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万佳范文网 >

文秘 >规章制度 >

生产部考勤制度(通用3篇)

生产部考勤制度(通用3篇)

生产部考勤制度 篇1

1、考勤方式及工作时间

生产部考勤制度(通用3篇)

1、考勤对象为生产部全体员工。

2、原则上,上海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使用指纹/人脸识别考勤设备,并通过考勤系统记录考勤情况。

3、职能部门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项目服务人员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5、项目秩序人员根据现场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为准进行出勤。

一定要按照排班班次出勤,一旦出现错误又没能及时整改,受伤的就是您的钱包啦!

2、考勤异常及旷工定义

1、迟到、早退、忘打卡视为考勤异常;未打卡且无补卡申请或应出勤而未出勤视为旷工;

2、迟到早退:打卡迟到1秒也是迟到,打卡早退1秒也是早退,可直接造成迟到早退扣款!

3、旷工:应出勤而未打卡的,旷工时长在2小时以内的计0。5日旷工,旷工时长超出2小时的计全天旷工。

特别提醒!根据我们现存的班次时长,一旦产生未打卡且未进行补卡申请的,都将会按照旷工一天计算,所以一定要好好打卡啊。

3、关于补卡

1、未打卡:确因客观原因(断电断网、指纹脱落、新员工未录指纹等)导致员工未能正常打卡的,应最晚于异常产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起补卡申请,审批通过后视为正常考勤;

2、忘打卡:员工上下班未能按时按要求打卡的,应最晚于异常产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起补卡申请,审批通过后记为忘打卡;若未发起补卡申请或补卡申请未通过的`,按旷工处理;三天!三天!三天!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过时不予补卡哦。

4、关于请假

1、所有类型的请假均需提前发起审批,审批完成后方可休假,严禁事后补假的产生;

2、员工因公外出原则上也需提前进行线上外出申请,如确为突发外出,最晚于外出当日发起申请,因公外出同样不允许事后补单;

3、调休:调休必须是产生本休加班后方可进行调休申请,即“先加班,后调休”,严禁因个人原因将本休天提前;

生产部考勤制度 篇2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优化教风校风,促进我县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现将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公布如下:

一、事假

(一)、工作人员因公、因私请假,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因公请假,应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事先向单位领导申请,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

因私请假,离开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由单位存档),单位领导准假后,方可离岗。单位要及时将请销假情况,记入《请销假情况登记表》。

(二)、校(园)长请假一律向局长请假;县直高中(职中)校长请假3天以内,向局长请假,3天以上向分管县长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

联校所属学区国小的校长(或负责人)请假5天(含5天)以内,由联校校长批准;5天以上,经分管人事的副局长批准,同时报局人事科备案。

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由局长批准;科室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3天(含3天)以内由分管局长批准;3天以上由局长批准。超过3天的报人事科备案。

学校其他管理干部和教职工请假,由学校校长批准,超过7天的,报局人事科备案。

事假期满,须及时向准假人销假,单位备案。无正当理由超假的,作旷职处理。

(三)、因私请假期间的工资,7天以内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累计超过7天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超过2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3%;考核年度内请假累计超过4个月的,停发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四)、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作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停发工资。对旷职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作自动离职处理,终止用人关系。从擅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其全部工资,并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二、病假

(一)、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参照事假)报批。请病假连续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出具的病情证明、相应医院医务科出具证明以及病历卡和医药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经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方可按本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病情证明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请假人员作旷职论处。对给其出具假病情证明者报请县政府,建议医疗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病假7天以内,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5%;学期病假累计满1个月,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

(三)、工作人员中获得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贴的人员,其津贴病假期间以实际工作时间计发。

(五)、学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六)、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并视情节,按事假第4条规定处理。

(七)、病假期满,须及时向准假单位销假。确因病情原因,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无正当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处理规定执行。确有重大疾病者,须报请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三、婚假、生育假、丧假、探亲假

(一)、工作人员享受婚假正常7天,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可批准3~6天的假期。如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县工作,或者工作人员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给路程假。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路程费自理。

(二)、享受产假的女工作人员,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产假15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员增加产假60天(共计不超过150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享受7天以内的护理假。

(三)、工作满一年的工作人员,其配偶、父母不在本县居住的,享受探亲假。探望配偶每年一次30天,路费由单位负担;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年一次10天,两年合并使用21天,路费由单位负担;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20天,路费占本人月工资总额的30%以内自理,超过部分单位负担。

(四)、享受上述假期人员,在假期内,工资和各项补贴照发。探亲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享受寒暑假的,不享受探亲假待遇。凡病假、婚假、丧假、生育假等发生在假期间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种假期发生的时间有交叉的,亦不重复计假。

四、退岗休假

(一)、教学岗位因其脑力劳动的特殊性,根据其从事的教学学段,到一定年龄或教龄可享受退岗休假。退岗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各教学段退岗年龄(周岁)不得低于:中学女50岁、男52岁;国小女52岁、男56岁。

五、附则

(一)、每月5日前各单位将上月考勤汇总表报局人事科,复核无误后送交教育核算中心。

(二)、以上各项扣发、停发的款项一律由教育核算中心收缴,计入本单位账户,在教育局监督下用于本校职工临时代课、津贴补贴等补充支出,并实行专项审计。

(三)、对以上各项规定,本人拒不执行者,从严处理。

生产部考勤制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以实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收入与考勤挂钩,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xx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打卡,由中层以上干部按每周一班轮流值班,监督打卡情况。

二、由办公室负责于每月25日对各部门考勤记录进行整理、汇总。对缺勤、病、事假、加班及漏打卡情况作统计,并依此兑现当月工资。

三、员工不按规定打卡的,每缺1条考勤记录,扣除本人月度奖金的3%,如遇出差或公务在外不能按时打卡的,须有部门经理出具的情况说明;

四、各岗位工作人员须遵循请、销假制度,按照层级管理权限报批,批准后的假条交办公室做核对考勤记录之用;

五、病、事假规定。

1、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报部门经理审批,3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休假,病假须同时提供医院证明,休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

2、xx员工请休病、事假,病假在3天以内(含3天)的,每天扣除本人月度奖金(合同人员为通讯费)的5%,3天以上7天以下(含7天)的,每天扣除本人月度奖金(通讯费)的10%,7天以上的扣除本人月度奖金(通讯费);

3、事假在3天以内(含3天)的,每天扣除本人月度奖金(通讯费)的8%,3天以上7天以下(含7天)的,每天扣除本人月度奖金(通讯费)的13%,7天以上的扣除本人全额月度奖金(通讯费);

4、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11个工作日的,不再计发当月月度奖金和地区生活补贴(通讯费);

5、全年累计病假超过44个工作日或事假超过22个工作日的,除执行上一条规定外,年终奖降低一档并不得参加本年度优秀等次评选;

6、全年连续病假超过4个月,事假超过2个月的,休假期间工资按应发数额的70%计发;

7、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员工既没有病、事假条,又不按规定打卡,考勤记录连续缺失4次以上(含4天),部门经理未能出具情况说明的,按旷工1天论处,扣除当月月度奖金(通讯费)50%,旷工2天的,扣除当月月度奖金(通讯费),旷工3天的扣除当月月度奖金和地区生活补贴(通讯费),并在部门内给予警告处分;

8、全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的,扣除当年12月份工资,年终奖降低一档,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内通报批评;

9、全年累计旷工达5天的,予以开除;

六、婚、孕、育人员考勤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xx员工大会由办公室活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无故缺勤者,扣除当月考绩工资10元/次;

八、加班规定:

1、按照每周40小时工作制,超出部分视为加班,加班时间以小时计算;

2、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按照层级管理权限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加班期间按照考勤规定打卡,并由主管领导签发换休单;

3、晚上和周末加班的,以主管领导签发的换休单注明时间为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部门经理负责合理安排调休,原则上不发加班费。如果确因工作任务密集无法调休的,换休单时间可累计,按3元/小时计发加班费,按月结清,在安排调休时由主管领导负责收回调休单并及时交办公室核对考勤记录;

4、国家法定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上岗的,根据工作情况由中心统一计发加班费,不使用换休单;

九、本规定自总经理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同时解释权归总经理会议。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wjfww.com/zh-sg/wenmi/guizhang/47dwxv.html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