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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施工合同(通用20篇)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通用20篇)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

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通用20篇)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 定 代 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姓名) (姓名)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吉林市燃气管理办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58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磐石市城区内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叁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地下综合管线查询结果,及位于磐石市工程的施工单位(乙方)、施工范围、内容、工期以及建设红线总平面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委派专人负责与丙方具体联络事宜。

第二条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核准施工范围及影响区域内地下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向甲方、乙方确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条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应以现场探查核实为准。施工前甲方应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进行人工断面开挖,以确定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在确认燃气管线及设施准确位置后,三方共同填写《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并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第四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范围内的区域。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五条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将燃气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到人。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由乙方报丙方备案,便于丙方监督。对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产生争议的,由市建设局组织专家论证后协调解决。

第六条乙方应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范围内设置“燃气管道,注意保护”等安全警示标语标识,在现场悬挂丙方抢险电话。

第七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负总责,对乙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保护方案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复杂、特殊情况,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乙方会同甲方,重新制定保护方案。

第九条丙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燃气设施的巡查工作,如发现隐患问题,有权及时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对不能制止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2.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3.对方物品或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4.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种植深根植物;

5.进行机械开挖爆破等作业;

6.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会同乙方制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经与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安全控制范围内,敷设管道,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

2.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三)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

(四)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不得停留载重车、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五)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2米;

(六)当现场对天然气管道进行开挖等施工时,管沟必须采用人工开挖,现场所有大型施工机械作业必须远离管沟边缘一米以上;

(七)当现场施工时需要将天然气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时,必须采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方式,对暴露的天然气管道进行临时性遮盖防护,以规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八)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一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负全部责任,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本保护协议或因施工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破坏,发生燃气泄漏或燃气爆炸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叁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至该建设工程完工后自动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气办,由燃气办存档备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磐石市XX公司(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磐石市福安街道新建村

联系人及紧急事件联系人:_______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单位 ,因施工需要,借(使)用北京市市政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处电源。为加强管理,确保用电安全,经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图及总负荷容量和各项参数。

2、 甲方应将项目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安全用电负责人等内业资料交付乙方,并严格执行。

3、 甲方有权检查验收乙方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及安装工艺,发现安全隐患时,以书面形式指出,并限期整改。

4、 甲方必须审验乙方电器作业人员的安全资质和安全教育情况。

5、 甲方提供乙方三相五线制380V/220V动力电源工 KW,正常情况下,确保供电质量。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并将管理人员名单提供给甲方。

2、 乙方参加施工中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持有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3、 乙方应根据工程种类和借用电源的容量及用电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和安全用电组织机构负责人名单。

4、 电器作业人员必须持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正式、有效操作证上岗,过期未验、作业期间不带操作证者,视其无证操作,属严重违章。电器作业人员应配备齐全安全防护用品。

5、 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期限内未予整改的,甲方有权按《市建委(94)京建施字380号通知》给予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6、 乙方应确保电器安装、维修2人以上操作,断电作业,在电源侧断路器处悬挂“有人工作,请勿合闸”的明显标识牌,同时在已断电线路安装临时接地线。固定配电箱应加设安全防护栏。

7、 乙方在无法停电,又必须带电作业情况下,应设置防触电绝缘设施,并设专人监护。

8、 乙方在特殊环境或特别潮湿和易腐蚀场所、大型金属管线内作业必须使用12V照明电源,工作用电源应加装隔离变压器供电。

9、 甲方因诸多原因,未按照安全用电相关规范的要求下达的违章指挥作业任务书,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10、 乙方未按交底施工,致使工人违章作业,违反本协议内容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建设部《JGJ46--- 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及北京供电局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市建委颁发的《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相关章节,进行临时用电的安装、运行、维修、检查。

2、甲、乙双方应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共同遵守协议条款。

3、协议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按照规范要求,共同制定方案,在实际施工作业前,按照相关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的要求,布置任务,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形成文件存档备案。

4、 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4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凡不符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禁止高处作业。并严禁酒后高处作业。

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4.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装通风设备,方能施工。

5.在涂刷或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时,需戴上防护口罩,如对眼睛有害,需戴上密闭式眼镜进行保护。

6.在喷涂硝基漆或其他挥发性、易燃性熔剂稀释的涂料时,严禁使用明火。

7.高空作业需系安全带。

8.操作人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心悸或恶心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良好处换空气。如仍不舒服,应去保健站治疗。

9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时严禁吸烟,浸擦过清油、清漆、油的棉纱、擦手布不能随便乱丢,防护眼镜。

10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年___ 月___ 日 ___年 ___月___ 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__〕190号)《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昆铁办〔20__〕387号)《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昆铁办〔20__〕158号)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昆明铁路局广通工电段桥梁加固二期工程。

二、施工方案

㈠加厚梁两端各三块横隔板;梁两端腹板中间各增设一块横向联结板;跨中腹板上部增设横向联结板。

施工时间20__年5.10-10.31

㈡施工地段和内容

属临近营业线C类施工。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1.施工图纸;

2梁体跨中横向自振频率和横向振幅满足《铁路桥梁检定 规范》要求;

3尽量控制新增联结重量,减小加固后梁跨中的恒载弯矩;

4新增联结按预应力结构考虑,应具有足够的耐久性;

5加固工程的实施不影响线路的正常运营;

6加固工程采用的机具、设备应小型、轻便。

7采用《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20__)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㈠施工安全培训。

1.开工前乙方应成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管控制度和措施,足额配备具有相应资历的与运输安全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开工前,乙方施工、监理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内蒙古锡多铁路股份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学习铁道部、集团公司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 入场前,乙方施工防护员必须经过甲方进行铁路安全知识和临近营业线铁路施工安全相关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 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㈡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5.乙方开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安排现场施工安全监管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管。乙方安全、技术人员针此段施工对甲方施工监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未进行技术交底严禁开工。

6.乙方指派的防护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的员工持证上岗。一经任用的防护员不得兼职,但也不能随意更换。

7.乙方凡在区间,站内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进行各类施工时必须在相邻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现场电话防护员和现场施工安全防护员。

8.乙方驻站联络员必须携带插孔小电话。现场电话防护员防护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和插孔小电话。现场防护员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

9.甲方在临近车站设置驻站联络员,施工前,甲方驻站联络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核对当日施工项目、施工里程、施工作业开始和结束时间、防护员数量、其他设备管理单位到场情况。

10.乙方在施工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须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为乙方配备足够的施工监管人员。乙方所有施工必须在甲方的施工监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施工,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场禁止施工,如乙方场擅自施工,甲方有权按照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1.乙方驻站联络员与现场(电话)防护员要执行3-5min联系制度,全面了解现场安全和防护情况。如施工现场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时,现场防护员要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立即告知车站值班员,禁止向施工区间放行列车,现场防护员同时设置停车防护。

12.同一区间有两处以上施工时,乙方驻站联络员按照施工地点相对营业线公里标进行编号,当列车由车站开车时,驻站联络员通知区间所有防护员,防护员按照远近依次逐个进行联控。列车通过施工地点时,该施工点防护员须利用无线通讯设备通知列车运行方向下一个施工点防护员。

13.施工结束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逐项核实,确认具备施工结束离场条件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和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离开行车室。

14.甲方根据乙方的施工范围、施工地形、施工天气等情况配备足够施工监管人员,对施工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15.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责令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立即责令其停工,并督促整改。

16.乙方严格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施工,绝对不能超出范围施工,一经甲方检查发现,责令其停止,不听劝阻的,进行停工整顿,并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7.甲方为确保乙方人身安全,不得随意跨越营业线,上下班和搬运材料时必须设专人防护,在确认无列车通过的情况下,最短的时间通过营业线线路。

18.乙方在上下班或搬运材料时,必须按甲方要求设置防护。搬运大宗材料时,必须提前1日通知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甲方根据作业量,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监管员。

19.乙方在施工作业区段范围内必须距营业线中心线不少于2.6m处设置安全防护绳,高度距施工线轨面40cm,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机具和材料禁止超越安全防护绳侵入营业线限界。

20.所有施工人员、现场防护员在作业中或上下班途中绝对禁止走行营业线。

21.甲方施工监管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进行现场施工安全监控指导,确保行车安全。当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位时,乙方不得施工。

22.施工中,双方均应配备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对施工现场全过程监控检查,避免操作不当和大意造成行车事故,乙方还必须配备施工现场防护员。安全监管和现场防护员应配戴“施工安全监管员”和“施工防护员”标志牌。

23.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铁路设备完好和行车安全。因乙方造成铁路桥梁、线路涵渠设备损坏、道床污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负责恢复完好,并承担全部费用。

㈢结合部安全

24.结合部施工时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严格按照《桥隧大维修规则》《线路修理规则》要求办理,避免两不管等推诿扯皮的发生,确保结合部的安全。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的工民建工程施工,变电站的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施工等。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

1、向工程派出甲方代表,在变电站内施工;

2、监督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学习培训,并检查安全培训的结果;

3、工作前对乙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4、在有危险的电力设施区域内作业,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5、在开工前要向乙方收取安全施工保证金,按工程规模的大小收______元。

6、有权制止任何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开展查禁违章工作,罚金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

7、有义务给乙方提供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工作环境。

8、做好安全措施,设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

1、认真学习、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必须组织严格的统一考试,考试内容须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工作,并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相应的档案。

2、开工前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较底,让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建筑业安全规定》等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安全生产的规定;

4、自觉接受甲方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单位安监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机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报告甲方单位。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能对本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潜在危险的作业;

6、施工中要做到“遵章守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努力追求“零伤害、零损失、零事故”

7、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工作努力确保甲方的安全生产;

8、自身的条件不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时,向甲方书面说明。

三、违约责任:

1、执行合同中有关违约处理的规定;

2、拒绝无潜在危险作业的行为视为违约;

3、发生违章事件,执行甲方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4、对违章施工造成的各种事故负完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四、执行规程:

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省集团公司、龙南XX公司的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2、本安全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甲乙双方签订的《 施工合同》等合同细则的要求,遵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等原则,双方就星光联盟--LED照明灯饰展览中心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星光联盟--LED照明灯饰展览中心;

工程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中兴中路中;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要求工期:

工程造价: 万元。

二、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进入外墙施工及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进入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岗、随地大小便、穿拖鞋或赤膊上班、从高空乱丢杂物;

所有施工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各工种之间发生冲突,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甲方项目部及监理方汇报;

进场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 质量: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施工方案及合格的材料质保书及检测报告,经监理单位认可后报甲方才可进行施工。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工程施工图纸按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如经甲方或监理单位发现,并认定为不合格材料的,所有不合格材料必须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并予以 元/次的经济赔偿,同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影响。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对工程作局部作修改,乙方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应征得甲方和监理单位签证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对工程作局部的修改。

四、 工期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乙方必须确保按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耽误甲方的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 元/天的工期延误经济赔偿。

五、 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协议工期内提供外墙脚手架及临时水源、临时电源及临时垂直运输,逾期不予提供,根据实际情况,若甲方有条件提供,则按 元天提取配合费用。

甲方有协助监理方督促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通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乙方义务

乙方须办理报建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及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须向甲方及监理方交纳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政府部门备案复印件、公司资质复印件、公司税务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管理架构人员名单、相关保险复印件(交纳的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须向甲方交纳中标价3%的管理费和预交一定数额水电费,电费按电表实际收取,水费按定额收取。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必须签订《进场施工协议》和缴纳 万元¥ 元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伤亡事故、重伤事故、火灾事故、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事件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的同时签订有效的上岗安全合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必须达100%方能进入现场施工,否则查处一人次处罚项目负责任人1000元。

乙方于施工过程中应将自己的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内堆放,然后统一由甲方运离现场工地,做到活完脚下清。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拆除、打凿等原建筑物(图纸规定位置除外)时, 必须经监理方签证同意后方能施工,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施工质量、安全及经济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乙方对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的搭设、拆除和改造必须经甲方及监理方同意,否则负全部责任;搭设、拆除和改造必须符合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监理方和甲方报告。

乙方未经甲方或监理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除外墙脚手架的连墙件,违者罚款3000元/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如因施工需要必须拆除的,需经甲方、监理单位现场确认后方可拆除,同时施工完毕后必须恢复原位。

乙方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否则承担全部责任。由于现场交叉作业、高空作业多,乙方或多方应相互配合及服从甲方或监理方指挥,避免发生(特别是塔吊吊运作业、吊装作业)事故。

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现场协调工作。

乙方进场施工后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对乙方人员违章乱纪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乙方应认真做好专业工程安全生产自查、互查并做好各项资料、台帐及时提交甲方建档,安全检查合格率必须达90%以上。

乙方必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按建筑面积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员并负责日常现场安全检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处理事故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主管部门的罚款,并给予以下处罚:

发生伤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并承担一切伤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发生重伤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以上处罚直接从乙方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甲方或监理方督导乙方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对甲方项目部或监理方开具的安全、质量、工期、违纪等方面的罚款通知单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乙方必须强化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治做好文明施工工作,确保甲方省市级文明工地创建。

六、 项目部基本规章制度: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违规人员将参照下例条款执行:

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赤脚、赤膊、穿拖鞋、穿裙子、穿高跟鞋、未扣帽带(处罚:200元/次);

进入外墙施工及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带每人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未经允许随意拆除外架架体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处罚:1000元~20__元);

施工现场电线乱拉、乱接电线或违反用电安全要求,所用材料没收(处罚:200元/次);

酒后上岗每人处以300元/次的罚款;

随地大小便(处罚:200元/次);

高空落物、抛掷材料(处罚:500元~20__元/次);

发生打架、斗欧、伤人、赌博事件影响到施工时(20__元~5000元/次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500元/次);

卸料平台上超荷载堆放材料(500元/次)。

如发现盗窃施工现场一切财物者,一经证实处以被盗物品价值十倍的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施工现场未做到“工完场清”(处罚200元/次);

现场使用氧气、乙炔放置不符要求,气(割)焊、电焊无防火隔离措施,无灭火器材(处罚200元/次);

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监理方管理的现场负责人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三次以上的,乙方必须重新调换新的现场负责人,且必须在48小时内到位(要懂技术、懂施工、并具备一定的管理和工作能力)。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上诉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监理方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监理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201 年 月 日

本协议签订地点: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长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1.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0.6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条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附属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9

甲方(项目管理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项目名称:装修施工

施工地点:。

为加强装修施工场地的消防 安全管理,预防消防事故,保证装修施工场地相关人身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签定本消防安全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施工前检查乙方是否符合政府消防有关规定;

2、检查乙方是否建立了防火规章制度,是否认真落实了逐级防火责任制;特种作业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施工中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散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等;

3、检查乙方对本协议书中的规定执行情况;

4、督促乙方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施工资格,拥有安全技术资质,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岗位也要设立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2、在施工前应按规定进行消防申报工作,待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3、在施工中不得改变原设计。确需改变原设计的项目,必须征得原设计部门和甲方的同意,并报原批准消防部门审批;

4、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

5、施工中不得违章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得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裸露带电的部分,电线头应包以绝缘。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专业电工应持证上岗;

6、电焊、气焊、气割作业所用设备要安全可靠。禁止在建筑物内使用乙炔气瓶、乙炔发生器、氧气钢瓶。焊接前焊接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火灾发生。非焊工不得从事焊接作业,专业焊工应持操作证,持证上岗;

7、动火前须到甲方安全保卫部办理审批,未经审批同意不得动火。只能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动火;

8、施工现场不得吸烟;

9、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疏散门前、门后不得堆物堆料,不得妨碍消火栓使用,所用建筑施工材料要码放整齐,保持防火距离;

10、露天配电盘及开关装置应有防雨措施;

11、现场临时照明灯不得任意挪动充当行灯使用;

12、建筑施工现场均应设置消防用具和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

13、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及仓库,应按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管理;

14、施工现场每天收工后,应做好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气源,不得遗留火种(特别注意暗火隐患);

15、现场危险作业区域,应做好消防预案指派有安全经验的人检查、看守,遇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正确处理;

16、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接受甲方和本地区治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认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令其停止施工并报政府消防机关查处;

17、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中的各项要求;

18、施工中如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和甲方,不得冒险蛮干;

19、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备料,禁止交叉作业;

20、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21、施工中不得拆卸、挪动、遮挡原有的消防设施,需要临时变动的需经甲方书面批准,并在施工后自行承担费用恢复原状;

22、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做好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23、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火灾造成的全部损失;

24、以上仅对乙方的各项义务进行列举,未能详尽列明乙方的所有义务。乙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相关规定,履行审慎注意义务,确保施工单位严格依照有关规程施工,预防消防事故发生。

25、乙方违反上述义务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或者向有关机关报告。

三、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防火安全负责人(签字):

日期: 20__年 月 日 日期: 20__年 月 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一、目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安全施工协议。

二、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协议内容:

1、乙方进入厂区施工,须经甲方负责人同意,并指定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员,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签定《安全施工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

3、开工前,乙方必须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并提交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必须严格穿戴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持证上岗。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乙方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备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意外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乙方必须书面申请,并经甲方负责人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并确保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

8、施工过程中如进行特殊作业,如登高、吊装作业等,应严格按照特殊作业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如脚手架、安全带、安全帽等,否则不得作业。

9、施工车辆进入厂区车速不得大于5km/h,出厂必须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随车携带物品须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放行。

10、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监督检查制度,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妥善处理,因此造成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1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年 月 日

为了更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做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确保广大职工的生产和施工安全,确保施工环境安全,为明确双方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本协议,以并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3、结构层数:

二、责任范围:1、2、3、

三、双方各自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法规及条例,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认真贯彻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标准化、系统化管理,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

3、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材料,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5、配合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乙方责任:

1、认真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法规及条例内容执行并落实。

2、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与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明确安全事故责任。

4、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安全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等施工安全及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

收集整理好安全资料、安全日志。

5、对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做到定人、定岗,并持合格的操作证上岗。

6、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五、其它:1、2、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2

为在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 定 代 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3

发包单位: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公司的现场及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乙方)在公司厂区内进行机械工件喷漆作业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 甲方给乙方提供喷漆场地、电源、水源、油漆(含底漆、面漆、稀料、腻子等喷漆所需材料);以及喷漆劳保用品,提供乙方人员随甲方员工每班一次工作餐,餐具乙方自备;喷漆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承包费。

二、 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检查时提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隐患,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如出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或停止乙方施。

三、 乙方必须按时保质完成甲方派予的喷漆工作。

(1) 乙方人员在甲方喷漆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爱护甲方设施,团结工友;节省甲方材料及消耗,不得浪费及丢失,及时清理现场,爱护环境不得超标排放。

(2) 乙方负责乙方喷漆人员的管理、安技和劳保措施落实及安全培训,确保乙方人员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病,对乙方人员的安全问题负责。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明确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加强施工地点的文明卫生及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厂区安全、现场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无甲方责任的工伤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人员的各类社会保险等自理。

(4) 乙方人员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人为或失误造成损坏应予赔偿甲方损失。

三、 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依《民法典》处理。

签字

发包方: 责任人______

承包方: 责任人______

年 月 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4

操作人员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_______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

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____省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风险提示:

施工现场情况复杂,有的一个施工工地,会同时有几个不同的分包单位在施工,因此,针对安全生产来说,就是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等。同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安全责任也应当明确界定,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双方应当做好沟通与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时候双方相互推诿。

5、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为工程施工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风险提示: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7、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

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

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

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

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术人员应编制承建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批。

乙方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贯彻,传达人与被传达人均应签名备查。

12、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3、乙方应当教育职工爱护工程安全生产设施。

如损坏安全施工设施要及时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4、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5、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7、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8、因乙方直接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19、因甲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甲方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并协助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各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由乙方上报伤亡指标。

20、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处理善后,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及伤亡指标,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21、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含责任暂未查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人员伤亡的一方处理善后,所需处理事故与善后的费用按比率共同分担,伤亡指标由乙方上报。

三、一般规定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服务项目能安全优质的按时完成,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 甲方指定乙方为 施工,施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特殊情况(如遇不可抗力因影响,如暴风雨、雷电等),施工期顺延。

二、施工地点: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责任和义务

在进场高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为了防止误登,在禁止或不坚固的结构区域,甲方应在这种结构的适当地点挂上警告牌。

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设备和施工过程负有监督与检查的责应和义务。

2、 乙方安全措施与责任

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在使用吊绳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冬季在低于零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需使用甲方或与甲方相关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乙方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乙方负责此项目施工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施工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合同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同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6

编号:( )第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为了更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做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确保广大职工的生产和施工安全,确保施工环境安全,为明确双方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本协议,以并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3、结构层数:

二、责任范围:

1、

2、

3、

三、双方各自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法规及条例,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认真贯彻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标准化、系统化管理,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

3、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材料,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5、配合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乙方责任:

1、认真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法规及条例内容执行并落实。

2、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与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明确安全事故责任。

4、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安全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等施工安全及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收集整理好安全资料、安全日志。

5、对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做到定人、定岗,并持合格的操作证上岗。

6、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五、其它:

1、

2、

3、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7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1.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 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4. 搬运钢筋时起重臂和吊起的物重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不准吊。

5.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6. 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得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7.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8. 斜屋面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在临边洞口,应配置防护网、防护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9. 随身所带的作业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防滑落伤人。

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8

发包方(章) 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章)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 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协议。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 在甲方监督下,乙方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

三、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 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施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 承包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 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2、 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 施工人员进场前应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做到预防为主。

4、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5、 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放火有关规定。

6、 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专人负责。

7、 承包方应负责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8、 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参加安全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9、 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 管理和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10、 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1、 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童工。

12、 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并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13、 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4、向甲方申报劳动保护用品和机具设备的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15、 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 通风 照明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符合卫生要求。

16、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用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7、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重伤安全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000元。

3、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死亡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4、 上述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地铁设施安全与运营安全,维护地铁车站出入口正常通行与周边的整洁卫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REF-OD-005-A0/4号线线铁路保护区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施工作业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位置:

1.3 施工作业内容与范围:

1.4 作业期限:

1.5 车站或隧道内监测项目:

1.6 车站或隧道外监测项目:

1.7 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

二、安全施工条款

2.1通用条款

2.1.1 乙方单位应建立安全施工保障体系,实行安全施工岗位责任制。

2.1.2乙方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分析与评估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对城市轨道交通

设施及运营安全的影响。

2.1.3乙方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承担该项目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不会对地铁设

施与运营安全构成不利影响。

2.1.4 乙方应对施工作业影响的地下管线,尤其是邻近地铁设施、出入口附近的燃气管

线进行妥善的安全防护和监测,确保安全。

2.1.5乙方应根据地铁结构、设备、设施和不同自然条件,针对性地制订城市轨道交通

设施保护及安全运营的各种应急预案(如暴雨、透水、位移、沉降、变形等),得到甲

方审核同意,并报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备案。

2.1.6乙方应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受影响区域的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

行监测,并将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材料报甲方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备案。

2.1.7当监测值接近《地铁安全保护第三方监测控制指标》规定的控制指标时,乙方应

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地铁设施与运营安全。

2.1.8第三方监测需要在地铁设施或地铁内部布点监测的,必须得到甲方同意,并由甲

方人员陪同方可作业。

2.1.9进入地铁内部施工作业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规定,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

指挥;如乙方未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规定而产生的安全管理问题,由乙方负责。

2.1.10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

管理、监督工作。

2.1.11对甲方指出的不符合安全管理的行为,乙方应立即改正,并接受处理;乙方施工

作业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1.12乙方在现场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调查处理。

2.2特别条款

(具体内容由各主管部门根据施工作业内容和现场环境拟定)。

三、文明施工条款

3.1通用条款

3.1.1施工作业单位应建立文明施工保障体系,实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

3.1.2施工作业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文明施工必须进行设计,得到甲方的同意。设计时要求:

施工作业的临时设施、场地布置、临时道路、围墙围栏等不得影响地铁出入口通行和地铁乘客安全;

施工作业现场的污水处理排放不得排向地铁车站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等设施;

应设置必要的导向标志和温馨提示,方便地铁乘客通行。

3.1.3乙方应在临近地铁车站出入口的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保证围栏安全、稳固、整齐、美观。

3.1.4乙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与地铁风亭、冷却塔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米,并满足地铁通风散热要求。

3.1.5乙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与车站出入口的距离应满足地铁消防疏散要求。

3.1.6乙方应控制施工作业引起的粉尘不影响车站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的正常通行与运行,否则乙方应采取洒水、场地硬化、通风措施,甚至停工处理。

3.1.7乙方应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以控制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不影响地铁乘客出行。

3.1.8乙方应采用措施搞好现场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定期检查环境卫生,维持地铁车站出入口周边良好的环境。

3.1.9 因乙方施工作业围档导致地铁乘客需要经过偏僻、狭长、视线不佳的路段,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在夜间增加现场安全保卫,确保地铁乘客安全。

3.2特别条款

(具体内容由各主管部门根据施工作业内容和现场环境拟定)。

四、双方责任

4.1乙方责任

4.1.1乙方对施工中对地铁既有结构损坏和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面负责。要严格按审定的技术方案和范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监测方案,并根据监测结果优化施工方案。

4.1.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虽经甲方技术审核,不减免乙方及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各方的任何责任。

4.1.3乙方须在施工期间制定可能影响车站运营安全及施工区域土建结构安全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可能危及地铁安全的突发事件时,需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组织抢险工作。

4.1.4进入地铁保护区范围的施工,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施工监督、配合,由于乙方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4.1.5对地铁运营有较大影响的施工,必须在“地铁非营运”时间内进行,避免乘客投诉。

4.1.6因乙方责任造成地铁设备设施损坏、影响使用性能的,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原规格标准恢复,并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4.1.7乙方施工前须对地铁既有管线调查清楚,如有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4.1.8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要尽量减少施工作业噪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粉尘、震动对乘客的影响。

4.1.9在协议期内,施工单位应切实维护地铁运营环境,对甲方指出的不符合运营管理的行为,比如:施工人员到车站闲逛,大声喧哗;通道打通时,未及时清理垃圾,乙方应立即改正,并接受处理。

4.1.1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须保证车站出入口建筑物全部外露;施工围挡保证站外地铁客流通道最小宽度不小于5米;确保施工围挡结构安全;地铁客流通道地面必须硬化,确保通行安全。

4.1.11各出入口接驳应错开施工,站内施工围挡不得影响车站的整体美观,围挡应有防尘、降噪、防渗水功能,某出入口封闭期间应保证其它出入口正常通行。

4.1.1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地铁车站要求,做好站内外临时导向标志的设置,并在相应出入口布置安民告示。在车站出入口的站外明显处布置施工项目告示栏。封闭出入口前,需向甲方提报计划经同意后方准施工。

4.1.13接驳和迁移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做好防盗措施,确保车站财产安全。

4.1.14地铁车站出入口迁移施工封堵时间不得超过 无 天,每延误 / 天按5000元人民币处罚。

4.1.15地铁车站出入口接驳施工时,围挡占用地铁客流通道宽度不得大于1.0米,须在运营后进行围挡施工,不影响各出入口的通行。

5.1.16乙方组织对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时,将增加施工对地铁设施与运营安全影响的验收内容,并接受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和甲方的监督。

4.1.17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地铁运营管理的规定。

4.2甲方责任、权利

4.2.1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地铁运营安全的隐患,有权通知乙方整改,危及地铁既有设备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4.2.2施工作业前,甲方应对乙方作业负责人介绍有关地铁运营管理的规定。

4.2.3甲方尽可能提供施工范围内地铁所属设备、管线清单及布置情况,如有疑问现场确认。

五、意外事件处理及赔偿

5.1乘客投诉。因施工造成的乘客投诉,由乙方以书面形式(经甲方审核后)给予乘客答复。

5.2乘客人身安全及其它损失。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地铁责任范围内的乘客伤亡事件,由乙方负责赔偿。

5.3乙方施工作业造成甲方设施损坏、设备丢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维修好和赔偿。

六、联络制度

6.1甲乙双方对施工期间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情况须互相及时通报,必要时召开双方联席会。

6.2双方责任部门及联系电话:

甲方:港铁(深圳)公司运营项目部/

乙方:

七、其它

7.1乙方施工作业全过程必须接受甲方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的检查与监督。

7.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20

甲方:通信段

乙方: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施工地点:

施工项目;

乙方施工地段内,有甲方管道及光缆,为确保光电缆安全,不造成损害,经双方协商,特定如下协议:

1. 乙方在签订施工协议前,应提供施工图及施工方案。双方应共同勘察现场,明确施工范围及甲方既有设备的现状,经会商后,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2. 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前48小时以通知书的方式,通知甲方。

3. 甲方派人配合,探测通信管线径路。甲方人员到达现场勘察后,做相应的指导,由乙方人工找出通信管线或光电缆,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4. 在乙方施工范围内,甲方既有光电缆的土层上,必须动土施工时,需在乙方光电缆切改完成后,方可施工。如暂时无法移设,采取防护方案时,必须征得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5. 乙方在施工的整个区段内,距离通信光电缆左右各2米范围内,不得用机械施工。必须是甲方配合人员监护下,方可采用人工开挖的方式施工。

6. 乙方施工过程中,应避开甲方光电缆,不得占压光电缆径路。如威胁通信管线、光电缆安全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7. 乙方施工时,不得破坏甲方所属通信管线及附属设施。施工与通信管线交越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对通信管线采取防护措施。如因施工影响造成甲方设备切改、移设,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8. 施工单位确定施工方案后,不得随意便更施工地点或扩大施工范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便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9. 施工范围内,所有因施工需要,造成通信管线外露的,其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施工结束前,必须在甲方监护人员配合下,由施工单位负责恢复原状。

10.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配合人员的指挥,甲方配合人员不到场,不得擅自施工。同时,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强化教育,杜绝野蛮施工。

11. 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发生光电缆故障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抢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

1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协议,造成甲方光电缆中断或通信管道其它故障,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13. 本协议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应,因施工造成甲方光电缆损伤中断,执行该协议发生纠纷,交由铁路运输法院裁定。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动失效。

甲方:通信段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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