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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通用26篇)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通用26篇)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通用26篇)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

《人与永恒》一书记录了作者思想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正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的人的头脑里。当人们为了生活忙碌,忘记了思考,作者却将他经过深思熟虑的生活感悟呈现出来,他用散文的笔调写他的哲学思考: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人生、美、超脱、幸福和痛苦、幽默、女人和男人、天才、婚姻、死、时间和永恒等26个话题。

周国平先生的《人与永恒》,是他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渗透出如此的人生真谛。下面我将我在这本书中读到的最喜欢句子摘录出来跟大家分享,也跟大家谈谈我对这些句子的感想。周国平先生是个爱思考的人,我也希望自己可以像他一样从平常的生活中去感悟生活,感悟生命。

“幽默是一种轻松的深刻。面对严肃的肤浅,深刻露出了玩世不恭的微笑。幽默是智慧的表情,它教不会,学不了。有一本杂志声称它能教人幽默,从而轻松地生活。我不曾见过比这更缺乏幽默感的事情。幽默是对生活的一种哲学式态度,它要求与生活保持一个距离,暂时以局外人的眼光来发现和揶揄生活中的缺陷。毋宁说,人这时成了一个神,他通过对人生缺陷的戏侮而暂时摆脱了这缺陷。那种毫无幽默感的人,常常把隐蔽的讽刺听作夸奖,又把善意的玩笑听作辱骂。”我们喜欢和幽默的人相处是因为能从他们身上得到欢笑。那些幽默的人似乎天生具有一种能力能给人带去欢乐,我们在羡慕那些幽默的人的同时却忘了原来不苟言笑的我们也有这种能力。正如周国平先生说的那样幽默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只要我们对生活持一种乐观的态度,我们会惊奇的发现生活回馈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幽默而已。

“闲适和散漫都是从俗务中抽身出来的状态,心境却迥异。闲适者回到了自我,在自己的天地里流连徜徉,悠然自得,内心是宁静而澄澈的。散漫者找不到自我,只好依然在外物的世界里东抓西摸,无所适从,内心是烦乱而浑浊的。”在大都市的繁华中生活久了,感觉自己曾经澄澈的心都变得浑浊了,偶尔回归一下大自然,给自己的心放个假,到个恬静的地方清洗一下内心的浊气也不错,或者就只是静静地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放空一下头脑,什么也不想,试着去感受一下那忘我的怡然!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愈在乎就愈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态度决定一切,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这些身外之物。人能活着的时间就那么几十年,能享受的身外之物也就这么多,可是享受不等于幸福,我们在苦苦追寻这些身外之物的时候为什么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身边的幸福呢?为什么不驻足观赏一下路两旁的美景呢?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幸福只是一种主观感受,“信则有不信则无”相信有幸福的人他会用心去感受生活,去热爱生活,去从生活中找幸福;不相信幸福的人他只会抱怨生活,排斥生活,在生活颓废自己。

我没有周国平先生那样的智慧,但我还是会学着去感悟生活,思考人生。这就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3

一直在琢磨精心挑选哪本书来写下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我在无数次的抉择与舍弃中终于邂逅一本与我产生共鸣的书籍,其中周国平先生对人性的深刻剖析以及对人生的展望和总结,对于我这个正处于人生萌芽和发展阶段的大学生来说是颇有感悟和启迪的,我怀着无比崇敬和沉淀的心情细细咀嚼字里行间的深邃灵魂的洞悉,仿佛一个历尽沧桑的老人在他生命的尽头对人生经历和体验的呐喊和思量,周国平先生正由于历经生活与事业的不断磨练而羽翼丰满,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浓缩的精华—《人与永恒》。

《人与永恒》这本书对于周国平先生来说感到十分出人意料,他提到是他随笔写下的一些随感的结集,他根本没想到要发表,但后来却成了最受欢迎之作,许多读者包括我在内都十分喜欢这本书,都把它翻烂了,或者把其中的许多句子抄在笔记本。它对于作者而言,记录的仿佛是思念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着的人的脑里,很容易引起联想、勾连、撞击、共鸣、怀疑,因此获得了包括我在内的读者的喜爱。

《人与永恒》是作者许多年里陆续写下的,对于对于同一问题难免有不同的说法,会给人自相矛盾的印象,但恰恰是这种不想抹平矛盾,追求表面统一的不同寻常的做法深深的吸引了我,使我找到了在人性与人生之间的那一丝真实和平衡。人生种种大谜,谁也不可能找到最终的谜底,也许每个谜都有无数个谜底,因而就没有谜。似乎周国平先生的兴趣就在于猜谜,而当每次似乎谜底被猜中,却发现真正的谜底游离我们后退一步时,我们就觉得这谜底更有趣了。全书的标题来源于书中的第一个题目最后一个题目的合并。在世间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两极之间有幻化无穷的人生之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真实、美、哲学与艺术、写作、天才、女人和男人,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和体验。或者就是在这些优美又朴实让我对人性与人生有了更加深刻的思考与重新定位,使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不断的探索与学习中更加的完善与改进,也许这对于我来说,已经十分满足,这也是我无比喜爱这本书籍和无比欣赏作者思绪的更加贴切的原因。

全书从做人与做事、生命与永恒、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都做了具体的阐述与表达,十分细腻而真实的表达了无数人内心的想法,使处于迷茫而困惑期的我们沉下心来仔细思考规划自己的人生,合理安排和利用自己的时间,理性的对待自己的生命,教给我们许多做人处事的方法,以及对自己学习与工作都保持良好的态度,它无一不一次次的直斥社会的许多现实以及社会的良知和人情的冷暖,启发我们更加清醒的审视自己的态度以及在对待和处理事情的方法和技巧,是我们回归原始,在自己的心灵深处找一片净土,沉淀下来,扎根于此,找到真实的自我,而非是随波逐流,在高楼大厦、海市蜃楼的浮华和紧张拼命地为自己生存中因为某些利益而丧失了自我,淹没在人潮的海洋里,越陷越深,最后无法自拔。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良多。或许是其中不乏许多思想与我产生了共鸣,或许是读完某些经典句子给我的启迪和思考,或许是给我在人性与人生道路上披荆斩棘,使我重新审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周国平先生的书籍我个人觉得值得一看,虽然有些是随感,但浓缩的是精华,伴随着它成长,我想我会走得更远,更加地理智与成熟。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4

提笔之前,我重温了一遍周国平先生的《人与永恒》。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喜欢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这个社会,经济发展,旅游业发展,大自然遭受破坏。周国平说:“世间最甜美的享受始终是那些最古老的享受。对一个直接面对于大自然和生命的人而言,相对于自然,地理不过是细节;相对于生命,历史不过是细节。”的确,旅游业发展到哪里,就败坏了哪里的自然风景。我印象最深的是在周庄的一座小桥上,每个台阶都挤满了人,那场面壮观得让人忘了周庄应有的古韵。“自然”在慢慢丢失,就如人性中的“本真”一样,慢慢丢失。

我合上这本书,思考人,永恒;思考爱,孤独;思考自然,生命。思想又变得混沌。有个哲学家说,从混沌到清醒,再复归到混沌,称之为彻悟。我才刚刚混沌,心灵的路很长很远,吾将上下而求索。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5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但令我万没有想到,文字的巧妙排列组合竟然渗透出如此令人叹服的人生哲理。

“人是唯一能够追问自身存在具有什么意义的生物,这就是人的伟大之处,但也正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对自己的存在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人寻求生命存在的意义,其实可贵的并不在意义本身,而是在于寻求的过程!生或死,爱或孤独,自然或生命,真实以及美,等等,这些都是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读完了这本书,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和不一样的思考,尤其是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不断玩味。我喜欢那些用随笔散文等形式写作的作家,仿佛徜徉在哲学的天地里。他们的文章里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感情和自然感悟,有更多的直觉以及洞见。

作者的伟大在于他的朴实。看了《人与永恒》后,更觉得他的朴实是我所向往追求的,谁都会喜欢这种朴实无华的感觉的。一直渴望恬静而平和的生活,不需要太多欢笑,同样也不要有太多痛苦;一直害怕遇到困难阻碍,害怕跌宕起伏,狂风大起的海面将我整个淹没。看了《人与永恒》才明白过来,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什么,是生命力居然如此乏弱!

周国平先生通过平淡的叙述,表达了对自然和生命的理解、看法及两者的关系。虽然只是几段文字,但却足以撼动我的心灵,让我不禁对自己以前的人生产生种种思考。人渴望平淡,不是真正喜欢这种显得有些无聊的生活,不是排斥轰轰烈烈的人生。相反,正是因为人们向往精彩纷呈的人生,从而产生了惧怕得不到,害怕要为此付出巨大代价的想法,那有为何不接受平淡呢?至少这样做不会有所谓的失败。

书里说道:“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承受不住大喜大悲,是害怕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和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平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生命这个词,一定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但它却一直笼罩着一张神秘的面纱。不同的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会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不同的脸谱。而此刻展现在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摘自原书)”

无论我的人生是否平淡,无论我的前方是否艰难险阻,都去欣然接受。我一定会努力去感受生命力那种存在的充实与快乐!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6

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人与永恒》,用奇妙的文字排列组合竟渗透出如此的人生真谛。

定理一、幸福是一种一开始人人都自以为能够得到,最后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

定理二、人是注定要忍受不可忍受的痛苦的。

定理三、世上没有不可忍受的痛苦。

对我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终点无非就是一个终结,但我还是在寻找,寻找生活中属于我的幸福,当让有时也会迷路,敲了敲痛苦家的门。高三的我会因为作业写到很晚而发出一种无名怒火,仇视时间的催促和大学联考的审查。我会因为一次考试的成绩不好而担心一周。我会因为一大早起来带着瞌睡,顶着寒冷上学而抱怨。可是,这些痛苦并非不可忍受的,何不在忍受过后笑一笑呢?仔细观察,幸福可谓无处不在。顶着寒冷回家后桌上热水带来的温暖,和同学们一起为班级的付出,家人团聚后坐在一起聊天的快乐,身边每个人的笑容,给我的不都是一种幸福吗?对幸福我不再渴求太多,因为我已拥有很多;对痛苦我不再厌恶太多,幸福会填补这片空白。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幸福会藏在未来引领我们去寻找他,但当我们匆匆走过后,去发现幸福只能在记忆中找到。难道幸福这么难得到吗?还是我们普遍善于舍弃呢?珍惜身边的幸福,那是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幸福与痛苦交替的生活,是我们旅途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无论我的前方或易或难,我会努力去感受——幸福与痛苦存在的那种充实!

看了周国平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7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的代表作之一,他以随笔短语的形式阐述了其毕生对人生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包括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幸福和痛苦、时间和永恒等多个话题,内容精辟而深刻。其中《自然和生命》篇章給身处与泥土打交道的我带来一股清风之余,也使我开始思考生命存在的意义。对于生命的含义,也许大部分人所联想到的是人生。然而“天下生命原是一家”,自然是生命的原始起点,也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的心,世间最难以控制的东西,在一片小小的自然生命中得以复苏。

春天,暖暖的空气开始怀抱着你,渐渐萌芽的枝条开始无限地伸入广阔的天空。随风飘扬的柳絮在阳光中显得朦胧而悠散。一年之计在于春。你也许正在忙碌地制定种种目标以丰富自己的生命,而你可知隔绝自然的人生是充满寂寞和孤独的吗?那是心无法在自然生命中释放的寂寞和孤独。

夏天,你还记得浓密的香樟留在地面上的斑驳树影吗?你还记得在烈日下被晒的微微发烫的脸颊吗?你还记得气宇轩昂的少年迎风吹拂的白衬衫吗?这些温暖和美好的小细节构成了难以言之奇妙的生命,生命就是那夏日的迟暮,需要你融入其中而非等待它拥抱你。融入生命是自然的行为,是一种安静地潜移默化的力量。夏日磅礴的大雨也能弹奏出生命的乐章,夏日的微风将生命吹成绽放的花瓣。

秋天,这个季节在构成四分之一的生命的同时更让你和我融入生命之中。如同硬币的正反面,生命是在欢乐和悲伤之中交替延续的。生命的妙处在于不是像知识那样可以言传身教,更多的在于感悟。一片旋转凋零的落叶,一朵来自晴空的浮云,一只飞翔于红霞的孤鹫,所藴含的是生命的启示。思绪融入这自然生命的本质,那么你也会迁移地融入自身的微妙生命中。

冬天,漫天飞舞的雪花不听话的停留在发丝上,手心的温度也随着一阵呼啸而过的风迅速下降。偏偏在这个时候,朋友之间的离别,生活的烦恼,亲人之间的矛盾接踵而至,你是选着逃避吗?逃避所解决的暂时的痛苦,而更好的方法是将其融入,坦然面对。

“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我眼中的融入生命,是将自然的生命融入人的生命,而人的生命是要既融入痛苦又融入欢乐的结合体。春夏秋冬的循环便组成了生命,人没有永恒的生命,但人可以思量生命并且主导它。正如周国平所言:“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时此刻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8

这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玛格丽特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除了亚特兰大失陷前五角场上躺满伤病员那悲壮的一幕外,其他战争场景并没有花费作者过多的笔墨。作为第一部从南方女性角度来叙述美国内战的小说,玛格丽特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的妇女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崇敬心理、对战争全然的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战争失败了,有的人因此而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外一些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旅途上的强者。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9

当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雪柿子》这本书时,不禁热泪盈眶,我被树鱼的无私所震撼,被丘石儿的机智所惊叹。我的眼前仿佛又出现了孩子们围着柿子树玩耍的场景,他们是那么快乐,那么满足。可是,为什么树鱼要将柿子树的秘密告诉大家呢?为什么大家只看柿子却不吃那些柿子呢?为什么候鸟将柿子啄走后大家却并不伤心呢?

读完了这本书,我解开了心中的疑问。原来树鱼认为只有将柿子树的秘密告诉大家,才对得起自己与朋友之间的信任。孩子们只看不吃柿子,是因为他们心中都有着一棵柿子树,一个快乐满足的希望。候鸟将柿子啄走后,孩子们不伤心,是因为这几十只柿子曾像小灯笼一样,照亮在寒冷冬季的漫漫长夜。同样是柿子,我妈妈小时候就因为嘴馋哄骗过大舅。那是妈妈上一年级的时候,姥爷买了二斤霜柿子给妈妈和大舅吃。谁知道,妈妈一边看书一边吃,不知不觉全吃光了。等大舅回家问妈妈:“爸爸给咱们买的霜柿子在哪里啊?”妈妈一惊,一边往外走一边说:“我也不知道,我去帮你找找吧!”然后,一溜烟跑出去找姥爷寻求保护。大舅知道实情后说:“唉,你吃了就吃了吧,干嘛骗我啊!害得我近视着眼睛到处找,真是调皮!”这件事情也成了我们家教育孩子诚实待人的一个典型事例,每次提起来妈妈都惭愧不己。同样面对好吃的柿子,却做出了两种不同的选择。

当我阅读完《雪柿子》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该如何面对我自己的“柿子”。我要学习树鱼,做一个内不欺己、外不欺人的人,一个懂得与大家分享果实、分享快乐的人。因为生命只有在诚实中守信中开出灿烂的鲜花,才能芬芳我们的人生。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来到图书馆,我终于觅到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净土———图书馆。图书馆在8:30开门,而我喜欢在晨读中等待。

每当我陶醉在书中的海洋时,一种奇妙的感觉充溢着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的心底发出由衷的感慨:“读书真好!”

很小的时候,我就结识了书。在书中我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秘密。原来世界这么奇妙,。我有一种甜蜜的感觉:“书,真好!”

游弋书海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好读书,读好书”也列入了我的行为准则。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不奢望自己成为一个妙语连珠、出口成章的大学者,但我深知,读书可以使人思接千载,通古知今;使人明智,聪慧,启迪心智,培养高远的境界和坦荡的胸怀;读书能引导我们悟彻人生真理,永远保持一颗进取之心。

走进图书馆,在这书香四溢的空间里,穿梭于古色古香的书架间,和我欣慕已久的好书相约,然后端上一杯平淡的清茶,捧一本墨香馥郁的书,寻一隅清静的天地。在书里,你可以领略大自然的勃勃生机,重温伟人的生命历程,还可以与但丁共同朗诵《神曲》。感慨“大江东去浪滔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的豪迈,聆听“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呐喊,与刘墉侃谈人生,与金庸畅叙千古英雄,和黛玉一起因花落而伤感,听霍达讲述穆斯林文化的真谛……

书中虽然没有实实在在的千钟粟,但它可以满足饥渴的心灵,书中虽然没有梦寐以求的黄金屋,但它可拥有高贵的品质。好书犹如知识的海洋,扬起求知的风帆,乘风破浪,你会发现,彼岸,不只是梦。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一个饱读诗书的人,学识就渊博,书读多了,就有真才实学,有了真才实学,他就与众不同,是什么不同呢?是气质,是修养,是人品,是浑身流溢的书香味。“胸藏文墨虚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就是爱读书的人的写照。

爱读书的人,不管走到那里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他可能貌不惊人,但他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的混合,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读书是人的立身之本。对于书,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品味,不同的品味会有不同的选择,不同的选择会得到不同的效果,因而演绎出一道人与书的风景线:

有的人,读书是为了获取知识,增长才干,他们比较注重思想性强、有哲理、有深度的书。书提高了他们的人生境界,使他们生活得很充实。这样的人本身就是一本书,一本耐人寻味的好书;

有的人,读书是为了愉悦身心,陶冶情操,他们喜欢读唐诗宋词,读古今中外优美的散文,在悠哉闲适中修身养性,铸就淡泊平静的一生。这样的人像似一首诗,清新素净,可爱可敬;

还有的人,读书只是一种娱乐和消遣,或者只是附庸风雅,他们热衷于缠绵悱恻的言情故事和影星、歌星名人的花边新闻。他们比较实际,有点儿俗气,但好在他们毕竟读点书,能通晓一些事理。

喜欢读书的人,学历可能并不高,但他一定有文化修养。有文化修养的人大都知书达理,处事冷静,善解人意;

经常读书的人,一眼就能从人群中分辨出来。特别是在为人处世上也会显得从容、得体;

经常读书的人,一般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而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是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经常读书的人,他们有高智商,做事会思考,恰到好处地应对未知;

经常读书的人,他们能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科学地拒绝盲目;

经常读书的人,他们做的每一步都是深思熟虑过的,很少犯错误。这些都是平时乏读书的人所欠缺的。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放下手中厚重的书籍,却久久不能忘怀,是科学的神奇?还是对自身的探索?在这本被美国着名媒体纽约时报称为“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的书中,作者以一种区别于普通科普图书的通俗易懂和引人入胜方式让我们折服。

《万物简史》是一有关于现代科学发展史的书,其作者是美国比尔·布莱森。比尔·布莱森是世界知名旅游文学家,1951年出生于美国艾奥瓦州,作品主要包括旅游类随笔、幽默独特的科普作品。比如《万物简史》、《母语》等等,横跨多种领域,乏味的知识在他信手拈来。布莱森曾在英国居住20年之久,在20年中他无时无地不在学习英国的人文风貌,从而使在《万物简史》中英国式的幽默和美国式的搞笑同时出现,佩服的是不仅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冲突还很好地融合了起来。在书中不仅涉及了宇宙,天文,物理,化学,科技,生物,古生物,航空,甚至是生命。在书中的有一节介绍了细菌世界,当你安然入睡时,你会不会感到一丝不适?其实在你的床上还住着超过200万的螨虫,它们以吞吃你的头皮屑为食,听起来很恐怖吧!

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人类多么渺小,大自然的神奇。可总是有人不服从大自然的安排,试图逆转大自然,可结果呢?不用说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吧,与大自然对抗的结果自然是灭亡。

作者曾经不止一次说过地球是幸运的,因为我们生活在太阳比较稳定的时代,当它从星云开始形成,一直到红巨星、白矮星,最后的灭亡,这一过程大约要经过100亿年,我们正好生活在壮年的红巨星这一段时期,它不像新星那样有活力;同时又不太老,有大量的物质可以让它以每秒钟大约400万吨的速度自由持续的挥霍,用来维持地球上所有生物的生长和生存。但最重要的不止如此,我们的地球恰好有水的存在,这是我们生命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总而言之这本书囊括了众多领域,可以使我们的知识累积有一个质的飞跃。当我真正放下这本书时我发现世界不再沉闷了,因为我通过《万物简史》这扇窗户了解了这个世界还有很多的精彩带我们去发现!正因为有无数个祖先对生命的热爱和执着,对生活的小心和认真,才换来了一个可以坐在这里打字的我,以及此时也许正笑着看这篇文章的你。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初读《暖爱》,就觉得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暖爱》当中的人物都是普通人,记录的都是充满着真、善、美的点点滴滴。温馨的语言,以及那一个个渺小而又感人的故事诠释出一个爱的世界。因为爱,所以暖,又因为暖,所以爱。这大概就是书名的由来吧。儿子出国了,乡下的老母亲,带着自家地里长的花生和蚕豆,还有晒干的萝卜丝和薯片,顶着烈日,长途跋涉,来到邮局。当被告知只能寄真空包装的五香花生和蚕豆时,老母亲依然决心把那些东西拿回家,做成真空的再来邮寄,只是因为他儿在国外想吃。这就是平凡的爱,温暖的爱。她是一个贫苦家庭的孩子。她的父亲病逝,母亲下岗。在大雪天里,她的语文老师,看到她只穿一件单薄的旧棉衣去上学,冻得瑟瑟发抖,很是心疼,于是便让学生们写一篇有奖作文,奖品是暖和的帽子和围巾,还有一双厚厚的棉手套。毫无悬念的,她是获奖者,虽然他的文章并不出奇。“雪是美的,也是冷的。”我想她作文里的话,应该也改成“雪是暖的”了吧

也许生活是坎坷多难的,可因为有爱,生命便充满了温暖。读丁立梅的《暖爱》,不觉地感到温暖,因为爱就在身边。虽然它们可能很不起眼,但是真是因为这些平凡的爱,如同点点萤火,照亮我们人生的路。顺便再借用一句话:拥有爱的人们,就像满天的星星,是不会孤独的。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一本好书,不仅给人带来快乐,还有慰藉;不仅能让你深思,还能给你启示。好书是智者,是良师,是诤友,也是伴侣。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读书。

书也给我带来快乐许多快乐。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昆虫记》,书记载着许多昆虫和它们的生活习性。我爱不释手,一回家就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当我读到荧火虫这一昆虫时,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美好的情景来:在一个夏夜里,我在公园散步,此时有许多荧火虫在我身旁飞来飞去,给我照亮前进的道路……我越想越兴奋,读得又更认真了。当我读到蚂蚁这一昆虫时,不禁为它的团结一心而震撼,蚂蚁团结起来能搬动比它们重好几倍的东西,我也觉得我们要向蚂蚁学习它们的这种精神。读着读着,我忘记了时间。直到妈妈来叫我吃饭,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吞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智慧吞进了肚子里,我的心仍在那丰富多彩的昆虫大世界。

高尔基曾说过:“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有人扑在面包上。”粮食哺育的只是我们的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我们的灵魂。书可以让我们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提高写作能力;可以给我们带来启示,带来快乐。“书到用时方恨少”,所以我觉得我们要多读书,多读好书,才能让我们的成绩如芝麻开花----节节高。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别和自我过不去》一看书名,便有一股想一口气将这本书看完的想法。于是便用了几天的时光,好好读了下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这本书是李可欣写的,这本书书从88个方面分析人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这些心理问题是某些你所不能或者不愿意意识到的人生侧面的反应机制。它们囚禁了你,使你感到恐惧。它们实际上是虚假人生的雇佣军。你所有的信仰、感觉、思想、观念和恐惧都透过形形色色的行为表现出来。然而,这些普通的行为能够揭示出最不一般的动机。透过倾听自我行为的回音,你就减缓了反应机器的运行,从而帮忙你深刻的理解自我。

在我们的生活中可能为这些事烦恼:我为什么总是干蠢事?我为什么如此偏执多疑?我为什么这样容易丧失信心?我为什么总是怀疑自我的潜力?我为什么个性在意别人对我的看法?我为什么在平静的生活中也感到心力交瘁?

如果你正在因为这样的行为、习惯和想法的困扰而得不到你理想的生活,那么我推荐你看看这本书。

一旦你认识并理解了自我人格中的某个方面,你就有潜力摆脱桎梏来看自我了——将“真实的自我”同虚假外表进行比较。正是这种自觉想楔子一样插入你行为的机制中。一旦发现了真实的自我,罩在你身上的那层虚假的外壳就变得没有好处了,因为它惟一的目的就是防止你看见自我。

透过审视自我的各个方面,你逐渐除去虚假的外衣。每当一个反应分析曝光后,你就向真实的自我走近了一步,直到清除所有的屏障。当你逐渐感到真实的自我时,罩在外面的壳开始出现裂缝。然后整个外壳消融殆尽,一个无所畏惧、充满信心的真实自我最终显现出来。你会开始理解自我为什么这样做,这样思考或者这样感受。

对自我行为的全面理解使你到达了心理上的自觉。这也许并不足以将你从机械行动中立刻解脱出来。但是,你不舒适的感觉会在你的生命年龄中加上一个心理钝齿。即使你没有自觉地下决心去立刻改变这种行为,但对此类危害性行为的继续感知会最终导致变化。在任何状况下,打破行为反应的机械性后,你的生命就会进入一种新的感知水平。尽管你还有同样的行为反应,但它们已经不再是机械自动的了。你每次要自觉地决定去做出某种具体行为。即使最顽固的习惯行为也能够在慢慢消解,直到完全消失。当你的生活不再是机械运动的时候,你就开始看到真实的自我,你就开始了真正的生活。

本书中的88个案例就是让你能够获得一种内省潜力——客观地看待自我。一旦你有了这种潜力,你就能够停止生活中的各种机械行为。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读完后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息。书的名字叫《林海雪原》。

这本书讲的是首长少剑波去捉拿土匪,可惜土匪已经逃了,他们残忍地杀害了乡亲们。战士们发誓要报仇!他们奋起直追,来到了奶头山;他们跨谷飞涧,奇袭土匪的老窝。接着,杨子荣装扮成土匪,只身进入座山雕的营塞。不久,他的小分队活捉了座山雕!最后,战士们历经坎坷,到林海雪原和匪徒搏斗,终于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读完以后,我被解放军不怕牺牲、一心为民等精神所深深地打动了。在这场历经磨难的斗争中,每一位解放军都发挥了出色的水平。他们意志坚强,像一座高山一样,怎么压都压不倒。不仅如此,他们战胜了常人无法忍受的艰苦,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他们攀壁走岩,突破天险,有着奇能!他们不怕流血,不怕天险,不怕敌人,不怕困难的精神鼓舞着我。并且,战士们也很有耐心,在老百姓误解他们,以为他们是无恶不作的土匪时,战士们好心解释,最后赢得了老百姓的支持和鼓励,这也是一种令人可畏的精神呀!当然,也少不了少剑波的智慧和领导和杨子荣叔叔惊人的勇敢、超人的智慧。

对他们来说,死,毫不可怕。他们心中只有一个信念——解放老百姓。这个信念支持着他们直至最后的胜利。他们对自己人生的目标,努力着,不畏险阻,坚韧不拔。他们认为:面对自己的人生,奋斗过,才没有遗憾。

我深刻地体会到作为一名国小生,一定要有自己的奋斗目标和理想,并具备坚定的意志、勇于拼搏的气概,有韧性、聪明机智的品质和决不放弃的信念,才不会因失败而放弃自己的理想。如果一个人没有理想,便会对自己的前途感到陌生。而有了理想,我们就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方向。

《林海雪原》一书,讲述的不仅是解放战争时期的斗争,更是战士们的一种智慧,一股勇气。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我们祖国历史悠久,按照古代的传统说法,从传说中的黄帝到现在,大约有四千多年的历史,通常叫做“上下五千年”。这个学期,语文老师推荐我们读《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们也了解一下华夏历史。刚好前段时间,爸爸在购书中心买回来了这本书——他自己也有兴趣看的书。因为爸爸要上班,除了专业书籍就没什么时间阅读其它的书,而我比较喜欢看一些童话和文学类的书,所以我和爸爸能有兴趣一起看的书就很少了。不过这次爸爸说好和我一起阅读,我感觉有点出乎意料。

《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记录了华夏民族五千年的历史和成就。从华夏始祖盘古天地开始,将三皇五帝,夏商西周,春秋战国,秦朝汉代,等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下五千年历史的辉煌灿烂和沧海桑田,都展现在我们的.面前。当我翻开书,就被深深吸引住了。

爸爸也读得津津有味,我也不甘落后,放学写完作业就静起心,认真地阅读每篇文章,觉得这本书很有吸引力,越看兴趣越浓。看了这本书也使我自己了解到了许许多多各个朝代的伟大的历史人物、令人讨厌的民族败类、中华的辉煌历史文化及灿烂文明,爸爸看完了这本书后更是深有感触,他说自己又重新温习了一遍中华历史。爸爸说,看到我读得津津有味,自己也越看越有趣味,并且看完了这本书,让我了解到更多的中国五千年的历史知识,并且还会跟他讨论一些关于中国历史变化和历史人物的话题了,他感到很欣慰。

总之一句话,书使我们的知识增多了,阅读让我的视野拓宽了。如果你有时间,也读一读《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吧!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俄国的盲诗人爱罗先珂⑵君带了他那六弦琴到北京之后不久,便向我诉苦说:“寂寞呀,寂寞呀,在沙漠上似的寂寞呀!”

这应该是真实的,但在我却未曾感得;我住得久了,“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只以为很是嚷嚷罢了。然而我之所谓嚷嚷,或者也就是他之所谓寂寞罢。

我可是觉得在北京仿佛没有春和秋。老于北京的人说,地气北转了,这里在先是没有这么和暖。只是我总以为没有春和秋;冬末和夏初衔接起来,夏才去,冬又开始了。

一日就是这冬末夏初的时候,而且是夜间,我偶而得了闲暇,去访问爱罗先珂君。他一向寓在仲密君的家里;这时一家的人都睡了觉了,天下很安静。他独自靠在自己的卧榻上,很高的眉棱在金黄色的长发之间微蹙了,是在想他旧游之地的缅甸,缅甸的夏夜。“这样的夜间,”他说,“在缅甸是遍地是音乐。房里,草间,树上,都有昆虫吟叫,各种声音,成为合奏,很神奇。其间时时夹着蛇鸣:‘嘶嘶!’可是也与虫声相和协……”他沉思了,似乎想要追想起那时的情景来。

我开不得口。这样奇妙的音乐,我在北京确乎未曾听到过,所以即使如何爱国,也辩护不得,因为他虽然目无所见,耳朵是没有聋的。

“北京却连蛙鸣也没有……”他又叹息说。

“蛙鸣是有的!”这叹息,却使我勇猛起来了,于是抗议说,“到夏天,大雨之后,你便能听到许多虾蟆叫,那是都在沟里面的,因为北京到处都有沟。”

“哦……”

过了几天,我的话居然证实了,因为爱罗先珂君已经买到了十几个科斗子。他买来便放在他窗外的院子中央的小池里。那池的长有三尺,宽有二尺,是仲密所掘,以种荷花的荷池。从这荷池里,虽然从来没有见过养出半朵荷花来,然而养虾蟆却实在是一个极合式的处所。科斗成群结队的在水里面游泳;爱罗先珂君也常常踱来访他们。有时候,孩子告诉他说,“爱罗先珂先生,他们生了脚了。”他便高兴的微笑道,“哦!”

然而养成池沼的音乐家却只是爱罗先珂君的一件事。他是向来主张自食其力的,常说女人可以畜牧,男人就应该种田。所以遇到很熟的友人,他便要劝诱他就在院子里种白菜;也屡次对仲密夫人劝告,劝伊养蜂,养鸡,养猪,养牛,养骆驼。后来仲密家果然有了许多小鸡,满院飞跑,啄完了铺地锦的嫩叶,大约也许就是这劝告的结果了。

从此卖小鸡的乡下人也时常来,来一回便买几只,因为小鸡是容易积食,发痧,很难得长寿的;而且有一匹还成了爱罗先珂君在北京所作唯一的小说《小鸡的悲剧》⑷里的主人公。有一天的上午,那乡下人竟意外的带了小鸭来了,咻咻的叫着;但是仲密夫人说不要。爱罗先珂君也跑出来,他们就放一个在他两手里,而小鸭便在他两手里咻咻的叫。他以为这也很可爱,于是又不能不买了,一共买了四个,每个八十文。

小鸭也诚然是可爱,遍身松花黄,放在地上,便蹒跚的走,互相招呼,总是在一处。大家都说好,明天去买泥鳅来喂他们罢。爱罗先珂君说,“这钱也可以归我出的。”

他于是教书去了;大家也走散。不一会,仲密夫人拿冷饭来喂他们时,,在远处已听得泼水的声音,跑到一看,原来那四个小鸭都在荷池里洗澡了,而且还翻筋斗,吃东西呢。等到拦他们上了岸,全池已经是浑水,过了半天,澄清了,只见泥里露出几条细藕来;而且再也寻不出一个已经生了脚的科斗了。

“伊和希珂先,没有了,虾蟆的儿子。”傍晚时候,孩子们一见他回来,最小的一个便赶紧说。

“唔,虾蟆?”

仲密夫人也出来了,报告了小鸭吃完科斗的故事。

“唉,唉!……”他说。

待到小鸭褪了黄毛,爱罗先珂君却忽而渴念着他的“俄罗斯母亲”⑸了,便匆匆的向赤塔去。

待到四处蛙鸣的时候,小鸭也已经长成,两个白的,两个花的,而且不复咻咻的叫,都是“鸭鸭”的叫了。荷花池也早已容不下他们盘桓了,幸而仲密的住家的地势是很低的,夏雨一降,院子里满积了水,他们便欣欣然,游水,钻水,拍翅子,“鸭鸭”的叫。

现在又从夏末交了冬初,而爱罗先珂君还是绝无消息,不知道究竟在那里了。

只有四个鸭,却还在沙漠上“鸭鸭”的叫。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我们为何要读书?

儿时,我用仅会的一点拼音,读那些带注音的故事书,在美丽的童话里,我知道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开始学习作文后,我读那些范文精选,学着用动情的语言去讲述生活,用华丽的词藻去描绘世界;升入高中,为了迎接一次次的考试,我读名家名篇,背美文佳作。

进入大学,在宁静的图书馆里,在林立的书架中,我有些目眩了。该看些什么?我需要些什么?我究竟喜欢些什么?不知道。好像航船上的舵手,失去罗盘,茫然不知所措。

在任何人眼里,中文系的学生都应该是“读书破万卷”。近到中国的鲁迅、郭沫若、茅盾,远至外国的卢梭、高尔基、托尔斯泰;且不说中国的古典四大名著,就连《红与黑》、《战争与和平》也要严熟于心。但很可惜,这些书我一本也没曾读过。虽然曾试图补上这欠下的功课,但我失败了。原因很简单,兴趣与目标是最好的老师,我找不到充足的理由,去说服自己坚持。似乎再也没有动因,让我去啃鲁迅杂文中坚硬的语句;再也没有动因,让我去欣赏冰心笔下那美轮美奂的“爱”的世界。

中国的传统思想是学以致用。重在“实用”。我总免不了问自己,为什么要读那些书。因为它们是名著?因为我是一名中文系的学生?还是因为中国的教育传统?我不知道。如果这个问题有答案,韩寒也不会放弃数学而出书。他眼中,高等数学的无用,就好比我眼中退出时代潮流的名著的无用。

英国的伯特兰罗素说过,读书有两种动机,一种是从中获得乐趣,另一种则是可以向人夸耀。如果不感兴趣,而仅仅因为自己是中文系学生,借读书向人夸耀,那恐怕真有点虚菪、有点可悲了吧。

当然,我不排斥、更不反对读书。鲁迅笔下的孔乙己、阿Q,对任何时代、任何人都有警醒作用。我只是不提倡现在的学生仍墨守陈规、日复一日、做着书本的奴隶。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书,伴随我成长

“噼里啪啦……”窗外,小雨不断如珍珠洒落下来,可是,我却沐浴着永不停息的书雨。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正如刘向所说,书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智慧的来源。

各种蠢事,在每天阅读好书的影响下仿佛烤在火上一样,渐渐融化。书籍犹如朋友必须慎重选择。书藉是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的把珍贵的货物送给一代又一代。书,如此重要。

我经常读书,因此,我还经长得奖哩!如“作文小能手”。这些名誉中也有幕后工作者“书”呢!因此,我与书有了不解之缘,也是作文使我下笔栩栩如生,也便我作文考试参考,渐渐地书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书了。“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我应正了这句话。正因我的“读书破万卷”所以“下笔如有神”。作文考试,正因我读的书多,所以作文考试经常打满分,也让老师、同学刮目相看。

因为读书,我的作文不但提高了,还因为书让妈妈把我教训的落花流水。

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三国演义》正看得入迷了,突然叫我把锅盖给她,我便把“锅盖”听成了“草帽”,我找呀找,终于找到了便马上递给了她,“你拿草帽干嘛?”妈妈问道。“不是你要的吗?”我回答。“我让你拿锅盖,不是草帽。”这时他看到我手里的书,顿时明白了一大半,她又好气,又好笑。数落我:“你这个书呆子呀……”我不好意思一笑:“没事下次旅游不用找草帽了!”

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人。读书破万卷,书,让我明白了真、美、善、恶、让我明白了好坏是非、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这,要感谢书,就是它,让我增长知识……

书香,书中带香,这种香是我回味无穷,书的格调多么美!我喜欢读书,我也想让大家与我在书的情调中飞舞,体会知识的的奥秘是多么的无穷!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爱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悲剧,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悲剧。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悲剧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特别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接着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文明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现在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一定”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

有时间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符合上面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悲剧,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 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可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写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么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形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意义,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通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对比。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曾经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写。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悲剧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写,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悲剧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在暑假的最后时光,我阅读一本名叫《居里夫人传》的传记。深受感慨。居里夫人是有史以来唯一赢得两次诺贝尔奖的女科学家。原籍波兰,因研究放射性元素镭的发现,居里夫人可经历了很长一段时光的研究。为了从9000千克沥青,矿渣中提练出镭,居里夫人整整奋斗了45个月的艰苦劳动。每一天都不停止地搅拌,穿着沾满灰尘的工作服,烟熏得眼泪直流,而且是在一个十分简陋的实验室里。作为一个妇女,着是一个多么繁重,多么艰难的劳动!她既是闻名世界的科学家,又是普通的工人,还是家庭主妇,两个孩子的母亲。

固然,居里夫人发现了镭,这是伟大的贡献。但更伟大的,却是她放下了专利所带来的财富,让镭提早为人类造福。实验室是她的家,一克镭是居里夫人与丈夫的结晶。她虽是著名的科学家,但仍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她的精神是显而易见的,是伟大的,是人人都值得学习的!在居里夫人的传记里没有浪费的日子,只有严正的生活;没有享乐的怠忽,只有英勇的奋斗;没有奸诈的结构,只有和谐亲爱的空气;没有丑恶的画面,只有纯洁的灵魂--这是最枯燥的科学家的传记;同时,也是最动人的一个女英雄的故事。《居里夫人传》使我体会到:要取得好成绩,是不容易的,务必付出百分之百的艰苦努力。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必须要时刻准备着!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初读《孤独之旅》这篇文章,我觉得不怎么样,但细读之后心得体会触颇深。

主人公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得不跟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他的心。一场暴风雨,他孤身一人去寻找被雷电吓跑的鸭子,他在空荡荡的芦荡里不停里寻找着,寻找着。最后他找到了鸭子,也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是啊,只有风雨相随,才能开出绚丽之花。天生残疾的霍金要经过多少凄风才能在黑洞理论上有所建树呢?盲聋哑的海伦·凯勒又要经过多少苦雨,才能够超越常人而闻名于天下呢?再想想:司马迁、韩非、贝多芬、张海迪、姚明。古今中外,各行各业的姣姣者,哪一个没经历过挫折与苦难,哪一个没经历过风雨的洗礼?而且,在一次次的风雨后,他们开出的花不仅绚丽多彩,更是凝重美艳,香远益清。虽然,有些人一生都风和日丽,一帆风顺,他们享受着生活的优待,品味着人生的甜蜜,不用太多的努力和拼搏,每天只等待运气和喜悦的降临。他们也开花,但他们的花总显得娇小、脆弱,总是缺少那种绚丽的心动。又有些人,面对风雨总是恐惧害怕,继而逃避退缩,甚至于堕落颓唐,像“愚笨的企鹅”和“胆小的海鸭海鸥”,他们永远也做不了那迎风歌唱、高傲飞翔的海燕,他们甘愿躲在那黑暗又冰冷的角落里。这样的人,甚至连开花都不会,更别说绚丽了。坦然地面对风雨,坦然地接受风雨的洗礼吧!让狂风吹去我们的幼稚,吹出我们的成熟;让暴雨涤去我们的混沌,涤出我们的清澈;让暴风雨洗涮我们脆弱的枝叶,涌出一颗坚强勇敢的花蕊,绽放一片绚丽与芬芳。

让我们抬头挺胸,朝着天空,高声疾呼:“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4

自古对于物种起源和进化论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息。有人认为物种是造物者创造出来的,也有的人认为环境的有利变异长期积累产生了物种。当然,我倾向于第二种理论,对于这种倾向也源自于一本书——《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也是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

这部著作的问世,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 达尓文的《物种起源》有如一场席卷世界的海啸,狠狠地拍打在“神创论”的岛屿上,将千百年来神秘而高贵的宗教面纱狠狠地撕下。从而联接起一个伟大而充满理性的时代,这是只属于人的时代,神的荣耀开始寂灭于尘埃,开始唤醒世人。

对于这本书的了解源自于高中生物学课本上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一法则,而在读了《物种起源》以后,给我感触最深的也正是这一个法则。无论是在人类社会还是在自然界其他的动物、植物世界里,在瞬息变化的现代社会,这个法则仍然在演绎着它重要的作用。从物种进化的角度而言,不适应环境的生物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被淘汰,人类因为对环境变化的一次次适应使得人类能够在地球上繁衍生息。这个法则对于现代社会仍然发挥着重要的影响。

在当前就业竞争激烈的社会,如何寻找属于自己的正确的位置,这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应该可以算是最好的答案。大学毕业生适应社会的需求就可能得到一份丰厚薪酬的工作;而当一个人志得意满地走入了社会,却吃不了苦,受不了累,最终只能被社会所淘汰。社会也许环境会比较恶劣,但我们也不需要太过不知所措,在自己的兴趣与能力范围内去适应它,发挥自己最大的优势,相信我们总会在“物竞天择”的社会里做到“适者生存”的。

从这本书中,我也学到了达尔文在世人怀疑摒弃的眼光下,如何自成学者风骨,坚持自己的想法,这种精神是多么难能可贵。腊哲学家就曾经说过:“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

达尔文面对世人的嘲笑与不解,面对现实遇到的重重难题,他没有低头,却以一种昂扬向上的姿态,做最真实的自己。“我相信‘自然选择’是物种变化最主要的但不是独一无二的手段。”这是达尔文在平心静气但又斩钉截铁地阐述自己的伟大观点。正是他一人的坚持,换来了这个世界更加灿烂的明天。这才是科学,真正让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科学,让人类社会拍手叫好的科学。

《物种起源》或许不能完全解释一些法则和规律,人们对达尔文的理论的质疑也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但正是这些质疑在不断地丰富、完善生物进化的理论,它的确也引领着我们社会往更好的方向发展,还带给我们关于思想的解法、关于生存发展的启发,让我们在书海中得以倘佯。科学的道路没有止境,思考与探索也一直同步着。科学是为了将它运用在服务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只有真正思想与灵魂的进化,才是人类社会的进步。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5

最终看完《乔布斯传》这本书,感慨万千。

回想那段峥嵘岁月,我们也以往想过将mp3和手机结合,也设想过电子书,平板电脑,可是,无数的想法,只是停留在嘴上和讨论中。

然而乔布斯的苹果,把这些想法变成了现实。当一款款精品出现的时候,任何人都会赞叹其精致和完美。

任何其他人,都不可能创造出苹果这么多创新的产品。它们也不可能诞生于常规的市场调查组和产品设计委员会。

乔布斯说:贝尔在发明电话之前做过任何市场调研吗创造、创新、发明、改变世界,乔布斯使这些成为可能...

乔布斯是一贯固执的杰出艺术家,他不期望看到自我创造的东西被二流的程序员给糟蹋了。这一理念造就了伟大的产品,但这并不总是占领市场的战略。失去了乔布斯的苹果,会怎样其实和乔布斯同一时代,有着无数其他创业者,虽然最终大多被人遗忘,但没有他们的存在,也就不可能有苹果的成功。

如果乔布斯能够多活20年,能够给我们带来多少新的惊喜。朋友说,他是把人们正好想要的东西变成现实,在我看来,不仅仅如此,他是做到了极致,把艺术和技术完美结合。

《人与永恒》读书心得体会 篇26

书,让我们懂得,明媚着,便是快乐;幸福着,便是美好。

这个学期,我有许多收获。那些书中的人物每每想起来总是难以忘怀。比如没有见过,但却读了他多年书信来往的汉修先生,就让人倍感亲切。《亲爱的汉修先生》一文主要讲的是鲍雷伊这个男孩子的故事。鲍雷伊的父母离婚了,在汉修先生的帮助下,他懂得了原谅父母,汉修先生还教会了他写作。一次奇妙的遇见,《中央广场上的蟋蟀》让他一夜成名。

回忆起读书的经历,总是受益匪浅。我从一年级开始看了无数本书。每一次选书都是选有用的小说或者文言文。站在书架前,我把手伸出来,发现我与书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我以前以为有一些职业不伟大,看了书才明白每一个人都是伟大的,扫地工、门卫、洗油烟机的人……能在自己工作岗位认真工作,出色完成任务的人都值得人们尊敬。

不管怎样,我觉得我们应该多读书,多看书,要用心去读,我想对这些作者说一声:“辛苦了。”作者们用一颗安然的心,将那天空的静美,小草的清新,融在时光清淡的笔墨间。使我懂得:书,尘封是记忆,打开是光阴,等到不经意翻阅时,却能够读到一缕春意。

读书让我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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