基層組織建設,優化組織設定,擴大組織覆蓋,創新活動方式,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以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帶動其他各類基層組織建設。作為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加強城鎮社群黨的建設,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係到社會的長治久安。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問題,加強和改進城鎮社群黨建工作,必須堅持以黨的xx大、xx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為主線,以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絡為核心,以建設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為目標,全面推進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完善社群服務管理體制,充分發揮社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構建服務居民群眾的第一平臺,築牢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防線,為城鎮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一、以城鎮社群黨建3621黨建工作模式為架構,全面提升城鎮社群黨建工作水平

3621即“三個領導議事機構”(社群大黨建委員會、社群黨建協調委員會、社群聯席會議)、“六項共駐共建活動”(黨建聯創、思想聯做、服務聯辦、治安聯防、環境衛生聯抓、文體活動聯營)、“兩類社群服務體系”(社群便民利民服務體系、社群黨員服務體系)、“築牢一條防線”(社會穩定防線)。

(一)建立和完善三個領導議事機構,構建城鎮社群大黨建格局

一是建立和完善社群共駐共建溝通協調機制。充分發揮社群大黨建指導委員會、社群黨建協調委員會、社群黨建聯席會的指導、協調作用。原則上,社群大黨建指導委員會每年年底召開一次會議,對全年社群共駐共建活動情況進行通報、表彰,研究共駐共建活動中遇到的問題,提出下一年度活動指導意見;社群黨建協調委員會由鎮黨委牽頭,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分析社群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協調解決有關事項,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社群黨建聯席會由社群黨組織牽頭組織,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會議,也可根據社群工作需要臨時召開,會議內容主要是通報駐區單位共駐共建活動開展情況,研究安排近期工作任務。

二是認真落實縣領導聯絡社群工作制度。聯絡社群縣領導要加強對社群共駐共建的指導、監督,每季度對社群工作進行一次督查、指導,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社群黨建聯席會議,協調解決社群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三是建立社群共駐共建活動檔案。建立和完善共駐共建活動臺帳、大事記,詳細記錄駐區單位及在職黨員幹部開展共駐共建活動情況、群眾對共駐共建活動的意見和建議等,及時對共駐共建活動中的特色、亮點和經驗做法以簡報的形式向有關單位和領導反饋。縣委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三會”執行情況的監督指導,對無故不參加共駐共建會議的單位及個人,將按照《黨建工作督促檢查制度》的有關規定,在全縣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年度被通報批評2次以上的單位和單位負責人,取消年度評先選優資格。

(二)開展六項共駐共建活動,豐富社群共駐共建活動內容

一是實行黨建工作聯創。駐區單位黨組織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從物質條件上、政治思想上、工作制度上、工作水平上、工作方法上幫助、指導社群黨組織開展工作。經濟上有條件的,要支援社群搞好硬體建設,改善社群辦公條件和環境;人才上有優勢的,要幫助社群開展黨員教育和居民文體活動,開闢社群教育基地;活動場所便利的,要向社群開放。每年各單位至少要為社群辦1件實事。建立黨員共管機制,全面開展在職黨員到社群報到活動,駐區單位黨組織負責人要帶頭組織黨員到社群報到,積極主動參與社群事務和志願者活動,在職黨員每年為社群辦1-2件實事、好事。對不主動到社群報到、不服從社群黨組織安排工作任務的黨員,駐區黨組織要嚴肅批評教育,拒不履行黨的決議和服從組織分排的,要按照《黨章》第一章第九條“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黨的支部應當對他進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退黨”的規定進行處理。

二是實行思想工作聯做。轄區單位、社群黨組織要共同擔負起社群精神文明建設職責,組織開展好文明家庭、文明單位、文明小區、“萬人學禮儀”、“十佳公民道德模範”評比等群眾性精神文明活動,共同營造健康向上、文明進步、團結協作的社群教育氛圍,共同培植健康、文明、和諧、有序的社會環境和有利於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輿論力量、價值觀念、道德規範。

三是實行社群服務聯辦。由社群黨組織牽頭,轄區單位黨組織配合,共同開展幫困助學、扶貧救弱、便民服務等活動,向弱勢群體和困難職工獻愛心,使“五保”物件、殘疾人、貧困戶和下崗職工的生活有人問、有人管、有人助。駐區單位黨組織要結合黨員的能力、特長及各自的具體情況,採取黨員自願和組織指定相結合的方式確定聯絡物件,與困難人員“一對一”幫扶,每名在職黨員至少要聯絡幫扶一戶困難居民;駐區單位黨員志願者服務隊,每年深入社群和居民家中開展義診、修理、諮詢等服務不少於2次。要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捐款捐物,辦好“愛心超市”,積極幫助困難群眾,把黨的關懷和溫暖送到千家萬戶。

四是實行社群治安聯防。在重大節日期間,以在職黨員為主組成聯防隊伍參與社群治安聯防。共同開展“平安單位”、“平安家庭”、“平安學校”等系列建立活動,健全樓院看護、群防群治等責任制,劃分黨員責任區,消除不安定因素,共創安全社群。

五是實行環境衛生聯抓。以社群環境綠化、淨化、美化、硬化為目標,搞好社群內各單位的綠化工作;由社群黨組織牽頭,轄區黨員幹部共同參與對衛生死角定期進行清理,做到無亂堆亂倒、亂搭亂建,無衛生“死角”。

六是實行文體活動聯營。積極挖掘社群文化資源,興辦社群文化事業,組建獨具特色的社群文化隊伍;以百日廣場文化、小區文化、家庭文化等活動為載體,精心設計,組織開展群眾喜聞樂見、便於參與的文體聯誼活動和社群文化藝術活動,倡導文明健康的社群新風尚。各駐區單位要在場所、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援,為社群開展各種活動提供方便。

(三)完善社群共駐共建活動考核激勵制度

建立城鎮、社群黨組織對駐區單位監督評議制度。賦予城鎮、社群黨組織對駐區單位黨組織的監督權和評議權,組織、人事、宣傳部門,縣直黨(工)委要將駐區單位共駐共建情況納入各級黨建目標考核,建立文明單位、群眾滿意“五個好”縣直部門、“五個好”黨組織考核評價體系,分值應不低於總分值的20%。同時,在發展黨員、在職黨員評優、幹部選拔任用中,都要徵詢社群黨組織的意見。開展社群共駐共建“星光榜”評比活動,由社群黨組織根據駐區單位參與共駐共建活動情況,按照五個星級進行評定,對評定為“五星”的駐區單位,由縣社群大黨建指導委員會進行表彰,並將其事蹟在黨建網、政府網及縣電視臺進行公佈。

(四)完善社群服務體系,不斷提高社群黨組織的服務能力

1、圍繞社群居民、弱勢群體、轄區單位三類主體,建立社群便民利民服務體系。一是加強社群服務站建設,大力發展家政服務、物業管理、養老托幼、醫療保健、日常維修等社群服務;結合黨員為民全程代辦服務的實施,不斷完善功能,豐富內容。二是大力發展面向老年人、兒童、殘疾人、貧困戶、優撫物件的社會救助和福利服務,建好低保站、社保站等基層民政服務體系,切實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三是積極開展面向下崗失業職工的再就業服務,充分利用轄區單位資源,開展就業再就業技能培訓,增強下崗失業居民再就業的能力。探索建立“轄區單位提供崗位+社群經紀人負責組織+待業人員提供勞務”的社群服務和就業再就業模式。四是圍繞轄區單位的工作需要和幹部職工的生活需要,發揮社群聯絡群眾密切的優勢,協助轄區單位做好日常綠化、衛生保潔等工作,免費為轄區單位提供會議、培訓、文化娛樂場所,為在職幹部職工子女入托、日常生活等提供便利服務。

2、圍繞在職黨員、離退休黨員、下崗職工黨員、流動黨員、困難黨員的教育、管理、服務,健全黨員服務體系。一是根據在職黨員職業特點、專業特長,設定在職黨員參與社群黨建和社群活動崗位,廣泛吸收他們參與社群黨建和社群建設。二是根據離退休黨員身體狀況、特長和社群實際,開展“一人一職”活動,設立政策宣傳員、學生政治輔導員等認領崗位,發揮他們的餘熱。三是在下崗職工黨員中開展“學技能、增黨性”活動,根據縣域礦業用工需求和市場需要,有針對性地組織技能培訓,提高他們的再就業能力。四是建立流動黨員外出登記,支部成員、離退休黨員和社群黨員志願者與流動黨員結對聯絡,流動黨員活動證三項制度,加強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幫助他們協調解決實際困難、傳達上級有關精神、通報情況、徵求意見,記錄他們活動內容和效果。五是對年老體弱和生活困難黨員的要在政治上、生活上給予關心和愛護,繼續深入開展“送學”活動,建立節假日慰問制度。黨員互助金要重點向有發展專案的社群困難黨員傾斜。

(五)築牢維護穩定第一道防線,不斷提高社群黨組織的控制力

全面推行社群“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機制。各鄉鎮黨委、社群黨組織要按照社群“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機制的要求,堅持社群幹部“一崗雙責”、分片包戶(工作職責和包片、包戶、聯絡居民責任)、社群幹部工作“錯時制”,明確社群幹部需要掌握的內容。結合轄區實際,合理劃分片區,指定專人負責,深入轄區瞭解情況,每名社群幹部聯絡居民應在500人以內,每月走訪片區居民不少於1次,重點人員社群黨組織書記要親自包,定期進行走訪。按照居民人數1:500的標準建立社情聯絡員隊伍,完善社群信訪、民事調解和社會穩定資訊反饋制度,建立健全居民資訊、工作臺帳,形成維護穩定的預防機制。堅持重心下移,按照“一社群一民警”的要求配齊配強社群警力,設立社群警務室,加強對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社群黨組織要與警務室、物業管理等社群組織緊密配合,協同管理,真正做到對流動人口、出租房屋底數清、情況明、動態清晰。

二、推動社群黨組織實體化程序,全面夯實社群黨建工作基礎

一是明確社群黨組織實體化管理職能。社群黨組織是社群工作的領導核心,對社群各類組織負有領導、指導、協調的職能。社群黨組織與社群居民委員會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和各類民間組織是領導與被領導關係,支援他們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行使職權。與職能部門派駐社群的工作機構如低保站、社保站、計劃生育服務站、黨員服務分站、警務室等是雙重領導關係,對派駐社群工作的幹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為他們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與駐區單位黨組織在開展共駐共建活動上是指導、協調關係,積極引導和激勵駐區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參與社群建設;動員各方力量,整合各類資源,共同推進社群建設。與轄區內無主管部門的經濟組織、社會組織是政治領導關係,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指導協調社群內新的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建立黨的組織,積極開展黨的工作;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抓好流動黨員服務,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二是保障社群幹部編制和經費。要根據社群發展和工作需要,不斷增加社群幹部編制數量和社群辦公活動經費。縣城所在鎮社群國家行政編制不少於2名,事業編制不少於7名,社會公益性崗位不少於12名(其中:計生宣傳員不少於2名、社會保障協管員不少於2名,社會治安資訊員不少於8名);建制鎮社群國家行政編制不少於1名,事業編制不少於4名,公益性崗位不少於8名,(其中:計生宣傳員不少於2名、社會保障協管員不少於2名,社會治安資訊員不少於4名)。社群辦公活動經費每年應按照縣城所在鎮不低於6萬元,建制鎮不少於5萬元的標準配備。同時,社群國家幹部編制由縣委從鄉鎮、縣直行政事業單位調劑,或採取連人帶編的形式劃撥到社群;社群辦公活動經費由縣財政統一劃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擠佔社群辦公活動經費、社群國家幹部編制和人員,社群國家幹部編制不因人員調動而減少。

三是加強社群辦公活動場所建設。按照“一廳一校四室”(全程為民代辦大廳、市民學校、黨員電教室、閱覽室、活動室、警務室)標準合理規劃社群辦公活動場所,充分發揮社群辦公活動場所辦公議事、黨員活動、便民服務、能力培訓、文化活動、治安防控“六個中心”作用。加強社群辦公活動場所的管理,保持社群辦公活動場所整潔。根據社群辦公活動需要,合理配備辦公用品。建立社群辦公活動場所固定資產臺帳,加強對社群資產的管理。

四是理順社群工作職能。一是下放事權。對政府職能部門直接服務居民的各類事項的初審權、城市建設的建議權和監察權、流動人口入住和轄區房屋租賃業務的協管權和管理權,與社群密切相關的其他有關事項的知情權、檢查權、監督權,以及部分社會公益性工作,連同相關的經費、人員、工作設施下放移交到社群,理順職能部門與社群的關係。二是建立社群工作準入制。對臨時需要社群協助或完成的工作任務,有關部門應與鎮黨委、政府協商後,簽訂委託合同,明確延伸到社群工作的任務、質量、標準、期限,並按照“事權轉移、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把事權、責任與工作經費一同下到社群,由社群完成工作。對沒有簽訂委託合同或合同沒有規定的工作任務,鎮黨委和政府、社群有權拒絕接受和辦理。

三、加強社群自身建設,不斷提升社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

一是配強社群領導班子。堅持幹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開展社群黨組織書記公開選拔工作,從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拔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熱愛社群工作、熱心服務群眾的國家幹部到社群擔任黨組織書記,對選拔到社群擔任黨組織書記的國家幹部,由縣委與其簽訂聘用合同,一聘三年,聘用期間享受副科級待遇。

二是充實社群工作者隊伍。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幹部下社群幫助工作制度。將沒有基層工作經驗的新招錄的國家公務員和副科級後備幹部分期分批選派到社群工作2-3年,選派到社群工作的國家幹部與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幹部同等待遇,縣財政可適當為每名選派到社群工作的國家幹部發放200元/月左右的崗位補貼。

三是加大社群幹部培訓力度。把社群幹部納入基層公務員培訓工程,縣財政每年拿出5萬元用於社群幹部培訓。建立社群幹部三級培訓機制,社群幹部每年在縣黨校集中培訓不少於1次,每次不少於20天;在鎮黨校集中培訓不少於2次,每次不少於10天;在社群建立經常性的學習制度。重點加大對新招錄社群幹部的培訓力度,注意在內容上不斷更新,貼近當前社群工作實際,不斷提高社群幹部服務群眾、聯絡群眾、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和素質。

四是提高社群聘用人員的生活待遇。社群聘用人員的工資、生活補貼應不低於當地城鎮職工收入的平均水平,並參加養老、失業、基本醫療、生育、工傷等社會保險。建立社群工作人員激勵機制。開展“最辛苦社群幹部”評比活動;對錶現突出的選派到社群國家幹部和聘用的社群工作者在提拔、錄用時優先考慮。

五是深入開展 “五個好”社群黨組織和黨建示範社群的建立活動。廣泛開展以“領導班子好、黨員幹部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工作業績好、群眾反映好”為內容的“五個好”社群黨組織建立活動。鎮黨委要針對不同社群型別,對建立活動進行分類指導,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對基礎較好的,要在提高服務水平,創新工作機制上下功夫;對基礎相對薄弱的,要努力在完善制度、開展活動上下功夫。在開展“五個好”社群黨組織建立活動的基礎上,評選一批黨建工作示範社群。鎮黨委、社群黨組織要不斷探索適合本地實際、各具特色的黨建工作模式,進一步創新工作內容和方式方法,把建立活動引向深入。 **縣社群建設始於XX年,於XX年正式啟動。縣轄3鎮8個社群,其中縣城所在地**鎮4個社群(文化東路社群、文化西路社群、**路社群、**路社群),建制鎮可可托海鎮3個社群(文化東路社群、文化西路社群、團結路社群),恰庫爾圖鎮1個社群(迎賓路社群)。社群居民26620人,黨組織8個,其中黨總支4個,黨支部4個,黨員398人。駐區單位188個。社群幹部103人,其中國家幹部48人,聘用人員55人,平均每個社群工作者達到10人以上。社群現擁有自主產權辦公活動場所8個,建築面積均在400平方米以上。

近年來,隨著**縣工礦業的崛起,縣域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大量“單位人”向“社會人”轉變,城市間流動人口加劇,社群居民成分多樣化,社群居民對社群服務的需求提高,使社群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越發突出。社群黨組織是黨在城鎮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社群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是推動城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縣委、政府高度重視社群黨的建設,不斷加大對社群建設的工作力度,社群黨建工作基礎進一步夯實,城鎮社群大黨建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一是城鎮社群黨建工作合力不斷增強。在縣委基層組織建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縣級成立了社群大黨建指導委員會,負責對全縣社群黨建工作的領導和指導。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委組織部,具體協調、組織、監督、落實指導委員會決定的事項。在各鎮建立社群黨建協調委員會,加強對社群工作的協調。實行成員單位“委員制”,由轄區內各成員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任委員,負責研究、部署、協調本鎮社群黨建工作,通報情況、溝通訊息、交流經驗、協商議事等。建立了社群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行了縣領導聯絡社群工作制度,為每個社群確定了3名縣領導,每季度參加一次社群黨建工作聯席會議,指導、督促、協調、解決社群在黨的建設和自身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社群黨組織與駐居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結對共建”,形成以社群黨組織為領導核心,居委會為民主自治議事層,社群工作者為管理操作層,社群內黨員群眾共同參與的社群黨建工作合力共建的局面。

二是社群黨的建設工作基礎不斷夯實。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對原恰庫爾圖鎮文化路社群、迎賓路社群,原**鎮富興路社群、文化東路社群、文化西路社群進行整合,整合後,社群總數由原來的10個減少為8個。在XX年高標準完成3個社群陣地建設的基礎上,XX年投入270萬元為5個社群新建建築面積在400平方米以上的辦公活動場所,使全縣8個社群辦公活動場所面積全部達到400平方米以上。投入16萬元為8個社群添置了電腦、印表機、照像機、行動硬碟等辦公裝置,社群辦公條件得到顯著改善。將社群辦公活動經費納入到縣財政預算,大幅提高社群辦公活動經費,縣城所在鎮社群年辦公活動經費達到6萬元,建制鎮社群年辦公活動經費達到5萬元。多渠道解決社群“留不住人、人才不足”的問題,從縣直事業單位調劑50名事業編制,從鄉鎮調劑12名行政編制作為社群專項編制,人員採取公開招聘、下派後備幹部和新招錄公務員下社群鍛鍊相結合的辦法,從縣直部門單位選調12名機關幹部到社群工作2年;同時,結合“千名幹部下基層活動”的開展,向3鎮選派了4名國家機關幹部到社群擔任黨組織副書記、居委會副主任。使每個社群國家幹部平均達到5-7人。

三是社群黨建活動載體不斷豐富。全面開展以“八進社群”為主要內容的社群共駐共建活動,全縣188個駐區單位與社群結對,在社群黨組織的牽頭下,XX年共舉辦大型文藝活動20餘場次,開展各類科普宣傳、義診活動160餘次,投入資金10餘萬元為社群貧困居民修繕危房20餘間,送去大米、麵粉、衣物等摺合資金20餘萬元。在社群積極開展以“文明社群”、“平安社群”、“愛心社群”等為主題的八大社群建立活動,增強社群服務功能,逐步建立健全了無償和有償服務相結合的社群服務網路體系。各社群通過成立社群服務中心、開辦“愛心超市”、開通服務熱線、發放“愛心”服務卡、開展黨員奉獻日、設立“百姓心聲站”等形式,開展便民利民服務活動。在黨員中廣泛開展以黨員申諾、集體議諾、上級審諾、公開示諾、黨員踐諾、分層評諾為內容的黨員承諾“六諾”制活動,在社群設立了“治安巡邏崗”、“政策宣傳崗”、“義務教育崗”、“社會公德崗”、“便民服務崗”、“糾紛調解崗”、“參政議政崗”等14個崗位,黨員根據個人特長、興趣愛好,選擇崗位,進行崗位承諾和實事承諾。各社群廣泛開展了“選擇一崗、貢獻一技、奉獻一日”、“串百家門、知百家情、解百家困、辦百件事”等活動,形成了治安巡邏有人管、扶貧濟困有人問、文娛活動有人搞、衛生督查有人促、民事糾紛有人調、後進物件有人幫的和諧局面,有力地促進了社群黨建工作的開展。

但從黨所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來看,社群黨建工作也面臨許多新的情況、問題,不同程度影響到社群黨建工作的戰鬥力,需要我們加以重視和改進,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社群黨務幹部不足,社群工作者水平還有待於進一步提高;居民對社群的認同感不強,部分轄區單位共建意識薄弱,共駐共建形式單一,共同參與社群建設的氛圍不夠濃厚;社群職能不清,服務功能沒有得到深層次的拓展,社群黨組織領導、指導、協調作用還沒有得到全面發揮。

黨的xx大提出要“高度重視社群黨的建設,以服務居民群眾為重點,構建城市社群黨建工作新格局”,黨的xx大強調,要全面推進農村、企業、城市社群和機關、學校、新社會組織等基層組織建設,優化組織設定,擴大組織覆蓋,創新活動方式,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以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帶動其他各類基層組織建設。作為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加強城鎮社群黨的建設,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係到社會的長治久安。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問題,加強和改進城鎮社群黨建工作,必須堅持以黨的xx大、xx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為主線,以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絡為核心,以建設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為目標,全面推進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完善社群服務管理體制,充分發揮社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構建服務居民群眾的第一平臺,築牢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防線,為城鎮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一、以城鎮社群黨建3621黨建工作模式為架構,全面提升城鎮社群黨建工作水平

3621即“三個領導議事機構”(社群大黨建委員會、社群黨建協調委員會、社群聯席會議)、“六項共駐共建活動”(黨建聯創、思想聯做、服務聯辦、治安聯防、環境衛生聯抓、文體活動聯營)、“兩類社群服務體系”(社群便民利民服務體系、社群黨員服務體系)、“築牢一條防線”(社會穩定防線)。

(一)建立和完善三個領導議事機構,構建城鎮社群大黨建格局

一是建立和完善社群共駐共建溝通協調機制。充分發揮社群大黨建指導委員會、社群黨建協調委員會、社群黨建聯席會的指導、協調作用。原則上,社群大黨建指導委員會每年年底召開一次會議,對全年社群共駐共建活動情況進行通報、表彰,研究共駐共建活動中遇到的問題,提出下一年度活動指導意見;社群黨建協調委員會由鎮黨委牽頭,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分析社群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協調解決有關事項,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社群黨建聯席會由社群黨組織牽頭組織,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會議,也可根據社群工作需要臨時召開,會議內容主要是通報駐區單位共駐共建活動開展情況,研究安排近期工作任務。

二是認真落實縣領導聯絡社群工作制度。聯絡社群縣領導要加強對社群共駐共建的指導、監督,每季度對社群工作進行一次督查、指導,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社群黨建聯席會議,協調解決社群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三是建立社群共駐共建活動檔案。建立和完善共駐共建活動臺帳、大事記,詳細記錄駐區單位及在職黨員幹部開展共駐共建活動情況、群眾對共駐共建活動的意見和建議等,及時對共駐共建活動中的特色、亮點和經驗做法以簡報的形式向有關單位和領導反饋。縣委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三會”執行情況的監督指導,對無故不參加共駐共建會議的單位及個人,將按照《黨建工作督促檢查制度》的有關規定,在全縣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年度被通報批評2次以上的單位和單位負責人,取消年度評先選優資格。

(二)開展六項共駐共建活動,豐富社群共駐共建活動內容

一是實行黨建工作聯創。駐區單位黨組織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從物質條件上、政治思想上、工作制度上、工作水平上、工作方法上幫助、指導社群黨組織開展工作。經濟上有條件的,要支援社群搞好硬體建設,改善社群辦公條件和環境;人才上有優勢的,要幫助社群開展黨員教育和居民文體活動,開闢社群教育基地;活動場所便利的,要向社群開放。每年各單位至少要為社群辦1件實事。建立黨員共管機制,全面開展在職黨員到社群報到活動,駐區單位黨組織負責人要帶頭組織黨員到社群報到,積極主動參與社群事務和志願者活動,在職黨員每年為社群辦1-2件實事、好事。對不主動到社群報到、不服從社群黨組織安排工作任務的黨員,駐區黨組織要嚴肅批評教育,拒不履行黨的決議和服從組織分排的,要按照《黨章》第一章第九條“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黨的支部應當對他進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退黨”的規定進行處理。

二是實行思想工作聯做。轄區單位、社群黨組織要共同擔負起社群精神文明建設職責,組織開展好文明家庭、文明單位、文明小區、“萬人學禮儀”、“十佳公民道德模範”評比等群眾性精神文明活動,共同營造健康向上、文明進步、團結協作的社群教育氛圍,共同培植健康、文明、和諧、有序的社會環境和有利於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輿論力量、價值觀念、道德規範。

三是實行社群服務聯辦。由社群黨組織牽頭,轄區單位黨組織配合,共同開展幫困助學、扶貧救弱、便民服務等活動,向弱勢群體和困難職工獻愛心,使“五保”物件、殘疾人、貧困戶和下崗職工的生活有人問、有人管、有人助。駐區單位黨組織要結合黨員的能力、特長及各自的具體情況,採取黨員自願和組織指定相結合的方式確定聯絡物件,與困難人員“一對一”幫扶,每名在職黨員至少要聯絡幫扶一戶困難居民;駐區單位黨員志願者服務隊,每年深入社群和居民家中開展義診、修理、諮詢等服務不少於2次。要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捐款捐物,辦好“愛心超市”,積極幫助困難群眾,把黨的關懷和溫暖送到千家萬戶。

四是實行社群治安聯防。在重大節日期間,以在職黨員為主組成聯防隊伍參與社群治安聯防。共同開展“平安單位”、“平安家庭”、“平安學校”等系列建立活動,健全樓院看護、群防群治等責任制,劃分黨員責任區,消除不安定因素,共創安全社群。

五是實行環境衛生聯抓。以社群環境綠化、淨化、美化、硬化為目標,搞好社群內各單位的綠化工作;由社群黨組織牽頭,轄區黨員幹部共同參與對衛生死角定期進行清理,做到無亂堆亂倒、亂搭亂建,無衛生“死角”。

六是實行文體活動聯營。積極挖掘社群文化資源,興辦社群文化事業,組建獨具特色的社群文化隊伍;以百日廣場文化、小區文化、家庭文化等活動為載體,精心設計,組織開展群眾喜聞樂見、便於參與的文體聯誼活動和社群文化藝術活動,倡導文明健康的社群新風尚。各駐區單位要在場所、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援,為社群開展各種活動提供方便。

(三)完善社群共駐共建活動考核激勵制度

建立城鎮、社群黨組織對駐區單位監督評議制度。賦予城鎮、社群黨組織對駐區單位黨組織的監督權和評議權,組織、人事、宣傳部門,縣直黨(工)委要將駐區單位共駐共建情況納入各級黨建目標考核,建立文明單位、群眾滿意“五個好”縣直部門、“五個好”黨組織考核評價體系,分值應不低於總分值的20%。同時,在發展黨員、在職黨員評優、幹部選拔任用中,都要徵詢社群黨組織的意見。開展社群共駐共建“星光榜”評比活動,由社群黨組織根據駐區單位參與共駐共建活動情況,按照五個星級進行評定,對評定為“五星”的駐區單位,由縣社群大黨建指導委員會進行表彰,並將其事蹟在黨建網、政府網及縣電視臺進行公佈。

(四)完善社群服務體系,不斷提高社群黨組織的服務能力

1、圍繞社群居民、弱勢群體、轄區單位三類主體,建立社群便民利民服務體系。一是加強社群服務站建設,大力發展家政服務、物業管理、養老托幼、醫療保健、日常維修等社群服務;結合黨員為民全程代辦服務的實施,不斷完善功能,豐富內容。二是大力發展面向老年人、兒童、殘疾人、貧困戶、優撫物件的社會救助和福利服務,建好低保站、社保站等基層民政服務體系,切實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三是積極開展面向下崗失業職工的再就業服務,充分利用轄區單位資源,開展就業再就業技能培訓,增強下崗失業居民再就業的能力。探索建立“轄區單位提供崗位+社群經紀人負責組織+待業人員提供勞務”的社群服務和就業再就業模式。四是圍繞轄區單位的工作需要和幹部職工的生活需要,發揮社群聯絡群眾密切的優勢,協助轄區單位做好日常綠化、衛生保潔等工作,免費為轄區單位提供會議、培訓、文化娛樂場所,為在職幹部職工子女入托、日常生活等提供便利服務。

2、圍繞在職黨員、離退休黨員、下崗職工黨員、流動黨員、困難黨員的教育、管理、服務,健全黨員服務體系。一是根據在職黨員職業特點、專業特長,設定在職黨員參與社群黨建和社群活動崗位,廣泛吸收他們參與社群黨建和社群建設。二是根據離退休黨員身體狀況、特長和社群實際,開展“一人一職”活動,設立政策宣傳員、學生政治輔導員等認領崗位,發揮他們的餘熱。三是在下崗職工黨員中開展“學技能、增黨性”活動,根據縣域礦業用工需求和市場需要,有針對性地組織技能培訓,提高他們的再就業能力。四是建立流動黨員外出登記,支部成員、離退休黨員和社群黨員志願者與流動黨員結對聯絡,流動黨員活動證三項制度,加強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幫助他們協調解決實際困難、傳達上級有關精神、通報情況、徵求意見,記錄他們活動內容和效果。五是對年老體弱和生活困難黨員的要在政治上、生活上給予關心和愛護,繼續深入開展“送學”活動,建立節假日慰問制度。黨員互助金要重點向有發展專案的社群困難黨員傾斜。

(五)築牢維護穩定第一道防線,不斷提高社群黨組織的控制力

全面推行社群“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機制。各鄉鎮黨委、社群黨組織要按照社群“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機制的要求,堅持社群幹部“一崗雙責”、分片包戶(工作職責和包片、包戶、聯絡居民責任)、社群幹部工作“錯時制”,明確社群幹部需要掌握的內容。結合轄區實際,合理劃分片區,指定專人負責,深入轄區瞭解情況,每名社群幹部聯絡居民應在500人以內,每月走訪片區居民不少於1次,重點人員社群黨組織書記要親自包,定期進行走訪。按照居民人數1:500的標準建立社情聯絡員隊伍,完善社群信訪、民事調解和社會穩定資訊反饋制度,建立健全居民資訊、工作臺帳,形成維護穩定的預防機制。堅持重心下移,按照“一社群一民警”的要求配齊配強社群警力,設立社群警務室,加強對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社群黨組織要與警務室、物業管理等社群組織緊密配合,協同管理,真正做到對流動人口、出租房屋底數清、情況明、動態清晰。

二、推動社群黨組織實體化程序,全面夯實社群黨建工作基礎

一是明確社群黨組織實體化管理職能。社群黨組織是社群工作的領導核心,對社群各類組織負有領導、指導、協調的職能。社群黨組織與社群居民委員會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和各類民間組織是領導與被領導關係,支援他們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行使職權。與職能部門派駐社群的工作機構如低保站、社保站、計劃生育服務站、黨員服務分站、警務室等是雙重領導關係,對派駐社群工作的幹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為他們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與駐區單位黨組織在開展共駐共建活動上是指導、協調關係,積極引導和激勵駐區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參與社群建設;動員各方力量,整合各類資源,共同推進社群建設。與轄區內無主管部門的經濟組織、社會組織是政治領導關係,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指導協調社群內新的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建立黨的組織,積極開展黨的工作;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抓好流動黨員服務,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二是保障社群幹部編制和經費。要根據社群發展和工作需要,不斷增加社群幹部編制數量和社群辦公活動經費。縣城所在鎮社群國家行政編制不少於2名,事業編制不少於7名,社會公益性崗位不少於12名(其中:計生宣傳員不少於2名、社會保障協管員不少於2名,社會治安資訊員不少於8名);建制鎮社群國家行政編制不少於1名,事業編制不少於4名,公益性崗位不少於8名,(其中:計生宣傳員不少於2名、社會保障協管員不少於2名,社會治安資訊員不少於4名)。社群辦公活動經費每年應按照縣城所在鎮不低於6萬元,建制鎮不少於5萬元的標準配備。同時,社群國家幹部編制由縣委從鄉鎮、縣直行政事業單位調劑,或採取連人帶編的形式劃撥到社群;社群辦公活動經費由縣財政統一劃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擠佔社群辦公活動經費、社群國家幹部編制和人員,社群國家幹部編制不因人員調動而減少。

三是加強社群辦公活動場所建設。按照“一廳一校四室”(全程為民代辦大廳、市民學校、黨員電教室、閱覽室、活動室、警務室)標準合理規劃社群辦公活動場所,充分發揮社群辦公活動場所辦公議事、黨員活動、便民服務、能力培訓、文化活動、治安防控“六個中心”作用。加強社群辦公活動場所的管理,保持社群辦公活動場所整潔。根據社群辦公活動需要,合理配備辦公用品。建立社群辦公活動場所固定資產臺帳,加強對社群資產的管理。

四是理順社群工作職能。一是下放事權。對政府職能部門直接服務居民的各類事項的初審權、城市建設的建議權和監察權、流動人口入住和轄區房屋租賃業務的協管權和管理權,與社群密切相關的其他有關事項的知情權、檢查權、監督權,以及部分社會公益性工作,連同相關的經費、人員、工作設施下放移交到社群,理順職能部門與社群的關係。二是建立社群工作準入制。對臨時需要社群協助或完成的工作任務,有關部門應與鎮黨委、政府協商後,簽訂委託合同,明確延伸到社群工作的任務、質量、標準、期限,並按照“事權轉移、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把事權、責任與工作經費一同下到社群,由社群完成工作。對沒有簽訂委託合同或合同沒有規定的工作任務,鎮黨委和政府、社群有權拒絕接受和辦理。

三、加強社群自身建設,不斷提升社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

一是配強社群領導班子。堅持幹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開展社群黨組織書記公開選拔工作,從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拔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熱愛社群工作、熱心服務群眾的國家幹部到社群擔任黨組織書記,對選拔到社群擔任黨組織書記的國家幹部,由縣委與其簽訂聘用合同,一聘三年,聘用期間享受副科級待遇。

二是充實社群工作者隊伍。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幹部下社群幫助工作制度。將沒有基層工作經驗的新招錄的國家公務員和副科級後備幹部分期分批選派到社群工作2-3年,選派到社群工作的國家幹部與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幹部同等待遇,縣財政可適當為每名選派到社群工作的國家幹部發放200元/月左右的崗位補貼。

三是加大社群幹部培訓力度。把社群幹部納入基層公務員培訓工程,縣財政每年拿出5萬元用於社群幹部培訓。建立社群幹部三級培訓機制,社群幹部每年在縣黨校集中培訓不少於1次,每次不少於20天;在鎮黨校集中培訓不少於2次,每次不少於10天;在社群建立經常性的學習制度。重點加大對新招錄社群幹部的培訓力度,注意在內容上不斷更新,貼近當前社群工作實際,不斷提高社群幹部服務群眾、聯絡群眾、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和素質。

四是提高社群聘用人員的生活待遇。社群聘用人員的工資、生活補貼應不低於當地城鎮職工收入的平均水平,並參加養老、失業、基本醫療、生育、工傷等社會保險。建立社群工作人員激勵機制。開展“最辛苦社群幹部”評比活動;對錶現突出的選派到社群國家幹部和聘用的社群工作者在提拔、錄用時優先考慮。

五是深入開展 “五個好”社群黨組織和黨建示範社群的建立活動。廣泛開展以“領導班子好、黨員幹部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工作業績好、群眾反映好”為內容的“五個好”社群黨組織建立活動。鎮黨委要針對不同社群型別,對建立活動進行分類指導,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對基礎較好的,要在提高服務水平,創新工作機制上下功夫;對基礎相對薄弱的,要努力在完善制度、開展活動上下功夫。在開展“五個好”社群黨組織建立活動的基礎上,評選一批黨建工作示範社群。鎮黨委、社群黨組織要不斷探索適合本地實際、各具特色的黨建工作模式,進一步創新工作內容和方式方法,把建立活動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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