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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金管理制度(精选3篇)

公司奖金管理制度(精选3篇)

公司奖金管理制度 篇1

一、适用范围:

公司奖金管理制度(精选3篇)

销售中心销售服务组、销售事务组全体销售人员

二、绩效奖励原则:

1、销售人员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及福利政策,但销售人员不参与公司中期奖金及年度奖金分配,销售奖金与销售绩效直接挂钩,按照本制度执行。

2、销售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根据各销售项目及回款计划核定销售量(回款量),具体量化每位销售人员的个人计划量,根据量化指标对销售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个人销售奖金与个人销售业绩直接挂钩。

3、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着重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量化所管理销售(回款)小组的.整体销售(回款)业绩,根据量化的项目目标进行考核,个人销售奖金与所管理的销售小组整体业绩直接挂钩。

4、事务性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着重配合能力或新业务的创新能力,考核业绩由销售部经理直接按计划完成效果考核,个人销售奖金根据本制度销售人员的平均奖金按考核结果分配。

5、设立销售中心公共奖励基金,由销售中心总经理对从事销售准备工作或事务性工作作出杰出贡献的各销售人员进行奖励。

6、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以客户签署认购书、退房处理单、折盘处理单为计算依据;回款业绩考核以财务到帐、转帐、退款实际发生日为依据;个人销售奖金以客户签署正式销售合同为发放依据。若发生退房(退款)时,在退房当月扣减当月销售(回款)金额。

7、根据各项目销售(回款)要求,可临时设立特殊奖励奖金。

8、根据各项目销售(回款)要求,设立各项目销售(回款)冠军奖。同时,根据全体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和团体协作能力,设立销售高手奖和爱心大使奖。

9、设立优秀管理人员奖,以奖励在季度实际工作中管理能力最强、团体合作精神最好的管理人员。

10、试用期销售人员按实际销售金额计算,不安排个人销售计划。试用期的销售人员必须实现销售达到正式销售人员平均销售金额的60%,才能转正。销售奖励计算基准为个人销售提成比例为正式销售人员的50%,完成系数为1。

11、对于个盘销售推广期间,非该销售组的销售人员参加销售,均计算销售业绩,以个人销售提成比例的60%计算,该组接手销售人员以提成比例的40%计算。

12、对当月没有实现销售的销售人员,实行扣发当月80%工资。

13、每月在公司公开销售排行榜及特殊奖励名单

三、销售奖励计算办法

1、销售奖金种类

2、各种奖金计算办法

(1)各项目销售前台人员销售奖金(月度奖)

销售人员奖金=实际销售金额个人销售提成比例个人完成系数销售经理奖金=项目实际销售金额管理销售提成比例项目完成系数若各项目销售的个人业绩第一名在完成个人计划的80%的前提下,可得到销售冠军奖金20__元。

注明:个人(项目)完成系数即按计划实际完成的系数,其分配: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50%,系数为0.3计划的50%≤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60%,系数为0.4计划的60%≤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70%,系数为0.6计划的70%≤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80%,系数为0.7计划的80%≤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90%,系数为0.9计划的90%≤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100%,系数为1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100%,系数为1.2

(2)后台销售人员销售奖金(月度奖)销售人员奖金=实际回款金额个人回款提成比例个人完成系数销售经理奖金=整体实际回款金额整体回款提成比例整体完成系数若个人回款业绩第一名在完成个人计划的80%的前提下,可得到回款冠军奖金20__元。

注明:个人(整体)完成系数即按计划实际完成系数,其分配: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50%,系数为0.3计划的50%≤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60%,系数为0.5计划的60%≤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80%,系数为0.7计划的80%≤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90%,系数为0.9计划的90%≤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100%,系数为1

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100%,系数为1.2

(3)特殊促销奖金(临时奖)

各销售小组为促销单位或回款难点而设立临时性的特殊奖励奖金,在实际制定办法中规定,须提前报分管总经理审批。

(4)试用期销售人员(临时奖)

销售人员奖金=实际销售金额正式销售人员个人销售提成比例50%

(5)优秀管理奖(季度奖)

优秀管理人员奖金20__元/人,由所有销售经理综合评分得出最高分的获取。

(6)销售大户奖金(临时奖)销售大户(500万元以上)

若销售大户为散客时:前台销售人员的销售奖金以个人提成比例按标准的20%提取,后台销售人员的销售奖金以个人提成比例按标准的5%提取,经手负责主要联系的销售人员奖金按项目标准销售提成比例的10%提取,该项目销售经理奖金以项目标准销售提成比例的5%提取。若销售大户为集团统一购买时:经手负责主要联系的销售人员奖金按项目标准销售提成比例的10%提取。

(7)事务性工作人员(月度奖)

销售人员奖金=以上六项总奖金/以上六项人员总数业绩评价系数注明:业绩评价系数范围(0.5—1.1)由销售部经理评价。

(8)特殊荣誉奖金(季度奖)

按季度考核销售部全体人员核定综合评分。

根据季度综合评分排名奖励销售高手:

季度销售高手第1名,奖金3000元;

季度销售高手第2名,奖金1500元;

季度销售高手第3名,奖金1000元。

根据季度综合评比总得分奖励爱心大使:

季度爱心大使第1名,奖金20__元;

季度爱心大使第2名,奖金1000元;

季度爱心大使第3名,奖金600元。

以上奖金获得者必须在完成个人季度计划总任务的80%的前提下获取。

(9)公共奖励基金的提取及使用办法

公共奖励基金=以上个人总奖金5%

具体使用办法,每月由销售部经理根据各销售人员参与事务性工作的完成程度,安排分配办法和提出依据,报人力资源部及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公共奖励基金为临时性质的发放,当月余额可累计下月分配,原则上不允许超过年度结算。

(10)在销售部全年计划完成80%以上时,设立年度销售冠军、年度回款冠军、年度管理冠军、年度销售高手、年度爱心大使,奖金从公共奖励基金中提取,总额不少于公共奖励基金的50%,具体奖励分配办法年终由销售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提议,总经理审批。

(11)个人实际奖金的支付办法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本方案核算剔除公共奖励基金后销售人员实际奖金,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每月15日,销售人员领取上月实际奖金的85%,15%的奖金在公司发年终奖时发放,若职员中途辞职、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客户对其投诉5次以上,公司不再支付其15%奖金。

四、销售计划、回款计划及完成情况的确定

1、销售中心依据公司全年销售计划,提出季度分月销售及回款计划,报分管副总、财务部审批后共同确定。如因特殊原因(银行问题不能按时放款、开盘时间改变等)可调整当月计划任务。

2、各项目销售经理,根据上述月度计划分配各销售人员月度计划,并报销售中心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执行。

3、每月5日前销售中心提供上月完成情况,报财务部审核确定实际销售金额和回款金额,财务复核以实际发生为准,不允许提前或推后计算。每月8日报人力资源部制单,并在15日发放。

五、其他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从20__年3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在销售中心及人力资源部。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实际操作情况调整本制度。

公司奖金管理制度 篇2

一、定义

本制度所称奖金,是在工资范围之外,另行对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所给予的奖励,不是工资的必然组成部分,其有无、高低,直接按照工作表现,而非法定或规定的范畴。

二、原则性规定

1、按照各部门各岗位,分别确定不同档次和数额的奖金标准;

2、每月领取奖金的人数不固定,每位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均可获得;

3、奖金与过失处罚无直接的必然联系,如存在工作过失受到处罚,则其受奖情况将由相关直接领导酌情确定;如责任不清时,由相关直接领导酌情确定责任承担情况。

4、考核的时间为当月26日至下月25日,奖金发放时间与工资发放时间同步。

三、获得奖金的条件及考核

工作表现优异,根据部门情况由其直接领导予以考核后,确定其应获奖金金额。

如工作出现重大责任时(由董事长例会开会讨论确定),除取消所有相关人员当月奖金外,还将依据公司制度对相关责任人的绩效奖金进行扣除直至调岗、开除等处罚。

动态责任可不对关联岗位予以处罚,所谓动态责任一般指工作过失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而非常规性错误。例如地面卫生,在责任人检查时无杂物,但考核人经过时却有杂物。对于明显为长时间遗留的问题,而责任人未发现的,不视为动态责任;另外某些可以通过巡检记录体现的问题,制度稽查人员可以通过倒查巡检的方式来确定是否为动态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下属出现违规情况,则其领导必须为其违规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连带责任的大小,则将依据该违规情况的具体情形予以分析后,对其领导扣除10%-100%奖金的处理。

各岗位的具体考核人员确定如下:

1、电工、空调工,由物业部总监助理(空调电)负责;

2、综合维修、保洁员,由物业部总监助理(维修保洁)负责;

3、中控、监控,由物业部副总监负责;

4、楼层经理、客服经理、招商档案由市场部经理负责;

5、前台接待、旅游接待、库管、电梯工由市场部客服经理负责;

6、内保由保卫部经理负责;

7、财务人员由财务部经理负责;

8、人力资源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

9、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10、物业部总监助理由物业总监负责;

11、市场部经理、物业总监、财务部经理、保卫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均由总经理负责;

12、总经理、董事长由集团董事长确定。

四、各岗位的奖金标准

1、物业部

(1)电工、空调工为100-500元/人/月;电工班长、空调班长的奖金数额为100-400元/人/月;

(2)综合维修工为100-600元/人/月;综合维修班长为100-500元/人/月;保洁为100元/人/月;

(3)中控、监控为100-300元/人/月;中控班长、监控班长为100-400元/人/月;

(4)物业总监助理(空调电)为500元/人/月;物业总监助理(维修保洁)为800元/人/月;

(5)楼层经理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月/人;楼层经理能提前优质完成工作任务,无违规记录,且有团队精神、协作精神,独立、快速、有效解决商户投诉事宜的,为500元/月/人;楼层经理符合以上要求,且具有创新精神和前瞻性,能够对本楼层提出可行性建议并被领导采纳,得到商户与领导的肯定,为1000元/人/月;

(6)前台接待、旅游接待、库管、电梯工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月/人;

(7)客服经理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市场部经理酌情处理;

(8)招商档案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市场部经理酌情处理;

(9)内保人员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100元—5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保卫部经理酌情处理;

(10)财务部各岗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财务部经理酌情处理;

(11)人力资源部各岗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经理酌情处理;

(12)办公室各岗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记录的,为200元—300元/人/月;如过失被罚,其受奖情况由办公室主任酌情处理;

(13)市场部经理、物业总监、财务部经理、保卫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奖金为各岗位全额月工资的10%;

(14)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奖金为各岗位全额月工资的5%;

(15)总经理、董事长奖金为各岗位全额月工资的5%。

五、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开始实施。

公司奖金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加班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的在岗员工。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加班是指在公司所规定的正常上班时间以外,因公司指定工作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工作,必须连续工作一个小时以上的情形。

第五条、加班原则

(一)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二)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三)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及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加班管理职责

(一)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单位人员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单位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二)各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每年年初,各部门需根据各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向公司提交年度加班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核准,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

(三)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加班申请单》和加班结算方式的最终审核,负责加班工资的'计发和累积调休小时数的核定;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第八条、加班种类

(一)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

(二)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的工作。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第九条、加班审批程序

(一)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须事先在公司OA系统上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时间及理由,并经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二)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三)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四)员工加班后,需及时填写实际加班时间,再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加班工作安排,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加班者,当天应加班的工时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以下情形不视为加班:

(一)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出现迟到、早退或离岗等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当日工作需延长工作时间的;

(二)因工作散漫、拖沓等原因而不能完成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三)员工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参加政治、文化活动的。

(四)员工在休息时间参加公司组织的为提高员工个人技能和业务知识的会议或培训的;

(五)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员工因个人的原因需要为今后连续带薪休事假而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

(六)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被安排电话值班,无需到工作场所处理事务的;

(七)在公司规定休息时间内,非由公司安排员工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

(八)其它不应属于加班的情形。

第十二条、员工被安排加班,公司按照下列办法给予加班员工调休或发放加班工资:

(一)项目经理级(P13)及以上员工加班,不享受加班工资,给予调休。

(二)项目主管级(P21)及以下S级、C级员工在法定日加班可以申请加班工资,在双休日或工作日加班的,原则上必须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经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计算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结算时间为每年的7月和次年的1月。

(三)加班超过三十六小时,超过部分不计发加班工资,实行补休。

(四)凡给予结算了加班工资的加班时间,不予以再安排员工调休。

第十三条、下列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

(一)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的销售类员工或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二)公司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加班工资的计算

(一)平日加班按150%支付,周六日加班按200%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支付(如国家规定有变动,参照最新国家规定执行)。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之和。

第十五条、加班调休

(一)员工所产生的加班,符合调休规定或未予以结算加班工资的,所在部门负责人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二)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安排。

第十六条、如发现虚报加班的,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核查,并按照公司的奖惩制度对相关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配合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对员工加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由人力资源部报公司分管领导责令相关部门(下属公司)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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