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万佳范文网 >

行政公文 >通告 >

工地安全通告(精选5篇)

工地安全通告(精选5篇)

工地安全通告 篇1

通过我公司用电部对施工现场的再次检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线随意拖、拉,既没有架空也不采取保护措施,有的电线甚至还浸泡在水中或者被物体碾压,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配电箱外壳没有可靠接地、多用插座等电器无防雨措施等现象较为普遍,安全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各施工方之间协调不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而这些多是用电事故发生的“导火索”。因此,建筑工地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建立和完善临时用电管理责任制,确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为总承包单位负责制,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配电设备、用电设备(分配电箱、开关箱、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等)等必须经总承包单位检查合格方可进场使用。建立日常的安全用电分级检查机制,现场电工的自查和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工地安全通告(精选5篇)

为适应专业化施工及加快工程进度的要求应该做到 :

1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电源线须用橡胶套双层绝缘软电缆,一般要求架空敷设。电缆连接必须牢固,设备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一切供电必须经漏电保护开关。

2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搬运通道时,如为架空敷设,应高于可能通过的各种车辆的最大高度;如为地面敷设,应加以保护措施。

3线路敷设应不靠近潮湿的场所和热力管道,在与热力管道交叉时,应保持一定距离,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加保护措施。

4临时用电设备现场应就近装设可在紧急情况下断开电源的带漏电保护装置的开关,并串接刀闸开关使各临时用电回路有明显的断开点。

5220伏照明禁止带电移动,如移动必须停电。

6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的场所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一个开关或插座只许控制一台电动机具。导线与开关及电动机具的连接,必须用螺丝拧紧,严禁弯钩、浮挂。

8所有开关、保险、行灯、变压器等在室外使用须有防水措施,保险丝容量选择应适当。临时用电设备摆放要有防止被高空落物砸伤的措施。容易被人触及的电气设备,周围应设围栏,并挂“止步,有电危险”的警告牌。

3、15

工地安全通告 篇2

随着景区(以下简称景区)道路主体工程的完成,景区的游客大量增加,为确保景区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游客安全,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景区施工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20xx年7月31日前,景区道路依法实行交通管制,所有游客机动车辆严禁进入。

二、单位公车因工作需要进入景区,由该单位出具公函,到县旅游局签署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进入景区。

三、严禁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对非法载客的摩托车经营者,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对因乘坐非法营运摩托车造成的安全事故所致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双方自行负责。

四、景区道路沥青路面摊铺作业期间,禁止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车辆上山,具体期间以施工现场公告为准。

五、进入景区施工区域的游客及其他人员须服从施工安全监督员的指挥。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由相关部门严格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4月29日

工地安全通告 篇3

为了园区安全施工的管理,物业服务中心从二0xx年七月二十八日加强对园区装修施工的管理力度,敬请施工人员进入园区时遵守以下各项管理规定。

1、项目施工人员在进出小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施工证(其证件到后勤主管严兵办理);

2、业主装修施工人员在进出小区时胸前必须佩戴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3、业主装修施工人员请到物业服务中心领取临时出入证胸夹;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定施工;

5、所有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服务中心人员的检查,遵守以上规定,否则,不给予进入小区。

6、项目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园区施工,必须佩戴安全帽和施工证,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50元的处罚。

敬请施工单位配合,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服务中心服务热线: -

工地安全通告 篇4

*有限公司关于防火灾安全通知

公司各部门:

由于持续高温容易引发火灾,为了大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司所有员工严厉禁止在仓库区域内吸烟,请各部门引起重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需吸烟请大家远离仓库区域,或至办公楼外吸烟。请大家积极配合并遵守,如有发现违规者处以通报批评和开除处理。如有外来人员,请公司员工积极提醒禁止在仓库区域内吸烟,如发现在仓库内吸烟者,请公司员工及时举报。以上规定,即日起实施,请各位同事严格执行!

*有限公司

20xx-*-

工地安全通告 篇5

关于要求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告

各在建交通工程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xx〕1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xx〕5号)等文件精神,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工程实际,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加强我县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一、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各在建交通工程参建单位要按照“平安工地” 创建活动和考核评价要求,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并严格落实“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使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做好20xx年度“三防”工作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xx年交通运输“三防”应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在建交通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本地气候条件、本工程地质状况、工程进展情况,及早部署“三防”工作,细化工作安排,梳理和分析防御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和重点路段,尤其是要关注易发地质灾害路段的动态,切实提高“三防”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完善预案体系。

三、加强施工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加强桥隧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公路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切实加强涉及结构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因素、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等的管控力度;加强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积极采用大型化和专业化隧道工程施工装备,严格执行洞口24小时值班登记制度,加强洞内逃生通道、通风、照明、排水、消防等管理,特别是长大隧道和V级及以上围岩隧道须设逃生通道;继续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坍塌事故专项治理”等活动,推行支架结构安全监控系统和长大隧道推行隧道门禁管理系统等科技保安手段,努力实现桥隧施工安全可控。

(二)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夜间施工报备制度,严格执行夜间施工交接班工作,保证夜间施工用电安全,加强夜间施工安全防护,加强夜间施工值班和安全检查,确保夜间施工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等要求,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制定月度带班生产计划,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建设单位备案,并立牌公告每日带班生产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

(四)加强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按照不低于工程造价1.5%标准列支,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五)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要求,倡导“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业主组织、监理核实、施工治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按照《 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要求,严格事故报告程序,及时组织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加强隐患整改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确保事故统计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强化施工安全风险意识

(一)加强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等要求,按照风险评估管理程序,编制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和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为施工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要研究工程所处地域的气象和地质等情况,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和难点,制定操作性强的各类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应急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施工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五、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参建单位要积极推广《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等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内容,把施工安全标准化要求落实到安全生产各环节,逐步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

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参建单位要始终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建设管理的重要位置,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落实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项目实施管理总牵头单位作用,切实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期安排、督促检查上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施工关键因素、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等管控力度,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整个项目安全生产处于平稳受控状态。

(三)落实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文件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要求,有效保障工程所必须的各种安全投入,确保安全机构、人员、设备、经费等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承诺履约到位,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工作责任心,提高施工一线从业人员安全自律意识。

(四)落实监理、设计、检测等单位安全责任。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严格督促落实,切实加强施工安全行为巡视检查,确保监理工作到位;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设计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生产安全事故;检测单位为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等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并对检测数据和作出的结论负责。

二○xx月十二日

标签: 通告 工地 精选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wjfww.com/zh-my/xingzheng/tonggao/0llojd.html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