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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唱团读后感(精选27篇)

独唱团读后感(精选27篇)

独唱团读后感 篇1

真正开始阅读却是当天晚上回到家里蹲大使馆时。文章是第一篇绿皮火车。是一片我很喜欢的文章。盲人的作者回忆了从孩提时代到青春期再到少年期的和坐火车有关的经历,最后以睡梦中通过火车到达一些自己从没去过的地方作为尾笔,文学味甚浓,让人久久回味。火车是作者的一个情愫,是贯穿作者一生的难以磨灭的回忆。这种怀旧让我感动。我童年也搭过绿皮火车,当时的火车的车窗是可以向上拉开的,火车飞驰时从外面逃进来的自由的风至今也历历在目。

独唱团读后感(精选27篇)

随后这本书被我带到了办公室,只要有闲暇的时间,当我觉得对着电脑很累时,我就会拿出来接着上次看到的页数尝试继续消化一些内容。第二篇文章是秋菊男的故事,标题很美,但内容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作者又是回忆了自己的童年——20xx年前的事。大概说自己被人骗了,想申诉却无人受理,最后只能通过召集一群死党像小混混一样恐吓了那个骗了自己的人,而其后作者内心又感到很内疚的一个故事。嘛,故事还行,是一片记叙文,但是语言粪青了些,字里行间都能看出作者真正无非是想表达中国人无钱打不起官司这么一个主题。语言比较幼稚,而且很不优美,而且滥用成语,读到最后让我感到有点想吐。

之后,我只会久久尝试推进几页了,但通常都不会超过1篇,因为这些文章真的很乏味。它有点像口香糖,开始嚼的时候津津有味,但越嚼味道越淡,到了最后便变得味同嚼蜡了。

林少华的为了破碎的鸡蛋还不错,毕竟文字功底摆在那里。蔡康永的脏话到底脏在那里嘛…我不喜欢最后一段,感觉有点像是为了结尾而写结尾的感觉。摩托日记……看得出作者是个摩托车迷,里面出现大量摩托车型号,对我来说倍增陌生感,看到一半就没看了。

其实看到这里,大概可以为这些文章作个小结了。写的好的文章也好,写的差的文章也好,除了林少华那一篇之外,其他都有着一个共同的主题——怀旧。我想哪怕继续接着看下去也只能是这样,因为从后面那些写真就能看出些端倪。这些文章都是在缅怀回忆中的一些情愫而已,有人喜欢绿皮火车,有人喜欢摩托车,有人喜欢一群大爷混在一起。仅此而已。再也没有什么真正有思想深度的东西。

我想,能为那些80年以前的人拾回一些回忆,为80年以后的人创造一些回忆,这就是这本书的目的了吧。这样其实也不错。但怎么说也好,心里总觉得有点失落。也许是因为期望太高了吧?打着韩寒旗号的杂志,就算不用怎么宣传都会有很多人踊跃购买的,这就是韩寒2个字的价值。然而这本书让我失望了,至少它对不起“独唱团”这3个字,何为“团”?为什么要“独唱”?难道这仅仅只是比喻一个文学的小圈子,让很多人来纷纷怀念自己青春期一些好玩的回忆而已?

其实,整本书我最喜欢的是卷首韩寒的那一段:“写作者最快乐的事情就是让作品不像现实那样到处遗憾,阅读者最快乐的事情就是用眼睛摸一摸自己的理想。世界是这样的现实,但我们都拥有处置自己的权利,愿这个东西化为蛀纸的时候,你还能回忆起自己当年冒险的历程。”是啊,本来这就是一本冒险回忆录罢了,是我想的太深奥。

独唱团读后感 篇2

一个偶然的机会,从朋友那里借到了韩寒的独唱团。据说这本原本要开创中国文学新纪元的杂志,在出版第一期后就宣告夭折。第一期50万册就顺理成章的成了绝唱,一本难求,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

韩寒是很火的人,似乎从我在读高中的时候就已经火的不行,如今十年过去,他的风头没有减弱的迹象,似乎愈加强劲。然而我对他的关注也就是最近两年的事情。一个偶然的机会读了他的三重门,尔后又专门找来了零下一度,接着开始关注他的博客,到他的1988出版,几乎是第一时间找来阅读。读韩寒的书,首先感叹的是他的才华,叙述言简有力,很多大道理都在他似乎调侃的味道中娓娓道来,让人印象深刻。其次感叹的是他敏锐的洞察力,韩寒不过三十出头的人,可是他对社会洞察的深刻性与批判性是很多所谓的大师不能匹级的。再次感叹的是他的怜悯心,韩寒的文字总是在不经意间对这个社会的某部分群体表达了极大的怜悯。1988绝不是简单的写一个妓女,而是隐藏了他对处于社会底层人们的极大关怀与怜悯。与此相对应的是,是他对这个社会不公与残酷的无情批判。

独唱团是一本由十几篇文体不限的文章组成的杂志。这类文学性的杂志我是很久没看过了,小说也是十年没读了。但看这个独唱团,却深深的被吸引了。十几年前读小说的那种激动与感触重新被找了回来。我对国内小说有一种很大的偏见,认为过于矫揉造作,情节有太多的虚构色彩,使得这样的小说读几页就再没兴趣读下去。当然国内也有写的很好的,比如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铁凝的一些作品。独唱团里面的作品无论是小说还是杂文,无不给人真实的感觉,读来让人觉得畅快淋漓。读里面的文字,仿佛身临其境,里面所说,所写似乎自己也曾经历或感受过。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不仅把这些感受写出来了,更主要的是把一些共性的东西给展示出来,让看的人不仅产生共鸣,而且能引起反思,相当于给自己照了一次镜子。我自己在读到看那,这人时,就相当的受益。此外,这本杂志的十几篇文章看似杂乱无章的堆砌在一起,但展示的领域却相当的广阔,里面既有对当代社会现实的深刻描写,也有对不同人群心理与需求的深刻刻画,可以说这本杂志是一本老少皆宜,雅俗共赏的作品,看这本杂志,能丰富很多人生阅历。

这本杂志是相当的幽默,里面很多的比喻都用的十分的精到,有钱钟书的味道。我开始看时是在从杭州回北京的飞机上,读到精彩的地方,忍不住笑出来,引的机舱的人齐刷刷看过来。这符合韩寒的一贯作风,本杂志就这么十几篇文章,但可以说韩寒在选择时是下了很大功夫的。整本杂志虽然由不同的作者写成,但风格是一致的。这就是韩寒的高明之处。

再一次为韩寒的创造力才华感到钦佩。

独唱团读后感 篇3

“千呼万唤始出来”到底是什么一种状况?几近“难产”的独唱团的诞生过程给了我们最生动的解释……几百上千万中国人一年以来的期待和等待,终于见证了杂志的诞生,并且据说破了网络书店的“最速订购完毕”记录及“最快翻印”记录!中国新一代的理想主义分子们,GO GO GO!

我于杂志正式发布的第一天在书店订购,正好赶上,隔了一天想再多买一本送人就已经断货。本以为能以极速读完,但杂志的内容很多(用的都是小小号字体印刷),而且关键的是,正如韩寒说的那样,杂志承载不起理想主义者们的期待,杂志不是我们期待中的新时代下的新青年,而只是带点理想主义气息的文艺杂志,文艺味如此之重,写实如此之淡,以致几度令我兴致大扫,不得不放下杂志,而继续我最近的近代史研习。

本来以为两三个晚上可以读完,却断断续续用了3周才勉强把杂志看完,实际上所有文章都值得一读,只是我不大喜欢太文艺的类型,因此这么多篇文当中,说得上喜欢的只有韩寒和老罗那两篇写实一点的文章(借此机会还把新的和5、6年前旧的老罗语录重温了一遍,还是既睿智又幽默的),此外,“所有人问所有人”这个栏目也十分有创意,很喜欢。

独唱团成不了新青年,不是杂志或杂志团队的问题,笼统地说是“时代的问题”,具体地说,原因大家都明白。宣传部也十分的聪明,知名度如此高的杂志终于诞生而没有被扼杀难产,既能大刀阔斧地删减控制内容,重要的是又避免了“限制言-论。自-由”的恶名,我们甚至可以看出韩寒那篇文章里被删减的痕迹(比如主角如何保释出警局,我估计应该又有一番有趣的描写)。

现在这个“和平”、拘束的年代毕竟不是90年前的那个动荡、散漫的年代,杂志目前能做到的或许已经是这个时代“被允许”的最大限度的了,还是韩寒那句话,“只能在这个又痛又痒的年代,写一些不痛不痒的文章”。

独唱团读后感 篇4

闲暇之余,看完了《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收获颇丰,也颇有感触。无论是思想上,心里上,还是行为上都将进入一个新台阶。书中实例新颖,语言幽默、风趣又不失生动,确有很大的启发。

看完这本书后,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便是“我不在乎说话之术,而在意说话之道。我的说话之道,就是把你放在心上。”短短的话语,却蕴涵了多少的人际交往的技巧和内涵。把你放在心上,说起来容易,而真正在谈话过程中能够从始至终毫无变化一路坚持下来的又有多少,做起来真的不容易。也许这也就是人和人之间的距离和差距吧。人都是自私的动物,也许在谈话之初,你强迫自己要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因此在伊始的时候,一切都显得很和谐,但是慢慢地,你就会发现心中的天平逐渐开始倾斜,你会不自觉地根据自己的想法来交谈,这样,矛盾可能就会不可避免的产生了,把对方放在心上也就变成了一句空话。所以说,我认为能够做到的人是不简单的,可能现在我真的无法做到,但它绝对是我以后努力的方向,等我有一天真正做到了,自己的人际关系绝对会很好,也一定会拥有更多的知心朋友,这也是我一直所希望的。

另外涉及到的一个问题便是尊重,要懂得尊重,并学会尊重。一直以来都说尊重他人就等于尊重自己,要想得到他人的尊重,首先就要尊重他人。一点都没错,我们需要尊重他人,同样,我们也需要他人的尊重。我的说话之道,就是把你放在心上,也就是这个道理。尊重,拆开来讲,就是既要尊又要重,尊即尊敬,一般都说我们要尊敬长辈,但我认为即使是陌生人、普通人我们同样需要尊敬,这样别人的自我价值就会得到肯定,而反过来我们的自身价值也在不断的得到升华。重,就是自重,我们要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不应该有丝毫的逾越,这样我们才会慎言谨行,才会减少与人交往中不必要的摩擦和争执。真正做到了尊重,我们才会在别人的心中留下一个好印象,拓展自己的人脉关系,何乐而不为呢!

蔡康永说,“说话,无非是表达自己、打动别人。”表达自己是方式,而打动别人则是目的。要想打动别人,就要注意表达自己的方式。人跟人沟通常有障碍,有时候对方就是跟你不同世界,怎样说都说不通,那也就只能尽力而为,人生本来就是这样子,尝试得越多,才越可能完成。所以我们需要尝试着通过不同角度、不同方式来打动着我们谈话的对象。当你跟他的想法很不同,但你又很想说服他时,你最好不要强调这是“你的”想法,你可以在措词上转个弯,让他感觉,你是“被他启发”,才产生这个想法的。这么做最省力,因为所有人,都不会反对自己的想法。这也是处事的技巧,很容易就可以达到打动别人、愉悦他人的目的。

被别人需要,才会比较明确的感到自身的存在。你自己是如此,他人也更是这样。能够感到自身的存在,是最重要的,也是对自我存在的价值的肯定,因此,每个人都需要有人来肯定自己,感觉到自己是被需要的。这样,我们就要学会经常肯定他人的效绩,多赞扬别人,夸赞他人对我们所做的一切对于我们来说有多么重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也许就会又多了一个朋友,朋友多总归是好的,少了一个敌人,我们道路就会宽广很多。

人际交往之间的技巧太多,绝不是看了某一本书就能立刻体会到其中一二的,也许需要我们花费一生的时间去体会,去领悟。不管怎样,我们都应该始终记住,只要我们对他人是真心的好,我们也一定会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

独唱团读后感 篇5

《哈利。波特》里写的是11岁的哈利。波特,从小无父无母,备受亲戚欺凌。但就在他11岁的生日里,他的生活发生了改变。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狩猎场管理员鲁伯。海格来到了他的屋前,告诉哈利。波特真正的身世。就在那天晚上,哈利。波特终于知道了自己是一位魔法师,而他爸爸妈妈也是被一位叫伏地魔的黑魔法师所杀。后来哈利。波特在霍格沃兹认识了人生中第一个和第二个朋友,他们在学校一起成长,都成为了厉害的魔法师,并杀死了黑魔法师伏地魔。

在这套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哈利。波特,我非常欣赏他的勇气。

独唱团读后感 篇6

火车呼啸而过,那亮光,那原先照耀黑暗的一切光亮,噼啪一声,变得昏暗了,永远熄灭了。

优雅高贵的、生机盎然的安娜,走向了卧轨自杀。

仿佛溺水的人沉浸在幽深的黑暗中,挣扎于纷繁纠结的水草里,最终看着生命的最后一个气泡湮灭在那遥不可及的光亮间。

她飞蛾扑火般的爱情燃烧了自己的生命。从最初的优雅风情,纯真又诚挚,到最后陷入神经质般疯狂的妒忌和猜疑中。不得不说是她心中的执念让她疯魔。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佛家有言如是。慈悲的佛是在说:亲爱的孩子,不过分执着于爱,不要迷失于恨,云淡风轻才能追求生命的解脱。

生命之弦华美而珍贵,只有充满柔情的手才能弹奏出美妙的乐章。我们是需要爱的,我们需要丰沛的情感来点缀这冰冷的世界。但尘埃中蒙头追逐的人啊,又总是容易忘记,水满则溢,过犹不及,担负太多,生命自然无法承受。

安娜之死,于我们这些无关紧要的旁观者而言,是一次华美而壮烈的英勇就义,她用生命“挺身反抗人生无涯的苦难”。于她自己而言,却是一场一败涂地的豪赌。凡是有果,则必有因。扼腕叹息之余,与朦胧泪光之中,我却也隐约了悟:正是因为追求的太多,安娜才最终压垮了她自己。

于上流社会那一片虚伪泥沼中,安娜勇于放弃荣华的地位转身奔向爱情和自由,这样纯粹又热烈的勇气便是她迷人魅力的源泉。可事实上,她高估了她自己,在狂热爱情的驱使下,她于某一瞬间奋不顾身,可随后却又胆怯畏缩。

她以为她不在意,可上流社会的议论纷纷让她在意得要命;她以为她可以割舍,可她还是拖着不离婚,因为放不下自己的儿子;她以为她不屑,可她还是拼命维护自己的美丽,哪怕内心焦灼如火……

安娜太贪心了,红玫瑰与白月光,她都想要。既要爱情,也要名誉。这一切都需要巨大的精力去维持。于是一日日,安娜熬尽了自己的心血,迷失,焦虑,渐至沦丧,终究一败涂地。

人不可为贪欲所控制,这是众所周知的,可天下又有几人能做到?世界是平衡的,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将欲有所得,必先有所弃,这样,才能将自己的生命腾出更大的空间,来安放那些对自己真正弥足珍贵的东西。

敢于追求是勇气,敢于舍弃则更是有魄力。“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浮世中美好的世物千千万,繁花丛中只需得一两朵来装点生命便足矣!

柔软又脆弱的生命,丰沛又坚韧的生命,愿你善待它。

独唱团读后感 篇7

乌鸦!往往被人们视为是一种不吉利的“恶鸟”。它们的羽毛黑黑的,不像喜鹊一样乌黑发亮,而是那种很枯燥,很恐怖的黑。它们的叫声难听至极,“嘎,嘎,嘎,”让人心烦气燥,就是这样一种鸟竟住在《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伯伯的家旁。于是,一连串又倒霉,又感动的事便落在沈石溪伯伯身上。

因为乌鸦爱偷一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所以,乌鸦王——高帽子,便接二连三的偷走了作者家的许多东西。一次,高帽子在偷东西时,不慎被作者用剪刀所伤,因此,作者遭受了乌鸦群的大便炮弹。这时,我真觉得乌鸦很可恶,又觉得作者自作自受。可后来发生的事,让我改变了对乌鸦的看法。一天,一群红嘴蓝鹊袭击了小乌鸦,作者无意救了 20 多只小乌鸦,没过几日,作者也遭到了红嘴蓝鹊的攻击,结果竟被乌鸦群所救。从作者描写乌鸦与红嘴蓝鹊的战斗中,我觉得乌鸦真是鸟类世界最有纪律的士兵,鸦群也是鸟类最英勇善战的军队。从此,作者便和乌鸦交了朋友,他们相处得很好,这也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一种情况。后来又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情。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高帽子”不停地在作者的窗外大声怪叫,作者急忙出来看,“高帽子”正在疯狂的大叫着,不停的扑闪着它乌黑的翅膀在窗边盘旋,当作者刚离开他的住所后,突然,一个火球从天而降砸倒了一棵大树,树倒下来砸倒了作者的茅草屋。原来,这一切乌鸦竟有所预知,它是想尽办法,用自己的怪叫将作者引出屋子,让他不受伤害。

合上书,我一直想着那群曾经不讨人喜欢的乌鸦。由此联想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类似的情况,比如我们的环卫工人,因为他们每天都和垃圾在打交道,身上难免沾上许多脏东西,许多人觉的他们脏、臭,不喜欢和他们交往,可是,再转念想一想,如果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哪来的清洁的城市,哪来的美好的环境呢?还有那些煤炭工人,他们的身上和脸上可能和乌鸦一样黑,但是如果没有他们无私的奉献,我们取暖、发电等等都会出大问题啊!

作者和乌鸦的故事,让我重新认识了乌鸦。我确定乌鸦并不是不吉利的,相反,它们还挺会知恩图报的,而且,它们还是一种聪明、勇敢的善鸟。有一句成语叫做“乌鸦反哺”,说明乌鸦内心还是非常善良,非常孝顺父母的。人们说乌鸦不吉利,只不过是因为它羽毛难看点,叫声难听点罢了,它本质才不坏呢!如果再让我听到有人说乌鸦不好时,我可就真为乌鸦喊冤了!我们可不能“以貌取鸟”。不过我还是希望乌鸦可以换换名字,就叫“黑鸟”吧!

独唱团读后感 篇8

这本书的作者卢勤,也就是著名的“知心姐姐”,《中国少年报》“知心姐姐”栏目主持人,《知心姐姐》杂志创办人。书中没有什么大道理,只是将一个个身边的小故事娓娓道来,有的与儿子颇有几分相似,有的则与班上的孩子相同。一路看下去,许多故事,令人感慨;许多话语,给人启迪……

爱是一个大口袋,装进去的是满足感,拿出来的是成就感、幸福感。一味向孩子施爱,孩子并不觉得甜,更不懂得珍惜。接受孩子的爱吧!因为施比受更有福!

你说他行,他就行;你说他不行,他就不行。你为他喝彩,他会给你一个又一个惊喜;你说他不如别人,他会用行动证明他真的很笨。大人就是这样用语言来塑造孩子的。

岁月流逝,孩子一天天长高,父母一天天变矮。孩子要学会俯下身去,倾听父母充满爱的“唠叨”;而父母完全可以放下长辈之尊,高兴地说:“终于长得比我们高了!”

不是儿童没有声音,而是你们没有倾听,请放大儿童的声音。

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孩子,是现代父母送给孩子最好的礼物。孩子的自信来自于父母和老师的鼓励和肯定。

爱的感觉需要培养,从点点滴滴去培养,因为最感人的爱往往就像人们最需要的空气一样,无色无味,看不见,摸不着。而人一旦有能力从细微之处感受到“有人爱我”,那做人与作文都将是最有品位、最有情趣的。“

”孩子,你真棒!“充分的肯定与鼓励正是开启孩子心灵宝藏的一把金钥匙。我顿悟:7岁的儿子已经开始萌生自我意识了,而我对他的喋喋不休一定让他感到反感,进而反抗。不如像”知心姐姐“说的,母子换个位置,换个形象。让儿子做高山,儿子就能长成山;让儿子当大伞,儿子就能顶天立地!

人同此理,人同此心,当老师必定也是同样的道理。

因此,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做到

一、尊重孩子的人格。

尊重人格是不分时间、地点的,也不分优点多还是缺点多。如果一位老师在孩子有成绩时就尊重他,在出现问题时就不尊重他,任意褒贬,这就做错了。老师不妨用心理换位的方法想一想,自己有了缺点、错误时,希望别人怎样对待自己。孩子渴望被尊重,首先是被家长和老师尊重孩子。尊重孩子,就不能对孩子说有辱人格、有伤自尊的语言。二、帮助孩子成功,经常鼓励孩子。

任何微小的成功,都能增强人的自信。一个孩子,当他写好一个字,做对一道题,正确回答了老师的问题,他都有成绩的喜悦,会期望自己下一次做得更好。作为老师,给孩子帮助,让他有点滴的成功体验,并不是多么难的事情。这就是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在一个个小小的成功中,积累一分一分的自信。

我读过一篇文章叫《一位母亲与家长会》,文章中的母亲共参加了孩子的三次家长会。第一次参加家长会,幼儿园的老师说:”你的儿子有多动症,在板凳上连三分钟都坐不了,你最好带他去医院看一看。“

回家的路上,儿子问她老师都说了些什么?她鼻子一酸,差点流下泪来。因为全班30名小朋友,惟有他表现最差:惟有对他,老师表现出不屑。然而母亲做出很自豪的样子对儿子说”老师表扬了你,说宝宝原来在板凳上坐不了一分钟。现在能坐三分钟了。其他的妈妈都非常羡慕妈妈,以为全班只有宝宝进步了。“那天晚上,她儿子破天荒地吃了两碗米饭,并且没有让她喂。第二次家长会,国小老师对母亲说:”全班50名同学,这次数学考试,你儿子排49名。我们怀疑他智力有些障碍,您最好能带他去医院查一查。“母亲她流泪了,然而,当她回到家里,却对坐在桌前的儿子说”老师对你充满信心。他说了,你并不是个笨孩子,只要能细心些,会超过你的同桌的,这次你的同桌排在第21名。“

儿子暗淡的眼神一下子充满了光,沮丧的脸也一下子舒展开来。儿子温顺得让她吃惊,好象长大了许多。第二天上学时,去得比平时都要早。第三次家长会,母亲坐在儿子的座位上,等着老师点她儿子的名字,因为每次家长会,她儿子的名字在差生的行列总是被点到。然而,这次却出乎她的预料,直到结束,都没有听到。她有些不习惯。临别,去问老师,国中老师告诉她:”按你儿子现在的成绩,考重点高中有点危险。“

她怀着喜悦的心情走出校门,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甜蜜,她告诉儿子”班主任对你非常满意,他说了,只要你努力,很有希望考上重点高中。高中毕业了,一个第一批大学录取通知书下达的日子,学校打电话让她儿子到学校去一趟。她有一种预感,她儿子被清华录取了,因为在报考时,她给儿子说过,她相信他能取这所学校。她儿子从学校回来,把一封印有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的特快专递交到她的手里,突然转身跑到自己房间里大哭起来。边哭边说:“妈妈,我一直都知道我不是个聪明的孩子,是您……”

这时,她悲喜交加,再也按捺不住十几年来凝聚在心中的泪水,任它打在手中的信封上。

文中的这位母亲给予儿子的就是一种激励的爱,使儿子总有一种做得更好的欲望。我想如果我们老师能做想那位母亲那样就教育我们的学生,那么我们会成为非常棒的老师。

三、用全面的眼光看待孩子,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孩子。

孩子是一个完整的人,是一个不断发展的人,看待孩子应有全面的眼光、发展的眼光。有了这样的观念,就不会一叶障目,只看一点,不计其余,也不会因孩子一时表现欠佳而气急败坏、大发雷霆。

四、教孩子学会积极的自我暗示法

对于做事缺乏信心的孩子,特别是那些自卑感强的孩子,在不断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指出他们的闪光点的同时,要教育他们在面临困难和挫折时,进行积极的自我暗示:“我能行”,“我再努一把力就会做好的”,“我不会被困难吓倒”……

总之,学会欣赏孩子,给孩子一个自信的世界,让孩子感觉今天比昨天学得好。让孩子带着自信步入人生的每一段旅程。

独唱团读后感 篇9

《堂吉诃德》主人公原名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阿伦索。吉哈达由于沉迷于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于是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副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笑话。他的行动可以说是损人不利己。他最后一次到家后便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于是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果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只是觉得主人公非常神经质。但是当我仔细品味后,就会发现其中的深刻蕴含。人的最本质就是为了追逐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在追逐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或许很可笑,但就是因为太单纯了,才会闹出那么多笑话。

常说,眼睛是灵魂的窗口。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通过眼睛看到的常常只是假象,本质总是隐藏在背后。人们只看到堂吉诃德啼笑皆非的一面,但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又有谁认真思考过?所以,我只是由此回忆起过去思考过的类似的命题。每天,我们生活着,看到许多事情的发生,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总是相信自己看到的,总是说“眼见为实”。其实,看到的只是现象,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是需要论证的。很多人说着相信的话,也未必是真实的。伟人之所以成为伟人,并不是因为他们有着这样的天资,而是他们总是能够比凡人站得远,望得远,想得深刻。有时候,就连做这件事的人本身都没有意识到自己为什么这样做,只是被潜意识控制了,而当我们揭示出背后的事实后,总是能够发现真相是残酷的。

独唱团读后感 篇10

最近,我读了一本著名探险故事书,它便是史帝文生所著的《金银岛》了。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杰夫。何金斯是一个小男孩,他渴望并且热衷於出海寻宝。有一次,他到了金银岛寻宝,与海盗、水手打交道,亲身体验到船员之间真诚、忠实、虚伪、残暴的种种现象,目睹了一幕幕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

读了这本探险故事,使我感触良多。主人翁杰夫。何金斯原是一个胆小、害羞的孩子。父亲去世后,他便开始了探险。在探险之旅中,初时杰夫只是一个船舱里的服务生,但他却勇於与敌人搏斗,后来更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并自命为新任船长。虽然杰夫。何金斯经常易於冲动,但他所表现出来的非凡勇气和过人胆识,足以令我佩服不已。杰夫。何金斯凭著勇气与胆识,由一个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变成一位夺回大船的英雄。而我们有时遇到难题,便自乱阵脚,不努力探讨解决的办法。试想想,若我们也有杰夫那种勇於尝试和敢於探索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在故事结尾,杰夫返航后,并没提到他分到多少财宝,他反而发誓再也不去寻宝了。还时常受到噩梦困扰,梦见大海和金币。金币令杰夫做噩梦,而不是富贵梦;一味追求物质的满足,最终只是徒劳;贪婪和欲望永远不会带来美好的生活。如果人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恐怕便不会发生一些野心家为争夺名利而不择手段的事情了。

独唱团读后感 篇11

人类对于信仰的追求,并不是从人类的起源开始就具有的,它是随着人类社会形成之后,群体之间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在与自然界进行逐步斗争中形成的。人类作为有思想的动物,在遭遇到自然灾害的过程中,为了克服困难,改造自然,树立信心,建立期望,常以天为最高的神灵而建立起鼓舞人类自身斗志和信念的至高无尚的神。因此,宗教总是属于人类精神世界层面需要的对象。然而,自从有了宗教以来就有了争议,有无神论与有神论之间的争论。有神论者可以拿出一次又一次神的预言被证实来证明神的存在。而无神论者总认为那只是谶语,是偶然被应验的巧合,他们认为人类社会中有无数的预言家,当预言失败时,人们只是当作是一次玩笑。然而,当巧合实现了的预言,他们就会利用这样一次不平常的预言,进行大肆的宣扬与渲染。从而让人们相信神灵确实是存在的。

人是物质与精神的完美结合体,精神依附于肉体之上,肉体为精神实现创造需要。肉体的追求只能是低层次的,真正高层次的追求是通过肉体而达到精神层面的追求。人类精神的空虚比肉体的饥饿要可怕的多。因此,人类社会发展到了今天,再去争论神灵是否存在已经并不是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作为一个社会人,是否建立了一种精神追求。这种精神追求会引导你的肉体去为社会做出更多的服务与奉献。正如:在雨果的《悲惨世界》中,神甫对冉阿让说的那样:“您向我保证过要当个诚实的人。我买下了您的灵魂。我把您的灵魂从邪恶的思想中赎出来,交给了仁慈的上帝了。”从此以后,冉阿让在精神上接受了上帝的旨意,好善乐施,以德报怨,始终如一地成为一名虔诚的教徒,按照的旨意为世界上需要帮助的人们,伸出自己的仁爱之手,奉献着慈爱之心而不断努力。神甫的功绩就在于使冉阿让从肮脏的肉体需要中转变为对纯洁的精神世界追求的再造过程。信仰的作用就是使我们不能做一个肉体虽然依存,精神却已经死去的人。

帕斯卡尔认为:“上帝不能被证实,也不能用科学性证伪,于是上帝不存在。一切不能获得证实的皆不存在。”这一观点并不具有说服力,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到目前也只有微不足道的一小部份而已,人类要证实自然界一切的存在,这本身就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不能将尚未被证实,也不能被证伪的事物认知,通过理性的思维宣布其不存在。人类正是因为有敏感的心灵存在,才可以通过心性逻辑用自己的心灵去感受世界的一切。理性逻辑是有限的,严密的和刻板的,心性逻辑则是无限的,感应式的。因此,在对待宗教信仰和对神的认识过程中,无法实现理性的逻辑推理,只能通过人的心智去感受神的存在。这种感受的过程可能是渐进式的,也可能存在通过细微感觉,在某个瞬间得到顿悟。心性逻辑与理性逻辑有着一个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心灵感觉认识过程形成的结果是可逆性的。而理性逻辑推理过程形成的结果则是必然的,且是不易变化的实在。理性逻辑和心性逻辑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变世界的两种有效方法。理性逻辑让人类更加的严谨,心性逻辑让人类更具创意。

对于帕斯卡尔在本书中反复论证的人是无限大和无限小的主题,我赞同帕斯卡尔观点,人作为物质的肉体在浩瀚的宇宙之中是极其渺小的,人本身也是由无数的细胞组成的。然而,人的精神世界却是无限大的,大到可以对整个宇宙进行认识。人是这个宇宙中最神奇的动物,因为他是有思维的动物,这种思维可以在不同的个体之间形成差异,没有同时存在两个人有一模一样的思维,但是思维相同又可能是形成高度的统一群体。在对待某一个事物的认识上,就有可能出现无限大数量思维一致的群体,他们有着共同的思维和认知,这就是人类精神世界的神奇之处。人的精神也存在着可变的思维精神和固化的榜样精神,可变思维精神也就是当人的精神仍然依附于肉体的状况之下,人的精神世界是一个活动的过程,是可变性与延伸性的相结合,这种思维是及其活跃的。它能够通过感观和心灵认识对世界产生感性和理性的认识。当然,另外一种精神是肉体已经死亡后精神层面的思维方法与观点依然被人类所采用。这种精神只要宇宙中人类存在一天,个人精神思维方式就会永不停止的传承下去。

独唱团读后感 篇12

“小精灵”大家想它一定会魔法,让人们充满幻想……今天这群可爱的小精灵悄悄地来到了森林,它们听说大树爷爷非常害怕一个人孤独的过冬。

小精灵用树叶做风筝,在树枝上荡秋千,在草地上画画,用树杈做提琴,演奏着出美妙的音乐……它们玩耍着、嬉戏着,整个森林又充满了生机,大树爷爷突然觉得浑身暖洋洋的,他想伸伸胳膊,动一动,他揉了揉眼睛说:“我好害怕秋天啊,现在我怎么不怕了?”一只小精灵说:“在冬天,我们小精灵是不出来玩的,现在我们找到这个最好的地方过冬。”大树爷爷更加激动,这个冬天不再孤独、很温暖,这个季节很美。

我真羡慕这群小精灵,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独唱团读后感 篇13

《小团圆》看完了第二遍。

现在看书,总是习惯于先初略翻过,再来细读。

大学的时间很多,看书的时间却远远少于以前。也许正因为如此,文学书籍看得越来越少了。

这本小团圆,初翻时,容易看得云里雾里,主要是时空变换太快,一会儿南京,一会儿香港,一会儿上海,一会儿小时候,一会儿读书时,一会儿又是抗日时。再细看时,明白了套路,便清楚了好多。可以细细品味爱玲笔下,种.种细微的心理感触。

其实挺喜欢,爱玲式的笔调,时时如露珠般闪现的句子。 很喜欢爱玲,她是那么一个真实的人!

刚开始看了介绍,说里面写了张爱玲与胡兰成的一交往过程,便想看看。实际看来,注意力全不在此。直到全书过了一半,他才出现。其实,全书更象是张爱玲一部自传,只是编年全被打散。把这些珠子按顺序串起来,便可以看到一个小女孩子的成长,最后成为一个被针扎在胸口,仍复平静的人。

爱玲的原话是:欣喜起来若狂,悲伤起来却不觉得,木木的。

其实想想!

我便也是如此。当一些事情发生,心中抑郁,但仍平复。

又能怎么样呢?如同多年前的月亮,像朵云被信笺上的水浸湿过,只留下一团晕黄。那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故事,也终将成为一个晕黄的月亮,淡淡的,在记忆里温暖着彼此。

所以,总须有个好的结束方式,以免回忆时,自己受不了。

独唱团读后感 篇14

我所教的科目是地理,在日常生活中,除了广泛涉猎专业知识外,我更喜欢文史方面的著作。有时候知识就是这样,“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我是坚信“成功是属于有准备的头脑”这句话的。 当你讲解我国 34 个省区简称由来的时候,当初哪里会想到李白的《峨眉山月歌》中“夜发清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的“渝州”就是古时的重庆。阅读后无意间收获的惊喜无形中又为我提供了攀登“人类进步阶梯”的动力。

漫长的暑假,提供了宝贵的阅读时间,我愿在书的海洋中度过这段时光,乐此不疲。宋词是中华五千年灿烂文化中的一支奇葩。早在学生时代,“枯藤老树昏鸦”的苍凉,“小桥流水人家”的画境,“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放,以及“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的婉约,无不在我心中种下了求知的种子。而今,当一本《宋词三百首》捧在手时,我便迫不及待地想去揭开她神秘的面纱。

人世间最能让人感动而又让人泪下的莫不是一个“情”字,“情”的描写透露于字里行间。在词中,我读到了情怨、幽怨与哀怨,无论是“别来不寄一行书”(晁冲之 《临江仙》)、“渐行渐远渐无书”(欧阳修 《木兰花》),还是“一春犹有数行书,秋来书更疏”(晏几道 《阮郎归》),妻子对书信的渴求那是对丈夫无声的关切,也许大丈夫当修身、治国、平天下,但是妻子的那份依赖更与何人说。

有一种等待叫“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李清照 《元日》),有一种思念叫“衣带渐宽人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柳永 《蝶恋花》),有一种期望叫“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欧阳修 《浪淘沙》),有一种欣慰叫“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辛弃疾 《青玉案·元夕》)。正是因为有“情”,眼中的世界,心中的一切,笔下的文字,才会撩拨人们喜怒哀乐的心弦,引起共鸣。

除“情”的描写细腻外,宋朝的词人们,在文字的推敲方面,也有值得人佩服的地方。贺铸《蝶恋花》中“数点雨声风约 住,朦胧淡月云来去”,向人们展现的是“微风轻吹,淅淅沥沥的小雨已经停住;夜色朦胧,一弯淡月静悄悄地悬挂空中,云彩在幽幽地飘来飘去”的景象,一个“约”字,风雨相约,风来雨住,映射出一种和谐的美。宋祁《木兰花》中“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 ”的“闹”字,拟人化的描写,刻画出了一幅争春、闹春、春意盎然的画卷。

张先也是一位工于词句的典范,他在《千秋岁引》中也写出了“雨轻风色暴,梅子青时节”的佳句,正是梅子青青的季节,雨点轻轻,风却狂暴。不过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擅长对“影”的描写, “张三影”的由来便是因为以下词句 :

a。 沙上并禽池上暝,云破月来花弄影。 《天仙子》

b。 那堪更被明月,隔墙送过秋千影。 《青门引》

c。 中庭月色正清明,无数杨花过无影。 《木兰花》

浏览词句之余,意外的收获总是有的,读书的乐趣有时也在于此。有一首歌叫《寂寞沙洲冷》,苏轼在《卜算子 黄州定惠院寓居作》就有这样的句子“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这不正是歌名的出处吗!?那么当你读到欧阳修《蝶恋花》中“庭院深深深几许”、张先《千秋岁引》“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时,你会不会想到琼瑶剧呢?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在书的海洋中你能感受到自然的“春夏秋冬、风霜雪雨”,也能体会到人世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我愿乘一叶扁舟,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三更有梦书当枕,半床明月半床书”也许会是每一个读书人的最高境界?

独唱团读后感 篇15

一代人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与顾城的相识,大约是从这首诗开始的。

当然顾城不认得我,但我很熟悉他。

记得大约六年前,课堂上老师偶然间说起了一首诗。我记不得老师怎样描述顾城,只记得那简单的两句话“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我无法形容一个孩子懵懵懂懂的震撼,只觉得这首诗与众不同。“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类似的工整诗句是那个时期我接触的全部。回了家,我照起自己的眼睛,不是黑色的,是深棕色的,可我相信我也在寻找光明。

仿若是在国中毕业那年的某天,我在《读者》文摘上看到了一篇文章,《天真的创伤》,我蓦然间看到了那首诗,《一代人》。我始终没有忘了它,这一次,它又跃入眼帘的时候。我有了不一样的感受。我仿佛看到了一群黑夜中的行者,执着的走向那虚幻的并不见得真实的光明。时代与环境的黑色给了人审视生命命运的能力,却要用这样的赋予完成对荒谬的战胜。诗中有种力量,推动着我,我说不清是重还是轻。于是我来了兴趣,渐渐的入了文章。没有让我想到的是,文章提到了顾城的死亡。它提到了顾城用斧头先砍死了妻子,然后上吊自杀。文章接着分析了顾城的性格以及诗中透露的性格缺憾,可我再没看下去。虽然我们现在知道顾城的死亡一团重重,可是当时的我至为相信。那时正是我对于死亡的理解正要加深而未能深刻的时候,到现在我也不能确认是否当初了解顾城的死的震撼影响了我的人生观世界观。我也了解海子的坠落。那时我始终认为两个人自我牺牲式的毁灭难以理喻,是不能容忍的,是对于生命的亵渎。读《一代人》的时候,我不知道诗人是谁,我怀着神秘的崇敬;再读《一代人》的时候,我认识了顾城,可我怀了偏颇的鄙夷。

后来上学,我问同桌,“你知道谁是顾城吗?就是那个诗人,写‘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的那个人。”“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顾城的死亡成了我炫耀“博学广知”的手段……

时间的马,累倒了。

后来大约就上了高三,就是不远之前。我生日的时候,朋友送我一本书,《顾城的诗与顾城的画》。她在封面上写道:希望你能享受活在书中的片片刻刻。又是这个人,我心想。我打开书,读诗,品画,然后彻底沉沦。手不离这本书,就算去剪头发,吃饭的时候,我依然捧着。捧着看的时候,什么都忘了。现在很多时候我想到那时景象都是感到幸福与恬静。“我拿把旧钥匙/敲着厚厚的墙”“我和无数/不能孵化的卵石/叠在一起”“我的心爱着世界”“梦太深了/你没有羽毛/生命量不出死亡的深度”等等的诗句萦绕在脑际。也许是高三忙碌的生活让人喘不过气,在顾城那些诗与画毫无关系又深有关联的艺术中,我的呼吸舒畅极了。久违的自然味道,久违的真实呈现。再想到他的死时,我已不想从前的那样妄下推断,我尊重他的选择。我渐渐明白有些东西比生命要重要的多,当这些东西失去的时候,死又足兮呢?我也明白,一个8岁开始写诗,十几岁就读完个中国名著的天才而言,他自有他的理由。他的诗,虽然童真,梦幻,意识和印象,也许我看不明白,但确实是发自灵魂的作品。顾城,给了我在生活中停下来,慢下来的机会。

我不是一个多么深刻的人,或者说,我是一个庸人,无知,浅白,没什么文艺的内涵,所以当我想写写关于现当代文学的一点感悟的时候,都不知道从何处着笔。我只能写写顾城,写写这个与我似乎颇有缘分的诗人。当如今的我再读顾城的时候,我唏嘘不已。不仅仅是关于所有顾城的诗和画,所有他的经历他的生活,也是关于我逝去的时光。那么久了,我渐渐的了解了顾城,走进了顾城生命经历,我的人生观价值观慢慢的变化,我已不像当年一样天真。我每天为了前程和外来奔波,为了学分和绩点奋斗,我记得从前我还会静静地看看月亮看看天,还会走上高楼望望远,可好久好久都只有低着头,匆匆的赶路,踏着绰约的大地,向地平线看去。是否有一天,当我读起“所有早起的小女孩/都会到田野上去/去采春天留下的/红樱桃/并且微笑”的时候,所有都看不到了呢?

最后的最后,我想的是,与顾城的相识是一场旅程,既是走向顾城,也是折返回自我。我难以评判他的诗作,还是用他自己的话作结,正如开篇一样:

《我的诗》

我的诗

不曾写在羊皮纸上

不曾侵蚀

碑石和青铜

更不曾

在沉郁的金页中

划下一丝指痕

我的诗

只是风

一阵清澈的风

它从归雁的翅羽下

升起

悄悄掠过患者

梦的帐顶

掠过高烧者的焰心

使之变幻

使之澄清

在西郊的绿野上

不断沉降

像春雪一样洁净

消溶

独唱团读后感 篇16

生命因青春而美丽,生命因价值而光彩,同时,生命也因死亡而悲伤。但是,如果有一口不老泉,让你永保青春,不断的释放生命的活力,你会去喝吗?通过阅读这本书,给我的感触特别大,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价值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宽度和深度。

如果一个人,没有尽头的活着,他会厌烦生活,不懂得珍惜生命,就像书中的塔克说的那样:生命是一个轮子,死亡它也在这个轮子上啊。可是现在,死亡从这个轮子上掉下来了,我们塔克一家不在这个轮子上了。我要是知道有什么办法爬回轮子上,我会毫不犹豫的上去,“从而看出了塔克已经厌倦了生活,对一模一样的日子是多么的无奈。因为生命不死,就不是完整的人生,就像永远停在岸上的船一样,水在不断的流动,身边的事物在不停的变动。它却永远的搁在了那里,不能驶出,不能冲刺,没有沉没,生命对它来说也就再也没有了歌唱和诗篇,即然帆不能再拉起,那么还有热情歌颂吗,正如人一样,如光一成不变的活着。还会对生命珍惜吗?

死亡也许是残忍的,死亡也许是遗憾的,死亡也许对生活充满着不舍,但是人 生就像赛场,许多人都在奔跑,不管在 赛场上跑多长时间,最后总归有终点,如没有死亡也就是等于别人在跑你却站在原地不动,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所以我们要珍惜有限的生命,不在幻想长生不老,在有限生命里发挥出无限光芒,多为社会做点什么,就如{钢铁是怎样炼成}中的保尔·柯察金说的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它给予我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他临死的时侯就能够说:‘我已把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独唱团读后感 篇17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鹦鹉螺号”的故事。1866年,有人以为在海上见到了一条独角鲸,出于对航海安全的考虑,也是在公众的呼吁下,由美国派遣了亚伯拉罕·林肯号对“海怪”进行追逐。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参加了这次追逐行动。结果,追逐怪物的战舰反被怪物追逐,并遭到“海怪”的凶猛袭击。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助手康塞尔,以及一名捕鲸手尼德·兰落水,被“海怪”所救,此后便被尼摩船长软禁在这艘神秘的潜艇中,之后便开始了海底两万里的环球旅行,并发现这是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潜艇。最后,他们设法逃走,重回陆地。

在旅途中,阿龙纳斯一行人遇到了无数美景,同时也经历了许多艰难险阻,例如在巴布亚新几内亚他们的船搁浅了,遇到当地土着人的攻击,尼摩船长用他连接在金属梯子上的闪电挡住土着人进入“鹦鹉螺号”;在南极他们被困在厚厚的冰下,潜艇极度缺氧,但潜艇上所有人轮流用工具和开水把底部厚10米的冰盖砸开,逃上大海;在大西洋“鹦鹉螺号”被章鱼所困扰,他们拿斧头和章鱼展开肉搏战,一名船员惨死;在北大西洋“鹦鹉螺号”遇到一艘英国驱逐舰的炮轰,除那三位“俘虏”外个个义愤填膺,用“鹦鹉螺号”的冲角把驱逐舰击沉;在印度洋的珠场和鲨鱼展开过搏斗,捕鲸手尼德·兰手刃了一条凶恶的巨鲨。他们眼中的海底,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经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阿龙纳斯终于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与大陆保持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百万金银来支援陆地上人们的正义斗争。

读完这本书,我十分佩服伟大的儒勒·凡尔纳了,它给人类带来了“鹦鹉螺号”——这艘与人世隔绝,却与人世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神秘潜艇,他凭借他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向我们展现了深海两万里行程的奇幻旅程。我感叹道:“他真是太厉害了!”

凡尔纳所描绘的那些人物所体现出来的精神也是令我十分敬佩的。“鹦鹉螺号”艇长尼摩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尼摩”,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写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

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我们当代中学生应该学习的。现在的我们都是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点风吹雨打,受到一点小困难就容易退缩,就容易放弃,今后走向社会,将会有更多的坎坷和艰辛在等着我们,我们要有尼莫船长的不屈不挠、不畏艰险、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就会获得成功。

独唱团读后感 篇18

《世说新语》中每则故事的篇幅都很短,但读起来有如今日读的极短篇小说,故事有首尾及高潮迭起的情节。其中所记载的人物言行,往往是一些零星的片断,但言记言方面有一个特点,就是往往如实地记载当时口语,不加雕饰,因此有些话不很好懂但是言简意赅,很能传达人人物特征。一般都是很质朴的散文,反映出有时如同口语,但是意味隽永物的个性特点。

善于抓住人物特征。作者常用简单几个字,精确地描绘出主角的语言、动作,主角的性格便清楚的呈现在读者的面前。如“曹操捉刀”时的描写。

善用对比突出人物性格。比如淝水之战时谢安的沉着和朝中大臣们的惊慌。还有,桓温伏甲设宴,广请朝士,想借机除去谢安、王坦之。王坦之惊恐万分,谢安却“谢之宽容,愈表于貌,望阶趋席,方作洛生咏,讽浩浩洪流。”

独唱团读后感 篇19

《狗来了》是一部国际大奖小说,作者是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奥,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获得很多奖项,其中有世界最高儿童文学奖——国际安徒生奖。

《狗来了》讲述的是:狗的孩子们渐渐长大了,老伴也去世了,于是决定离开家,远走他乡,想到辽阔的世界去看看。

一、狗与作弊的猪

狗首先遇到了作弊的猪,为了让猪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处处让着他,让他吃得好,睡得好。有的时候还偷偷将一个硬币故意丢在路上,让猪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捡到了硬币,很高兴。后来在狗的帮助下,来到剧院,从配角的角色,最后一举成名,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

看了这一部分,突然觉得狗的所作所为充分体现了我们所说的赏识教育,从发现猪作弊,到帮助猪改正自己的缺点,一点点都在改变,让猪觉得自己并非一无是处,还是有优点的,最后终于成功了。这一点也告诉我们,在孩子的问题上,不能一味地批评,要多些鼓励和赏识,让孩子觉得自己是最棒的!以后,我对儿子也要如此,对缺点用减法,对优点用加法,让孩子健康成长!

二、狗与学校

与猪分手后,狗误闯入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好将计就计。但是狗的教学深得孩子们的喜爱。他带领孩子们到蔬果店学习数学,路上进行交通教育,回来时候则进行体育锻炼;还带孩子们到面包房,看面包时如何做出来的;去裁缝店、鞋匠作坊学习如何缝纫、修理;到农庄、园艺花圃,学习如何植树和给盆花换盆等等。他的教学不拘泥于形式,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

我们现在的学校通常很少有这样的活动,只是学习学习。我想让孩子体验各种各样的活动,从而能够明白其中的辛苦和道理。所以经常出去走走,到大自然中认识世界,让孩子感受自然所带给他的一切。

三、狗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冒充老师的事情终被发现,结果和熊一起开始逃亡。由于不满教育现状,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但终因力量薄弱而失败,最后还是狗奋不顾身救熊出来。狗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乐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所以无论走到那里,最思念的还是自己的家乡。

《狗来了》一书,作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关于狗的故事。以上这些就是我读《狗来了》的几点体会,欢迎朋友们多指点!

独唱团读后感 篇20

艾力在所著《你一年的8760小时》的《把生命浪费在美好的事情上》一文中援引乔布斯的话说,“任何东西从后往前看,都可以找到联系。”时间过得很快,金中园已经陪我度过了三十个春秋。当初还是一个青年的我,再过一年半就要退休了。时至今日,回首我的工作生涯,便可清楚自知,如今的我的收获,都是当初认真奋斗与走向专业智慧的结果——作为一个金中人,我一直用心为学校发展做着自己的贡献,而学校的领导与同事都很关心我,学校年年的发展情况也是越来越好。可以说,在金中园这个大家庭里,我和大家一样,参与、见证了学校的发展,并且收获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手捧着艾力的这本书,读完了其中的几个章节,便已经感受到这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在同龄人中是与众不同的,并非只因他是新东方最年轻的集团演讲师,更在于他有着超于一般人的强烈的进取心和丰沛的活力,知道如何规划自己近期和长远的人生,也懂得如何及时调整自己可能不佳的身心状态——总之,在我眼里,他是一个有着专业智慧的青年。我想,属于我自己人生价值的重要部分之一,就是“走向专业智慧”。在来金中以前,当我像艾力一样年轻的时候,是技工学校的一名教师,教授学生电学理论和电路维修的实践操作,培养了不少专业性人才。比如,每三年区里进行的高级电工资格认证的那些考评专家们,多数就是我当年的学生。同时,我也获得过1989年“上海市园丁奖”以及“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等一系列的市区级荣誉称号……可能有人会觉得那个时候应该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无论是“桃李天下”还是个人荣誉都有了,不是吗?可我想说,其实没有哪个阶段可称之为“最快乐”,诚如艾力在《可以不成功,但不能不成长》中写道:“人生的意义,如果仅在于成功,得到的快乐并不会多,因为成功就像烟火,只是一瞬间,更多时候,夜空黑暗。一个人可以不成功,但他不可以不成长。总有比成功更重要的事。”是的,我的快乐一直是随着自己的用心努力,不断走向专业化而常有的。

进了金中之后,我的事业就从三尺讲台转到了总务保障处的电器维修工作。我觉得无论在哪里,认真投入了,就会有成果,有收获。当然,还要有一个努力的方向——“如果没有方向,怎么走都只是游荡……解决任何问题,都应该站在一个更高的台阶上。”艾力在《没有方向,怎么走都是游荡》一文中如是说。而这个“方向”,或者说“更高的台阶”,于我而言便是“专业化发展”。或许有人觉得我就是一名普通电工,只要修修电器就行了,根本谈不上“专业化”或者不须谈“专业化”——我认为这样说不是很正确。其实,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生事物的不断涌现,用一种“专业智慧”来面对是十分必要的。就拿金中园里的灯来说,过去我们用的是开了一会儿,灯泡就很烫的白炽灯;后来我们又用日光灯,虽然灯管不烫了,可按了开关,还得等它“跳三跳”才能亮,真得急死人;而自从LED灯问世以来,不仅解决了“灯泡烫”和“等灯亮”的问题,同时还做到了长效节能,方便了我们的生活——试想,一盏小小的灯就有这样巨大的发展变化,那么整个电器世界呢?如果我还停留在过去那些电器维修的知识与技术之上,该如何面对这日新月异的变化呢?所以,在电器维修的世界里学习新知识,研究新问题,实践新思路,是我始终的目标,走好这条“专业化”的路,是我的心愿与担当。

为此,我一直在认真钻研着电器维修的专业技能,不知不觉,三十年也就这样过去了。要说艾力的书中,我读过的部分,选一句与自己最为“惺惺相惜”的话,那便是《你做梦的时候,总有人在努力》中写道的“有人说,一个男人变老的两大标志是不断后退的发际线和不断增长的腰围。其实,一个人真正变老的标志是,他放弃了学习,放弃了提升自己,觉得人生一眼望得到头,不会再有改变。”幸好,这三十年并没有使我的发际线退后,身材大略也不胖,更重要的是,我始终没有放下学习,这么说来,我真没有老去——即使现在眼睛有些老花了,我依然对那些细小的零件和复杂的电路图有着深厚的感情,并抱着继续学习的心态来面对这些“老朋友”。除了在维修中积累经验之外,我也在理论学习方面给自己“充电”。比如,每年购买《电子报(合订本)》是我的一种习惯,因为它在电子维修方面的专业性、技术性以及引领性,在全国同类刊物中数一数二。虽然其中有一些技术自己以前就研究过了,而不少创想自己也已经动手实践,但我依然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学习着,因为我心中有一个强烈的愿望——作为一名金中人,就是要更好地为学校及广大师生服务,因此,一定要使自己的业务水平更上一层楼!

有时候,我也觉得电器维修也像医生看病一样,最希望没有“电器病人”,因为会给使用它的师生带去烦恼。不过,烦恼大多是一时的,因为我可以让那些偷懒罢工的家伙恢复活力,而让那些“病重的朋友”延续“生命”。有意思的是,常常会发生这样一种情况:有些师生拿来需要维修的电器,说明了存在的毛病,在我还未正式“诊断”之前,它们就乖乖地恢复正常了——他们都风趣地说,这就好像“士兵”遇上了“司令”,看一眼就服帖了。尽管如此,我还是会对这些暂时“短路”的电器进行检查,说明问题根源,以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我觉得,只有辛勤努力,且不断增长自己的专业智慧,才能真正当好这个“电器司令”。就像艾力在开篇《成功,并不代表拥有很多真理》中写自己如何一步步成为了一名演讲师,站到了拥有成千上万观众的新东方“梦想之旅”系列演讲的现场一样,汗水的付出和专业智慧的增长都是其源头活水。想来,世上万千收获,大抵皆出于此罢。

当然,无论是艾力,还是你和我,都是“普通人”,不可能时时保持在一个最好的状态之中,诚如艾力在最后一篇《停一停,再继续前行!》中的末了写道:“人生如转蓬,但并非夙夜无休闲。为了生活,为了梦想,努力奔波。但是,偶尔我们也可以停下来,休息一下,继续出发”。不过,我片刻休息的只是大脑,而不是“心”——回顾自己在金中的三十年,我始终带着细心、耐心与责任心在工作。将这些“心”汇集到一起,在走向专业智慧的路上,我永远不会停步。因为真心付出,总能收获喜悦和欣慰——就像认真思量过“你一年的8760小时”,甚至“你的一生”的每个人一样。

独唱团读后感 篇21

我是在一个闲暇的下午,将《麦田里的守望者》看完的。

初读时大为不解,它颠覆了我对名著和经典的印象。在我想来,这样一部名盛不衰的作品,这样一本描写青少年生活的经典,大概写的是那些朦胧或者是悲伤的故事吧。而语言即便不是字字珠玑,也是优美动人的吧。

然而,它却直白,粗俗。无论是写撒谎,约会,退学,甚至打架。都是用平白而直接的方式陈述。哪怕是写悲伤,也只是一句:我哭了。

曾经说自己不喜欢新生代的那些作家,及小说中出现的无休止的脏话(尽管此前疯狂得热爱韩寒),而现在,我却读它。

因为它曾畅销美国,作者塞格林则被称作“隐者”,于是我还是怀着好奇心将它看完。

一个倒戴红色鸭嘴帽的16岁美国中学生霍尔顿,他曾四次被勒令退学,好一个典型!其实,他并非无恶不作的恶人,只是有些愤世疾俗,有些挣扎,有些茫然而不知所措的少年。他憎恨虚伪于是排斥学校,却又无法接受愚蠢的人们和肮脏的社会。他厌恶所有。

天地之大,他却无法容身。他离家出走,醉生梦死在纽约街头,游荡在歌厅舞厅,做着本不属于这个年龄的事情。为了麻醉自己,试图逃离,最终只是回归本分。

你问他想做写什么吧,他说:有这么一群孩子,他们玩耍在那么一大片麦田里,附近却没有一个大人——除了我。而我就守在悬崖边,我的任务是站在那守望,如果有哪个孩子向这边奔来,我就立刻拦住他们,我是说他们都在奔跑,也不知道往哪跑。我就干这样的事,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着。

我发现他是善良的,他的想法很简单。然而,我觉得他说的孩子是否是指他呢,这么个瞬间使我觉得他就是那个即将奔向悬崖的孩子。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站在悬崖边守望的,又是谁呢?

书中这个典型的霍尔顿,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和我们正好相仿。有时彷徨,有时不知所措,经常会问这样的问题:念书是为了什么?有人失败,有人成功,有人努力却得不到回报。于是开始抱怨,愤恨一切。

于是有人说:他们堕落了!

他们回答:不是不想努力,曾经也是那么有希望,而当希望落空,就什么也没有了。最终究竟为了什么。

记得九年级,老师对我们说:不允许你们去想读书为了什么,只要去做,就不必问为什么,这样虚无的问题只会使人更加空虚。如果觉得抓住一根唯一的救命稻草都觉得是种束缚,那么可以选择另一种更惨烈的收尾:下坠。

于是他对我们说:如果拯救不了别人,那么先救自己。如果我们连独善其身的能力也没有,谈何去帮助别人?

也因此,我更喜欢霍尔顿的妹妹,她天真无邪,优秀美丽,她对哥哥真挚的爱,使拿出自己紧有的几块钱做为哥哥去西部旅费。在她身上我看到了光,一种萌动希望之光。那样的洁净,似乎世界上一切污染都与她无关。在那样一个肮脏的社会,她却一直保持一个纯洁,善良的心灵。她的童心使她肯去坐破旧的旋转木马,回忆儿时和哥哥们在一起的欢笑,提着行装想要和哥哥一起走。

无法推测作者对于这样一个人物的安排有什么目的。只是让我不禁想起《希特勒的名单》中那个黑白画面中出现的唯一一簇色彩——穿着红色衣服的女孩。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呢。

于是,时常幻想着这样的画面:

在那金黄色的麦田中,我们尽情地狂奔,仿佛是田野中的精灵,创造着属于我们的梦。而我们很安全,悬崖边有人守望。

独唱团读后感 篇22

我今天看完了沈石溪写的《野犬女皇》这本书,它又使我感受到了动物感情的复杂。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有关白虎岙野犬群的故事。这年,野犬群里有红桃心和白桃花两个姐妹,姐姐红桃心是野犬群的首领。在交配季节,红桃心看上了一只叫赛豹尾的大公狗,并且让他进了族群。红桃心刚开始很喜欢它,所以破例的使用权利将赛豹尾留在了野犬群里(因为白虎岙野犬群向来都是公狗一旦和当家的狗婚配成功后,就要被赶出野犬群)。后来,红桃心发现,赛豹尾竟然喜欢它的妹妹,后来竟然导致妹妹暗结珠胎!(因为只有当家的野犬才有权婚配和生育后代)红桃心很气愤,于是决定将白桃花赶出白虎岙野犬群。可妹妹死活不肯,红桃心只好让它在自己的大本营里生育。现在生存的压力变大了,姐妹之间就闹起了许多不小的矛盾,还差点分离成两个族群呢!可到了最后,白桃花为了救红桃心而被猎人杀死了,为了救红桃心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唉,真是一段割不断的姐妹情啊!

我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白桃花还是有些不满,但我还是同意了书上的红桃心的看法。我觉得他们不应该为一只公狗而反目成仇,毕竟它们还是姐妹嘛,不能总是想着怎么坑害别人,怎么让对方的小狗仔死掉,给自己的狗仔多一些生存几率,而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样才像一对姐妹嘛。可最后白桃花救红桃心和前面红桃心帮助白桃花逃出猎犬的魔爪说明了红桃心还是认这个妹妹,白桃花也认这个姐姐。从最后一章的名字来看,就不难猜出这一点,最后一章的名字是“姐妹冰释前嫌”。

独唱团读后感 篇23

《八十天环游世界》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部带有真实色彩的科幻小说。

书中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福格在俱乐部以20000英磅和朋友打赌——80天环游世界一周。福格和管家万事通出发后在印度救下了新伙伴奥运会达,三人乘坐19世纪的交通工具,穿过五大洲;用聪明勇敢,战胜了风雨雷电,打败了费克斯之类的阻挠者,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世界一周。

福格旅行的花费非常昂贵,光是打点闹事者就快20000英磅,加上路费、生活费,远不止20000英磅。为什么福格他们不在家逍遥,而在外旅行呢?我想这是一种信念:是福格自己说环游世界一周要八十天,人们常说“说到做到”,福格是个有头有脸的人,如果撒这么大的谎,他会颜面尽失,因此,福格顶着压力,只有相信自己,相信伙伴,更相信环游世界一周只要80天。一路上,不论遇到多大困难,都无法停止福格,一次又一次被福格和其同伴克服,只因为福格有坚定的信念和信心。

我们再学习生活中,常常遇到挫折和困难,为什么不学习福格呢?当你做一件事情,必须要有成功的信心和不倒的信念,才有成功的可能。记得有一篇课文特别难背,第二天又要检查,我看了一遍又一遍,仍背得不熟。我生气地丢下语文书,却想了福格坚定的信念和信心,于上我下定决心背好这篇课文,重又捧起语文书,一边读课文,一边往心里记。没过多久,我就把这篇课文背熟了。虽然这事很小,却足以说明道理。

遇到挫折和困难,必须要有克服的信心和不倒的信念,这是我从《八十天环游世界》中获得的体会。

独唱团读后感 篇24

在我读五年级下册的时候,学了一篇课文叫<金色的鱼钩>,学完后让我深受教育。

文中的老班长接受了党交给的任务,照顾三个病号过草地时老班长设法让三个病号吃到鱼汤,而自己却不吃……走到边缘时,老班长牺牲了。为了纪念老班长,小梁保存了金色的鱼钩。

当我读到:“这天夜里,我们就吃到了新鲜的鱼汤。尽管没加作料,可我们觉得没有比这鱼汤更鲜美的了,端起碗来吃了个精光。”读到这体会到,红军过草地时艰难,有的时候还吃不到好的东西。而我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有好吃的鱼。还加了作料。我有时还嫌这嫌那的,从来没想过爸爸妈妈的辛苦。

当我读到:“第二天,老班长端来的鱼汤特别少,每个搪瓷碗里只有小半条猫鱼,上面漂[piāo]着一丁点儿野菜。他笑着说:”吃吧,就是少了点儿。唉(ài)!一条好大的鱼已经上了钩,又跑啦!“读到这时我体会到。老班长没有捉到什么鱼。但他已经尽全力,不管有多少,只要让三位病号吃就行了。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上班去了,可我吃了一点儿,觉得不好吃。可我想”如果不吃完妈妈会说我的。可这这么难吃,我吃不下呀!“于是我就把妈妈准备的早餐倒掉了。现在我对这件事感到十分内疚。红军在过草地的时候这么艰难,儿我还在这浪费粮食,真是可耻。

这篇课文,让我得到了一个深刻的启示,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浪费粮食了。

独唱团读后感 篇25

《憩园》是巴金先生在抗战时期写的较为成功的一部小说。一部小说的成功不在于他的篇幅有多大,内容有多广泛,而在于它塑造的人物是否典型,描写的环境是否具有代表意义,而《憩园》就做到了这点。

小说中的黎先生是一个写小说的贫困知识分子的形象,住旅馆也只是住在一个开了窗就能闻到煤臭味的房间里,虽写文章有所小成,但依然逃脱不了寒碜的命运。他的同学姚国栋既大学毕业又留过洋,而黎先生只读过半年大学已经写了六本书,而当了教授和官员的姚国栋,曾经充满壮志凌云的姚国栋回国几年却没有写出一本书,究其为何原因?生活在锦衣玉食,生活富足家庭中的姚国栋,虽有比姚先生优越百倍的生活条件,虽有比黎先生接受过更好的教育,但终究到头来还没有黎先生的成就大,实在是令人感叹。之所以有这种结果是因为姚国栋生活在封建大家庭中,过着像寄生虫一样的生活,沉溺于物欲的享受,这些都只能让姚国栋丧失谋生的能力,最终使其家庭走向堕落。

初读《憩园》给我的感觉就是很“平淡”。之所以用“平淡”来形容是因为小说给读者的故事框架就是主人公黎先生到好朋友家去当食客,换句话说就是借住。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大大的改变了我的初衷。小说故事的发展存在两重性,一种是必然性(姚先生儿子的夭折),另一种是偶然性(杨家小孩父亲的死),而且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对比给读者一种忠告(这是我认为的)。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个性鲜明、情感丰富。

小说的第一主人公黎先生在这部小说中充当的角色是多重的:他既是好朋友姚先生家发展的见证者,又是杨家小孩的倾诉对象,而且还是杨家小孩“救”父亲的热心者。

见证者:小说故事的场面绝大多数是在好朋友姚先生家发生的 。姚先生在作者看来是一位自命不凡、手高眼低而且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一号人物形象。他总是以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尤其是对他儿子的教育,而他儿子最后的死,在作者看来也是他咎由自取。姚先生的夫人可以算是用来衬托姚先生的,他的知书达理、温柔贤惠无不衬托出姚先生的自命不凡、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丑陋性格。姚先生是靠他祖上传下来的几千亩地活着的,他在当时可以算是游手好闲、靠祖宗产业活着的人,换句话说是“寄生虫”。他靠着钱活着,而他儿子却由于钱夭折,这似乎存在着一种必然性。

倾诉的对象:小说在一开始(就是黎先生刚搬到好友家住的时候),杨家小孩这个人物就出现了,而且每次对他描写的笔墨都很少,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但随着故事的发展,也就是黎先生对杨家小孩每次来为了折山茶花而与仆人发生争吵而感到奇怪时,杨家小孩向他吐露了折花的原因,也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杨梦痴的故事。小说故事情节的发展可谓是达到了高潮。憩园的原主人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他父亲由于他放荡的行为,用小说中李老汉的话就是走错了一步而毁了自己的一生。而他父亲最后却未能保住公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反对卖掉公馆,可是孤立无援),他对失去公馆感到十分悲痛。这样看来杨家小孩的父亲在经历这场事件之后,可以算是一位觉醒者,他十分悔恨自己以前的行为,以至于对他儿子和妻子形成愧疚感,而且到了后来他隐姓埋名也就时消失,目的就是不愿再拖累他们。最后离去时,给他儿子的信上就写到“把我当成已死的吧”。这种人性的感悟是何等的深刻,在卖掉公馆时他终于懂得了他父亲也就时杨家小孩的爷爷对他说过的一句话: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好一个“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的”,相比之下的姚先生就是一位不觉醒的人,他还没有看透世间。没有觉醒,因为他没有失去公馆,他又怎么知道失去的滋味呢?

热心者:黎先生在得知杨家小孩父亲的遭遇之后,可以算是十分感动而且同情的。与其说是同情杨家小孩的父亲,还不如认为就是同情杨家小孩。黎先生对他超前的成熟感到吃惊,对他如此的爱父亲而感动。在作者看来黎先生似乎有一种责任来帮助他“救”他父亲。而杨家小孩的父亲却为了躲避他而病死在狱中,这无不使人心酸、使人心痛,而更心酸、更心痛的是他儿子杨家小孩。他父亲最后的死在小说中多有暗示:小说中描写两个瞎子和一个瞎女人在公馆旁唱着《唐明皇惊梦》以及黎先生的怪梦似乎都预示着这个悲惨结局。

小说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给人一种“沉闷”之感。似乎故事的结局不应该是这样,而应该是这样:好朋友姚先生的儿子小虎被姚夫人感化了,杨家小孩的父亲在黎先生和杨家小孩的帮助下得救了。可是结果都是相反的,但这样结果在作者看来是存在一定道理的,它可以算是抗战时期社会的一个缩影。

独唱团读后感 篇26

我特别喜欢看杨红樱阿姨写的短篇小说,特别是《笑猫日记》一系列的,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想变成人的猴子。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不幸的猴子,落入了对对眼的魔掌,对对眼让猴子来学一些简单的手势,以便赚钱,猴子每天要练习十几次,最后练成之后,对对眼便让猴子在街头表演,猴子表演失误的话,对对眼就狠心的抽猴子一鞭。然而,有一天,让笑猫看见了,他和马小跳杜真子他们一起把猴子救了出来。秘密山洞被大雨淹没了,马小跳把笑猫和猴子带到了自己家,猴子很想变成人,就用火烧烤水果,学着人看电视等,猴子闯的祸越来越多,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把猴子带回了属于他的丛林。

如果您有兴趣的话,请继续关注《笑猫日记》!

独唱团读后感 篇27

读了《藏地密码》,除了书中唯美的文词,令我感动的还有主人公卓木强巴那种执着、坚持的精神,在当今社会里,很难再有这种不为名利钱财而耿耿忠于自己理想的商人了,而他却为了自己的理想弃亿万家产于不顾,他是多么富有激情,多么自信,是一个勇于追求自己理想的年轻人。

追求目标达成的坚定精神,遇到困难勇往直前的勇气,都是现代人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应该具备的品质。也许我们终其一生都无法遇到这样的故事,但是,我们却终其一生都应该去追求,追求自己坚定的梦想,追求卓木强巴这种顽强的精神。

千百年来,西藏一直被一种神圣而又神秘的氛围所笼罩,接受着全世界范围内对其怀有向往之心的人们的虔诚仰望。即使今天西藏已开放为全球旅游胜地,成为大众谈资、文化符号,我们依然对她的历史知之甚少。而《藏地密码》为我们揭开了西藏神秘的面纱,带领我们走向西藏,走进那神秘的古代文明,走进那跌宕的佛苯历史。如果没有《藏地密码》这本书,我们也许很少会触摸到这个神圣地域最不为人知的古老机密。感谢这本史诗般的探险小说,它用一种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西藏这一千年来最隐秘的故事。

读了这部还未完结的着作后,更加深了我对西藏,对藏文化的敬仰与好奇。希望有一天我会亲自到西藏来看一看、走一走,亲自体验一下西藏雄浑秀丽的自然景观、高大奇绝的地形地貌、异彩纷呈的人文景观、色彩缤纷的民俗风情,听一听关于西藏神秘的民间传说,品一品藏族人民香甜的酥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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