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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会议讲话(通用5篇)

依法行政会议讲话(通用5篇)

依法行政会议讲话 篇1

同志们:

依法行政会议讲话(通用5篇)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刚才,城管局、海事局、城厢镇等3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讲得很好,希望大家学习借鉴。郑市长对下一阶段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部署,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我完全同意。会上还下发了太仓市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安排。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推进依法行政是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目标。规范高效的行政管理是政府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行政机关的整体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直接决定着社会治理的成效。推进依法行政,要善于依法调整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让法律真正成为政府治理的准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靠法律法规来保障行政行为规范化、公开化、法治化,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推进依法行政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途径。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越来越繁重,面临的矛盾问题越来越复杂,更加迫切地要求政府加强自身建设,依法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用法律管权、依法律办事、靠制度管人,从根本上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真正为人民谋利益。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政府全面提高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防止和减少行政权力的缺失或滥用,进一步促进政务环境、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优化和改善。

(三)推进依法行政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我们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转型升级关键期、深化改革攻坚期,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群众诉求多元复杂,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承担的任务依然艰巨。与此同时,群众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普遍增强,通过法律渠道寻求权利救济的行为不断增多,借助媒体、网络等载体对政府依法行政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只有严格依法行政,善于用法治思维考虑问题,用法律手段推动工作,用法律武器化解矛盾,才能有效平衡好各种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发生。我们要率先走出一条符合时代特征、具有太仓特色、群众认可的现代化之路,需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太仓的创新实践,着力构建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建设先导区,才能更好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统筹协调,强化落实,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其他工作的关系

(一)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以前,我们一些干部有个思维定势,似乎认为依法行政是一件看不见、摸不着的软工作,难以立竿见影,这是不合时宜的。依法行政既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政府工作的起码要求,要把依法行政上升到地方核心竞争力、最重要的发展环境和城市精神的重要内涵来理解认识。一些同志担心,强调依法行政会束缚自己的手脚,妨碍经济建设,影响发展速度,这种认识是不对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当前政府在履行自身职能时,需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传统的权力导向型向规则导向型转变,执行好规则,通过严格依法行政来引导、规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是用长官意志和简单的行政命令来干预经济社会;二是从注重创造财富向注重创造环境转变,提供好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三是从注重微观干预向注重宏观调控转变,协调好矛盾,更加重视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平处理矛盾纠纷。

(二)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深化改革的关系。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的。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法治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基本准则。要秉承法治思维,在太仓各项改革工作的推进过程中,自觉践行法治原则,自觉遵守法定程序,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通过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改革行为,让各项改革举措沿着法治轨道推进,才能使改革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提高全社会对改革的公信度和参与度。

(三)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提高效率的关系。有的同志认为,依法行政程序复杂,条条框框太多,束缚了政府的手脚,影响了行政效率。要全面辩证地看待效率问题,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来看效率问题。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遵守法定的操作规则,分工协作,各负其责,避免了推诿、扯皮和拖延,实则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有些事情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看起来效率很高,但因为没有坚持法定程序和原则,可能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得不偿失。如有些信访问题的处理,遵循的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依法处理,不严格按政策办事,结果造成相互攀比、缠访闹访,最终却难以做到案结事了。房屋征收拆迁等问题的处理,也存在类似情况。从总体来看,严格依法行政只会提高行政效率,而行政效率的提高又会促进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从而形成良性互动。

(四)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提升服务的关系。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在社会治理中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当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大背景下,我们既要建设法治型机关,也要建设服务型机关。服务群众是基础,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可以提高群众对法律的遵从度,更加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同时依法行政树立了责任政府、诚信政府、透明政府的形象,更好提升了政府为民服务的水平,也创造了条件让群众监督政府工作。

三、加强领导,严格要求,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着力加强法治思维,抓好“关键少数”作用。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关键少数”。与“关键少数”对应的当是“基础多数”,与会同志是我们太仓的“关键少数”,并能起到带动和影响相应的“基础多数”的领导作用,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所在。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着力强化规则意识,注重制度刚性约束。现在社会上目光都盯着公务员,公务员曝光率极高。一旦违法,不仅自己工作生活受到影响,还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我们公务员大多手中握有大大小小的权力,行政执法人员也有很多处于执法一线,权力的使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利益,要心中有法,敬畏法律;要学法知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要依法行使职权,不越权、不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要定规矩、明底线、划红线,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让每一位机关公务员习惯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中干事。

(三)着力抓好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需要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和行政执法队伍。要强化学习培训工作,使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综合能力与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任务相适应。要善于借力使力,整合法制办、市政府法咨委成员、有关律师等组建市级层面法律顾问委员会,要扩大区镇、部门法律顾问覆盖面,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涉法事务处理等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同时要切实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只有群众内心拥护法律,全社会信仰法律,法律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法律权威才能真正树立。

(四)着力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行百里者半九十”,今年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已经下发,能否执行到位,落地生根,取决于大家的共同努力和协力推进。要着力抓好重大行政决策、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执法监督、社会治理创新等各项重点工作,在推进工作中要防止跑冒滴漏、虚晃一枪,使工作成效大打折扣。要充分发挥法制办在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形成更为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于行政决策、行政管理的全过程。要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机制,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建立体系更为科学、权重更为合理、评价更为有效、运用更为严格的考评机制,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20xx年,年终要亮一亮、晒一晒各区镇、各部门的依法行政考评成绩单,把各单位排名公布出来。

同志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着力开拓创新,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依法行政会议讲话 篇2

同志们:

这次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省政府法制办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高度重视,今天,刘川主任亲临会议指导,这是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最大支持,也给我们带来更多的鼓励和鼓舞。刚才,秀桃市长对我市近几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对下步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都赞成,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xx年10月,党的xx届四中全会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1月、12月,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相继召开,分别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关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要深刻领会党的xx届四中全会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全会通过的《决定》,描绘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总蓝图,勾画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图,确定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施工图,反映出党和政府依法治国的决心,也反映出党和政府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决心,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决定》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标准。即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既强调职能权限配置的科学性、权力责任的法定性,还强调了公开公正透明、高效廉洁、守法诚信。《决定》提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提出“负面清单”,明确法无禁止皆可为;提出“责任清单”,明确法定职责必须为。《决定》确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定》把法治建设的成效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范围。《决定》指出,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等等。这些明确规定,必将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二要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行政是政府活动的基本准则,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在经济保持稳增长的同时,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不断显现。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除了要靠改革和发展外,就是靠政府行政能力的提升和法治秩序的规范。目前,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已有良好基础,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政府规范性文件体系不够健全,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不依法办事、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监督不力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媒体监督力度的加大,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喜杰书记强调,各级政府作为法律的实施者、执行者,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我们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高政府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使行政决策充分体现公众意愿,行政管理更加符合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要求,行政执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要切实树立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导向。保护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政府依法行政、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才能夯实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才能树立社会公平正义的导向。强调,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我认为,这其中的法治政府建设应该发挥先导作用。要公民懂法守法,首先要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懂法守法、依法办事。所以,一定要看到法治政府建设,不仅仅是政府本身的事情,还关系到法治社会建设、关系到法治国家建设,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还停留在按经验办事的阶段和水平上,领导干部不懂法或者是不重视依法办事,将来必将出现比较大的问题。同时,我们讲建设法治社会,也不能光是对公民的要求,首先要政府带头,政府公务员带头,这样才能理直气壮地引导社会走法治化的道路,理直气壮地教育引导广大公民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党是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政府更应该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从事行政工作,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没有特殊身份,都不允许搞特殊化。必须承认,有的地方党群干群关系已经由鱼水关系,变成了油水关系甚至严重对立关系,我们要扪心自问,揽镜自照,从自身做起,带头依法办事,遵法守法,全力维护好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少数关键”。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学习贯彻xx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手中的权力是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作为保障法律施行的重要力量,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必须始终对法律这个“国之重器”保持敬畏之心,再忙不能忘法、再急不能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绝不能随心所欲、绕法而行。现在,有些领导干部感觉工作压力大,特别是决策压力大。缓解压力的最好办法,就是用法律规范施政行为。在作决策时,时刻提醒自己必须合法合规,决不能拍脑袋办事。在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既要考虑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群众可承受程度,也要做到于法有据。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坚持行政、经济、法治手段并举,注重向法律要办法、要效果,以法说话、以法育人,用法治的力量确保政策、决策得到贯彻落实。在处理一些具体案件特别是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问题时,领导干部要善于把刚性的法律规范和柔性的执法方式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执法经验和智慧,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的问题,要从法的本义、法的精神出发,从公序良俗、人文关怀出发,统筹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矛盾问题,使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强化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约束和规范行政权力,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公开有度、监督有效。各地、各部门要朝着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立足发展大局,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第一,要切实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关系工作全局,甚至决定工作全局。过去“拍脑袋决定、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决策管理模式,至今仍在一些地方、部门存在,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决策管理模式。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超出法定权限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得做出决策。今后,凡是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重大议题,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会议讨论。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快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今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并逐步向乡镇(街道)延伸,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的全覆盖,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决策提供保障。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决策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以及超过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等法治要求,确保政府的行政决策、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具体行政措施的合法性,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

第二,要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下一步,要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执行《四平市行政执法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要完善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级政府和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经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审核。贯彻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资源,推进综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解决好乱执法、粗暴执法、执法谋私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第三,要努力创新行政体制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也是优化发展环境、破解发展难题的有效途径。要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做到不缺位、不错位和不越位,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促进市场“无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发挥各自优势,做到相辅相成,努力打造最活市场主体、最快审批速度、最佳投资平台、最好发展氛围,更大力度激发四平经济发展活力。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坚持“接、放、管”有机结合,承接好省下放审批事项,减少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做到严格监督管理,真正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便捷高效的变化,有更多获得感。进一步落实扩权强镇政策,积极争取扩权强县试点,加快实现县镇权责关系法定化。加强政务大厅等平台建设,加快全流程行政审批系统建设,确定审批业务全程网上办理、信息公开、适时监控的一体化管理目标,全面实行“一网式”和“一站式”服务,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围绕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建立“宽入严管”的企业登记管理体制,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建立市场主体监管体系,强化法制研究和制度供给。

第四,要不断强化行政监督制约。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这些都很重要。下一步,要更加重视群众和舆论监督,主动拓宽方便群众监督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和建立重视倾听群众呼声、能够有效监督政府的长效机制,回应人民的心声,改进政府的工作。对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实、虚心检讨、及时处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要善于通过网络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切实把网民留言、网民反馈和网民监督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审计、监察和行政复议工作。审计部门要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屋公积金、扶贫救灾等公共基金的审计工作。监察部门要着力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监督行政行为、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要进一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推行行政权力运行纠错问责制度,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各程序,坚持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切实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督促和约束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履职尽责。

第五,要充分利用法治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当前,社会矛盾正处于多发、高发、易发阶段,要找准依法行政与化解矛盾纠纷的结合点,着力在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法治化水平上下功夫。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价值取向,完善维护群众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从制度上、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依法维权的体制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法治化轨道。要紧紧围绕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人事、物业管理、征地拆迁补偿、环境污染治理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化解工作,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要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利益表达、协调沟通等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听证、民意征集等制度,规范信访行为,着力引导人民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坚决撤销行政机关违法的或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调,建立健全信访、人民调解、劳动仲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切实解决信闹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的问题,解决好“花钱买平安”、息事宁人的问题,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六,要依法推进廉政建设。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依然易发、多发,而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解决这个问题,建设廉洁政府,从根本上还要靠法制建设。要认真落实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完善的市场规则和严格的法律制度,来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和政府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依法履行职责,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职权,守往道德底线,不碰法律红线,做严于律己、遵章守纪、勤政廉政的表率,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政府,做好新形势下政府廉政工作。

三、狠抓落实,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健康推进

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做好这项工作,关键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摆上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每个季度要听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区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订依法行政工作规划,明确重点措施、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要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做到相对独立设置法制机构,配齐配足人员,并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大法制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大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当好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三要加强考核和指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功能、评价功能、监督功能。要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纳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把依法行政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硬指标”、“硬实绩”和“硬约束”,把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加强社会诚信和公民道德建设,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同志们,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六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为四平赶超隆起、发展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依法行政会议讲话 篇3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动员会。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依法行政考核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考核工作开展了七年,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刚才鸣明副省长作了动员讲话,对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作了部署和要求,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今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作具体安排,讲四个问题。

一、组织领导

今年4月28日,省政府成立了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省长陈敏尔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委、常务副省长秦如培同志和副省长陈鸣明同志担任副组长,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编委办、省发改委等十三家省直单位为成员,全面加强了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此前,省政府成立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组,陈鸣明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丁雄军、樊新中,省政府法制办主任朱玉任副组长。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在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考核组成员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编委办、省直机关工委、省信访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省公安厅等十三家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各抽调1名厅级干部、1名工作人员,从省政府法制办、各市(州)政府法制机构抽调相关领导和业务骨干力量组成。会后,请各单位按会议要求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反馈名单,抽调人员的相关事宜不再另行通知。抽调人员名单报请考核组审定后,具体分若干个考核工作组,每个工作组3-4个人,原则上由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工作组独立开展考核工作,并对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组负责。

二、考核重点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法制办先后印发了《贵州省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贵州省20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贵州省20xx年度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指标》,明确了今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设定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这些指标是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设置的,具体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省政府分类考核要求,我们将省直单位和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政府分开,省直单位又分为一类行政机关和二类行政机关。一类行政机关主要包括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具有具体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共41家。针对一类行政机关要全面检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情况,重点突出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的考核。二类行政机关主要包括省监察厅、省外事办、省扶贫办等没有具体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共9家。针对二类行政机关要重点突出对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考核。

根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两个“考核指标”和有关工作要求,今年,现场考核要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制定本级本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核查印发文件和组织实施情况,是否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分解落实相关考核指标确定的具体任务,是否应用依法行政考核结果,是否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和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是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要求拟定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或及时报送有关材料,是否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缩短办事时限,方便群众办事,核查各地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情况、网上办事情况或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了解省直部门进驻及运转情况。

(三)是否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核查法律顾问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查看相关会议纪要及文件,了解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的情况。

(四)是否重视制度建设,核查贯彻落实新修订《立法法》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核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登记和备案审查情况,有无违法创设行政权力或擅自增加办事条件的情形。

(五)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多方了解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是否粗暴执法、野蛮执法。核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情况,核查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是否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是否规范协勤人员管理,核查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情况。

(六)是否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核查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项目、民生政策等重点领域和重要内容的公开,核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及更新情况,核查办事公开相关情况。

(七)是否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核查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核查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向有关地方人民法院了解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相关情况。

(八)核查落实陈敏尔书记、省长关于“加强各级法制办、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力量”重要批示精神情况,核查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

需要强调的是,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黔组通〔20xx〕19号)规定,“政府依法行政成效”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评价指标。“反映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情况,由省政府法制办另行考核后赋分”。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省政府法制办印发了《贵州省20xx年度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专项考核工作方案》,拟定了《贵州省20xx年度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指标》,首次开展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专项考核,与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一并进行,各市(州)政府、省直管县(市)政府在迎检准备中应请示同级党委同意后,代表党委专门汇报市(州)、省直管县(市)党政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三、考核方法

一是力求全面、准确、客观。现场考核中,可以通过座谈会、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暗访、有针对性地听取人大、政协以及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等方面的意见,向法院、检察院、监察、审计等监督机关了解职务犯罪、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党纪政纪处分及审计相关情况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评价,力求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被考核单位依法行政的现状和水平。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历经多年实践正逐步深化,要逐步实现以鼓励为主向查找问题为主转变,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切实有效地督促、帮助、指导各单位改进工作,以考促改。从面上的情况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客观上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地方和部门至今对依法行政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高,依法行政工作整体上自上而下逐级递减的态势没有得到彻底改变,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相对薄弱等。依法行政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查找问题和不足仍是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由于此次考核评分需结合征求意见情况和平时检查情况综合评定。工作组不当场反馈评分结果。但是,对考核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可以适当方式向被考核单位指出。

三是宽严相济。考核指标涉面广、范围大,对于个别涉及重复检查的具体指标可以通过听汇报了解即可,对于列入省委重要文件分工、省政府重点工作和《贵州省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项目,要仔细核查资料、询问推进情况,严格要求。各工作组要以相对统一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现场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工作组负责考核的单位进行一定程度的平衡和对比,做到考核标准基本一致,考核宽严程度基本一致,最大程度实现相对公平。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学习,熟悉要求。依法行政工作涉及面广、内容繁杂、专业性强,考核组成员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基本知识的学习,熟悉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和制度规定,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特别是要熟练掌握《贵州省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贵州省20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贵州省20xx年度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指标》和《贵州省20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的各项内容和具体要求,并在现场考核前认真阅读并熟悉考核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初步掌握被考核单位的基本情况,确保考核工作有针对性。

二是要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要注重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实效,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动真格、找问题,拉开考核档次。考核组成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敢于担当、坚持原则,不当“老好人”。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现场考核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各工作组现场考核任务要于11月6日前全部完成,11月10日前将工作组考核情况报告送省政府法制办汇总。工作组考核情况报告应当包括总体评价、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等,涉及扣分的,要注明扣分原因、扣分尺度,并经工作组组长签字同意。

三是要转变作风,严守纪律。此次考核是对省直行政机关和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综合评定,并纳入省直行政机关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和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核算分值。考核组成员要保持认真、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逐项核查相关资料,公平、公正地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经得起检验。要严守保密工作要求,不能擅自透露有关考核工作评议意见,影响考核评议结果和考核公信度。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不得收受礼品和礼金,不得违规接受吃请等。

同志们,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是一项重要、光荣的任务,交由我们具体实施,是省委、省政府的信任和重托,考核组成员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深刻认识依法行政工作对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跨越发展的重要意义,在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职、不辱使命,评出成绩和不足,评出先进和后进,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会议讲话 篇4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局党委决定召开的。在基层召开由司法局长和司法所长参加的会议,近年来尚属首次。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推进会议又是一次现场工作会议。目的就是通过这次会议在全系统形成学习铁力、认知铁力、赶超铁力的良好氛围。会议期间,我们实地参观学习了铁力、双丰、王杨及工农司法所,他们不仅是铁力市司法局典型群体,也是全系统典型群体,代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方向。近年来,铁力市司法局在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先进人物和先进群体不断涌现,前不久,央视法制频道记者来铁力采访后,有所感悟地提出,为什么铁力市司法局培树在全省乃至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叫得响、树的住的先进人物和先进群体这么多,必然有其独特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并称之为“铁力现象”,铁力现象定位很准,我们要通过现象看本质,要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学习、思考、实践。此外,我们还表彰了一批“五好”司法所,五个单位(个人)进行了典型发言,各具特色,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实践意义,希望同志们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

下面,我代表局党委讲两点意见。

一、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态势良好

年初以来,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促公正,保稳定促和谐为主线,不断推进“五型”司法行政系统建设,凝心聚力促发展,争先创优谋跨越,抓重点、攻急点,展亮点、攻难点,全系统出现了议大事、谋发展,争上游、站排头的良好发展的态势,为我市生态经济社会实现更大发展,更好发展,更快发展,创造了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关注民生,在服务“三保”中展示基层亮点。年初以来,全系统以司法所建设和发挥作用为契机,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1、不断深化“五好”司法所创建工作。全市的司法所平均达到2人以上,其中有12个街道司法所分别达到3人以上,具有本科学历的达60%以上,实行了“区司法局和乡镇(办事处)双重领导,以司法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做到了人员编制、业务工作、经费设备等“三个垂直管理”。同时,建立了首问负责、纠纷登记、信息反馈、司法所长岗位职责、责任追究等12项工作制度。统一制作了《纠纷登记簿册》、《处理意见书》、《调解协议书》、《信息反馈制簿册》等文书,进一步规范了司法所的工作方式、程序及纪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警机制,变坐等调解为主动预防、主动调解,有效避免矛盾激化,今年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引发民转刑的案件。在创建“五好”司法所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典型群体和先进人物,铁力市司法局双丰司法所所长、双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亮同志被评为全国十佳人民调解员,铁力市司法局铁力司法所所长曹殿良同志提名为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并参加全市政法系统迎国庆60周年英模报告团。近日,省司法厅推荐市局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建设先进单位;美溪司法局美溪司法所为全国优秀司法所;铁力市司法局工农司法所所长张文军同志为全国优秀司法所所长,在8月24日召开的全省深化完善“调访一体化”工作经验交流暨“三调联动”调、防、访相结合工作新机制推进会议上,就如何支持、关心司法所工作,双丰镇党委介绍了经验,这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和标杆。

2、启动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年初,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我们决定今年以“服务年活动”为载体,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分层次、多角度拓展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社会发展进步的空间、方式和内容,建立了市局领导干部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形成市、区两级司法局领导和各相关部门共同抓基层,面对面指导基层,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良好氛围,将司法所工作从街道办事处延伸到社区,在社区形成了接待、调解、办公“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开展了预约式、电话式、网络式及流动式服务,把服务工作的内容侧重于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医患医疗、物业管理、交通事故赔偿、土地(林地)承包和土地(林地)流转等纠纷。为了让社区居民了解司法所工作内容,伊春区还及时印发了1万份《便民服务卡》,公布了相应的热线电话,使服务让群众看的见,摸得着,见成效。8月中旬,市局和伊春区共同举办了市区社区干部法律知识讲座,收到了很好效果。

3、稳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年初,我们对县(市)区(局)、乡镇(街道)三级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进行了充实和调整,重点突出了监狱(劳教)场所、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实际衔接的必备程序和具体工作要求,上半年实际衔接率比去年同期提高四个百分点。同时,积极组织法律工作者与服刑在教人员亲属先后200人次到部分监狱(劳教)场所开展了帮教延伸活动,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走访排查工作,将去年调查摸底专项活动中下落不明、见档不见人、“三假”刑释解教人员会同公安机关进行查找甄别,登记入册,落实了帮教措施,总结了西林区12345安置帮教工程和带岭广和木业延伸管理、帮教及帮扶等经验,省厅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4、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在不断深化“调访一体化”工作的同时,以全省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启动了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衔接工作协调会议,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工作衔接依法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实施办法》等文件,以两个文件为依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调访中心作用,进一步加强调、防、访工作机制,在县(市)、区普遍建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建立了调访办公室,对每个调访办公室都落实了3名以上工作人员,在村居(社区)建立了调访室,在乡镇、街道设立专职调访员,村屯(社区)每20户设1名调访信息员的工作格局,形成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林场所)三级调访网络,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社会治安中第一道防线及化解矛盾第一道关口作用。年初以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953件,成功调处1913件,调解成功率98%。

(二)普治并举,在服务“三保”中营造法治氛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活化载体,拓展宣传空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围绕全市中心开展工作。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对5月1日实施的《新森林防火条例》开展了重点宣传贯彻,覆盖率达100%,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围绕林权制度改革和经济转型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法律服务达112场(次);结合今年棚户区改造面积大,拆迁户多的实际,积极组织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现场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政策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解答居民关心的房屋拆迁、财产继承和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规定,全市各地都在中心区的街道司法所设立免费法律咨询台和免费咨询电话,解答动迁户咨询的法律疑难问题多达1200次。

2、深入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各地、各单位积极开展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两本书”活动,完成法制教育学习达到20小时以上,法律知识讲座达到143次;在各中、国小校开展了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的“三官一师”进校园活动, 5月26日和27日举办了“唱响法制、健康成长”的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校园法制歌曲首唱仪式,全市近2万名少先队员共同演唱了《我们是遵守法纪的先锋》和《法律伴我们茁壮成长》的法制歌曲。

3、深化“法律大集”、“法律广场”活动。完善法制宣传设施,全市21个县(市)、区(局)已有16个单位建立《普法在线》网页,设立大型电子显示屏30余处,根据不同时期宣传重点,定期在公交车、手机上张贴(播发)宣传法制标语(短信);在各地的中心广场设立法制长廊20多个;在街道、社区设立法制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共300多个,年初以来,开展“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400余次。

通过努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硕果累累,依法治市办公室被中宣传部、司法部授予“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2名同志分别被授予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铁力市等五个单位被省委宣传部、依法治省办公室、司法厅授予“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王淑兰等11名同志被授予先进个人,谭丛林等5名同志被授予先进工作者。在全省“法律进企业”现场经验交流会上,我市西林钢铁集团公司作了经验介绍,友好区的经验在会上进行了交流。

(三)科学发展,在服务“三保”中拓展工作领域。全市法律服务机构以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重点,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律师服务空间进一步拓宽。进一步加快为农民服务的律师志愿团组建工作,全市18家律师所全部参加律师志愿团,与所在地的乡村结为法律服务对子,对接率达100%。5月份,我们组织市直8个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深入到伊春城区农民工集中的地方发放“便民服务卡”20xx多张,宣传单1500份,设立法律宣传栏6处。同时,不断完善律师诚信建设体系。开展了星级律师事务所评定工作。现有五星所1个,四星所1个,三星所9个,二星所5个,一星所2个。

2、公证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利用《公证法》实施颁布三周年之日,组织全市公证人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公证法律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共散发宣传单7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740多人次,积极发挥市公证员协会作用,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公证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并成立了惩戒委员会,纪律、质量监督、维权委员会及业务指导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5月20日至25日,结合开展服务、质量、信誉年活动,市局组成了两个检查组,分别对全市14个公证处近三年办结部分重点公证事项在办理程序、实体法运用等方面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了检查,公证质量和行业公信力的稳步提高和加强。进一步加大对公证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全市各公证处全部配齐微机、打印机等必备办公设备,全市14家公证处已有12家公证处安装并使用了公证业务软件,实现了公证办公电子化和管理网络化,全面提高了办公自动化水平。年初以来,全市各公证处累计办证1952件,累计收费21.6万元。

3、基层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今年我市20个基层法律服务所、6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省厅年检注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收费低廉的工作优势,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各地分别利用乡镇、村屯的农贸大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69场,受教育群众达2.7万人次。

4、司法鉴定管理进一步规范。今年,我们以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管理为重点,对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两次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同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并下发了《伊春市司法鉴定援助办法(试行)》及《伊春市司法鉴定假鉴和错鉴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诚信档案、黑龙江省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及时在伊春市司法行政网上进行公示,增强了司法鉴定工作的透明度,接受鉴定申请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扩大覆盖,在服务“三保”中维护公平正义。法律援助工作在扩大覆盖面,提高救济能力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

1、进一步扩大应援尽援的覆盖面。为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快捷、及时获得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我们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强化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为维护部队、军人军属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我们与伊春市民政局、伊春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伊春军分区政治部联合出台了《关于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意见》,文件的下发,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提高救济能力。今年,重点抓了困难职工、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法律援助服务,开辟绿色农民工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向农民工和乡镇街道社区困难群众发放便民服务卡;围绕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加强农村(林场所)法律援助工作。为提高农村(林场所)居民的法律知识和基层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技巧,对法律援助站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年初以来,共为贫弱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84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来信咨询1284余人次。

2、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积极参与涉法涉诉工作,认真办理信访部门转交的法律援助案件。市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和律师定期到市信访办律师信访接谈室值班,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引导采取法律程序解决信访问题,协助做好息诉罢访工作,接访中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市信访办采纳了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意见12条。

3、进一步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今年我们把法律援助机构编制人员、专项经费、办公场所这三个硬件作为法律援助工作重中之重,加大力度细化目标,作为评价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条件来抓,受到明显效果,伊春区在法援干部退休后,今年又及时补充了人员,此外,翠峦区等单位已配专人负责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

(五)内强素质,在服务“三保”中提升保障能力。全系统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抓住学习实践活动有利契机,大力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围绕学习实践党的创新理论,集中培训3次、专题辅导3次、参观学习2次、座谈讨论8次、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实践知识测试2次;大力推进调查研究活动,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人均15天,形成了10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抓住“服务年”活动有利载体,大力推进“三个五”活动,印发方案,成立专项工作推进组,将“服务年”活动纳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考核体系,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有关领导和具体部门。启动阶段与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紧密结合,完成了规定任务,目前,全系统正在深入查摆、认真整改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在服务发展方面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纪检监察保障能力有进一步提高。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我们制发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安排意见,积极参加省司法厅和广播电台举办的“行风热线”专题节目和市纠风办5月9日举办的“公仆服务日”活动,在活动中向群众发放法律服务便民卡500张,办事指南200册,接待群众咨询123人次,解答法律问题29个。

此外,法制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加强法律服务队伍诚信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用制度,完善诚信档案,开展行业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及个人信用档案;及时准确全面地将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执业经历、执业表现及相关表彰处罚等诚信信息向社会公布,对严重失信行为依法作出了停业整顿、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法律服务人员社会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同志们,年初以来司法行政工作可圈可点,发展态势良好,但仍有不足,编制、人员、经费缺额,已成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瓶颈;各县(市)、区(局)发展不平衡,差异较大;整体素质还有些不适应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发展的需要。

二、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司法行政工作繁重艰巨

现在距年末仅为四个月,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要按照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在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上取得新进展,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迎接国庆60周年作出积极贡献。

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抓重点,在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把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立足职能,发挥优势,进一步做好服务“保增长”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开展公证知识进万家及企业法律顾问深入企业开展一次法制讲座、一次法律会诊、一次法律建议等“三个一”活动,积极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努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型主题宣传及庆祝建国60周年法制文艺演出活动,在社区开展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定期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等“四个一”建设,与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综合治理等工作衔接,开设法制专题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克难点,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进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保稳定”的各项工作。按照“首要标准”要求,切实把教育人、挽救人作为劳教工作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创新教育改造手段,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积极探索刑释解教工作新途径、新办法,建立地方与监狱共同改造服刑人员直通车和教育平台,拟在伊春籍服刑人员较多的香兰监狱试点,近期,将组织县(市)区(局)司法局长到香兰监狱,与监狱共同研究服刑人员衔接管理新模式、新机制,标本兼治,让服刑人员时时刻刻感到家乡的温暖,提高教育改造水平,探索出刑释解教工作新路。

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全面贯彻全省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衔接及全省深化完善“调访一体化”工作经验交流暨“三调联动”调、防、访相结合工作新机制推进会议精神,适时召开专项会议安排部署,真正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近日,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设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建立和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的衔接机制,通过自愿协商和调节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可以讲,我们司法行政机关任务很重,要大力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和各种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始发阶段。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力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培养全体公民的爱国守法意识,为庆祝国庆6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三)抢急点,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取得新进展。要把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保民生”的各项工作。推动把法律援助事业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法律援助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把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认真落实司法部提出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窗口、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受理程序等十项便民措施,细化我市出台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强化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职能,适度放宽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展亮点,在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上取得新进展。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基层、建设基层、服务基层、发展基层,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以深化“五好”司法所创建为契机,坚持不懈地抓好司法所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所特别是街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队伍、业务建设,要加大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力度,重点提升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能力,适应“三调联动”,落实调、防、访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新机制,这次会议后,市局将就司法所所长职级配备、司法所所长专业培训等问题专题推进,与地方党委沟通协调,使符合条件的司法所长早日走上科级领导岗位。同时希望,司法所长要以有为争有位精神,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全面活跃司法所工作,更好地服务基层党委、政府,服务广大群众,赢得党委、政府信任支持。此外,还要切实加强县(市、区)司法局建设,全面提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五)攻热点,在开展专项活动上取得新进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及“百企万民评服务”活动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是检验司法行政工作的试金石,更是检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试金石。我们要以两个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广大干部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深入开展“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加强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努力实现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同志们,让我们同舟共济,开拓创新,努力实现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为建国60周年献礼!

依法行政会议讲话 篇5

同志们:

xx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第15条---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新一届政府更是把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作为本届政府的首要任务,仅去年3月份以来,国务院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62项,工作力度之大、推进速度之快前所未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定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近两年来,我们按照《关于精简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清理规范市级行政权力、再造服务流程、推进政务公开等工作,取消和下放了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中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477项精简到163项,收费项目由109项精简至13项,审批环节、办理时限、申报资料分别比原来精简约60%、76%和46%,初步完成了“减事项、减收费、减时限、减环节、减申报材料”的“五减”任务,为今后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是,与国务院的工作要求相比,与省政府去年发布的《湖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相比,我们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一些部门或地方的认识还不到位,还存在揽权惜权不愿改、等待观望不想改等心态,存在放虚不放实、放小不放大、明放暗不放等现象,简政放权的任务依然艰巨。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攻克体制和机制的“顽瘴痼疾”,解决“疑难杂症”,切实把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推向深入,为全市“双强双兴”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一、明确改革具体要求。20xx年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工作部署,抓住改革机遇,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审批改革和政务公开提档升级,围绕放事、放权、放利,抓好工作推进,实现竞进提质、提速、提效。市审改办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行政审批办理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起草了《黄冈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20xx年行政审批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权力清单制度》、《流程再造实施方案》等文件,各地要围绕摸家底、抓接放、减项目、晒清单、优程序、强监管等关键环节抓好整改落实,重点做好“清、接、放、改”四字文章:一是“清”,就是继续深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行政许可项目。围绕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打造全省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收费最低、服务最优的地区之一。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后,编制《黄冈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面向社会公布。二是“接”,就是抓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到我市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市级部门要及时与有关上级业务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做好承接工作,完善承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县(市、区)的业务指导,确保上级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县市落实到位。三是“放”,就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权的实质性下放。省政府下放到市一级的审批事项,能继续下放到县级的,一律下放至县一级政府,转给市场和社会的,任何一级政府都不得截留。面向基层且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县(市、区)管理。坚持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权力下放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确保县级相关部门规范有序承接下放的审批事项。四是“改”,就是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及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新机制;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改革完善各类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规范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

二、坚持提速便民原则。要缩减审批时限。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需设定承诺期限,承诺期限在法定期限基础上至少缩减三分之一以上时间,审批项目如无明确办理期限的按20个工作日填写,非许可项目按照提速便民的要求,参照许可项目设定承诺办理期限。特别程序有期限的,注明期限,无期限的要按照提速便民的要求设定承诺期限。要精简审批事项。要始终注重把全面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收费项目作为简政放权的重点。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全面精简,按照应减必减、能放则放的原则,进一步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各部门要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及时取消、下放、移交相应审批事项,同时从严控制新增行政许可事项。要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进一步减少中间层级、交叉环节和申请资料,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办理时限,建立岗位职责清晰、审批权限明确、工作标准具体的行政审批全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三、实行权力清单管理。目前,全市已经摸清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基本规范了权力名称、行使部门、流程等内容,编制的《黄冈市市直行政审批权力目录》已在市政府网站公布。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我省将建立全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管理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实施主体、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或者要素变更过程和结果的信息化管理;编制完成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市、县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各地各部门要把握好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五项原则,抓好“清权”、“减权”、“制权”三个环节,从黄冈长远发展的全局出发,全面梳理职权,确保不瞒报、不漏报,不留死角,并依程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调整事项。今后严格按照权力清单目录进行审批,未列入目录的,各部门一律不得审批,严格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

四、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实际难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已由市纪委(监察局)正式移交到市编办,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协调任务重,而各级编办机构编制人员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改革意识,推动该项改革扎实顺利开展。各地要配齐配强工作队伍,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县级编办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工作承接。市审改办作为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常设机构,要搞好统筹协调,加强指导督办,确保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体推进。市直各单位特别是各审批职能部门要找准角色定位,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认真做好职能归并、项目清理、进驻中心、简政放权、职能转变等工作,为基层作出表率。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部门深化改革、加强政务工作目标和责任制。各级各部门不论什么理由,决不允许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凡是对市委、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的,要按有关规定,坚决启动问责机制,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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