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万佳范文网 >

心得体会 >读书心得体会 >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精选18篇)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精选18篇)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

书上的这样一句话引出了我浓浓的好奇:“没有谁是一座孤岛。”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句话呢?我因为这句话,买了这本书。当拿到书后,书的腰封上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初见这句话时,这难道是本讲风雨过后会见彩虹的书吗?或者说是心灵鸡汤的人生范本?随后,我便开始了对此书的阅读。这本书的开头并没有如他封面的内容那么让我感兴趣,甚至可以说书的开头是很难懂的,无法明白他到底在讲什么,再加上书中会出现很多长长的名称使我很难对此书感兴趣。我突然想到以前看到的一句话——外国人制造出的笑点也是我们无法产生共鸣的。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精选18篇)

书中讲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书中的男性书店老板名叫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钱开了这家“岛上书店”。可是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他觉得自己跌入了人生谷底,每日都在酗酒苟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感受到他的颓废,头脑中总是显现出一个穿着棕色的条绒西服、满脸胡茬的待在一个昏暗的房间的人,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本想书中的他会就此颓废老去。

当书读到第43页时,一切都开始变了,出现了不一样的风景。这一切变化都来源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玛雅。他收养了这个孩子,成为了一名父亲。“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最高的人,是一位最好的爸爸。因为玛雅,他的人生充满了希望,同时,玛雅也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使他学会了去付出,学会了沟通。再也不是一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本以为故事会这样开心的发展下去,所有的人会和书来个美丽的邂逅,可是现实很残酷,这位改头换面的书店老板却被诊断出患了罕见的癌症,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器官衰竭然后离世了。对这样的结局我很感伤,因为我是一个很喜欢美好结局的人,不喜欢悲伤的结局。每次看到这种让人伤感的结局时,我总是感到遗憾,为什么就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呢?这样一个改头换面的人,为什么要让他再次陷入黑暗中呢!可是,回过神来,却在想费克里的离世,或许并不仅仅只有伤感,他在离世之初,他是没有遗憾的离开的。因为在他生命结束之前,他学会了爱,他也感受了别人对他的爱。正如A.J.费里克在本文的结尾所说的一句话:“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A.J.费里克因为爱度过了自己最艰难的一年,人生开始变得有信仰,有追求了。他的生活中有了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他学会了与人沟通,勇敢的去面对自己的爱情。在现实中也是这样,无论是对亲人还是朋友,你只有去爱别人,别人才会爱你。如果你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才会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爱是相互,有了爱的人,才能坚持着度过自己最艰难的时光。

一本书看完。总觉得遗憾,不能在继续陪伴主角走下去,可人生就该是这样吧,看完一本又要打开新的一本,走入另一个人的人生,陪他一段路,去感受他的情感变化。有时快乐过,拥有过,珍惜过,无怨无悔就够了。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2

在上一次的读书交流会上,听了同学的介绍,好奇心驱使着我打开了《屋顶上的小孩》这本书。这本书真的不一样,让读者总是与书中人物的起起落落而牵动情绪,书里主人公坎坷的经历,好像她们就在我们身旁,就是我们家族的一员似的。一起来看看吧!

《屋顶上的小孩》这本书既有趣又伤感,最重要的是它很感人。它主要讲了小妹因为宝宝夭折之后很伤心,和薇拉天天爬上屋顶,从上午的日出时分,到正午,甚至是暗淡的黄昏,她无法忘记将内心的痛苦和期望与人分享,唯有不说话、遗忘悲伤。是温柔的霍伯姨父告诉她:“痛苦的时候要适时地学会坦然无惧地流泪,否则就会永远无法真正地了解那些发自深处的祈祷和欢笑,无法坦然地面对表达自己的痛苦与爱”。是霍伯姨父的关怀让小妹回到之前,让她健全地成长。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在我们受伤和惶恐时要学会真正地面对自己、要学会表达自己,让我们 打开心灵里那紧紧关闭的窗户,让屋顶上的阳光照耀在我们的身上。看看主人公那坎坷的经历,先是宝宝夭折,后是小妹拒绝说话……比比我们,那简直是千里之遥!薇拉为了知道妹妹想干什么,努力去?

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我们每个人做什么事都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即使遇到怎样的困难与挫折,我们都要勇敢的面对。薇拉正是以一颗自信的心去面对生活中的大大小小的挫折,正是坚信风雨过后是彩虹,才带领着妹妹一起走出宝宝夭折后的阴影。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3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无意间在推荐书籍中看到这本书,被其中的摆渡人三个字所吸引,更准确的说是好奇,摆渡人?是什么?貌似在我现有的生命字典中没有这个词汇,说实话我不太理解是什么,就这样因为好奇想读这本书深入了解其概念及含义。

故事以一个15岁的单亲女孩为主人公展开,故事开端她的世界陷入一片狼藉,遭遇同学的欺凌,嘲笑,老师的不公对待,本来家庭就不健全的她,就连唯一最亲近的妈妈也是整天忙于上班,根本没人理睬于她,她感觉糟透了,终于忍无可忍,打破了生活中的沉寂,等来了计划中的周末,一张直达东京的车票,去寻找她从未谋面的父亲,然而,等她醒来,火车到站时,身边的人不是父亲的形象,是一个比他稍年长的男孩,这里也不是东京,而是一片荒原,就此,开始了一段荒原之旅,也是一段惊险刺激中带着恋爱之味的甜蜜之旅!

崔斯坦,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个名字很好听,果然,人如其名,他帅气,勇敢,他完全符合迪伦,一个15岁女孩对恋爱中男女的所有标准。他们一起经历了荒原上被恶鬼追赶的种.种困难,崔斯坦拼了命的保护迪伦,不被成为恶魔的饱餐之物,终于成功地将迪伦护送到了荒原的另一边,所谓崔斯坦口中的安全地。这一段荒原逃脱之旅,却惊奇地变成了一段恋爱之旅,只是这段旅途需要荒原这个特殊的催化剂,使得两个人的感情升温,他们彼此相爱,在迪伦到达崔斯坦所谓的安全地后,她不甘心就此接受这一切,她想念崔斯坦,她怕琼(妈妈)担心,她需要回去,必须回去,这是她现在最需要做的。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她找到了回去的办法,而且还是跟她心爱的崔斯坦一起,回到了真实世界中,她向琼编造解释了崔斯坦的出现以及发生的事情,尽管琼很不喜欢崔斯坦,但是迪伦和崔斯坦成了不能分离的彼此,一旦超过十米,迪伦遭遇的车祸便再次上演,琼没有办法,便送崔斯坦和迪伦一起上学,到了这里,第一部结束,留给人无限的遐想……

其实是一段爱情故事,却不按以往的套路,以摆渡人和灵魂的视角讲述和呈现了生死和爱情,确实很新颖,很赞!

然而看完第二部,不是很满意,最终还是没能抵过以往爱情剧的完美大结局,迪伦和崔斯坦收获了爱情,过上了真真切切的人类真实生活。可能作者还是秉承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祝愿,我想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只是故事情节,虽说是小说,我却在想真的会有摆渡人吗?如果有,我的摆渡人又是谁,我也想遇到崔斯坦!

崔斯坦,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名如其人。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4

一本好书总会给我受益匪浅的地方。今天我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我拿起这本书时,没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那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20世纪50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刚刚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的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改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像。社会不断进步,人门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了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坠入平庸。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是的,有了理想就有希望。《麦田里的守望者》让我受益匪浅。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5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真是著名的革命歌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21世纪,科技和生活质量在迅速的发展,这都要归功于抗日战争中的英雄。说到小英雄,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小英雄的故事。

晋察冀边区的北部有一个小村庄叫芦花村,12岁的雨来就住在这个村子。雨来喜欢游泳,他的游泳本领可高了。后来雨来上了夜学,在夜学里他知道了“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

鬼子又开始扫荡,一天雨来趴炕上念识字课本,忽然听到街上咕咚咕咚有人跑,雨来把书塞在怀里往外跑,他刚迈出门槛,却进来一个人.他抬头一看,是侦察员李大叔,随后听见鬼子呜哩哇啦地叫。李大叔忙把缸搬开,跑进洞里,小雨来忙把缸搬回原处,雨来刚到堂屋,鬼子硬闯了进来,雨来为了掩护李大叔被敌人抓住。他在敌人的诱惑和严行拷打下,他临危不惧,始终没有说出李大叔的下落。敌人气得暴跳起来,嗷嗷地叫拉出去枪毙。这时河边响起几声枪响。

敌人走后,乡亲们来到河边寻找雨来,雨来的朋友铁头等几人都哭了,老人们都说:“有志不在年高。”铁头说,我们沿着河沿往下找雨来的尸体吧!就在这时土人水面上露出了一个小脑袋,向岸上说道:“鬼子走了吗?”大家高兴的叫起来“雨来没有死。”原来枪响以前雨来趁鬼子不防备一头扎进河里,从河底游到远处,逃过了一劫。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到了小英雄王二小,抗日战争时期,王二小的家乡是八路军抗日根据地,经常受到日本鬼子的“扫荡”,王二小是村里的儿童团团员,他常常一边在山坡上放牛,一边给八路军放哨。1942年,二小十三岁。10月25日(农历9月16日)那一天,日本鬼子又来扫荡,走到山口时迷了路。敌人看见王二小在山坡上放牛,就叫他带路。王二小装着听话的样子走在前面,为了保卫转移躲藏的乡亲,把敌人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突然,四面八方响起了枪声,敌人知道上了当,就气急败坏地把王二小摔死在石头上,正在这时候,八路军从山上冲下来,消灭了全部敌人。王二小的血染红了天!!!

如果没有抗日战争时那些英雄的付出,就没有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同学们,让我们好好学习,长大报效祖国!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6

人们都把儿子看做家里繁衍烟火的宝贝,看为擎天柱。今天,我看到一本叫做《谁说女子不如男》的书,看到了我的心坎。

文章讲的是有一位农夫,有一儿一女,农夫和他的妻子偏爱着男孩子,什么也不让做,而女儿呢?每天就像一位女仆,任人们使唤来使唤去。有一天,女儿和儿子在睡觉,此时正是5点多,妻子叫起女儿,让她去干活。女儿问:“妈妈,为什么,为什么你儿子不干活,他还比我大呢!”读到这里,我想:女儿说的真棒!这下子妈妈肯定会叫起儿子的!可是出乎我所料,母亲说:“你哥哥是繁衍我们家烟火的宝,怎么可以干活呢?”女孩无奈中只好干活了。有一天,他们家里着火了,男孩子连最基本的事情都不会,依靠着爸爸妈妈。爸爸妈妈责怪女儿:“这死孩子干什么去了?我们的擎天柱哟!”女儿是去干活了,女儿回家后,看到熊熊大火,抬着水洒向火摊。爸爸妈妈还有哥哥都救出来了。可是妈妈爸爸却说:“怎么不早点回来啊,阿爸阿妈阿哥没事,你看我们家成什么了?”女儿很委屈,跳进了剩下的一些大火里,被化成了灰烬。

看到这里,我很气愤。女儿好心救了他们他们却还不知足,谁说女子不如男啊?世界上的人啊,听我这个弱女子的一句劝:谁说女子不如男,男孩女孩都是宝!他们是上帝赐给你们的好宝贝,他们同样可以为你们养老送终!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7

《平凡的世界》

好词:

生机勃勃 生机盎然 生机勃发 春色满园

洒满阳光 人声鼎沸 书声琅琅 热闹非凡

垂柳依依 林荫小道 你追我赶 欢声笑语

环境幽雅 清香四溢 景色迷人 奋发向上

茁壮成长 三五成群 热闹欢腾 款款清歌

好句:

他从衣袋里摸出来一根纸烟,也不点着,低头把鼻子凑上去闻了闻。田福堂气管有毛病,甚至都有点喘了,因此不敢太多地抽烟。他以前又是个“老烟囱”,现在实在耐不住了,就拿出烟卷来闻一闻过瘾。只是到了万般无奈的时候,才点着抽一支——换来的唯一享受就是没命地咳嗽老半天。他身上倒常装着纸烟,并且不下中等水平,只是自己很少抽,大部分给别人抽了。

顺便说说,这米家镇虽属外县,但旧社会就是一个大镇子,双水村周围的人要买什么重要的东西,如果石圪节没有,也不到他们原西县城去,都到外县的米家镇去置办。米家镇不仅离这儿近,货源也比他们县城齐全——不光有本省的,还有北京、天津进来的货物。

在许多情况下,金家闹不过田家,因为村中的权力在田福堂手中。田福堂本人的能耐是一回事,他还有个在门外当官的弟弟。村里人一般回避和他正面冲突。但金家许多人对紧跟田福堂的孙玉亭,却反感透顶了。可是孙玉亭他哥一家人又在金家户族里很有些威望。玉厚老两口和他们的四个子女,和金姓许多人家的大人娃娃,保持着十分交错的友好关系。尤其是他们家当着一队队长的孙少安,又是村里少数几个让田福堂头疼的人。因此孙玉厚一家人受到许多金姓人家的普遍尊重。由于这个原因,大家对孙玉亭的所作所为一般也就容忍了——他歪好算孙玉厚的弟弟。

孙少平目前还没有到这样的地步。他只是感到,在他如此潦倒的生活中,有一个姑娘用这样亲切而善意的目光在关注他,使他感到无限温暖。她那可怜的、清瘦的脸颊,她那细长的脖项,她那刚能遮住羞丑的破烂衣衫,都在他的内心荡漾起一种春水般的波澜。

在整个荒凉而贫瘠的黄土高原,一个县的县立高中,就算是本县的最高学府吧,也无论如何不可能给学生们盖一座餐厅。天好天坏,大家都是露天就餐。好在这些青年都来自山乡圪崂,谁没在野山野地里吃过饭呢?因此大家也并不在乎这种事。通常天气好的时候,大家都各自和要好的同学蹲成一圈,说着笑着就把饭吃完了。

他蹲在房檐下,一边往嘴里扒拉饭,一边在心里猜测:她之所以也常常最后来取饭,原因大概和他一样。是的,正是因为贫穷,因为吃不起好饭,因为年轻而敏感的自尊心,才使他们躲避公众的目光来悄然地取走自己那两个不体面的黑家伙,以免遭受许多无言的耻笑!

那天班上学习《人民日报》社论《领导干部带头学好》的文章,班主任主持,班长顾养民念报纸。孙少平一句也没听,低着头悄悄在桌子下面看小说。他根本没有发现跛女子给班主任老师示意他的不规行为。直等到老师走到他面前,把书从他手里一把夺过之后,他才猛地惊呆了。全班顿时哄堂大笑。顾养民不念报了,他看来似乎是一副局外人的样子,但孙少平觉得班长分明抱着一种幸灾乐祸的态度,看老师怎样处置他呀。

孙玉厚当时想:他家人老几辈子没出过一个先生,睁眼瞎受了多少气啊!从古到今,世界说来说去,总是识字人的天下。他想他这辈子是不顶事了,但说不定能把玉亭造就成孙家的人物。如果是这样,他孙玉厚辛劳一辈子也就值得了。再说,他看玉亭这娃娃脑子还灵——他已经在村里教冬书的金先生那里识了不少字。

他看见红梅换了一件半旧的红格子布衫,好象变了另外一个人似的。大概由于一个假期在家里,这个季节吃的东西又比较多一些,她原来很瘦削的脸颊现在看起来丰满了许多。已经度过了半年的城市生活,她也懂得把自己农村式的“家娃”头,象城市姑娘一样扎起了两个短辫;加上自做的、手工精细的方口鞋和一条看起来是新买的天蓝色裤子,简直让人都认不出来这就是郝红梅了。其实她无非就是把原来的一身补钉衣服换成了没有补钉的衣服。这个小小的变化,就使一个本来不显眼的人,一下子很引人注目了。同时也应该承认,郝红梅本来就具备那种漂亮姑娘的脸型和身段。如果有一身比现在更漂亮的衣服,就很难看出这姑娘是来自农村了。

从县城到他们村有七十华里路。这条路连接着黄土高原两个地区,因此公路上的汽车还是比较繁多的。从出县城起,路面比较宽阔,以后就越走越狭窄。约摸到五十华里外,川道完全消失了。西山夹峙的深沟,刚刚能摆下一条公路。接着,便到了分水岭。壁立的横断山脉陡然间堵住了南北通道。在以前,公路只好委屈地从这里盘山而上,才能伸到山那面。前几年在一个山腰里捅开了一个豁口,才把公路从山顶降到了半山腰。不过,山两面公路的坡度还是很长很陡的。这里汽车事故也最多,公路边的排水沟里,常常能看见翻倒的车辆——上坡时慢得让司机心烦,下坡时他们往往发疯地放飞车,结果……

郝红梅看得出来,这学期开学后,孙少平一直找机会总想和她说话,但她都有意回避了。叫人生气的是,今天下午她正兴致勃勃地和养民他们打篮球,这个不识高低的人,竟然让她给他传球!她故意不给他,而把球给了顾养民。她要以此让他明白:她现在已经和班长好上了……

现在,玉亭抽着刚从他哥烟布袋里挖来的旱烟,已经过了东拉河,走到庙坪枣树林的小土路上了。他现在还不能直接到国小去。他要去找一回他们大队的副书记金俊山,商量一点事。本来这种事要是书记田福堂在,他就不会去找金俊山。书记去公社开会,不在村里,他现在只能去找金俊山商量。

渐渐地,他每天都沉醉在读书中。没事的时候,他就躺在自己的一堆破烂被褥里没完没了地看。就是到学校外面转悠的时候,胳膊窝里也夹着一本——转悠够了,就找个僻静地方看。后来,竟然发展到在班上开会或者政治学习的时候,他也偷偷把书藏在桌子下面看。

只有在半山腰县立高中的大院坝里,此刻却自有一番热闹景象。午饭铃声刚刚响过,从一排排高低错落的石窑洞里,就跑出来了一群一伙的男男女女。他们把碗筷敲得震天价响,踏泥带水、叫叫嚷嚷地跑过院坝,向南面总务处那一排窑洞的墙根下蜂涌而去。偌大一个院子,霎时就被这纷乱的人群踩踏成了一片烂泥滩。与此同时,那些家在本城的走读生们,也正三三两两涌出东面学校的大门。他们撑着雨伞,一路说说笑笑,通过一段早年间用横石片插起的长长的下坡路,不多时便纷纷消失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

他站起来,用手抹了一把脸,端着半碗剩菜汤,来到西南拐角处的开水房前,在水房后墙上伸出来的管子上给菜汤里,搀了一些开水,然后把高粱面馍掰碎泡进去,就蹲在房檐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玉亭是大队党支部委员、农田基建队队长、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主任,一身三职,在村里也是一个人物。全村开个大会,尽管他衣服不太体面,但也常是坐主席台的人。他又有文化,上面来个什么文件或材料,书记田福堂和副书记金俊山都不识字,回回都是他给众人宣读。这时候,全村大人娃娃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使他感到非常的满足,把饥肠饿肚早已忘得一干二净。

起先,她和孙少平一样,因为自己家庭贫困,觉得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最使她窘迫的是,她吃不起好点的饭,顿顿都是黑高粱面馍。女孩子爱面子,她不愿在大庭广众面前领自己那份不光彩的干粮,顿顿饭都是等别人吃完后她才去。

每天的劳动可是雷打不动的,从下午两点一直要干到吃晚饭。这一段时间是孙少平最难熬的。每当他从校门外的坡底下挑一担垃圾土,往学校后面山地里送的时候,只感到两眼冒花,天旋地转,思维完全不存在了,只是吃力而机械地蠕动着两条打颤的腿一步步在山路上爬蜒。

孙玉厚老两口大受感动地看着他们这个最小的孩子,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按说,她是家里最小的娃娃,应该娇惯一些。可孩子长了这么大,还没给她扯过一件象样的衣服。现在她已经到石圪节上了国中,身上还七长八短地穿着前两年的旧衣服。

少平站在河边,尽管已经误了吃饭时间,但他一点也不感觉到饿。他突然幻想:未来的某一天,他已经成了一个人物,或者是教授,或者是作家,要么是工程师,穿着体面的制服和黑皮鞋,戴着眼镜,从外面的一个大地方回到了这座城市,人们都在尊敬亲热地和他打招呼,他在人群里看见了顾养民和郝红梅……

少平冷静地给没了主意的母亲和姐姐安排眼前一些最当紧的事。他回到村里时,就听说哥哥去米家镇给队里的牛治病去了。父亲此刻又没回来——而且他的心情肯定已经坏到了极点。眼看天就要黑了,家里还处在混乱之中。严酷的现实要求他立刻成为这个家的临时主事人。他已经长大了,应该对家里承担起责任来。想想看,哥哥在他这个年龄,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门外,都已经大事小事一身担了!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8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9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0

《活着》这本书的作者余华,说实在话,因为读书少的原因,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这个作者。说来惭愧,国小和国中总会有各种理由推辞,使得读书经历不多,但对于读书,我还是很向往的。《活着》这本书我已经全部看完,之前也曾针对这本书写过几篇类似读后感之类的篇幅。因为语文老师的介绍,我接触了这本书,也是第一次对一本书分析得如此透彻,花费几张纸的笔墨去介绍。

书已经读完一个月多了,再回想其其中的情节,更多了一些奇特的感觉。今天,就让我分析人物性格特点的方式来总结一下这本书——《活着》。首先,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是主人公福贵,在我的眼中,从书中我见证了他的一生,从他的玩世不恭到后来的勤恳努力,一生的坎坷让这位老人饱经沧桑,却又怀着对过去的回忆,情感坚持地过着自己剩下的余生,我感受到他的坚强和他对逝去亲人深深的感情,令人动容。

而另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的妻子家珍,当福贵家境败落,一无所有的时候,家珍从远处踏着坚定的步伐回到茅草屋中时,心中不免为之动容,一个如此放荡不羁的男人却仍让他不离不弃,她的善良和对丈夫的爱 令我深深牢记。说到这里,便想到了可怜的风霞,从童年时的衣食无忧,再到少年时的失聪变哑,再到后来被父母狠心送人,风霞的一生充满了变数,但一切的一切没有改变她的本心一那份对父母的爱和责任,她担起来许多不属于她的责任,而终于找到自己的归宿时的那种喜悦让我看到了她那份渴望爱情的少女心,只是结局太令人感伤,为何总会是这样的结局,这令我不得不深深陷入对中国当时社会现状的思考,当时的底层社会并没有真正获得自由、平等,当时社会昏暗到令人难过,还有那可爱的小有庆,脑海中总会浮现他与小羊亲昵的嬉戏,却因一场医疗事故被无情地夺去了生命,许多同学都在读到这里的时候留下了眼泪。

他的一生就如一个多棱多面的球,他在里面不停地跑,那一棱一面就不停地闪现,他不可能在哪一处彻底地停下,只要他还活着!

最早看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别人说看这本书你会从头哭到尾,但到最后发现不然,福贵的悲伤,并没有激发出我心里的泪水。是因为,这些苦痛本身就和福贵的生命融为一体。正是这些磨难,让我觉得福贵是真真切切地活着。他就好比是在走一根平衡木,时而在高处,时而在低处,所以最后能在中间平平稳稳地坐下来。但在高处时的雀跃,和在低处时的恐惧,是无论如何忘不了的。

读完《活着》对生活进行全新的思考,让我们的正确对待自己的人生,实现价值,好好活着!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1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政府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2

人有人格,文有文品。时下批评家论及近世作家,似乎有过分关注其为文而忽略其为人的倾向。实际上,心胸狭窄精神颓丧者难为旷达之文,胸怀大志气吞星河者始有豪放之辞,人格的高低与文品的优劣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当然,在中外文学史上也不乏作家的人品与文品相互分裂的现象,但对于像巴金这种主张“在生活中做的和在作品中写的要一致,要表现自己的人格,不要隐瞒自己的内心”的作家(《谈文学创作》),却是以其崇高的道德人格和高品位的艺术追求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坛,在几代读者心中产生巨大影响的。

有人说这是一本悲观的小说,我自己也称它为“绝望的书”

从本质上看,巴金是一位理想主义者,他始终生存于崇尚理想、追求光明、坚信未来必胜于现在的精神空间里。早在“五四”前后,少年巴金就寻找和确立了自己的“信仰”,并在心灵的祭坛上立下了为理想奋斗终身的誓言。后来随着时光的消逝,巴金所追求,巴金赖以奋斗不息的心灵支柱逐渐从原来具体的信仰转化为具有象征意义的“心灵的灯”,转化为抽象的理想、光明与正义。甚至到了晚年,他也还满怀信心地说:“任何时候在我的面前或远或近,或明或暗,总有一道亮光。不管它是一团火,一盏灯,只要我一心向前,它会永远给我指路”(《“寻找理想”》)。

正由于始终有着这“心灵的灯”,有执着的理想追求,巴金对人类的命运和社会的前景又一直是乐观的,他不仅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同时也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巴金总是坚信,“春天是不会灭亡的”,“生活里是充满着春天的。秋天里的春天,冬天里的春天,而且有很多很多的春天”(《〈秋天里的春天〉译者序》)。他“从来不曾怀疑过:旧的要灭亡,新的要壮大;旧社会要完蛋,新社会要到来;光明要把黑暗驱逐干净”(《〈巴金选集〉后记》)。

与这种理想的光环和必胜的信念相映照,巴金的人格精神中还时刻闪现着一种以奋斗为生命,以痛苦为力量,以献身为幸福的英雄主义气概。在确立信仰时,他就立下了“奋斗就是生活,人生只有前进”的座右铭(《家庭的环境》),后来他大多把那些意志坚强、奋斗不息的战士作为自己的人生楷模。他歌颂那些为主义而死、为理想献身,为奋斗牺牲的革命党人、民粹派英雄和志愿军战士;他推崇克鲁泡特金、罗曼·罗兰那种以痛苦为力量,在痛苦中净化心灵、寻得欢乐的人生态度。直至耄耋之年,巴金还表示“不敢躺倒,不敢沉默”,仍然要“奋斗到底”的决心(1991年10月15日《致冰心》)。

然而巴金又决非个人英雄主义者,他所追求的是人类平等、自由、互助的共同理想,而不是一己私利,他的人格精神中始终包含着自觉的群体意识。巴金认为,应该“把个人的命运联系在群体的命运上,将个人的希望寄托在群体的繁荣中”。“人对他的同胞必须真诚,必须互助;离开了合作与互助人便不能够生存”(《怎样做人及其它》)。他常说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索取与接受;人只有在众人的幸福中才能求得个体的幸福。

总之,理想主义、乐观主义、英雄主义以及群体主义是巴金人格精神中的四块基石,它们代表着巴金最根本的人生追求与价值取向,人们从巴金身上所看见的无私奉献、善良正直、真诚热情等诸多美好品格正是这些人格精髓的具体显现。这一切融入文学创作,也就使巴金的作品显示出一种迥异于其他作家作品的文学品位。远大的理想、必胜的信念与奋斗的精神,使巴金的创作带上了鲜明的崇高品格,他总是在作品中叙说信仰的力量,呼唤春天,讴歌理想、赞美未来,他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也总是太阳、星光、明灯、圣火等充满光与热,能给人带来信心与力量的意象。在巴金笔下,英雄们的思想境界是最高尚的,美好爱情是高洁的;他时时在传递着一种美好的信息,不合理的制度和罪恶的势力终将退出历史的舞台。他的作品能给与读者一种精神的鼓舞、奋斗的力量,伴随读者去摧毁旧的世界,催化新的萌生。许多读者正是读了巴金的作品而选择抗争、选择奋斗,从而开始不息的追求。

有着远大理想和必胜信念的巴金是幸福的。他向旧势力大胆地喊出“我控诉”,执笔宣布一个垂死制度的死刑,不停地对敌人实施攻击,也可以毫不犹疑地说“春天是我们的”。但是,理想与现实总归是有距离的,在通往理想社会的进程中,到处是崎岖的布满荆棘的山路,时时有先驱者倒下的身影。因此,一旦巴金更为深入地观照和描摹现实,有时也会陷入矛盾与痛苦之中。他笔下的英雄为信仰而献身,但这种献身有时却难免成为无谓的牺牲;也很早就宣判过封建专制制度的死刑,但封建专制的阴魂却迟迟不肯退出历史舞台;他预告说将会有很多很多的春天,但自己又常常觉得并非真正看到春天的花朵。幸运的巴金只能时时感到心灵的悲痛,只能进行着永无止境的奋斗,他的作品也由此而显示出一种执着,几分悲壮。

文学并不是巴金最初的人生选择,但文学上偶然的成功并没使他忘记自己的社会使命;巴金最终选择文学也非为着个人功名或一己私利,群体的精神使他更加坚信文学的目的是为着全人类。他从不把文学当作沽名钓誉的工具,而是把创作当成服务人类报效祖国的工作。面对祖国与人民,面对同样关注着人类前途与命运的读者,巴金不必要隐瞒自己的内心,也没理由不献出他的全部真诚与热情。他从不忸怩作态故作高深,也反对炫耀新奇玩弄读者。读他的作品,人们都可感受到一个真诚自我的存在,小说中的“我”与人物交心,散文中的“我”同读者对话。在七十余年的创作生涯中,巴金有过幼稚,有过偏激,也有过轻信,这一切在他作品中留下的印记,正好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他创作时的坦然与真诚。或许可以说巴金的创作有过许多的成功,也有过某些闪失,但这种闪失并无损于他坦诚的本色,因为他只不过把一个真实的自我,把自己全部的爱奉献到读者面前,奉献给人类的明天。

执着于理想,呼唤着崇高,带着几分的悲壮,一片的真诚,巴金以他的人格精神和艺术良知,以他相得益彰的人品与文品,为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留下一种独特而永恒的光彩。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3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20--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4

因为绝大多的小孩都有外婆和奶奶,而安迪没有,他因此十分难过。突然,有一天外婆来到了安迪身边,虽然她是那么的另类,那么的与众不同,但他很喜欢。因为外婆给他带来了许多新奇与无穷的乐趣。

后来,邻居家的小孩的奶奶来了。她和外婆一起带他玩,教他好多知识。于是,安迪成了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读了这本后,我有如下感想:

1、没有的就是世界上最好的。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

2、我感到作者从小缺少爱,尤其是外婆和奶奶的爱,所以作者的渴望。

3、我们要善他人,关爱他人,尤其是我们弱小的人。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5

中国自古以来,就传承着礼让兄弟姐妹的美德。

一天,我在读《三字经》,当读到“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时,发现这个章节里,有一段关于“孔融让梨”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在春秋鲁国,一位名叫孔融的四岁小孩,十分懂事聪明。一次母亲端上一盘梨来,叫孔融先拿来吃,俄日孔融拿了一个最小的梨,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母亲问他为什么这样做,孔融说:“哥哥比我大,大的梨应当给哥哥吃。”

读完之后,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仅有四岁的小孩竟这样懂事,他的一举一动,机灵的、巧妙的回答深深吸引了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与孔融相比之下,我感到很惭愧。孔融是最小的一个,现代社会中,长辈有好的,有大的东西,总会毫不犹豫的给最小的孩子,无比溺爱他,无比呵护她。

想到一天晚上,爸爸妈妈正在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剧。我看了看表,快七点了。糟糕!我最爱看的历史记录片快开始了,于是,我连忙拿起遥控器换了台,爸爸妈妈见了很生气,狠狠地批评了我,我还生气的跑回了房间。此刻想想真是不应当呀,怎样能这样呢?

此刻想起这些事来,心里真不是滋味,《孔融让梨》的故事教育我应当尊老爱幼,谦虚礼让。让我想到在生活中应当尊重别人,这让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同时也要学会谦让别人,这样才能够得到更多人的理解,是我们国小生应当具备的传统美德。

养成这样良好的礼让习惯与美德,你才会受益终身。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6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主人公究竟是什么,一只大甲虫?还是格里高利?萨姆萨?无数的疑问,伴随着这篇荒诞不经的旷世奇作的展开而展开,进行而进行,结束而延续。最初的荒诞不仅体现在主人公格里高利无端地变为一只大甲虫,而更在于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还以为自己能够生活得依旧正常,对于别人的态度巨变毫不理会。

可试想世上谁人能自己一觉之后变成一只甲虫后不大惊失色,格里高利这种失常的浑然不觉,使小说中随着故事的开展而逐渐弥漫开的荒诞更甚于人变虫的异象。小说在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应当中进行着,隐藏在小说中的梦魇也由最初的一小点向四面八方铺设开,同时,心中却生起一股莫名的厌恶,自然不是厌恶这篇小说,而是对小说中潜台词的共鸣。如果说卡夫卡塑造的大甲虫及它身上的烂苹果只是给人以造型上的厌恶感,那么格里高利在这样一个被异化的社会环境中奇异的生活经历,则给人以心理上的厌恶。曾是格里高利(或许现在还是?)的巨大甲虫就这样蜷缩在萨姆萨一家屋中的角落,经历了最初的恐怖之后,仍没有忘记他(它)曾是这个家庭至关重要的一员。他的母亲试图关心它却又不敢接近,他的父亲憎恶这个可怕的东西,屡次攻击它,伤害它,并在最终直接导致了它的死亡。唯独格里高利的妹妹,聪明的葛蕾特敢于接近并关心他,可却无能为力。最可怜的当属格里高利本人,他试图靠自己改变一切,甚至想重回职位,可在小说构建的被异化的环境中,一切抗争都变得徒劳。结果只是——“‘当然死了。’

老妈子说,一面用扫帚将格里高利的尸体远远地拨到一边去。”荒诞情节中生出的梦魇与蒙克在其著名画作《尖叫》中那现代式的忧虑极为相似。美国作家奥登说:“就作家与其所处时代的关系而论,当代能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相提并论的第一人是卡夫卡……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文中人物的无助,那种被束缚在异化环境中的个人与四周那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力量,所作的毫无希望的挣扎,才是人厌恶之所在。为什么我们厌恶?因为厌恶即恐惧,恐惧我们的无助,我们的无能为力。我们拥有这个星球上最强的力量,我们几乎改变一切,无助似乎是不应该的。可卡夫卡在《变形记》中揭露的事实却破碎了我们的美梦,所以我们厌恶,可其实对象却是我们人类自己。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7

在这个快乐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是奥黛莉·克伦毕斯写的《屋顶上的小孩》。我觉得这是一本既有趣又很伤感的书,在这本书里,失去亲人陪伴的痛楚被表现的淋漓尽致,非常真实。

自从薇拉最小的妹妹上天堂后,她们全家就陷入了悲痛之中,难以自拔,薇拉的妈妈每天不分昼夜地画画,薇拉的小妹从此不再开口说话,家中一片混乱。

薇拉的小妹为什么不再开口说话了呢?我认为可能是因为宝宝死后,小妹很伤心,但又表达不出来,心想如果宝宝没有死,和自己还有薇拉玩耍时的景象,就更加悲痛,所以难以自拔,最后失语了。

热心的派蒂姨妈为了让她们家恢复正常生活,趁着薇拉和小妹放暑假,把她们接到了自己家里,好让她们心力交瘁的妈妈休息一下。

可是这两个女孩自从来到派蒂姨妈家,就对他格格不入,这让派蒂姨妈非常气恼。

薇拉和她的小妹总是喜欢爬上屋顶,是“因为这样比较接近宝宝。”是的,我们离头顶上的天空更近的时候,仿佛离宝宝也更近。

薇拉的妈妈说,宝宝会在一些非常重要的时刻看见天使,这些天使不但会让宝宝接近他们,而且因为太爱宝宝的缘故,所以舍不得将她送回来。在这段时间里,他们需要彼此做伴。宝宝有天使,而他们有彼此。在屋顶上,通过霍伯姨丈,薇拉知道人在面对突然而来的悲伤时要“适时地学会坦然无惧地流泪”,学会坦诚地表达自己的痛苦和爱。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要学会宽慰,学会爱与表达爱。让我们推开封闭的窗,让屋顶的阳光照亮心灵!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8

这个暑假,我读了刘伟写的《活着已值得庆祝》,令我大为感动。

这本书的封面很简单:刘伟坐着琴凳上,他身后是一个巨大的钢琴。地上洒满了玫瑰花瓣。刘伟的腿部写着书名以及作者。

《活着已值得庆祝》这本书讲诉了刘伟因顽皮而断臂,但是后努力,坚持地攀登高峰,成为了一个达人。这本书最让我感到的地方有两处:一是刘伟在游泳池里,虽然他比别人游的慢,但是,他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佩服与感动。二是刘伟面对学校校长的拒绝和歧视根本不在乎,而是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了自己的能力:每天坚持用脚练琴7个小时以上,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终于弹出了《梦中的婚礼》。并且他一步一步地走向了成功,终于取得了达人秀冠军。

这本书让我感到,让我知道了只有活着,才是最幸运的事情,珍惜现在的生活。为了!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wjfww.com/zh-sg/xinde/dushu/l838zz.html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