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请假条大纲 请假条 关注:2.3W次 请 假 条注:请病、事假2天以下的,由科长和主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含3天)以上,经科长和主管领导同意后,党群部门由工委书记批准,行政部门由主任批准。考勤员每月将假条连同考勤表一并上报组织部。 标签: 请假条 大纲 机关 政府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wjfww.com/zh-sg/tiaoju/qingjia/6on3g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