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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赡养老人协议书(通用3篇)

兄弟俩赡养老人协议书(通用3篇)

兄弟俩赡养老人协议书 篇1

父亲:            母亲:

兄弟俩赡养老人协议书(通用3篇)

赡养人姓名

长子:            次子: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养协议。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2、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4、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5、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赡养人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对被赡养人适当多增加赡养费,经济条件较差的,在征得被赡养人和其他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赡养费。

第二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添置两套外衣、一套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保证每周至少有一顿肉、鱼、蛋以及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拓展阅读】

一、孝顺对于改命的重要意义

(一)孝顺能够得到梵天、帝释、四大天王的护持

所有大小乘佛经对孝顺都有具体阐述,可见佛教非常重视孝顺。佛说一个人若能孝敬双亲,那在他的家族中、在他的命运中,会得到梵天、帝释、四大天王为主的白法天尊之护佑和加持。同时,诸佛菩萨化现的善知识也非常喜欢这种人,对他进行加持之后,他的家族中会不离堪为世间应供的阿阇黎。华智仁波切在《前行》开示说:“儿子将父母扛在左右双肩上转绕大地承侍,也难以报答父母之恩,若使父母趋入正法,则能回报恩德。”莲池大师也在教言中说:“大孝之中的大孝,就是引导父母念佛,最终往生净土。”。《大集经》中说:“世若无佛,善事父母,事父母即是事佛也。”。《大乘本生心地观经》中还说:“孝养父母,若人供佛,福等无异。”世间上若无佛出世,善于承侍父母,即是承侍佛陀。纵然父母已离开人间,我们在开法会、朝圣地时,提一提他们的名字,或者交钱请僧众加持,也是一种孝顺的表现。

(二)孝顺能够得到最直接的现世报

佛经告诉我们,什么是戒,孝顺父母就是戒,谁是菩萨,身边最大的菩萨就是父母。如果您能够把父母当做佛、菩萨来侍奉、供养,你一心孝顺,您的福德就超过你供养一百位高僧百千万亿年,这是真实不虚的。我们但凡看到成功的人士,几乎都是孝顺。俗话说,百事孝为先,如果最起码的孝心都没有,不要谈做大事,更不要谈成功。对自己的父母都不能做到的,对他人能做到吗?即便能够做到爱的行动,也是虚伪的,也是经不住时间考验的。只有把对父母孝顺,把这个根扎牢了,人生才可以得到福报,这就是现世报,即使您的八字是厄命,也是可以改变的。

(三)孝顺能够护印,为自己挡住厄运

为什么中国人喜欢当官,因为当官有权力,这样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那么官的核心在哪里?核心就是手中印,有印就有权。作为一个普通人,有“印”又意味着什么呢?生我为印,正印就是双亲,但我们的生命面临偏官和七杀的时候,印就可以出面呵护、化解。就像现实中,孩子面临危险,父母总会不顾一切挡灾,甚至付出生命。当食神和伤官耗尽自己气力之时,印也可以制止。正所谓,一印高悬,众邪跪伏。慧通总结就是,人若有印,邪恶不怕。但我们看到“财多破印”,很多人发了横财生活就会改变。有的人因财惹祸,家破人亡、牢底坐穿、横尸街头等,这都是“无印护身”的结果。有印在,自己就安全。所以,为人子定要孝顺双亲,如果您是做官的更需要孝顺母亲。当下,您双亲身体好,你可以官场得意,反之双亲身体差,其实是他们为你挡灾而受伤。印是生命的源泉,他就像人的后台,如果您的母亲去世,也就意味着失去后台。例如,清代的乾隆创造了盛世,当政60年,活到89岁,这些业绩直接来源于他的孝顺。乾隆的母亲活了86岁,也就是说这个母亲为他的儿子挡了60多年的灾。人们都说,天下最无私的就是母亲,所谓虎毒不食子,他们为孩子所做的一切,即使结果是不好的,但母亲也是出于好心。即使结果不好,也不能因此而伤害母亲,责怪母亲。八字中有这么一些原理,如果八字中出现枭神夺食,要化解就必须用“财破印”,财破印重要功能就是泄食伤之力,这就好像我们要取出小人,就必须花费大量钱财,搞关系,把自己的人搞的多多的,小人就伤不到自己。如日干属水,枭神夺食就是金克木,金所以能克木,就是水不得力。化解的方法,首先就是增强水的力量,再增强木的力量。这样就把“枭神夺食”变成了“伤官佩印”矣。

(四)孝顺是天理的规律

八卦易理中,乾卦象征着父亲,坤卦象征着母亲,震卦象征儿子,巽卦象征着媳妇。坤卦属土,而震卦、巽卦属木,土生木,没有母亲的培育和滋润,自己是难有作为的。而乾金,木克金,我克为财,作为长子的儿子震卦距离巽卦较近,出现问题震卦倾向巽卦,很多家庭如果父母错了作为儿子的就指责,而媳妇做错了,即便当众轻描淡写的批评一通,晚上定会向媳妇认错。但是,在易理中,乾卦为震、巽卦之财,坤卦为震、巽卦之印,作为我克为妻财,所以乾卦旺、坤卦旺就是官运旺、财运旺。所以生活中,母亲总是默默无闻的奉献着,所以我们不孝顺父母是违背天理的。作为慧通认为,对待父母必须敬、礼、爱,只有自己的父母生活的好,自己的生活才会安心、开心,财源才能广进。

二、如何做到孝顺

孝顺不是爱,不是发心,而是发心之后具体的行动。所以,慧通号召我们做晚辈的当下行动起来,对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报答父母。

(一)落实弟子规

《弟子规》对为人子女该如何去做,做了详尽的阐述,“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冬则温,夏则凊,晨则省,昏则定,出必告,反必面,居有常,业无变,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 只要您不抵触顶撞父母,面容柔和笑对父母,和父母说话柔声软语快快乐乐,这些基本的东西要拥有是没有阻碍的,鬼神看你孝顺父母,他非常尊敬你,丝毫不敢障碍你,这么好的改命方法,大家却不知道,太可惜了。如果想要仕途顺意,通常是从小就不抵触父母的人,因为他从小每天都受父母印气生助,非常强大,别人比不过。还有就是注意不要说中国古代圣贤如老子,孔子,高僧大德的坏话,一说就完蛋,别想升迁,除非大忏大悔。毕恭毕敬的对父母,让父母高兴喜悦,有一点好东西,都要拿来供养父母。毕恭毕敬对父母,这是增长官禄最快的,没有比这更快的,你尊长,那自然你也要成为长,受人尊;供养父母,则是增长资财最快的。说句大家不爱听的话,不管一个人怎样说自己的心地孝顺,一个人不供养父母,他这个穷字非常大的写在脸上。所以,佛陀教导我们的是一念孝顺,一念孝顺之后还有一句是:些许微物供养父母,你不能光有一念孝顺,念完就没有供养的下文啊。平时多少都要拿出财物供养父母,不要抱那么紧,不要找借口说老婆孩子房子需要钱,你这个样子,以后你老了,你孩子一样不会供养你,连借口都和你一样,这叫:父形子肖。改命,永远是从孝顺供养父母开始的。如果你做不到,你根本不可能改命,因为积福没有损福快。

(二)用心去孝顺

慧通认为给钱不等于孝顺,真正的孝顺是从点滴做起,要花心思,要对症下药。一般来说,老人年纪越大,思想越固执,对待老人要想对待小孩一样,对事情不能太计较,必要的时候要说笑,哄老人开心,这里关键是经常的沟通时必要的。当下,许多人因为工作忙,把老人丢在家里,老人没有人交流,难免心情烦躁,没有好的心情身体得不到保证,您纵使给再多的钱,给再好的生活待遇也无用。而且思想观念不同时,不要和老人顶嘴,这样老人会伤心的,年纪越大越喜欢唠叨,这种唠叨是爱的体现,为人子女不能把唠叨当麻烦,不能不耐烦,更不能顶嘴。最后,要让老人生活丰富多彩,感受生活乐趣。老人年纪大了也是需要做点事情,这样老人会感到自己价值,为人子女和老人以前做家务,让老人觉得是天伦之乐,条件允许可以安排老人去旅游看大好河山,可以学习一些时尚的技能,这样老来得趣,心情自然越来越好。

三、我们怎么修正自己的行为

当下,我们要把父母当做佛菩萨来供养,哪怕只是做一天,相信您生活的世界都会有不可思议的改变。如果您能够做到一年不抵触顶撞父母,能灭尽三十年戾气,之后你缺少的,一齐到来,不顺的,都自动顺遂。你就算拿一个月孝顺供养父母,让父母高高兴兴,你手头上的这件烦恼事都会自动化解的。如果您要积累大福德,就要从当下做起,积累现世。首先要忏悔自己的行为,由发心到当下的行动也是可以消业的,能忏悔多少忏悔多少。其实求佛菩萨的加持,真心的发愿,求佛菩萨加持智慧的行为。再者,要得到父母原谅。一句话可以宽得父母心。再次,用行动去孝顺。发条问候短信,打个问候电话,父亲一定欣慰不已。最后,要坚持,不仅对自己的父母,对长辈都应如此。所以,我们要明白,顶撞父母是造业的行为,是折损福气的行为,纵使您工作努力,关键时刻也不会有好报应。

为此,让我行动起来,去孝顺自己的父母,让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改变自己的命运。

兄弟俩赡养老人协议书 篇2

甲方:,男,汉族,1935年02月10日生,住个旧市金湖东路云锡新村34幢1单元602室,身份证号码:*02100638、

甲方与原配妻子(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次女。

甲方之二与原配(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已故)。

甲方和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让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让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医疗费用让乙方承担,医疗费用让丙方来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一切收入归乙方,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让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这份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就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见证人:

见证单位:XX社区居委会

20xx年11月10日

兄弟俩赡养老人协议书 篇3

瞻养人: 瞻养人: 瞻养人:

被瞻养人: 被瞻养人:

瞻养人与被瞻养人的关系是儿子与父亲和儿子与母亲的关系.

瞻养人配偶的身份、义务、权利与瞻养人本人相同。

儿女瞻养.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家庭的实际情况,保障父母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现制定本协议.

一.建立养老.医疗基金.在曾集农业银行以父亲或母亲的名字开户,瞻养人每人必须在每年的 月 日存入 元, 元,元.(此为基数,上不封顶.)存折由父母保管,密码暂由瞻养人推举其以外诚实守信的人保管.此存折(卡)为专用存折(卡).自被瞻仰人丧失劳动能力时开始启用。

二.存折里的款项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作医疗(住院.大额门诊如检查.检验)和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指重病.年迈.意外等原因造成.下同)的日常生活料理以及后事(安葬)等的费用开支.这些开支的费用必须以发票.条据等公示于所有瞻养人后据实销帐.有必要建立<收支明细账>。

三.父母的劳动所得和政策性等收入不进入该存折.

四.基金建立期间,若发生赤字的无条件由三个瞻养人公摊。

五.除基金外,瞻养人公摊费用或其他事项(如客人祝寿的礼金等)产生的所有结余款必须进入该存折,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款等等.

六.被瞻养人(父、母)的劳动所得由他们自己支配,其财产有权依法处分.瞻养人和其他子女不得干涉,不得随意享有,更不得占有和强行索取.应当享有的,必须遵从他们的意愿许可.其余当事人有知道是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权利.没有享有的不得责怪.埋怨.

七.父或母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后,其农田不能耕种.收获时,儿女有帮助劳动的义务,未参加劳动的须以资代劳.若生产资料和雇请劳工等的生产成本开支不足的部分可在存折里取出先行垫付.收获后,除留足必需的口粮口油和生活开支外,其余所有收入均必须进入存折.帐目必须清楚.

八.父母的房屋和生活.生产用品等,瞻养人有帮助维修的义务.超过300元的大额开支不得在基金中支出,应由瞻养人另行公摊.

九.平时瞻养人(做儿女的)要经常或带孩子回家探望父母,帮助他们做事,尤其是父母力所不能及的事。陪他们聊天.原则上住家距离较远的客运班车车票在10元以上的2个月回家看一次,5元以上的的1个月回家看一次,较近的每周末回家看一次.若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时探望密度增加1-2倍。所产生的生活费用由当事儿女自己支付.同时对基金账目进行必要的审核。

十.被瞻养人(父或母)丧偶后,应尊重其意愿.愿意一人独处的或愿随任意一个瞻养人的,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时,其《土地使用权证》的所属田产.房屋.宅基地及其附属物的流转所得或租金所得,进入该基金存折.由具体照料其生活的瞻养人支配。有遗嘱的遵其遗嘱,没有遗嘱的该瞻养人可作遗产继承。其他瞻养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一.在父或母愿意一人独处且生活不能自理时,具体照料其生活的瞻养人,若有必要,做好起居.饮食.洗浴.排泄.用药.情绪表现.心理疏导等护理记录。在基金中提取的护理费用,其他瞻养人有监督的责任和知晓的权利。被瞻养人已出嫁的女儿有代位瞻养和继承的权利。

十二、第十一条具体照料生活的瞻养人其劳务费用可依照当时的市场行情按月计算。是基金应缴人的,可减免或部分减免,若有不足的,可从基金中补足

十三、基金缴纳基数也可视情况分三阶段递增。具体数额由瞻养人共同商定。第一阶段为父或母还能劳动,但年迈体弱疾病缠身如目前的状况。第二阶段为父或母有一方已丧失劳动能力,这一阶段须适当增加基金基数。第三阶段为丧偶或二老都丧失劳动能力应在第二阶段的基础上再增加基金基数。

十四.基金到被瞻养人后事办理完毕,其运作终止.若欠缺的由瞻养人公摊.

十五.瞻养人若有不及时缴纳协议规定的基金数额并在立据之后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若违反第一、四、五、六、七、九、十一其中任意一款规定的,除无条件接受质询、谴责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惩罚外,被瞻养人的生日和去世后所举行的任何如“元三、五七、生期、忌日、百日、周年、除服”等活动该瞻养人均不得参加。被瞻养人去世后举行悼念活动的文告或立碑的碑文等均不得列入该瞻养人的姓名。取消其孝子身份。

十六. 为保证本协议的有效进行,赡养人必须在附件(见后)上签字。

此文本若有未尽完善之处,经协议当事人统一协商后加以补充.

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瞻养人签名: 瞻养人签名: 瞻养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没按时到帐的款项请立据)

今 欠 到

父母现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欠款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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