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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种读书心得体会(通用26篇)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通用26篇)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

我看着《狼王梦》中的第二个故事《狼种》,心头涌起一股难以言说的愧疚感。不知不觉中,我的脸上已显出一条条泪痕,一颗又一颗剔透的水珠夺眶而出,低落在书上。这是我第一次看书时,会流泪,会愧疚,会心痛。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通用26篇)

《狼种》是唯一一篇让我感动,让我心酸的小说——这是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它阴差阳错地进了马戏团,因为它的长相像狼,品性像狼,遭人唾弃,连它的主人也是如此,因此它受尽了折磨,还被戴上了嘴罩,脚爪被钝化。后在野外遇到了云豹,它为了保护主人,把云豹击退,而此时的它,已伤痕累累,遍体鳞伤。主人川妮把大灰搂进怀中,涌出内疚的眼泪。

看完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对于什么事物,都不能以貌取人,不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别人,对待每一个生物都应该平等。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他们都是有尊严的,不能去侮辱他人,践踏别人的尊严。其实,很多人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但是,已经来不及了。这只警犬——大灰,它有着狗的忠诚,更有着狼的英勇和坚韧。正是这一点,让我不禁佩服大灰!

我们最常见的家禽——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大约只有十几年的寿命。十几年——对于人类才刚刚迈入青春时代;对狼而言正处于风华正茂的辉煌时光;而对于乌龟才只是人生的起跑点,身后还有一条遥远、漫长的路途。十几年,对于人们不算什么,但对于狗是一生一世。狗把它的一生都献给了人类,带给我们许多欢笑,帮我们减少寂寞……而人类呢?有人把他们当成发财的工具;有人只是把它当成临时的玩偶,想什么时候玩就什么时候玩;只有寥如晨星的人把狗当成一个好朋友,好伙伴,全心全意地去爱它,关心它,呵护它。

读完这长篇小说,我不禁愤慨。人类为什么不能和动物朝夕相处?人类并不拥有万物的掌控权,每一只动物都有它存在的价值。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2

暑假期间,我读了《狼种》这本书。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一条叫大灰的“狗”,他既有狼的基因,也有狗的血统。他参加警犬选拔,因为外貌极像狼,而没有被录取。

之后他进了马戏团,也不受伙伴的欢迎、不受观众的欢迎,并经常遭受哈巴狗们的暗算。又一次,女主人带领他们外出的时候,意外碰上了两只云豹,这时候别的动物都躲藏起来,只有大灰无所畏惧,与云豹进行了殊死搏斗,将他们赶走。女主人和别的动物得到了保全,可大灰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认为,看一个人,不能光凭他的外貌。有的人虽然没有英俊的外表,但是他有着高尚的品质,在困难面前,他会挺身而出,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同时,我觉的,我们要学习大灰,不管别人怎么看待自己,甚至不被人赏识,也一直保持乐观的精神,积极地快乐地生活。

我希望我们能像大灰一样,保持健康向上的心态,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3

读了狼种后,我才知道原来狗是很忠诚的,不管主人对它好对它坏。

毕业后的大灰挺可怜,没人愿意抚养它(要是是我的话,我肯定去养它,因为我喜欢狼和狗)。最后被马戏团的导演收走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我个人认为),可是驯兽师对它却不好,对哈巴狗们却很好,大灰没有恶意的动作被驯兽师认为是有恶意的。当哈巴狗抢食的时候大灰却只能在一角吃自己的。

后来,大灰一次又一次的被小哈巴狗们暗算,当杰克抢走它的骨头时居然违反了命令踏出笼子,与哈巴狗们决一死战。这点很感人,前面忍气吞声我都急了。终于发飚了,怒气中就算敌人再强大都可以打过,这是我总结的规律。虽然最后被磨指甲带口罩,但是给哈巴狗们一个教训。

最后为主人与云豹斗争,居然能挣脱链子,要是我能有这样忠诚的狗就好了。吧云豹赶跑后身上的伤却……,这是,驯兽师才认同它。

多么感人,我以后要好好对待动物哪怕不喜欢,其实动物有很多值得人类学习的优点需要我们去发现。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4

近几日,我有幸阅读了《狼种》,真实感情交加,期间还流了几次泪。

有一只叫大灰的警犬,各个方面都很优秀,但因为出现了罕见的返祖现象,长得像一匹狼没有人要,最后进入阳光马戏团当大灰狼。大灰一出身就让人讨厌,到了马戏团更备受煎熬。女主人不喜欢它,哈巴狗欺负它,最后还将大灰修剪了指甲,戴上了嘴罩,几乎成了一条废狗,一条训练有加的警犬,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严格的按主人的指令行事,即使主人打它,骂它,它都忍着,绝对服从主人的命令。

文中尤其让我感动的是,马戏团有一次演出后,有一个小女孩因为人太多没有拿到花,哭了,大灰看见了,赶紧吊起一朵花走到小姑娘身边想要给她花。小女孩看见大灰,先是一愣,但马上明白了,刚要用手去拿,忽然小女孩身后出现了一双手,并且大声说:“怎么回事,怎么把狼给放出来,多么危险。”女主人看见了马上跑过来连声向大人道歉,然后转过身抽了大灰几鞭,大灰忍辱负重地接下了几鞭,从此以后,每天只要一演出完就在后台被吊起来。大灰屈服了,不过这个屈服不是和一般的狗一样为了生存,而是责任,一种从心里流露出来的责任,一个不管怎么样都必须服从主人地责任。读到这里我又哭了,为大灰的责任心。不管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场合,不管主人是善是恶,是对是错,大灰都会帮助主人,这是一条好狗忠实的表现,是一条真正的狗应该做的。如果每一个中国人都像大灰那么由于责任心,那中国的经济就一定比美国厉害。在人的一生当中,不管是在小时候还是在长大以后,都必须要有责任心,那么老师就不会再去管班级里的每一个人,学生不会再写做作业……总统不会在治理祖国,使国家家破人亡,最后毁灭。责任心,你才会去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每一件小事。

主人抱着满身是血的大灰,此时此刻我从心里看到了大灰在笑……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5

每当别人说起被莫名其妙冤枉之类的事时,《狼种》主人公大灰那悲惨的一生便会在我的脑海中闪过。在《狼种》这个故事里,警犬大灰的忠诚,忍让,善良,常常使我感动;而哈巴狗们虚荣,猖狂,邪恶,又让我无比厌恶。

故事发生在警犬学校里一只名叫“大灰”的优秀警犬身上。由于它长得极其像狼,被送进了马戏团,扮演节目《智斗大灰狼》中讨厌的大灰狼。人们对狼的偏见,导致忠诚善良的大灰在马戏团中受尽了欺凌,耻辱,以及心灵上的虐待。有一次,《智斗大灰狼》节目组应邀去云南表演。途中,他们受到了云豹夫妇的袭击,在这次战斗中,大灰挺身而出,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节目组的安全。

读了这个故事,谁不会为大灰所受的冤枉而叹息呢?它一只多么正直的警犬呀!不管从实力上还是从品德上讲,大灰都是理应受到最佳待遇的。可是,“好人有好报”的俗语却在它临死前的最后一分钟才生效。哎,可怜的大灰,一生受尽了委屈!

大灰的故事使我想起了一只母豺狗,这只母豺狗的命运和大灰雷同,也和大灰一样,有着金子般的心。它是一个边疆村民的宠物,漂亮,忠诚,英勇,顺从,听觉、嗅觉都很灵敏,比同村没一条狗比得上它。可由于它是豺狗,全村的村民都不喜欢它,被欺负,嘲弄也就成了母豺狗的家常便饭。可悲惨的是,它最后竟然莫名其妙地被村民们套上了罪名,竟然死在了村民的大棒下!真是可怜。但其实,在我们身边,不少人的一生也挺悲惨:因为出身于名声败坏的'家庭而被人冤枉,歧视,就算有实力,也找不到好的工作,更没有完整的家庭,已步入晚年了,却还未能退休,人生悲催。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6

星空下,历史长河中,一位男人,静静地屹立着,默默地接受着水流一遍又一遍的冲刷,溅起的水花打在他的身上,熠熠生辉。

那男人便是林肯——美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总统之一……

轻轻放下手中的那本《林肯传》,一本值得一世珍藏的传记。之前仅仅是在教科书之中,粗略的了解了他最伟大的功绩。如今看书之后,也是感叹造化弄人,命运就是如此淘气。对于林肯先生也不敢妄自评论,只是感觉先生应该是一位勇敢的人,拥有一颗勇敢的心吧,所以他有,始终都有一股勇往直前的力量来促进他飞速成长,最终从一名贫困的穷小子蜕变成一位有担当的男人。谁都知道,林肯先生这一生经历过无数次的失败与打击,他不是钢铁侠,他也会被那些失败狠狠地中伤,以至于会在半夜突然惊醒,然后静默地坐在床头,目不转睛地盯着蜡烛的那一簇火苗,直到早饭铃响起。但是,他是林肯啊,马上又打起精神的人依然是他。孔子曾经说过,君子道者三,其一就是“勇者不惧”。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正是因为他从来不惧怕什么,所以他频繁地演说,宣传自己的观点来得到大众的选票,甚至愿意接受对方提出的决斗的挑战来捍卫自己的观点,使其向自己的伟大理想又前进了一大步。

更是因作文为他从来不惧怕什么,所以他自信、乐观、理智,从而善于交谈,语言简洁,思路清晰,头脑敏捷,所以他坚强、坚持,始终读书来丰富自己,坚持自己伟大的政治抱负。因此,他勤劳,是一个永不停止的小引擎,永不结束的小马达。不管从事的是什么职业,他是否喜欢,都是干一行、学一行、精一行。所以,不管他经历了多少失败,都会继续站起来,那颗勇敢的心依然在跳动,帮助他完成一件又一件的事。

我很是敬佩林肯先生,“勇气”是一个人做事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它能够延生出很多其它的优质品质。拥有一颗勇敢的心,尽管处在无边无涯的黑暗之中,它也会是一盏为我们指明方向的路灯;能够在布满利刃的大地,抬着头狂奔;能够在撒满鲜血的天空,迎着风飞翔,不怕危险与困难,跟随自己的内心,把握住每一次的机会,过我们想要的生活,能够接受他人的意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断地更新、完善自己的内心。人生的道路上总是充满荆棘,只有不断地勇往直前去砍倒它,才能品尝到成功的甘甜,不畏惧他人的冲刷,始终屹立着。而那些懦弱胆小的人被浪花一冲便消失不见,再也找不到。我们,应该要拥有一颗勇敢的心。

如墨的天空下,人们在酣睡,而那上头,星星在闪耀。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7

我看了一本书由美国作家贝芙莉—克莱瑞写的一本获国际大奖的小说亲爱的汉修先生。

故事的主人公雷伊是一个六年级学生,他在二年级时读了一本课外书,《狗儿快乐秘诀》他很喜欢那本书的作者汉修先生,便写信与他联系。转眼间,六年级了,雷伊因为父母离异转学了,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他和汉修先生联系的更加密切了。在信中,雷伊说出了他父母离异的实情,自己转学后的寂寞无助。通过和汉修先生的书信来往,雷伊不但学会了应该如何面对生活,也理解了父母无法共处的原因。雷伊坚持每天写作,他从一个普通的孩子变成了一个成熟乐观、自信的孩子,真是了不起。

读完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我想到一句俗语:世界上无论什么事,都要经磕磕绊绊,不可能一帆风顺的。只要用乐观的态度去面对,就没有做不成的事。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8

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把这本《何以笙箫默》读完的,还记得翻开第一页的时候,手还是颤抖的,稳了稳,才继续往下翻。

曾经跟别人说过,我不会再为那个人哭了,可是,看何以笙箫默的时候,眼泪还是啪嗒啪嗒的落了下来。心里说不出来的难受。可是庆幸的是,赵默笙和何以琛的结局是完美的。虽然两个人曾经有过冲突和破裂,但是那炽热的爱和浓烈的思念,慢慢地将所有的碎片粘回一起,尽管仍然看得出有裂缝,然而这就像生活一样,怎会如此完美呢?

哭红的是眼睛,哭碎的确是爱情。

当我们仍想沉溺在懵懂的少年时,岁月却无情地将我们往前踢,我们曾发誓要与命运抗争到底,而到头来才发现自己早已卷入命运安排的漩涡里。最后,被踢的遍体鳞伤,哪里还有挣扎的力气?还好,往旁边望去,幸灾乐祸地看着,原来,你也一样。在被岁月催促的过程中,有多少眼泪留在外,又有多少眼泪留在心里?大丈夫说,拿得起,放得下;可这放下的背后,又暗藏着多少秘密;在这拿得起的面前,又隐含多少辛酸呢?最痛的,不是放得下或拿得起;最痛的,是在午夜三更时分,梦里尽是你少年般的桃花面容。眼泪,只是暂时的止痛药;忘记才是永恒。可惜,世道往往就是如斯的不公平,记起容易,忘记难。

所以,何以琛和赵默笙,选择了记起,放弃了忘记。记起的不仅是那青葱年代,还有那黯然神伤;记起的不仅是耳边那喃喃念叨的我爱你,还有那刺痛心扉的对不起;记起的不仅是那恍如隔世般的爱恋,还有那雨中、风中飘散的恨意。虽然疼痛,却不后悔。如果真是后悔,应后悔当初的口是心非;如果真是后悔,应后悔过去的不告而别。既然回来了,那我就不会再走了;既然不走了,哪还有什么比再次失去更令人恐惧呢?

当以琛拉着默笙的手去登记结婚时,脸虽挂泪,但嘴角上扬。以琛选择了最有勇气的的方法,选择了最为痛苦的方法:既要记起,又要忘记。默笙选择了最艰辛的路途,最幸福的惩罚:去爱你,而且,是一辈子。

何以笙箫默,最令我感动的不过就是一句话:在爱情面前,要有勇气;勇于去爱,勇于去承担;承担过去,承担现在,承担未来。

何以笙箫默,最令我伤心的不过就是这一句话:有多少人可以在爱面前鼓起勇气,有多少人可以在情面前无所畏惧?我们总是在爱情面前妥协,总是在爱情面前放弃,总是为自己、为他人而做了胆小鬼。一失足,满盘皆输:生命总是给太多机会我们去选择,却没有给太多机会让我们重新选择,走错了一步,落下的,只是满目苍夷。这满目苍夷,有谁愿再去?

这,就是何以琛和赵默笙的可贵之处:愿意去,且不畏惧。

但,却是小说。但,心里仍有暖意。

爱情,太美丽了,不真实,所以,我和你之间只能有缘;

爱情,太悲切了,不牢靠,所以,我和你之间只能有怨;

爱情,太现实了,不浪漫,但是,只要执子之手,便是最幸福的事,最美丽的惩罚。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9

当我们走在温暖的阳光下的时候,身后会出现影子。当这些或深或浅的灰色影子交叠在一起时,仿佛在互相讲述着主人各自的秘密。看着这些仿佛会说话的影子,我们却浑然不知。但在马克李维的笔下,它却成了很好的媒介,让一个男孩拥有“偷影子”的能力,从而能听到他人的心声,知晓他人的秘密。因此,男孩不断地在为别人解决烦恼,在这过程中也逐渐解决了自己的烦恼。

美妙的亲情

主人公有着不幸的身世,在学校又常受同学的欺负。他讨厌这段童年,也讨厌自己。在他心里,童年是可怕又具有危险的。所以,他很爱他的父母。长大后,他去做一名医生,在实习中母亲突然离去,这无异于在心上狠狠插进一把利刃。主人公学医的目的,是为了照顾妈妈所有的病痛,但却没有发现母亲生病了。所以,要多陪伴。想起父母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关怀,我就很想做些什么来回报他们,哪怕是一些细微的小事。

主人公也一样,他希望自己学医后可以为母亲解除病痛,却在这过程中缺失最重要的陪伴。有一句话是“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有些时候,我们希望自己能独立并且尽量为父母做些什么,但结果就成了“子欲养而亲不待”。应该从一件件小事做起,一点点去回报,别让自己后悔。

无悔的友情

在主人公的一生中,有一位影响很大的人,就是他的朋友吕克。他失落的时候,吕克愿意倾听;他孤独的时候,吕克就陪在他身边。吕克虽不善言辞,却给了主人公莫大的安慰。吕克想学医,但他父亲却希望他继承家里的面包店。

为了实现好朋友的梦想,主人公在不停努力,说服吕克的爸爸,并让吕克来到自己上班的医院。但是最后吕克还是回到了面包店,吕克觉得做面包时也能感受到真正的快乐。

但在当医生的过程中,吕克也算完成了自己的梦想。一生中,我们都在前进,不停地追逐我们想要的。但当我们拥有了,却没有原来追逐时的那种快乐和向往,就像吕克那样。

而且,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每个人都在各自的职位上各司其职,并从中获取快乐和幸福。就好比我们能吃到可口的面包是因为面包师的存在,生病去医院也是因为医生的存在。

纯真的爱情

主人公小时候曾在海边邂逅了一个聋哑女孩。他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所以他不像别人那般看待这个叫做克蕾儿的聋哑女孩。虽然他们分开了,但是主人公却一直没有忘怀,一直在追寻,最后,他找到了她。

主人公的心里那个真切热烈的想法,驱使他朝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我们不断成长的动力会有很多,但真正驱使自己一路走到底的,却是心中那个最初的最纯粹的想法。

当影子交叠的时候,我知道了你的秘密。主人公就这样让影子交叠,从而知晓别人的秘密,接着去帮助别人,为他们的生命点起一盏盏光亮,自己本身也在不断成长和历练,最终获得幸福。

每个人内心都有一朵梦之花,但很多人却让其在时间洪流中凋零。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会呵护它并携之与岁月同行。他是一个与影子同行的男孩,他是一个尽心帮助别人的天使。

所以,幸福没有舍弃他。那我的影子呢?它也会惦记着那个无法忘却“小克蕾儿”吗?它也会为我见证那些岁月中点点滴滴的感动吗?它也会将我的秘密与他人倾诉吗?

或许吧,当淡灰色的影子交叠在一起时,它们会互相说着主人的秘密。

而我们,却浑然不知。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李世民曾说过:“夫以铜为镜,能够正衣冠,以史为镜,能够知兴替,以人为镜,能够知得失。”利用假期我读了《儒林外史》。《儒林外史》是由清代小说家吴敬梓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全书共五十六回,约四十万字,描述了近两百个人物。小说假托明代,实际反映的是康乾时期科举制度下读书人的功名和生活。

青年作家贾飞评价《儒林外史》:封建社会知识分子升官发财的一本教科书。从中能够看出在封建体制下,知识分子、乡绅等扭曲的灵魂,同时也控诉科举对人们的毒害。书中开头出现王冕,有王冕勤奋自学画荷花的故事,和不愿卖画给官员的洁身自好。中间出现风四老爹,结尾出现四大奇人。他们全是没有社会地位、游离于统治秩序之外的平民百姓。他们的冰清玉洁、古道热肠、淡泊明志,都与丑态百出的儒林和官场构成鲜明对照。“鲁迅对《儒林外史》的人物刻画有很高的评价,他认为《儒林外史》做到了:“烛幽索隐,物无遁形,凡官师、儒者、名士、山人,间亦有市井细民,皆现身纸上,生态并作,使彼相,如目在前”。而我认为《儒林外史》给人一种意境美,对雨后荷花的描述深入人心,运用多种人物刻画的方法,使人物的形象立体、生动、丰满。随着文化的高速发展,假论文、假作者和版权纠纷等等问题屡见弊端。此书中也透露出现代文化发展的雏形,二十一回中牛浦郎将自我的名字,加上别人的号出书。如今假广告、假产品害人不浅。封建社会中一些江湖骗子,如何使用伎俩骗人。《儒林外史》第十四回中有着精彩的描述,马二先生在祠门口遇到了骗子。骗子一出场给人的印象就不一般,从外表打扮上就迷惑人,之后骗子又从一

些侧面,假造自我不一般,让人更加容易相信。对于理财严监生与杜少卿也不一样,严监生拥有百万资产却分分计较,弥留之时还顾虑着两茎灯草;杜少卿挥金如土,全然不在乎金钱上的分毫。

读史能够明鉴,能够让你了解历史的兴衰,能够明白该怎样做才能使自我立足于社会。以历史来告诫自我、鞭策自我,使自我在成功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同时这还能够陶冶我们的情操,增长我们的见识,丰富我们的学识,让我们成为一个更加完善的人。一齐来读史吧!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贝多芬传》,贝多芬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百折不挠,放下《贝多芬传》,无数感慨涌上心头……

贝多芬是着名的作曲家,他的父亲是一个不求上进、嗜酒如命的男高音歌手,而他的母亲是女仆——一个厨师的女儿。贝多芬的童年包含辛酸。一开始,他父亲就逼他学音乐,在小时候就失去了他最爱的母亲。正当贝多芬风华正茂时,病痛已经悄悄叩门。1796至1820xx年,耳聋症开始肆意,听觉也渐渐衰退。一个钢琴作曲家最需要的就是听觉,而贝多芬在他可以大显自己的才能时听力衰退,甚至不能听到任何声音,可想而知当时的贝多芬是多么的无助,面对的挫折是多么大。如果换做别人,肯定对自己的未来不报希望,从而破罐破摔。但是贝多芬并没有这样,他一直独自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仍坚持创作,还为他的心上人朱丽塔?圭恰迪尔谱写了着名的《月光奏鸣曲》,直到1820xx年,他才告诉了他的两个好友。我深深地被贝多芬折服了,他以他惊人的毅力在困苦中坚持下来,要知道他的大多数作品是在他耳聋之后创作的。

贝多芬饱经风霜,他经历了挫折也享受了成功,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成功是有汗水换来的”。只有付出过,才会有收获。

记得那次体育800米测试,一向体育不好的我就开始担心起来。果然,刚跑完一半就跑不下去了,正当我快要放弃时,突然想到了贝多芬的那句话:“我要用双手扼住命运的咽喉。”想到贝多芬遇到那么大的挫折都没有轻言放弃,我才遇到这么小小的困难就坚持不下去了吗?于是,我坚持跑完了全程。虽然跑出的成绩不如人意,但至少我坚持了下来。

人的一生是多么短暂,然而却又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有的人遇上困难就只会怨天尤人,而有的人却会以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战胜困难,用自己的双手去扼住命运的咽喉,难么成功往往会降临于后者。有时候逆境往往会使人坚强起来,让人拥有惊人的承受力,即使在挫折面前也能高昂自己的头,不会屈倒于困难之下。

我知道我稚嫩的双肩很难为自己担起一片属于自己的晴空,我知道我独行的身影很难战胜黑暗的束缚,但我绝不会倒下,也绝不会低下我高昂的头。即使在逆境中,在挫折前,我也不会放弃自己的追求、自己的理想。在人生布满荆棘的道路上,即使碰得遍体鳞伤,我也会用剩下的最后一点力气站起来,用干裂的嘴唇说:“不要倒下,前面就是一片光明!”因为我深知,贝多芬正是用这种毅力坚持到最后;我深知只有拥有这种不服输的精神才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我深知困难会因我这样执着而向我屈服,挫折会因我这样执着而倒下,成功会因我这样执着而落到我身上……

我会像贝多芬一样不言放弃,会像贝多芬一样坚持到最后……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新书,叫做《海蒂》,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新书,一口气看完了。

书中的主人公小海蒂的父亲是木匠,在帮别人盖新房的时候,被一根掉下来的房梁砸死了。因此,小海蒂的母亲就高烧不退,不久也去世了。小海蒂的姨妈决定把小海蒂送到她爷爷那儿去生活。于是,小海蒂在爷爷家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还认识了许多小羊和小羊倌彼德。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年,她的姨妈把她送到另一个地方生活,结识了只能坐在轮椅上的克拉拉。可是,没过多久,小海蒂就得了乡思病,这家男主人决定把小海蒂送回家。小海蒂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克拉拉,希望克拉拉来自己家。不久,克拉拉来到住在山上的海蒂家,天天和海蒂形影不离,并恢复了健康。克拉拉的家人非常感谢,问海蒂的爷爷有什么要求。爷爷只是说:“我不在世的时侯,希望你们能帮我照顾海蒂。!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红了,海蒂的爷爷是多么爱海蒂啊!

从《海蒂》这本书中我懂得了:爱能让生活更加美好!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我觉得《波莉安娜》这本书很好看,中间真实地写出了波莉安娜是怎样面对自己的困难,怎样乐观坚强地面对人生的磨难,并且帮助别人消除内心阴影的成长过程。

波莉安娜虽然才十一岁,却在一次车祸中受了伤,但是她勇敢地用微笑承受一切,不仅用她爸爸教的“快乐游戏”,缓解自身的痛苦,还努力开解身边的人,让他们改变人生态度,变得更加开朗高兴。即使波莉小姐对她那么不友善,可波莉安娜也能平静对待,最终通过快乐游戏让波莉小姐渐渐成为大家喜欢的人。

自从波莉安娜来到小镇,整个小镇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象约翰-潘-德莱顿这样的古怪人,都在波莉安娜的影响下,乐观向上,他从离婚的阴影中走出后,重新赢得了爱,与妻子过上幸福的生活。

读《波莉安娜》之前,老师跟我讲过:这本书改变了所有美国人,让他们知道遇到困难,怎样从容地去解决。“波莉安娜”一词因此在人们心里具有了乐观向上,充满爱心的含义”;小主人公的游戏也被称做“天使游戏”。我读了以后受益非浅,我想用实际行动改变我的生活。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这一种温馨浓郁的感觉你可曾有过,或者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也许,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渐渐地在习惯于电脑屏幕前的安详,习惯于在机器前适应机器。不可否认的是,电脑的确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大的方便,它快捷,更新速度快,很适合我们今天的社会,但是,快节奏的生活之外,我们是不是也需要一些安闲,一丝平静,一种在书香中超然物外而非电脑屏闪前的感觉?

书给人一种真实的感觉,捧一本书,就似乎确确实实地捧了一个世界,没有电脑中的虚拟,它让我感到自己真实的存在。

读《三国演义》,读一个朝代的兴衰存亡,激烈处,拳头紧握;平和处,心犹澎湃;苍凉处,潸然泪下。不是丝丝缕缕的儿女情长,而是战鼓紧响的壮怀激烈,是一代代英豪战前洒血的壮举,是会让你心灵落泪的味道,品一品,那是一种淡淡的,苍凉的味道。

读书,品味,犹品人生,品世界,品心灵,品自己,不会如网络一般迷失,只会让你找回更真实的自我,不会让你在屏闪前悸动不安,只会让你心境平和如一池静水。

时代的发展,这样的悠闲也许不再多见,那读书时一股股淡淡的味道也许不再熟悉如故,那么,坐在电脑前面紧张地过着日子的你,是否乐意在闲暇的时候,捧起尘封多日的书,拂去上面灰尘的印记,打开尘封多年的心灵日记,再一次闻一闻那别离多时的故友淡淡的却又不失其浓郁的香味,重新经历一次心灵的涤荡,内心的净化,再一次感受平静的没有外物打搅的味道。

电脑前与书本旁的味道,你选择哪一个?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偷影子的人》是法国作家马克·李维的作品。我看第一遍的时候,就已经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当看完整本书的时候,感觉很温暖。作者仿佛把我的影子给偷了,向我诉说着自己的童年。我想,每个人的童年或多或少都会与《偷影子的人》里头的小男孩的童年有相似之处吧。

我最大的感触就是:要及时行孝。里面有一段话说的很对“青少年时期,我们总梦想着离开父母的一天,而改天,却换成父母离开我们了。于是我们就只能梦想着,能否有一时片刻,重新变回寄居父母屋檐下的孩子,能抱抱他们,不害羞地告诉他们,我们爱他们,为了让自己安心而仅仅依偎在他们身边。”

想起小时候,每次生病时,爸爸总是会陪在我身边,在我床边照顾着我。每次受伤时,父母总是第一个担心我的人。他们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却从未要求过什么回报,只希望我们能健健康康地长大成人,能有自己的事业,最终看着我们和心爱的人一起组建家庭。可是,我们渐渐地让父母淡出了我们的视线,但在父母的眼中,我们还是他们的全部。不是有一句话这样说嘛:不管你是十八岁还是八十岁,在父母的眼中,你还是小孩子。并不是要等到长大了,有工作了,有能力去买东西给父母用那才是孝顺,帮忙做一次家务,好好学习,少让父母操心这也是孝顺的表现。所以从现在起,及时行孝吧。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下《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懂得什么是友谊

这个主人公蟋蟀柴斯特原本在他的家乡康涅狄格州生活地很美好,但是有一天因为他的贪吃无意间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在时代广场它交了很多朋友。分别是老鼠塔克,猫亨利,还有他的小主人玛利欧。这本书写出了浓浓的友谊。

让我最感动的是玛利欧给柴斯特买房子的情景节,从这我懂得了友谊是这样的,玛利欧想给柴斯特买个新家。玛利欧去冯塞的店里去看蟋蟀笼子,冯塞给他看的是一个非常贵的笼子。玛利欧用自己的零花钱买来了一个蟋蟀笼子。有一天,柴斯特想回到它原来住的地方,他的小伙伴很舍不得她,所以他们拿出了各自藏了很久的食物,为柴斯特办了一个晚会为他送行,从这我感受到了友谊。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这份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

我记得一次体育课回班之后,所有人都非常渴,好像班级要闹旱灾一样。正好今天我没有带水,我到处借水,这样的状况谁都很渴,怎么会有人借我水呢?这时我的好朋友看见了,就叫我过去。她一共就带了一杯水分给我半杯。我连忙对她说:“谢谢。”她说:“不用谢,只是我也希望我没有水的时候你也能借我”。

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朋友才是最重要的,失去了朋友就等于什么都没有了。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这个暑假,书架上的《海燕》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暴风雨就要来临了,这渺小的海燕怎么还不归巢,它想干什么呢?

带着困惑,我捧起书,开始细细品味。读到最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海燕是一种十分勇猛的海鸟,它——这个暴风雨中的勇敢者面对暴风雨从不畏惧,总是箭一般地飞翔在愤怒的大海上。

看啊,海鸥在呻吟,企鹅在躲藏,海鸭在逃避,它们都享受不了战斗的快乐,只有海燕在呐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只只海燕在风雨里搏击长空的画面,心弦不由自主地一震:小小生命竟有这么强的斗志,这是多么令人肃然起敬的勇者啊!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短短的一句话,让人充满了无穷的力量和满怀的信心。

细想自己,哪有海燕的勇气呢?记得有一次作文现场比赛,我很想报名去试试,但就是没有这个勇气,前怕狼后怕虎的。再加上一个同学若无其事地说:“参赛者集国中、高中、大学等这么多佼佼者,我看要脱颖而出,真是比登天还难。”他的话彻底让我的信心化为泡影,于是,我放弃了这次比赛。唉,现在想想,自己真的不如一只海燕,后悔就如排山倒海般朝我袭来。

看看20世纪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他一生有1000多项发明,引来无数羡慕的目光。可你是否知道,爱迪生荣耀背后的艰辛和勇气?他总是微笑着面对每一次失败,微笑着面对每一次试验。他是暴风雨中的海燕,他就是暴风雨中的勇敢者!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这句话,我要时刻铭记在心里。在学习上,在生活中,每当遇到困难,想要放弃的时候,我就在心里默念:“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是海燕告诉我:成功的鲜花往往要经历一道道困难才能闻到它迷人的芬芳。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只左翅膀最后扑棱了两下,便停止了挣扎。火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这是书中对主人公紫岚的最后一次描述。

《狼王梦》讲述的是紫岚想把自己生下的四匹公狼训练成狼王,可是第四匹雄性的狼死了,结果还失败了,最后其他三匹公狼也全都死了,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如梦幻泡影一般,永远成了紫岚的一个梦想。整本书非常值得看,有失去孩子时的痛苦,有狼群之间的残酷竞争,还有一直在紫岚心里的梦,永远实现不了的狼王梦。生还是死,继续还是放弃,情感还是目标……面对许许多多的问题,紫岚必须作出艰难选择,,甚至是伤心痛苦许多的选择,这对自己是个挑战,事情对自己是种种的冲击!

《狼王梦》我最伤心的地方就是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的时候。当转过一道山岬,洁白的雪地上突然出现了一头血液还没有凝固的山羊。蓝魂儿已冲了过去,紫岚明白这是猎人的布下的陷阱,她想制止蓝魂儿,但已经晚了。蓝魂儿的两只爪子已搭在山羊的身上。轰——乓,一瞬间,蓝魂儿已经被捕兽夹夹住了腰,它无法动弹。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牙咬捕兽器。

牙齿被咬落了四颗,咬得满嘴全都是鲜血,都没有咬开捕兽夹。猎人慢慢地快赶来了,紫岚的时间慢慢减少了了。紫岚把全部的温柔和温暖都集中在舌尖上,来回舔着受困的蓝魂儿,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紫岚的母爱所迷住了。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又利索。蓝魂儿马上气绝身亡了。对狼来说,这是最好的解脱,死亡是狼永恒的归宿。

读完《狼王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紫岚的梦想和坚持不断的努力。它的执着造就了三个强壮的生命,释放着顽强的生命力。紫岚所拥有的还有它的果断,果断让它加速训练自己的三个儿子想尽早替自己的丈夫夺取狼王之位,让自己的儿子当上狼王;它也有一点勇于献身精神,宁愿自己多受点儿伤也要费心把自己的儿子训练成狼王。当然,还有它永远放不下的狼王梦……

我把这本书介绍给爱书的同伴,这本书值得大家去看看、品品。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人人拥有一好书,人人读一本好书的读书工程的号召下,我买了一本李开复先生的《做最好的自己》。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

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最后李开复博士认为:成功就是不断超越自己,就是“做最好的自己”。

对此我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形式不同,成功的意义也不同,不要去在乎世俗的模式,只要自己努力去实现理想,并且每天都在向理想靠近,就是成功。成功的标准并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无论是令人瞩目还是平凡普通,都是成功。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我们的理想和现实永远存在着差距。而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改变心态,调节情绪,改变思考方式,不断超越自己,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做最好的自己。

读完《做最好的自己》,感到其实做好自己并不难。作为一名职业女性,工作经常陷入一种疲劳的状态,经常会被学生的问题搞得自己觉得很累,我知道这不应该是年轻老师应有的心态,但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总是会被学生不如意的表现所影响,开始经常抱怨这,抱怨那,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教师这个职业,刚参加工作时的热情减少了,这种心情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工作,受李老师的影响,“既然只能当老师,那么悲悲戚戚是当,高高兴兴也是当,我当然选择后者!”

是啊,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天天开心呢?可是,每天出现的让人头疼的事情,让人头疼的学生,怎么能高兴得起来呢?我经常想:多想孩子们可爱的地方,尽量把课上好,尽量和他们一起玩儿,这样孩子们就会越来越爱自己,每天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中,又怎么能不高兴呢?

多么简单多么朴素的道理,为什么我当初就没想到呢,想想我们在工作学习中难免会与人产生摩擦,如果我们只盯着别人的错误,那么只能让矛盾越来越激化,但是我们如果想别人的优点,就会使我们很快的冰释前嫌,问什么同样的问题发生在学生与老师的身上就这么不可调和呢?其实还是缘于“爱”,如果我们给学生多点,再多点的爱,对于他们的错误我们都用理解之心,包容之心,责任之心看待,而不去苛求他们像成年人那么懂事,师生关系会不会更和谐一点呢?在众多的压力与竞争下,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不论遇上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积极心态战胜一切困难,一样可以做到优秀。

事实证明,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一个最好的自己,都可以做到优秀。我们更不必为自己赶不上别人而太过自责,也不必因为境遇不好而太过感伤,怨天忧人。我们所需要做的,是追随自己心灵的选择,不求其他,但求做最好的自己。我们就会变成一个更美好、更大度、更成功的人!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刚刚扣上谈美一书,便提笔来写感,颇有几分应付之意。但事实并非如此。于我,一个从未考虑过什么“美”是什么,并几乎不与艺术沾边的高中生来说,读这本书真的有些吃榴梿之感,首先是无从下手摸不到头脑,其次便是内容的苦涩。因此,我实属是怕不立即记下点什么,怕是白读了这篇佳作。于一门生疏的知识,我随时颇为认真读过,但仅仅一遍,还只是汲取了九牛一毛,本该读上二遍,三遍···可假期已近尾声,只能推到下一假期了。

于此,浅谈一下我的拙见。

这次使我真正了解了美的范围,我想这也是我受益最深之处。当然,美的范围无人可以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因他是一个极为广阔的领域。语言、声音、画面、劳动生产、建筑···皆属美的范畴。人与自然,世间万物无一不是美得缔造者。可这之前,我只狭隘的认为艺术品之美,人之美,以及自然景物之美(此处的艺术品也只是狭隘的定义),用心领会2,我们时时刻刻都与艺术接触,都在与美接触,依据动听的话语,一道虹,一片发人深省的文章···没有人可以给美下一个完美的定义,正如文中所说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眼中的美。美是颇具人性化和人道主义的。而美与美感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即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没有脱离美感的客观美的单独存在,正如朱老所举,沙漠中再宏伟的建筑,没有得到主观美感的肯定,谁又能说他是美的呢?而美感是人的人性化的一种倾向,不同人的倾向不同,因此没人会了解且统一所有人的倾向,也就无法给美一个确切的定义。这里所说的没事一种倾向,就大大的扩展了美的含义,这就可以用我们所说的内在美和外在美来解释。我们一般人眼中与思想中的美,都是我们表面所看到的,也就是外在美。可其实不然,我们心中冥冥中有一种自然地倾向(这貌似就要用生理学和心理学来解释了),就像巴黎圣母院中的敲钟人加西莫多,他即使外貌丑陋,可却拥有一颗感恩高尚的心,这时我们便产生了一种自然地倾向,倾向于欣赏加西莫多,也就是他的内在美。而同时,美感变产生了。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扬花三月,故郁伤城

榆钱微黄,杨花满城。春意就在这一寸一寸的日子里绿透了三月的原野,也绿透了少女的心。

三月春光美,情窦初开,煞憔悴。

当春带着呼唤,带着蛊惑,吹到每个人的心坎时,翠姨,和“我”的堂哥哥大概是恋爱了。 初见翠姨,印象深刻的是“她长得窈窕,走起路来沉静且漂亮,讲起话来清楚的带着一种平静的感情。”当我在脑海里细细描摹着一个清末时期身着修身旗袍,宛如玉兰般温婉可人的大家闺秀时,怎会想到,她竟是一个可以为了注定无果的爱情而死去的刚烈女子。

翠姨的妹妹是美丽的,她的美是姿容绰约的余容,美得张扬。而翠姨的美,是安静而内敛的,像是静洒幽香的兰花,窈窈窕窕的往那一站,却是说不出的动人。

翠姨的妹妹是个可爱的女子,心热,讨喜,和平常女子一样,喜爱着芜芜杂杂的衣裳,合乎着应有尽有的原则。如余容一般,美得一览无余,美得尽收眼底。

翠姨却是不同的,她是个有钱人家的姑娘,是看似再传统不过了的女孩子,可她纤细而沉静的身子里,藏了多少大胆,甚至“要造反了”的念头。她想读书,想接触洋文化,甚至想拥有自己的爱情。但这些都是当时所不允许的,于是她将那些热忱的思想,连同对堂哥哥的爱意,都敛进了自己静静垂下的眼眸。她像一枝素白的玉兰,美得雅致精巧,美得惹人探寻。

翠姨的爱情是内敛的,是矜持的。她的爱情,是她的秘密,好像要被她带到坟墓中去,好像天底下没有一个人值得她诉说。就像她苦寻不得的绒绳鞋,她爱之如斯,但必得等许多人都采办了,她才动心,才开始去找寻,可却再得不着了。

她与堂哥哥相爱,又从不表露。就像看着自己喜爱的绒线鞋,她看守着她的爱情,一味地喜悦,一味地哀伤。她像一棵风雨中的兰花,凄凄地摇晃,不屈不挠又无比沉痛地生存,她忍受着这社会给她带来的一切,但又不甘心就此认命,她不愿与她妹妹一样,与这世间大多女子一样,找一个好的夫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看似风光的,痛苦的嫁出去,活完这一辈子。

翠姨看似守旧的心里,是渴望着一些新的东西的,她喜欢上过学堂的“我”,喜欢各色的花边儿,喜欢夏日流行的银灰色市布大衫,也喜欢心里那个埋得深深的,不愿提及也割舍不去的爱情。

终于,翠姨也订婚了,和她初初订婚的妹妹一般,翠姨变得阔气了,衣裳翻新,装扮摩登,面上是白的粉,唇上是桃的红,得尽了女人们艳羡的目光,但她在“我”的眼里,却是还没有原来美丽。

翠姨待嫁的三年,大概是她生命中最美丽的时光,她待在“我”的家。在这个比较有势力地位的家庭里,孩子们接受了新潮思想,在“咸与维新”的氛围里,翠姨找到了一种新奇的快乐。这里的男女之间比较开通,他们一起嬉戏游玩。一起演奏乐器,一起看花灯,一起打网球。没有了封建的男女授受不亲的芥蒂,翠姨的爱情,也就在这样的家庭里慢慢萌芽了。

可三年转瞬,当翠姨婆家开始为她张罗出嫁,她才记起自己还有这么一桩爹许娘配的婚事。矮小的丈夫,无爱的婚姻像一击重剑砸在她的头上,让她惶恐。而采办嫁妆期间,男学生们殷勤的体贴的尊重的招待更加重了她的恐怖。翠姨想起了她出嫁了的,却常遭夫家打骂的妹妹。那如余容般美丽的女孩子,在看似华丽的婚姻下,被折磨的一点点的衰败。她不想如妹妹般过得痛苦。

翠姨对于出嫁的不热心,对于读书的强烈要求,外祖母终是许了的,她知道翠姨的心情,也想起了翠姨妹妹的遭遇。于是许了翠姨白天念书,晚上回外祖母家。

翠姨在这段日子里是十分痛苦的,她不能说出自己的心声。“自己已经订了婚,是一个人的未婚妻:二则她是出了嫁的寡妇的女儿,她自己一天把这个背了不知多少遍,她记得清清楚楚。”所以“她不能不想哥哥大概是那样看她的”。于是她紧闭心扉,日渐憔悴。

翠姨用沉默掩饰自己的日渐绝望的心。婚期将近,她更加拼命糟蹋自己的身子,只求快死。无路可选时,死亡或许是种解脱。

堂哥哥来看她时,她平静的笑着,说她的心里安静,说她所求的都已得到了。

而她毕生不可得之人,就在她的面前,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

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从此天人永隔。而可悲的,却是她所爱之人,至死未解伊人心。 沅有芷兮醴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这就是翠姨的爱,如兰般内敛矜持,但却至死不渝。而纵观当时的时代背景,似乎就算翠姨勇敢的开了口,也是难有美好结局的。

那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翠姨在最美的年华中爱上了一个人,又在最决绝的时刻封存了所有记忆。她知道这爱情不被允许,但从此,她的年华不朽,她的爱情无悔,她再不必眉头深锁,而可以永久地微笑了。

也许这样是最美好的,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说君兮君不知。

又是一个三月,杨花舞雪,榆钱满地,小城的春天似乎总是那么短暂,就像那些转瞬即逝的爱情。

生命维以不永伤。

还好翠姨,已带着她的永恒,安然睡去。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读完《少年闰土》这一篇文章后,我想到了自己……

从前我家离学校不远,放假时也可以去找同学玩。当时,我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后来,我搬家了,搬到了杨家坪九龙坡区,这里离动物园很近,妈妈说从窗台看过去能看到动物园里面,刚开始,我挺高兴的,可是慢慢我觉得自己很孤单,就像儿时的鲁迅一样,被困在、约束在小小的家里,像一只失去自由的小鸟。十几岁的孩子最想干什么?那就是玩!

我希望自己和闰土一样,可以迈出家门尽情地玩,像自由的小鸟,像无忧无虑的白云一样玩!

以前,老师说我作文写得很好,想象力丰富,那是因为有题材,如果没有题材,那我写出的作文能有什么?所以我希望全世界的家长能让我们这些可以说是假日时足不出户的孩子像闰土一样有外出的自由。闰土是一个见多识广,十分开心、快乐的孩子,假如把闰土锁在家里,那他会是见识广又拥有快乐的人吗?不,我只能说不!世界上有几个人足不出户又拥有快乐?没有一个人是这样的。

少年闰土是一个活泼、机智勇敢的人,相信每一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都像少年闰土一样,那就让他们多出门吧,多学知识吧!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读书是人生中最快乐的事,因为书可以给你带来欢乐、感动,甚至悲伤,甚至愤怒,书像一个个五彩斑斓的梦,又像是一只只载着希望、梦想的小船,在记忆的波涛上航行,书中讲的是一个个不同寻常的人生,讲的是一个个发人深省的道理,讲的是一个个不为人所知的秘密所以我没理由不喜欢读书,我爱读书,书是我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朋友。

书是可以陶冶一个人的情操、丰富人的感情、增长人的见识的,所以只有博览群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我最喜欢读的书的类型有童话、侦探、探险和科幻等小说。因为侦探令人如饥似渴、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结果,而结果往往出乎意料;探险情节激烈、令人热血沸腾,还可增长知识;科幻小说令人对未知世界、神话领域充满好奇、猜想,令人回味无穷。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童话,不过并不是《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的童话,而是像《绿山墙的安妮》那样有生活背景的一本或一套书,它们不仅可以给我带来幻想、希望,还像烈暑中一汪甘甜的泉水,滋润我的心田,带来无限美好的对未来的憧憬。

童话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刚才提到的《绿山墙的安妮》,书中的画面精美无比,“悠闲的旷野”、“紫罗兰瀑布”、“仙女的水泡”,只听名字就能让人产生无尽的遐想,当然,这些名字全是由充满丰富想象力的小安妮想出来的,她的感染力也是无可比拟的,“只要有她在,哪

家都不会寂寞”。

我最喜欢的侦探小说是《亚森?罗宾探案集》系列,其实亚森?罗宾是一个侠盗,他的聪明甚至超过了鼎鼎大名的福尔摩斯,这在书中是有记载的。他不仅睿智,还风趣、幽默、英俊,他还可以通过化装,任意变成警察、医生、侦探、贵族且看不出破绽。所以作品中,他大多数是去破案,而即使作案也一定是不留痕迹的,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但却是虚幻的人物。

而著名的《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探险小说,书中讲述了许多关于瑞典的地理、历史和传说,描写了许多瑞典美丽的风景、文化、古迹、建筑,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有这些书陪伴着我,所以我每天都不寂寞,即使是梦中也会出现安妮欢快的笑容、亚森?罗宾坚定、勇敢的眼神以及漫天的樱花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24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20xx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20xx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25

一本书是否受欢迎,我认为关键在于是否有吸引人之处。而吸引就要靠书中的内涵体现出来。

这个寒假,我在闲暇之余读了一本书叫做《美的历程》。这是“二十世纪最后一个文化英雄”李泽厚先生写的。在我读书的过程中我发现书中的许多图片在我的历史书上也出现过,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更是激发了我对读书的兴趣。因此,这个寒假,开始了我的“美的历程”

从盘古开天辟地,美便贯穿整个历程。原始远古艺术的“龙飞凤舞”殷周青铜器艺术的“狞厉之美”,先秦理性精神的“儒道互补”,楚辞、汉赋、汉画像石之“浪漫主义”,“人的觉醒”的魏晋风度,六朝、唐、宋佛像雕塑,宋元山水绘画以及诗、词、曲各具审美三品类,明清时期小说,由浪漫而感伤而现实之变迁等等重要观念,《美的历程》分析了不同时代的美学特征。从宏观鸟瞰角度对中国数千年的艺术,文学作了概括描述和美学把握。

阅读者本书,我认为是一次心灵的洗礼。“震撼”这厚重的词已不足以表现其中的分量。通过艺术之美,让读者品味历史艺术美之瑰丽的本质。与单纯文字审美有本质不同,作家李泽厚的美需要历史、美术、文学等全面的知识积累。读书时,为中国艺术而感到震撼,同时,也无奈于自己的才疏学浅,读书的过程中感到吃力。自以为,这本必读的美学的理论,应更深层次的研读。认真、仔细的阅读,感应心灵的震撼。

我认为对于大多数同学来说,插图多的书,我们往往读的很快,大多数看的都是图片,很少去看文字。但,当看到这本书时,我却有一种想要在琳琅满目的文字中遨游的感觉。书中的文字给了我巨大的力量。同时也感受着图画中的深层含义。这种正如作者所说的物质劳动力与精神劳动相分离与适应造就出一批思想家,也造就出一批思想。这是一本叫我读懂文化心里的书,这是一本美学欣赏的启蒙读物。

文末,李先生在美学层面上,给人性的定义也说明了我们应该以怎样的一种姿态去对待艺术,对待生活中和意识中的美,对待发展。正像李泽厚先生最后所说的——“美的历程是指向未来的”。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26

宋朝时,身为官员与学者的苏轼曾经在赠别友人诗中说过这样的话:“故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读书,是一件发于表而入于心的精神活动,万人捧卷,便有一万种不同的认知与体悟。窃以为,读书有四喻。

一曰读书如交友。出门在外,有闲时穿街走巷,寻访书店。淘得一本好书,双目放光,裹足不前,仿佛他乡邂逅知己故人,如才子遇佳人,英雄得宝剑,侠士获秘笈,大有相见恨晚之意。有一回,在书店里寻寻觅觅,挑好中意的一套《曾国藩全书》和《毛泽东评点廿四史》,一掏口袋,方知身无长物,旋即脚下生风,急急返回住处。及至,目光警惕,发现书仍在原处,才稍稍心宽。顾不得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付钱携书吟唱而归,置于案头之上,闲而翻读,心中大慰。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书如挚友,以文会友,也成为古往今来增进友谊的重要途径,参加工作以来,我先后收到过几十本盐城本地朋友出版的各种文集,一本书就是一个朋友的美好影像,一个朋友的智慧结晶,摆在架上,似高朋满座,看一眼,就会心平如镜。

二曰读书如吃药。我的一位朋友,因病请假在家休养,摆脱了繁琐的日常事务,静下心来重新捧读经典的《唐诗三百首》和《宋词三百首》,朗读之,手书之,读书与服药并举,每日乐此不疲,几个月下来,病情大好,人看上去也更为优雅从容。可见,书是调理心境的灵丹。汉时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信哉斯言!看书如服药,药多力自行。名言警句,富有哲理,可以医心疾;小说散文,平和清逸,可以降肝火;诗词曲赋,节奏通畅,可以舒脾胃;杂文评论,药力猛厚,可以增钙质。无论帝王将相,抑或寻常百姓,皆可以圣经贤传对症下药,修身养性。然而,好书也是有副作用的,有时一气呵成地读,恨不得全知下文分晓,常常是手不释卷,夜以继日,不顾吃饭,睡眠也大打折扣,脑里殷实,身子虚空,却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书是一种如蒲公英般朴素的药物,不能带来万贯钱财,却能清心健脑,消闲去闹,多食无妨。

三曰读书如还债。没有书读是犯愁的事,书多读不完,也同样是犯愁的事。一本书就是一笔债,买书的同时,就赊下一笔新债。好书在手,倘不读完,便如同拖欠他人之债。这边旧债刚了,那厢新债又生,最后债台高筑,就变成无限期的心思。袁枚先生说,“寒夜读书忘却眠,锦衾香烬炉无烟”,足以见其还债之苦。后来一想,古今中外,名家迭出,佳作纷呈,浩如烟海,即使读到白发皓首,人老珠黄,终不能尽。于是反倒安心,债多不愁,慢慢还就是了。先前有一位好友,读书不辍,文笔颇健,后步入仕途,常有公事涉猎酒宴,达官显贵,迎来送往,亦是频频举杯,笑傲酒场,只喝得酒量大增,酒事娴熟。然而他的文章也久久不写,偶然为之,也似底蕴失丰、锋芒锐减。某日,该君欣欣然作东小聚,席间,与一干人大谈官事,结识衮衮诸公关系铁铁云云。朋友问他,近日读何书,写何文。该君支吾,半晌无言。酒宴到中途,郁郁而散。

四曰读书如服役。古来是役三分苦,读书人之爱书、嗜书,或凿壁借光,或闻鸡起舞,抑或头悬梁、锥刺股,都是甘服其役,甘守其苦。怕就怕拥有诗书千册,束之高阁,沦为“叶公好书”之举。做富人难,做书生易,然而做一个纯粹的读书人,终究还是不容易。王国维先生的一首词,从“独上高楼”到“衣带渐宽”,再到“蓦然回首”,写尽读书思考、上下求索的个中滋味。坐拥书城,扫视天下,读书人的底气,是从一次次的苦雨孤灯、秉烛夜读中累积起来的。我盼望拥有一间从上到下都堆得满满的木格子大书房,一张像床一样宽宽大大的书桌。在这间工作室里,我的书桌上摆放着现代的办公用具和传统的文房四宝,在书桌的周围,陈列着数千年来墨客骚人的文明结晶。读书是一种吸纳,写作是一种释放,我在两者之间上下求索,努力寻求一种能量的平衡。在这样的书斋内,我一抬头,就可以与古人跨越时空交流;一俯首,就可以文思泉涌写下洋洋洒洒的美文妙语。读书如服役,服役虽苦,却可换得宁静致远,淡泊明志。算起来,服这个役,实在是投桃报李、有盈无亏的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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